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姐玉鉴:
您好!
读您刊登于《中国时报》副刊的大作《遮羞费》之后,有一点小小的意见,想与您沟通。
大作的主旨,鄙人没有什么意见。大作为求生动,用许多台语来描写。不了解台语的人,往往以为台语是有语无文或是鄙陋的方言,事实是这样吗?大作里的“查某”应为“诸母”,“查玻”应为“诸父”,“嗯宰样”应为“不知也”,对台语不了解,随便写个音近似的字来填充,势必对台语造成极大的伤害。又《遮羞费》的情节,可发生于任何一地方,您用台语来描述,不无侮辱台人之嫌。顺颂
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