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真假千金》英文版

谭峥泓的母亲名叫乔平安。

这寄托了她父亲最朴素的愿望。

南洋这边算不上多么安定, 华人和本地人之间时常有冲突,因而乔父当年,就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平平安安生活到老。

乔平安的日子, 也确实过得不错。

她早年有父亲护着,后来有谭大盛护着, 没吃过苦,看着比同龄人要年轻许多。

之前谭大盛要回国, 乔平安也想跟着去,但谭大盛怕有危险, 不让她去, 她就留在了南洋这边。

这一分别, 就是一年。

一个多月前,谭大盛才给她写信, 说自己已经安顿好, 让她去上海。

乔平安很想念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当即收拾了东西准备出发, 但就在这时, 她儿子送回来一本自己翻译的书, 让南洋这边的印刷社帮忙印刷。

乔平安知道自己的儿子英文学得不错,但他翻译小说这事儿,依然让乔平安惊讶。

于是,她去看了看那本书。

当然, 她看的不是英文书, 而是谭峥泓早先送来的中文书。

她跟着谭大盛学了很多年英文, 但英文依旧说得不好,倒是中文……她的中文还是不错的,跟谭大盛和谭峥泓的水平差不多。

不过乔平安不怎么喜欢看书, 她小时候被父亲逼着看书,书上那密密麻麻的字让她头晕,她对书,也就敬谢不敏。

哪怕她儿子写信给她,让她一定要看,她依然不想看大部头的书,就只翻了翻那些连环画。

她很喜欢《西游记》连环画,加了标点之后,那些文字一眼就能看明白,里面的画也很漂亮。

至于那些厚厚的书……她有很多事情要做,没空看。

乔平安这次愿意翻开《真假千金》,是因为自己儿子翻译了这本书,也是因为她接下来要坐船。

坐船在海上航行,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到时可以看看书。

乔平安就这么看起来,然后发现这书跟她以前看的不一样。

这书可以轻松读懂,而且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很抓人。

乔平安不知不觉就看到了深夜。

她因为眼睛酸疼而放下书,然后在看到时间的瞬间,被惊得回不过神。

她长这么大,从未这么专心地看过一本书。

她长这么大,也从来没有哪一本书,像这书一样让她动容。

看完之后,她甚至觉得,自己之前的几十年白活了。

金月季没有条件,但创造条件也要读书,她呢?她明明有条件读书,却一直偷懒。

乔平安甚至有些愧疚。

各种各样的情绪在她心里翻滚,她想到了自己从小到大经历的种种,想到了她见过的那些可怜的女人……

乔平安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反正她推迟了去上海的时间,然后在读完《真假千金》之后,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邀请南洋这边的一些贵妇人跟她一起读这本书。

乔平安在南洋,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她们圈子里的妇人,都喜欢跟她来往。

她看起来总是那么开心,她笑起来的时候脸上会出现两个梨涡,她还是谭大盛的妻子,唯一的妻子。

很多人参加了乔平安举办的读书沙龙。

然后,她们就都读了《真假千金》这本书。

这个时代,女性受教育的很少,而给女性读的书,那就更少了。

那些故事书,多是以男性为主角,很多还是打打杀杀的,她们不爱看。

这本书的主角是女性,她们在看的过程中,很容易就感同身受。

一群年纪不小的女人,都忍不住落了泪,还有一个打算逼女儿成亲的人,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之后,乔平安又去了印刷社那边,督促印刷社好好印刷这本书的英文版。

她还将以前教她英文的老师请回来,跟着对方继续学英文。

而她用来学英文的教材,就是英文版的《真假千金》。

她觉得,等她能流畅地将这本书读出来,她的英文,也就学得差不多了!

谭峥泓给了足够的钱,谭大盛在南洋又有些势力,不好得罪,因此打从一开始,印刷社印刷英文版《真假千金》的时候,就很用心。

而当乔平安关注到这本书,印刷社印刷得更用心了。

在乔平安的要求下,印书的材料还用了最好的。

而等书印刷完成,在留开要送去英国的书以后,剩下的那些书,乔平安发动自己的人脉,找书商和书店帮她出售。

这样好看的书,她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

南洋某个洋人聚居区的书店,就进了十套《真假千金》。

这书店的老板是一个中国人,他将十套书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架上,忍不住感叹:“这书做得真漂亮。”

书店的伙计深以为然:“这书是做得很漂亮,老板,这是哪国的书?”

书店老板道:“中国的。”

书店伙计被惊呆了:“中国的?”

这样精美的英文书,是中国的?

“对,是中国的,还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夫人送来的……等下若有客人来,你一定要好好推销……算了,不指望你,还是我亲自推销吧。”书店老板开口。

他这个伙计勤快是勤快,但说英文的时候口音太重,以至于很多客人听不懂他的话。

客人都听不懂他的话,他自然没办法好好推销书店里的书,也就要店老板亲自来。

店老板心知书这样的东西,不能随便推销,想了想,就拿了一本读起来。

这一读,他就停不下来。

金月季的观念,他并不是全盘接受,但他想知道这个故事的后续!

上来就是换错孩子,金月季回家后,更是遇到了许多事情……这一个个的情节,太勾人了!

客人来的时候,要不是伙计提醒,老板都回不过神!

来的客人是一个白人女子,她身后,还跟着一个黑人女仆。

店老板笑着上前,用英文推销起来:“美丽的小姐,您来买书?您看着就是一个知识渊博的姑娘,应该已经看过很多书,希望我这里,有您没看过的书……哦,正好我这边来了一本新书,您可要看看?这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主角是一个叫玫瑰的东方女性,里面还讲到了丝绸……”

店老板不停地夸奖这个白人女子。

这白人女子的年纪其实不小了,她的眼角已经有了许多细纹。

正因为这样,店老板的恭维让她很受用。

书籍的价格很贵,她身边的女佣一个月的收入,也只够买一套《真假千金》,但对这个妇人来说,这点钱算不得什么。

她把书买回家,但并没有看,而是放在了一边。

她只有在非常无聊的时候,才会看小说。

她没有急着看,但当她的女儿从学校放学,看到家里有一本印刷得非常精美的书,却立刻上前翻开。

这一翻开,小姑娘就再也放不下。

白人女子看着佣人准备好晚饭,去叫女儿吃饭的时候,就见女儿捧着她刚买回来的书,看得全神贯注。

“亲爱的劳拉,该吃晚饭了!”白人女子笑道。

她的女儿劳拉却道:“哦!时间过得这么快吗?”

“这本书有这么好看?竟然让我的小劳拉忘记了时间。”

劳拉道:“妈妈,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我非常喜欢。”

她看过很多小说,相比于那些慢慢描写,慢慢进入正题的书,这本《真假千金》真的与众不同。

劳拉克制不住地跟自己的母亲说起这本书,等晚饭后,又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的英文版分成很多册,劳拉看书又很快,于是,这个白人女子在晚上八点的时候,拿到了女儿已经看完第一册书。

她将之翻开,然后就被深深地吸引了。

这本书的背景是在她不熟悉的东方,按理来说,她是不会为这么一本书沉迷的。

但这个故事,真的讲得很好,里面还有甜蜜的爱情。

白人女子虽然年纪不小了,但她还是将男女主初遇时的描写多读了几遍。

她透过文字,看到了里面蕴含的感情。

她喜欢这样的爱情,她也喜欢这个永不屈服的金月季。

类似的事情,在南洋很多家庭发生。

买书看的有洋人,也有学了英文的华人和本地人。

一些女子学校里,女生们更是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

他们不见得赞成金月季的想法,但在这个娱乐稀少的年代,他们都看完了这本书。

既然看完了,他们免不了跟人讨论,而在他们跟人讨论之后,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这本书。

乔平安有心在南洋多留几天,继续推广这本书。

但她已经耽搁太久了!

而且,她从自己丈夫的信里,得知自己丈夫认识写《真假千金》的云景。

她想去见见云景。

乔平安带着一千套英文版的《真假千金》,坐上了前往上海的船。

在上海,也是有洋人居住的,还有一些中国人懂英文。

这些书带去上海后,应该能卖出一些,就算卖不出去,她也愿意留着当纪念。

她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不,不止这本书,《无名诀》她也很喜欢。

孟佑面临绝境,但百折不挠,这样的精神让她动容。

她也意识到,她的人生非常美好。

《真假千金》的英文版在南洋火爆时,上海的读者,都已经知道云景是女子这件事。

但在上海周边,还有很多人不知道。

杭州,某个宅子里,一个十多岁的少女,正拿了纸笔,誊抄《真假千金》里的文字。

她的父亲从外面进来,瞧见这一幕,顿时就有些恼怒:“你又在看这本书,这书有何好看的?”

少女被自己父亲吓了一跳。

换作以前,她肯定会乖乖听训,但今日,想到自己看的书里的内容,她忍不住道:“这书就是很好看。”

“你一个女子,看一个男人写的书,还如珠似宝整日抱着,你知不知羞?你还要不要脸面?”这当父亲的,开始说难听话。

近来,他的儿女都不太听话,他觉得都是这书害的!

少女被自己的父亲说得脸色惨白。

发现自己的言语攻击有效,这父亲又道:“这种书,就是某些男人写来骗你们小姑娘的!里面全是异想天开的事情,一个女子,去读书哪那么简单?还教书……这就不是女子该干的事情!”

他正说着,他那个把书带回家的儿子突然从外面跑进来,还喊着妹妹的名字:“兰儿,兰儿,你知道吗?云景先生是女子!”

那个叫“兰儿”的少女猛地睁大眼睛。

她快被自己的父亲说服了,觉得这本书是某些男人写了哄人的,觉得女子做不到像金月季这样。

可现在,云景先生是女子?

她是女子,但写了书,做了和男子一样的事情!

云景先生能做到,她呢?她是不是也能做到?

自幼,她学东西就比哥哥快很多,很多书,她看两遍就能完全记住。

《真假千金》这本书,她多看了几遍以后,甚至能背下来。

她的哥哥说她是天才,一直鼓励她读书,她也喜欢读书,还想像自己的哥哥一样,去外面工作。

但她的父亲母亲,只想让她早早出嫁。

她不想相夫教子,她想像金月季一样,当一个老师。

类似的事情,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

正如桑景云所想,她是女子这件事,能激励到更多人。

当然,有人高兴,也有人愤怒。

一些人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不能接受自己之前一直吹捧的人是一个女子,也就对云景很不满。

而最为不满的,是那些跟云景一样,靠着写小说挣钱的男人。

《新小说报》在云景出现前,最受欢迎的那个作者,就愤怒异常:“可笑!黄培成竟然让一个女子写小说!”

“一个女子,她的稿费竟然比我高!”

“这样的小说,不可能是一个女子写的,说不定有人给她代笔!”

“《新小说报》真的堕落了!”

……

想到自己在《新小说报》写了多年小说,帮着黄培成慢慢将报社做大,到头来,拿的稿费竟然连一个后来的小丫头都比不上,这人愤怒不已。

他当即写了一篇文章,让家人送去别的报社。

像他这样做的人很多。

于是,接下来几天,报纸上便有了很多指责云景的文章。

这些人说什么的都有,还有人信誓旦旦,说云景的小说是找人代笔的。

但这些,没有对桑景云造成一丝一毫的影响。

时间已经到了周日,这天一大早,桑景云就换上自己新做的衣服,准备接待桑景英和桑景丽的老师。

接待过之后,她还要去顾教授那里,参加顾教授的座谈会。

现如今她在上海,可是炙手可热的人物,没空跟那些因为比不上她一个女子而破防的男人吵架。

桑景云心情很好,警察局里,依旧没有被放出去的屠卫巷,却已经快崩溃了。

屠卫巷从小到大,也就坐船前往日本的时候受过罪。

当时他准备的东西太少,以至于只能吃船上那些难吃的东西,害他瘦了好几斤。

但现在,他开始怀念那时候。

当时,船上的东西是不好吃,但管够,他是能吃饱的!

如今在警察局,他却吃不饱。

吃不饱就算了,他还拉肚子!

屠卫巷整个人都要虚脱了。

这还不是最让他难受的,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藤原先生一直没有救他出去。

最初时,他以为藤原先生是太忙了,就耐心等着。

但很快,他就知道藤原先生不来救他,不是因为太忙。

那些警察告诉他,云景是女子,是桑学文的女儿!

所以他针对错了人,办砸了事情!

藤原先生是不是放弃他了?

还有那桑家,实在该死!

等等,云景是桑学文的女儿,也就是说,陆政安是云景的舅舅!

屠卫巷是在上海县城长大的,他跟桑学文差不多年纪,是认识的,也知道陆政安和桑家的关系。

陆政安给他出那样一个主意,是不是故意害他?

一开始,屠卫巷并未招出陆政安,但现在,他将陆政安卖了个干净,说那主意都是陆政安出的。

他还嚷嚷着,让警察把陆政安抓来。

但警察没有去抓,还拿了一张报纸给他。

屠卫巷打开报纸,就看到上面刊登了陆政安写的文章。

陆政安在文章里控诉他,还说他故意引陆政安抽大烟。

警察也道:“你说那主意是陆政安出的,但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陆政安在报纸上说了,说他是被你蒙骗的,还说你胁迫他。他是受害者,我们警方没有证据,可不能随随便便抓人!”

屠卫巷听到这话,把陆政安恨到了骨子里。

他什么时候故意引陆政安抽大烟了?他就只是请陆政安在美滋楼吃了几顿饭!

就这么吃几顿饭,根本不会染上大烟瘾!

陆政安吃他的住他的,竟然还诬陷他,实在可恶!

等他出去,他一定要陆政安好看!

而另一边,陆政安发现屠卫巷迟迟没出来,又见屠家的酒楼被打砸干净,还有人去屠家闹事,而屠家无能为力,也就愈发积极地跟屠卫巷划清界限!

因为屠卫巷做的事情影响太差,再加上屠卫巷本身教学能力一般,复旦大学开除了他。

陆政安不想丢了大学教授的工作,自然不愿意别人把他当成和屠卫巷一伙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时不时跟人诉苦,说屠卫巷以前是怎么怎么欺凌他的……说多了,竟然有不少人同情他,复旦大学也没有将他开除。

只是他原本可以教大学生,现在他要先教几年预科班的学生。

陆政安不敢有意见,也不敢再上桑家的门。

他怕桑景云又跟他要钱。

他真的没有钱,他手上这房子到期之后,他都不知道该去哪里住。

陆政安遇到的事情,桑景云有所了解。

谭大盛身边的赵南,之前一直在谭家待着,很少出门,但自从谭峥泓请他帮忙照顾吕丽娘和金福云,他就活跃起来了。

他也不干别的,就到处晃悠,然后打听各种八卦。

陆政安的情况,就是他打听了告诉谭峥泓,谭峥泓又告诉桑景云的。

这日,桑景云在顾教授的住处待了半天。

她以前只能在暗处听顾教授跟人高谈阔论,这次就不一样了,她坐在顾教授身边听。

桑景云听得很认真,遇到可以写进小说里的素材,就跟人问清楚,然后在纸上记下。

让她遗憾的是,今日顾教授这里,人非常少。

不过这也是好事。

今天这几人,都是跟顾教授这样,对新思想接受良好的。

这让桑景云可以放心地在他们面前诉说自己的想法。

当然,她说得不多。

让她写故事没问题,让她长篇大论地说,那是难为她。

好在这些人不强求她说太多,只让她好好写书。

等座谈会结束,之前曾教谭峥泓国文的张先生对桑景云道:“以前,我并不觉得小说重要,我觉得我们应该写的,是纯理论的东西。但近来,看到很多人因为你的小说发生改变,我就意识到,我狭隘了!”

桑景云笑道:“张先生,这个社会需要小说,但也需要纯理论的东西。”

“那确实!对了云景,你怎么会看上谭峥泓?这小子的国文水平非常差,肯定跟你没话说。”张先生道。

桑景云有些不好意思:“我的国文水平也不好。”很多典故她都不知道,一些生僻字,她也不认识。

其实她跟谭峥泓,很有共同语言。

“你太谦虚了!”张先生开口。

桑景云写的确实是白话文,用词也简单。

但她的语句很流畅,还时不时用到一些他没见过但又觉得无比贴切的新词,书里的各种描写方法,更是让人眼前一亮。

他觉得桑景云这是把国文学深学好了之后的返璞归真!

若是桑景云知道张先生的想法,一定会很无奈。

她能写出流畅的白话文,是因为后世大家都这么写!

她写的新词,其实是上辈子这个时期的一些文人在推广白话文的时候造的。

各种描写方法,也是民国时期的一些文人最先开始用的。

她就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结果别人觉得她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