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教授有一个仆人——兰普,每天早晨四点五十五分会将他准时叫醒。到了五点钟,他便已经坐在书房里准备享用早餐,此时的他是一身晨衣、睡帽(在睡帽的上边还戴有一顶三角帽)和拖鞋的打扮。早餐很简单:一斗烟、一杯淡茶。
然后,他会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对今天上午将要讲的内容做一个详细的思考。他换上衣服很快就能到达讲堂,因为讲堂就在他家楼底下。讲座从七点一直持续到九点。听他讲座的人很多,在六点半之前排队才能占一个好位置。
康德教授讲课的时候经常坐在一个小桌子后面,而且讲课声音很轻,像是在谈话一样。为了使讲课的内容变得生动,他常常举一些丰富、幽默的例子,打手势是他很少做的事情。让学生独立思考是他的教学目标,所以他非常排斥那种他说什么学生便记什么的教学方式。
有一次他这样说道:“我的话并不是神谕,所以没必要句句都记得那么清楚。”
他还有个习惯——经常观察离自己最近的学生的表情变化,并以此判断自己讲的内容是否被他理解。但他的注意力也很容易被一些细微的事情分散。例如他的思路会因为一个同学的外套少了一粒纽扣而被打断;他还碰到过一个上课打哈欠的年轻人,对此,他停下来说道:“打哈欠是人们无法抑制的,但是用一只手挡住嘴是最起码的礼仪。”
九点钟,康德回房间换回他的晨衣、睡帽、拖鞋,继续研究到下午十二点四十五分为止。这时,他会起身告诉楼下的厨娘开饭的时间,然后换好衣服回到书房等着开饭以及前来用午餐的客人。客人的人数大约在两人到五人之间,一直都是这样。独自就餐是康德不敢想象的事情。据说有一次没有人陪康德吃饭,他不得不让仆人在街边随便找了一个人。
康德的时间观念很强,对厨娘的备餐时间和客人的到达时间都要求准时准点。如果他想邀请某位客人,他会提前一天预约,这样客人就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自己之前的预约,不至于和自己的邀请冲突。曾有一位叫克劳斯的教授,有一段时间几乎天天到康德家吃饭(星期天除外),康德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厌烦或不满,坚持每天送上自己的邀请。
康德吩咐仆人开始上菜并从客厅取来银勺子的时候,客人已经全部到齐。像银勺子这样的宝贝康德会把它们锁在书桌里,跟钱锁在一起。康德会在大家都入座后说:“先生们,享用吧!”然后开始大快朵颐。这是康德一天里唯一的一餐饭,饭菜非常丰盛,有烤肉、豆荚烧鱼、汤,还有一些时令水果及奶酪。为了方便客人选择,每位客人身边还各放了一瓶白葡萄酒和红葡萄酒。
康德很喜欢说话,却不喜欢别人插嘴或反驳,一个人说话似乎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不可否认,康德在说话的时候很容易让人生出愉悦之感,所以对于他这种垄断谈话的行为,客人们也不会排斥。在一本书中,他曾这样写道:“一个经验并不丰富的年轻人倘若遇到一个规格档次超乎想象的聚会,会很容易不知所措,谈话时也生出一种窘迫感(特别是旁边还有女士在场)。”很显然,这个时候是绝不能用某些新闻做开场白的,因为人们会对他谈及这个话题的原因非常迷惑。刚刚从街上走过来的他应该选择谈论天气为什么这么坏,这才是最好的话题。这个十分方便的话题始终被康德用来当作开场白,哪怕他的餐桌上从未出现过女士。
简单的开场白之后,他会把话题转向当天的新闻(国际、国内的都有);接着,异邦习俗、旅行者的一些见闻以及一般文学和饮食他都会一一提及;最后,他会以一些幽默的故事结尾。他故事的素材很多,而且讲得都非常精彩。“以笑声结束用餐可以促进消化。”康德这样解释道。
午餐时间往往会很长,当然这也是他故意安排的,散席的时间也会拖到很晚。为了克制自己的倦意,康德在客人离开后不会立即坐下。打瞌睡是他绝对忍受不了的,为了延长生命,睡眠时间是完全可以节制的,这样能为有限的生命省出不少时间。所以,他养成了午后散步的习惯。
康德的身高不过五英尺,是个矮子,人很瘦,胸廓很窄,两个肩膀也不一样高。虽然长着一个鹰钩鼻,但是他肤色洁净,眉毛也很喜人。他长着一双蓝色的眼睛,虽然很小,但非常敏锐、有神。他经常戴着一副金色假发,服装干净整洁,领带是褐色的,衬衫的领口和袖口都镶满了花边。他的服装(背心、外套和裤子)材料大都质地精良,他的鞋子上绣着银扣子,穿着黑色的丝绸长袜。他一手拄着拐杖(拐杖是金头的),一手用胳膊夹着那顶三角小帽。无论是阴雨天还是晴天,他都一如既往散步,时间不长不短,刚好保持在两个小时。即便最恶劣的天气,他也不曾停止,他会让仆人给他撑一把大伞。当然,他也有过不去散步的情况,那是在他收到卢梭寄给他的《爱弥儿》的时候,他接连三天都留在屋子里,对《爱弥儿》爱不释手。
散步的时候,他会控制自己放慢脚步,在他看来,出汗是一件对身体有害的事情;同样,为了避免着凉,他选择一个人散步,这样他就能避免说话,用鼻孔代替嘴来呼吸。因为和朋友一起散步的话,出于礼貌他不得不去说话,那样就成用嘴呼吸了。他散步的路线是固定的,用海涅的话形容——在林登街上,他每天都会走上八个来回。每天,他离家的时间几乎分秒不差,甚至让镇上的居民感觉他出门的时间比自己家的钟还精准。康德回到家以后会窝在书房里一直写信,到天色变暗为止。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思考一些困扰他的问题,目光也会习惯性地落在附近教堂的一座塔尖上。就他的这个习惯,还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由于旁边的几棵杨树长得太高了,高到刚好挡住了塔尖。有一天晚上康德因为没有看到这个教堂的塔尖而感到十分焦躁。不过杨树的主人倒是很好说话,同意将树顶剪去,康德也因此省去了不必要的焦躁,可以继续安心思考问题了。十点差一刻的时候,康德会放下手中繁忙的工作。十点钟整,他已经进入梦乡。
1789年7月中旬的一天,康德如同往常一样,午后出门散步,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按照原来的路径去往林登街,而是选择了另一个方向。这件事引起了格尼斯堡居民的无限遐想,在他们看来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事实证明,居民们的直觉没有错。此时,法国大革命轰轰烈烈地开始了。康德也刚刚收到消息,巴黎的暴民于7月14日攻陷了巴士底狱,将囚犯全部释放。
康德的父亲是一个品德高尚的马具匠,母亲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所以他的出身可以称得上是贫寒。但对于父母,康德做出了这样的评价:“他们给予了我道德上最完美的教育,没有一丝缺憾。每每怀念他们的时候,我常怀感恩之心。”可以这样说,他的哲学体系受他母亲的影响很大,主要来自于他母亲严格的宗教信仰。康德八岁入学,十六岁考入格尼斯堡大学。他母亲这时已经去世,而他父亲穷得几乎一无所有,勉强能支付他的食宿费,除此之外对他再无其他帮助。他的经济来源除了自己做家教之外,还有赖于他的鞋匠叔叔给予的一些经济援助。当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在奥伯尔牌戏和台球上的本事还让他获得了一些额外收入,也正是靠这些,他的六年大学才能够读完。康德二十二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去世,他的家庭也就此瓦解。康德的父母一共有十一个孩子,但只有五个活了下来:康德本人算一个,此外还有三个女孩以及比他小很多的弟弟。弟弟交给了鞋匠叔叔照顾,而女孩们都做了佣人,其中的两个还嫁给了同阶层的人。康德也在当地的一所学校申请助理职位,但是没能成功,所以不得不奔波于外省的乡绅家中做家庭教师。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生活经历,使他能够有机会接触到高于自己阶层的社交圈,与高层的举止礼仪有所接触,这为他后来所形成的优雅举止和翩翩风度提供了足够的基础。这样的生活持续了足足九年。后来,他获得了学位并成功地成为哥尼斯堡大学的一名讲师。他住的地方是一所公寓,吃饭可以选择小饭馆——他总会选那些可能遇见好伙伴的小饭馆——他对住所的要求是很严格的。有一次,公寓里一只大公鸡的叫声打断了他的思考,为此,他想把那只大公鸡买下,但是公鸡的主人不同意,他只好换了个地方居住。此外,他还经历了两次搬家,一次是因为同住的客人讲话太无聊了;还有一次是同住的客人希望他在学术上写一篇长篇大论,要知道这是他最不愿意做的事情了。康德经济有了好转是在很多年以后,他也终于能够买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并且还有余钱雇一个仆人来照料自己的起居。他房子里的家具非常少,空荡荡的,唯一一幅用来装饰的画便是卢梭的肖像——是他的朋友送给他的。墙壁原先是雪白的,但经过了那么多年的烟熏,已经一片漆黑,完全可以在上面写名字了。有人这样想就会有人付诸实践,康德也因此婉转地批评了一位这样做的客人。
“这可是我保存了多年的灰尘啊!与那些用金钱买来的帷幔相比,这看着多自然,为什么要扰动它们呢,我的朋友?”
康德始终生活在他出生的小镇里,最远也没到过小镇六十英里以外的地方,哪怕他活了八十岁。身体不适在他身上经常出现,与病魔抗争几乎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但是他坚强的意志力已经让他的意识完全脱离了肉体,仿佛病魔所折磨的是别人的身体。
他经常拘于礼数,但性格却很开朗,对所有人都很友好、很体贴,他经常说:“身体是自己的,每一个人应该学会去适应。”尊重别人是他的本性,但是得到别人同样的尊敬也是令他非常开心的事情。他的知名度暴涨的时候,很多人开始通过各种关系接近康德,并邀请他到自己家中做客;但是康得有个原则,不论邀请他的人是怎样的社会名流,他都会要求他们先到自己家中拜访,以示礼节,然后才会一一回访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