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拓桑带着他们直接回到会议室,在狭窄的回廊里,法兰西丝跟李奇并肩走着。
她低声对他说:“这套西装真棒。”
他也低声回答她:“这辈子第一次穿西装。妳跟我看法一样吗?”
她说:“看法一样,而且我们俩的差事可能都要丢了。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们想到的是同一件事的话。”
他们转过一个角落又继续往下走,史拓桑停下后督促他们走进会议室,随后也跟着进去,打开灯后把门关上。李奇跟法兰西丝坐在长桌同一边,芙萝莉丝则跟史拓桑坐在另一边,好像他已经预见这次谈话会有争论出现。
他说:“讲清楚。”
有一会儿大家都没说话。
法兰西丝说:“这绝对不是局里人干的。”
李奇点头说:“尽管我们曾经安慰自己说,不是内神就是外鬼,但实际上总是两者都有。不是内神就是外鬼的说法太简单——真正的问题在于,谁才是主谋?到底是局里的人找外人来帮点小忙,还是外人找局里的内应帮忙?”
史拓桑说:“什么忙?”
“如果是局里的人,他需要别人的拇指印,外人需要的帮助,则是要设法把威胁信送进大楼里。”
“所以你们的结论是外人做的?”
李奇又点头说:“这实在是最糟的状况,因为如果是局里的人,固然会让我们如芒刺在背,但真正危险的还是外人。”
史拓桑把视线移开,问他:“是谁?”
李奇说:“不知道。这个外人找局里的人帮了次小忙,只要能把信送进来就够了。”
“清洁工里有个就是那个局里的人。”
芙萝莉丝说:“或者三人都有分。”
李奇说:“我想是这样没错。”
“你确定吗?”
“百分之百确定。”
史拓桑问:“怎么确定?”
李奇耸耸肩说:“有很多理由,有些理由很明显,有些只是猜测。”
史拓桑又说了一次:“讲清楚。”
李奇说:“我判断的方式很简单。”
史拓桑点头说:“我也是。我这个人从不大惊小怪,而这案子也可以用简单的方式来解释,就是有个局里的人想把芙萝莉丝给搞疯。”
李奇说:“不见得。他选的方式太复杂了——如果真是局里的人,他会做些比较而简单的事,我们大家应该都看过。例如让局里的通讯系统突然失灵,让电脑当机,报假案用假地址把她引到城里治安不佳的地区,她抵达后要求支援,但没人现身,接着她因为害怕而在无线电通讯里露出惊慌的口气,她讲的话被人录下来,开始在局里流通。不管是哪个执法单位,最常见的就是这种整人方式。”
“宪兵单位也是这样吗?”
“当然,特别是用来对付女军官。”
史拓桑摇摇头。
他说:“不,这都是你猜的。我问的是,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今天没有发生任何事,我才确定的。”
史拓桑第三次说:“讲清楚。”
李奇说:“我们的对手很聪明,而且又有自信。他觉得自己掌控大局,但是他送了威胁信,却又没有下手。”
“那又怎样?只是因为他办不到。”
李奇说:“不是。他根本连试都没试,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该下手了。原因是,他不知道信在今天送达。”
会议室里一片寂静。
李奇说:“他预期信会在明天抵达。信是周五寄出的,结果周一就到,美国邮政很少这么有效率。所以这是个失误,他原本的盘算是信在周二寄到。”
没有人讲半句话。
李奇说:“他是个外人,跟局里面没有渊源,因此他不知道信件提早一天抵达,否则他一定会在今天做出警告。因为他是个臭屁的混蛋,他不愿让自己出糗,我可以帮他打包票。所以他一定是在某处等着,等到明天才下手,而那本来就是他预计下手的日子。”
芙萝莉丝说:“有道理。明天还有一场庆功宴。”
史拓桑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那你有什么建议?”
芙萝莉丝说:“我们必须把庆功宴取消。”
史拓桑说:“不,我说的是接下来该怎么办?而且我们也不能取消任何活动。我们不能直接投降,承认自己无法保护自己的主子。”
李奇说:“你们必须挺过这关。这只是示威而已,只是要找你们麻烦。我猜他这次下手的对象根本就不是阿姆斯壮本人,而是针对他待过或即将去的地方。”
芙萝莉丝说:“像是哪里?”
李奇说:“可能是他家、华府或在俾斯麦市的房子,或者他的办公室等类似的地方。这次示威一定跟那些死的威胁信一样大张旗鼓,在阿姆斯壮刚去过或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搞件很醒目的事。因为这就像在比赛,那家伙说要示威,我觉得他会说到做到。但我猜下一步只是个前奏,不然威胁信为什么要那样写?为什么说要证明些什么?他大可说今天就是阿姆斯壮的死期。”
芙萝莉丝没有回话。
史拓桑说:“我们得找出这家伙。我们对他了解多少?”
大家都不说话。
李奇说:“这样不是又在安慰自己,或是又把问题简化了?因为这不是他干的,而是他们。做这种事的总是一个团队,是两个人。”
史拓桑说:“那是你猜的。”
李奇回答他:“是我猜的才怪,我可以证明。”
“怎么证明?”
“一开始有件事就让我很困惑——为什么已经戴了乳胶手套,却还要留下拇指指印?如果只是一个人,他的指印要不就是被建档了,或者还没被建档。为何要多此一举?因为实际上是两个人,留下指印的人没被建过档,戴手套那家伙则已经被建档了。这是个两人合作的案子。”
史拓桑看来很累,时间已来到凌晨两点。
法兰西丝说:“接下来根本就用不到我们了。现在已经不是内部查核,你们的目标在外面。”
史拓桑说:“不,只要我们能从清洁工那边得到些什么,那就还是内部查核。他们一定跟那两个家伙见过面,也一定知道他们是谁。”
法兰西丝说:“局里派了律师给他们,是你们自己把案子变得那么难查的。”
史拓桑说:“一定要有人给他们法律咨询。我的天啊!他们被捕了,就得这样。这是法律规定,《宪法》第六修正案给的保障。”
法兰西丝说:“那就当作是吧!那你可以跟我说,如果副总统在就职前就被干掉,有哪条法律规定可以援用呢?”
芙萝莉丝小声说:“有。《宪法》第二十条修正案,国会可以选出另一个副总统。”
法兰西丝说:“好吧!我还真希望他们先把备胎找好了。”
会议室里一阵沉默。
李奇说:“该让联邦调查局插手了。”
史拓桑说:“我会的,但那是在查出他们的身分后,现在时机未到。”
“调查局已经看过信了。”
“只有实验室的人。他们各部门间并不互通信息。”
“你需要他们的帮助。”
“我会请求帮助的,但要先查出是谁。我会亲手把他们奉送给调查局,但我不会透露他们是怎么渗透进来的,不会说我们里面出了奸细。杀了我我也不会在内贼还没抓到前就让他们插手。”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吗?”
“别闹了。还记得中情局出了个艾姆斯吗?调查局把这件事当笑柄,害中情局好几年都抬不起头来。后来他们自己也出了个韩森,证明两个单位根本半斤八两。李奇,国安体系就像大联盟,现在秘勤局是第一名的球队,而且遥遥领先。过去一百多年历史中,我们只被打败过一次,而且那几乎是四十几年前的往事了。自曝其短可不好玩,这样一来我们的排名可要往后退了。”
李奇没说半句话。
史拓桑说:“你也不要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难道陆军的作法会跟我们不一样?当你们那些丢人的秘辛一再被《华盛顿邮报》披露时,我想不起你们何时找过调查局帮忙。”
李奇点点头。军方的丑闻大多被盖住了,当事人不是被干掉,就是被丢进军事监狱,怕到连屁都不敢放。运气好一点的可以回家,但就算对老妈也不敢吐露真相。他自己也曾处理过这些狗屁倒灶的事。
史拓桑说:“所以我们一步一步来,先证明那两个家伙是外人,从清洁工口中套出他们的名字,别管他们有没有律师罩着。”
芙萝莉丝摇摇头说:“第一件事是设法让阿姆斯壮活过今天午夜。”
李奇说:“今天只是警告而已。”
她说:“你说过了。但这是我的工作,而你也只是猜测。我们手上只有那张纸上的十四个字,如果你的解释错了怎么办?最棒的警告就是直接下手。如果能接近他,那不就证明了他的安全其实不堪一击?还有什么警告比这更完美?”
法兰西丝点头说:“这也是他们的下台阶。如果下手却失败了,他们可以说这只是警告,或许可以保住自己的面子。”
史拓桑说:“如果你们一开始说得没错,就真是这样。”
李奇没有说话——这次的会议两、三分钟后就结束了。史拓桑要芙萝莉丝把阿姆斯壮的日间行程再整理一次,其实那都是些例行活动。首先是中情局那位指导员会在家帮他做些情资简报,跟周五的安排一样。接着是下午要在国会山庄召开政权转移会议,这是几乎每天都要做的。然后跟上周四一样,要在同一家饭店举办庆功晚宴。史拓桑把行程都记下来,在凌晨两点半左右回家去了,留下芙萝莉丝跟她对面的李奇与法兰西丝,一起坐在沉寂而明亮的会议室里。
她说:“有什么建议吗?”
李奇说:“回家睡觉吧!”
“很棒的建议。”
法兰西丝说:“然后只管做妳该做的事。只要他在家或办公室就没事,不过要确认遮篷没问题,上下车时也要注意。”
“庆功晚宴怎么办?”
“把时间缩短,小心点就是了。”
芙萝莉丝说:“我也只能这么做了。”
法兰西丝问她:“妳的工作表现很好吗?”
芙萝莉丝顿了一会儿说:“是的,很好。”
李奇说:“妳不只很好,妳是最棒的,而且是有史以来最棒的。好得让人难以置信。”
法兰西丝说:“妳心里一定要这么想,帮自己加油。妳心里要想——那些送信来的浑球没办法接近妳方圆五百哩内,门儿都没有。”
芙萝莉丝脸上露出短暂的微笑说:“你们军人接受的都是这种教育吗?”
法兰西丝说:“我是入伍后才这样,李奇大概打从娘胎出生起就是这德行。”
芙萝莉丝又露出微笑说:“好吧!回家睡觉。明天是个大日子。”
夜半时分的华盛顿特区一片宁静,街上空无一人,前往法兰西丝的饭店只需要两分钟,回芙萝莉丝家则只花了十分钟。她家外面街上停满了车,每辆都好像睡得很沉,看来很暗、很静,根本不想活动,而且车身都裹着一层冷雾。萨伯本的车身长达十八呎多,所以他们绕了两条街才找到够大的车位。锁上车后他们在寒冷的空气中一起走回家,到家后开门进去,灯还开着,暖气也没关。芙萝莉丝在走廊上停下来。
她问李奇:“刚刚那件事……没关系吧?”
他说:“没关系。”
“我只是不想把关系搞乱。”
“一点也不乱。”
她说:“有关警告这件事,很抱歉,刚刚我的看法跟你不同。”
他说:“这是妳的工作,下决定的是妳。”
她说:“我后来还交了其他男友。”
他没说话。
她说:“乔伊也交了其他女友。说真的,他没那么害羞。”
“但他把东西留在这里。”
“那重要吗?”
他说:“我也不知道,一定有意义的。”
“李奇,他死了,现在任何事对他而言都没意义了。”
“我知道。”
她沉默了一会儿。
她说:“我要泡茶,要喝一点吗?”
他摇摇头说:“我要睡了。”
要到厨房前她经过客厅,他则上楼去了,静静关上客房的门,打开衣柜。他换下乔伊的西装,挂回洗衣店的铁丝衣架,吊回横杆上。他把领带拿下,卷好后又放回架子上,脱下衬衫后丢在衣柜地板上。他没必要省着穿,因为横杆上还有四件,而他觉得自己根本不会继续再待四天以上。他剥下袜子后丢在衬衫上,穿着内裤走进浴室。
他在里面待了很久,当他弄好出来时,芙萝莉丝已经穿着棉质白色睡袍站在客房外的走廊上。睡袍长度比T恤长,但也没长多少,在她身后灯光的照射下,睡袍简直是透明的。她的头发乱了,脱掉鞋子后变得比较矮,没化妆则让她比较年轻。她有双美腿,腿形优雅,但看起来刚中带柔。她说:“是他说要分手的,不是我。”
“为什么?”
“他认识了他更喜欢的女人。”
“谁?”
“那不重要,只是你没听过的某人。”
“之前妳怎么不说?”
她说:“或许因为我不愿提吧!我试着保护自己,也试着保持你对他的好印象。”
“他有好好跟妳谈吗?”
“没有。”
“怎么发生的?”
“有一天他直接跟我说要分手。”
“然后就搬走了?”
“事实上我们不算同居。有时他来我这里住,或我去他那里住,但我们都有自己的住处。他的东西还在我这儿是因为我不让他回来拿,不让他进门。我受了伤,也很气他。”
“那是一定的。”
她耸耸肩,睡袍下缘往上抬起,又多露出一吋大腿肌肤。
她说:“不,我觉得自己好傻。难道这种事一定不会发生吗?不过就是一段恋情的开始和结束而已,别人不也都这样?这也不是我第一次被甩,过去也有一半机会是我甩掉别人。”
“妳为什么要告诉我?”
她说:“你很清楚。”
他点点头但没说话。
她说:“所以我们的关系可以从零开始了吧?如果你也喜欢我,那只是我们俩的事,踉乔伊无关。他选择走出我的生命,所以就算他还活着,这件事也跟他无关。”
他又点点头。
他问她:“那妳忘得了他吗?”
她说:“他是个好人,我爱过他。但他是他、你是你,我很清楚。我不是要跟他再谈一次恋爱,我不要替身。”
她跨步走进房里。
他说:“好。因为我不像他,这点妳从一开始就必须了解。”
她说:“我很清楚。不过,你说什么的开始?”她又往房里跨了一步,然后站着不动。
他说:“不管是什么的开始。但妳要知道,结果都会一样,这点妳也必须清楚。我跟他一样都会离开妳,我在哪里都不会久留。”
她又走得更近,两人相距一码。
她问他:“你马上就要走了吗?”
他说:“可能会,也可能不会。”
她说:“我愿意冒险,没什么是永远不变的。”
他说:“这样不好吧!”
她望着他的脸:“哪里不好?”
“我站在这里穿着妳前男友的衣服。”
她说:“你穿得又不多,而且我有个简单的办法可以解决这问题。”
他顿了一会儿。
他说:“是吗?可以示范一下吗?”
他往前一步,她的手放在他后腰上,手指滑向他内裤的松紧带下方,“解决”了那问题。她稍稍往后退,手臂高举到头上。她的睡袍柔顺地滑了下来,掉在地板上,他俩折腾了一会儿后才在床上倒下。
睡了三小时后,因为她房间的闹钟响了才把两人吵起来。闹铃在远处响起,声音隐约穿过客房前的走廊传来。他躺在床上,她则蜷曲着在他手臂下方睡着,大腿压在他身上,手摆在他肩头,头发盖在他头上。这种姿势让他觉得很舒服,也很温暖,或许是太舒服、太温暖、也太累,让他不想理会铃声,继续在床上待着。但她从他身边挣开,一阵头昏脑胀地在床上坐起来,睡意也还没退去。
他说:“早安。”
窗边洒进暗淡的灰色光线,她微笑后打个呵欠,把手肘往后拉,顺势伸个懒腰。隔壁房的闹铃继续响着,接着它切换到另一个模式,声音变得更大了。他的手心在她肚皮上滑动,移到她的酥胸前,她又打了个呵欠,然后带着微笑翻身,把头钻进他头颈之间。
她说:“你也早安。”
铃声隔着墙壁不断传来,显然这闹钟的特色是如果你不理它,铃声就会越来越大。他把她拉过来,把一头秀发拨到脸的两边,然后亲了她。隔壁的闹钟开始发出警车般的唧唧啾啾嚎叫声,他很高兴闹钟不在他身边。
她说:“该起床了。”
他说:“再一下下就好。”
他抱着她,她不再挣扎,他们在喘气声中翻云覆雨,好像铃声在催促着他们似的。那场景看来好像两人在核武碉堡内在导弹的倒数声中享受生命的最后时刻。完事后他们穿上裤子,她从床上跳起,冲往自己房里把闹钟关掉。在一片寂静中两人耳中还残留着闹铃的余音,他把头靠回枕头上,凝亲着天花板,一道灰色袅光从窗户斜射进来,打在墙上的灰泥剥量。回来后她全身赤裸慢慢走着。
他说:“回床上吧!”
她说:“不行,该干活了。”
“他暂时不会有事,而且如果他出了事,换个人不就得了?《宪法》第二十条修正案不是有规定吗?一堆人排队等着顶替他。”
“那我就得排队找新工作啦!说不定就得去快餐店打工了。”
“妳失业过吗?”
她摇头说:“没有。”
他微笑说:“这五年来我可说都没有工作。”
她也对他微笑说:“我知道,从电脑纪录看得出来。但你今天得工作,起床啦!”当她走回自己房里的浴室时,她的俏臀在李奇面前一览无遗。他又多躺了一会儿,唐恩·潘的老歌又浮现在他脑海: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他试着让那歌声远离他,拉开床单,起身后把身体伸展开来。他先把一手举向天花板,接着是另一手。他弓着背,手指指着脚趾头,然后伸展腿部,这是他每天都会做的伸展操。他走到客房浴室,开始花整整二十二分钟盥洗,刷牙、刮胡、梳发,然后淋浴。他又挑了套乔伊的旧西装,这套是纯黑的,同样的牌子,剪裁也一模一样。他挑了件衬衫来搭,领标上的人名还是一样,也是纯白棉质衬衫。他也换了干净的内裤和袜子,挑了条深蓝色丝质领带,上面布满着小小的银色降落伞花纹,是英国制的——可能是皇家空军的领带。他在镜中打量自己,但在西装外加上大西洋城买的外套后,整个画面的美感都被破坏掉了。相形之下,外套又粗糙、又凌乱,色彩也不搭,但他猜今天会花很多时间待在寒冷的天候中,而且乔伊也没留下大衣。他一定是在夏天离开她的。
他在楼下阶梯尽头与芙萝莉丝碰面,她也穿上了套装,不过比较女性化,长裤是黑色的,还有白色开领上衣。但她的大衣却称头多了,很正式的深灰色羊毛大衣。耳机也戴好了,从耳机往下延伸是条六吋卷线,其他部分的直线则披在她背上。
她说:“帮个忙好吗?”她把手肘往后拉,那姿势跟她起床坐直时一样,夹克领子与脖子间立刻露出一个空隙。他把电线穿进她的大衣与上衣之间,靠着插头的重量滑到她的腰际。她把夹克与大衣拉起来后,他看到她腰带上系了个小型无线电接收器,麦克风已经插在上面,电线沿着背部穿进她的左袖,因此他只是把耳机插头插上。她穿好夹克与大衣,他看见她的枪插在左臀附近腰带上的枪套里,为了让右手可以顺势拔枪,她把枪套系得前面一点。她用的枪是席格索尔P226型手枪(SIG-Sauer P226),这让他感到很满意,比之前在厨房抽屉里看到的贝瑞塔好多了。
她说:“好了。”然后深深吸了口气。她跟李奇都看看手表,时间差不多是七点四十五分。
她说:“还有十六小时又十六分钟要熬,打电话给法兰西丝,说我们上路了。”
在取车的路上,他用她的行动电话打给法兰西丝。早晨的空气又湿又冷,跟晚上一模一样,唯一的差别在于现在有一点微弱的灰暗光线从天空照射下来。萨伯本的窗上沾满露水,但引擎很顺利地发动起来。暖气迅速启动,当法兰西丝从饭店外上车时,车里已是又暖、又舒服了。
阿姆斯壮在毛衣外披了件皮夹克,走出后门后,风吹着他的头发,他一边走向门口,一边把拉链拉上。他离门口还有两步时就已出现在对方的瞄准器里——那是汉佐德公司出品的1.5-6X42BL瞄准器,原来是瑞士工业社SSG 3000型狙击来福枪的标准配备,但经过巴尔的摩的工匠改造后,现在已经装在贝姆MK2型(Vaime MK2)狙击枪上——“贝姆”这个品牌是芬兰武器专家欧伊·贝姆宁·梅塔力·艾柏(Oy Vaimennin Metalli Ab)的注册商标,他一开始就很清楚,如果要在西方世界贩售武器,一定要取个简单的品牌名称。
MK2型狙击枪很棒,它是种加上灭音器的狙击来福枪,用的是北约组织会员国采用的七点六二毫米圆弹头子弹,不过子弹威力被刻意减弱,为的是让子弹以亚音速飞行,这样枪枝内建的灭音器才能发挥作用。因为子弹威力减弱,以及灭音器对产生的废气有一套复杂的处理方式,因此枪的后座力很小,几乎没有后座力,只有微幅震动,是把绝佳的来福枪。加上性能优越的汉佐德瞄准器后,在两百码射程范围内,这种枪可说是绝不失手的杀人利器,而现在用瞄准器看着阿姆斯壮的人,距离他家后门只有一百二十六码。他知道这个数字很精准,因为他刚才用雷射测距仪核对过了。他置身在室外的寒冷天气中,但他有备而来——他穿着深绿色羽绒外套,黑帽与手套都是羊毛与合成纤维制成的。为了便于操控枪枝,他还特别把手套上右手指尖部分都剪掉。他采用一种不会被风吹到的卧姿,因此眼睛不会被风刮到流泪,他觉得自己的盘算不会出任何一点问题。
我们通过一扇门时必须用某种特定方式走路,也就是说,必须暂时停下脚步。不管门是往里还是往外开,我们都有片刻是站着不动的。如果门往我们这边开,我们必须伸手把门闩弄开,拉门后踮脚拱腿,这样才可以把门拉开。如果门是往另一个方向开,我们就必须站着找到门闩,然后把它推开——这样是比较快,但我们在这动作中还是有片刻维持停滞不动。至于阿姆斯壮他家这扇门是怎么转动的,从瞄准器里看得一清二楚:两秒钟的停顿是足够让人下手的。
阿姆斯壮伸手开门,停住不动,一百二十六码外的那家伙用瞄准器监视着他,把来福枪口往左微调,直到目标停在镜头正中央。他屏住呼吸,先慢慢把手指往下压,然后一鼓作气地扣下扳机,一声枪响后枪身微微震动,子弹以差不多零点四秒的时间飞到一百二十六码外,子弹高高击中阿姆斯壮的额头,射穿他的头骨后往下穿透脑前叶,接着打穿他的脑室与小脑。他的第一节脊髓会因而碎裂,子弹会在颈部下端穿出,穿透点是脊骨神经顶端附近的软组织。子弹会继续往下飞行,最后会在他身后十一呎处着地,穿进土里。
临床上来说,阿姆斯壮在倒地前就已经算是死亡了。子弹通过的路线造成脑部重创,动能推动着它穿过脑部组织,而且那股能量会从头骨内壁反射回来——想像一下,就像一个小小游泳池里的惊涛骇浪。结果当然很惨,在身体因为重力跌落前,所有脑功能早就已经停摆。
一百二十六码外用瞄准器监视的那家伙持续卧倒不动,一会儿后他把来福枪平摆在身体下方,身体滚动到安全范围外才起身。炽热的弹壳从枪机中退出,掉在手套上,摆进口袋里。他往后退到掩护他的地方,走开后消失无踪。
法兰西丝在车里显得异常安静,有可能她正在担心今天的事,但也可能是她嗅出车内的气氛改变了。李奇不知道原因,但不管如何,他都不急着找出原因,他也静静坐在车内,让芙萝莉丝在车阵中穿梭。她绕到西北边,从辉尼·杨恩纪念大桥(Whitney Young Bridge)渡河,经过劳勃·甘迺迪美式足球场(JFK Football Stadium),然后开上麻萨诸塞大道,避开城里那些政府机关周遭的壅塞车潮。但麻州大道上的车速也不快,当他们进入乔治城,抵达阿姆斯壮他家那条街时,时间已经将近九点。屋外遮篷出口停着另一辆萨伯本,她把车停在它后面,有位干员从人行道走来,绕过车头跟她讲话。
他说:“中情局那家伙刚到,他们要开始上一〇一号国安课程了。”
芙萝莉丝说:“现在上的一定是二〇一号课程,他的课也上得够久了。”
那家伙说:“不,中情局的东西复杂得要死,别忘了他是个活老百姓。”
芙萝莉丝笑了笑,接着那家伙就走开了,又回到人行道上站岗。芙萝莉丝把车窗摇上来,微微转身,脸孔正对着李奇和法兰西丝。
她说:“四处查看一下吗?”
李奇说:“不然我何必穿着这身衣服?”
法兰西丝说:“我们俩都去比较保险一点。”
他们一起下车,芙萝莉丝则继续待在温暖的车里。房子靠街道这面没有动静,而且已经有人看守,所以他们往北走,然后右转去看后面。巷子两头各有一辆警车守着,没有任何动静,四处的戒护都密不透风,仿佛连冷空气都钻不进去。他们又继续往北走到另一条街,又看到了警车。
法兰西丝说:“这根本就是浪费时间,除非有人拖着大砲杀过来,否则他在家里是不会被暗杀。”
李奇说:“那我们去吃早餐吧!”他们走回路口,发现有间甜甜圈店,于是买了咖啡与炸圆饼后坐在凳子上,靠着店里窗前的长桌吃了起来。玻璃上布满凝结的雾气,法兰西丝用张餐巾纸擦出一个半月形缺口以便观察外面。
她说:“你换了领带。”
他低头望着自己身上。
她说:“西装也换了。”
“喜欢吗?”
她说:“如果现在还是一九九〇年代,我会喜欢。”
他不发一语,她则露出微笑。
她说:“所以……”
“所以什么?”
“是芙萝莉丝小姐主动啰?”
“妳看得出来?”
“错不了。”
李奇说:“但我完全是出于自由意志。”
法兰西丝又笑笑说:“我又没说你被她硬上。”
“妳要开始当裁判了吗?”
“嘿,你想太多了。我的意思是,她是个好女人,但我也是,那你对我怎么就没意思呢?”
“妳曾经希望我有这念头吗?”
“不曾。”
“这就是重点,我喜欢两情相悦。”
“这样你的机会就少了点。”
“是少了点,但不至于完全没机会。”
法兰西丝说:“那当然。”
“妳不喜欢我们在一起吗?”
“当然不是,你们爱怎样都行。你觉得我干嘛住饭店?就是不想妨碍她。”
“妨碍她?有那么明显吗?”
法兰西丝说:“哦,拜托!”
李奇啜饮了一口咖啡,咬了一口炸圆饼。他实在饿了,东西真好吃——圆饼外面冷冷硬硬,中间味道很淡,他又吃了一个,然后把手指吮干净。他感觉到血液里注入了咖啡因与糖分。
法兰西丝说:“那些家伙到底在哪里?你感觉得到吗?”
李奇说:“是有些头绪,但要多想想才能有更明确的概念。但在多想想之前,我得确定我们可以继续保住这份差事。”
法兰西丝说:“保不了多久。我们的工作就到那些清洁工为止了,但那根本就是浪费时间。他们绝对不会供出名字的,就算说了也只会是假名。我们最多只能得到一些外观描述,根本毫无用处。”
李奇点点头,把咖啡喝完。“走吧!把这条街再绕一次,就当做做样子也好。”
冷风让他们不想在外面待太久,但他们尽量以最慢的速度行走。四周没有任何动静,每条街都有警车或秘勤局的车,每辆车排气时都冒著白色烟雾——除了雾气的流动外,没有任何东西是在移动。他们转过街角,从南边走上阿姆斯壮家那条街。白色遮篷就在他们右前方,只见芙萝莉丝在车外着急地向他们挥手,他们冲到人行道上与她会合。
她说:“行程改了。国会山庄那边有问题要他处理,他跟中情局干员的课程提前结束,到国会去了。”
李奇问:“他已经走了?”
芙萝莉丝点头说:“已经在路上。”
然后她停下来听着耳机里传来的声音。
她说:“他到了。”
她举起手腕,对着麦克风讲话。
她说:“状况回报,完毕。”说完后又继续听耳机。
她停顿了三十秒……四十秒。
她说:“好,已经进去了。他安全了。”
李奇说:“那现在要做什么?”
芙萝莉丝点头说:“只能等啰!这差事就是这样,很多时候都只能等待。”
他们开车回到办公室,上午接下来的时间都在等待,下午大部分时间也是。芙萝莉丝有时会接到一般的状况回报,李奇现在已经把维安体系的运作方式搞清楚了:市警局警车驻守在参议院办公大楼外,人行道是秘勤局的戒护范围,大厦里面是国会山庄自身的警力,每一道金属探测器都有个警官守着,其他有更多警力在走廊上巡逻,混杂其中的则是其他秘勤局干员。政权交接小组的运作在楼上办公室,每扇门外都有两个干员把守。不管阿姆斯壮在哪里,他的贴身护卫都会跟着。从无线电对讲机的回报得知,今天是风平浪静的一天,显然坐下来开会是免不了的,还会谈成很多妥协下的交易。李奇回想起以前有句话叫“烟雾袅袅的会议室”——但那已是公共场所禁烟前的事了。
他们在四点开车到法兰西丝的饭店,因为庆功宴又将在那里举行。活动预计晚间七点开始,这样他们就有三小时可以搞定饭店的维安工作。芙萝莉丝事先拟了个地毯式搜索计划,搜索工作同时从厨房卸货区与顶楼套房开始。秘勤局人员与带着警犬的警察一起作业,耐心地一楼一楼搜,每一层楼在查过后,会有三个警察驻守,走廊两头各站一个,另一个则守着电梯出口与紧急逃生梯。两个搜查小组于六点在九楼会合,那时临时的金属探测器与摄影机已经在大厅内架了起来,机器开始录影。
法兰西丝说:“这次要他们出示两种证件,驾照跟信用卡之类的。”
芙萝莉丝说:“别担心,我正打算这么做。”
李奇站在舞厅入口,往厅里四处张望。舞厅很大,但是等会儿将有一千个人把这里济得水泄不通。
阿姆斯壮从他办公室那层楼搭电梯下来,突然在大厅里往左转。他推开一扇没有记号的门往后面出口走。他穿着风衣,手拿公事包,门后通往的走廊是个不起眼的狭小空间,里面闻得到清洁用品的味道——某种清洁工用的强力去污剂。他必须走过两个堆满桶子的架子:其中一个架子比较整齐,也比较新,上面堆的都是刚送到的去污剂,另一个则堆满空桶,等着收垃圾的人来拿。他把身子转向侧边,闪过第二堆桶子,把公事包摆在身后,用右前臂在前方带路,把出口的门打开后,走到寒冷的室外。他走到大楼附属的正方形小院子,院子北边是半开放式,那地方一点也不有趣,大楼的通风锡管就固定在墙上大约头部高度的地方,小腿高度则装着漆成红色的管子与铜质气阀,自动洒水系统的水就是从这里来的。那儿还有一字排开的三个深蓝色大型垃圾容器,它们都是钢质箱型容器,大小如同汽车,阿姆斯壮要经过它们才能走到后面街上。通过第一个后,他正要通过第二个,此刻有个微弱的声音叫住他。
那声音说:“嘿!”他转身看到有个男人卡在第二和第三个垃圾容器间的狭小空间里,他穿深色外套和帽子,手上拿着很恐怖的武器。那黑色武器又短、又厚重,武器伸出来后发出了声响。
那武器是H&K(Heckler & Koch)出品的MP5SD6型冲锋枪,不但配有灭音器,还能自动发射三发子弹,用的是帕拉贝伦(Parabellums)的九毫米制式子弹。这种子弹不必刻意减弱威力,因为这款冲锋枪的枪管内有三十个小洞可用来排气,子弹的速度可被降为亚音速,每分钟可循环射击八百发子弹,所以每扣一次扳机只需比零点二秒多一点的时间就可完成发射。扳机一扣,正中阿姆斯壮的胸口,第二发则打在他脸部中央。
H&K的MP5系列枪枝有很多优点,其中包括它的低故障率与高准度——如果是加装灭音器的型号,效果就更好了,因为任何冲锋枪在使用时枪口都会不自主地往上抬,但一体成形的灭音器却可缓和这种现象。唯一的缺点在于,几乎在弹头飞出枪口的同一刻,枪的作用力也会把弹壳退出来,弹壳会弹得远远的。如果使用者是世界各地的军方部队或具有同等战力的单位,并不会在意这问题。只不过对现在开枪的这个人来说,问题在于当他用外套把枪盖住,踩过阿姆斯壮的尸体,从这小院子走出去取车时,他会在现场留下六个弹壳。
饭店大厅在六点半就已挤满七百位宾客,他们从舞厅入口开始排成一列长长的零散队伍,经过摆放大衣的柜台,一路排到外面街上的大门口。大厅里充斥着兴奋的人声,令人头晕的臭味中混杂着香水味。人们穿着新衣盛装打扮,到处都是白色礼服、深色西装与亮色系领带。四处都有人拿着手袋与装在皮革套里的小型摄影机,人们脚上穿着的是漆皮皮鞋与高跟鞋,钻石的光芒闪闪发亮。生气勃勃的女士头上顶着刚烫好的头发,到处有人露出香肩。
这一切都让李奇看在眼里。他靠在电梯附近的一根柱子上,他能透过玻璃看得到街上的三个干员。两个站在门边,正操作着金属探测器,看得出他们把机器的敏感度调高了,因为每四、五个宾客就有一人让机器哔哔作响。干员搜着皮包,摸着人们身上的口袋,一边还要刻意面带微笑,但是没人抱怨。有八个干员在大厅里走来走去,他们板着脸孔,眼睛往四面八方张望。舞厅里有三个干员,他们负责查验证件与邀请函,使用的也是高敏感度的金属探测器,有些人被搜了第二次。舞厅里的音乐已经响起,人声突然变小时,就能间歇听到音乐声。
法兰西丝置身在大厅另一个角落,站在通往大厅夹层的第二格阶梯上。她的目光像雷达般在人海中来回扫射,每来回三次她就会与李奇四目相交,然后微微摇头。李奇可以看到芙萝莉丝到处走动,她看来美极了,虽然;一身黑色套装是适合出席晚宴的优雅打扮,但没人会误认她是来宾——因为她身上散发着威严。偶尔她会跟手下干员面对面谈话,有时则对着腕上的麦克风讲话。他甚至分辨得出她什么时候在聆听耳机传来的讯息,因为当她专心听耳机时,动作就会有点分心。
到了七点,大部分来宾都已顺利抵达舞厅,有一小群迟到的人还排队等着通过第一道金属探测器,同样也有一小群人在舞厅门口等着。投宿在这家饭店的来宾开始三三两两从电梯里慢慢走出,此刻法兰西丝一人待在阶梯上,随着大厅人群渐渐变少,芙萝莉丝也一个个把她的干员派进舞厅里,与八个已经在里面的干员会合。她希望这十六个手下从活动一开始就能在里面四处巡逻。另外还有三个干员是阿姆斯壮的贴身随扈,有三个站在舞厅门口,还有三个则是从大街进来的门边。此外,饭店里到处有警察,包括厨房、卸货区,还有全部十七层楼,以及外面街上。
李奇说:“这得花多少钱啊?”
她说:“我还是别跟你说比较好,真的。”
法兰西丝从阶梯走下,走到柱边与他们会合。她说:“他到了吗?”
芙萝莉丝摇头说:“我们要压缩他曝光的时间,让他晚到早退。”
接着她站直身子不动,听着耳机里传来的讯息,用手指压住耳机,设法排除大厅里的杂音,然后她举起手腕,对着麦克风说话。
她脸色惨白地说:“知道了,通话完毕。”
李奇问:“怎么啦?”
她没有回话,转身去跟最后一个留在大厅里的干员讲话,跟他说接下来他就是今晚的现场指挥官。她对着麦克风把这讯息转达给同一通讯网上的所有干员,要他们把警觉性提高两倍,戒护范围缩小一半。如果可能的话,把阿姆斯壮的曝光时间压缩到更短。
李奇又问了一次:“怎么啦?”
芙萝莉丝说:“现在就动身回局里。刚才是史拓桑,听那口气我们好像真的遇上了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