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摆在会议室长桌中间等待他们的,是那封信。桌边围了一小群人,天花板上的卤素灯把它照得一清二楚——那是一个带着金属扣环,九乘十二的棕色信封,封口部分已经被拆开了,还有一张白色信纸。信纸上面印着十一个字:阿姆斯壮的死期即将来临。那几个字被拆成两排,两排都置中对齐,位置在信纸中央上方一点的地方。信上就只有那些字,大家沉默地凝视着信纸,接待柜台那个穿西装的家伙从人群中挤出来跟芙萝莉丝讲话。
他说:“信封是我拆的,但我没碰到信纸,只是把它抽出来。”
她问:“怎么送来的?”
“停车场警卫去上个厕所,他回来后就在岗哨的桌面上发现信封,接着就直接拿来给我,所以,我想他的指纹也在上面。”
“精确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半小时前。”
李奇问:“停车场警卫都怎么去休息的?”
会议室里陷入一阵沉默,大家都朝着这个陌生声音的来源看,柜台那家伙瞪着他,脸上像写着:你算哪根葱?但他还是面对着芙萝莉丝耸耸肩,乖乖地回答说:“他把栅栏锁起来,就是那么简单。跑去洗手间后又跑回来,值一次班可能要跑两、三次,他在下面要当八个小时的班。”
芙萝莉丝点头说:“没人怪他。有人通知鉴识小组了吗?”
“我们都在等妳。”
“好,留在桌上不要动,把这会议室好好封锁起来。”
李奇问:“停车场有监视器吗?”
“有。”
“那马上叫南迪克把今晚的录影带拿来。”
法兰西丝弯腰俯视桌面后说:“这措词方式挺文雅的,不是吗?还有,所谓即将的意思,是我们怎样防备都没用,这样已经变成了公然威胁。”
法兰西丝点头,把讲话速度放慢。“说得没错。如果有人把这当成游戏或玩笑,这样一来就突然变得一点都不好玩了。”
她说的话又大声、又清楚,李奇很快就体会她的用意,于是观察着会议室里面所有人的表情,但每个人都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芙萝莉丝看看她的表说:“阿姆斯壮已经在飞机上了,在回家途中。”
然后她沉默了好一会儿。
她说:“加派一组人手,拨一半到安德鲁空军基地,一半到阿姆斯壮家。多派一辆车护送他回程绕路走。”
大家犹豫了一下,然后便开始像支训练有素的菁英部队一样准备行动。李奇仔细观察他们,对眼前的景象感到颇为安心,接着他跟着法兰西丝一起回到芙萝莉丝的办公室。她打电话给联邦调查局,要他们赶快派一队鉴识小组过来,等听完回话后,才把电话挂掉。
她像是在自言自语似地说:“他们应该不会有太多发现。”接着南迪克敲门后进来,手里拿着两卷录影带。
他说:“这是两台监视器的录影带。一台高挂在岗哨里面,往下与往两边俯瞰,用于辨识来车里面的驾驶;另一台装在外面,直接往上捕捉车道的影像,用于拍摄接近的车辆。”
他把两卷带子都摆在桌上,然后又走了出去。芙萝莉丝拿起第一卷带子,离开椅子冲向电视旁,把带子装好后按下播放键。那是从岗哨里往两侧拍的带子,角度很高但是却不够准,因此没有把汽车驾驶拍进去。她把带子倒转三十五分钟,又按下播放键,画面上出现警卫左肩的背影,当时他正坐在凳子上,没有任何动作。她把画面快转到他站起来的时候,看着他按了两个按钮后就走出去了。接下来三十五秒钟没有任何动静,接着有一只手臂从画面最右边慢慢伸出来,从衣袖看出那个人穿着厚重而柔软的衣服,也许是一件花呢外套,还戴着皮革手套。那只手上拿着信封,手伸进关了一半的滑窗后就把信封丢在桌上,然后手臂就消失在画面上。
芙萝莉丝说:“他知道那里有台摄影机。”
法兰西丝说:“显然是这样。他距离岗哨有一码远,伸展身体之后才把手伸进去的。”
李奇问:“但是他知道有另一台摄影机吗?”
芙萝莉丝把第一卷录影带退出来,放进第二卷,往回倒转三十五分钟后按下播放键。画面是住上面对着车道,画质很差。室外的聚光灯把光线洒了进来,画面上有非常鲜明的明暗对比,暗处的影像看不清楚那是个高角度而且上下范围很窄的画面——画面上车道尽头要再出去好一会儿才能到达外面的街道,画面底部距离岗哨或许还有六呎远,但是画面非常宽,车道两侧墙壁都被清晰地拍了进来。如果接近停车场入口,是一定会被拍进监视器画面的。
录影带上的画面毫无动静,他们看着时间一直往前走,直到那只手臂出现前二十秒钟。这时他们看到一个影像出现在画面顶端,那绝对是个男性没错,从肩膀与走路的姿势就可以看得出来。他穿着灰色或深褐色花呢外套、深色长裤以及厚重的鞋子,颈部围着围巾,头上还戴着宽边的深色帽子,前方帽檐压得很低。他走路时刻意把脸部往下压,画面上可以清楚看见他一路沿着车道往下走,但头部只看得见他的帽子。
李奇说:“他也知道第二台监视器。”
录影带继续播放着。那家伙走得很快但是故意不露出形色匆匆的失控模样,也不快跑。他用右手拿着信封,让信封平贴在身体上。他从画面下方消失三秒后又再出现此时手上已经没有信封了。他还是刻意以一样的步调往车道上方走,最后从画面上方消失。
芙萝莉丝说:“描述一下他的特征?”
法兰西丝说:“没什么好描述的。他是个男的,有点矮胖,可能是个右撇子,看来不是个瘸子。除了这些没价值的资讯,我们根本没有看到任何东西。”
李奇说:“也许他不是身材矮胖,画面的角度会把物体变短。”
芙萝莉丝说:“他知道局里的事。他知道监视器,也知道警卫会去上廊所,所以他是局里的人。”
李奇说:“不见得,他有可能是个紧盯着你们的外人。如果真的要找外面那台监视器也可以办得到,而且他也猜得到里面那台监视器,因为大部分的地方都会安装。如果他来这里监看个两、三晚,也就知道警卫去洗手间前会做些什么。但有一件事你们知道吗?不管他是内贼还是外人,我们的车一定有经过他,就是在我们出去找清洁工的时候。因为,就算他是个内贼好了,他也必须精确掌握警卫去洗手间的时间,所以他必须监看。他一定在街道对面待了两、三个小时,可能还用望远镜往下看着车道。”
办公室里陷入一阵沉默。
芙萝莉丝说:“我没看到任何人。”
法兰西丝说:“我也没有。”
李奇说:“我的眼睛闭上了。”
芙萝莉丝说:“我们一定没有看到他。他听到有车开上坡道后,一定会躲起来的。”
李奇说:“我想也是,但我们有片刻的时间是与他很接近的。”
芙萝莉丝说:“妈的!”
法兰西丝也附和她说:“真他妈的!”
芙萝莉丝说:“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李奇说:“不怎么办,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因为事情已经过去四十几分钟了。如果他是局里的人,早已经回家去了,还可能已经钻进被窝里。如果他是外人,他已经开上了九十五号州际公路或其他公路,可能往西、往北或往南开了三十哩了。难道我们能够通报四州州警,要他们拦下一个右撇子而且没有瘸腿的驾驶?最多我们也只能这样描述他而已。”
“他们可以找后座或者后车厢里有一件外套跟一顶帽子的人。”
“芙萝莉丝,现在可是十一月,谁没带外套跟帽子?”
她又问了一次:“那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只能做最坏的打算,但是抱持着最好的希望。把这件事当作真的,全力保护阿姆斯壮,把他包围得水泄不通。就像史拓桑说的,他可能只是放话而已。”
法兰西丝说:“他接下来的行程是什么?”
芙萝莉丝说:“今晚待在家里,明天会来国会山庄。”
“那就没问题了,因为妳在国会山庄周遭的布置很完美。假设那个穿着外套的矮胖子真的想下手,而不只是寻妳开心,但是连我跟李奇都没办法接近了,他哪里办得到?”
“妳这么觉得?”
“就像史拓桑说的,镇静下来、沉着应对,妳对自己要有信心。”
“我有不祥的预感,我必须查出这家伙是谁。”
“迟早会水落石出的。但在那之前,如果妳不能主动出击,就只好被动防守。”
李奇说:“她说得没错。假设他是来真的,我们得把重点摆在阿姆斯壮身上。”
芙萝莉丝微微点点头,把录影带从机器里拿出来,又把第一卷放进去。她重播带子,盯着萤幕看,接着停车场警卫从洗手间回来了,他注意到信封,赶紧拿着信封跑出画面外。
她又说了一次:“我有不祥的预感。”
一小时后,联邦调查局的鉴识小组抵达,把会议室桌上的信纸拍照存证。为了显示纸的尺寸,他们在旁边摆了一把尺,然后用无菌的塑胶镊子把信纸与信封分别装进一个证物袋里。芙萝莉丝在袋子封口上签名,确保证物不会被乱动,然后就被他们带走检查。接着她打了二十分钟的电话,确认阿姆斯壮下了海军陆战队的直升机,然后顺利回到家。
她说:“这下我们安全了,但只是暂时而已。”
法兰西丝打个呵欠,伸伸懒腰后说:“那休息一下吧!准备迎接一整周的硬仗。”
芙萝莉丝说:“我觉得自己像个白痴,连这件事的真假都分不出。”
法兰西丝说:“不要想太多。”
芙萝莉丝看着天花板说:“如果是乔伊,他现在会怎么做?”
李奇停了一会儿才微笑说:“可能会去西装店血拼吧?”
“我是说真的。”
“他会把眼睛闭起来一分钟,用西洋棋的方式把这一切回想一遍。他读过马克思的书,妳知道吗?他说马克思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他可以用一个问题来解释一切,那就是——谁是既得利益者?”
“那又怎样?”
“我们假设这就是内贼的手笔,于是马克思会说,有个内贼想要从中取得好处。乔伊会问:‘那他取得好处的方式是什么?’”
“方式是,让史拓桑觉得我很无能。”
“然后让妳被降职或开除什么的,因为这样对他有好处。那就是他的目标,但也是唯一的目标。如果是那样,阿姆斯壮便没有真正的生命危险,这是重点。然后乔伊会问:‘假设不是内贼,这就是外人干的,那又有怎样的好处?’”
“借此暗杀阿姆斯壮。”
“这件事多少会让他很高兴,所以乔伊会说:‘妳必须要做的,是把这件事当作外人干的,保持镇静、不慌不忙,而且最重要的是不能出错。这个策略可以一石二鸟——如果妳保持镇静,那内贼就没有好处可言,而如果妳不出错,那个外人也无利可图。’”
芙萝莉丝点点头,觉得有点挫折。“但到底是内贼还是外人?清洁工说了些什么?”
李奇说:“我觉得是他们认识的人说服他们夹带进去的,但他们没有承认。”
“我会叫阿姆斯壮明天不要出门。”
李奇摇头说:“不行,妳一这么做,每天都会疑神疑鬼的,他接下来四年也不必出门了。镇静一点,挺过去就是了。”
“说得比做得容易。”
“其实不难,深深吸口气就是了。”
芙萝莉丝保持不动也没说话,接着她点点头。“好,我会派个司机给你,明天早上九点回到这里来。明早还会开一个对策会议,距离上次刚好一周。”
清晨又湿又冷,好像秋天已经结束,冬天的脚步也不远了。街头烟雾弥漫,好像白云飘下地面似的,行人把脸埋在围巾里,匆匆走过人行道。早上八点四十分,法兰西丝与李奇在饭店外面的计程车等候区碰面,同时发现已经有辆秘勤局的林肯礼车在等着他们。礼车并排停车,引擎也没有熄火,司机站在外面等着。他大概三十岁左右,身穿深色外套,戴着手套,而且他正绷紧着神经,不安地扫视着人群。他的呼吸很快,口鼻冒着雾气。
法兰西丝说:“他看来很忧心。”
车子里面很热,整趟车程中司机连半句话也没说,甚至没有报上自己的名字。他只是急着穿过清晨的车阵,把车子开进地下停车场时发出“唧啾”的响声。他领着他们快步走过大厅,搭电梯上三楼,经过接待柜台后他们发现是另一个家伙在值班。他指着那条通往会议室的回廊说:“会议已经开始了,你们最好快点。”
除了芙萝莉丝与史拓桑之外,会议室里空无一人,他们隔着长长的会议桌面对面坐着,两人都没有动作也没出声。在他们之间,那一片光滑的木头桌面上摆着两张照片,其中一张是联邦调查局为犯罪现场拍的制式八乘十照片,上面有昨天看到的那十一个字:阿姆斯壮的死期即将来临;另一张是匆忙间完成的拍立得照片,拍的是另一张纸,李奇走过去后弯腰仔细看。
他说:“妈的!”
拍立得拍的是一张信纸,格式跟前三张都一样。信上的字整齐地印在信纸中央,拆成两行,上面写着十四个字:今天我会证明你们有多不堪一击。
他问:“什么时候出现的?”
芙萝莉丝说:“今早。邮寄地址写的是阿姆斯壮的办公室,收信人是他,但是现在我们已经把他所有信件都转过来了。”
“从哪里寄来的?”
“佛罗里达州的奥兰多市,邮戳盖的日期是礼拜五。”
史拓桑说:“又是一个旅客常去的地方。”
李奇点头说:“昨天那封信的鉴识结果呢?”
芙萝莉丝说:“他们只打电话来说一声而已。跟前几张都一样,包括拇指指印跟其他部分。我确定这封也会一样,他们目前正在检验。”
李奇瞪着照片,看不到拇指指印,但是他可以感觉得到指印就在上面,好像在黑暗中发光似的。
史拓桑说:“我把清洁工逮捕了。”
没人回他话。
史拓桑说:“你的直觉是什么?是开玩笑还是来真的?”
法兰丝说:“我觉得是来真的。”
李奇说:“到目前为止,是真是假还无所谓,因为什么事都还没发生,但是在得知答案前,都要把威胁当真。”
史拓桑点点头说:“芙萝莉丝跟我推荐你的思考方式,她说是马克思讲的,出处是《共产党宣言》。”
李奇说:“应该是《资本论》。”他又拿起拍立得照片看了一次——照片有点柔焦的感觉,因为闪光灯的关系,而信纸也变白了,但是上面的字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他说:“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今天他活动的安全度有多高?”
芙萝莉丝说:“不能再高了。我把随身护卫的人手增加到两倍,目前他预计离家的时间是十一点。今天不用林肯礼车载他,而是再度出动加长型防弹车,人行道上两边我们都会用遮蓬挡住,不管在哪里都不会让他曝光。我们会说这是另一次演习。”
“他还是不知道这件事?”
芙萝莉丝说:“不知道。”
史拓桑说:“这是标准程序,他们不会知道这种事。”
法兰西丝说:“因为一年有几千封威胁信?”
史拓桑点点头说:“完全正确。大部分都是说说而已,就算要告诉他们,也要等到百分之百确定——更何况,即使确定,我们也不见得会说。他们还有许多正事要忙呢!这种事交给我们来操心就好。”
李奇说:“好。第二个问题是——他老婆在哪里?他好像有个已成年的小孩,对吧?我们必须假设,如果他的家人遭到骚扰,就会证明你们有多不堪一击。”
芙萝莉丝说:“他老婆又回到华府来了,昨天从北达科塔州过来的。她只要待在家里或在附近就会没事。他女儿正在南极做研究,她读的好像是气象学研究所之类的。她住的小屋位于千百万平方哩的冰原上,有什么保护比那还严密的?”
李奇把拍立得照片放回桌上。“妳有信心今天可以安然度过吗?”
“我紧张得要死。”
“还有呢?”
“但我也充满信心。”
“我想和法兰西丝一起去现场勘查。”
“你觉得我们会搞砸吗?”
“不,但我觉得你们今天会忙得鸡飞狗跳。如果那家伙就在附近,你们可能会因为太忙而无法察觉他的存在。而且,如果他是玩真的,想要证明些什么,他就必须在现场。”
史拓桑说:“好,那你就跟法兰西丝小姐一起去现场勘查。”
芙萝莉丝开着萨伯本载他们去乔治城,他们抵达时已经快十点了。他们俩在距离阿姆斯壮家三条街的地方下车,芙萝莉丝则继续往下开。那天很冷,但太阳仍努力散发着光芒。
法兰西丝站着瞥视四周,然后她说:“要怎么行动?”
“以这三条街的范围为半径绕圈,妳朝顺时针方向走,我走逆时针方向,然后妳待在南边,我待在北边,等他离开后我们在他家会合。”
法兰西丝点点头后往西走,李奇则在微弱的朝阳中往东走。他对乔治城并非特别熟悉,除了之前他监视阿姆斯壮宅邸的那礼拜,他只在刚退伍之后有过短暂探访这里的经验。对于这里的那种“大学城”的感觉,还有这里的咖啡店跟漂亮房子,他是已经很熟了,但是还没有当地负责巡逻的警察那么熟。警察的工作促使他们必须察觉出哪里不对劲——什么地方怪怪的?什么东西跟平常不一样?附近有哪些脸孔或车辆是不该出现的?如果不是长期驻守在这儿,是不可能回答这些问题的。但也有可能任谁在乔治城这种地方都不能回答这些问题,可能每个当地居民都是从别处搬来的,理由各自不同,有可能是到这里的大学读书的,或来这里吃公家饭的。这是一个暂住的地方,居民总是来来去去。有些人毕业就走人,有些人则因选战失利而离开。有人发了财,就搬到郊区的查维·蔡斯镇,而如果破产,则要沦落到公园睡觉。
所以他看到的每个人都有嫌疑,每个人都可以被他挑出毛病。有哪个人是当地人?一辆老旧的保时捷跑车排着黑烟从他眼前飙过,挂的是奥克拉荷马州的车牌;那没刮胡子的驾驶是谁?一辆全新的水星黑貂轿车跟一辆福斯Golf停得几乎靠在一起,黑貂是红色,而且几乎可以确定是租来的。租车的人是谁?会有人为了特定目的而来待一天吗?他绕到车边,从后座车窗往里看,没看到外套和帽子,没有已经用过几张的乔治亚·太平洋公司办公室用纸,也没有医疗用乳胶手套。那辆福斯Golf的车主是谁?某个研究生吗?还是哪个来自乡间,会在家里使用惠普印表机的无政府主义者?
人行道上有些人,同一时间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有四、五个人。他们的年纪有老、有小,肤色有黑、有白,有些则是褐色的。人群里有男、有女,还有背包里装满书的年轻人。有些人脚步匆忙,有些人像在散步,有些人显然在前往市场的路上,有些人显然正要回家,有些人则好像没有特别要去哪里。他用眼角余光看他们,但是没有什么引起他注目的。
偶尔他会边走边注意上面楼层的窗户。这里的楼房有很多窗户,来福枪可以涵盖的范围很广。这里的房子很多,都有后门以及狭窄的后巷。但如果对象是加长型防弹礼车,来福枪就没辙了——那家伙必须把武器改成反坦克飞弹,而且他有很多选项,其中AT-4会是最棒的。它是一种三呎长的玻璃纤维发射器,是可抛弃式的,发射出来的六点五磅飞弹可以穿透十一吋的防弹车体。车体被穿透后,真正造成伤害的是BASE原理,也就是所谓的“穿甲效应”。飞弹穿进去时所造成的弹孔很小而且紧实,所以爆炸的威力会集中在车子内部。这样一来,阿姆斯壮也会“灰飞烟灭”,变成一堆黑色碎屑。李奇看着上面的窗户,他很怀疑礼车车顶的防弹护甲能够撑得住,于是他提醒自己要找芙萝莉丝把这件事问清楚,还要问她自己在指挥时是不是也常坐这种车。
转过街角后,他来到阿姆斯壮他家那条街的开端,他又抬头看看楼上的窗户。如果只是要示威,应该用不到飞弹,而来福枪虽然没有实际效用,但是已经够吓人的了。如果把礼车的防弹玻璃打出几道裂痕,应该足以引人注意——用漆弹枪在他后车窗留下几片红漆,也算是警告。但是李奇看到楼上窗户是没有动静的,清洁整齐,拉上了窗帘,而且因为天冷而关上。周围漂亮的房宅静静矗立着,让人感到一阵肃静。
当秘勤局人员用遮篷把阿姆斯壮他家跟街道隔开时,有一小群人在一旁看热闹。遮篷看来像是一具狭长的白色帐篷,既厚重又不透明。靠近房子的那一端遮篷紧贴着阿姆斯壮他家前门周围的砖头,靠街头那一端则像是空桥接着机舱一样,把礼车的侧边给包围住,车门也可以在遮篷里打开。阿姆斯壮可以从他安全的宅邸直接走进防弹车,整个过程绝对没有任何人会看见。
李奇在旁观的那群人周遭绕了一圈。他们看来都没有威胁性,他猜他们大多是邻居,身上穿的都是唐家服,于是他走回街上,继续寻找打开的楼上窗户——在这种天气还开着窗,确实很奇怪。
但是每扇窗户都是紧闭的,于是他开始找在街头徘徊的人,但这种人很少。有一条街道每隔一家店面就有一间咖啡店,每家店里都有人在里面消磨时间——喝着浓缩咖啡、看报纸、打手机、拿小笔记本出来涂鸦,或者是正在使用PDA。
他挑了家让他可以往南观察街道,并且用眼角余光往东、西瞥视的咖啡店,然后点了大杯黑咖啡,坐下来等待、观察。十点五十五分的时候,有辆黑色萨伯本在街上出现,然后紧靠着街道,在遮篷的北边停下。后面又来了一辆凯迪拉克加长型黑色礼车,直接停在遮篷的开口处,后面又来了一辆黑色林肯礼车。三辆车的吨位看来都很重,三辆车的窗框都做了强化处理,而且车窗只能从里往外看。四位干员迅速从第一辆萨伯本下来后,开始在人行道上站哨,两人守着房子北边、两个守在南边。两辆华府市警局巡逻车出现后,一辆停在马路正中间,跟秘勤局车队相隔一段距离,另一辆则停在车队后方。为了控制交通动线,他们把警车警示灯打开,但路上车子并不多。路上有一辆蓝色的雪佛兰马里布轿车与金色的凌志运动休旅车因此被耽搁而不能通过。这两辆车是李奇之间都没看过的,两辆都没有在这一带闲晃过。他看着遮篷,试着猜测阿姆斯壮何时会从里面经过,但是他不可能猜得到。当他还在看着靠房子那边的遮篷时,突然听到隐隐传来一阵防弹车的关门声。等四位干员回到车上后,车队随即出动了。开道的警车向前急驰着,萨伯本、凯迪拉克与林肯三台车在后面跟着,另一辆警车殿后。这五辆车在李奇待的那家咖啡店前转往东边,轮胎在柏油路上发出转动的声音,车子开始加速往前冲,李奇看着它们消失在街头。接着他转头一看,那一小群看热闹的人也作鸟兽散,整个地区又陷入一片寂静。
距离李奇的座位八十码处,他们从制高点看着车队离开。监视结果印证了他们的情报,基于专业人士的尊严,他们不想把他的通勤路程当作不可能下手的时机——只是机会渺茫,成为他们顺位较后的选择,甚至可说是最后的选择。因此,政权交接网站的存在更加让他们觉得自己鸿运当头。如果没有它,他们哪来那么多下手的绝佳时机?
他们安然无恙地绕路走回租来的红色黑貂轿车。
李奇喝完最后一口咖啡后,往南走向阿姆斯壮家。他避开被遮篷挡住的人行道——那遮篷是一道由帐篷构成的白色密闭通道,直接通往阿姆斯壮家前门。门是关着的,他继续往下走,而且又回到人行道上,此时发现法兰西丝正从另一边走来。
他问她:“还好吗?”
她说:“有机会下手,但没看到任何人打算利用那些机会。”
“我也是。”
“遮篷跟防弹车是很好的安排。”
李奇点点头:“这样一来就没办法用来福枪了。”
法兰西丝说:“那也不见得。五〇狙击枪就可以打穿防弹车,可以用白朗宁自动手枪的圆弹头子弹或穿甲燃烧弹。”
他脸上的表情一变。两种子弹的威力都很惊人——一般的穿甲弹只是打穿钢板,穿甲燃烧弹则还有燃烧效果。
但最后他还是摇摇头说:“没机会瞄准。首先妳必须等待车子启动,这样才能确认他已经上车。接下来妳还得把子弹打进一辆全黑车窗的大车,阿姆斯壮被击中的机会只有百分之一。”
“所以必须改用AT-4飞弹发射器。”
“我也想到了。”
“或者用威力强大的爆裂物来对付车子,或是把磷烧弹丢进屋子里。”
“从哪里丢?”
“我会从阿姆斯壮家后面楼房的二楼窗户,只隔一条巷子。他们的防卫大多集中在前面。”
“妳怎么进去呢?”
“可以假装成各种工人——公司、电力公司,只要是可以带着大型工具箱进去的人都行。”
李奇点点头,不发一语。
法兰西丝说:“接下来这四年可真精采。”
“也可能是八年。”
接着他们身后出现轮胎煞车与汽车引擎声,他们回头一看,结果是芙萝莉丝开着萨伯本过来,她停在他们身边,跟阿姆斯壮的宅邸相隔二十码距离,然后示意他们上车。法兰西丝上了前座,李奇爬进后座。
芙萝莉丝问:“有看到可疑人士吗?”李奇说:“看到不少人,但没半个值得注意。”
芙萝莉丝把脚移开煞车踏板,让车子以怠速沿着街边水沟往下走,等到靠她那边的后车门对准遮篷开口时才把车停下。这时她举起靠在方向盘上的手掌,对着手腕的麦克风讲话。
她说:“这里是一号。准备好了。”
李奇往右看着遮篷通道里面,前门打开后走出一个人——无疑那是阿姆斯壮。过去整整五个月来,到处都能看到他的照片,而且李奇之前又花了四天时间监看他的一举一动。他穿着卡其风衣,拿着皮革公事包,以不快不慢的步伐走过遮篷,一个西装干员在门旁看着他。
芙萝莉丝说:“那车队是烟雾弹,偶尔我们会这么做。”
李奇说:“连我都骗过了。”
芙萝莉丝说:“不要让他知道这不是演习。切记,到现在他还是什么都不知道。”
李奇挺身坐起来,挪出一点空间。阿姆斯壮打开门,爬进来坐在他旁边。
他说:“早啊!M·E·。”
她回答:“长官,早。这两位是我的同事,杰克·李奇与法兰西丝·尼格利。”
法兰西丝侧过身来,而阿姆斯壮则把手伸长到前座跟她握手。
他说:“我认得妳,周四晚上我跟妳在庆功宴上见过面。妳不是捐款人吗?”
芙萝莉丝说:“事实上,她是安全人员。这就像所谓的间谍游戏,很有效的分析。”
法兰西丝说:“我很佩服秘勤局的表现。”
阿姆斯壮对她说:“很好。小姐,相信我,我很感激大家对我的照顾,但实际上我并不值得大家这样费心。”
李奇觉得他真的很了不起。他的声音、脸孔与眼神都全神贯注在法兰西丝一个人身上——好像跟她说话是他在这世上唯一想做的事。而且他还真的是过目不忘,他竟然可以从上千张脸孔中想起四天前看过的一张脸,他显然是个天生政客。接着他转身跟李奇握手,转瞬间,车里因为他真诚的微笑而整个热络起来。
他说:“很荣幸认识你,李奇先生。”
李奇说:“该感到荣幸的是我。”接着他发现自己也报以微笑。很快他就喜欢上这家伙了——因为阿姆斯壮身上好像有无限魅力可以燃烧,他可以感受到那热度。就算那魅力里面有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政客那一套,但剩下的百分之一也能让人感到愉快而喜欢上这个人。
阿姆斯壮问他:“你也是安全人员吗?”
李奇说:“只是顾问。”
“嗯,你们大伙儿的表现可真棒,很高兴我们是同一边的。”
芙萝莉丝的耳机传来一个微弱的声音,接着她把车开上街,一路开往威斯康辛大道,并入车流后她先往南又往西转,目标是市中心。太阳又消失了,由经过染色处理的车窗往外看,整个城市看来一片灰蒙蒙的。阿姆斯壮往外看着都市风光,发出一声像是挺高兴的赞叹声,好像他对自己能来这里还是感到很激动。在风衣下他穿的是一尘不染的西装与绒面衬衫,打了条丝质领带,让人感觉他相貌堂堂——李奇比他年轻五岁,比他高三吋,比他重五十膀,但在他身边相形见绌,感觉起来更矮、更愚钝,也没那么体面。但是这家伙也给人一种真实的感觉,觉得他很真。任何人都可以想像出一个画面:他没穿着那身西装和领带,换上一件破旧的格子夹克,在他家院子里劈柴。他看起来像是很严肃的政客,但也是个有趣的家伙。他的身材高大,全身精力充沛,有双蓝色眼睛,性格的发型夹杂着金发。他的身材看来很好,但不是那种在健身房里刻意雕琢出的体格,而像是天生就很强壮。他的手也很好看,手指上除了细细的婚戒外,没有任何东西。指甲看来不整齐,未经修剪。
他问:“你以前当过军人,对吧?”
法兰西丝说:“你说我吗?”
“应该是说你们俩,你们俩都是很谨慎的人。他刚才在打量我,妳则是一直在注意窗户,特别是窗边有开灯的。我可以辨认出这些迹象,因为我爸也是个军人。”
“当了一辈子职业军人吗?”
阿姆斯壮微笑说:“你没看过我为竞选而写的自传吗?他本来打算一直当军人,但在我出生前就因伤病而退役,后来做的是木材买卖。不过他从来没有失去军人本色,至少我确定他走起路来总是像个军人。”
芙萝莉丝离开M街区,转往宾州大道方向,经过白宫行政大楼。到白宫前面时,阿姆斯壮伸长脖子往窗外看,脸上的微笑让他眼圈周围的线条更深了。
他说:“让人难以置信,对不对?我能够进入白宫不知让多少人感到讶异,而且说真的,我自己是最讶异的一个。”
芙萝莉丝直接开过她办公室所在的财政部,目的地是远处的国会山庄。
阿姆斯壮问:“财政部不是也有个李奇吗?”
李奇心想:他对人名的记忆力也很惊人。
他说:“那是我哥。”
阿姆斯壮说:“这世界可真小。”
芙萝莉丝开进宪法大道,通过国会山庄侧边,然后左转进入第一街,开往一个可通向参议院办公大楼侧门的白色遮篷。篷子两侧正由两辆秘勤局林肯礼车护卫着,四位干员站在人行道上,看来小心翼翼、面无表情。芙萝莉丝把车子紧靠着街边石停好后,仔细核对车的位置,把车再往前开一呎,让阿姆斯壮从车门走出来后可以完全受到遮篷掩护。李奇看到有一组三人的干员在遮篷里等待,其中一人往前帮阿姆斯壮把门打开,阿姆斯壮眉头一抬,看来好像对这一切布置感到很困惑。
他说:“很高兴认识你们俩。还有,M·E·,谢了。”
接着他走进遮蓬,把门关上,干员把他包围起来,跟着他通过遮蓬,一起走进大楼。李奇瞄到国会山庄穿着制服的警卫在里面等着,阿姆斯壮进去后,门在他身后重重关上。芙萝莉丝把车移开街边石,慢慢绕过一排停在旁边的车子,往北朝着联邦车站方向前进。
她像是松了一口气,接着她说:“好,到目前为止都挺顺利的。”
法兰西丝说:“可能性是两亿八千一百万分之二。”
“你们在说些什么?”
“写威胁信的人有可能是我们。”
芙萝莉丝微笑说:“我猜不是。你们觉得他怎么样?”
李奇说:“说真的,我喜欢他。”
法兰西丝说:“我也是,自从星期四我就开始喜欢这个人了。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他今天整天都会在里面开会,在大楼餐厅吃午餐,我们会在七点送他回家。他老婆在家,所以我们会帮他们租个影碟或什么的,让他们整晚乖乖待在家里。”
李奇说:“我们需要情报。我们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方式进行警告,也不知道地点,甚至有可能只是找个地方随便涂鸦。如果他真的提出警告,我们最好能够注意到。”
芙萝莉丝点头说:“假设我们有办法安然度过今天,我们可以在午夜仔细检视他到底提出什么警告。”
“还有,我希望法兰西丝再去盘问那几个清洁工。从那里我们可以得到所需的资讯,心里也能踏实一点。”
芙萝莉丝说:“我的想法跟你一样。”
他们让法兰西丝在联邦拘留所下车,然后开车回芙萝莉丝的办公室。调查局对最近这两封威胁信所做的鉴识报告也已经出炉了,它们在各方面都是比照前两封,但是另外还有一份由调查局的化学专家所提出的补充报告——他验出拇指指纹有点异状。
芙萝莉丝说:“是鲛鲨烯,你有听过那种东西吗?”
李奇摇摇头。
“那是一种非环烃,一种油。拇指指印里面有这种残余物,第三、四封的残留量比第一、二封稍微多一点。”
“指纹里面总是有油,有油才会留下指纹。”
“通常那是一般人手指上的油脂,但这东西不一样。它是种鱼油,分子式是C30H50,基本上是种鲨鱼肝油。”
她从她桌上把报告递过去,所有细节都以有机化学语汇记录下来。结果鲛鲨烯是种天然润滑油,过去常用在钟表等精细机械上。报告最下方有条附注写着:如果经过“氢化”这道程序,“鲛鲨烯”这个字的字尾就会由“e”改写成“a”。
李奇问:“什么叫作氢化?”
芙萝莉丝说:“字首加上hydro,就是跟水有关的,像水力发电就是。”
他耸耸肩,然后从书架上拿出一本字典,翻到H字首部分。
她说:“不是。那意思是,在分子里多加些氢原子。”
“妳这样一解释我就更模糊了,我的化学成绩很烂。”
“意思是这家伙可能是个捕鲨渔夫。”
李奇说:“或者他的工作就是要把鱼的内脏掏空,或者在鱼店工作,又或者他是个资深钟表匠,因为使用润滑油而把手弄脏了。”
芙萝莉丝打开抽屉,翻开一份档案后从里面抽出一张纸,然后递过去。它是张萤光镜照出的原吋大小拇指指印照片。
李奇问:“这是我们在追查的那家伙吗?”
芙萝莉丝点点头。那指印非常清晰,李奇可能还没看过那么清晰的指印。指纹隆起处与窝纹轮廓都很清楚,敢留下这种指印实在很大胆,也非常具有煽动力。而且指印很大、很大,指印几乎长达一点五吋,李奇把自己的大拇指压在旁边比较,居然还比较小——事实上他的手掌已经够大了。
芙萝莉丝说:“钟表匠的手不会是这样的。”
李奇慢慢点点头。这家伙的双手一定像两串香蕉一样,而且皮要够硬,才能压出那么清晰的指印。
他说:“他是用手工作的工人。”
芙萝莉丝说:“是个捕鲨渔夫。哪里的鲨鱼最多?”
“佛罗里达州吧!”
“奥兰多市就在佛罗里达州。”
她的电话在此刻响起,接起电话后她脸色一沉,然后仰望天花板,把话筒压在肩膀上。
她说:“阿姆斯壮得去劳工部一趟——而且他想用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