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捧着那个盒子走进阳光灿烂的厨房,才刚进门,电话铃声就响了。她立刻把盒子放在餐桌上,抓起电话说了声“喂”。她已经不怕再听到吉姆·杜利的声音了。如果真的是他,丽赛会直截了当告诉他,她已经打电话报警了,然后挂掉电话。她现在忙得没时间害怕了。
结果那通电话不是杜利打来的,而是黛拉。她从绿茵疗养院的探访大厅打来的。黛拉说,她打电话到波士顿找坎塔塔,希望丽赛别介意。黛拉会说这些话,丽赛并不意外。换成另一种状况,假如留在缅因州的是坎塔塔,而跑到波士顿去的是黛拉,那么结果会有什么不同吗?丽赛心想,大概差不多吧。丽赛不知道坎塔塔和黛拉两人的感情是否真的还是那么好,不过她倒是知道她们两个到现在还是很依赖对方,就像酒鬼依赖酒瓶一样。小时候老妈曾经形容过,假如感冒的人是坎塔塔,发烧的反而会是黛拉。
此刻丽赛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出任何异常。稍早之前,丽赛在电话里用同样的方式应付过坎塔塔。道理是一样的:赶快把她们打发掉她才能去忙自己的事。她心想,晚一点再来处理这几个姐姐的问题吧——但愿她还有力气——现在她实在没心情听黛拉说她是如何如何不好意思,没力气去操心陷入痴呆的阿曼达,也没心思去管那个吉姆·杜利现在在干什么。好歹他现在没有拿刀子在追杀她。
她叫黛拉放心,打电话给坎塔塔并没有错,而且叫坎塔塔留在波士顿也是正确的决定。丽赛还说,她晚一点也会去看看阿曼达。
“好可怕。”黛拉说。丽赛脑子里还在想自己的事,有点心不在焉,不过她还是察觉到黛拉口气中的悲伤。“她好可怕,”话才说完,黛拉又立刻急忙解释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说她很可怕,当然不是,不过看到她的感觉真的好可怕。丽赛,她就这么呆呆坐在那里。我进门的时候,看到太阳晒在她半边脸上,她的脸色看起来好苍白、好苍老……”
“黛拉,冷静一点。”丽赛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头轻抚着老妈的盒子,轻抚着光滑的漆面。盒子虽然盖着,但她仿佛闻得到那香甜的气味。等一下打开盒子时,她一定要弯腰好好闻一下那气味。那是往日的气息。
“他们用管子帮她灌食,”黛拉说,“他们把管子插进她喉咙里,然后再拉出来。我想,要是她没办法自己吃东西,他们以后就会永远这样帮她灌食。”说到这里,黛拉用力吸了一下鼻子,有浓浓的鼻塞声。“她现在只能靠人家用管子灌食了。她已经那么瘦了,而且都不讲话。还有个护士告诉我,她恐怕要有好几年的时间都要这样过日子了。护士说她可能永远不会清醒了。噢,丽赛,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办法承受得了这种打击!”
听了黛拉的话,丽赛微微一笑,伸手去摸盒子后面的铰链。那是种松了口气的微笑。黛拉永远都是这么夸张,讲起话来戏剧效果十足。这意味着两姐妹之间又要展开拉锯战,又要开始照老掉牙的剧本上演同一出老戏码了。一边是敏感的黛拉,可怜又无助的黛拉,而另一边是我们的小丽赛。丽赛虽小,可是却很坚强,大家全仰仗她。
“今天下午我会过去的,黛拉,然后我会和埃布尔尼斯大夫再谈一谈。到时候我们就会比较清楚阿曼达的情况了——”
黛拉的语气有点质疑:“你真的这么认为吗?”
丽赛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那当然。现在你需要的就是赶快回家,好好休息。如果能睡一下,那当然更好。”
黛拉继续用那戏剧化的口吻强调说:“噢,丽赛,我怎么可能睡得着呢?”
其实丽赛才懒得管黛拉有没有吃饭,有没有睡觉,有没有拉屎。现在她只想赶快挂掉电话。“嗯,黛拉,回家去吧,放轻松点。对了,我要先挂电话了——我烤箱里还有东西。”
这时黛拉的口气忽然兴奋起来。“噢,丽赛,你也会煮东西?”听到这种话,丽赛很不高兴。姐姐的口气仿佛丽赛这大半辈子都没好好煮过像样的菜似的,除了……呃,除了快餐汉堡馅。“你在烤香蕉面包吗?”
“类似吧。蔓越莓面包。我得过去看看了。”
“你等一下会过来看看阿曼达吧?”
丽赛已经有点忍不住想尖叫,但她还是按捺住。她说:“对,今天下午就会去。”
“呃,那么……”她又流露出那种怀疑的口吻,仿佛在说:你要对天发誓。你不要挂电话,我们再聊个十五分钟吧,你要让我有信心点。“我应该会回家一趟。”
“这样就对了。拜,黛拉。”
“我打电话给坎塔塔,你真的不介意吗?”
不介意!你爱打给谁就打给谁!你爱打给布鲁斯·斯普林斯汀,还是打给国务卿,那是你家的事!别烦我就好!
“不会啊,怎么会呢?我觉得你做得很对。这样才能让她……”丽赛想了一下,“这样才能让她有参与感。”
“呃……好吧,那就再见了,丽赛。我们待会儿见喽。”
“拜,黛拉。”
喀嚓。
终于。
丽赛闭上眼睛,打开那个盒子,深深吸了一口柏木的香气。那一刹那,她想象自己又回到五岁那年,身上穿着一条黛拉穿过的短裤,还有那双磨得破破烂烂、旁边有褪色老鹰飞扑图案的牛仔靴。
接着,她看看盒子里面。不知道盒子里有什么东西,而那些东西又会把她引向何处。
放在最上面的是个锡箔小包包,大约六到八英寸长、四英寸宽、两英寸厚,上面围绕着两圈鼓鼓的形状。丽赛猜不透那是什么东西。她把那个小包包拿起来,突然闻到一股淡淡的薄荷味——奇怪,她是不是早就闻到了,那个盒子除了柏木香外,本来就也混杂着那股薄荷味?
那一刹那,她忽然想到那是什么味道了。于是,她把锡箔掀开一边,果然没错,就是那片硬得跟石头一样的结婚蛋糕。蛋糕里嵌着两个小塑料人偶,一个是穿着燕尾礼服、戴着高礼帽的小男孩,一个是穿着白色婚纱的小女孩。丽赛特别把这块蛋糕留下来,打算等到结婚周年纪念日那天和斯科特一起分享。很迷信,对不对?可是,如果真是迷信,她不是该把它摆在冷冻柜里吗?怎么会摆在这个盒子里呢?
丽赛用指甲剥下一小片糖霜放进嘴里,几乎已经完全没味道了,只剩下一股淡淡的甜味,还有一丝丝快要消失的薄荷味。他们是在缅因州立大学的纽曼教堂公证结婚的,她的姐姐全到齐了,甚至连那个“飞到南”的乔德莎·林肯也来了。德布夏老爹有个弟弟还在人世,他特地从沙巴特斯赶过来,客串女方家长。斯科特在匹兹堡大学和缅因州立大学有一票朋友,他们也都来了,而他的经纪人则充当伴郎。当然,现场没有兰登家的人,因为斯科特已经没有半个亲人了。
那片硬邦邦的蛋糕下面压着两张结婚请帖。当年结婚请帖是她和斯科特用手写的,一人负责一半。丽赛保存了两张,一张是帮斯科特留的,一张自己留着。请帖底下有一包纸板火柴。当初他们讨论过,请帖和火柴是不是都要用印的,因为尽管《空虚的恶魔》平装本还没上市,但这笔费用他们应该还负担得起。不过他们后来还是决定用手写,因为感觉比较亲切(也可以说比较搞怪)。她记得当时他们买了一盒五十包装的空白纸板火柴,然后用细字红圆珠笔自己动手写。此刻,她手上那包纸板火柴很可能是仅剩的最后一包了。她打量着那包火柴,心中百感交集,有一种探索往日记忆的好奇,还有一丝丝昔日爱恋的伤痛。
斯科特·兰登与丽赛·兰登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两人世界”
丽赛忽然觉得眼中泛起泪光。“两人世界”,那是斯科特的点子,《小熊维尼》童话里的一段话。她很快就想到他说的是哪个片段了——“百亩森林”,小时候,她老是缠着乔德莎或阿曼达念那个故事给她听。当时她觉得“两人世界”这点子真是太棒太完美了,她甚至还吻了斯科特一下。此刻她忽然不忍心看火柴折页上的那句话,这是绚烂彩虹的尽头,现在只剩她自己一个人了,形单影只,多么悲哀。她把那包火柴塞进上衣胸前口袋,然后伸手抹掉脸颊上的泪水——她毕竟还是忍不住流下几滴眼泪,探索往日记忆是多么令人心酸。
我究竟怎么了?
要是有人能够回答这个问题,她愿意付给他一笔够买一辆宝马的钱。表面上,她的日子似乎过得还好!虽然她因为失去了他而哀痛,但日子还是照样过下去。她振作起精神,让日子继续过下去了。有首老歌叫《失去你,我一样能过得好》。
过去这两年似乎真的就像那首歌描写的一样。但她开始清理工作室时,斯科特的灵魂仿佛突然被她唤醒了。不过被唤醒的并不是那神怪世界里的幽灵,而是她脑中的记忆。她甚至很清楚,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在哪里开始的。这一切从她动手清理的第一天傍晚就开始了,地点就是斯科特口中的“记忆角落”。墙上挂着琳琅满目的玻璃镜框,镜框里面是各大文学奖的奖状:国家图书奖,普利策小说奖,还有《空虚的恶魔》夺得的世界奇幻奖。
“我崩溃了。”丽赛喃喃说道,声音听起来很害怕。她用锡箔纸把那片硬邦邦的结婚蛋糕包回去。
好像找不到别的字眼可以形容,她真的崩溃了。其实,她脑中的往日记忆并没有那么清晰,只不过,她突然觉得口渴,才会唤醒那些记忆。她走向那该死的吧台,想弄杯水来喝,但她发现自己实在太愚蠢——太愚蠢了,因为,斯科特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
有一段时间,斯科特一直和那团迷雾纠缠不清,并且一直喝酒,后来,他摆脱那团迷雾之后,还是一直喝酒。但尽管如此,他到最后还是把酒戒了——水龙头没有水,只听到一阵恼人的咕噜声,然后喷出一阵空气来。如果她再多等一下,水龙头应该会有水的,只不过她立刻转身走开,走到吧台间门口,外面就是“记忆角落”了。
天花板上的灯亮着,不过,因为电灯开关装了阻电器,亮度调低了,显得有点昏暗。灯光下,所有东西看起来都很正常——哈哈,一切都是老样子。说不定斯科特会突然从外面把门打开,走进来,把音响音量开到最大,然后坐下来开始写稿,仿佛从来不曾离开。此刻,她应该有什么感觉呢?悲伤?念旧?真的吗?你有那么高贵优雅吗?念旧?说她会念旧,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话,因为此刻,她感觉自己仿佛笼罩在一团极度的炽热与冰冷中,仿佛陷入冰火交缠。仿佛……
丽赛感觉自己仿佛笼罩在一团膨胀爆裂的怒火中——丽赛总是那么讲理,丽赛总是那么冷静(用银铲子打烂那个金毛小子的脸是唯一一次例外。那天她对自己的表现十分得意),当她那些姐姐都失去理智时,只有我们的小丽赛永远保持头脑清醒。但此刻,仿佛有股来自天神的震怒淹没了丽赛,控制了她的肉体。然而(她也搞不懂这是不是矛盾)这股怒火似乎让她的思绪变清楚了。一定是愤怒让她变清醒的,她终于明白了,两年是段很漫长的时间,不过她终于明白了。她终于看清一切了。她终于见到光明了。
就像俗话说的,斯科特终于“翘辫子”了。(你喜欢这句吗?)
斯科特终于“一命呜呼”了。(你喜欢这句吗?)
斯科特终于“去阴间吃三明治”去了。(这句最棒了,这是我从我们那个语汇之池里捞上来的呢。)
你的灵魂飞走之后,剩下来的是什么?斯科特遗弃了她,逃之夭夭。打个蛋在你鞋子里,这叫滚蛋。老兄,“午夜特快车”要开了,可以午夜狂奔了。他丢下这个爱着他的女人,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人,一个有七情六欲的女人,而她只剩下这栋……他妈的……空壳子。
她崩溃了,丽赛崩溃了。她快步冲进斯科特那间该死的“记忆角落”。她仿佛听到斯科特在说“静动”,小宝贝——静观其变伺机而动,准备上紧发条。后来,那个声音消失了,接着,丽赛开始动手了。她把墙上那些奖牌砸个稀烂,撕掉那些照片,把那些裱框的奖状拿起来摔。
斯科特因为《空虚的恶魔》那本书得了世界奇幻奖,她恨死了那本书。她把世界奇幻奖的奖座拿起来,猛力一甩,于是那座洛夫·克来夫特的胸像就这么飞得老远,飞到工作室另一头。她边甩嘴里还边嘶吼道:“操你,斯科特,操死你!”她已经很久没骂这么脏的脏话了。那天晚上,他用温室的玻璃割伤自己的手,然后要把自己的手当成“血秘宝”献给丽赛。自从那天晚上之后,丽赛就很少这样骂脏话。
当时丽赛很气他。不过,当时的气已经远远比不上此刻。这辈子她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要是现在斯科特就在这里,丽赛可能会让他一次。此刻她已陷入疯狂暴怒的状态,把墙上那堆中看不中用的狗屁砸得一干二净(可恨的是,被她砸到地上的东西多半都没有破,因为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不过说不定等一下她恢复理智之后,会觉得自己真是走了狗屎运)。
此刻她就像龙卷风一样横扫整间工作室,不停嘶吼着斯科特的名字,嘶吼着斯科特,斯科特,斯科特,边吼边哭。那是种悲伤的哭泣,失落的哭泣,愤怒的哭泣。她哭着叫斯科特给她一个交代,为什么要这样丢下她。她哭着要斯科特回到她身边。回到她身边。什么叫“一切都是老样子”?少了他,一切都走样了。丽赛好恨他。丽赛好想念他。她感觉自己整个人仿佛千疮百孔,仿佛有股奇冷无比的风穿透了她的身体,那风比从极地席卷而来的风更冰冷。
如果有一天,再也没有人呼唤你的名字,呼唤你回家,那这世界会变得多么空虚、多么冷漠无情。最后她看到“记忆角落”里摆着一台电脑屏幕,于是一把抓起那台屏幕,高高举到头上,这时她背后突然发出喀吱一声。那一刹那,她看着那面空荡荡的墙壁,感觉墙壁仿佛也在嘲笑她,这么一来她更是怒不可遏。她猛一转身,举起屏幕往墙上用力一砸,屏幕应声碎裂——那声音听起来很像电动玩具“玛莉欧赛车”——然后,整间工作室又陷入一片寂静。
不对,外头还传来阵阵蟋蟀鸣叫。
丽赛整个人瘫倒在满目疮痍的地毯上,虚弱无力地开始啜泣,感觉筋疲力尽。她真的把斯科特召唤回来了吗?她的怒气,她迟来的悲伤,是否真的把斯科特唤回到她生命中了?斯科特是否像水一样,沿着那条长长的空管子流过来了呢?她心想,答案恐怕是……
“没有。”丽赛低声嘀咕道。因为——这样说听起来似乎有点疯狂——斯科特似乎早在他过世之前就已经开始埋藏秘宝的线索了。举例来说,他居然会跟那位埃布尔尼斯医生联络,而那位医生正好又是他的头号书迷。还有,天知道他用什么办法弄到了阿曼达的病历资料,中午吃饭时还带去给那个医生看。此外,最令人惊奇的是医生后来跟她说的那句话:兰登先生说,要是我有机会跟你见面,一定要问问你,当年在纳什维尔,他是怎么捉弄那个护士的。
还有……老妈的柏木盒怎么会在谷仓里?怎么会放在那张德国运回来的床底下呢?他是什么时候拿去放在那里的呢?想也知道,一定是斯科特放的,因为丽赛很清楚绝对不是自己放的。
一九九六年?
(嘘)
一九九六年冬天,斯科特精神崩溃了,而她……
(丽赛,不能说!)
好吧……好吧,她不会把九六年冬天那件事说出来——暂时不说——不过她还是觉得应该要说出来。还有……
斯科特安排了一场寻宝游戏。可是为什么呢?目的是什么?难道是为了让丽赛人生的不同阶段突然交会在一起,让她面对这种不同时空的纠缠混乱?也许吧。有可能。那种感觉斯科特一定懂。想把恐怖的记忆都藏在帘幕后面,或者飘散着香甜味的柏木盒里的那种心情,他一定很能体会。
那是一个好的秘宝。
噢,斯科特,那有什么好呢?这一切痛苦悲伤有什么好呢?
你放心,那个秘宝很容易找的。
假如真是这样,那么说不定秘宝就藏在那个柏木盒里,就算不在里面,应该也很接近了。而且她有种预感,如果打开盒子,继续找下去,那她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小宝贝,斯科特叹了口气……不过,那只是丽赛脑中的想象。根本不是什么鬼魂,只是她脑中的记忆。那只是斯科特的声音,她死去丈夫的声音。丽赛相信一定是这样,她知道一定是这样,她大可把盒子盖起来,把帘幕拉上,她大可让过去永远留在过去。
小宝贝。
斯科特永远都有话要说,就连死了以后,还是一样有话要说。
那声音听起来是那么寂寞,那么可怜。丽赛叹了口气,决定继续找下去。那一刹那,她仿佛变成了潘多拉,即将打开那个盒子。
当初他们的婚礼寒酸简陋,而且没有采取宗教仪式(不过还是有法律效力,非常有效力)。那天婚礼留下的东西,除了刚才的蛋糕、请帖和火柴之外,最后一样就是一张照片。那张照片是在婚宴上拍的。婚宴是在“滚石”酒吧里办的。那是克里夫磨坊镇上一家以邋遢出名的摇滚酒吧,也是最杂乱喧闹、最低级的酒吧。
照片上,她和斯科特正在舞池跳他们的第一支舞,她穿着白色蕾丝婚纱礼服,斯科特穿着一套简单的黑西装——他称之为“殡葬公司式西装”——那是他特别为了结婚买的(那年冬天《空虚的恶魔》出版后,为巡回宣传签售跑遍全国各地时,他穿的也是那套西装)。
照片的背景里有乔德莎和阿曼达,两人看起来都年轻漂亮得不可思议。她们头上都挽着发髻,两手举在身前,看得出是鼓掌的静止画面。她看着照片中的斯科特。斯科特正对着照片里的她微笑,手揽着她的腰。噢,老天,当年他的头发真是长得吓人,已经到了长发披肩的地步。丽赛几乎忘了他当年的模样。
丽赛用指尖轻抚着照片,逐一划过照片里的人。那是从前的他们,“斯科特和丽赛的最初!”时期的他们。她发现自己甚至还记得当年那个乐团的名字(那个乐团是从波士顿来的,名字听起来有点好笑,叫“摇摆约翰逊”),她甚至还记得当年他们唱的那首歌。那天他们在众亲友面前翩然起舞时,乐团演奏的那首曲子叫“回头太迟”。
“噢,斯科特。”她轻叹一声,一滴眼泪又沿着脸颊往下滑。她不自觉地抬手擦掉眼泪,厨房餐桌上遍洒灿烂的阳光,她把那张照片放在餐桌上,然后继续在盒子里翻掘。里头有一沓餐厅的菜单、餐巾纸、中西部饭店的纸板火柴,还有一张《空虚的恶魔》朗诵会的节目单,地点在印第安纳州立大学布鲁明顿校区。
她还记得自己保留节目单是因为它印错了。她告诉斯科特,有一天那张节目单会很值钱,可是斯科特却答说,小宝贝,等下辈子吧。节目单上印的日期是一九八〇年三月十九日……对了,那天他们明明去了“鹿角旅店”,怎么盒子里没有那家小旅馆的纪念品呢?那天她忘了拿吗?那些日子,不管到什么地方,她一定会带走一点什么东西。那是她的一种嗜好,而且她发誓——
她把那张节目单拿起来,立刻看到底下有本暗紫色菜单,上面用烫金字印着“鹿角旅店”和“新罕布什尔州罗马市”的字样。这时她仿佛听到斯科特凑在她耳边说:到了罗马,就要像个罗马人的样子。那天晚上在旅馆餐厅(整间餐厅里空荡荡的,除了他们两个和一个女服务生外,看不到半个人影),他们各点了一份“主厨特餐”,这句话就是斯科特当时跟她说的,那天夜里斯科特压在她赤身裸体的身上时又说了一次。
“当时我跟餐厅的人说,我要付钱买这份菜单。”她把菜单拿起来,自言自语嘀咕道。空荡荡的厨房里阳光灿烂。“那个人说,如果我想要,那就拿走吧,反正餐厅里也只有我们这两个客人,可以送给我们作为这场暴风雪的纪念品。”
那场怪异的十月暴风雪。他们本来预计只住一晚,没想到却被困在那里待了两晚。一道冷锋带来了那场暴风雪。第二天晚上,斯科特早就睡熟了,可是她却一直到三更半夜都睡不着觉。冷锋已经走了,雪已经停了,她仿佛听得到雪正逐渐融化,从屋檐上滴下来。她躺在那张陌生的床上(那是他们第一次到外地,也是他们第一次睡在陌生的床上。后来像这种陌生的床铺,她和斯科特不知又睡过多少次),脑中想到的是安德鲁·热火·兰登,想到保罗·兰登,想到斯科特·兰登——整个兰登家当时还在人世的,只剩下斯科特一人了。她想到秘宝,好秘宝和血秘宝。
她想到那团紫色,她也想到了这个。
过了一会儿,天上的云不知何时散开了,月光从云间遍洒而下,照进房间里,而窗外依旧风声呼号。看着明亮的月光,她终于不知不觉睡着了。第二天是星期天,他们开车在乡间田野上奔驰。前一天还风雪交加,有如寒冬,这天忽然又恢复秋高气爽的好天气了。一个月后他们结婚了。婚宴上“摇摆约翰逊”演奏着那首“回头太迟”。
她翻开那本印着烫金字的菜单,想重温旧梦,看看很久很久以前那天晚上吃的“主厨特餐”的字样。她一翻开菜单,里头就掉出一张照片。丽赛马上想到那是什么照片。那是斯科特请旅馆老板帮他们拍的,用的是斯科特那台小尼康相机。那个老板很热心,翻箱倒柜找出两双雪靴(他说,他本来还有越野滑雪板和雪车,可惜都放在北康威镇),坚持要斯科特和丽赛到饭店后面的步道上去散散步。丽赛还记得,当时老板告诉他们,下雪时,森林里会散发出一种魔力,而且你们两个可以独享这一切——整条步道上没有人滑雪,也没有横冲直撞的雪车,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他甚至还免费帮他们准备了午餐,外加一瓶红酒。于是,他们穿上了雪裤和毛皮外套,戴上耳套。那些都是那位和蔼可亲的老板娘帮他们找出来的(丽赛那件毛皮外套似乎太大了,下摆长及膝盖,看起来有点滑稽)。接着,他们站到旅馆门口,让老板替他们拍下那张照片。画面背景是一家乡下民宿旅馆,两个人穿着雪靴,咧嘴笑得很开心,一副呆样,整幅画面看起来简直就像好莱坞灾难电影的特效画面。斯科特身上背的那个袋子也是借来的,里头装着他们的午餐和那瓶红酒。斯科特和丽赛即将前往那棵“嗯嗯树”,尽管当时他们自己也还不知道,他们即将踏上那条“记忆的长巷”。只不过对斯科特·兰登来说,所谓“记忆的长巷”,其实是一条“诡异的甬道”,所以难怪他很不喜欢回到那里。
丽赛用指尖轻抚着那张照片,一如刚刚轻抚着那张婚礼照片一样,心想,在我们结婚前,你一定已经知道,不管你愿不愿意,总有一天你一定免不了要回到记忆里去,至少要回去一次。你一定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对不对?你坚持不肯生小孩,毫无妥协余地,一定有很充分的理由,对不对?你一定一直在找个适当的地点,而且找了好几个星期。后来,当你看到那棵柳树,看到它的枝叶被雪压得垂弯到地面,仿佛围成一个与外界隔绝的洞穴,那一瞬间你立刻明白你找到地方了,而且你也已经憋不住,没办法再拖下去了。当时你说你坚持不肯生小孩,心里一定很害怕,怕我听了之后会不愿嫁给你,对不对?我很好奇,当时你心里到底有多紧张?有多害怕?
丽赛仔细一想,当时他确实很紧张。她还记得斯科特在车上不发一语。难道当时她都没察觉到斯科特有心事吗?有,她确实察觉到了,因为斯科特平常话很多的。
“可是当时你应该已经很清楚我是什么样的人了,不是吗……”她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讲到一半又忽然停住。自言自语的最大好处就是,话不一定非说完不可。可是,一九七九年十月那天,他们已经在一起一段时间了,斯科特应该已经对她够了解了,知道她对生小孩这种事很固执。才怪。那天,他打破了帕克花房温室的玻璃,割伤自己的手,而丽赛竟然没叫他滚蛋,当时他应该就已经猜到了,这个女人一定打算跟定他了。可是斯科特真的会紧张吗?怕揭露那些往日的记忆,怕挑动旧日那些敏感的神经?斯科特感觉得到,他应该不只是紧张。丽赛感觉得到,他怕死了。
当时,他像平常一样握住丽赛的手,一手指着那棵柳树说:“丽赛,我们到那里吃吧——到那底下吃吧。”
丽赛已经迫不及待立刻说好,不管他要怎么样都好。第一个原因是,她实在快饿死了。另一个原因是,她的腿已经快痛死了——特别是小腿。她很不习惯穿着雪靴走动:要抬脚,要扭动脚踝,还要抖一抖……抬脚,扭动脚踝,抖一抖。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她不想再看到眼前大雪纷飞没完没了的景象。
那个旅馆老板说得没错,沿途景观确实很迷人,四周万籁俱寂,仿佛天地之间陷入一片无边的宁静,只听得到靴子踩在雪地上的沙沙声,只听得到自己的呼吸声,还有远处隐约传来的啄木鸟啄击树木的声音。她大概这辈子都忘不了那样的宁静。然而大片雪花飘个不停,已经快把她逼疯了。大片雪花下得又急又快,眼前只见大雪纷飞,害得她视线纷乱无法集中,感觉分不清东西南北,有点头昏眼花。那棵柳树伫立在树林边缘的空地上,细细的枝叶依然青翠,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白雪,垂得好低好低。
丽赛心里纳闷,柳树的叶子属于“蕨叶”吗?等一下吃饭时再问他好了。斯科特一定知道。不过后来她一直没问,因为斯科特有别的话要说。
斯科特慢慢走近那棵柳树,丽赛跟在他后面。丽赛抬起脚,扭扭脚踝,把靴子从雪堆里拔出来,然后踏在斯科特的鞋印上。一走到那棵树旁边,斯科特立刻伸手拨开那片布幕般白茫茫的东西——那应该是覆盖着雪的树枝树叶——探头进去。斯科特穿着牛仔裤,屁股翘得高高的,正好对着她。
“丽赛!”他说,“这里面棒透了!你等一下他妈——”
她抬起脚上的雪靴,往斯科特屁股的牛仔裤上一踹,那一刹那斯科特整个人立刻掉进那片白雪覆盖的叶幕里(斯科特吓了一跳,嘴里好像还咒骂了一声)。很好玩,真的很好玩,丽赛咯咯笑起来。大雪纷飞,她整个人几乎快被雪包住了,连睫毛都开始变得沉重起来。
“丽赛?”他的声音从那团形状有如雨伞的柳叶幕里传出。
“怎么了?”
“你看得见我吗?”
“看不见。”她说。
“你靠近一点。”
她知道斯科特想干什么,但还是乖乖踏着他的鞋印往前跨了一步。她一走到那片白茫茫的叶幕前面,斯科特的手猛然从里面伸出来,一把抓住她的手腕,那一刹那,她还是吓了一跳,而且笑着尖叫了一声。事实上,她不只是吓到了,她甚至有点害怕。斯科特用力把她拉进去,白茫茫的冰雪从她脸上划过,那短短的一刹那,她忽然什么都看不见,眼前一片漆黑。毛皮外套的兜帽被那层枝叶勾住,从头上滑掉,冰雪从她脖子上划过,从她温热的皮肤上划过,她突然感觉一阵冰冷。她的耳罩也被扯歪了。接着,她听到闷闷的轰一声,一大团积雪从树上掉下来,掉在她后面的地上。
“斯科特!”她倒抽了一口凉气,“斯科特,你吓到——”说到一半,她忽然没声音了。
她看到斯科特跪在面前,头上的外套兜帽也扯掉了,露出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几乎快跟她的一样长了。斯科特把耳罩拿掉了,像耳机一样挂在脖子上。那个袋子摆在他旁边,靠在树干上。他面带微笑的凝视着丽赛,那副模样仿佛在等丽赛开口问他。而丽赛也真的问了,而且问的是非比寻常的问题。她心想,在这种情况下,谁都会问的。
那种感觉有点像是小时候得到阿曼达的恩准,进入她的私人小天地,看她的姐姐和几个朋友玩过家家,扮女海盗——
不过,这样说不太对。这里的感觉好多了,因为没有那种老木头的腐朽气味,没有旧杂志的潮湿气味,也没有陈年老鼠屎的霉味。那种感觉仿佛斯科特带她进入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把丽赛拉进他的秘密小天地,一个白色拱顶的小小殿堂,一个完全属于他们的世界。这个柳树下的圆形小天地直径大约二十英尺,中央是树干。树干四周绿草如茵,那种灿烂的翠绿色泽依然充满盛夏的气息。
“噢,斯科特。”她轻轻惊叹一声,嘴里已不再冒出雾气。她忽然发觉,里头好温暖。雪花聚积在垂弯的枝叶上,把整个树荫底下密封起来,与外界完全隔绝。丽赛拉开外套拉链。
“怎么样,这地方很棒吧?你听听看,好安静。”
说完,他忽然陷入沉默,而丽赛也没再说话。起初她感觉四周静悄悄的,好像半点声音也没有了,不过仔细一听,还是有点声音。有种声音。她听得到一种缓慢的震动声,似乎隔着一层衣服,听起来闷闷的。那是她的心跳声。斯科特伸出手拿掉她的手套,然后拉起她的手在她的两只掌心分别深深吻了一下。有好一会儿,两个人都没说话。后来是丽赛打破沉默,她的胃咕噜了一声。斯科特大笑起来,往后一仰靠在树干上,伸手指指丽赛。
“我也饿了,”他说,“丽赛,我本来很想把你的雪裤脱掉,然后跟你爱一下——这里头还满暖和的——不过,刚才走得太累了,我也饿了。”
“等一下吧。”她说。其实她心里有数,等一下她一定会吃到撑,哪还有力气再爱一下呢?不过吃到撑又有什么关系呢。要是雪再继续下,他们铁定得在“鹿角旅店”再窝一晚。不过,她倒是无所谓。
她打开那个袋子,把午餐拿出来。里面有两份厚厚的鸡肉三明治(加了很多美乃滋)、生菜色拉,还有两片很厚很重的东西。丽赛刚开始看不出来那是什么,后来仔细一看才知道是葡萄派。她用纸盘递给他时,他说了声:“嗯,好吃。”
她说:“当然了,因为我们正在‘嗯嗯树’下。”
他笑了起来。“在‘嗯嗯树’下,嗯,这个不错,我喜欢。”接着,他忽然不笑了,神情严肃的看着丽赛。“这地方很棒,对不对?”
“是啊,斯科特。是很棒。”
这时斯科特凑向丽赛,丽赛也凑向斯科特,两人隔着底下的色拉吻了一下。“我爱你,小丽赛。”
“我也爱你。”那一刹那,在那神秘的绿色小天地里,远离外面的世界,她感觉自己从来不曾像此刻这么爱斯科特,就在那一刻。
斯科特一向很容易肚子饿,可是今天却很反常,三明治只吃了一半,生菜色拉只吃了几口,而葡萄派则根本连碰都没碰,不过,那瓶葡萄酒他一个人就喝掉了半瓶多。丽赛胃口比较好,却也没有自己想象中吃得那么起劲。她隐隐感到一丝不安,仿佛有条虫在她心头咬噬。她不知道斯科特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她知道那一定很难启齿,而且说不定是丽赛很难接受的。最令丽赛感到不安的是,她根本猜不透那究竟会是什么事。难道,在他的故乡,那个宾州西部的乡下小镇,他曾经犯过什么法吗?难不成他和别的女人生过小孩?说不定他十几岁时就结过婚,结果撑不了多久就离婚了,或者两个月后才发觉婚姻无效。会不会是这样呢?或者,会是因为保罗吗?因为他哥哥的过世?无论什么原因,她马上就会知道了。要是老妈在这里,她一定会说,打雷之后,接着就是要下雨了。斯科特愣愣地看着那块葡萄派,似乎想咬一口,但最后掏出烟来。
她记得曾经听斯科特说过“烂家庭”这类的字眼,所以她心想,一定是秘宝。他带我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告诉我秘宝的事。一想到这个,她发觉自己真的很害怕。
斯科特说:“丽赛,有些事情我必须跟你解释一下。如果你因此后悔了,不想嫁给我——”
“斯科特,你还是别说吧,我不知道——”
斯科特对她笑了笑,表情看起来很疲倦,而且很害怕。“我知道你一定不想听,其实,我也不想讲。可是就像去看医生一样,那一针早晚都要打的……不对,这样的比喻并不恰当,事实上更糟,应该说像切除肿瘤,或是割开脓疮。不过无论如何,该说的还是得说。”他那双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凝视着丽赛。“丽赛,如果我们结婚,我们不能生孩子。绝对不能。我不知道你目前是不是很渴望生小孩,当然,我知道你来自一个大家庭,所以有一天,如果我们有栋大房子,说不定你会希望看到一堆孩子在屋里跑来跑去,那也是人之常情。可是你必须明白,如果你要跟我在一起,那就永远不会有那一天。所以我不希望看到,五年后、十年后,甚至更久以后,有天你突然大吵大闹,说:‘当初结婚时,你从来没告诉我有这个附带条件’,我不希望面对这种场面。”
斯科特深深吸了口烟,一缕青烟从鼻孔喷出来,盘旋而上。然后他又转过头来看着丽赛。斯科特的脸色好苍白,眼睛瞪得好大,她心想,闪闪发亮,看起来好像宝石,好迷人。她突然觉得斯科特并不是英俊(其实他并不英俊,不过在某种光线下,他看起来还是蛮吸引人的),而是漂亮。那种漂亮是女人的漂亮。这是她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也是唯一的一次。丽赛被斯科特迷住了,但不知为什么,丽赛又觉得很害怕。
“丽赛,我实在太爱你了,不忍心骗你。我全心全意爱你。我不知道这样的爱有时会不会让女人感觉是种负担,但我必须告诉你,我给你的爱就是我全部的爱。我想,我们应该会很有钱,可是这辈子在感情上,我几乎是个穷光蛋。我很快就会有钱了,可是,在其他方面,我能给你的实在很有限,正因如此,我更不想欺骗你,免得玷污了我对你的感情,甚至伤害了我对你的感情。我绝对不愿欺骗你,也不愿对你有任何隐瞒。”说着,他叹了口气——很长很长的一口气,声音还有点颤抖——手指夹着香烟,手腕抵着额头,仿佛他的头很痛。接着他把手放下,又抬头看着丽赛。“丽赛,不能生小孩,我们绝对不能生小孩,我不能。”
“斯科特,你是不是……是不是医生说……”
他摇摇头。“不是身体的问题。小宝贝,你听我说,是这里的问题,”说着,他敲敲自己的眉心,“兰登家的人精神都不太正常,而且这可不是爱伦·坡鬼故事的情节,也不是维多利亚时代奇情小说的情节。这是千真万确的,是种很危险的家族遗传。”
“斯科特,你没有疯——”她嘴里说着,心里却想到那天晚上。那晚斯科特从那团阴影中走出来,朝她伸出那只割得血肉模糊的手,讲话的语气却充满兴奋,仿佛松了口气。当时他那样子真的很疯狂。丽赛还记得当时她用自己的上衣把他血肉模糊的手包起来,那时候她心里的感觉是:也许斯科特很爱她,可是他的爱却有一半献给了死神。
“我有,”斯科特轻声说道,“我真的是个疯子。我有很严重的幻觉,总会看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所以我把看到的东西写下来,就是这么回事。我把自己的幻觉写下来,然后大家花钱买回去看。”
听到这种话,丽赛吓了一大跳,愣了好一会儿(也许吓到她的是记忆。她拼命想忘掉斯科特那只血淋淋的手)。他说他的写作技术——每次他演讲时,从来不说自己的写作是种艺术,而说是种技术——都是来自他的幻觉。这真是太疯狂了。
“斯科特,”她终于开口说,“写作是你的工作。”
他说:“你以为你了解我的工作,可是你不懂我的过去。那是你的福气,小丽赛,但愿你永远都这么有福气。我并不打算把整个兰登家族的历史交代得一清二楚,因为我自己也只知道一点点。我研究过自己家族的历史,可是我只追溯三代就追不下去了,因为实在太血腥了。小时候我已经看够了那些血淋淋的东西,看够了满墙的血迹——有些甚至是我自己的血——我真的受够了。此外,我爸爸还告诉我许多事情。小时候,我爸爸说兰登家的人有两种类型:一种会‘失魂’,一种会‘中邪’。‘中邪’的人还算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可以用刀割自己,把那东西释放出来。要是你不想一辈子被关在杜鹃窝,或是被抓进苦窑里蹲,那么你就非得乖乖拿刀子割自己不可。他说那是唯一的办法。”
“斯科特,你刚刚说的是自残吗?”
他耸耸肩,一副搞不清楚的样子。丽赛一肚子疑惑。她当然看过斯科特裸露的身体,看过他身上有疤痕,但奇怪的是,疤痕很少。
“那是血秘宝吗?”她问。
这次斯科特的语气比较肯定。“是啊,是血秘宝。”
“那天晚上,你用温室玻璃割破自己的手,就是为了把‘邪’释放出来吗?”
“大概吧。从某个角度来看,没错。”说着,斯科特把香烟按进草地里,动作持续了很久,始终没有抬起头来看她。“说起来很复杂。不过千万别忘了,那天晚上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我体内已经积压了太多——”
“我实在不应该——”
“你先听我说,”他说,“先让我说完。这些话我只能说一次,以后就再也说不出口了。”
她立刻安静下来。
“那天晚上我喝醉了,感觉很不舒服,而且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把它——把它释放出来了。因为我已经不再需要那么做了。丽赛,这都要感谢你。”
丽赛有个姐姐也有同样的问题,她姐姐二十出头时也曾自残过一次,差点就没命了。还好,对阿曼达来说,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谢天谢地。不过她身上倒是留下了疤痕,而且绝大多数在手臂和大腿内侧。“斯科特,既然从前你曾经拿刀子割自己,那么,为什么没有疤痕——”
他好像没有听到她在问他。“后来,去年春天,我忽然又听到他在跟我说话了。我已经很久很久没听到他的声音了。真他妈的,要不是他忽然又开始跟我说话,我的日子一定可以过得好好的。我听到他又开始对我说‘速克达,那东西一直在你体内,像臭婊子一样在你血管里流着。对不对?感觉到没有?’”
“是谁,斯科特?是谁在跟你说话?”其实,丽赛心里明白,那个人不是保罗就是他爸爸。应该不是保罗。
“是我爸爸。他说:‘速克达,如果你不想变成恐怖的恶魔,最好把邪灵释放出来。而且最好马上动手,别再他妈的拖下去了。’所以,我就动手了。我只释放了一点点……一点点……”为了让她更能够想象那种场面,斯科特一边说一边比了个拿刀子割的手势——在脸颊上割一下,在手臂上割一下。“后来,那天晚上,你生我的气……”说到这里,他耸耸肩,“所以,那天晚上,我就把当年还残留在体内的邪全部释放出来了。于是,结束了,一切都解决了。结束了,以后再也没有邪了。从此以后,我们就可以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了。我们会很幸福的。对了,告诉你一件事,如果我发觉自己开始想伤害你的时候,那么在我动手之前,我会先让自己全身的血液流干,就像屠宰场里的猪一样,我永远永远不会容许自己伤害你。”这时他露出轻蔑的表情。丽赛过去从没看过他流露出这种表情。“我永远不会和他一样。我永远不会和我爸爸一样。”接着,他似乎很想吐口水。“操他妈的‘热火’先生。”
丽赛没说话,她不敢说话,其实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得出话来。这几个月来,这是她第一次感到纳闷,为什么斯科特割自己的手,伤得那么严重,却只留下一点点疤痕?这原本根本不可能。她心想:他的手不光是割伤而已,而是根本割得血肉模糊。
这时候,斯科特又点了根烟。他的手还在发抖,不过抖得并不厉害。“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他说。“而且只有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足以道尽某个男人的童年。其实,说故事不就是我的本行吗?”他凝视着袅袅上升的烟雾。“这是我从那池子里捞上来的,我应该告诉过你那池子的事吧?”
“没错,斯科特,你是告诉过我。我们都会到那个池子里喝水。”
“对,那个谜池、那个语汇之池,我们还会在那个池子里撒网捞东西。那个池子很神秘、很诡异,比我们肉眼看到的要大得多,而且深不可测,而且,池子的形态会改变,特别是天黑之后。有时候有些非常勇敢的渔夫还会驾船出去,把船开到池子里最神秘的地方,那里有最大的鱼。什么样的渔夫呢?比如说,像是简·奥斯丁,或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或是福克纳。”
丽赛没有答腔。斯科特伸出一只手搭在她脖子旁边摩挲着。过了一会儿,斯科特的手悄悄从她大衣的领口伸进去,按住她的胸部。丽赛很清楚,他的动作并非基于性冲动,而是为了寻求慰藉。
“好啦,”斯科特说,“说故事的时间到了。小丽赛,把眼睛闭起来。”
她乖乖闭上眼睛。接下来,有好一会儿,她感觉“嗯嗯树”下陷入一片漆黑,四周一片死寂。不过她并不觉得害怕,因为她闻得到斯科特身上的气味,感觉到他的身躯就在旁边,感觉得到斯科特的手搭在她的锁骨上。其实以这种姿势可以轻易地掐死她,不过用不着斯科特说,丽赛知道他永远不会伤害她,至少,不会伤害她的肉体。这点丽赛心里非常清楚。没错,斯科特会令她感到痛苦,可是那多半是他那张嘴造成的,他那张永远停不下来的嘴。
再过不到一个月,她就要嫁给眼前这个男人了。斯科特说:“好啦,这个故事分成四段,第一段叫‘长板凳上的速克达’。”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小男孩,他瘦得皮包骨,成天提心吊胆,有如惊弓之鸟。他叫斯科特。有时候,他爸爸会‘中邪’,拿刀子自残,想把体内的‘邪’逼出来。可是有时候,就连自残都没办法把‘邪’逼出来。每当这时候,爸爸就会叫这个小男孩速克达。后来有一天——可怕疯狂的一天——小男孩站在一个很高的地方,看着底下那一大片平滑的木板地面。他看到哥哥的血沿着两片木板的缝隙一直流……”
——跳下去!爸爸朝小男孩大吼。——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跳下去!你这小王八蛋,狗娘养的孬种,马上给我跳下去!
——可是爸爸,我好怕!太高了!
——谁说太高?我才不管你怕不怕,反正他妈的给我跳就对了,否则你下场会很悲惨,而且你的好兄弟会更悲惨!好了,马上给我跳下来,像跳降落伞一样跳到旁边,会不会!
说到这里,爸爸忽然停了一下,转头看看四周,眼珠子骨碌碌地转。每次他中邪的时候,眼珠子就会这样左右转来转去,简直就像时钟的摆锤一样。接着,他又转过来盯着他那三岁的小儿子。那是一座破破烂烂的老农舍,整座农场上到处都是一堆堆冒着烟的残渣。小儿子就站在前门玄关那条长板凳上,浑身发抖。粉红色的墙壁上有无数的树叶图案,他背靠着墙壁,站在那里浑身发抖。在这种偏僻的乡下地方,附近的人都是自扫门前雪,不管别人闲事。
——速克达,你可以大喊一声杰洛尼莫。听说那些伞兵从飞机上跳下来时都会大喊一声他的名字。听说那样可以壮胆。
斯科特真的大喊了一声。只要能够壮胆,干什么他都愿意。他大喊了一声:杰洛米诺!——他好像喊得不太对,而且好像没什么用,因为他还是不敢跳。他还是站在板凳上没动,底下光滑的木板地面看起来还是那么高。
——哎呀,老天,你这个狗娘养的孬种。
这时爸爸把保罗拖上前。当时保罗六岁,快七岁了。保罗个子很高,一头深色的金发。只不过他前面和两边的头发已经太长,该去剪个头发了。他实在该去一趟马腾斯堡镇找理发厅的包莫先生报到了。包莫先生店里的墙上挂着一个鹿头,窗玻璃上有个已经褪色的美国国旗图案,上面写着“营业中”。不过斯科特心里明白,可能还要再等上很长一段时间,他们才会再到马腾斯堡镇去,因为爸爸中邪时,他们不可能到镇上去。而且爸爸甚至有一段时间不会去工作,因为现在他休假,不用到“美国石鬼公司”去上班。
保罗有双蓝眼睛。在这世上,斯科特最爱的人就是保罗。他爱保罗远超过爱自己。今天早上保罗两条手臂鲜血淋漓,上面全是十字形的割痕。现在爸爸又去拿他的折叠小刀了。那把可恨的小刀不知道已经沾了他们兄弟俩多少血。爸爸把刀举起来,刀在早晨的阳光下闪闪发亮。他走下楼梯,边走边喊他们的名字。他嘴里吼着——秘宝!秘宝!你们两个给我过来!如果秘宝是在保罗身上,他就会拿刀子割斯科特,反之,如果秘宝是在斯科特身上,他就会割保罗。即使在中邪时,爸爸还是很懂什么叫爱。
——你这小孬种,你究竟是要乖乖跳下去,还是要我再割他一次?
——爸!不要!斯科特尖叫起来。——求求你不要再割他了,我跳!我跳!
——那你就赶快跳!爸爸突然撅起上唇,露出龇牙咧嘴的表情,眼珠子骨碌碌不停转动,一直转一直转,仿佛斜眼瞄着四周,看看角落里有没有人。看他那个样子,说不定他是真的在找人,因为有时候他们会听到他好像在跟个看不见的人讲话。斯科特和他哥哥帮那些人取了些绰号,有时候称之为“邪人”,有时候称之为“血秘宝人”。
——速克达,跳吧!速克达,你不是最棒的吗?马上给我跳下来!大叫一声杰洛尼莫,然后像跳伞一样跳下来,跳到旁边!我们家不可能生出孬种的!马上给我跳下来!
杰洛米诺!他大吼了一声,颤抖着双腿猛然动了一下,但结果还是鼓不起勇气跳下去。你这个臭孬种,人孬腿也孬。爸爸不再给他第二次机会了。爸爸拿起刀子往保罗手臂上一割,割得好深,血立刻喷出来往下流,有些流到保罗的短裤上,有些流到运动鞋上,不过大部分都流到地上。保罗痛得整张脸都扭曲了,却强忍着没叫出声。他用恳求的眼神看着斯科特,仿佛在祈求斯科特救他,但他没有开口。他永远不会开口求饶。
在美国石膏公司里(两个孩子都说成“美国石鬼”,因为他们的爸爸都这样叫),同事都叫他安德鲁·“热火”·兰登,或是热火先生。这时他的脸凑近保罗的肩膀,满头凌乱的白发翘得乱七八糟,仿佛他平常在公司操作的电力都流到他身上了。他龇牙咧嘴,露出满嘴歪七扭八的牙齿,那狰狞的笑容看起来好像万圣节的南瓜鬼头。他两眼空洞茫然,因为他已经不是爸爸了,只是一具行尸走肉。他整个人已经被“邪”缠住了,已经不再是个人,不再是他们的爸爸,只是个长了眼睛的“血秘宝”。
——你继续站在那里没关系,这次我要割掉他的耳朵。那个头发翘得像触电的“东西”说。那东西侵占了爸爸的身体,那东西的脸看起来和爸爸一模一样。——你继续站在那里没关系,如果你还是不跳,再下一次我就他妈的割断他的喉咙。速克达,速克达,速克达你实在太棒了。你不是口口声声说你爱他吗?我看你是爱他爱得不够深,所以才不肯跳,不肯阻止我再继续拿刀子割他,对不对?那张狗娘养的板凳还不到三英尺高,跳下来,一切就结束了,我就不会再割他了!偏偏你就是不肯。保罗,你自己看看,有这种弟弟你觉得怎么样?这种臭孬种弟弟,你有什么话要跟他说吗?
保罗还是闷不吭声。他看着他弟弟,那双湛蓝的眼睛看着弟弟淡褐色的眼睛。他的眼神仿佛在告诉斯科特:尽力就好,一切顺其自然吧。看到他的眼神,斯科特心都碎了,于是,他终于不顾一切从板凳上跳下去(他深信只要往下一跳,他就死定了)。他之所以往下跳,并不是被爸爸逼的,而是因为看到了哥哥的眼神。哥哥的眼神告诉他,要是他真的太害怕,那就不要跳,没关系。
保罗·兰登的眼神告诉他,不要动,就算爸爸杀了我,你也不要跳。
他的脚一碰触到地面上那摊血,整个人立刻跪倒下去,开始大哭起来,因为他吓到了,他没想到自己居然没死。这时候爸爸突然抱住他,用那两只强壮有力的手臂把他举起来。奇怪的是,爸爸非但没有露出生气的样子,反而满脸慈爱。爸爸先亲亲他的脸颊,然后在他嘴角深深吻了一下。
——我就说嘛,速克达,我的速克达,我说得没错,对不对?我就知道你一定办得到。
接着爸爸说,这样够了,寻找血秘宝的游戏结束了。爸爸还说斯科特可以去照顾哥哥了;爸爸说他很勇敢,勇敢的小兔崽子;爸爸说他爱斯科特。那仿佛是个光荣时刻,那一刹那,斯科特忽然忘了地上那摊血有多可怕。他也爱爸爸,爱那个疯狂的爸爸,爱那个变成血秘宝的爸爸,因为这次爸爸终于停手了,不再拿刀割保罗了。尽管如此,尽管他才三岁,他心里却很明白,一定还会有下一次。
说到这里,斯科特就停住了。他转头看看四周,忽然看到那瓶红酒。他连杯子都懒得用,抓起酒瓶直接就往嘴里灌。“从板凳上跳下来,其实也真的没什么大不了,”他耸耸肩说,“只不过对个三岁小孩来说,那可不是好玩的。”
“老天,斯科特,”丽赛说,“他常干这种事吗?发生过多少次?”
“很多次,我记不清有多少次。不过站在长板凳上那次我却永远忘不了。就像我刚才说的,那一次很具代表性。差不多是这样。”
“它……他是不是喝醉了?”
“没有,他几乎从来不喝酒。好了,丽赛,我要开始讲第二段故事了,你要听吗?”
“如果还是和第一段一样,我还真不知道自己敢不敢听。”
“不用担心。第二段叫‘保罗和好秘宝’。不对,这样说不对,应该说是‘保罗和最好的秘宝’。我老爸逼我从板凳上跳下来后,过了几天,公司打电话叫他回去上班。一等到爸爸的小货车开得老远到看不见了,保罗立刻对我说他要去‘牡蛎’,叫我乖乖待在家里等他。”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住了,笑着摇摇头,好像忽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傻话。“我说错了,应该是叫‘穆利’才对。对了,我记得好像告诉过你,就在我们认识之前不久,有一次我又跑回马腾斯堡镇,因为银行要拍卖我们家的房子。我好像告诉过你,你还记得吗?”
“没有,斯科特,你没告诉过我。”
他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困惑——更令人害怕的是,有那么片刻,他的表情很茫然。“没有吗?”
“没有。”可惜现在时机不对,要不然她很想告诉斯科特,他几乎从来没跟她说过他小时候的事——
几乎从来没有?事实上,他根本从来没说过。今天在这棵“嗯嗯树”下,这是斯科特第一次告诉她童年往事。
“呃……”他又继续说(语气中有点不确定),“我收到一封信,是从前我爸爸开户的银行寄来的——宾州第一农民银行……很好笑吧?难不成哪里还有第二农民银行吗……他们说,很多年过去了,房子已经拍卖掉了,我可以分到一部分款项。我心想,妈的不拿白不拿,于是我就回去了。已经七年了,那是七年来我第一次回去。打从十六岁那年我从马腾斯堡镇高中毕业之后,我就再也没回去过。当年我考了不知多少次试,最后还荣获教皇特许状,这些事我一定告诉过你。”
“没有,斯科特。你没告诉过我。”
他笑得有点不自在。“呃……我真的拿到了教皇特许状。去啊,你们这群乌鸦,去啄呀,去打呀。”他学乌鸦叫了一声,但还是笑得有点不自在。接着,他咕噜喝了一大口红酒,酒瓶已经差不多空了。“房子最后好像是以七万块钱卖掉的,应该没错。我分到了三千两百块。怎么样,还不错吧?好啦,回归故事正题,拍卖会开始前,我在马腾斯堡镇上晃了一圈,结果发现那家店还在。那家店就在往我们家的那条路上,离我们家距离大约一英里路。不过小时候要是有人对我说一英里路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一定会骂他满嘴屁话。整家店空荡荡的,用木板围了起来。店门口挂了个‘吉屋出售’的牌子,只不过上面的字迹已经褪色到快看不见了。屋顶那个牌子状况比较好,上面写着‘穆勒百货商店’。不过你知道吗,我们一直都把那家店叫做‘牡蛎’,因为爸爸一直那样叫。比如说,他会把‘美国钢铁公司’说成‘美国偷窃公司’……还有,他会把‘匹兹堡汉堡’说成‘匹兹堡大便’……还有……噢,妈的,丽赛,我在哭吗?”
“对,你哭了,斯科特。”她突然觉得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好遥远。
他从放午餐的包里掏出一张餐巾纸,擦擦眼睛,然后把餐巾纸放在地上。这时他又露出了笑容。“保罗告诉我,他要到‘牡蛎’去,叫我乖乖在家等他。于是我真的就乖乖在家等他。我一直都很听他的话,你知道吗?”
她点点头。当你面对你所爱的人,你会表现得很好。当你面对你所爱的人,你会希望对他们好一点,因为你心里明白,无论你跟他们相聚的时间有多长,最后你都会感觉,那相聚的时刻是那么短暂。
“好了,不提那些了,继续说故事吧。他回来时手上提着两瓶皇冠可乐,我一看就知道,他又要藏个好秘宝让我玩寻宝游戏了,我好开心。他叫我先回房间去看书,给他一点时间把秘宝藏起来。后来,我发现他藏了好久,我心里就明白了,这次的秘宝一定要找很久很久。想到这个,我还是很开心。后来他喊了我一声,叫我出去到厨房看看餐桌上有什么东西。”
“他叫过你速克达吗?”丽赛问。
“他不会这样叫我,从来没有。后来我跑到厨房时,他已经不见了。我知道他躲起来了,不过我也知道他一定在偷看我。桌上有张纸条,上面写着大大的‘秘宝’两个字,底下还写着——”
“等一下。”丽赛突然打断他。
斯科特扬起眉毛看着她。
“当年你三岁……他六岁……也许快七岁了——”
“是啊——”
“可是他竟然会写谜语,还有你竟然认识字,而且你甚至猜得出他写的谜语!”
“那又怎么样?”他又扬起眉毛,仿佛很奇怪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斯科特——你们那个神经病爸爸到底有没有搞清楚,他虐待的这两个孩子是他妈的天才儿童?”
斯科特忽然把头往后一仰,大笑起来。他的举动吓了丽赛一跳。“他根本不在乎!”他说,“好了,丽赛,你别插嘴,先听我说。我之所以要告诉你这件事,因为那天是我儿时记忆中最美好的一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和保罗终于有机会享受属于我们自己的一天,长长的一整天。我猜可能是因为工厂里有人把工作搞砸了,所以我们家的老头只好加班赶工。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反正那天从早上八点到太阳下山,整间屋子里只有我们两个——”
“没有临时保姆吗?”
他没有回答,只是用很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丽赛,仿佛她问的问题很不正常。
“没有邻居太太过去照顾你们吗?”
“距离我们家最近的邻居在四英里之外,‘牡蛎’还近一点。我爸爸就是喜欢这种感觉,其实整个镇上的人都喜欢这种疏离感。”
“好吧,那你继续说吧。告诉我第二段故事,‘斯科特和好秘宝’。”
“应该说是‘保罗和好秘宝,最好的秘宝,最棒的秘宝,第一流的秘宝’。”这时候,他仿佛沉浸在回忆里,表情变得比较安详了。此刻他脑中的记忆,足以冲淡站在板凳上那段恐怖的记忆。“保罗有一本蓝色横线的笔记本,丹尼森牌的,每次他要写寻宝游戏线索的时候,就会从笔记本上撕一张纸下来,平行折好几次,然后撕成一条一条。这样比较省纸,那本笔记本可以撑久一点,你懂吗?”
“我知道。”
“不过那天他至少撕了两张纸下来,甚至三张——丽赛,你知道那代表什么吗?意思就是,这个秘宝要找很久很久!”他沉湎在记忆中,脸上焕发着昔日的快乐。那一瞬间,丽赛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小孩。“餐桌上那张纸条上写着‘秘宝’!——第一条和最后一条线索都写着这两个字……”
在“秘宝”那两个字底下,保罗用他工整的正楷字迹写着:
1.包在某个甜甜的东西里!16
斯科特没有马上去想那个谜语。他先看着那个数字,心里寻思着,十六究竟代表什么意思?对了,十六条线索!他忽然兴奋起来,内心涌出一阵莫名的喜悦。保罗最让他安心的地方,就是他从来不会捉弄斯科特。如果他说游戏总共有十六条线索,那就一定有十五道谜语。要是斯科特解不开某一道谜语,保罗就会帮他。保罗会从他躲藏的地方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怪声(那是爸爸的声音。不过一直到了很多年后,他在写那本毛骨悚然的恐怖小说《空虚的恶魔》时,他才回想起当年那个声音就是爸爸的声音),不断提示他,直到他想通为止。不过后来,斯科特越来越不需要提示了。他猜谜的本事进步得很快,虽然保罗设计谜题的功夫一样也进步得很快。
包在某个甜甜的东西里。
斯科特转头看看四周,立刻看到餐桌上那个白色的碗。一道阳光照进来,照在碗上,光束中悬浮着细微的尘粒。他拿了一张椅子垫脚,好不容易才够到那个碗。这时保罗忽然用那毛骨悚然的爸爸的声音说——你这婊子生的,打翻了碗你就该死了!
斯科特把碗盖掀起来,看到砂糖上有张纸条,他哥哥用那工整的字迹在上面写着:
2.克莱德从前喜欢在大太阳底下玩线轴,就藏在那个地方
克莱德是他们兄弟俩养的猫,是他们的心肝宝贝。可是爸爸不喜欢克莱德,因为每次克莱德想到屋外去,或是想进门时,就会喵喵叫个不停,吵得要命。后来有一天,克莱德失踪了。两兄弟嘴里虽然没说什么(也不敢问爸爸),心里却很明白,克莱德是被一种体形大很多的动物叼走的,可能是狐狸,也可能是食鱼貂。
好了,重点是,斯科特很清楚克莱德从前在大太阳底下玩线轴的地方是哪里。于是,他立刻往那地方跑去,沿着中央走廊跑到后门廊。门廊地板上还残留着干掉的血迹,而那张恶心的长板凳也还摆在那里,不过他连看都不看一眼(好吧,应该还是瞄了一眼)。后门廊上有张巨大的长沙发,沙发面凹凸不平,坐在上面,你会闻到一股怪味。——有一次保罗说,那味道闻起来像那种温温热热的闷屁,斯科特听了大笑,笑到尿裤子(要是爸爸在的话,尿裤子恐怕就“出大事”了。还好那天爸爸去上班了)。
从前保罗和斯科特在门廊的天花板上吊了几个线轴,垂挂在半空中,而克莱德总是四脚朝天躺在沙发上,伸出两只前爪耍弄那几个线轴。在阳光照耀下,克莱德投映在墙上的身影很巨大,看起来好像一只巨猫在打拳击。斯科特走到沙发前跪下来,探头到沙发底下,把坐垫一个个掀起来看,没多久,他终于找到了第三张纸条。那是第三条线索,上面的谜语叫他到——
去什么地方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天他们过得多么舒缓悠闲。那天早上,在那荒凉偏僻的乡下,从旭日缓缓爬升的清晨,到日正当中的中午,一整个早上两个小男生绕着那间杂乱破落的农舍跑进跑出。那是多么单纯宁静的一天,整间屋子里只听得到笑闹喧哗,两个小男生不停跑跑跳跳,在前院里扬起漫天沙尘,袜子滑落脏兮兮的脚踝。两个小男生玩得不亦乐乎,根本忘了南边院子里的荆棘需要浇水。
那个不久前才刚告别尿布的小男生兴高采烈地到处找纸条,纸条有的藏在通往谷仓阁楼的楼梯底下,有的藏在门廊的阶梯下面,有的藏在后院那台报废的洗衣机里,有的藏在那口干枯老井旁边的石头下。(——小心别掉下去了,你这小怪物!此刻,他又听到那令人毛骨悚然的爸爸的声音了。声音是从豆田旁边那片高高的野草丛里传过来的,今年那片豆田休耕了。)后来,斯科特终于找到第十五张纸条了。
15.就在你的每一个梦底下
在我的每一个梦底下?他寻思着。在我的每一个梦底下……那是什么地方?
——怎么了,你这小怪物,需要帮忙吗?那恐怖的声音冷冷地说——我饿了,我想吃午餐了。
斯科特也饿了,已经过中午了,他已经“寻宝”寻了好几个钟头,不过已经快到终点了,现在他只需要再多个一分钟。可是,那个阴森森的爸爸的声音提醒他说,他只剩三十秒。
斯科特有点急了,他拼命想:在我的每一个梦底下……在我的每一个……
他的潜意识力量和本能虽然还没发展成熟,不过他已开始具备抽象思考能力。他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想通了,那一刹那,他内心涌出一阵无比的喜悦。他迈开两条短短的腿,用最快速度冲上楼梯。他脏兮兮的额头晒得黝黑,头发迎风向后飞散。他冲进那间他和保罗合睡的房间,冲到自己床边并掀开枕头。没错,枕头底下果然摆着他那瓶皇冠可乐——而且是大瓶的!另外可乐旁边还摆着最后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的字,和从前玩游戏时一模一样:
16.秘宝找到了!游戏结束!
他把可乐瓶举起来,那动作仿佛很久很久以后他举起那把银铲子一样(那一刹那,他感觉自己就像个英雄)。他转过身看到保罗优哉游哉地从门口晃进来,手上拿着他自己那瓶可乐,还有一把开罐器,开罐器是他从厨房那个“杂物抽屉”里拿出来的。
——还不错嘛,斯科特,虽然花了不少时间,不过你毕竟还是找到了。
保罗用开罐器打开他那瓶可乐,然后再帮斯科特打开。接着,他们举起可乐瓶轻轻对撞一下瓶口,保罗说这叫“赶杯”,而且,赶杯的时候一定要许个愿。
——你有什么愿望,斯科特?
——我希望图书馆的巡回车今年夏天会来。那你的愿望是什么呢,保罗?
他哥哥用平静的眼神看着他,等一下他就要到楼下准备午餐了——花生酱果酱综合三明治,所以他要先到后门廊去拿那张梯凳。后门廊,那里曾经是他们那只吵死人的宝贝小猫睡觉玩耍的地方。然后他要把那张梯凳拿到食物储藏室去垫脚,这样他才够得到最上面那层架子,拿罐新的花生酱,后来他说……
说到这里,斯科特忽然停住了。他又看看那瓶红酒,可惜酒瓶已经空了。他和丽赛都已经把身上的毛皮大衣脱掉了,丢在旁边。此刻这棵“嗯嗯树”下已经不光是暖和而已,而是开始热起来,而且闷得快要令人窒息了。丽赛心想:我们得赶快离开了。要是再不走,说不定等一下叶子上的雪开始融化,整堆积雪垮下来会把我们活埋的。
此刻她坐在厨房里,手上拿着那本鹿角旅店的餐厅菜单。她心想,我得赶快抛开这些记忆,否则我会被某种比积雪更沉重的东西压垮。
可是那不正是斯科特的企图吗?他到底在盘算什么?这次寻宝游戏是否就是她“上紧发条”的机会呢?
噢,可是我好怕,因为,我已经快要找到了。
找到?找到什么?找到什么?
“嘘。”她轻轻嘘了一声,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仿佛有阵寒风迎面袭来。说不定是从极北的黄刀山脉吹来的风。然而此刻她仿佛分裂成两个人,有两颗脑袋,两个心灵。她听到另一个声音说:“没关系,再多说一点。”
那很危险,小丽赛,很危险。
她也知道那很危险,因为她已经从那片紫色帘幕的破洞看到真相了。真相在闪烁,有如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她听到有个声音在她耳边嘀咕,除非万不得已,你不肯看镜子(特别是天黑以后,尤其暮色中的黄昏时刻,更是绝对不看),这是有原因的。太阳下山后,你不吃新鲜的水果,而且在半夜十二点到早上六点之间,你是完全禁食的,而这也是有原因的。
你不肯回忆死去的人,也是有原因的。
然而她不想离开记忆中的“嗯嗯树”下,此刻还不想。
她不想离开斯科特。
他才三岁,可是他已经在期待图书馆的巡回车,这是很斯科特式的愿望。那么保罗呢?保罗的愿望是什么……
“是什么,斯科特?”丽赛问斯科特,“保罗的愿望是什么?”
“他说‘我希望爸爸上班的时候死掉,希望他被机器割到,流血流到死。’”
丽赛凝视着斯科特,没有说话,脸上流露出恐惧与同情的神色。
这时斯科特突然开始把东西塞回袋子里。“我们走吧,快被烤熟了,”他说,“丽赛,我本来想多告诉你一点,不过已经没办法了。还有,不要以为我跟我老子不一样,如果你这样想,那你就误会我的意思了,懂吗?我的意思是,我们家的人多多少少都有点问题。”
“保罗也是吗?”
“我现在恐怕已经没有勇气再提保罗的事了。”
“好吧,”丽赛说,“我们回去吧。我们先回去睡个觉,然后再来堆雪人玩什么的。”
斯科特用充满感激的眼神看了她一眼。看到他的眼神后,丽赛暗暗感到惭愧,因为说真的,她自己也巴不得他别再说了——她刚才听到的事情,几乎就快达到她能承受的极限了,至少她目前的感觉是这样。总归一句话,她被吓到了。然而她心里还是按捺不住那股好奇,因为她能预料后面的故事会如何发展,甚至觉得自己有办法接替他把后面的故事说完。不过她要先问清楚一件事。
“斯科特,那天早上,你哥哥去买可乐时……去买好秘宝的奖品……”
斯科特点点头,微微一笑说:“最棒的秘宝。”
“嗯。他跑去那家小店……呃……牡蛎的时候,想象一下,一个六岁的小男生走进店里,全身都是伤疤,难道没有任何人觉得奇怪吗?就算伤口上贴满绷带,应该也够触目惊心了吧?”
他本来正要扣上袋子的扣子,听到丽赛的话,便立刻停止动作,很严肃地凝视着她。他脸上还挂着笑容,可是脸色却越来越苍白,白到几乎没有血色。“兰登家的人受伤时,伤口都愈合得很快,”他说,“我没告诉过你吗?”
“是的,你告诉过我,”她承认,“你确实告诉过我。”接着,虽然心里还是有点怕,她还是忍不住继续追问:“后来他又多撑了七年。”她说。
“没错,七年。”斯科特凝视着她,袋子夹在两膝之间。他的眼神似乎在询问丽赛,到底还想知道多少。到底还敢知道多少。
“那么,保罗是十三岁那年死掉的?”
“没错,十三岁。”斯科特的语气听起来还是很平静,可是脸上已经完全没有血色。她注意到汗水沿着斯科特的脸颊往下流,头发也被汗水浸湿了,显得松松软软。“差不多快十四岁了。”
“那么,你爸爸是用刀子刺死他的吗?”
“不是,”斯科特的声音还是很平静,“用他的步枪。他的.30-.06猎鹿枪。在地窖里。不过丽赛,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他并不是气到失去理智失手杀了保罗。她心里明白,斯科特最后那句话的意思就是这个。他并没有失去理智。他杀保罗的时候很冷静,很冷血。当时在那棵“嗯嗯树”下,丽赛心里想到的就是这个。丽赛可以猜得到,她未婚夫第三段故事的标题应该是“品格高尚的哥哥惨遭谋杀”。
嘘,丽赛,嘘,小丽赛。她在厨房里自言自语——此刻她突然感到无比恐惧,但那并不只是因为她一直都没搞清楚保罗·兰登是怎么死的。她恐惧,一方面也是因为她突然意识到,已经发生的事再也无法挽回了,而那些事的记忆将会永远缠绕着你。而且虽然她此刻已经意识到了,但一切也已太迟了,太迟了。
就算那都是些疯狂荒唐的记忆,它们还是会永远缠绕着你。
“我不必去想那些。”她喃喃自语着,手上那张菜单来回摆来摆去。“我不必去想那些,我不必,不必。我不需要把死去的人召唤回来,那些狗屁倒灶的疯狂事没发生过,那……”
“事情不是你想象得那样。”
只不过,她宁愿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想象。也许她爱斯科特·兰登,然而那并不代表她必须和他可怕的过去绑在一起。她宁可自己去想象。有些事,她心里有数。
“事情发生时,你在场吗?我是说,你爸爸——”
“我在。”
那年他才十岁。爸爸杀了他挚爱的哥哥。爸爸谋杀了他挚爱的哥哥。那么,无可避免的,第四段故事必定是灰暗阴沉的,不是吗?她心里很清楚。有些事,她心里有数。就算当年他才十岁,也不能改变事情的性质。毕竟他的天才是多方面的。
“斯科特,你杀了他吗?你杀了你爸爸吗?你杀了他,对不对?”
他的头垂得低低的,头发把脸都遮住了。接着,他开始啜泣,那嘶哑的哀号声仿佛是从头发的黑色帘幕后方传出。哭了一会儿,他忽然安静下来,不过丽赛看到他的胸口剧烈起伏,仿佛拼命想把心头埋藏多年的秘密释放出来。斯科特继续说:
“我趁他睡觉时,拿一把鹤嘴锄刺穿他的脑袋,然后把尸体丢进那口枯井里。当时是三月,有一场很猛烈的雨雪风暴。我拖住他的脚,把他拖到外面去,拼命想把他拖到埋葬保罗的地方,可是我实在没办法。我拼命拖,拼命拖,拼命拖,可是丽赛,我实在拖不动他。他实在太重了。于是,我只好把他推进那口井里。据我所知,目前他应该还在那里。银行要拍卖房子的时候……我……丽赛……我……我……我好怕……”
这时斯科特低头看着地上,却伸出手想抱她。假如当时丽赛不在那里,斯科特一定会崩溃。还好,她就在那里。接着他们……
他们……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
“不!”丽赛大吼一声,把那本卷得像根管子的菜单丢回柏木盒里,然后“砰”的一声猛然盖上盖子。只可惜已经太迟了。她已经陷得太深,已经太迟了,因为……
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已经走出“嗯嗯树”下,纷飞的冰雪飘落在他们身上。
刚刚在“嗯嗯树”下,丽赛抱住他,然后……
(秘动!秘宝!)
他们已经走出“嗯嗯树”下,纷飞的冰雪飘落在他们身上。
丽赛坐在厨房餐桌前,闭着眼睛,那个柏木盒就摆在她眼前的桌上。阳光从东边的窗户照进来,照在她眼皮上。她感觉到眼前一片黯红,听得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心跳实在太快了。
她心里想:好吧,这一关总算熬过去了。这个我还承受得了,不过,再多我恐怕就吃不消了。
我已经尽力了。我已经尽力了。
她睁开眼睛,看到那个柏木盒安安稳稳地摆在桌上。不久前,她发了疯似的拼命要把那盒子找出来。接着,她忽然想到斯科特的爸爸曾经跟斯科特说过的话。兰登家的人——包括兰登家族早年的祖先——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一辈子关在杜鹃窝里,一种会中邪。
中邪的那种人除了会有疯狂的举动外,还会杀人。
至于那些一辈子关在杜鹃窝里的人呢?那天晚上斯科特已经展现给她看过了。杜鹃窝型的人会精神分裂,就像她自己的姐姐一样,在绿茵的那个姐姐。
她喃喃自语道:“斯科特,如果你设计的这一切只是为了要救阿曼达,那你就不必费心了。她是我姐姐,我爱她,可是并没有爱得那么深。我会回到那个……那个地狱……不是为了她,也不是为了其他任何人。斯科特,我是为了你。”
这时客厅的电话突然响起。丽赛猛然起身,仿佛被刀子刺到一样,开始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