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真假千金》

桑景云不太会写单纯的爱情故事。

只写两个人各种牵扯, 相识相恋,她是写不动的。

作为一个网文作者,她喜欢写有一定冲突的小说。

思考过后, 她打算写真假千金。

这个题材,在后世已经被无数网文作者写过, 但在这个时代,非常新颖。

桑家原本是做丝绸生意的, 桑景云对丝绸生意有所了解,书里真假千金的“豪门”父亲, 她决定写成做丝绸生意的商人。

上海有一个做丝绸生意的豪商, 姓金, 家中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某日, 他去乡下收租, 遇到有人追捕一个十五六岁的瘦弱少女,那少女为逃脱追捕, 不惜跳入冰冷的河水。

金老板心生怜悯, 让人将这个少女从水中捞出, 这才发现这个少女跟他夫人长得极像。

他一番询问,才知道这少女叫金小花,她的父母是郊区一普通农户,父母重男轻女, 对她非常不好, 现如今, 更是要将她卖给一个傻子为妻,她不同意,才会逃命。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有错, 不该忤逆父母。

他们甚至觉得,那傻子是个不错的归宿。

寻常人家生了傻子,一般不会将他养大,给傻子娶媳妇,那更是绝无可能。

毕竟这都要钱。

那家人能给傻子娶妻,是因为他们家有十几亩水田外加七八亩旱地,当家的还会做木工,是村里的富户。

金小花的父母家里只有两亩薄田,连饭都吃不饱,金小花嫁给那个傻子后,再不用担心饿肚子,这如何不是一桩好姻缘?

他们七嘴八舌指责金小花,但金小花就是不同意嫁人,拿着一根棍子,就要跟那些人拼命。

金老板觉得金小花面善,但也觉得这小姑娘主意太大,不好相与。

而就在这时,金老板注意到,金小花的母亲在看到自己后,眼神躲闪,似乎有些害怕。

这也就算了,他还发现,金小花的母亲,很像自己养在家中的女儿。

金老板在生意场上混迹多年,很会看人,他瞬间意识到不对。

他妻子怀着女儿,即将临盆时,正好赶上他岳父去世。

当时他不在家中,他妻子就带着下人,独自去奔丧,结果走到半路突然发动,在一个农户家里生下女儿。

那农户,就在这个村。

他之前从未怀疑小女儿的身份,此时却疑窦丛生。

金老板做事果断,当即让下人抓住那个面露心虚的妇人,诈了对方几句。

那妇人果然露出马脚,金老板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夫人当年生下的女儿,被人调换了!

他夫人当年在一个农户家生产,而这个妇人,是那个农户的妹妹。

这个妇人连生三个女儿,这让夫家对她很不满,以至于她生完孩子后,竟没人照顾。

她饿得不行,出去找吃的,然后就听公婆和自己的丈夫商量,要把她刚生下的小女儿扔河里淹死。

这妇人舍不得让女儿去死,就抱着女儿,跌跌撞撞回了娘家。

她到娘家时,金夫人刚生产完。

金夫人去奔丧,身边跟了两个抬轿子的家丁,还有一个婆子,一个丫鬟,加起来四个人。

但那两个家丁不敢进产房,那个婆子去帮她洗脏衣服去了,而那个丫鬟见她睡了,也去外面做饭,屋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金夫人生产时待的房子,正好是这妇人以前在娘家住的房子,当然她出嫁后,这里成了她兄长的子女的住处。

但她偶尔回娘家,也会在这里凑合一晚上。

这妇人抱着女儿进屋,就见金夫人在熟睡,旁边还有个刚出生,用大人衣服包裹的小女婴。

刚出生的孩子,长得都差不多,她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就将两个婴儿调换了。

后来,她丈夫找来,她就抱着金夫人生下的女儿回了家。

她丈夫一家,最终没有溺死这个女婴,但对这个女婴很不好。

妇人知道这个女婴不是自己的女儿,对她也不好。

在妇人又生了个儿子后,他们一家对这个被起名叫金小花的女儿,就更差了。

金小花从小就要做各种活儿,还要被弟弟欺负,她一直忍着,想着等她长大,像大姐二姐一样嫁出去,有了自己的家,日子应该能好过起来。

不曾想,为了供她弟弟读书,她父母竟要把她嫁给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还是个会打人的!

金小花崩溃了,她豁出去想要反抗,结果竟得知,自己本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所有的苦难,都是为别人受的!

金小花跟着金老板回了家,而她的故事,也由此展开。

桑景云打算写的这本小说的主角,就是金小花。

当然,她回到亲生父母家中后,会改名为金月季。

金月季在农村长大,她皮肤黝黑,举止粗鲁,方方面面都比不上一直养在金家的假千金金芍药。

她满怀期待来到金家,结果被金芍药比到泥地里。

金老板一家呢?

金老板不喜欢金月季的桀骜不驯,因为金芍药很受比金家更有钱的俞家夫人的喜爱,有望嫁进俞家,就决定留下金芍药联姻。

金夫人跟金芍药感情很深,也愿意让金芍药留下,反倒是对金月季,她因不知道要如何与金月季相处,总是在不经意间,伤害到金月季。

至于金家的两个儿子,金大哥早已成亲生子接手一部分生意,对两个妹妹一视同仁都不太在意。而金二哥,他跟金芍药关系好,金芍药一哭,他就觉得金芍药受了委屈,甚至会因此训斥金月季。

金月季若是愿意服软,或许日子会好过一些,但她就像是一只刺猬,不愿意服软。

毕竟,金芍药每次光鲜地出现在她面前,享受家人的疼爱,这场面对她来说,都是刺向她的利剑。

桑景云想写的,是金月季面临逆境,永不放弃,最终走出属于自己的灿烂人生的故事。

想到这里,她把自己的思维拉了回来。

这是个爱情故事,男主就是跟金芍药青梅竹马,金芍药一心想嫁的俞少爷。

俞少爷和金芍药的青梅竹马,是金芍药单方面认为的。

金芍药接受的是传统教育,整日在家绣花做女工,但俞少爷从小接受新式教育,两人相处的时间其实很少。

俞少爷还觉得他跟金芍药,没有共同语言。

比如,俞少爷想让金芍药学认字,但金芍药觉得女子不需要学认字,不愿意学。

又比如,俞少爷得知某位女先生开了私塾,心中万分敬佩,一回家却听到金芍药在母亲面前,嘲笑那位女先生,说对方嫁不出去。

俞夫人喜欢贤惠本分的金芍药,但俞少爷不喜欢她。

反倒是金月季,在俞少爷看来,是与众不同的。

金月季会反抗父母,她在拥有学习机会之后,更是如饥似渴地学习……

在一开始的时候,金月季还渴求父母的爱,但后来,她坚信人生过得如何,全看自己。

桑景云理顺剧情后,就放松下来。

这个故事对她来说不难写,就算写了一些女性独立相关的内容,但写这些,是不会犯当权者的忌讳的。

桑景云在想好新小说要如何写之后,就在纸上做了点设定。

之后,她没有急着写《双面魔君》,而是拿出纸笔,开始给洪玥写信。

桑景云给《双面魔君》的出书版,起名为《无名诀》。

她本想起个诗意一点的名字,但并未找到合适的。

《无名诀》是孟佑修炼的内功的名字,拿来做书名虽不出彩,但也不会出错。

至于《双面魔君》,这名字确实吸引眼球,但到底带个“魔”字,这时的一些人不喜欢。

桑景云这次给洪玥写信,是因为桑钱氏今天回来,告诉了她一件事,说是洪玥在给《双面魔君》的出书版画插图。

桑景云打算跟洪玥说一说自己的想法。

洪玥画的画,跟时下的人画的画不太一样,但跟她上辈子见过的,却也有很大区别。

她希望洪玥画插图时,能将孟佑画得帅气一些。

桑景云写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简单画了几个人物草图。

她不擅长画画,画得没有洪玥好,但可以画个轮廓,给洪玥做参考。

她还可以用草图和文字,将她想象中的,孟佑用的武器描绘出来。

桑景云写了好几页信纸,让桑钱氏明天将之拿给洪掌柜。

接下来几日,桑景云的生活并无多大变化。

她每天早上起来后,先写两千字,然后去隔壁跟着谭峥泓学英文,顺便看一看孤儿院的情况。

期间,她还会做点简单的力量训练,练一练自己的力气。

等中午吃过饭,她会继续写《双面魔君》,写完四千字后,再写一点新书。

这本新书,桑景云起名叫《真假千金》。

她想过《换子记》之类的名字,最后还是决定起个俗气点的名字。

她觉得这个时代的普通读者,在看到《真假千金》这个名字的时候,应该会好奇,然后看一看。

而他们只要看了……从未看过这类题材的人,在看到开头金老板认出真女儿之后,一定会好奇后续。

而只要他们好奇后续,他们就会看下去,他们看下去,报纸的销量就稳了。

时间眨眼过去一周。

而这个时候,上海地区的人,基本上都已经知道血吸虫病的存在。

上海的医生,也都开始研究血吸虫。

他们看了国外科学家研究出来的东西,知道钉螺是人类跟血吸虫的中间宿主,但现如今,还不能确定这中间宿主,是不是只有钉螺。

此外,血吸虫的防治,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研究的同时,他们自然没有忘记宣传血吸虫病的危害,也没忘记要号召百姓消灭钉螺。

于是,一些传言在民间越传越玄乎,桑景云就听到附近百姓在说什么钉螺都是日本人送来的,里面有蛊虫之类,还有人说钉螺里有妖怪,总之,钉螺已经被妖魔化。

桑景云是不喜欢流言的,流言这东西,常常会害人。

但这个流言,她巴不得它能流传得广一些。

而这个时候,桑景云的《双面魔君》终于完结。

阳历12月9日,农历是十一月十五,星期六。

距离桑景云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半月。

桑景云在现代时,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有时一个不经意,几个月就过去了。

但来到这个世界后,大约是遇到的事情太多,她觉得这三个半月,堪称漫长。

桑景云写完《双面魔君》的结局,有一种怅然的感觉。

她写过很多书,现在已经不太会对一本书产生深厚感情,但《双面魔君》这本书,是她一个字一个字,手写写出来的,对她来说,还是有些不一样。

不过接下来,她就要跟孟佑告别,开始描绘金月季的人生了。

《真假千金》这本书,桑景云陆陆续续,写了一万字,字数还有点少,但开篇已经写好,金月季的性格,也已经刻画得很清楚。

她打算明天去一趟租界,将《双面魔君》的结局和《真假千金》的开头都给洪永祥,再拜托洪永祥,将之交到费中绪手上。

将写完的稿件交给桑学文,让桑学文帮忙誊抄,桑景云就出了门。

刚离开自家院子,凛冽的寒风就朝她迎面冲来,桑景云的脸被吹得生疼,整个人忍不住抖了抖。

这天越来越冷,因这几天下了雨的缘故,还是冷到骨头缝里的湿冷。

穿越前,桑景云是不觉得上海的冬天冷的。

她在家会开地暖或者空调,出门有羽绒服,即便不想穿笨重的羽绒服,也能贴几个暖宝宝御寒。

但这个时代是真的冷。

这让她回忆起她上辈子读小学时的情况。

那时,最冷的日子,老师为了防止感冒传染,竟然开教室窗户,于是教室内外一样的温度,她跟同学们手都冻麻了,写不了字。

现在也是如此冷。

桑景云现如今,都是在灶台边写小说的,这样会暖和一些。

她来到隔壁孤儿院,就见院子里有人在挖井,而江来他们,正在旁边看热闹。

最初几天,江来他们是不住孤儿院的,但等其中一栋屋的屋顶和门窗都盖好,谭峥泓就让他们搬到孤儿院住。

若是其他人让江来他们换地方住,江来他们肯定不愿意,还会心生防备。

但谭峥泓和桑景云在江来眼里,是善良还好欺负的人,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

这地方多好啊!墙砌得那么厚,门窗那么密实,住在里面肯定一点风都吹不着。

这谭少爷,竟然还免费给他们喝粥!

江来从未见过这样的冤大头,他带着手底下的小乞丐,喜滋滋地住下。

钱表姑也搬去孤儿院,住进了厨房。

孤儿院的厨房很大,晚上做过饭后,还能留下余温,睡在里面要说多么舒服,那肯定是没有的,但对钱表姑来说,已经非常好。

甚至比她以前那个四面漏风的家要好很多。

桑景云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挖井,好奇地看了一会儿,就见谭峥泓从外面进来。

谭峥泓穿着貂皮大衣,约莫是觉得热了,大衣的扣子没有扣上。

“桑小姐。”看到桑景云,谭峥泓立刻朝着桑景云跑过去。

这么冷的天,他坚持每天来孤儿院这边,就是为了能教桑景云英文。

“谭少。”桑景云笑着跟谭峥泓打招呼。

挖井这件事,他们两个都是不懂的,也就没有多看,而是进了屋。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开始读谭峥泓找来的英文课本上的文章。

等学会一篇,她就小声在旁边背诵,至于谭峥泓,他拿出账本,开始算接下来要买的东西。

谭峥泓决定建孤儿院后,就捐出两千银元,再加上其他人的捐款大概一千银元,合在一起,在钱庄开了一个孤儿院的账户。

建孤儿院所用的建筑材料,谭峥泓都是从这个账户拿钱买的,但从棚户区雇佣小工、给小工提供伙食、请人灭钉螺、给江来他们做衣服等零零碎碎的支出,都是他自掏腰包,没花孤儿院账户里的钱。

他自己的钱,怎么拿来发善心都行,孤儿院的钱,却不能乱花。

不过,孤儿院想要运行下去,不可能一直让他垫钱,谭峥泓已经说动了几个商人,等孤儿院筹备工作全部完成后,他们会算出孤儿院所需开销,然后每月固定捐钱,维持孤儿院的运行。

这是以后的事情,现在,谭峥泓正在算给孤儿院的孩子准备床铺等,需要多少钱。

“床可以买木头让人打,打最简单的就行,有了床铺,还需要购买草席、铺盖、碗筷……”

谭峥泓埋头苦算。

桑景云凑过去看了眼,觉得他算得有点慢,就道:“我帮你算?”

谭峥泓一愣。

桑景云道:“我算东西,应该比你快。”

桑景云出生在九十年代初,她小时候,学校会教珠算。

她上辈子就会用算盘,这辈子的原主,算盘更是用得熟练。

此外,桑景云的口算、心算和列竖式计算,也学得很好。

反倒是谭峥泓,他自幼上的,都是洋人的学校,虽然也学了算数,但算账很慢。

桑景云拿过谭峥泓写的账本和算盘,就开始拨算盘:“草席每条35个铜元,购入80条共计2800个铜元……”

从草席到做床铺的木料,从做衣服的布料到布鞋,还有粮食等等,桑景云一样样算,很快便算出大概需要多少钱。

谭峥泓看着桑景云飞快地拨算盘,忍不住道:“桑小姐,你的算盘,拨得跟我爹一样快。”

他爹他外公都会用算盘,但他以前忙着在西式学堂读书,不曾学过。

“我爷爷教的,”桑景云笑了笑,又道,“孤儿院的开销,当真不少。”

谭峥泓点点头:“这个孤儿院,我打算先收容八十个孩子,往后看情况增加一些。”

“确实该慢慢来。”桑景云跟谭峥泓聊了聊,见谭峥泓已经写好孤儿院的章程,也就放下心来。

这孤儿院占地不过一亩多点,并不大,能收容的孤儿有限。

他们是不可能帮到上海所有的孤儿的,只能帮到一小部分。

但能帮到人就好。

聊过之后,桑景云拿出英文课本,将自己之前学的课文背给谭峥泓听,又让谭峥泓教后面的课文。

谭峥泓有一个怀表。

他是八点道孤儿院的,学到十点,两人就去见了江来他们,教这些孩子认识阿拉伯数字,让他们学十以内的加减法。

江来年纪大,脑子也灵活,以前还会算一算开销,因而一教就会,但别的孩子,尤其是那几个年纪小的,掰着手指头怎么都算不明白。

桑景云也不恼,一点点慢慢教。

她也不要求这些孩子学得多好,只希望他们能学点东西,脑子灵活一些。

学到中午,这些孩子就跟小工们一起吃饭。

他们一般早晚喝粥,中午吃米饭,菜很简单,比如今天中午的菜,就是海带豆腐汤。

很普通的菜,但江来他们吃得很高兴,还对着谭峥泓唱歌,祝谭峥泓财源滚滚。

这让谭峥泓去桑家吃大鱼大肉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他也知道,他不可能供孤儿院的孩子吃肉,这年头,普通农民一年下来,都是吃不上几次肉的。

吃过饭,桑景云跟谭峥泓说了自己明天要去租界,不能跟他学英文的事情。

谭峥泓闻言有些失落,随即道:“既如此,那我明日就不过来了,我家中也有一些事情要处理。”

他天天往租界跑,很久没有去学国文,他的国文老师,已经差人找过他几次。

不过他觉得他现如今,已经可以不学国文。

近来他在孤儿院这边待着,时常跟桑景云和那些孤儿交流,不仅北京话越说越好,就连吴语,也能听懂很多。

他欠缺的,是阅读文言文的能力,但他将来不学文,这方面有所欠缺,关系不大。

这日下午,桑景云写了一点《双面魔君》的番外。

这番外是专门给出书版写的,她打算下周再给洪永祥。

第二天是周日。

一大早,桑景云就跟着大部队出了门。

真的是大部队,这次去县城的,除了她以外,还有桑景英、桑景雄、桑钱氏、钱表姑和一个保镖。

一行人来到县城后,就分头行动。

桑景云和桑景英先去洪掌柜那里拿了洪玥画好的稿件,又拿着昨日桑学文做的黄豆炖猪肉去看了阿兰奶奶,然后一起坐电车去租界。

桑景云已经连着几周没来找洪永祥,但开门的大爷一看到她就认出来,然后扬声喊“洪永祥”。

洪永祥出来,瞧见桑景云很高兴:“我就知道,你们该到了。”

“洪先生,《双面魔君》我已写完,结尾在这里,除《双面魔君》外,我新书的开头,这次也带了来,还有我弟弟编写的《水浒传》和阿玥画的画……”桑景云一样样拿给洪永祥。

东西真的很多,洪永祥将那些纸张拿好,听桑景云说她写了新书,好奇地问:“你新书叫什么?写了什么?”

桑景云道:“我写的新书叫《真假千金》,写的是情情爱爱的东西。”

她这书,若是放现代,其实是非常普通的,看多了网文的读者,甚至可能懒得点开。

但在这个时代,应该会受女读者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