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景云不太会写单纯的爱情故事。
只写两个人各种牵扯, 相识相恋,她是写不动的。
作为一个网文作者,她喜欢写有一定冲突的小说。
思考过后, 她打算写真假千金。
这个题材,在后世已经被无数网文作者写过, 但在这个时代,非常新颖。
桑家原本是做丝绸生意的, 桑景云对丝绸生意有所了解,书里真假千金的“豪门”父亲, 她决定写成做丝绸生意的商人。
上海有一个做丝绸生意的豪商, 姓金, 家中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某日, 他去乡下收租, 遇到有人追捕一个十五六岁的瘦弱少女,那少女为逃脱追捕, 不惜跳入冰冷的河水。
金老板心生怜悯, 让人将这个少女从水中捞出, 这才发现这个少女跟他夫人长得极像。
他一番询问,才知道这少女叫金小花,她的父母是郊区一普通农户,父母重男轻女, 对她非常不好, 现如今, 更是要将她卖给一个傻子为妻,她不同意,才会逃命。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有错, 不该忤逆父母。
他们甚至觉得,那傻子是个不错的归宿。
寻常人家生了傻子,一般不会将他养大,给傻子娶媳妇,那更是绝无可能。
毕竟这都要钱。
那家人能给傻子娶妻,是因为他们家有十几亩水田外加七八亩旱地,当家的还会做木工,是村里的富户。
金小花的父母家里只有两亩薄田,连饭都吃不饱,金小花嫁给那个傻子后,再不用担心饿肚子,这如何不是一桩好姻缘?
他们七嘴八舌指责金小花,但金小花就是不同意嫁人,拿着一根棍子,就要跟那些人拼命。
金老板觉得金小花面善,但也觉得这小姑娘主意太大,不好相与。
而就在这时,金老板注意到,金小花的母亲在看到自己后,眼神躲闪,似乎有些害怕。
这也就算了,他还发现,金小花的母亲,很像自己养在家中的女儿。
金老板在生意场上混迹多年,很会看人,他瞬间意识到不对。
他妻子怀着女儿,即将临盆时,正好赶上他岳父去世。
当时他不在家中,他妻子就带着下人,独自去奔丧,结果走到半路突然发动,在一个农户家里生下女儿。
那农户,就在这个村。
他之前从未怀疑小女儿的身份,此时却疑窦丛生。
金老板做事果断,当即让下人抓住那个面露心虚的妇人,诈了对方几句。
那妇人果然露出马脚,金老板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夫人当年生下的女儿,被人调换了!
他夫人当年在一个农户家生产,而这个妇人,是那个农户的妹妹。
这个妇人连生三个女儿,这让夫家对她很不满,以至于她生完孩子后,竟没人照顾。
她饿得不行,出去找吃的,然后就听公婆和自己的丈夫商量,要把她刚生下的小女儿扔河里淹死。
这妇人舍不得让女儿去死,就抱着女儿,跌跌撞撞回了娘家。
她到娘家时,金夫人刚生产完。
金夫人去奔丧,身边跟了两个抬轿子的家丁,还有一个婆子,一个丫鬟,加起来四个人。
但那两个家丁不敢进产房,那个婆子去帮她洗脏衣服去了,而那个丫鬟见她睡了,也去外面做饭,屋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金夫人生产时待的房子,正好是这妇人以前在娘家住的房子,当然她出嫁后,这里成了她兄长的子女的住处。
但她偶尔回娘家,也会在这里凑合一晚上。
这妇人抱着女儿进屋,就见金夫人在熟睡,旁边还有个刚出生,用大人衣服包裹的小女婴。
刚出生的孩子,长得都差不多,她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就将两个婴儿调换了。
后来,她丈夫找来,她就抱着金夫人生下的女儿回了家。
她丈夫一家,最终没有溺死这个女婴,但对这个女婴很不好。
妇人知道这个女婴不是自己的女儿,对她也不好。
在妇人又生了个儿子后,他们一家对这个被起名叫金小花的女儿,就更差了。
金小花从小就要做各种活儿,还要被弟弟欺负,她一直忍着,想着等她长大,像大姐二姐一样嫁出去,有了自己的家,日子应该能好过起来。
不曾想,为了供她弟弟读书,她父母竟要把她嫁给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还是个会打人的!
金小花崩溃了,她豁出去想要反抗,结果竟得知,自己本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所有的苦难,都是为别人受的!
金小花跟着金老板回了家,而她的故事,也由此展开。
桑景云打算写的这本小说的主角,就是金小花。
当然,她回到亲生父母家中后,会改名为金月季。
金月季在农村长大,她皮肤黝黑,举止粗鲁,方方面面都比不上一直养在金家的假千金金芍药。
她满怀期待来到金家,结果被金芍药比到泥地里。
金老板一家呢?
金老板不喜欢金月季的桀骜不驯,因为金芍药很受比金家更有钱的俞家夫人的喜爱,有望嫁进俞家,就决定留下金芍药联姻。
金夫人跟金芍药感情很深,也愿意让金芍药留下,反倒是对金月季,她因不知道要如何与金月季相处,总是在不经意间,伤害到金月季。
至于金家的两个儿子,金大哥早已成亲生子接手一部分生意,对两个妹妹一视同仁都不太在意。而金二哥,他跟金芍药关系好,金芍药一哭,他就觉得金芍药受了委屈,甚至会因此训斥金月季。
金月季若是愿意服软,或许日子会好过一些,但她就像是一只刺猬,不愿意服软。
毕竟,金芍药每次光鲜地出现在她面前,享受家人的疼爱,这场面对她来说,都是刺向她的利剑。
桑景云想写的,是金月季面临逆境,永不放弃,最终走出属于自己的灿烂人生的故事。
想到这里,她把自己的思维拉了回来。
这是个爱情故事,男主就是跟金芍药青梅竹马,金芍药一心想嫁的俞少爷。
俞少爷和金芍药的青梅竹马,是金芍药单方面认为的。
金芍药接受的是传统教育,整日在家绣花做女工,但俞少爷从小接受新式教育,两人相处的时间其实很少。
俞少爷还觉得他跟金芍药,没有共同语言。
比如,俞少爷想让金芍药学认字,但金芍药觉得女子不需要学认字,不愿意学。
又比如,俞少爷得知某位女先生开了私塾,心中万分敬佩,一回家却听到金芍药在母亲面前,嘲笑那位女先生,说对方嫁不出去。
俞夫人喜欢贤惠本分的金芍药,但俞少爷不喜欢她。
反倒是金月季,在俞少爷看来,是与众不同的。
金月季会反抗父母,她在拥有学习机会之后,更是如饥似渴地学习……
在一开始的时候,金月季还渴求父母的爱,但后来,她坚信人生过得如何,全看自己。
桑景云理顺剧情后,就放松下来。
这个故事对她来说不难写,就算写了一些女性独立相关的内容,但写这些,是不会犯当权者的忌讳的。
桑景云在想好新小说要如何写之后,就在纸上做了点设定。
之后,她没有急着写《双面魔君》,而是拿出纸笔,开始给洪玥写信。
桑景云给《双面魔君》的出书版,起名为《无名诀》。
她本想起个诗意一点的名字,但并未找到合适的。
《无名诀》是孟佑修炼的内功的名字,拿来做书名虽不出彩,但也不会出错。
至于《双面魔君》,这名字确实吸引眼球,但到底带个“魔”字,这时的一些人不喜欢。
桑景云这次给洪玥写信,是因为桑钱氏今天回来,告诉了她一件事,说是洪玥在给《双面魔君》的出书版画插图。
桑景云打算跟洪玥说一说自己的想法。
洪玥画的画,跟时下的人画的画不太一样,但跟她上辈子见过的,却也有很大区别。
她希望洪玥画插图时,能将孟佑画得帅气一些。
桑景云写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简单画了几个人物草图。
她不擅长画画,画得没有洪玥好,但可以画个轮廓,给洪玥做参考。
她还可以用草图和文字,将她想象中的,孟佑用的武器描绘出来。
桑景云写了好几页信纸,让桑钱氏明天将之拿给洪掌柜。
接下来几日,桑景云的生活并无多大变化。
她每天早上起来后,先写两千字,然后去隔壁跟着谭峥泓学英文,顺便看一看孤儿院的情况。
期间,她还会做点简单的力量训练,练一练自己的力气。
等中午吃过饭,她会继续写《双面魔君》,写完四千字后,再写一点新书。
这本新书,桑景云起名叫《真假千金》。
她想过《换子记》之类的名字,最后还是决定起个俗气点的名字。
她觉得这个时代的普通读者,在看到《真假千金》这个名字的时候,应该会好奇,然后看一看。
而他们只要看了……从未看过这类题材的人,在看到开头金老板认出真女儿之后,一定会好奇后续。
而只要他们好奇后续,他们就会看下去,他们看下去,报纸的销量就稳了。
时间眨眼过去一周。
而这个时候,上海地区的人,基本上都已经知道血吸虫病的存在。
上海的医生,也都开始研究血吸虫。
他们看了国外科学家研究出来的东西,知道钉螺是人类跟血吸虫的中间宿主,但现如今,还不能确定这中间宿主,是不是只有钉螺。
此外,血吸虫的防治,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研究的同时,他们自然没有忘记宣传血吸虫病的危害,也没忘记要号召百姓消灭钉螺。
于是,一些传言在民间越传越玄乎,桑景云就听到附近百姓在说什么钉螺都是日本人送来的,里面有蛊虫之类,还有人说钉螺里有妖怪,总之,钉螺已经被妖魔化。
桑景云是不喜欢流言的,流言这东西,常常会害人。
但这个流言,她巴不得它能流传得广一些。
而这个时候,桑景云的《双面魔君》终于完结。
阳历12月9日,农历是十一月十五,星期六。
距离桑景云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半月。
桑景云在现代时,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有时一个不经意,几个月就过去了。
但来到这个世界后,大约是遇到的事情太多,她觉得这三个半月,堪称漫长。
桑景云写完《双面魔君》的结局,有一种怅然的感觉。
她写过很多书,现在已经不太会对一本书产生深厚感情,但《双面魔君》这本书,是她一个字一个字,手写写出来的,对她来说,还是有些不一样。
不过接下来,她就要跟孟佑告别,开始描绘金月季的人生了。
《真假千金》这本书,桑景云陆陆续续,写了一万字,字数还有点少,但开篇已经写好,金月季的性格,也已经刻画得很清楚。
她打算明天去一趟租界,将《双面魔君》的结局和《真假千金》的开头都给洪永祥,再拜托洪永祥,将之交到费中绪手上。
将写完的稿件交给桑学文,让桑学文帮忙誊抄,桑景云就出了门。
刚离开自家院子,凛冽的寒风就朝她迎面冲来,桑景云的脸被吹得生疼,整个人忍不住抖了抖。
这天越来越冷,因这几天下了雨的缘故,还是冷到骨头缝里的湿冷。
穿越前,桑景云是不觉得上海的冬天冷的。
她在家会开地暖或者空调,出门有羽绒服,即便不想穿笨重的羽绒服,也能贴几个暖宝宝御寒。
但这个时代是真的冷。
这让她回忆起她上辈子读小学时的情况。
那时,最冷的日子,老师为了防止感冒传染,竟然开教室窗户,于是教室内外一样的温度,她跟同学们手都冻麻了,写不了字。
现在也是如此冷。
桑景云现如今,都是在灶台边写小说的,这样会暖和一些。
她来到隔壁孤儿院,就见院子里有人在挖井,而江来他们,正在旁边看热闹。
最初几天,江来他们是不住孤儿院的,但等其中一栋屋的屋顶和门窗都盖好,谭峥泓就让他们搬到孤儿院住。
若是其他人让江来他们换地方住,江来他们肯定不愿意,还会心生防备。
但谭峥泓和桑景云在江来眼里,是善良还好欺负的人,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
这地方多好啊!墙砌得那么厚,门窗那么密实,住在里面肯定一点风都吹不着。
这谭少爷,竟然还免费给他们喝粥!
江来从未见过这样的冤大头,他带着手底下的小乞丐,喜滋滋地住下。
钱表姑也搬去孤儿院,住进了厨房。
孤儿院的厨房很大,晚上做过饭后,还能留下余温,睡在里面要说多么舒服,那肯定是没有的,但对钱表姑来说,已经非常好。
甚至比她以前那个四面漏风的家要好很多。
桑景云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挖井,好奇地看了一会儿,就见谭峥泓从外面进来。
谭峥泓穿着貂皮大衣,约莫是觉得热了,大衣的扣子没有扣上。
“桑小姐。”看到桑景云,谭峥泓立刻朝着桑景云跑过去。
这么冷的天,他坚持每天来孤儿院这边,就是为了能教桑景云英文。
“谭少。”桑景云笑着跟谭峥泓打招呼。
挖井这件事,他们两个都是不懂的,也就没有多看,而是进了屋。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开始读谭峥泓找来的英文课本上的文章。
等学会一篇,她就小声在旁边背诵,至于谭峥泓,他拿出账本,开始算接下来要买的东西。
谭峥泓决定建孤儿院后,就捐出两千银元,再加上其他人的捐款大概一千银元,合在一起,在钱庄开了一个孤儿院的账户。
建孤儿院所用的建筑材料,谭峥泓都是从这个账户拿钱买的,但从棚户区雇佣小工、给小工提供伙食、请人灭钉螺、给江来他们做衣服等零零碎碎的支出,都是他自掏腰包,没花孤儿院账户里的钱。
他自己的钱,怎么拿来发善心都行,孤儿院的钱,却不能乱花。
不过,孤儿院想要运行下去,不可能一直让他垫钱,谭峥泓已经说动了几个商人,等孤儿院筹备工作全部完成后,他们会算出孤儿院所需开销,然后每月固定捐钱,维持孤儿院的运行。
这是以后的事情,现在,谭峥泓正在算给孤儿院的孩子准备床铺等,需要多少钱。
“床可以买木头让人打,打最简单的就行,有了床铺,还需要购买草席、铺盖、碗筷……”
谭峥泓埋头苦算。
桑景云凑过去看了眼,觉得他算得有点慢,就道:“我帮你算?”
谭峥泓一愣。
桑景云道:“我算东西,应该比你快。”
桑景云出生在九十年代初,她小时候,学校会教珠算。
她上辈子就会用算盘,这辈子的原主,算盘更是用得熟练。
此外,桑景云的口算、心算和列竖式计算,也学得很好。
反倒是谭峥泓,他自幼上的,都是洋人的学校,虽然也学了算数,但算账很慢。
桑景云拿过谭峥泓写的账本和算盘,就开始拨算盘:“草席每条35个铜元,购入80条共计2800个铜元……”
从草席到做床铺的木料,从做衣服的布料到布鞋,还有粮食等等,桑景云一样样算,很快便算出大概需要多少钱。
谭峥泓看着桑景云飞快地拨算盘,忍不住道:“桑小姐,你的算盘,拨得跟我爹一样快。”
他爹他外公都会用算盘,但他以前忙着在西式学堂读书,不曾学过。
“我爷爷教的,”桑景云笑了笑,又道,“孤儿院的开销,当真不少。”
谭峥泓点点头:“这个孤儿院,我打算先收容八十个孩子,往后看情况增加一些。”
“确实该慢慢来。”桑景云跟谭峥泓聊了聊,见谭峥泓已经写好孤儿院的章程,也就放下心来。
这孤儿院占地不过一亩多点,并不大,能收容的孤儿有限。
他们是不可能帮到上海所有的孤儿的,只能帮到一小部分。
但能帮到人就好。
聊过之后,桑景云拿出英文课本,将自己之前学的课文背给谭峥泓听,又让谭峥泓教后面的课文。
谭峥泓有一个怀表。
他是八点道孤儿院的,学到十点,两人就去见了江来他们,教这些孩子认识阿拉伯数字,让他们学十以内的加减法。
江来年纪大,脑子也灵活,以前还会算一算开销,因而一教就会,但别的孩子,尤其是那几个年纪小的,掰着手指头怎么都算不明白。
桑景云也不恼,一点点慢慢教。
她也不要求这些孩子学得多好,只希望他们能学点东西,脑子灵活一些。
学到中午,这些孩子就跟小工们一起吃饭。
他们一般早晚喝粥,中午吃米饭,菜很简单,比如今天中午的菜,就是海带豆腐汤。
很普通的菜,但江来他们吃得很高兴,还对着谭峥泓唱歌,祝谭峥泓财源滚滚。
这让谭峥泓去桑家吃大鱼大肉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他也知道,他不可能供孤儿院的孩子吃肉,这年头,普通农民一年下来,都是吃不上几次肉的。
吃过饭,桑景云跟谭峥泓说了自己明天要去租界,不能跟他学英文的事情。
谭峥泓闻言有些失落,随即道:“既如此,那我明日就不过来了,我家中也有一些事情要处理。”
他天天往租界跑,很久没有去学国文,他的国文老师,已经差人找过他几次。
不过他觉得他现如今,已经可以不学国文。
近来他在孤儿院这边待着,时常跟桑景云和那些孤儿交流,不仅北京话越说越好,就连吴语,也能听懂很多。
他欠缺的,是阅读文言文的能力,但他将来不学文,这方面有所欠缺,关系不大。
这日下午,桑景云写了一点《双面魔君》的番外。
这番外是专门给出书版写的,她打算下周再给洪永祥。
第二天是周日。
一大早,桑景云就跟着大部队出了门。
真的是大部队,这次去县城的,除了她以外,还有桑景英、桑景雄、桑钱氏、钱表姑和一个保镖。
一行人来到县城后,就分头行动。
桑景云和桑景英先去洪掌柜那里拿了洪玥画好的稿件,又拿着昨日桑学文做的黄豆炖猪肉去看了阿兰奶奶,然后一起坐电车去租界。
桑景云已经连着几周没来找洪永祥,但开门的大爷一看到她就认出来,然后扬声喊“洪永祥”。
洪永祥出来,瞧见桑景云很高兴:“我就知道,你们该到了。”
“洪先生,《双面魔君》我已写完,结尾在这里,除《双面魔君》外,我新书的开头,这次也带了来,还有我弟弟编写的《水浒传》和阿玥画的画……”桑景云一样样拿给洪永祥。
东西真的很多,洪永祥将那些纸张拿好,听桑景云说她写了新书,好奇地问:“你新书叫什么?写了什么?”
桑景云道:“我写的新书叫《真假千金》,写的是情情爱爱的东西。”
她这书,若是放现代,其实是非常普通的,看多了网文的读者,甚至可能懒得点开。
但在这个时代,应该会受女读者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