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有着稍微偏执症的人,总是喜欢熟悉的东西——相熟的风景,惯去的快餐店,常常点的宫爆鸡丁,相熟的玩伴,回家的路线以及……常去公厕的某一个坑位。
回到凤凰县城已经是下午四点,我先是去找了一家服装店,把自己这一身不合适的衣服给换了,然后走啊走,居然又回到了昨天晚上住宿的木楼前。那个老头子在看店,看见我,一副吃惊的表情,走出来,讪讪地笑,问怎么了?他以为我是返回来找他麻烦的,脸比黄连苦,别的不说,开头就唠叨了一通生意不景气的话语。
我说我只是懒得再找地方了,昨天的房间,给我整理一下,我要住。
他像见鬼了一半,用看神经病儿童的眼神看我。
办理好了入住手续,我把随身的小包扔在床上,靠着厚厚的棉被,然后掏出这卷黄色丝帛来看。《鬼道真解》洋洋洒洒四千余字,除前言外还分三章,第一章“控鬼”,第二章“炼尸”,第三章“空灵”。值得一提的是,第三章居然占了一半以上的篇幅,字体也不一样,轻灵娟秀,轻飘飘,我看一眼,有一种不似人为的感觉。
因为见过了地翻天的五鬼搬运术,我并不疑有假,匆匆浏览一遍,感觉寓意深刻,深入浅出,并不像普通的“秘籍”一般各种装逼,很具有操作性。
我心情激动,逐字逐句地轻轻朗诵,感知其中之意。
金蚕蛊睡太久了,静极思动,在房间里到处游窜,不时抱着一个美洲大蠊蟑螂跑到我面前炫耀,被我一弹指锤飞,伤心不已,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来,像婴儿哭。
一直忙活到夜里,我才囫囵吞枣地通晓了个大概。外面华灯初上,我那草包肚子咕嘟咕嘟地叫,揉了揉眼睛看手表,已经是晚上9点。我下地来,收拾了一下,然后跑出去吃饭。除了初一十五要吃斋外,我基本上都是个肉食动物,所以自然都是找些油大爽口的东西吃。虽说是淡季,但是反季节、反潮流旅游的背包客,其实还是蛮多的,倒也不显清静,许多男女也是初次相识,拼桌,然后去酒吧,接着滚床单,最后依依惜别——这是一套标准程序——陌生的地方、美丽的风景和新奇的民俗风情,最容易给自己找一个放松的借口。
等饭的当口,我想起来应该给杂毛小道打个电话。
这一通电话打了好久才拨通,我开头就是好一阵埋怨。
他在电话那头听完了我今天的生死危机,一阵沉默。许是在自责,许是在等我舒缓心情,过了好久,他才说地翻天这个家伙本来就是一个势利之人,眼中只有利益,而没有太多原则。他也是听说朵朵出事,着急了,才找了个最近的朋友给我介绍的,没成想险些害了我的性命,真抱歉。他又说,他离家好久了,一直没回,想想这事,求到谁门上都为难,还是跟他一起去他家里,求教一下长辈吧。
我曾经听杂毛小道谈及自己家的事情,也不详细,大概就是没有听从长辈意见,闹翻了,离家已有四五载了——他这人也没个准头,爱胡乱扯淡,一会儿师门一会儿老家,我也不怎么信。但是应该是有这么一档子事,听他这么说,我心中一阵感激:他平时看着像癞皮狗一样玩世不恭,但是自有着小心守护的尊严,然而为了朵朵,他却低下了内心中高高撅起的头颅,这一点,难能可贵。
我问他在江城段叔手下干得怎么样?他说不好,最近不怎么见到段叔,倒是老和一个叫做奥涅金的俄国老毛子在一起,这家伙据说曾经供职于苏联克勃格,是个厉害角色,也是段叔手下的安全主管,说话老喜欢套人话,绕圈子,让他烦不胜烦。
不过呢,待遇不差,夜总会泡妞,个个腿长波大,美得很。
我大笑,没正经一会儿,这小子不开黄腔就难受,叮嘱他可得注意身体,悠着点,不要被乌克兰大洋马给榨干了身子,听听这说话声音,都哑了。
说话间一盆香喷喷的血粑鸭子就端上来了,旁边有蕨菜炒腊肉、炸酸鱼和一盆酸汤豆腐,我肚子里面的馋虫都给勾起来了,舌头下津液直冒,顾不上说话,说过了正月十五,我就去江城,跟他一起去拜访他那道行高深的长辈,先把朵朵的这妖气镇压下去,恢复主控权再说。
挂了电话,我拿起筷子,一阵胡吃海嚼。
斜对面桌子处有三个妹子,不时对我指点,看她们穿着打扮,像是城市里的OL女郎,背着我的一个,侧脸看上去很有味道,像周迅的精灵古怪。在一个陌生地方,有一个或者几个女孩对你指指点点,有两种情况:一,可笑;二,可爱。我吃相虽不好看,但也不至于可笑,想来这里面定有人对我感兴趣。
可是心系朵朵,我也没有心思勾搭妹子,来场艳遇,让凤凰在今夜将我遗忘,于是也不理会。然而我没行动,对方却行动了——付完帐后,一个体态丰满的年轻女人走到我面前,跟我搭讪。
她的理由很简单,说几个姐妹刚来此地,人生地不熟,想让我介绍一番。
天可怜见,我也就到凤凰下站时拿了一本旅游小册子:南长城、东城门、沈从文故居以及沱江风景区……这些仅仅只是见过图片和文字介绍而已。不过我并不是一个性子冷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也没架子,便搭着掌柜台子,随意地跟她闲聊起来。没几分钟,她便邀我去附近的流浪者酒吧喝酒。
我婉言拒绝,其他两个妹子也过来了,劝我同去:独在异乡为异客,相逢即是有缘人。
说实话,要是那个小周迅邀我,我倒还有些男人的兴趣,但是事情很明显,是最初的这个妹子对我兴趣盎然,我就有些敬谢不敏了。三人作了自我介绍,我知道最开始的这个妹子叫做苗苗,小周迅叫做小穆,还有一个长得最高的女孩子,叫冬冬。我说我忙了一天,需要回去休息了,苗苗就问我住哪儿,我说我住城西的民俗吊脚楼里,她们大叫我好会选地方,是不是很好玩?我无语,说一般吧,还闹鬼。
听我这么说,她们更加兴奋了,苗苗甚至还想着今天就搬过去,看一看鬼屋什么样子。
又聊了一阵,我们互留了联络方式,然后告别。
说实话,我有些吃不消这飞来的艳福,似乎油水太多,有些腻。回程的时候,杨宇打来电话,寒暄一番之后,问我是不是再跟黄菲谈恋爱?我愣了,也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是问怎么了?杨宇的情况我清楚,他有一个长相甜美的女朋友,父母也是市里面的高干,不过不是所谓的政治联姻,小两口感情不错。杨宇沉默了一会儿,说他有一个表弟在追黄菲。我说我知道,张海洋嘛,怎么啦?
他说他也特别烦这个油里油气的表弟,不懂事,花花公子一个,整天也没有个正经事情干,到处沾花惹草,根本就配不上黄菲。只是……他舅舅就这么一个儿子,若有得罪我的地方,请我看在他的面子上,千万不要下死手。我笑,说没得事,我心胸哪有那么狭隘,一上来就要死要活的,不至于。
杨宇欲言又止,犹豫半天说谢谢我,改天请我吃饭。
我点头答应,挂完电话还觉得好笑,杨宇这人往日里也是个骄傲的角色,没想到自从被我种了一次蛊,就变得这般小心翼翼了,真不爽利——还是说,我这人在他们心里,很可怕?
路上我特意买了纸笔,然后回到住处,将这黄丝帛上的字全部撰写到纸上来,做了备份。其间那个房东老头还特意给我端进来一个火盆架,加好木碳,房间里顿时暖和许多,他嘱咐我不要关气窗,免得闷气,说完后继续返回楼下睡觉。我知道他是想让我不要宣扬水鬼之事,但是这细节,倒是让我心中有些感动。
誉抄完毕,我把丝帛收藏起来,然后细细地再读诵“空灵”这一部分。
空灵一章,共两千三百二十余字,行文古意盎然,落笔处行云流水,十分酣畅,讲及修炼一法,大部分依靠月亮星辰之力,简单易懂,也很有操作性。月亮在现代科学之中,是地球唯一的卫星,能够反射太阳的光线,影响潮汐走向,全篇都在论述各种方法概论。我看得眼晕,并不知真假——倘若在一年之前,我定然是扔在一边不加理会的,然而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我也见多了古怪之事,心中也大概信了。
很多持唯物主义观念的人总会以各种理由来反驳灵异之事,其实我只想说几个问题:1.现代科学的巨人、开创了经典力学的艾萨克-牛顿爵士,天才人物,为什么晚年会如此沉溺于神秘学和神学的研究,以至于他大部分的学术研究都只是中年以前,而在逝世之后留下了50多万字的炼金术手稿和100多万字的神学手稿——这是个引申问题;2.世界上有几十亿人笃信宗教,为什么?3.从古至今,每一个民族、每一段历史都有着太多鬼志古怪、灵魂以及太多难解之谜的记载,这些果真都是瞎编?
未必这些人都是傻子?
虽然我研究得精细,然而这些,都需要在朵朵能够勉强压制妖气的意识之后,才能够派上用场。
而如何压制妖气,这也许只有把希望寄托于杂毛小道的长辈啦。
也不知道几点钟,我昏昏沉沉地抱纸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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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又是一阵冰凉游到我的背上。
我霎时间就清醒了,灯没关,我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睛,心里面充满了愤怒——这个水鬼,真当爷是好欺负的,没完没了地来骚扰,这是要闹哪样?
真的是给脸不要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