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拥有何种政体的国家,都不可能从一开始就具备完整的组织形式。
故而一次次的改变是非常必要的。大量的事实证明,越想把这种改革进行得彻底,就越需要有一位具有能左右改革成功的意志和能力的人。
但是这位负大任于一身的人,在做到把公共利益放在自己私欲和子孙后代利益之先的同时,要想取得根本性的改革成果,必须要努力获得国家的全部权力。
因此,绝对不应非难领导者为了达到这种目的所使用的任何一种非常手段。
只要结果是好的,手段总能够被作为正当的来对待。
善于发挥自己思考力的优秀人物,也能够灵活运用手中的权力,而绝不会将其让渡于任何人。
因为人相比于行善,更容易染上恶习。前任出于高尚目的而运用的权力在后任那里却成了满足自己私欲的手段的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
任何一位强有力人物全力投入自己的精力所建立的事业,若要在建立之后维持其效果,需要很多人的帮助才能实现。
因此这最后的一点是国家存续的保证。
——《论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