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是一座雄伟宏大的灰色石质建筑,坐落在布莱恩特街,位于市场街南面,离贫民区和田德隆区也不远。这座建筑看起来就是一副高等法院的样子。你可以把所有的标志都去掉,然后从艾奥瓦州或新罕布什尔州乡间随便找个人过来,问他这是什么地方,他会在两秒钟内给出你正确答案。在阴沉沉的日子里,这座建筑显得更加庄严肃穆,而今天就是这样一个阴沉沉的日子。晚上雾气弥漫,刮起了凉风,将之前美丽的夏日气氛一扫而空。
今天是星期天,布莱恩特街上还有空余车位。我把车停在半个街区之外,沿着马路走到高等法院,进了门,乘电梯上到顶层拘留室。我填了一张表,一个值班警察拿着表走了,足足过了十分钟才回来。五分钟之后,他领着我通过一道金属检测器,来到访客室,坐在一间隔开的小房间内。又过了三分钟,丹瑟尔被带了进来。
他穿着本市为囚犯提供的那种橙色套头衫,这件衣服穿在他身上显得非常不协调。他走路的样子充满了痛苦,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正备受煎熬。他的眼白浑浊,布满血丝,棕色的瞳仁显得眼泪汪汪,看起来就像是鸡蛋之类的东西坏了,正在慢慢腐烂。坐下时,他哆嗦了一下,手掌用力抵着太阳穴,愁眉不展。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透过铁丝网,我看着面前这个惊恐不安的男人,他因为宿醉而显得行动迟钝。
“谢谢你赶过来。”他说道,声音嘶哑、脆弱,“我不确定你是不是会来。”
“我觉得我欠你许多人情。”
“那个烦人的佩奇菲尔德跟你打电话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只说他想让你认罪,但你不肯。”
“他妈的。我没有杀科洛德尼,为什么要认罪?‘承认有罪,求得轻判,’他说,‘他们会判你二级谋杀,最多不过在监狱蹲六七年。’上帝啊!”
“形势对你不利。罗斯,你知道。”
“我不介意形势怎样。我不是杀人犯。”
“昨天你醉得厉害……”
“我的确喝醉了。我这一辈子喝醉过一千次,但我永远不会杀人。我为什么要杀科洛德尼?我没有任何动机。”
“警察肯定认为你有动机。”
“当然——那本垃圾《迷雾》。他们说我找了个借口把科洛德尼骗到我的房间,然后开枪杀了他。他们在科洛德尼的房间里找到了一台打印机,跟他放在我口袋里那张纸条上的字体相符,所以他们知道他就是敲诈案的幕后主使。有人跟警察说了我俩在酒店酒吧里的冲突,还说我们从前就有矛盾。这就是警察需要的全部东西。”
“在酒吧时你的确打了他。”我说。
“是的,没错。但跟某人打架和开枪打死他差别很大。”
“那把枪呢?你以前从来没见过那把枪?”
“没有。警察认为我从西比尔那里偷了这把枪,可这纯属疯话。我从不知道她有枪。她为什么要带着把枪?”
“她说她带着枪是为了在她的讲座上演示用。不过也许会有其他原因。”
“什么原因?”
“我觉得你也许能告诉我。”他摇了摇头。
“你周五晚上有没有跟她聊天?跟她发生争执?”
“没有。我能跟她发生什么争执?”
“可能是那种让你失去理智的争执,于是你就打了她一巴掌。”
“你疯了吗?我永远不会动西比尔一根指头。”
“有人在周五晚上打了她,她脸上的一块淤青足以证明。”
“科洛德尼。”丹瑟尔说。
“为什么是科洛德尼?”
“他是那种人,打女人。四几年的时候他就打过一个跟他上床的言情小说作家,在一次通俗小说大会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就因为她跟别人说笑。伊万·韦德为此给了他一拳。伊万是个浑蛋,但他尊重女性。”
“可科洛德尼为什么打西比尔呢?”
“也许西比尔对他说了什么他不爱听的话。他也压榨她的钱,就跟对待我们其他人一样。”
“我知道这些事。但这还不够,杀他得有更明确的动机。你知不知道西比尔或者别人有这种动机?”
“不知道。”
“也许是因为四几年时候的事情?”
“那时也好,现在也罢,我怎么可能知道科洛德尼和其他人之间发生的事?再说我都三十年没见过他了,看在老天爷的分上。我也差不多从没见过其他人。”
他提高了嗓门,叫声刺耳。站在丹瑟尔背后墙边的警卫冲我们皱起了眉头。我说:“放松点,罗斯。我在听你说话,我愿意假定你是无罪的。我跟你站在一边。”
他舔舔起了泡的嘴唇,内心的恐慌慢慢沉淀下来,但很明显仍需要拼命控制住自己。宿醉毫无助益。他不停地搓手,正是神经受到严重刺激的表现。
我说:“枪杀案发时其他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吗?”
他重重地点了点头:“警察是这么说的。”
“毫无破绽的不在场证明?”
“他们没跟我说这个。不可能都有吧,不是吗?”
“希望如此。咱们重新回顾一下昨天发生的事情。你今天有没有记起更多东西?”
“想起了一些事,是的。我在脑子里过了十几遍了。”
“好的。你去喝了杯血腥玛丽,跟大会某人……”
“本尼。他叫本尼什么什么。”
“本尼,好的。你什么时候回去的?”
“我不确定。大概十一点,我觉得。”
“然后呢?”
“我们分手之后,我就上楼回了房间。”
“一路上你跟什么人说话了吗?”
“没有。我记得我敲了敲奥齐·米克的房门,看他会不会请我喝一杯。但他不在屋里。”
“你进屋之后有没有锁门?”
“我不记得了。”
“屋里有没有人?”
“肯定没人。为什么这么问?你觉得我进去的时候可能有人藏在屋里?”
“有可能。不过就算有人在,或者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你也不会注意到,因为你喝醉了。”
“是的。醉得一塌糊涂,什么也注意不到。”
“你进屋之后直接进了卧室吗?”
“我不记得了。”
“或者你先坐下喝了一杯?”
“呃,没有。”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
“因为我屋里一滴酒也没有。”
透过铁丝网,我冲他皱了皱眉头:“你沙发上那个酒瓶呢?你记得吧?”
“记得。”他说着,也冲我皱了皱眉头,“一夸脱裸麦威士忌。”
“如果那瓶酒不是你的,怎么会在那里?”
“我不知道。”
“你确定不是你带上去的?”
“非常确定。我不喝裸麦威士忌。那是一种东方烈酒。”
“通俗小说帮里谁喝裸麦威士忌?”
他撇了撇嘴:“我知道的唯一一个就是科洛德尼。过去他只喝这个。”
“嗯,那有可能是他带过去的酒。但为什么?首先,他为什么要去你的房间?如果不是你让他进去的,那他是怎么进去的?”
“不是我让他进屋的。也许他从别的地方弄了把钥匙。”
“有可能,但这还是解释不了为什么他会在那里。”
丹瑟尔摇了摇头,一副十足的惨相。
“昨天早上你跟本尼喝酒之前见过科洛德尼吗?”
“没有。”
“你回到酒店之后他在附近吗?”
“不在。”
“那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星期五晚上的宴会上。”
“你跟他说什么了吗?”
他把指节压在鼻梁骨上,想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我那时喝得醉醺醺的。我的经纪人想谈的一笔生意黄了。我还在为科洛德尼偷偷放在我兜里的那张纸条生气。我跟他说,让他当心点,否则我会收拾他……”他猛然顿住,意识到这句话的问题。片刻之后,他说道:“上帝啊。”随即失态地捂住了嘴。
“我想,不少人听到了这句话?”
“不少。博安农、拉姆齐、奥齐·米克都在旁边。他们中的某个可能跟警察说了这件事,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没打算威胁他的生命。”
我问道:“当时科洛德尼说了什么?”
“他什么也没说。他走开了。”
“那天晚上你跟他还有什么接触吗?”
“没有。他没在宴会上待多久。”
“咱们回到昨天。你说枪声把你吵醒了。”
“是的。声音真他妈响。”
“当时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不知道。我还醉着。”
“但你马上就起床了。”
“过了几秒钟。我不太确定。”
“你还听到别的声音了吗?”
“有声音。我觉得。”
“在你进客厅之前?”
“是的。”
“什么声音?”
“就是普通的声音。一声叫喊,或是别的,然后又响起其他声音。我脑子很乱,记不太清楚。”
“好,几秒钟之后你进了客厅。你看到了什么?”
“科洛德尼躺在那里,死了。”
“其他呢?有没有别的动静,不对劲的地方?”
“没有。”
“然后你干了什么?”
“我猜我捡起了那把枪。真他妈蠢极了,可我就是这么干的。然后你就开始砸门,跑了进来。就这些。”
“我希望是这样的,罗斯。”我说,“我希望你把事情都告诉我了,每一句都是真话。如果我发现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我就不干了。”
他精神微微一振:“你会帮我?你会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会尽我所能,只要警察不反对。但别期待什么奇迹,我没那么厉害。”
“你当然有那么厉害。我见过你在柏树湾是怎么干的,我看过报纸上登的你办的其他案子。如果有人能救我出去,那个人就是你。”
“我会尽我所能,”我重复了一遍,“但我不能给你什么承诺。”
“我一分钱也没有。”他说,“你知道的。但如果你把我救出去,我一定会想办法付你钱。我是认真的。我会的。”
“这件事我们以后再说。”我站起身,“我会告诉佩奇菲尔德我要帮你,这样他就不会一直逼着你认罪了。”
我起身离开,把这个乞求帮助的人留在了铁丝网后面,乘电梯下到办公区。值班的重案组警官中有一人正是克莱恩。我问他埃伯哈特今天来了没有,他跟我说来了,就在办公室。“不过他情绪很差,”克莱恩说,“如果你去找他的话,他很可能会找你的麻烦。”
“我去碰碰运气。不过,他究竟是吃错什么药了?”
“我不知道。这一星期以来他都是这个样子。”
克莱恩帮我打了个电话。隔着办公桌,我都能听到电话那头的咆哮。克莱恩告诉我得等一会儿。我等了二十分钟,办公室里基本没什么事。后来,埃伯哈特打来电话,让我进去。
他的办公室里弥漫着蓝色的烟雾,热得可以种温室作物。办公桌旁的便携式加热器开着,而大楼里的供暖系统也在运行。埃伯哈特卷着袖子,埋头于一堆乱七八糟的纸张中,嘴里叼着一只疤痕累累的苹果形石楠木烟斗,正在吞云吐雾。他面颊上满是灰色胡楂,衬衫皱巴巴的,胸前沾着污渍,领带歪歪扭扭。他的脸依然如我昨天看到那样疲倦松弛,眼袋更加明显,仿佛昨天晚上睡得太少,或是通宵未眠。
我一关上门,他就开口道:“给你十分钟,不能再长。我今天的案头工作真他妈的多。”
“当然。你干吗把这里弄得这么热?”
“这里不热。”
“屋里肯定有八十华氏度,埃伯,还开着个加热器。”
“这是我的办公室,我乐意把这里弄多热就弄多热。”
“你还好吗?”
他从嘴里拿出烟斗,用烟斗柄指着我,怒目以对:“你来这里是有原因的吧?如果你只想问这些蠢问题,就他妈的出去。”
他让我感到有些不安。但如果逼问只会让他把嘴合得更严。埃伯哈特不是那种会被人逼问出答案的家伙。
我走了过去,在他桌子前面的椅子上坐下:“我来这里是为了罗斯·丹瑟尔。”
“克莱恩拿着你的证词,你在上面签个字。”
“我签过字了。我指的不是那个。”
“那是什么?”
“我刚才去楼上跟丹瑟尔谈了一下。”我说,“他发誓说不是他杀的弗兰克·科洛德尼。”
“那么?”
“我相信他,埃伯。”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他把烟斗重新放进嘴里,一边咂着烟嘴,一边发出愤怒的嘟嚷。然后他说道:“我猜你是想获得许可,自己去调查。”
“我就是这么想的。”
“有时候你真的很烦人,知道吗?”他以前跟我说过这种话,说过很多次,但是这一次,话语里流露出的是真真切切的憎恶。“总是跟谋杀案掺和在一起,总是扮演胜利者的角色,就跟你那些恶心的杂志里面的私家侦探一样。每次你在周围转来转去找人帮忙的时候我就得冲上去。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吗?我干这份工作已经够头疼的了,更别提每次还被你绊得东倒西歪。”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他。
“噢,真该死。跟你说又有什么用?你根本就不听。”
“我现在在听。”我说。
“当然了。好吧,听我说,丹瑟尔是有罪的,铁证如山。并且,正是你的证词得出了这个结论。”
“那是间密室。”我说。
“对,那是间密室。首先,丹瑟尔的房间在六楼。窗户都从里面锁上了,外面什么都没有,就是一面墙,还有空气。门外是一道小走廊,你进屋的时候门是锁着的。跟奥斯瓦尔德·米克的房间相连的那道门两边都锁着。你跟那个女佣站在外面的走廊上,两边都看得一清二楚,而且你们两个都发誓说那声枪响是从丹瑟尔的房间传出来的。不到一分钟之后,你冲了进去,看到丹瑟尔手里拿着枪,旁边的地板上躺着一具尸体。好吧,聪明的小子,来告诉我他怎么可能是无辜的,怎么可能是别人宰了科洛德尼。”
“我没法告诉你是怎么回事。除非其中一扇门藏着某种机关……”
“好,你可以这么想。不过实验室的小伙子检查过了,两扇门都关得很严,门锁很结实,没有损坏的痕迹。他们都愿意打包票,就算有时间,也没人能完成小说里那种新奇的把戏,比如说在插销上绑根绳子之类的,更何况根本没有时间。你觉得这是一起非同寻常的谋杀?见鬼吧。这就是一起冲动杀人案,跟百分之九十的命案一样。可能有预谋,这将由法院判定,但你别他妈的想弄出一起不可能的犯罪事件出来。”
“我不想这样,”我说,“我只是想指出几种角度。假设凶手——为了讨论方便,假设不是丹瑟尔,而是其他人——从丹瑟尔屋里出来,溜进了对面的六一九室。时间足够,从我听到枪声到我跑到走廊拐弯处至少有十秒钟。”
“噢,当然了,对。丹瑟尔在屋里跟他挥手告别,等他走了之后再把门锁上?”
“如果那个凶手有钥匙呢?用钥匙的话,可以从外面把房门锁上。”
“是啊。十秒钟之内,他走出房间,锁上门,然后消失不见。他去哪里了,聪明人?六一九房间没人,也没有丢过钥匙,房门也没被损坏。外面走廊里站着那个女佣,还有一堆人,所以他不可能从他们身边经过。你觉得他有可能在那个储物间里藏两个小时,等到没人看着的时候再溜走吗?”
我举起双手,掌心对着他:“好,我被说服了。但是,丹瑟尔的房间是不是有一把备用钥匙呢?也许就在科洛德尼的身上?”
“没有。他身上唯一的一把钥匙是他自己房间的钥匙。他在丹瑟尔的房间里是因为丹瑟尔让他进去的。”
“嗯,未必。也许他收买了什么人,让他用万能钥匙把自己放进去。比如说,那个女佣。”
“瞎扯。我们查过这个女佣,她在这家酒店已经干了二十五年。在欧陆酒店这样的豪华酒店,一个人如果不诚实的话,根本待不了这么长时间。”
“那就是别的什么人。问题是,丹瑟尔出现的时候,科洛德尼很有可能已经在屋里了。”
“要是这样就见鬼了。”
“为什么不能?埃伯……”
“有两个原因。”他用烟斗柄指了指我,“首先,枪响十五分钟前,那个女佣敲过丹瑟尔的门,因为到她进屋打扫卫生的时间了。没人回应,她以为屋里没人,就用万能钥匙开门进去了。但她发现丹瑟尔醉倒在卧室里,于是又出来了。她在屋里的时间足以让她看清客厅没有人,卫生间的门开着,里面也没有人。如果你说可能有人藏在床底下,那我真得笑死。”
“她有可能说谎。”我坚持说。
“她为什么要说谎?”
“只是一个想法。我过去之前她在走廊里待了多久了?”
“大概半分钟。她刚从走廊拐角旁边那个房间出来,六二一房间。”
“她看见什么没有,或是听见什么?”
“没有,然后你来了,枪响了。听着,别他妈的管这个女佣。她说的话非常可靠,这事跟她无关。”他又猛戳了一下烟斗,“没人藏在丹瑟尔的房间里的第二个原因是:科洛德尼死了以后他怎么出来呢?你觉得这个虚构的凶手会怎么干呢——挥一下魔法棒,消失于无形?”
屋子里的烟味让我的肺难受起来,我觉得胸口发紧。我已经两年没抽过烟了,不能再忍受烟草的味道。我想站起来,打开窗,放进来一些外面的空气。但如果这么做的话,恐怕只会让埃伯哈特的敌对情绪更加严重。
我说道:“丹瑟尔跟我说,科洛德尼死的时候其他通俗小说帮的人都有不在场证明?”
“对。”他答道,脸色很难看,“通俗小说帮。一群祖父级的人物,起这么个傻得要死的名字。这里面哪有一点庄重肃穆。”
“他们想出这个名字时还很年轻。”
“通俗小说作家,”他说,“私家侦探。呸。”
“埃伯,你能告诉我不在场证明的事情吗?”
“不能。听着,我已经受够你的问题了。”
“如果这些不在场证明不那么严密的话,就意味着有人能在几分钟内溜走。也有可能是有人在撒谎,想要保护其他人……”
“你没听到吗?”
“你看,埃伯,我只是……”
“我说,够了!”他一下子将烟斗摔到了桌子上,烟灰和没燃尽的烟草撒在那一摞文件上面。“你的时间到了,该死的,出去!别再来乞求这些免费信息。我受够了你那张该死的意大利移民面孔。”
除了不在场证明的问题之外,我本来还想了解一下别的事情:他们在科洛德尼房间里发现的打印机,以及丹瑟尔房间里的那瓶裸麦威士忌。但埃伯哈特情绪相当糟糕,血液都冲到了脸上,如果激怒他的话只会让我也变得难受。他那些伤人的话语已经触及了我情绪的底线,特别是“该死的意大利移民面孔”那句话。三十年来,我们互相说过很多侮辱对方种族的话语,可这是第一次在话中带着恶意。
“好,”我说,“我这就走。可能过几天你会恢复人形,然后重新做回朋友。如果是这样,告诉我。”
我起身一把推开椅子,绕过去,走到门口。我的手刚握住门锁,就听见他说:“等一等。”这次声音平静了许多。
我转过身:“怎么?”
他脸上的怒气慢慢消散,坐在那里,耷拉着双肩。不过一转眼的工夫,他仿佛一下变老了,疲惫不堪,神情恍惚。他终于放下了防备,我眼前看到的是赤裸裸的痛苦。
“黛娜离开我了。”他说。
这是一句平铺直叙的话语,毫无抑扬顿挫,但句子里的感情如此沉重,我只觉得脊背一阵发凉:“噢上帝啊,埃伯……”
“上周日。一个星期前的今天。我去烛台体育场看完巨人队的比赛,回到家,她所有的行李都打好了包。”
“为什么?”
“我们结婚二十八年,并非十全十美,但是大部分日子都很美好。我以为这是一场不错的婚姻,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丈夫。”他深深吸了口气,捡起烟斗,愣愣地看着它,“我想她是有了外遇。”
我努力不让自己畏缩:“她这么跟你说的?”
“没说这么多,但有这方面的迹象。三四个月了,一些小事,一些小的信号。她不告诉我她要去哪里。她只是说这段婚姻出了问题,她要诉讼离婚。‘对不起,埃伯。’她说着,走出了门。二十八年,结果就一句‘对不起,埃伯’,就走出了门。”
“你……知不知道是谁?”
“不。这有什么关系?我想,好吧,她有了外遇,我不喜欢这样子,但我能够接受。我自己也有过一两次出轨,我从没跟你说过,但我有过。黛娜也是,有过一次,很久之前。她跟我说了,说了所有的事情,我原谅了她,我自己走上岔路那两次我也告诉了她。一段美好的婚姻,该死。曾经非常美好啊。”
“也许她会改变注意,回来……”
“这次不会。她走了。结束了,完了,走了。但我还爱着她,你知道吗?我还爱着这个婊子。”
我什么也没说。能说什么呢?
他抬头看着我——身材魁梧、冷静坚强的埃伯哈特,如同直布罗陀海岸线上坚实的巨岩。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无声的乞求,和不久之前我在丹瑟尔眼中看到的一模一样。
“我该怎么办?”他说,“我他妈的究竟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