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八岁时,叔叔保罗(我就是用了他的名字)死于心脏病。父母带我去芝加哥参加他的葬礼,并拜访父亲一方的亲戚,那里的很多人我从未见过。我们去了差不多有一个月。从某种程度上说,那次旅行还不错,算得上是一次必要而令人兴奋的旅行,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它又是很可怕的。我那时深深爱上了一位年轻女子,在我十九岁生日过后两周,她就成为我的妻子。有天晚上,我对她的渴望就像烈火一般在身心里燃烧(哦,没错,也在我的下身烧着),这使我无法自控,于是我就给她写了一封信,写得没完没了,把整颗心都掏出来了,而且还不想回头看看自己到底写了点什么,因为我害怕怯懦会让我停笔。我没有停笔,当头脑里有一个声音叫嚷着,说寄出这样的信你简直是疯了的时候,我已经要把心挖出来捧到她手里去了。所以,我像孩子似的冲动得不顾一切后果。我常常想,不知道詹妮丝是否收到了那封信,却总也提不起勇气去问。我只知道,葬礼之后,我翻她的物品,但没有找到那封信。当然了,这事本身并不说明什么。我想,我从没问过她,那是因为我害怕发现,那封滚烫的信对她的意义并没有我自己体会得那么深。
我写了足有四页纸,我觉得自己此生都不会再写更长的东西了。可看看这个,看看所有这些,我都不知道何时会有结尾。如果我早知道故事会拖得这么长,就可能根本不去开头了。我没想到的是,写这件事会开启多少扇门,似乎我父亲的旧钢笔不是真正的钢笔,而是某种奇特的万能钥匙。或许,那只老鼠汽船威利,即叮当先生,也就是绿里上的老鼠,就是最好的例子。在没动笔写之前,我从来没意识到他(的确,我已经把它当作“他”了)有那么重要。比如说,在德拉克罗瓦还没有到来前,它那种好像在寻找德拉克罗瓦的样子,我觉得这事我以前从来没想过,总之,从没用显意识去思考过,直到我开始写作时,我才想起来。
我想我要说的就是,我从前没想过,为了要讲述约翰·柯菲的事情,我该从何开始追溯,或者要把他在牢房里放多久。他真的身材巨大,他的脚不仅要伸出床铺的一头,而且还得一直垂到地面上。的确,我不想让你忘了他。我想让你看到他就坐在那里,抬头看着牢房的天花板,悄无声息地落泪,或是用胳膊遮着脸。我要你听到他的声音,他那颤抖着的、如同抽泣的叹息,还有不时传来的泪水涟涟的呻吟。这些都与我们在E区不时听到的痛苦和悔恨的声音不同,不是那种尖厉刺耳带着懊悔的喊叫声;还有他湿润的眼睛,不知怎的,这双眼睛里并没有我们常见的痛苦。从某种程度上说,我知道这么说很不理智,这我当然明白;可对于触及你心灵的东西,要是不这么写,就没任何感觉了。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体会到的,仿佛是整个世界的所有痛苦,是一种太过强烈的痛苦,根本无法彻底消除。有时候,我坐在那里和他谈话,就像我和其他犯人谈话时一样——谈话是我们最重要的、最关键的工作,我记得我曾这么说过——我企图安慰他。我不觉得自己真安慰了他。而你也明白,对他的痛苦,我内心多少有一些快慰,觉得那是他罪有应得。我有时候甚至认为,该打电话给州长(或是让珀西去做这事,该死的,他可是珀西的姑夫,不是我的),请他延迟处决。我们还不该把他给烤了,我会这么说,这事还在痛苦地折磨他,噬咬他,像尖细的棍子一般割绞着他的内脏。再给他九十天时间吧,阁下。让他继续经受我们无法给他的自我煎熬吧。
在我快要结束这段岔开的记忆回到正题前,我想让你记住这个约翰·柯菲,这个躺在床上的约翰·柯菲,这个恐惧黑暗的约翰·柯菲,他怕黑可能有着足够的原因,因为在黑暗中,两个有着卷曲金发的身影(她们不再是小女孩了,而是复仇的女妖)或许在等着他。这个双眼总是流淌泪水的约翰·柯菲,那泪水就像是无法愈合的伤口里淌出的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