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书信 致郑振铎

    振铎先生:(上略)此外弟尚有一些对于创作文学的意见,为兄陈之。

    弟以为《说报》现在发表创作,宜取极端的严格主义。差不多非可为人模范者不登。这才可以表见我们创作一栏的精神。

    一面,我们要辟一栏《国内新作汇观》批评别人的创作;则自己所登的创作,更不可以随便。朋友中我们相识的,乃至极熟的,大家开诚相见,批评批评,弟敢信都是互助的精神,批评和艺术的进步,相激励相攻错而成,苟其完全脱离感情作用而用文学批评的眼光来批评的,虽其评为失当,我们亦应认其有价值,极愿闻之。所以弟意对于创作,应经三四人之商量推敲,而后决定启发表与否,决非弟一人之见,可以决之;兄来信谓委弟一人选择,弟实不敢苟同,窃以为此言非也。弟之提议,以为此后朋友中乃至投稿人之创作,请兄会商鲁迅、启明、地山、菊农、剑三、冰心、绍虞诸兄决定后寄申,弟看后如有意见,亦即专函与兄,供诸同志兄审量,决定后再寄与弟。如此办法自然磨烦,但弟以为如欲求创作之真为创作,并为发挥我们会里的真精神气见,应得如此办。

    况文学会既经成立,则至少二星期一次会是必有的,创作在此常会内提出决定,似亦极便也。弟之意见如此,请兄与诸兄商之。

    沈雁冰一九二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