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曼笛的父亲去世以后,决定搬到伦敦就没什么困难了。她本来也可以就此待在温莎,那边距离伦敦不过二十五哩,也有几家知名的出版社,她自小就住在温莎,两位姊姊的家也在附近,而且依据父亲的遗嘱,白家小巧舒适的房子是留给她的。

然而,在父亲的葬礼结束以后,曼笛很快便把房子卖了;她的两个姊姊海伦与苏菲简直怒不可遏。她们愤怒地说,大家全都是在那栋房子里出生的,曼笛没有权利随便卖掉家族历史的重要部分。

表面上,曼笛逆来顺受地挨姊姊们的骂,其实,只要一想起经历了多少辛苦才可以赢得可以随意处置那栋房子的权利,她就不禁会露出冷冷的微笑;但她很小心地隐藏起自己的情绪,不让任何人发现。或许海伦和苏菲很珍爱那栋房子,但过去五年间,那座房子只能说是她的监狱。两位姊姊都结了婚,各自离家,留下来的曼笛独自照顾为病所苦的老迈双亲。她的母亲在病床上辗转了三年才耗竭而逝,那段日子缓慢无比、一团混乱,简直不堪回首。之后则是她的父亲逐渐衰颓,他的怨言层出不穷,使得他的病情加剧,也使他终至一无所有。

曼笛一直独立背负这些重担。她的姊妹们总是没时间,要忙自己的家庭,没办法帮她什么忙。大部分的朋友与亲戚则一致表示非常相信曼笛完全有能力将一切料理得很好。毕竟她年纪一把了又没结婚——除了照顾父母,还有什么好做的?

一位好心的阿姨甚至告诉曼笛一些事,证实了她的想法;爵爷刻意不让她结婚,以确保他们老年时有人照顾。曼笛还真希望上帝有别的安排。显然大家都认为曼笛不可能找到一个伴侣,不如在家照顾父母。

在那几年,无论是心灵或身体上都非常艰辛。她的母亲一项说话尖刻、很难取悦,但她以沈静的庄严态度承受了自身日渐衰竭的病苦,让曼笛感到些许安慰。当生命即将到达尾声,母亲的慈爱温柔,竟是曼笛记忆中前所未见;她离开人世的那个日子,在曼笛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痛楚。

相形之下,疾病让她的父亲从一个快活的男子转变成脾气最恶劣的病人。曼笛经常得跑来跑去地张罗,为他准备的餐点没一样他满意的,那些无以数计的要求,让她忙得没有半点属于自己的时间。

不过,为了不让自己被这些挫折感打倒,曼笛开始利用深夜和清晨写作。起先只是让自己高兴,但逐渐地,她开始希望这些小说可以出版。

出版了两本书,她的双亲也先后去世,曼笛终于可以照自己的意思过活。她希望余生都住在人口一百五十万、也是全世界最繁忙与庞大的都市。靠着父亲留给她的两千磅遗产,加上卖去房子的所得,曼笛在伦敦西郊购置了一间小巧优雅的房子。她把两名家仆带在身边,一个是车夫查理,一个是女仆苏珊,另外又雇了一个名叫罗兰的厨子。

伦敦有她想望的一切事物,或许更多。直到现在,即使在这个城市已住了六个月,每天早晨曼笛还是在满怀惊喜中醒来。她喜爱伦敦的烟尘、嘈杂声和快节奏。每个日子以街上小贩沙哑的叫卖声揭开序幕,而在驶过鹅卵石街道的马车声中结束,这些马车将人们载往各自的夜生活。她喜爱去参加各式各样的晚宴、私人剧本朗读会,或者文艺讨论。

出乎曼笛意料之外,在伦敦文艺圈里她算是小有名气。许多出版商、诗人、记者,还有其余的小说家似乎都知道她的名字,也读过她的书。从前在温莎,认识她的人只觉得她写东西是浪费时间。当然没有一个人赞同她写小说,大家都暗示说,那些东西上不了台面,不是有教养的人会看的。

曼笛无法理解,为何她的书写与自己的人格有这么大的落差。每当她在一迭白纸前坐定,她的笔似乎有自己的生命,她会写出自己从来不认识的人物……有时暴力、有时野蛮,但总是无法热情;有些走向毁灭,有些即使有道德上的缺陷,却依然最终的胜利。既然她并没有实际可以取材的模型去描写这些小说人物,曼笛终于明白:这些人物的感受与热情,只可能源自她的内心深处。她也不敢多想,不愿感到不安。

上流社会小说……。杰克曾经提到这一类作品,她也读过一些,这些故事描绘特权阶级的人,他们奢华无度的生活、桃色事件、穿戴的衣着与珠宝。然而,曼笛对这些上流社会生活所知甚少,如果要靠写作维生,她实在不能描写自己不熟悉的世界。所以,她描写乡下人、工人和教士,官员与乡绅,说来幸运,曼笛的故事似乎有不少读者,销售量也不错。

生日过后一个星期,曼笛接受邀请,参加一场在戴泰德先生家举办的晚宴。戴泰德是位律师,为作家们处理各类交涉的事务,担任法律顾问。戴先生是曼笛所认识的人里头最快活、最放纵自己的人了,他喜欢花钱、喝酒,还抽烟过量、赌博,甚至还追女人,但是非常快乐。很多人都喜欢参加他的晚宴,宴会上会有许多美食、美酒,以及愉快的气氛。

“真高兴你今天晚上要出去,曼笛小姐。”曼笛的女仆苏珊说。看见曼笛对着门厅的穿衣镜检查仪容时,她在一旁有感而发。苏珊是个中年女人,身材小巧,个性活泼,服侍白家已有多年。“你写了整整一个星期,居然没有头痛倒地,真是奇迹。”

“我得把小说写完阿!”曼笛报以一个浅浅的微笑。“不然我哪里也不敢去。我很怕薛先生会听说我工作没做完,还敢在城里到处闲晃。”

提到曼笛的出版商,苏珊一阵大笑。薛先生不爱说话,是个严肃的人,总是在担心他旗下的作家会沉溺于伦敦声色犬马的生活,疏忽了写作。老实说,这样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一切娱乐与享受,伦敦几乎可以说是应有尽有,一个人很容易就此忘却应尽的责任。

曼笛瞥向门旁的长窄窗,注意到玻璃上凝结的冰霜,不禁颤抖起来,哀怨地望着自家舒适的小客厅。已经要出门了,可是突然之间,她好想留在家里,披上一件舒服的旧长袍,在炉火边看书度过夜晚。“外面看起来好冷喔!”她说。

苏珊立刻取来女主人的黑色天鹅绒披风,小小的门厅里回荡着她生气勃勃的絮絮叨叨。“别担心天气冷,曼笛小姐,在你活的够老、老的动不了、挡不住冬天风寒的时候,你有的是时间可以每天坐着,现在是你该出去和朋友快活的时候,一点点冷有什么关系?我会在暖炉边烧煤,你玩回来的时候,会帮你备好一杯热腾腾的白兰地牛奶。”

“好的,苏珊。”曼笛对女仆顺从地一笑。

“还有阿,曼笛小姐,”女仆大胆地对她说教起来。“和男士相处时,记得收敛自己的舌头。讲点好听的话,微笑,装出对他们的一切政治见解表示同意___”

“我说苏珊,”曼笛挖苦地打断她的话。“你当真还是寄望我会结婚?”

“当然有可能阿,很有可能的。”女仆坚持道。

“我去参加晚宴,只是和别人聊聊天,”曼笛告诉她。“绝对不是去找丈夫的!”

“啊,可是你今晚看起来真漂亮。”苏珊赞赏的目光扫过曼笛一身的黑色晚礼服,皱丝的衣裳微光闪亮,低胸的剪裁贴着她丰满的身材,上衣与长袖都缀饰着发光的珠子,手套与鞋子都是黑鹿皮所制。这堪称是一套圆熟老练的服装搭配,彰显曼笛容貌的优点,特别是她丰满的胸部。虽然曼笛从来没作过这样的打扮,不过,最近她请教了伦敦一位声名卓越的服装设计师,并且订制数套最新流行的礼服。

在苏珊的协助下,曼笛披上以貂皮衬里的披风,手臂从镶丝的臂孔穿出来,扣上领口的金钮扣。她们又选了一顶巴黎风格的黑天鹅绒帽子,盖在她的发型上。听从苏珊的建议,曼笛今天晚上决定换个新发型,让一些鬈发从编得松松的辫髻落下来。

“我敢说你会找到一个丈夫的。”苏珊坚持说。“说不定今晚你就会碰到他了。”

“我不想要丈夫,”曼笛别扭地说。“我喜欢独立。”

“独立,”苏珊转着眼珠叫道。“我认为你会比较喜欢床上有个丈夫跟你作伴。”

“苏珊,”曼笛以不赞同的语调提醒她,但女仆只是大笑着;她敢这样畅所欲言,一方面是因为年纪较长,二来也是因为她在白家待很久了。

“我保证你会比你两个姊姊找到一个更好的丈夫___愿老天保佑她们两位。”苏珊预言道。“耐心等候的人,总是得到最好的。我一向这么说。”

“谁敢跟你争辩?”曼笛挖苦地说,当车夫查理将门打开,一阵冷风迎面而来,曼笛不禁微微眯起眼睛。

“马车已经预备好了,曼笛小姐。”查理快活地说,在他臂弯里挂着一条折迭整齐的毯子。车子虽说旧了点,却维护得很好,他护着曼笛上了车,在她身上盖好毯子。

曼笛背倚着车内年岁已久的皮垫,缩进滚着丝边的长羊毛毯下,想到等一下的晚宴,偷偷地微笑起来。生命很美好,她想着。她有朋友,有个舒适的家,有分不仅有趣、收入也还可以的职业。然而,即使拥有这么多的幸运,对于苏珊坚持她还是得找个丈夫,曼笛不禁微微着脑。

曼笛的生命里没有男人存在的空间。她喜欢自由自在的行动、说话,假使有个丈夫,法律和社会权威都认可他有权利控制她……这个想法真是让人受不了。要是双方起争执,丈夫拥有最后的决定权;丈夫可以取走她所有的财产;所有的孩子都为丈夫拥有。曼笛知道,她永远不会愿意让另一个人对自己拥有这么多的权利。这并不意味着她不喜欢男性;相反地,她觉得男性能把事情弄得对他们如此有利,算是相当聪明。

还有……。如果在参加宴会与听演说时,有个可人的伴侣,该有多好。有个人可以一起谈论、争辩、共享想法,也可以共进晚餐,在床上搂紧她,驱走冬天的风寒。的确,独立是最佳的一条路,但并非最舒服的路。万事皆有代价,曼笛的独立自主,代价就是大量的寂寞。

那一夜不过发生在一个星期之前,美妙的回忆依然流在她的心坎里___即使她已经想尽办法要置之脑后。“杰克。”她轻声低语,一只手放在心口上,感到胸中一痛。杰克的身影仍旧在她心中徘徊不去:那双超凡脱俗的蓝眼,他语声中饱经沧桑的音色。对许多女性来说,一夜的浪漫邂逅算是家常便饭,可是对曼笛而言,那是她生命中最非比寻常的经历。

片刻的绮思回想,在曼笛的马车抵达戴先生家大门口时便消融了。戴先生的屋子是一栋可爱的红砖白墙建筑,共有三层楼,面对一座小小的花园广场,充满着灯光,回荡着欢笑和社交谈话声。戴先生是位事业有成的律师,住宅设计得非常优雅,门厅两端有迷人的椭圆型石膏花坛,宽敞的接待厅是舒爽的淡绿色,精致的灰泥天花板映在闪亮的橡木地板上。空气中飘着让人胃口大开的香味,玻璃餐具的碰撞声响夹在弦乐四重奏中,在在预告着稍后将会有一顿美食,让宾客们大快朵颐。

中央部分的每个房间都挤满了人,曼笛向认识的人颔首微笑。她很知道该怎么用一位人人喜爱的老姨妈态度与人相处……。她有时会精明的批评这位或那位男生,但没有谁真的相信她会有这些花前月下的韵事。大家都已经很平常地把她当成“上架库存”的类型了。

“我亲爱的白小姐!”一个雄浑的声音叫道,曼笛转过身,看到戴先生诚恳、愉快的红通通面孔。“今晚的宴会如果没有你大驾光临,就真是太美中不足了啦!”

虽然戴先生比曼笛至少年长十岁,但那一头叫人吃惊的白发下,依然有张永远年轻的面容,以及少年般的性情。他鼓鼓双颊,淘气地咧嘴一笑,“你今晚真美,”他继续说着,拿起她的手,放进胖胖的掌中。“把在场所有的女士都比下去啦!”

“戴先生,我已经听惯你这些随口而出的甜言蜜语了,”曼笛微笑着提醒他。“我很聪明,不会再上当了。你还是找个容易受骗的天真小女孩来练习罢。”

“可是,我喜欢说给你听阿!”他说,曼笛转转眼珠,对戴先生一笑。

戴先生殷勤地引着曼笛入内,他们走过一张巨大的桃花心木长桌,两边各放一个银色的大瓮,其中一个装着热潘趣酒,另一个盛满冷水。戴先生让侍者为曼笛了盛一杯潘趣酒。

“戴先生,现在我坚持你应该去招呼其余的客人了。”曼笛轻轻嗅着酒杯,让鼻腔中注满潘趣酒的香味,虽然戴着手套,她的手指还是冰透了,所以暖暖的酒杯让她很舒服。“我已经看到好几位想去打个招呼的人士了,你一直跟着我,会拖慢我的应酬速度。”

听到这戏谑的话语,戴先生爽朗大笑,深深一鞠躬,便离开了。曼笛一边啜饮冒着热气的潘趣酒,一边扫视场中的人群:作家、出版商、插画家、印刷商、律师,甚至还有一两位评论家——人们或聚或散,偶尔又重新在聚拢,人群一直变动着,整个室内流动着谈话声,不时在这里或那里爆出一串大笑。

“曼笛,亲爱的!”一的银铃般的轻快声音唤道,曼笛转身招呼一位充满魅力的金发寡妇,钮兰馨小姐。她是位成功的作家,写了六、七本通俗小说,内容主要是很戏剧化的故事,情结牵涉到重婚、谋杀和通奸。虽然曼笛个人觉得钮兰馨的作品有点太矫揉造作,不过还是挺喜欢读。钮兰馨身材纤长,气质柔媚,爱好八卦,只要任何是她认为值得注意的作家,她都会去打交道。听兰馨说长道短总是很有趣,不过她也很当心,任何不想被别人加油添醋、一讲再讲的事,都不会跟兰馨提起。

“亲爱的曼笛,”兰馨轻声说,她手持一只杯脚略重一些的高脚酒杯,带着手套的修长手指沿着杯缘弯成优美的弧线。“真高兴看到你。到目前为止,从这扇门进来的人里面,你大概是唯一有良好判断能力的人了。”

“我还不知道良好判断能力是这样让人向往的特质呢,”曼笛微笑答道。“魅力与美貌绝对比较受欢迎。”

兰馨回给她一抹独特的淘气笑容。“你我都同时拥有这三项特质,我们真是太幸运啦!”

“你说的对。”曼笛自嘲的回答。“告诉我,兰馨,你最近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这位金发女子埋怨地看她一眼。“如果你非知道不可,我只能说一点进展也没有。”

曼笛同情地一笑。“你一定会解决的。”

“噢,我不喜欢没有灵感还写作。我会一个字都不写,直到我遇上什么事或什么人刺激我的创造力,我才要写。”

听到兰馨宛如掠食动物的措辞,曼笛笑个不停。在出版界里,这位美艳寡妇对风流韵事的好奇,可说是众所皆知。“你还没找到特别引发你兴趣的对象吗?”

“还没有……虽然我心里已经有好几个人选。”这位孀居女子优雅地从高脚杯中啜饮一口。“比方说,我会很乐意多认识那位迷人的狄约翰先生。”

虽然曼笛从来没见过这个人,他的名字倒是经常被提起。在伦敦艺文圈,狄约翰是个恶名远播的人物,身世成谜,过去短短五年间,将一间小出版社经营成伦敦最大的出版公司之一,他的急遽窜升,很显然是因为完全不把道德风俗或公平的商业竞争规则放在眼里。

狄约翰借着魅力、欺骗与贿赂,从别的出版商那边挖走最好的作者,鼓励他们写耸人听闻的奇情小说。他会在所有受欢迎的期刊上打广告,还付钱请人在宴会里、酒馆中赞美这些书。批评家指责狄先生出版的书会对可塑性高的公众价值观造成恶劣的影响,出于社会责任,狄先生于是在书上加注提醒读者的警示语“本书可能涉及暴力或骇人听闻内容”,当然,这些警示标志反而让书的销售量一路飙高。

狄先生的办公大楼是一座五层楼高的白色石砌建筑,座落在繁忙的霍本街与马蹄径的交叉路口;曼笛看过那里,不过从来没有进去过。她听说,在旋转玻璃门后,有数以百千计的书堆在高达天花板的书架上。那就是所谓的流通图书馆,提供书籍给热爱阅读的大众。狄先生的图书馆一共有两万名付费会员,每年缴年费就可以借书。在楼上则堆满要送书店贩卖的书,大楼里还包括装订厂和印刷部门,以及狄先生的私人办公室。

有数十辆运输车经常在狄先生的大楼出入,载着期刊和书送去给订购者和顾客,巨大的商船每日一班,把书运往国外销售。无庸置疑,狄先生趣味低级的事业带给他可观的财富。但是曼笛半点都不欣赏他。她听说过狄先生是怎么样排挤规模较小的出版商,并打击几家与他竞争的流通图书馆,曼笛并不赞同狄约翰在文艺圈握有的权力,更不欣赏他对权力的误用,也因此她一直尽量回避与狄先生会面。

“我没听说狄先生今天晚上要来这里,”曼笛皱眉说。“老天,我无法想象戴先生和狄先生会是朋友。据我所知,狄先生是个恶棍。”

“亲爱的曼笛,我们没人负担得起不和狄先生交朋友的后果。”兰馨答道。“甚至会尽一切可能赢得他的好感。”

“到目前为止,我倒是尽一切可能的回避。至于你,兰馨,我劝你最好也别接近他,和这样一个男人打交道的念头,我是绝对不——”曼笛突然停住,因为她在人群中瞥见一张脸。她的心跳暂停,由于太过惊讶,眼睛不由自主眨了好几下。

“曼笛?”兰馨疑惑地问道。

“我以为我看见……”曼笛紧张地涔涔出汗,目光扫过嘈杂的人群,她的心跳声比会场里所有一切声音加起来更大。她往前踏出一步,又收回脚步,转身左右张望。“他在哪里?”她轻声说,呼吸非常急促。

“曼笛,你不舒服吗?”

“没有,我……。”警觉到自己的动作怪异,曼笛勉力维持差点就失常的自持仪态。“我看错了……。我还以为看到某个……不想遇到的人。”

兰馨好奇的目光从曼笛紧张的脸转向嘈杂的人群。“为什么你会不想遇到某个人?是那个你不予苟同的评论家。还是交情破裂的朋友?”她的唇边勾起一抹狡狯的笑容。“还是哪一个关系没有处理好的前任情人?”

最后一句风凉话显然是打趣,可是因为与事实太过接近,曼笛听了不禁双颊飞红。“别开玩笑了。”她装出活泼爽朗的声音。为了掩饰慌张,她吞了一大口潘趣酒,结果舌头烫到了,烫得她眼中微泛泪光。

“你绝对想不到谁正向着我们走过来,曼笛,”兰馨漫不经心地说。“如果狄先生就是你不想见到的人,我恐怕那已经太迟了。”

不知怎地,在曼笛抬起头来之前,她其实已经知道了。

一双目光锐利的蓝眼,沈稳地看着她,让曼笛百分之百确定那是谁。同样的低沉嗓音,在一个星期之前,对她低声说过无数亲密的爱语,此刻说话的语调则平平静静、礼貌周到。“钮夫人,请介绍我与您的朋友认识。”

兰馨报以一阵沙哑的笑声。“我不确定这位小姐是否乐意认识你呢,狄先生。真不巧,你的名声比你本人更无远弗届。”

曼笛几乎无法呼吸。难以置信,他就是在她生日那天来造访的男子“杰克”,那个拥抱她、亲吻她,在她的客厅里挑逗她,给她快感的人。他比她的记忆中更高大、肤色更深。瞬间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体是如何渴望承受他的体重,她的双手如何紧紧抓着他肩上硬实的肌肉……。还有从他口唇间尝到甜美、黑暗的热火。

曼笛晃了一下,膝盖几乎不能移动,甚至剧烈颤抖起来。但是她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失态,绝对不能引起注意;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来隐藏他们双方都心知肚明的羞人秘密。虽然几乎无法讲话,她还是想尽办法让自己开口。

“兰馨,请你为我介绍这位‘绅士’。”听到曼笛嘲讽地特别加重“绅士”两个字,狄先生眼中闪过一抹邪恶的亮光。

精明漂亮的金发女子露出深思的表情,打量他们两个人。“我想我做不到,”她的话让曼笛吃了一惊。“显然你们是见过面的。或许,两位之中有谁愿意为我解释一下这样的场面是怎么回事?”

“不。”狄先生以一抹迷人的笑容,使直率的拒绝略微缓和。

兰馨饶富兴味的目光从狄先生的脸移向曼笛。“好极了,我就让两位自己决定,之前是否相识罢。”她轻笑起来。“不过我先警告喔,曼笛,我会从你那里把故事挖出来的。”

曼笛几乎没注意到她的朋友离开了。全然的不解、愤怒、觉得遭到背判……她大受打击,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每呼吸一口气,都觉得整个肺在燃烧似的。狄约翰……。那自称杰克的人……则耐心地站着,目光炽烈,宛如一只活生生的老虎。

曼笛惊恐地想,他握有毁灭我的力量。只要几个字,或只要萧夫人公开证实,他就可以毁了曼笛的声誉、事业……。她维生的能力。“狄先生,”终于她尽可能维持尊严地说。“你或许愿意解释一下,上星期为何到我家来,还有为什么要骗我。”

虽然心中充满恐惧与敌意,白曼笛依然直直注视他的眼睛,目光明亮,充满挑衅。她绝对不是个胆小的人。

杰克体内涌起激烈的渴慕感,那感觉与第一次在她家门口见到她时如出一辙。她是个华美的人,拥有天鹅绒般的肌肤、褐色鬈发和丰盈的体态……而他是一个有品味的男子,衷心喜爱美好的事物。她的五官都很讨人喜欢,即使不能说美丽,尤其,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实在不凡。那是洞悉世事的灰色……宛如四月微雨的明亮灰色……。那是一双充满智慧、又会说话的眼睛。

某些跟她有关的小秘密让杰克不禁微笑起来。他渴望要亲吻曼笛那张衿持冷淡的嘴,直到她的嘴角柔和温暖,充满热情。他想诱惑她、逗弄她,最重要的是,他想认识白曼笛。她能写出一整本充满各色人物的小说,每个人物正经的外表下隐藏着丰沛而原始的感情,这样的小说应该是出自一位饱经世故的女子之手,而不是一个在乡间长大的老小姐。

在见到她之前,这些文字已经让他着迷了很久。而自从在她家那一场引人遐想的邂逅之后,他更渴望认识她。他喜欢曼笛的挑衅、曼笛带来的惊奇,还有她竟能将自己的生活安排的这么好。从这一点来说,他们两个很像。

不过,曼笛有着高雅的仪态,那是他不具有、但一直非常喜爱的的特质。她究竟如何让自己举止自然、同时又非常高雅,这个谜让杰克觉得趣味盎然、充满好奇;据他所知,这两种特质应该是互为相反的。

“曼笛——”他开始说,但曼笛立即嗤之以鼻,提醒他修正用词。

“白小姐!”

“白小姐,”他持平地说。“假使我没有把握住那天晚上的机会,我必定会终生都感到遗憾。”

她好看的眉头紧紧打节。“你打算要揭发我吗?”

“此刻倒也没有……”他若有所思地说,不过在他那双魔鬼般的蓝眼睛里闪动着恶作剧的光芒。“虽然……”

“虽然?”她怀疑地问道。

“虽然这会个聊天的绝妙材料,不是吗?可敬的白曼笛小姐,为了排遣寂寞,雇男人到家里来。此话若是传开,看你受窘,我会为你感到遗憾的。”他露齿一笑,曼笛没有回应。“我们该进一步谈这件事,我想知道你愿意付我什么样的封口费。”

“你想勒索?”曼笛更加愤怒。“你这恶毒、奸诈、卑鄙的小人——”

“或许你应该降低一些音量。”他建议道。“事实上,白小姐——我的建议是为了你,而不是我的名誉着想——让我们稍后私下谈一谈。”

“绝不,”她聪明地反驳道。“显然你不是个绅士,我也绝对不会付任何形式的封口费。”

然而他们都知道,狄先生手中握有好牌,他的唇边露出一抹懒洋洋的笑意,那是当一个男人知道想要的事物已经跑不掉、何妨暂退一步时会有的笑容。“你会与我见面的。”他坚定的说。“你没有别的选择。是这样的……我手上有你的一样东西,我正想该如何作最好的利用。”

“你这无赖,”曼笛嫌恶地低声说。“你是说,你从我家偷拿了什么吗?”

他突然爆出笑声,引来不少目光。“我手上有你的第一部小说。”他告诉曼笛。

“什么?”

“你的第一部小说。”杰克再说一次,看到她得知实情时的激怒反应,他显然非常得意。“书名是《佳人未央歌》,我刚把版权拿到手。这是一部不错的作品,虽然还需要善加编辑才可以出版。”

“不可能!”曼笛惊叫,一想到尖锐的语调可能会引来其余宾客的注目,她硬生生把即将泉涌而出的轻蔑之词吞了回去。“我多年前把这部小说以十磅的价格卖给了史高纳先生。据我所知,付钱以后,他对这本书失去兴趣,把它打入了冷宫。”

“没错,而我最近买下这部小说以及所有的权利,并且花了不少钱。你上一部小说卖得很好,所以行情看涨。”

“他不会卖给你的。”她激昂地说。

“恐怕他已经卖了。”杰克挨的更近了些,以交换机密的低语声加上一句:“事实上,那正是我去找你的原因。”他站得很近,近得嗅得到她发中散发的柠檬香,也因此感知道她全身僵硬。她是否还记得他们欢好时的热烈?在那之后,他足足难受了好几个小时,腰部痛得要命,更渴望碰触她柔软如丝缎般的肌肤。那天晚上断然离开她的居所,实在非常困难。可是他不能在身份误认的情境下,与她发生亲密关系。

总有一天,当他们彼此之间不再欺瞒,他会回到她的怀抱。届时,天地之间就再也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挡他的欲望。

她发出质问,但声音并不稳定。“你怎会在我刚好等候……呃,另一位访客的时候,去到我家?”

“我是自愿被我们都认识的一位友人——萧夫人所误导的。”

“你怎么会认识萧夫人?”曼笛眯起银灰的双眸,充满指责。“你是她的顾客吗?”

“不,蜜桃,”杰克低声说。“和你不同,我从来没有用过职业情人。”她一脸通红,让他嘴角上扬。噢,他多喜爱逗弄衿持的她啊!但为了不让她更不舒服,他以柔和的语调继续说。“我认识萧夫人,是因为我刚出版她的第一本小说《B夫人罪刑录》。”

“我猜那是个下流作品。”曼笛不高兴地低语说。

“的确,”杰克快活地回答。“对道德与所谓的高尚事物都造成威胁,所以至今还是我旗下最畅销的书。”

“我一点都不惊讶你会对这件事自鸣得意,而不是觉得丢脸。”

对于曼笛正经八百的论调,杰克的眉毛一扬。“出版大众爱看的书,赚进应得的利润,我不觉得有什么丢脸的。”

“大众未必知道什么才是对他们有好处的读物。”

他懒洋洋地笑着。“那么我想你是认为自己的作品非常适宜合家关赏?”

曼笛既羞且怒,不禁脸红。“你不可以将我的作品和一个恶名远播的女士写的粗俗回忆录相提并论。”

“当然不可以,”他立刻宽厚地答道。“萧夫人显然不是作家……。阅读她的书,就像是听个几小时的小道消息。然而,你是位有天分的作家,我对你衷心赞赏。”

曼笛的表情清楚地反映出她矛盾的情绪。全宇宙的作家都需要赞赏,曼笛也不例外,听到赞美,还是不由自主的高兴起来。然而,她不能允许自己相信这名男子说的是真心话,于是嘲讽而怀疑地看他一眼。“你的好话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发挥什么效果。”她告诉杰克。“请省省功夫,继续解释吧。”

杰克从善如流地继续说下去。“在最近一次与萧夫人的谈话中,我提到自己取得了《佳人未央歌》一书的版权,还有,我计划要和你见个面。让我惊讶的是,萧夫人表示她认识你,于是建议我在星期四晚上八点去你家。看起来,她很确定我会得到良好的招待。事实的结果,”他不禁加上这一句:“她果然是对的。”

曼笛谨慎地看他一眼。“可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安排?”

杰克耸肩,不太情愿地承认这个疑问也困扰了他好几天。“我怀疑,其实是没什么理由。就和大部分的女性一样,很可能萧夫人作决定,并不出于任何逻辑判断。”

“说不定萧夫人是要捉弄我。”曼笛愠怒地说。“或捉弄我们两个。”

他摇摇头。“我不认为她有这样的意图。”

“还有什么别的可能?”

“也许你该自己去问她。”

“噢,我会的。”曼笛冷冷地说,引起杰克一阵大笑。

“好啦!你瞧,”他的语气柔和下来。“结果也没有那么糟,不是吗?没有人受到伤害……。而且我得说,在那样的情境下,大部分男人不会像我那么绅士的……。”

“绅士?”她怒气腾腾地压低声音说。“如果你真有那么一丝半点的绅士风度,当你发现我弄错人的时候,就该表明真实身份!”

“然后搞砸你的生日吗?”他半开玩笑,半是关怀地问道,看到曼笛握紧了带着手套的小小拳头,不禁露齿一笑。“别生气了,”他耐心地安抚她。“我还是那天晚上的那个人,曼笛——”

“白小姐。”曼笛立刻纠正他。

“好好,白小姐,我是同一个人。那个时候,你很喜欢我,我们没有理由不能好好坐下来谈话,并变成朋友。”

“当然有,我宁愿你是个地下情夫,也不高兴看到你是个鬼鬼祟祟、玩弄别人的出版商,而且我也不可能和一个勒索我的人交朋友;还有,我绝对不准你出版《佳人未央歌》,我情愿烧了手稿,也不想看到它落在你的手里。”

“恐怕你没有权利这么做。不过,竭诚欢迎你明天早上到我的办公室来,我们讨论一下关于这本书的出版计划。”

“如果你以为我会考虑——”曼笛激愤的话在看到宴会的主人戴先生过来时就住口了。

这位律师的脸上写满了热切的好奇心,戴先生对他们双方露出笑脸,眼神快活,圆胖的双颊挤得鼓鼓地。“我是来作裁判的。”他低声笑着。“两位都是我的客人,请别再争执下去了。容我指出,两位才刚认识,实在还不应该有深仇大恨阿!”

正吵得如火如荼,突然有人是着来调解,曼笛似乎很不悦,她说话时,目光没有离开过杰克的脸。“戴先生,我刚刚发现,和狄先生讲上五分钟的话,就足以耗尽一位圣人一辈子的耐性。”

杰克轻柔的回答,但目光中闪的打趣。“白小姐,您说自己是位圣人?”

她脸红了,咬紧嘴唇,正预备射出一连串愤怒的话语,戴先生连忙打圆场。“唉,白小姐,”他嚷着,笑声中带着刻意加入的快活。“我看到你的朋友尹先生一家人来了,来帮我招呼他们吧!”他警告地瞥了杰克一眼,轻轻地把曼笛拉走了。

不过,在他们离开以前,杰克弯身向前,附在曼笛的耳边低声说:“明天早上十点我派马车过去接你。”

“我才不去。”曼笛生气地小声回答,她气得全身僵硬,只有胸部微微颤动,在缀着珠子的黑丝礼服下看起来丰美无比。杰克立即感到一阵冲击,灼热感烧遍他全身,危险的地带也为之熊熊起火。某种不明的情绪,类似占有欲,或兴奋……。或,甚至是柔情,缓缓浮现。他愿意搜遍自己灵魂深处,找出任何堪称美好的事物,拿来迷惑她、引诱她。

“你会来的。”他说。他知道曼笛无法抗拒他,一如自己抗拒不了她。

宾客们鱼贯进入餐厅,这是一间以桃花心木为饰板的宽敞厅室,放着两张长桌,每张桌子有十四个座位。四名戴手套、穿制服的侍者静悄悄地在桌子四周走动,为入席的宾客们拉开椅子,在杯中注满酒,在端来盛着牡蛎的巨大银盘。接着上桌的是雪利酒和热腾腾的甲鱼汤,然后是以荷兰酸辣酱装饰的比目鱼料理。

杰克发现自己坐在钮兰馨的旁边。他感觉到兰馨对他有意思,可是,虽然杰克也觉得她很有魅力,却不认为值得和她打交道;特别是他不希望自己的私生活,成了一大堆人茶余饭后的话题。然而在桌底下,兰馨的手还是净往他的膝盖上移,每一次拨开以后,这只手总是又回来更往他腿上探索。

“钮夫人,”他低声说。“你的垂青让我不胜感激,不过,如果你的手再不移开……。”

兰馨的手悄悄滑开,像猫般一笑,眼睛圆睁,充满装模作样的无辜。“真是抱歉,”她柔柔地说。“我不小心滑了一下。”她捻起小小的雪利酒杯,细细啜饮一口,舌尖回味着杯缘金黄色的残酒。“多么强健的腿。”她轻柔地品评。“你一定常常运动。”

杰克压下一口长叹看向另一张长桌的曼笛。她正与左手边的男士激烈争论,每月出刊连载小说是否称得上真正的小说。最近这是个热门话题,因为有好几家出版业者——包括他在内——正以连载形式推出小说,不过到目前为止还说不上成功。

烛光下的曼笛很好看,她的神情时而深思,时而愉悦,灰色的双眸灵动无比,比那些擦得发亮的银器更为光泽闪耀。

曼笛和在场的其余女士不同,别人都很淑女,吃得不多,但曼笛的食欲很好。在公开场合可以尽情吃喝,显然是未婚女子的特权之一。她是如此毫不做作,畅所欲言,与他所认识的世故女子全然不同。他渴望与她独处,他嫉妒那些与曼笛同桌坐的男人,他们显然比在场其余都更愉快。

兰馨继续用腿去碰杰克。“亲爱的狄先生,”她用丝缎般柔软的语声说道。“你的目光好像离不开白小姐。可是像你这样的男子,不可能对她有兴趣的。”

“为什么?”

兰馨的唇间溅起如水花般的一串轻笑声。“因为你是个青春年少、血气旺盛的男人,而她……好罢,很明显,不是吗?噢,男人当然会喜欢白小姐,不过那就是跟喜爱姊姊或阿姨一样,她无法引发男性爱的本能。”

“或许吧!”杰克客气地回答。这名女子显然认为自己的魅力远胜曼笛,从没想过男人竟可能喜爱老小姐甚于她。然而,杰克曾经与几位和兰馨类似的女性交往过,很清楚在她浅薄、漂亮的外表下有什么;或许,更精确地说,没有什么。

一名侍者端着盘子进来上菜,看起来是奶油雉鸡。杰克颔首让侍者给他一份,一想到今晚还长的很,他就不禁要叹气。明天早上,曼笛会来他的办公室,可是要等到明天早上,简直比要等上永恒的时间更为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