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景云一直在学英语, 但自认在英文写作方面,是有所欠缺的。
她看过的英文小说非常少。
现在她的小说被翻译成英文,负责翻译的人觉得书里要加几句描写, 这有问题吗?没问题的!
她上辈子看外国名著,就注意到, 不同的译者翻译的小说,是有区别的。
同样的句子, 有些人将之翻译得非常美,有些人却翻译得不那么通顺, 昨天谭峥泓就说, 他用大白话翻译的一个句子, 被那个帮忙修改的人,改成了一句国外的谚语, 非常契合不说, 还从原本的十几个单词,变成了几个单词。
桑景云并不介意谭峥泓在翻译时, 给自己的小说增加一些描写。
谭峥泓道:“那我就增加了, 桑小姐你放心, 我只稍微加几句,不会改变意思。”
他没别的想法,就想给俞少爷加点神情动作,再加几句简单的描写。
这样会让俞少爷对金月季的感情, 显得更加自然。
他看了《真假千金》, 才意识到自己喜欢桑小姐。
也是因为他决定翻译这本书, 他们两人才有了非常多的相处时间,他才能打动桑小姐,成为桑小姐的男朋友。
这是他们的“定情信书”!
他一定要好好翻译, 好好打磨。
谭峥泓下定决心,然后忍不住又去看桑景云……
谭峥泓满心雀跃,已经没工夫去关注别的事情,也忘记了今儿个,会有一篇东兴的文章在《上海日报》刊登。
但其他人,却是看到了这篇文章的。
这篇文章是桑景云看了牡丹的信之后写的。
文章讲述了风尘女子的身不由己,以及觉得,这种行业将来一定要取缔。
至于现在……桑景云知道,现在她管不了这个。
那么多女人,都是要吃饭的,但上海没有那么多的工作岗位。
至于别的地方,有些地方,这会儿甚至会饿死人!
现代时,到了丰收时节,农村的稻田里全是沉甸甸的稻穗,这时可不一样!
在缺少化肥的民国时期,水稻和小麦的产量都很低,红薯和土豆的产量也远不如后世。
有时候遇到自然灾害,老百姓甚至收不回种下的种子。
老百姓的生活,真的太艰难了。
东兴的文章虽然让一些人不满,但也有一定道理,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
也因此,最近《上海日报》紧俏了一些。
高汉林见状,就每天多印五百份报纸,最后也卖完了。
而这会儿,《上海日报》的读者,都看到了这篇文章。
“原来那么多女子,都是被迫沦落风尘的!”
“我之前总是嫌弃那些女子,觉得她们出卖身体赚钱,是想要不劳而获,但现在回头去看……这社会根本不曾给她们用别的方法养活自己的机会。”
“都只是想要活着的苦命人。”
……
很多人因为这篇文章感慨万千,当然也有一些满脑子男盗女娼的人,觉得东兴写这样的文章,是因为吃醋。
他们觉得,东兴针对云景,都是因为牡丹,也因为这样,近来牡丹声名大噪。
这些事情,牡丹都是知道的。
她在报纸上向云景先生表达爱慕之情,虽被云景先生拒绝,却得到了很大好处。
她的身价高了一些,名气也大了一些。
正这么想着,牡丹身边的小丫头从外面进来:“小姐,今日我去《新小说报》那边,拿到了云景先生回给你的信!”
牡丹微微一愣,然后立刻接过信看起来。
给牡丹的信,桑景云本不打算让人誊抄,但谭峥泓主动提出要誊抄,她也就让谭峥泓帮着抄了一下。
谭峥泓虽然国文水平一般,但专门练过字,那一笔字不算差。
就是有些过于规整,像是正在读小学的学生写的。
牡丹年幼时家境不错,读过书,后来沦落风尘,为了抬身价,她更是从未放弃学习。
她的小楷,写得非常娟秀。
也因此,现在看到云景的信,她微微一愣。
这字跟她想象中的,大不相同。
愣过之后,她专心读里面的内容。
这一读,牡丹眼眶通红。
她给云景的信,并未写自己的难处,但云景看出来了,还鼓励了她,甚至帮她想了后路。
拍电影?
牡丹是知道电影的,很早就看过。
她将来,真的可以去拍电影?
仔细想想,确实是可以的,别人不让她拍,她甚至可以自己花钱去拍。
还有拍广告之类,也都可以试试,这总归是比当妓女要好很多的谋生手段。
“云景先生,真是一个温柔的人,可惜他已有妻子,我也配不上她。”牡丹叹气。
云景在报纸上回应她,说自己坚决拥护一夫一妻制。
这让包括牡丹在内的很多人,都觉得云景已经成亲。
“小姐,你是最好的,谁都配得起。”那小丫头开口。
牡丹笑了笑没说话。
别说云景了,她想嫁个纨绔都难,人家爹妈看不上她。
或许只有那些平头百姓,会愿意娶她,但嫁给那些平头百姓,以后的日子不见得好过。
那些臭男人找她寻欢作乐的时候不嫌弃,真娶到家里,就该嫌弃了。
牡丹将云景的信反复看了几遍,妥帖收好。
这会儿时间还早,也没有客人来找她,她也就歪在铺了厚厚皮毛的贵妃榻上,看今日的报纸。
牡丹对那些国家大事没兴趣,就喜欢看点小说,还有本地新闻。
因此,《上海日报》她一直有看。
这会儿,刚打开《上海日报》,她就看到了东兴的文章。
看完,牡丹五味杂陈。
云景理解她们,已经让她惊喜,没想到东兴竟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
这东兴,也是个不错的人,只是她更喜欢云景。
牡丹被评为“花国状元”,而“花国榜眼”叫姓凌,因为擅长跳舞,身形娇小,有“小赵飞燕”之称,大家都管她叫凌飞燕。
之前,看到牡丹在报纸上发表对云景的爱慕,引来诸多关注,她便不甘示弱,也在报纸上发文,说爱慕云景。
结果跟她一样做的,不止她一个,而云景并未回复她们。
这不就显得她比不上牡丹?
凌飞燕对云景不满,这几日都不愿意去买《新小说报》了。
她不识字,但之前会买了报纸,让别人读给她听,现在她不买,自个儿去茶楼听。
一家茶楼的老板是她的入幕之宾,非常稀罕她,因而在茶楼留了个包厢,只给她用。
今日,凌飞燕又去茶楼听故事。
《一个士兵》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感人的故事。
比如尤斯塔斯所在的部队里,一个士兵的智力有缺陷,傻乎乎的,谈吐行为都像小孩子。
这个士兵的父母,只有他一个孩子,他们寄来很多东西,恳求部队里的人帮忙照顾这个士兵。
尤斯塔斯他们都很照顾他,有一次遇到危险,尤斯塔斯还为了救他受伤。
但后来,这人的存在被一个长官发现,那长官用糖果哄骗这个人,让这人背着炸药,去了敌方阵地。
这人什么都不懂,他给了尤斯塔斯一颗糖,满脸笑容地做了一个很多很多的动作,说他以后会有很多糖,然后开开心心地离开了。
尤斯塔斯再没有见过他,因为他被炸成了碎片。
凌飞燕听完哭得不行,哭完就骂云景太过分。
为啥要让这人死?
她代入这人的父母想一想,心都要碎了!
等看到那个害死了这个士兵的长官因为打了胜仗被嘉奖,她更是浑身难受。
凌飞燕在心里骂了云景一通,然后就听到说书先生说他要读东兴的文章:“众所周知,东兴跟云景不对付,也不知道今日,他会不会又要找云景的麻烦。”
凌飞燕坐直身体,打算好好听一听。
然后她就一字不落,将东兴的文章全都听了。
听完,她哭得更厉害。
之前她是为别人哭,现在却是为自己哭。
她出身贫苦,在七八岁的时候,就被卖到青楼,当时民国还未成立。
因为年纪小,那时的她什么都不懂,就整日练舞,浑浑噩噩地学伺候人的本事。
她曾不止一次对客人动心,然而那些人都嫌弃她。
后来,她就不会随便动心了,只惦记男人的钱。
她觉得自己很有本事,能让一群男人给她花钱,但现在,她就是想哭。
还是东兴好,比云景好了太多。
东兴的文章引起不少关注,很多文人开始讨论束胸,开始讨论那些在年幼无知的时候,就被卖到烟花之地的女子。
还有很多人打算写文章,像东兴一样,对这种压迫女性的行为进行批判。
东兴本人,却在认真写被他写文章批评过的《一个士兵》。
桑景云在晚饭前,写完了今天的任务。
她带着谭峥泓下楼吃饭,发现谭峥泓这会儿,瞧着总算正常了一些。
今天一下午,谭峥泓什么都没干,一直在盯着她看,这会儿总算是回神了!
桑景云知道,自己是做不到谭峥泓这样,满心满眼是另一个人的。
但她喜欢别人满心满眼都是自己。
她喜欢谭峥泓现在的样子。
上辈子她是留守儿童,很少有人关心她,而谭峥泓,他是个擅长关心别人的人。
桑景云给谭峥泓夹了一块肉。
谭峥泓喜出望外,然后问:“桑小姐,我能给你夹菜吗?”他一直觉得夹菜这个行为有些过于亲密,以至于不敢这么做。
桑景云点了头,然后她的碗就满了。
在桑家人震惊的目光里,桑景云把菜扔到谭峥泓的碗里:“我吃不下这么多。”
“嗯嗯。”谭峥泓喜滋滋地吃着桑景云扔回来的菜。
谭峥泓这天,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毕竟他一路上,都在想桑景云的事情。
一直到见到自己父亲,他才猛然间回过神。
原来他已经回家了……谭峥泓有点失落。
谭大盛见状有些不乐意:“你这是什么表情?整日去桑家就算了,还嫌弃你爹我来了?呵,你天天去桑家,也没见你讨了桑小姐的欢心!”
谭峥泓闻言轻哼一声:“谁说我没讨了桑小姐的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