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八个月以前的一天晚上,我的朋友路易·R……约了几个初中时代的同学小聚;我们一边喝着潘趣酒、抽着烟,一边谈论着文学、绘画,并且像年轻人聚会时常见的那样,不时地讲些笑话。忽然,房门打开了,我的一个童年好友像一阵旋风似地冲了进来。
“你们猜我是从哪儿来。”他一进门就大声叫嚷。
一个人应声道:“我敢打赌,你从玛毕耶来。”
又一个人接着说:“不,看你这个高兴劲儿,肯定是刚借到钱,或者刚埋葬了你叔叔,要不就是刚把手表抵押给了我婶娘。”
第三个人力排众议:“你刚才已经喝得晕晕乎乎,闻到路易这儿有潘趣酒香,就上楼来想接茬儿喝。”
“你们都没有猜对,我是刚从诺曼底的P……村回来,我在那儿待了一个星期,还从那儿带来一位了不起的罪犯朋友,请允许我向你们引见一下吧。”
说到这儿,他从衣袋里掏出一只剥皮刑犯的手;这只手很可怕,黢黑、干瘪,长长的,似乎已经收缩;肌肉特别强劲,里外都被一条羊皮纸般的皮肤拉扯着;指甲黄黄的、窄窄的,仍然留在手指尖上;这一切让人隔着一法里就能闻到恶人的气味。
“你们可知道,”我的朋友说,“有一天我赶上拍卖当地一位非常著名的老巫师的遗物。这巫师每个星期六都骑着扫帚柄去参加巫魔夜会;他既善神术也会妖法,能让母牛流出蓝色的乳汁,还能让它们长出圣安东尼的伙伴那样的尾巴。这老恶棍却对这只手情有独钟。据他说,这是一个在一七三六年被判处酷刑的一个有名的犯人的手;这家伙把自己的合法妻子头朝下扔到井里,从而犯下了重罪。他这么干我倒觉得没有什么错,可是后来他又把曾为他主持婚礼的本堂神父吊死在教堂的钟楼上。干了这两件大事以后,他就去闯荡江湖。在他短暂然而恶迹满满的生涯里,他抢劫过十二个行路人,在一座修道院用烟熏死二十来名修道士,并且把一座女隐修所变成了后宫。”
“不过你拿这可恶的东西来有什么用呢?”我们诧异道。
“当然有用,我要拿它做门铃的拉手,好吓跑我的债主们。”
“朋友,”性格沉稳的高个儿英国人亨利·史密斯说,“依我看,这只手不过是用新方法保存下来的印第安人的肉,我建议你还是拿它熬一锅肉汤。”
“别开玩笑了,先生们,”一个已经喝得七八分醉的医科大学生竭力用最冷静的语气说,“你呢,皮埃尔,要是让我给你出个主意的话,快把这段人的残骸按照基督教礼仪埋掉,免得它的主人来向你讨还;况且这只手也许已经染上了恶习,因为你也知道这句谚语:杀过人的还会再杀人。”
“是呀,喝过酒的还会再喝酒,”聚会的东道主紧接着说。他一边说,一边给这个大学生斟满一大杯潘趣酒;对方一饮而尽,烂醉如泥地倒在桌子底下。
这个下场引起哄堂大笑。而皮埃尔则举起酒杯,向那只手致敬,并且说:“我为你的主人的即将光临而干杯。”
接着大家又聊了些别的话题,然后便各自归去。
第二天,我路过皮埃尔家门前,就走了进去。那时约摸两点钟的光景,我见他正一面读书一面抽烟,便问:
“喂,你好吗?”
他回答:“很好。”
“你那只手呢?”
“我那只手?你应该看到了,它就系在我的门铃上,我昨天晚上回家以后就拴上了。不过,说到这件事,你可知道,不知哪个白痴,大概是跟我恶作剧,半夜里来拉响了我的门铃;我问谁在那儿,没有人回答,我就重新躺下,又睡着了。”
就在这时,有人拉响门铃,是房东,一个鲁莽无礼的家伙,他进来也不跟人打招呼。
“先生,”他对我的朋友说,“我请您立刻把拴在门铃绳上的那块死尸取下来,不然我就不得不请您搬走了。”
皮埃尔非常严肃地回答:“先生,您是在侮辱一只不该受到侮辱的手;您要知道它属于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大人物哩。”
像他进来时那样,房东一转身,招呼也不打就走了出去。皮埃尔紧跟着他走出去,把那只手取下来,系在卧室床边的铃绳上。
“这样更好,”他说,“这只手,就像特拉伯苦修会修士的‘兄弟,该死了’一样,每晚都能让我在入睡以前进行一些严肃的思考。”
聊了一个小时,我就离开,返回自己的住所。
这天夜里我睡得很不好,辗转反侧,心神不安;有好几次猛地惊醒,甚至有一会儿以为有个人溜进了我的家,于是起身向衣橱里和床底下察看。早晨六点钟光景,当我终于开始昏昏入睡的时候,房门被人猛敲了一下,震得我一骨碌跳下床来。原来是我朋友的仆人,几乎一丝不挂,脸色煞白,浑身哆嗦着。
“先生呀!”他一面呜咽一面大嚷,“我可怜的主人被人杀害了。”
我急忙穿上衣服,跑到皮埃尔的住处。那里已经挤满了人,他们探讨着,争辩着,一片不停的扰攘,每个人都在侃侃而谈,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叙述和评论着这个意外事件。我好不容易才挤到卧室前,门口有人把守,我报了姓名,才让我进去。四名警员站在卧室中央,人手一个记事本,他们在进行侦察,不时地低声交谈,并且做着笔记。两位医生在床前讨论着,皮埃尔毫无知觉地躺在床上。他没有死,但他那样子十分吓人。眼睛瞪得老大,扩大的瞳孔像在凝视一件可怕而又陌生的东西似的流露出莫名的恐惧,手指紧攥着,身体从下巴起盖着一条被单。我揭开被单,只见他脖颈上有五个深深嵌进肉里的手指印,几滴血染污了他的衬衫。这时,一件东西让我吃了一惊,我无意中看到他卧室床头的铃铛,但那只剥皮刑犯的手却不见了踪影。大概是医生们把它取了下来,免得刺激进入伤者卧室的人吧,因为那只手实在可怕。我没有打听它的下落。
现在我剪下某报第二天关于这一罪案的报道,警方所能获得的细节已经悉数披露于其中。该报道是这么写的:
昨日发生一桩骇人听闻的凶案,受害者是一年轻人,皮埃尔·B……先生,法科大学生,出身于诺曼底名门世家。该年轻人于晚十时左右返回住处,声称身体疲倦,行将就寝,打发仆人布万先生退去。午夜时分,后者突被主人发疯般拉响的铃声唤醒。他亦恐惧,点亮一盏灯,等着。铃声沉默大约一分钟,继而又激烈地震响起来,吓得那仆人失魂落魄,连忙冲出其卧室,去唤醒看门人;后者即跑去报警。约一刻钟后,两名警员破门而入。一幕可怕景象呈现在他们眼前:家具东歪西倒,一切迹象显示受害人曾与凶犯进行一场恶斗。卧室中央,年轻的皮埃尔·B……一动不动地仰面躺在地上,四肢僵硬,面无血色,两眼恐怖地大睁着,颈部有五个深深的手指印。立即应招赶来的布尔窦医生报告称,袭击者想必具有非凡的体力,而且他的手异常瘦削和刚劲,因为在颈部留下五个弹洞般窟窿的手指,掐入肌肉以后又几乎碰在一起。目前尚无任何凭据猜想犯罪动机,也无法推测罪犯为何人。司法当局正在侦讯。
第二天人们在同一家报纸上又读到:
昨日本报叙述之凶案的受害人皮埃尔·B……先生,经布尔窦医生两小时精心治疗已恢复知觉。其生命已脱离危险,唯神志尚十分堪虑。仍然没有关于罪犯的任何线索。
的确,我可怜的朋友疯了;我们把他送进了医院。七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都去看望他,但他没有一丝恢复神志的迹象。疯狂发作时,他偶尔冒岀几句古怪的话,而且像所有的疯子一样,他有一个执拗的想法,总以为有个幽灵在追逐他。一天,有人急匆匆地跑来找我,告诉我他的情况更糟了。我果然发现他已经气息奄奄。头两个小时里,他都非常平静,可是突然,他从床上坐了起来,我们苦口安抚也无济于事,他就像遭遇到什么极度恐怖的事情似的,一边挥动双臂一边叫嚷:“抓住它!抓住它!它要掐死我啦,救命呀,救命呀!”他嚎叫着在房间里跑了两圈,接着便倒下死了,脸朝着地面。
他是孤儿,我就负责把他的尸体运往诺曼底的小村庄P……他的父母都埋葬在那里。他发现我们在路易·R……家饮潘趣酒、把那只剥皮刑犯的手拿给我们看的那个晚上,就是刚从这个村子回来。他的尸体封闭在一口铅制的棺材里。四天以后,我和给他上过启蒙课的老本堂神父在小墓园里凄然地漫步。有人正在那里为他挖掘墓穴。天气好极了,湛蓝的天空阳光四溢,鸟儿在一片坡地的树莓丛中放歌。我俩都是孩子的时候,曾多少次来这里采树莓吃。我仿佛又看见他沿着树篱溜过来,然后到那边,埋葬穷苦人的那块地的尽头,从我十分熟悉的一个小洞钻进去;等我们回家时,脸和嘴都让莓汁染黑了。我向树莓丛看去,正是果实满枝,便不由自主地摘下一粒放进嘴里。本堂神父已经打开他那本日课经,正低声念着祈祷文,不过我还听得见小径那一头掘墓人的锹声。忽然,听到他们呼叫我们,本堂神父合上经书,我们赶过去看发生了什么事。原来他们发现了一口棺材。他们一锹挖蹦了棺材盖。我们看到一具奇长的尸骸仰面躺在棺底,他那凹陷的眼睛似乎还在看着我们,向我们挑战。我顿时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不知为什么,我几乎有些恐惧。
“哎呀!”这时一个掘墓人嚷道,“你们看,这家伙有一只手腕砍断了,砍下的手就在这里。”说着,他从尸体旁拣起一只已经干枯的手,给我们看。
“嘿,”另一个笑着说,“他好像在看着你,要跳起来掐你的脖子,要你把他那只手还给他。”
本堂神父说:“好啦,朋友们,让死者安宁些吧,快把棺材盖好,咱们到别处去给可怜的皮埃尔先生挖墓穴吧。”
第二天我把一切料理完毕,就动身返回巴黎。行前我给老本堂神父留下五十法郎,请他做几遍弥撒,让被我们惊扰了尸骨的那个人的灵魂得以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