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书信 致吴奔星

    奔星同志:三月三日来信收到。关于《林家铺子》中间几个人物的问题,我的意见是这样的:一、寿生是店员,因而他是属于工人阶级的。但把寿生的劝林老板出走解释为工人阶级的远见(如来信所述贵校同学们的意见),那又未免有点牵强附会;这,只能解释为寿生对于当时的反动统治集团已经没有任何幻想,故劝林以出走表示起微弱的“反抗”。至于出走后怎么办,寿生那时并无“远见”。——也就是说,他并无长远的计划。在当时,一个小镇上的店员,他的认识水平只不过如此,这是由于客观环境及其本人生活的限制。

    二、来信又说“有些人说林大娘将女儿许配给寿生,是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结合的表现”;我以为这是更加牵强附会的说法。林大娘是一个善良而正直的女人,她憎恶卜局长那样的坏人,而正因为她不是趋财奉势的人,所以坚决不肯把女儿送给卜局长当三姨太,以求免目前的灾祸(当然她也很明白,把女儿给了卜,就是葬送了女儿)。可是,当时的形势是,林老板不得不出走避祸,则此女儿必须有个安排,林大娘的计划是安排好了丈夫与女儿以后,她一个人留在家里,跟那些敌人“拼命”。所以必须先使女儿有托,于是就决定了把女儿嫁给寿生(在林家那样小铺子里,一个店员成为老板的知心人,那是常见的)。林大娘的这一个行动正表现了旧社会中妇女的“宁愿粗食布衣为人品,不愿锦衣玉食做人品”的高贵的传统心理。林大娘比她丈夫刚强,有决断。

    三、林老板是一个比较懦弱的人,他的出走是没有积极计划的,但他不肯去乞怜,任凭人家来宰割,而终于采纳了寿生的这一计,这“出走”的行动就成为对于那伙坏蛋的反抗。

    四、林小姐,虽然有点娇惯,但本质是好的;她对于黑麻子之类就有一种几乎可说是发于本能的憎恶。

    以上所说,不知您觉得如何?至于您那油印的“学习小结”,大体上我都同意,恕我无暇细谈。

    匆复,并颂健康

    茅盾〔一九五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