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展昱风生来就是被女人追著跑,这点从来没有人质疑过,因为他有一张非常帅气的俊脸,全身散发著健康与活力的气息,女人一看到他,很自然的就会喜欢上他。不过,从他国中开始被女人追到现在,追了十几个年头,他还是头一遭这么凄惨——女人努力的在后面追,他拚命的在前面跑,一男一女在中正纪念堂大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说有多么可笑,就有多么可笑。
天啊!如果不让他停下来喘口气,他这条命会毁在高倩琳那个三八婆的手上。
紧张兮兮地回头望了一眼,确定那有如鬼魅般的身影没有出现在视线范围内,昱风才松懈自己在一旁的石椅上坐了下来。早知道高倩琳那女人约他出来的目的是兴师问罪,他绝不会傻傻地送上门,当然,也就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好像一只被人类追得走投无路的蟑螂,四处乱窜。
今天他会这么狼狈,说起来都要怪邢浣□那丫头,跑去跟人家同居也就算了,竟然还弄大自己的肚子;亲生父亲不要孩子,他这个一向把她视为妹妹的大好人只好帮她渡过难关,可是没想到,就在公证结婚的那天,她小姐意外的跟情人复合,兴奋之余竟把他这个新郎官给忘得一干二净,害他成了被新娘遗弃的新郎。
看到两个有情人可以在一起,他即使有一肚子的气,也不好意思责难,谁教他这个人心最软,而且结婚这档子事只有一些亲近的人知道,出了糗,大家都可以了解;怎知,他跑去公证结婚的时候,他大哥会接到高倩琳那个超级大三八的电话,还自作聪明地跟她透露喜讯,以为这样子可以帮他摆脱那个三八婆的纠缠,结果,反而害他流落到这种悲惨的地步。
埋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当务之急,是先想办法离开这个他生平第二次莅临的中正纪念堂……可恶!才想要把自己弄出这个地方,那个女人又追上来了。
眼看那道刺目的红色身影就要寻到他所在的位置,昱风晃了一眼周遭,瞥见坐在隔壁石椅上,此刻正忙著看书的女孩子,他灵机一动,迅速脱下身上那件醒目的薄外套,然后跳到隔壁的石椅上。
急忙地将身旁的女孩转向自己,昱风机敏地伸出一只手捂住对方正准备放声尖叫的嘴巴,慌张地解释,“小姐,我没有恶意,我只想请你帮我一个忙,有个精神错乱的女人正在追我,说要当我老婆,我希望你日行一善,帮我摆脱掉她。”
只见女孩一双黑色的眼珠子骨碌碌地盯著昱风转了转,像是在考虑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经过大约二十秒钟,女孩伸手扯开他的手,一副神秘兮兮地小声道:“那个女人是不是穿了一件非常凉快的红色洋装?”
点了点头,瞪著眼前那对活灵活现的眼睛,昱风仿佛被电到似地说不出话来。
露出一抹恶作剧的笑容,女孩接著开口道:“那个女人现在站在你的后面。”
女孩的话才刚进昱风的耳中,身后就传来娇滴滴的女声,“对不起……”
当那熟悉的声音碰到耳朵,昱风毫不迟疑,捧住女孩的脸庞,俯下头便吻住正幸灾乐祸等著看好戏的她,并在她试图开口抗议之际,让自己的舌趁势钻了进去。
也不知道是嘴下的樱桃小口太过迷人,还是恐怖的噩梦就站在自己的后方,一场假戏变真戏,昱风像是著了魔,浑然忘我的诱惑著眼前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她,让她忍不住也回应起他的热情。
看著人家情侣吻得如火如荼,站在昱风身后的高倩琳只能无奈地跺了跺脚,把到了嘴的询问收了回去,然后转身朝其他的地方继续搜去。
吻到都快缺氧了,昱风才像大梦初醒,仓皇地放开还是陌生人的她。
“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望著她那两片被他吻蹂躏得有些红肿的唇瓣,昱风一副闯了大祸般的手足无措,等待那随时凌空而来的巴掌。天啊!从他懂得接吻这玩意儿以后,他是第一次吻得如此昏天暗地,而且对像还是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女孩子。
时间一秒一秒的走过,预料中的巴掌并没有出现,昱风心里更加不安了起来。
太过宁静,通常意谓著暴风雨正在酝酿,这种感觉实在不好受。
终于,女孩开口说道:“听你这么说,既然你不是故意的,那我就应该自认倒霉喽,反正,Kiss又不会制造出小Baby来,没什么好在意的是不是?”女孩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让人摸不透她此刻的心情。
摇摇头,昱风急切地说道:“不,当然不是。”好不容易才把高倩琳那个歇斯底里的女人摆脱掉,他可不想替自己招来另一个狂风暴雨。
似乎很满意昱风的回答,女孩点点头,又道:“既然连你也同意我不该自认倒霉,那么我如果要求你补偿我,安抚一下我饱受惊吓的情绪,你应该不会有任何意见才对吧?”
“补偿?”昱风的心冷了一下,这女孩该不会是想乘机敲诈吧?
带著研究的目光,女孩巡了一眼昱风的打扮——一件地摊货的T恤、一条相当破旧的牛仔裤,然后一副非常好心的模样说道:“你放心,我这个人一向很有爱心,我的要求不会太过分。”
是吗?她如果是那种真正有爱心的人,刚刚就不会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自己是好人,尤其是那些无恶不作的坏蛋,对他们来说,他们的为非作歹永远有他们视为理所当然的理由。
“你希望我怎么补偿你?”昱风冷著脸问。
偏著头,女孩想了想,仿佛她有多慷慨似地说道:“很简单,只要你可以填饱
我空无一物的胃,我会既往不咎。”只是一顿饭而已,是没什么好计较,不过,听她说话的口气,好像在施舍他一样,这实在很呕人。也不想想看,刚才Kiss的时候,她自己也挺乐在其中啊!
“喂!你不会穷得没钱请我吃饭吧?”等不到昱风的答覆,女孩又道。
这女孩也太瞧不起人了吧,他展昱风可是黄金打造的身价,一顿饭算什么?不过……“如果我真的没钱请你吃饭,你会怎么样?”
耸耸肩,女孩漫不经心地威胁著,“我还能怎么样,大不了将就一点,跟你回家,看看你家有什么东西可以喂饱我的肚子啊!”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个女孩子比高倩琳那个三八婆还难缠。
“你不用那么辛苦,虽然我现在捉襟见肘,但是喂饱你一个小小的胃应该不成问题。”人家平白无故被他偷一个吻,请她吃顿饭是应该的,不过,他可不想让她吃得太心安理得。
“很好,我最喜欢大方的男人,够干脆。”女孩脸上绽放出一抹淡而诡异的笑容。
没见过这么没有良心的女孩子,竟然连一点点的愧疚感也没有。
“你想吃什么我都没有意见,不过,你得先把我弄出这里。”今天受的折磨已经够了,他可不希望再一次被那只死缠烂打的苍蝇给盯上。
“Noproblem。”领著昱风,女孩熟稔地朝著最近的出口而去。
☆☆☆
她叫骆-,今年二十二岁,刚从大学毕业,她有一条最引以为傲的座右铭——宁可别人吃亏,也绝不容许自己受那么一丁点的气。而这正是她今天之所以会赖上这个陌生人的原因;莫名其妙地让他给偷了一个吻,她如果不占点便宜回来,心里的那一口鸟气是怎么也咽不下,虽然这家伙的吻实在令人陶醉。
“喂!你叫什么名字?”放下手中的筷子,骆-很淑女的拿起桌上的纸巾,擦了擦嘴巴。
真是不简单,从他们进到这家港式饮茶后,她小姐足足奋斗了两个多小时,嘴巴没有一分钟停过,这会儿她终于肯休息了。
“请教别人的名字之前,要先自我介绍,你不懂吗?”他知道自己的心态有点难以理解,不过,他真的无法忍受——她竟然可以视若无睹地对待他两个多小时,这实在是太污辱他了,他展昱风哪一点比不上那些食物?!
一点也不在意昱风无礼的口气,骆-撇撇嘴,故意道:“我很怀疑你这样的人真的会有人想当你老婆。”其实撇开那一身穷酸邋遢的装扮不说,这家伙长得很有女人缘,帅气的五官、英挺的身段、如阳光般的神采,他是那种老少通吃的男人。
说真格的,连她都觉得看他是一种享受。
天啊!这女孩还当真以为他穷的没有女人敢要。
“不用怀疑,我可以告诉你,想当我老婆的人数都数不清。”虽然在这个金钱主义挂帅的年代,很多人重利轻情,但是他相信,同甘共苦的女人还是大有人在。
“你说话的口气一向都是这么狂妄吗?”她开始欣赏这个男人,够自信。
“小姐,你搞错了,这不叫‘狂妄’,这叫‘实在’。”昱风认为自己说的都是实话,一点夸张也没有,何来狂妄之名。
轻快悦耳的笑声倾泻而出,摇著头,骆-笑不可抑地说道:“你这个人真的很不要脸耶!”
非常奇怪的,他喜欢她的笑声,没有羁绊,很放肆。
“你这个女人的嘴巴很坏哦!”昱风也不客气地反讥了回去。
耸耸肩,对昱风的评论,骆-完全不以为然。她不是嘴巴坏,她只是好胜心很强,不管做什么事情,她都不喜欢当人家的手下败将。
“喂!你到底叫什么名字?”骆-又回到最初的问题。
这女孩不是嘴巴坏,她是不肯服输,瞧,没先问到他的名字,她就是不甘心。
从口袋里搜出一支笔,昱风在纸巾上写下自己的名字,递给骆-,“展昱风。”他觉得男人最自豪的地方就是比女人洒脱,他可不希望为了一个名字,害他们男人的风度被女人质疑。
“好名字。”点了点头,骆-不吝啬地赞赏道。
“你呢?”
“骆。”拿起昱风手上的笔,骆-在同张纸巾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将纸巾和笔一起交给昱风。
看了一眼骆-书写的字迹,再望向骆-,昱风说道:“你的字跟你的长相不太搭调。”
她是一个非常秀气的女孩子,称不上抢眼,却给人一种轻柔似云的感觉,不过,她有一双与气质截然不同的眼睛,贼溜溜的黑眸透露著狂肆与强硬,跟她的字倒是挺像。
优雅的浅酌了一口茶,骆-说道:“你是说我写字很难看吗?”
轻轻一笑,昱风不禁摇头,没见过她这样子的女孩子,很懂得适时夸赞自己漂亮,“我可没说你的字难看,只是不像女孩子写的字。”
似乎很满意昱风的解释,骆-笑了笑,好奇地问道:“喂!那个穿红色洋装的女人干么追你?”
“我不是说过了,她想当我老婆。”
打量了一下昱风,骆-笑道:“少来了,那位小姐看起来就是养尊处优的娇娇女,她怎么可能委屈自己嫁给你这样的人,除非——她要你入赘?”
入赘?我的妈呀!这个女娃儿倒挺有联想力的嘛!昱风瞠目结舌地望著她。不过,有一部分她倒是说对了,如果他不是“展氏企业”董事长最小的儿子,还有,他拥有自己的征信社,那个三八婆是不至于如此拚命。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若有所思地看著昱风,骆-鬼灵精地说道,“事实上你很有钱,你之所以会有这么一身打扮,是故意掩人耳目。”
聪明的女孩!他这身装扮,的的确确是为了掩人耳目。他是个侦探,穿得太过招摇、醒目很容易引来别人的侧目,所以为了工作上的方便,把自己弄得平凡是必要的。
“你很有幻想力。”不动声色地瞄了骆-一眼,昱风说道。
“那是当然,我还年轻,年轻人一向比老年人来的有幻想力。”
她说他狂妄,他倒觉得她才是真正的狂妄。不过,说起来很不可思议,他竟然有一点点喜欢她的狂妄,仿佛她天生就该有这样的气势,这也许是因为她那对眼睛带给他的感觉。
“小姐,你应该吃饱了吧?”
骆-笑的很天真,状似无辜地说道:“还没,跟你说了那么多话,我肚子又饿了。”说著,刚好侍者的点心推车来到一旁,骆-连忙起身选取她要吃的点心。
瞪著她那忙碌地挑著点心的身影,昱风忍不住摇头叹气,天啊!他还以为她的胃很小,很容易就打发掉,没想到,她比他还能吃。还好,他不是真的穷,要不然,他今天恐怕要留在这里洗碗喽!
☆☆☆
天啊!真是累人的一天。转了转脖子,昱风筋疲力尽地走下车子。
如果不是他亲眼见识到,他真的很难相信世界上会有这样的女孩子,从中午吃到晚上,吃到人家都要打烊了,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说她吃饱了。
说起来真是讽刺,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希望他能一亲芳泽,他都还懒得理她们,他不过是迫于无奈的吻了她,却为此付出六千块钱,这也太贵了吧!
算了、算了!钱都已经花了,还想这些干么,现在最重要的是好好睡上一觉,然后把那个一点同情心也没有的女孩子从记忆里清除。
重重地叹了口气,昱风搭上电梯,直往十一楼而去。这栋大楼的十一楼和十二楼都是展家所有,两层楼加起来有两百坪大。
出了电梯,昱风拿出钥匙,打开铁门和铜制内门,直接朝著楼上走去。
“小少爷,你也知道自己该回家啊?”才刚踩上楼梯,昱风的脚步就被展家的女主人——孙云评给叫住。
转向客厅,昱风堆起笑脸说道:“妈,你怎么还没睡觉?”
“当人家说我小儿子是同性恋的时候,你想,我还睡得著觉吗?”睨著昱风,孙云评没好气地说道。
呛了口气,昱风想笑又不敢笑地说道:“妈,你从哪里听来这种闲言闲话?”
他没有被人家说成花花公子就已经很了不起了,竟然被当成同性恋?哈!他八成得罪了什么人,要不然怎么会有这种可笑的谣言。
“谁说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什么时候才肯定下来?”其实那些三姑六婆也不是真的认为她儿子是同性恋,她们只是闲著没事,把它拿来当玩笑开,可是话听进她的耳中,就是不舒服。生了四个儿子,其他三个都很懂事,当完兵就结婚生子,没有一个需要她去操心,除了这个最小的儿子。如果这小子肯自动自发,今天人家哪有机会拿他开玩笑。
他还当真以为他妈妈有什么新鲜事,搞了半天,竟然是变相地催他结婚。“妈,现在已经很晚了,我们明天早上再说。”草草的亲了一下孙云评的脸颊,昱风转身准备开溜。抓住昱风的手,孙云评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我不反对我们明天早上再来讨论这个问题,不过,你总要告诉我,像你这个样子——每天早上七点出门,晚上过了十一点才会回家,我早上有什么时间可以跟你好好谈一谈?”
一脸凄惨的苦苦一笑,昱风求饶似地唤道:“妈。”今天到底是什么鬼日子,他的黑色星期五吗?
“不要叫,叫再多也没用。”
坐到孙云评的身旁,昱风撒娇道:“妈,我今天真的很累,你就饶了我吧!”
“我可以放你一马,但是你得教教我,万一人家又说我小儿子是个同性恋,我要怎么回答?”她这个做母亲的其实已经够通情达理了,儿子想做什么,她一向倾力支持,所以昱风要开征信社,她也拿自己的积蓄买了间办公室送给他。可是开通并不表示放任,该管的还是要管,就像昱风的终身大事,如果不在一旁加以鞭策,她敢肯定他这辈子铁定是打光棍。昱风什么都好,个性开朗、性情好,只是在感情方面,就像风一样,从不执著。
“妈,那些人是嫉妒你有我这么优秀的儿子,才故意说这种话来气你,你干么那么在意。”
“我当然要在意,明明没有的事,我为什么要由著她们胡言乱语?!”
伤脑筋地叹了口气,昱风全身无力的说道:“妈,如果你真的无法忍受,你干脆送她们一人一块撒隆巴斯好了。”斜瞪了昱风一眼,孙云评无奈地训道:“就知道胡扯。”
“我可是为了你的耳朵著想。”昱风一脸的无辜。
冷哼一声,孙云评埋怨道:“你如果真的有想到你妈,我就不用这么辛苦。”
“好了啦,你别再刁难他了,明天一早他还要上班呢!”展家的一家之主——展鹏走进了客厅,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终于获得缓刑,昱风松了口气,问道:“爸,你怎么也还没睡?”
“旁边少了一个人,我怎么睡得著?!”怜爱地看了孙云评一眼,展鹏打趣道。
轻轻碰了一下孙云评的肩膀,昱风笑睨著她,“妈,有没有听到?”
“才不是,他是刚把公事忙完。”孙云评抱怨似的扯著老公的后腿。
“爸,这就是你不对。回到家,时间就是老婆的,你怎么可以为了工作冷落娇妻?”昱风说的很正气凛然。
赏给儿子一个白眼,展鹏发出无声的抗议。
“你不用笑你爸爸,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回到家,就躲进房里,我可没见过你抽空陪我聊天。”孙云评毫不客气地泼了儿子冷水。
人倒楣的时候,说什么话都有麻烦。轻叹了口气,昱风起身说道:“妈,我全身都是汗,我先回房间洗澡,你跟爸慢慢聊。”继续耗下去,他只是找更多的骂挨,还是赶紧溜。
“喂!结婚的事情我们还没有讨论出结果……”
“妈,来日方长,这种事一时之间也讨论不出什么结论,我们以后再说。安抚似地拍了拍孙云评的肩膀,昱风快步地朝著楼梯走去。
“你看,这小子……”摇了摇头,孙云评莫可奈何地叹了一声气。
“他有自己的想法,你就随他吧!”展鹏伸手将孙云评从沙发上拉了起来,“很晚了,该睡觉了。
☆☆☆
风?征信社“好啊,少爷你终于知道要出现了。”一看见昱风走进征信社,蓝思圻马上冲上前去,“你昨天一整天都混到哪里去?”
蓝思圻——“风?征信社”最难缠、调皮的闯祸精,也是昱风的表妹,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
“他还能混去哪里,”慕云霏不屑地瞄了昱风一眼,讽刺道:“百份之八九十是跑去泡妞。”
慕云霏——“风?征信社”最浪漫、多情的小女人,结婚不到半年的她,现在最大的人生目标就是为她老公生个小Baby。
白了云霏一眼,昱风没好气地说道:“慕大小姐,你挺聪明的嘛!”如果昨天是在泡妞,他心里还会好过一点,偏偏……只要想到昨晚他付帐的时候,那丫头笑得很得意,他心里就呕,她分明是故意的嘛!
“风哥,你昨天真的跑去泡妞啊?!”邢浣□脸上写著怀疑,虽然昱风这个人有点风流,不过,他一向主张工作和女人不能混为一谈,女人只存在于闲暇之余。
邢浣□——“风?征信社”最可爱、纯真的小天使,她就是那个害昱风被高倩琳追著跑的罪魁祸首,也是把穿著新郎礼服的昱风遗忘在法院里面的女人。怀有三个月身孕的她,将于下个月跟音乐界的名制作人——唐继崴步上结婚礼堂。
翻了翻白眼,昱风烦躁地说道:“浣□,不要跟著人家瞎起哄。”
“那你昨天到底跑去哪里?”思圻不松口地追问著。
“我……不提也罢。”如果让“‘风?征信社’四大名媛”——蓝思圻、关立瑜、慕云霏、邢浣□知道他昨天发生什么事,她们一定笑翻天了,而且还会送他一句话:偷鸡不著蚀把米。虽然他是“风?征信社”惟一的男性,而且还是这里的大当家,但是这四个女人可不会对他特别好,她们只会欺压他,比起昨天那个小魔女骆-,她们好不到哪里去。
“风哥,”关立瑜平心静气地说道,“昨天下午高倩琳跑来征信社大吵大闹,说我们窝藏你,要我们把你交给她。”
关立瑜——“风?征信社”最冷静、精明的女强人,虽然结婚已经一年多了,但是丈夫对她的体贴、呵护,让她每天都像新嫁娘一样,甜甜蜜蜜。
“什么?高倩琳跑来征信社大吵大闹?”他展昱风认识那么多女人,还没有一个女人敢破坏他定下来的规矩——想跟他来往是绝对不准踏进征信社半步,那个超级大三八竟然不知死活的破了例。
“说她大吵大闹是好听,她根本是泼妇骂街。”思圻尖酸的说道,“亲爱的表哥,不是我爱说你,你到底是哪根神经秀逗了,连那种女人你也要?”
瞪大眼睛,昱风气呼呼地划清界线,“拜托,我又不是饥不择食,怎么会要那种女人,是她自己死缠烂打地黏著我耶!”
冷哼一声,云霏讽刺道:“如果不是你先去招惹她,她今天会有机会缠著你不放吗?”
“话不能这么说啊,我当初怎么会料到这个女人如此恐怖?!”严格说起来,的确是他先招惹人家,毕竟看到漂亮的女人,谁都会认识。不过,他也只约她一、两次,之后她就死缠著说要当他老婆,每天电话、Call机不断,他其实也很可怜啊!
唉!也不知道一回事,最近自己运气好像特别背。他应该出外避一下难,顺便转转他的运。昱风揉揉太阳穴想著。“风哥,我们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是不希望高倩琳把这里当成游乐场所,找不到你就跑来大闹一场。”立瑜温和的道。
“你们放心,我保证她不敢再来。”一点也不想再继续这种恼人的话题,昱风挥了挥手,举步朝著办公室走去。走到办公室的门口,他突然停下脚来,回过头道:“对了,我打算下个礼拜一去美国,你们没意见吧?”他三哥是个电脑博士,目前定居在旧金山,他决定去他三哥那里转一下自己的运气。
“不行,”思圻连忙摇头表示,“昨天早上有一位老先生打电话找你,说有一件重大的案子想委托你调查,他已经约好下礼拜一要过来征信社。”
蹙起眉头,昱风不解地说道:“这个案子是不是轮到我,都还不确定,为什么我要为了他留下来?”
“风?征信社”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找上门的案子都必须依著这个顺序——展昱风、蓝思圻、关立瑜、慕云霏、邢浣□来承接,除非轮到的人弃权。虽然他不时瞒著她们偷接Case,也曾经被她们逮著,不过,基本上他是不会不打自招。
嘟著嘴,思圻不高兴地说道:“客户讲明非跟你谈不可,我们也没办法啊!”
垮著脸,昱风一脸哀怨地念道:“人倒霉的时候,做什么事都不顺利。”叹了口气他转身走进办公室。
☆☆☆
“啧!真是难得哦!”望著骆-面前那盘已经吃了十分钟的生菜沙拉,余亚绢不禁发出惊叹声。跟骆-这种吃东西只讲究解决饥饿,不顾形象的人做了七年的同班同学,她还是第一次看到骆-吃东西这么秀气。
拿了张纸巾轻轻擦了一下嘴巴。骆-噘起嘴道:“你不是常告诉我,女孩子吃东西要细嚼慢咽,不要用吞的,我这是听从你的教导耶!”
“你少来了,从高一到大四,每次我念你,你不是嫌我唠叨,就是说我做作,我就不相信你会突然转了性。”
撇撇嘴,骆-满心不甘地说道:“你倒挺了解我的嘛!”
“小姐,我跟你耗了七年,我不想了解你行吗?”放下手中的汤匙,亚绢支著下巴,像是在思考似的说道,“如果我猜的没错,你昨天八成吃了什么大餐,到现在都还没消化完。”
伸手捏了捏亚绢的鼻子,骆-赞赏道:“聪明的小孩。”说真的,想到昨天从中午吃到晚上,吃到她的胃就像一个塞满食物的冰箱,她自己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虽然她这个人一向很能吃,但是她从不虐待自己的胃,她喜欢吃得刚刚好,既不觉得恶心,也不会觉得不够。
经过昨天那一场长跑般的盛宴,她现在看到食物,都觉得胃在向她发出严重的抗议,控告她残害它。唉!为了消弭自己心里的那口鸟气,满足一下自己爱欺负人家的乐趣,却害自己的胃饱受折磨,这种事大概也只有她做得来。
“谁请你?”亚绢一脸的好奇问道。
喝了一口柳橙汁,骆-卖起关子,“你猜呢?”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她还真的有点想念那个家伙。他就像阳光一样,充满著生命力,而且,对昨天自己花了他六千块钱,她竟然有一丝丝的不忍心。
“嗯……学长。”
“哪个学长?”
“这还用问,当然是那个追了你四年的学长啊!”
皱了皱鼻子,骆-不太起劲地说道:“拜托,你可不可以不要在我的面前提那个黏人的家伙?!他跑去当兵了。”
“对不起,我都忘了你最讨厌那种不识趣,又没什么主见的跟屁虫,他当然不可能有那种魅力请得动你。”轻敲著脑袋瓜,亚绢喃喃念道:“那还会有谁呢?”
挥了挥手,骆-从实招来,“算了,你别猜了,反正你一定猜不到。”
瞪著骆-,亚绢不满地嚷道:“那你干么还叫我猜?”
一脸无辜的眨了眨眼睛,骆-嘻皮笑脸地说道:“无聊嘛!”
“你这个人很可恶耶!”咬著牙,亚绢一副恨不得宰了她的样子。
“我知道。”
看到骆-那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模样,亚绢无力的叹了口气。碰到骆-这种没心没肝的人,生气是不值得的,因为那只会气死自己而已。不发一语,她专心地吃著盘子里的蛋糕。
“好了啦,不要为了这么点小事就生气嘛!”拉了一下亚绢的袖子,骆-软言道。
“哼!”头一偏,亚绢来个相应不理。
鬼灵精的笑了笑,骆-状似漫不经心的说道:“既然你忙著生气,那你一定没有心情知道我昨天发生什么事情。”好奇心一旦被挑起,不想理都不行。正视著骆-,亚绢问道:“你昨天发生什么事情?”跟骆-这种人斗,真的是自讨无趣,如果,随便撂下一句话,就逼得她举手投降。
“不生气了?”骆-故作好心地提醒道。
“大小姐,你到底说还是不说?”亚绢失去耐性的叫道。
对著亚绢露出一抹很天真的笑容,骆-一副很干脆地说道:“当然要说。”
“那就说嘛!”骆-戏剧化的将昨天的事情重述了一遍。
“骆-,你也太狼了,吻了你一下要花六千块钱,这太贵了吧?!”
“喂,你这是什么话?如果不是因为我高中的时候,不小心被一个学长偷走了初吻,昨天那个吻是我第一次跟男孩子Kiss耶!”
“人家又不是故意的,你干么那么计较?”她这个人一向同情弱者,而基本上,她不认为骆-是会是个弱者,这个女人绝不会让自己吃到半点亏。
“我怎么可以不计较,我又不是随随便便的女孩子,我乃是千金之躯耶,让他花钱消气,算是便宜他了。”如果不是因为那家伙看起来很穷,她会更不客气。
“是、是、是,你怎么说怎么对,反正我是说不过你。”
点了点头,骆-毫不谦让地说道:“很好,挺有自知之明。”
摇摇头,亚绢无奈地叹了口气,她小姐真的是狂妄到无药可救。“我不想跟你说了,我可没像你这么有本事,可以从中午吃到晚上,吃到过了一夜胃都还胀得饱
饱的,我肚子饿扁了。”说著,亚绢埋头吃了起来。
端起桌上的柳橙汁,骆-将目光转向窗外的街景,此刻她的脑海不自觉地地又浮起那张帅气的脸孔——展昱风,他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却让人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