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美丽小姐您好:
连日来在《中国时报》上拜读您的数篇强调女权的文章,不禁感到心有戚戚焉!
我很赞同您的说法,也确实体验过许多令人难堪的场面。目前我就读于大学,法律系三年级,女生在此是少数民族,也受到料想中的歧视与意见不得上达的痛苦。譬如:学校法学院大楼是全栋空调,可是偏有泰半以上的学生嗜烟如命,令我等不吸烟者被强迫沾了满身的烟味回家,更遑论吸进肺里的废气有多少了。
再就教授普遍的重男轻女而言,由于老师们大多是古代教育培育出的,难免思想保守老旧,故也无可厚非。而上课对有关性方面的笑话或讨论这方面的罪行,由于时常发生,故也早已处之泰然。怕只怕由于这些歧视,而造成将来继续就学就业的困扰……不过既然要做现代女性,就该勇敢面对这些,真正有实力的人,总有出头的机会,不是吗?
此外,我对您的文章有些小小的建议,不知道说得对不对,还盼您海涵。就是您的《我不是卫生纸》,的确道出“劳动基准法”的后遗症——已婚妇女被迫离职。但文章中措辞似乎有过于激动、不够理智之嫌。我们都知道这种老板的行为是错的,想必其心理也很心虚,若您的文章能用委婉的语句表达,则全篇将不至于太刺眼,而可读性与被接受性将能提高。不知您赞成否?
此外您提到“某专科”,我觉得您不妨将其名称道出,由于它是事实,所以您的行为将是“揭发”、“检举”,而不会涉嫌“诽谤”,这点您大可放心。(请参阅“刑法”三百一十条第三项与三百一十一条第三点)
很抱歉耽误您许多时间读这封信,希望这些时间不会白费,祝您事业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