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共和政体与其他共和国相比,更加强调对本国有功者的奖赏,特别是在军事指挥官犯策略性错误时,会给予充满宽赦的待遇。
如果指挥官的罪过是故意为之,将会受到影响其个人名誉的处理;而如果是无意犯错,非但不会受到处罚,还会得到奖赏。
在罗马人之中,这种处理方法是最普通寻常的。
以上的考虑是基于对军队的指挥官来说,专注于军事任务的精神状态总是至关重要的。
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本来就被委以困难无比的军事指挥职务的领袖,如果由于各种外部的担忧而乱了军心,那么就算是指挥官再有能力,也无法取得光辉的战果。
——《论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