郑二叔平日里也会看报纸, 但最多看一看《申报》,了解一下国家大事。
对《新小说报》这样刊登小说的报纸,他是没兴趣的。
他懒得看那么多字。
得知生意突然变好, 是因为有人在小说里写到了馥郁堂,他目瞪口呆。
只是一篇小说而已, 效果这么大的?
郑二叔被震惊了,其他人也一样。
谭大盛这天去了自己的工厂, 回来的路上,他路过馥郁堂。
见馥郁堂的铺子里除样品外, 一件商品都没有, 但还是人挤人, 又看到有人愿意出十倍的价格求购馥郁堂新出的产品,谭大盛无比惊讶。
他一直很尊敬文化人, 也就很重视桑景云。
但现在看来, 桑景云的本事,比他想象的更大!
桑景云只是在小说里写到馥郁堂, 就让馥郁堂的生意变得这么好, 她简直就是个宝贝!
他儿子能早早认识桑景云, 运气真的很好。
谭大盛回到家的时候,乔平安还没回来。
一直到佣人将晚饭做好端上桌,乔平安才姗姗来迟。
谭大盛略有些郁闷:“平安,你不过就是教个小学, 怎么每日还花这么多时间?你身体不好, 可别累坏了。”
乔平安道:“我哪里身体不好了?我身体好得很!我现在算是知道了, 之前我总是这不舒服那不舒服,是因为我老在家躺着,什么都不干。”
她这段时间, 累肯定是累的。
但她有种自己终于活过来的感觉。
她以前一天天的,过得浑浑噩噩,时间不知不觉就从指尖流逝。
但现在,她每天都过得很充实。
谭大盛本来是想劝乔平安不要去当老师的,但看到乔平安的神情,他将自己劝诫的话咽回肚子里,转而说起馥郁堂。
乔平安眼睛一亮:“这馥郁堂的胭脂水粉,比洋人的还好用。我们老祖宗研究了几千年研究出来的东西,当真不简单!”
郑老板按照桑景云的指点,做出全新包装的胭脂水粉以后,给桑景云送了三套新产品。
桑景云自己留了一套,给了陆盈一套,剩下那套给了乔平安。
乔平安觉得特别好用,这会儿也就滔滔不绝地对谭大盛说起来。
谭大盛:“……”他真的不想聊胭脂水粉!
中华职业教育社珐琅班。
《穿成包身工》这个故事,珐琅班的学生都是看了的。
他们都是男生,对胭脂水粉没兴趣,手头还不宽裕,也就没去馥郁堂凑热闹。
但他们对馥郁堂,也是好奇的。
“桑景英,馥郁堂的东西,当真那么好用?”
“肯定好用,若是不好用,云景先生不会将之写到小说里。”
“等我成亲后,一定攒钱买一盒馥郁堂的胭脂给我的妻子。”
……
桑景英一边做工,一边听同学们说话,心中很是得意。
云景先生,是他姐姐!
就在这时,有老师在班级门口喊他:“桑景英,出来一下!”
桑景英放下手上的工作,来到外面,就问老师:“老师,有什么事情?”
老师道:“校长要见你。”
校长要见自己?好端端的,校长为什么要见自己?是不是因为他姐?
桑景英来到校长办公室,就发现办公室里坐着许多人,那些人看他的目光,还非常热切。
“桑同学,请坐!”校长热情地招呼桑景英坐下,然后问:“桑同学,云景先生是你姐姐?”
这些人果然是为了他姐来找他的!桑景英道:“对,云景是我姐的笔名。”
“桑同学一表人才,不愧是云景的弟弟!桑同学,我们有事想请你帮忙。”校长笑着开口,将自己的想法说了说。
他找桑景英没别的原因,就希望桑景英可以说动桑景云,在小说里帮他们打广告。
这学校是一些商人凑钱办的。
他们早就知道云景的弟弟在这所学校,之前没动作,是因为云景一个写小说的,跟他们没什么关系。
但现在,云景一条广告,就能让一家原本没几个人知道的铺子尽人皆知,她的能量太大了!
他们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很快就做了决定。
他们要跟云景交好,若是能让云景帮他们打广告,就更好了!
于是,他们主动找上桑景英。
桑景英年纪不大。
突然面对这么一群成年人,他起初有些紧张,但后来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突然就不紧张了,学着他爷爷的样子,跟这些人交流起来。
当然,交流归交流,他是不会替自己姐姐答应什么的。
小说要怎么写,这该由她姐姐决定。
有人找上桑景英,自然也有人直接找上桑景云。
桑景云一直很低调,从未将自己的地址公开。
但有本事的人想找她的住处,还是能找到的。
之前没人来找她,是因为没必要,这几天眼瞅着馥郁堂爆火,意识到她能带来巨大的利益,也就有人主动上门。
不过这些人的要求,桑景云一个都没有答应。
她帮馥郁堂,是因为她上辈子看过馥郁堂这家公司的历史,对馥郁堂的郑老板很敬佩。
别的公司,在她这里没有这个待遇。
而且在文里打广告这种,做一次也就算了,做多了,肯定会影响小说的结构,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从始至终,桑景云对自己的定位都很清晰。
她是一个小说家,她的目标,是把小说写好。
左右她只是个没出嫁的小姑娘,这些客人,她即便不去见,也是没关系的。
于是,那些商人就发现,他们去桑家拜访,只能遇到大字不识一个的桑钱氏和唯唯诺诺,做不了主的桑学文。
桑学文还不出门,以至于他们想拉关系都没处拉。
至于桑景英……这孩子小小年纪就很圆滑,他们找他聊天,能聊得不错,但他什么都不答应。
这些商人折腾了一段时间,见所有人都没有成功,也就偃旗息鼓了。
而馥郁堂热闹了许久,一跃成为上海最有名的化妆品品牌。
现如今,拥有国外进口的口红,并不是多么让人羡慕的事情,能拥有馥郁堂的口红,那才叫有面子!
同时,上海的那些女子,从《穿成包身工》这本书里,知晓了不少跟化妆有关的知识。
比如很多美白产品里有铅,这东西其实对人有害。
而曹可欣在馥郁堂当了一段时间伙计,对这个世界有了足够了解之后,最终决定干一份独属于自己的事业。
她只是一个普通人,手上的资金也不是特别多,想开厂或者做大生意,几乎不可能。
她暂时也没有开工厂的能力,最多开一家店。
在现代时,一个没有门路的普通人去开店,能开的要么是吃食店,要么是衣服店。
这个时代没有遍布全国的服装厂,不会做衣服的人,想开店卖衣服很难。
因此,曹可欣能做的生意,就只有卖吃食。
至于卖什么……曹可欣打算卖炸鸡和比萨。
上辈子,在她生活的世界,有一个炸鸡品牌非常火,引来很多人模仿。
到后来,各家做的炸鸡味道都差不多,而炸鸡的配方,也早已不是秘密。
做炸鸡要用到面粉、百里香、黑胡椒等很多调味料,但那些较贵的调味料,其实不用也没关系。
油炸食品,就不可能难吃!
她手上的钱不多,可以先租一个小铺子,卖炸鸡炸串之类,等以后,再慢慢把生意做大。
曹可欣的事业如火如荼地做起来,而这个时候,桑景云写完了《梦游莫斯科》。
这本书对桑景云来说,真的很难写,但她也是真的想写。
她想让老百姓知道,未来他们能过上怎么样的生活。
能写的东西其实不多,这书写太长还不利于传播,因此桑景云,最终没有将主角那三十个夜晚经历的一切,全都详细写出。
她是挑拣着写的,最终按照自己的计划写了十万字。
可即便如此,所有的稿件堆在一起,也已经有七八厘米高。
这部小说,在桑景云写完后,一直由桑景雄帮忙誊抄。
为此,桑景雄赚到了一笔钱。
但他想拿着这工钱乱花,是不可能的。
等八月份,桑景雄就要去读中学了。
学费桑钱氏会出,基础的笔墨纸砚的开销,桑钱氏也会给。
但在桑家败落后,桑钱氏已经养成了节俭的性格,所以她给钱,肯定不会多给。
偏偏桑景雄是个爱面子的人,他肯定不愿意什么都用差的。
桑景云给他的工钱,都被他拿来买了纸笔,他还给自己买了一双皮鞋。
因为想穿久一点,桑景雄特地买了一双码数偏大的鞋。
他往里塞了鞋垫和棉花,穿着才刚刚好。
然后,他就穿着这双不合脚的皮鞋在家里跑来跑去,留下一连串的“哒哒”声。
幸好这样的声音不影响码字。
桑景云将桑景雄誊抄好的《梦游莫斯科》的稿件检查了一遍,确认无误后,将之交给谭峥泓:“谭峥泓,麻烦你帮我投稿。”
“桑小姐放心,我一定帮你把稿件投出去,而且保证没人知道这是你写的!”谭峥泓道。
桑景云写的小说,谭峥泓都是第一个读者。
这部《梦游莫斯科》,谭峥泓自然也是看过的。
这本书跟《穿成包身工》截然不同。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很吸引人,但读者也会看得很快,毕竟这本书从头到尾很好理解,里面的情节和剧情,不需要读者反复推敲。
但《梦游莫斯科》这本书不一样。
谭峥泓看这本书的时候,速度很慢,而且总是看着看着,就停下来。
里面的很多细节,都值得读者去深究,去探讨。
里面描写的大同世界,更是让人心生向往。
谭峥泓还记得,自己刚看到这部小说的时候,有多么震惊。
《穿成包身工》里,有关于未来的描写,但那些描写太过美好,反而让人觉得那是假的,是不可信的。
《梦游莫斯科》这本书却不同。
他从头到尾慢慢看,觉得里面写的这一切,是可以实现的!
只要他们走俄国的道路。
也不知道俄国是不是真的能变成书里写的这样。
若非亲眼看到桑景云写出这本书,谭峥泓都不敢相信,这书是桑景云写的。
但仔细想想,桑景云能写出这样的书,又一点都不奇怪。
桑景云的想法总是天马行空,让人惊叹。
想到这里,谭峥泓开口:“桑小姐,这本书真的写得很好,我觉得它应该出版,要不要我安排人将之印刷出来?”
桑景云想了想道:“先看看。若是《上海日报》愿意把这本书刊登出来,那我们就不用再费心将之出版。若是《上海日报》不愿意刊登,那我们就想办法自己出书。”
如果这部小说被刊登出来了,桑景云相信,它一定会传播开,不需要自己多做什么。
若是这部小说没有被刊登出来……那他们只能匿名找个印刷作坊,让人印一些书出来。
“桑小姐你想得很周到!”谭峥泓开口。
这日谭峥泓离开时,带走了由桑景雄誊抄的稿件。
《上海日报》编辑部。
高汉林又一次长长地叹了口气。
东兴先生,已经一个多月没有给他们投稿了!
有那么一阵子,东兴先生时常给他们投稿,他们报纸的销量,都因此增加许多。
但这一个多月,东兴先生一篇稿件都没有送来。
他们报纸虽然依旧会刊登一些宣传新思想的文章,但那些有名的新式文人,一般不给他们投稿,而普通的稿件,他瞧着又比不上东兴先生的。
也不知道东兴先生在做什么,他是不是不打算继续写稿投稿了?
时间已经有些晚,高汉林就离开《上海日报》编辑部,往自己家中走去。
高汉林家中有些权势,还有钱,他在上海,也就有一处不错的宅子。
他的妻子早已让下人做好饭菜,见高汉林回来,立刻招呼高汉林去吃饭,又对高汉林说起家常,还提到他们的女儿今天,终于买到了馥郁堂的胭脂。
云景刚在小说里写到馥郁堂的时候,馥郁堂人满为患。
现在时间过去半个多月,馥郁堂的热度总算降下一些。
胭脂水粉这类物品到底不是吃的,一般人买一盒胭脂,能用几个月,而且这东西,是不好囤着的,放久了就不好用了,有些人保存不当,还会发霉。
因此,大家不会多买。
高汉林的女儿,也就抢到了一盒胭脂。
高汉林轻哼了一声:“我让她看云景的小说,是希望她能向云景和金月季学习,好好读书,她倒好,心思全在胭脂水粉上。”
“她到底是女孩子,买盒胭脂怎么了?总不能天天学习,别的什么都不干。”高汉林的妻子不满。
高汉林见妻子不满,连忙道:“我就是随口说一句……”
高汉林不喜黄培成,但很喜欢云景。
在不知道云景的身份的时候,他就推荐身边人去看云景的小说。
而等他知道云景的身份,更是买了书,让自己的女儿,务必要看云景的小说。
高汉林希望自己的女儿,可以像云景这样聪慧勇敢。
而他的女儿,也没有让他失望,一直都成绩优异。
夫妻两个正说话,他们的儿女来了,一家子坐下吃饭。
高汉林跟桑学文差不多年纪,他结婚也早,长女今年十五岁。
此刻,这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嘴唇比平日里要红许多。
高汉林希望女儿专心学业,不要把心思花在打扮上,忍不住就想说几句。
高汉林的妻子看出高汉林的想法,当即踩了一下高汉林的脚。
高汉林看了妻子一眼,换了个话题,对儿女开口:“你们知道吗?那云景先生,我之前见过。”
“爹,你说的是真的?”高汉林的女儿又惊又喜。
高汉林道:“自然是真的!之前我们报社一个记者,跟桑家关系很好,他曾帮云景送稿件。”
高汉林原先不知道这件事,今天跟报社的几个编辑聊天,才得知去年时不时来报社找洪永祥的那个小姑娘是云景。
“那个记者叫洪永祥,他没离开报社的时候,每周都有一个姓桑的小姑娘给他送稿件,然后他会把稿件带去南城书局……”
高汉林把洪永祥那些同事知道的,跟桑景云有关的信息说了,又道:“听说云景写《双面魔君》之前,曾在洪家的铺子帮人写书信赚钱,她挺不容易的。”
找洪永祥的那个小姑娘,高汉林只见过一次。
他已经不记得对方长什么模样,但也算见过,不是吗?
“爹,你这报社,办得真不好!”高汉林的儿子突然开口。
高汉林皱眉:“臭小子,我的报社哪里办得不好了?”
十来岁的小男孩道:“爹,你的报社要是办得好,你报社的记者肯定不会把云景先生的稿件,拿去你的死对头那里投稿。”
高汉林不喜黄培成的事情,高家人都知道。
高汉林道:“我办的报纸不是小说报,云景先生的小说要投稿,只能找《新小说报》,这跟我的报社办得好不好没关系。《上海日报》每日都能卖六千份,这销量已经很高。”
高汉林的儿子道:“爹,那你为什么不办小说报?我觉得小说报更好看。”
高汉林道:“我们不能只追求好看!报纸上,必须刊登一些对整个社会有用的文章。”
“可是爹,你的报纸上,并没有那样的文章,今日《上海日报》的头版头条,登的是某小开的轿车半路抛锚,引来众人围观的事情。”
这事儿高汉林也是知道的:“报社想要销量,就不得不刊登一些夺人眼球的新闻,这也是无奈之举。”
“读者再爱看,也没有《新小说报》好看。”高汉林的儿子开口。
高汉林很想揍儿子一顿,但最后忍住了。
他道:“我办报纸,有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我是不会办小说报的,也不会在我的报纸上刊登小说!”
斩钉截铁地说完,高汉林就看到自己的管家从外面进来,手上还拿着一个包裹:“老爷,刚才突然有人把这包东西给了门房,说这是以前跟你借的书,现在来还。”
“跟我借的书?”高汉林不解。
他确实会把一些书借给自己的朋友看,但他的朋友来还书,应该不会扔下就走。
但这包裹沉甸甸的……高汉林用手摸了摸,确定里面装着的,应该就是书。
他朋友赶时间,才没跟他打招呼?
高汉林这么想着,打开了包裹。
这一打开,高汉林就发现里面装的不是书,而是稿纸。
好厚的一堆稿纸!这到底是谁给他的?这人是想向《上海日报》投稿?
但他们《上海日报》不是小说报,不会要这么厚的稿件。
高汉林觉得这稿纸太厚了,根本不适合自己的报社。
但别人都来投稿了,他还是决定看一看。
这一看,他就面露激动:“这是东兴的字!”
东兴这是一次把一个月的稿件,全给他送来了?他怎么不慢慢投稿?
心中疑惑,但高汉林还是拿起稿件看起来。
稿件的名字叫《梦游莫斯科》,开篇写的是一个农民的生活。
这跟东兴以前写的文章截然不同,瞧着像是一篇小说。
只是,东兴写的既然是小说,为什么不去《新小说报》投稿,反而拿来给自己?
高汉林万分不解,然后继续往下看。
这一看,他就看到了主角睡着后,突然成为了一个俄国工人的背后灵的情节。
这东兴,竟然也像云景一样,写起灵魂来!
高汉林觉得这篇小说的开头,有点像《穿成包身工》。
《穿成包身工》,写的是未来的人穿越到他们这里,而这本书,写的是一个东北农民,穿成莫斯科工人。
不,不是穿成莫斯科工人,这书的主角并未夺取那个莫斯科工人的身体,只是以灵魂状态,待在这个莫斯科工人身边。
俄国爆发革命,沙皇被赶下台的事情,高汉林早就知道。
现如今,国内有很多人在讨论俄国的事情,他对俄国的情况,也很好奇。
现在东兴写的,正好是莫斯科……高汉林对这篇小说起了兴致。
看着看着,高汉林呆住!
东兴写的,不是普通小说,里面有点东西!
高汉林认真地看起来,很快就看到无产阶级革命成功,掌握政权。
他心潮澎湃,而这时,主角醒了过来。
主角在莫斯科过了一年,已经能听懂俄语,而现实世界,才过去一晚上。
这部小说叫《梦游莫斯科》,写的应该就是主角在睡梦中,看到的莫斯科的种种。
主角的一夜,是莫斯科的一年,而主角生活还在继续。
既如此,这本书是不是要写几年后,乃至几十年后俄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