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号公路最近刚拓宽,路面也重新铺设过。沿着十七号公路开往阿曼达家,途中会经过通往哈洛市的狄卡路。尽管狄卡路的十字路口有减速警告灯,这趟路大概只有十五分钟车程。在这短短的十五分钟里,她脑中思绪起伏,几乎没有停过。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些“秘宝”,除了一般的秘宝之外,她特别想到那个秘宝:第一个秘宝。那个可不是玩笑。
“可是里斯本瀑布镇的那个小傻瓜还是不知死活嫁给了他。”她不自觉地笑起来,嘴里喃喃嘀咕。接着她踩在油门上的脚忽然松开。“帕特超市”到了,就在马路左边。门口广场上有家自助式加油站,招牌灯光很刺眼,而黑色的店名字母看起来反而更鲜明。那一刹那,她发觉自己突然起了股强烈的冲动,很想把车子开进去,到店里买包烟。记忆中的赛伦淡烟的滋味多美妙啊。此外说不定还可以顺便买几个甜甜圈。阿曼达喜欢甜甜圈,特别是南瓜口味。还有,干脆顺便买几个奶油卷心蛋糕犒赏一下自己吧。
“你这天字第一号神经病。”她笑着咒骂自己一句。接着她又踩下油门,车窗外“帕特超市”逐渐消失在后方,尽管天际还有一抹淡淡的晚霞,但她已经把车灯打开了。她瞄了一眼照后镜,看到那把笨铲子好端端地躺在后座,然后又说了一次:“真的,你真是天字第一号神经病!”这次她边说边笑。
她会不会真的发神经了?管他的,是又怎样?
车子到了阿曼达家那栋鳕鱼角式迷你小屋前面。丽赛把车停在黛拉那辆丰田普锐斯后面,下车走向门口。她才走到一半黛拉就冲了出来。她冲得不是很快,不过看得出她强忍着不敢哭出来。
“谢天谢地,你终于来了。”她说。丽赛一看到黛拉满手的血,脑中忽然又想到那些“秘宝”,想到她丈夫。她想起当年他们还没结婚时,斯科特从黑暗中走出,朝她伸出手。然而那只手看起来已经不太像手了。
“黛拉,怎么——”
“她又发作了!那疯婆子又发作了,她又拿刀割自己了!我刚才只是上一下厕所……让她自己在厨房里喝茶……我说:‘阿曼达,你还可以吧。’……后来……”
“等一下。”丽赛制止她再说下去,同时提醒自己保持冷静。她一直是几个姐妹中最冷静的,很多事情都要靠她出面。每次碰到什么状况,总是她在说“等一下”,总是她在说“还有机会,不要那么悲观”。可是很奇怪,这应该是大姐的工作,不是吗?呃,不过如果那位要命的大姐精神状态有问题,那就另当别论了。
“噢,她死不了,可是里头乱七八糟,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黛拉终于忍不住哭出来。丽赛心想,是哦,我一来你就不管了。说不定咱们家这位小丽赛自己家里也有一堆问题,难道你们从来没想过吗?
这时黛拉擤了一下鼻涕,一次擤一个鼻孔,发出两声猪嚎一样的声音,把鼻涕擤到阿曼达家的草坪上,那模样实在很不雅。“里头乱得跟战场一样。也许你是对的,也许应该把她送到绿茵去……只要那里是私人机构……只要那里够隐秘……我不知道……也许你有办法应付她,说不定你有办法。她一向很听你的,一直都是。我已经无能为力了……”
“没事了,黛拉。”丽赛安慰她。这时,她忽然发觉自己根本不是真的想抽烟。抽烟是从前的坏习惯。香烟就像她死去的丈夫一样,永远不会回来了。两年前,她丈夫看书看到一半突然倒下,被送到肯塔基医院,没多久就死了。此刻她想抓住的,不是赛伦淡烟,而是那把银铲子。
有些东西根本不用打火机点燃,但一样能给你安慰。
丽赛,那是秘宝!
她走进阿曼达家的厨房,打开灯,那一刹那,她又听到那声音了。而且她脑中再度浮现那幕景象,看到当年“克里夫磨坊”的那间公寓,看到他从公寓后面那片草坪的阴影中出现朝她走来。在某些不同寻常状况下,斯科特有时疯疯癫癫,有时又很勇敢,有时候则既疯癫又勇敢。
而且,那不是普通的秘宝。那是“血秘宝”。
就在公寓后面那片草坪上,丽赛教他怎么跟女人亲热,让他第一次成为真正的男人,而斯科特也教她怎么把脏话说得文雅一点。他们在彼此身上学会了如何等待,等待,等待南风吹起。夏日将至,帕克花房就在草坪那边,夜风从敞开的天窗吹进花房,各式各样的花朵交织成浓烈的香味随风飘散,令人迷醉。斯科特摇摇晃晃地走来。在那春末的夜晚,斯科特伴随着阵阵花香朝她走来,走进灯火通明的后门,而丽赛就在门口等他。丽赛在生他的气,不过火气倒不是真的那么大,其实已经准备跟他和好了。从前,有人约会迟到,害她等了好久(不过斯科特约会倒是从没迟到过)。从前,她的男友也常喝得烂醉如泥(包括斯科特在内)。可是,丽赛看到斯科特的那一瞬间——
那是她的第一个“血秘宝”。
此刻,眼前又是另一个“血秘宝”。阿曼达的厨房满目疮痍,一片狼藉,血迹溅得到处都是。斯科特要是在这里,一定会模仿运动主播的夸张语气,大叫“血流成河了”。桃黄色塑料面流理台上血迹斑斑,甚至连微波炉的玻璃门上也喷满了血。油布地毡上也是血迹斑斑,甚至还有个血脚印,水槽里有条被血浸透的抹布。
丽赛看着眼前的景象,感觉自己心脏越跳越快。她告诉自己,心跳加速是很正常的。看到血淋淋的场面,每个人都会有这种反应。更何况她已经紧张了一整天,有点神经过敏了。她提醒自己:别忘了,这种场面通常没有眼睛看到的那么严重。阿曼达一定是故意把血喷得到处都是。阿曼达那种戏剧化的夸张天性永远会发挥得淋漓尽致。而且丽赛,比这更可怕的场面你又不是没见过。比如说,阿曼达用刀子割肚脐那次就更恐怖。或者当年在克里夫磨坊时,斯科特发作那次也比这个更可怕,不是吗?
“你说什么?”黛拉问。
“我没说话呀。”丽赛说。她们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们可怜的大姐。阿曼达坐在餐桌旁,低垂着头,散乱的头发把脸都遮住了。哦,对了,餐桌也是桃黄色塑料桌面。
“你刚才明明说话了,你说没事了。”
“好吧,没事了就没事了。”丽赛很不高兴地说。“老妈以前说过,那些喜欢自言自语的人通常都很有钱。”而她确实很有钱,这要归功于斯科特。她目前的资产大概在两千万美元左右。至于是两千多万,还是不到两千万,那就得看今天的证券市场行情,看看她手上的美国国库债券和几支股票今天行情如何。
只可惜,站在这里看着血淋淋的厨房,就算你拼命想着钱也无济于事。丽赛突然很好奇,阿曼达之所以没用大便把厨房喷得到处都是,是不是只因为她没想到。万一哪天她心血来潮,突然想到可以用大便,那就真要谢天谢地了,不是吗?
“你把刀拿走了吗?”她轻声问黛拉。
“当然拿走了。”黛拉忿忿不平地说……不过接着她也同样轻声说道:“可是,丽赛,她是用茶杯碎片割自己的,她趁我去尿尿的时候割的。”
丽赛也猜到,同时也盘算好了,她会尽快到大卖场买些新杯子。而且要买黄色的杯子,这样跟整间厨房的色调比较搭配。不过真正的重点是,必须是塑料杯,最好旁边还贴着“打不破”的标签。
丽赛走到阿曼达身边跪下来,想拉她的手。黛拉说:“她割的就是那里,丽赛,她割了自己的手掌,两只都割了。”
阿曼达的手摆在大腿上,丽赛小心翼翼地把她的手拉起来然后翻过来。那一刹那,她突然皱起眉头。伤口的血已经开始凝结,可是看到那血淋淋的画面,丽赛的胃突然痛起来。眼前的景象又令她想起斯科特。她仿佛又看到那个夏日夜晚,斯科特从黑暗中走出,伸出血淋淋的双手仿佛想要拥抱她。他那么做是为了赎罪,因为他喝醉了,忘了他们的约会。老天,跟斯科特比起来,那个科尔算得上是疯子吗?
阿曼达斜着割破了自己的手掌,从大拇指下方一直划到小指下方,切断了掌纹的感情线、智慧线、生命线。在丽赛的想象中,割第一只手掌应该不难,可是她怎么有办法割第二只手呢?阿曼达真是倒霉透了(根据传说),反正不管怎样,她办到了。然后阿曼达绕着厨房晃来晃去,把血洒得到处都是,就像个把血当糖霜,把地板当蛋糕的疯婆子——嘿,大家看!大家看!谁敢说自己是天字第一号神经病!我才是天下第一!阿曼达是天字第一号神经病,如假包换!而且就在黛拉去上厕所那一会儿工夫,她已经像挤柠檬似的挤了满地的血。阿曼达,真有你的,你不但是天字第一号神经病,还是天字第一号闪电侠。
“黛拉,亲爱的,这可不是绷带和双氧水能应付的。我们得送她去急诊室了。”
“噢,真他妈的。”黛拉垂头丧气地诅咒一声,然后又哭起来。
丽赛看看阿曼达的脸,她虽然披头散发,不过勉强看得到她的脸。“阿曼达。”丽赛叫了她一声。
阿曼达没有吭声,身体也没动。
“阿曼达。”
她还是没半点反应。阿曼达低垂着脑袋,像洋娃娃一样一动不动。丽赛心里暗暗咒骂,该死的查理·克里夫!真他妈该死的法国佬克里夫!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没有那个“废物”,永远也会有别的原因。阿曼达这种人不管怎样都会出事的。如果有天她们一命归天,你绝对不会意外,反过来,要是她们竟然死不了,你才会觉得那是上帝在彰显神迹。只不过,上帝也会累,最后也就懒得再表演神迹了,她们肯定会在哪天玩这种把戏时死掉。
“阿曼达兔宝宝?”
没想到她小时候的绰号居然奏效了,阿曼达慢慢把头抬了起来。丽赛看着她的脸,却意外发现她的脸不像预期中血迹斑斑,也不像吸了迷幻药那样一脸茫然(不错,阿曼达的嘴唇一片血红,而且那种颜色不像蜜思佛陀的口红)。相反,她双眼炯炯有神,脸上露出顽皮狡猾的神情,洋洋得意却又不怀好意。她小时候一个人闯了大祸之后等着大家收拾烂摊子时就是这种神情。
“秘宝。”阿曼达嘴里喃喃嘀咕了一句。这一瞬间,丽赛感觉全身血液仿佛突然变得像冰一样冷。
她们两个把阿曼达夹在中间,而阿曼达也乖乖让她们扶着,慢慢走到客厅去。她们把她扶到沙发前面让她坐下。接着,丽赛和黛拉又走回厨房门口。站在这个位置,一方面可以监视阿曼达,一方面也可以悄悄商量一下,不会被她听到。
“丽赛,她刚才跟你说了什么?你的脸怎么白得像鬼一样。”
丽赛心想,黛拉怎么不说白得跟纸一样?她很不想听到鬼这个字,尤其现在太阳已经下山了,迷信这种东西好像很蠢,不过偏就由不得你不信。
“没什么,”她说,“呃……她只是说,宝贝蛋,大概就像说‘丽赛,你这宝贝蛋,你看,我搞得满身是血,怎么样,喜欢吗?’好了,黛拉,不是只有你会紧张。我也一样。”
“如果我们送她急诊,他们会怎么处理?他们会不会派人监视她,以防她自杀,还是怎么样?”
“可能会吧。”丽赛同意她的看法。现在她脑袋比较清醒了,又想到“秘宝”这两个字。那感觉就像被人打了一巴掌,或吸了兴奋剂一样。尽管刚才她听到那两个字时吓得魂飞魄散,不过……假如阿曼达有话想告诉她,那丽赛可是很想听听她想说什么。她有种感觉,最近发生在她身上的事,甚至包括“扎克·马库尔”来电一事,彼此之间似乎有某个共同点……是什么呢?斯科特的鬼魂?别荒唐了。那么,会是斯科特的“血秘宝”吗?有可能吗?
或者,会不会是那个“高个子”?那个“身上有无数斑纹的东西”?
丽赛,那东西并不存在。那东西只是斯科特凭空想象出来的……只不过,那个想象很强烈,足以影响到和斯科特很亲近的人。那想象实在太强烈了,令斯科特提心吊胆。举例来说,斯科特晚上甚至不太敢吃水果。然而丽赛心里明白,那可能只是些阴魂不散的儿时幻想。至于那个“高个子”,大概也是这么回事吧。这你应该明白的,不是吗?
可是,她真的明白吗?如果真的明白,那刚才她想到那些东西时,为什么某些谜样的思绪会悄悄渗透到脑中,令她心烦意乱?为什么脑中一直有个声音在对她说话,叫她不可以把那些东西说出来?
丽赛这时发现黛拉正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她,于是,她赶快挥开那些凌乱的思绪,回过神来面对眼前的人和眼前的问题。这下她才猛然发现黛拉的样子有多疲倦:她鼻翼两侧的法令纹陷得好深,黑眼圈深重。丽赛伸手拉住姐姐的臂膀,赫然发觉她是这么的瘦。她的肩窝深陷,胸罩的带子从肩上滑落,掉在丽赛的拇指上。看到姐姐这个样子,丽赛有点难过。那一刹那,丽赛忽然回想起姐姐到里斯本高中念书那年,里斯本可是灰狗巴士的故乡呢,当时她好羡慕。没想到,光阴荏苒,今年阿曼达就要六十岁了,而黛拉紧追在后。她们已经变成老太婆了,真的老了。
“黛拉,你听我说,”她告诉黛拉,“他们的确可能派人盯着她,提防她自杀,但你不能把那当作监视……这样想太残忍了。他们只是观察。”其实她也搞不清楚自己怎么会知道,不过应该不会错,医院都是这样。“第一天他们会派人二十四小时看着她,也说不定是连续两天四十八个钟头。”
“他们可以未经同意就做这种事吗?”
“如果那个人犯了罪被警察送进去,那他们就有权这么做。”
“你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你的律师确认一下,那家伙好像叫蒙大拿对吧?”
“他叫蒙塔诺,他现在应该在家。他家的电话没有登记在黄页上,我记在电话簿里,可是我的电话簿摆在家里。这样吧,我们送她到挪南巴的斯蒂芬纪念医院去,那就没问题了。”
“挪威南方巴黎”是牛津郡的一个小镇,当地人都简称“挪南巴”。开车到那边用不了一天,沿途会经过几个名字充满异国情调的景点,譬如墨西哥、马德里、基列山、中国、柯林斯等。斯蒂芬纪念医院是个偏僻的小医院,和波特兰或鲁威斯顿的大医院不太一样。
“我们到了那里之后,他们大概会帮她把手消毒包扎一下,然后我们就可以带她回家,不会有别的麻烦。”丽赛停了一下,然后又补上一句,“假如……”
“假如?”
“假如我们真想带她回来,还有假如她自己想回来。我的意思是,我们不要自欺欺人,不要假装没看到问题,好吗?他们可能会追问,要我们说实话。我相信他们一定会问,到时我们就得承认,是的,她从前是有点忧郁的倾向,不过已经很久没发作了。”
“五年不算很久吧——”
“凡事都是相对而言,”丽赛说,“还有她自己也可以解释,她男朋友多年来避不见面,最近突然又回到镇上,而且结了婚,还把那女人也带回来,于是她就抓狂了。”
“万一她不肯说呢?”
“黛拉,要是她不肯说,那他们可能会征求我们俩的同意,把她留下来观察二十四小时。我的意思是,假如现在她的脑袋还在神游,你真的要带她回来吗?”
黛拉想了一下,叹了口气,然后摇摇头。
“我想这多半要看阿曼达自己了,”丽赛说,“不过眼前最重要的是先帮她把身体洗干净。必要的话,等一下我可以和她一起洗澡。”
“没错,”黛拉边说边用手拨了一下那头短发,“大概也只能这样。”说着,她突然打了个大呵欠。她的嘴张得好大,大得异乎寻常,丽赛几乎能看见她喉咙里的扁桃体。丽赛又瞄一眼黛拉脸上的黑眼圈,这才想到,为了接“扎克”那通电话,她没有立刻赶到阿曼达家,所以阿曼达发作的经过可能有很多她还不知道的事。
于是她又伸手拉住黛拉的手臂,她不是很用力,不过显示出一种坚定。“琼斯太太不是今天打电话给你的,对不对?”
黛拉瞪大眼睛,眨了一下。“没错,丽赛,”她说,“她是昨天打的。昨天快傍晚的时候。我立刻赶过来,用绷带想尽办法帮她包扎一下,然后一直看着她,整晚都没睡。我刚才没告诉你吗?”
“没有,我一直以为她是今天才发作的。”
“丽赛,你这傻瓜。”黛拉说着,脸上露出疲倦的笑容。
“你为什么不早点打电话给我?”
“我不想再麻烦你。你从前已经帮过我们太多忙,给过我们太多东西了。”
“别这么说。”丽赛说。每次听到黛拉或坎塔塔说这种话(有时另一个住在远地的姐姐乔德莎也会打电话给她说这种话),她都会觉得很难过。她不懂自己为什么老是帮这几个姐姐收拾烂摊子。也许她脑筋有问题。不过不管是不是脑筋有问题,她终究还是不会袖手旁观。“反正斯科特有钱,不花白不花。”
“你错了,丽赛。不是因为斯科特有钱,而是因为你有那个心。你真的对我们很好。”说到这里,黛拉迟疑了一下,然后又说:“不说这些了。重要的是我一直以为自己就能应付她,我和阿曼达两个自己就能把问题处理掉。可是我错了。”
丽赛在姐姐脸上亲了一下,又紧紧抱她一下,然后走向沙发,坐到阿曼达旁边。
“阿曼达。”
阿曼达没反应。
“阿曼达兔宝宝?”妈的,只好用这招了。刚才这招有用的。
果然没错。阿曼达把头抬起来了。“你……想怎样?”
“阿曼达兔宝宝,我们要带你去医院。”
“我……不想……去。”
阿曼达话说到一半,丽赛忽然点点头,然后动手剥开阿曼达上衣的纽扣。那件上衣沾满了血。“我知道,可是,看看你的手,我真的好心疼。我和黛拉已经应付不了了,要找人帮你进一步治疗。不过我们要问你,你想在挪南巴的医院里过一夜,还是看完医生就回家。如果你想回家,我就住在这里陪你。”丽赛心想,我们可以聊聊秘宝,甚至可以聊聊血秘宝。“怎么样,阿曼达?你想回来呢,还是想在斯蒂芬医院里待一阵子?”
“想……回来。”接着丽赛叫阿曼达站起来,这样才能帮她把那件卡其裤脱掉。阿曼达立刻乖乖站起来,不过她起身时,显然一直打量着客厅的电灯。那位精神科医生说过,阿曼达的毛病是“半紧张症”。此刻阿曼达的举动就是“半紧张症”吗?如果不是,那丽赛就要担心了。阿曼达忽然又开口说:“我们不是要……出去吗?那你……为什么……还要脱……我的衣服呢?”这听起来比较像正常人在说话了,丽赛立刻松了一大口气。
“因为你得先把身体洗干净啊,”丽赛边说边牵着她走向浴室,“而且还要换上干净的衣服。你身上的衣服……已经脏掉了。”说着,她回头一瞥,看到黛拉正要把脏掉的上衣和裤子捡起来。这时阿曼达也乖乖一步步走向浴室。看到她一步步走开的身影,丽赛突然心头一痛。不过倒不是因为看到她伤痕累累的身体,而是因为看到阿曼达身上那条纯白男性内裤。多年来,阿曼达一直穿男性四角内裤。她身材瘦削,穿那种内裤看起来比较适合,甚至比较性感。可是现在那件内裤右半边的臀部有块紫红色污痕。
噢,阿曼达,丽赛在心里呐喊道,噢,我可怜的阿曼达。
她看着阿曼达走进浴室,仿佛走过一扇X光检验门,身上的胸罩、男性内裤和白色长筒袜一览无遗,充分显示出她的反社会倾向。接着丽赛转头看看黛拉。黛拉还站在客厅里。有那么一会儿,丽赛脑中忽然回荡起当年德布夏家姐妹们的喧闹声,昔日景象一幕幕闪过眼前。接着丽赛忽然转身,跟在阿曼达身后走进浴室。丽赛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总是管阿曼达叫“阿曼达兔宝宝姐姐”。此刻阿曼达站在浴室的防滑垫上,低着头,双手垂在身旁,等着别人帮她脱衣服。
丽赛正要伸手解开阿曼达胸罩的钩子时,阿曼达突然转过来抓住她的手臂。丽赛发觉她的手冷得吓人。那一瞬间,丽赛以为这位“阿曼达兔宝宝姐姐”准备要把一切和盘托出,她已经准备把“血秘宝”和所有事情全部告诉丽赛。结果不是。她的眼神看来很清醒,但只是盯着丽赛,然后对她说:“我家的查理娶了另一个女人。”然后她把额头埋在丽赛肩上哭了起来,她的额头冷得像冰。
晚上,丽赛忽然想到斯科特瞎掰的“兰登家恶劣气候应变守则”。守则里说:如果你睡着了,以为暴风雨就要转移到海上去了,那么暴风雨就会在原地打转,掀掉你家的屋顶。如果你怕暴风雪造成损害,于是一大早起来用木板把门窗钉上,结果天空只会飘些雪花,暴风雪根本不会来。
当时丽赛曾问过斯科特,重点是什么?当时他们两个刚亲热完,互相依偎着躺在床上。他们刚结婚那几年换过好几张床,那张床是其中之一。当时他手上挟着一根贺伯·泰雷登香烟,烟灰缸放在胸口,屋外狂风怒吼。然而她根本想不起来,那年是哪一年,他们躺的是哪张床,那天吹的是南风还是北风,暴风雨有多猛烈。
当时他答道,重点就在“静动”。她记得很清楚,斯科特是这么回答的。不过最开始丽赛以为自己听错,不然就是误解了。
静动?静动是什么意思?
斯科特把香烟按熄,然后把烟灰缸放到床头桌上。接着他用手捧住丽赛的脸,捂住她的耳朵,吻上她的唇,足足吻了一分钟。在那一分钟里,丽赛感觉自己仿佛跟整个世界隔绝开来。然后斯科特放开她的耳朵,要她仔细听他说话。斯科特·兰登永远有话要说。
小宝贝,“静动”就是静观其变伺机而动。
他解释之前,丽赛一直在思考那两个字的含意。她的反应虽然没他快,不过最后还是会想通。后来她终于明白,那又是他发明的“私房话”。静观其变伺机而动。丽赛很喜欢这句话。虽然听起来很陈腔滥调,不过也正因为陈腔滥调,反而让她更喜欢。她开始大笑,斯科特也跟着她一起笑。没多久斯科特又坚挺起来,再度进入她体内。屋里一片温馨旖旎,屋外却是狂风怒吼、惊天动地。
跟斯科特在一起,永远笑声不断。
后来她们送阿曼达到急诊室,简单处理了她的伤口,然后又回到阿曼达家,那栋位于堡景镇和哈洛狄卡之间的鳕鱼角式小屋。可是在她们出发去医院之前,丽赛一次又一次想到斯科特说的那些话。斯科特说,如果你害怕暴风雪来袭,用木板把门窗都钉上,那么暴风雪反而会跟你擦身而过。为什么会想到这个呢?因为阿曼达的心情似乎好一点了,情况开始渐渐好转。可是丽赛又想到一件事,她想到自己有时候会看到昏暗的灯泡突然亮起来,一亮就是一两个钟头,然后就烧掉了,永远不会再亮了,这念头好像有点病态吧。就在洗澡时,阿曼达突然清醒过来,阿曼达本来站在浴室里,肩膀松垮垮地往下垂,两手垂在身旁晃荡着,那姿态看起来很像猴子。后来丽赛脱掉衣服走进浴室陪她,小心翼翼把水温调得刚好,然后用莲蓬头直接冲洗阿曼达被割伤的左手掌。
“哇!哇!”阿曼达大叫起来,手立刻缩了回去。“丽赛!好痛!对着伤口冲水小心点好不好。”
听到姐姐愤怒的口气,丽赛还蛮高兴的,不过,她倒是立刻回嘴,而且和姐姐一样,口气很差。尽管两人都脱得赤条条的,阿曼达大概也不敢指望丽赛的口气会有多好。丽赛说:“哇,请你多包涵,不过拿破盘子割自己手的人可不是我。”
“噢,没办法,因为我割不到他,不是吗?”阿曼达又回嘴了。接下来,阿曼达开始滔滔不绝地破口大骂,臭骂那个查理·克里夫,还有他带回来的臭婊子。阿曼达说那臭婊子荡起来就像饥渴太久的老女人,讲起话来却像三岁小孩一样幼稚。丽赛听得目瞪口呆,越听越觉得好笑,敬仰之心油然而生。
后来,阿曼达停下来喘口气时,丽赛说:“哇哈,就是操他妈的嘴贱,对吧?”
阿曼达脸色一沉,气冲冲地说:“操你,丽赛。”
“等一下要带你去找医生包扎伤口。我劝你见到医生最好把嘴巴放干净点,如果你还想回家的话。”
“你一定当我是笨蛋,对吧?”
“没有。我没有,只不过……骂他几句,发泄一下应该够了吧?”
“我的手又流血了。”
“很多吗?”
“一点点,你还是帮我涂点凡士林好了。”
“你真的要?不怕痛吗?”
“爱永远让人心痛。”阿曼达一脸正经地说……接着,她突然嗤嗤笑出声来。一听到那种笑声,丽赛忽然觉得整个人轻松起来。
后来,她和黛拉两人合力扶着阿曼达,把她塞进丽赛那辆宝马里面,然后开车上路,朝挪南巴出发。阿曼达忽然问丽赛工作室整理得怎么样了,那副口吻仿佛今天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丽赛没跟她提到“扎克·马库尔”打电话来的事,不过倒是提到了“艾克返乡”的稿子,并告诉她们稿子里最后那行字:“秘宝找到了!全书完!”其实她是故意当着阿曼达的面说出“秘宝”这个词,她想看看阿曼达会有什么反应。
结果黛拉先开口了:“丽赛,你老公真是个怪人。”
“黛拉,说点新鲜的吧,这已经不是新闻了。”丽赛瞄了后照镜一眼,看看独坐在后座的阿曼达。要是德布夏家老妈看到她那模样,一定会说她又是“处在孤独的光辉中”。于是,丽赛开口问:“你觉得怎么样,阿曼达?”
阿曼达耸耸肩。丽赛看到她的反应,本来以为大概不会再说什么了。没想到过了一会儿,阿曼达忽然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他天生就是那样,没什么大不了。有一次我搭他的便车到城里去。当时他想去文具店买点东西,我正好想去买双新鞋。你知道的,那种高级登山鞋,去野外爬山时可以穿。半路上,我们正好经过‘奥本整人玩具专卖店’,他说他从来没听说过这种店。虽然店里没有他要的东西,但他还是停车跑进去。老天,他那样子简直就像十岁小男生!我只是怕爬山的时候被野葛刺得满脚都是,想买双登山鞋,可是他却一副要把整个玩具店搬光的样子。痒痒粉、电人握手夹、胡椒口香糖、塑料假大便、透视眼镜,你听说过的,他几乎都买了。他把整个结账柜台堆得满满的,另外还买了一堆成人棒棒糖。你吃完那种棒棒糖的外层之后,里面会出现一个裸体美女。那天他买那些东南亚生产的鬼玩意儿花了大概一百多块钱。你还记得吗,丽赛?”
丽赛记得,不过她印象最深的是斯科特那天回到家时的表情。他怀里抱着满满一堆袋子,袋子上印满密密麻麻的商标字母,上面还有卡通造型的笑脸。当时他脸色多红润啊。他说那些东西是“狗屎”,不过他却故意念成“狗数”。你相信吗,那种腔调是学丽赛的。德布夏家老妈常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只不过,“狗数”可是德布夏家老爹的口头禅。德布夏家老爹说起什么不好的东西,有时候会说“甩他妈的”。斯科特好喜欢那句话。他说那句话念起来很有力道,比什么“丢掉算了”强太多了,甚至“不要也罢”也根本没得比。
这就是斯科特,提到语言,他的鬼点子特别多。他脑袋里有数不清的字眼,数不清的故事,数不清的谜。
要命的斯科特·兰登。
斯科特去世后,有时候丽赛会整天想不到他,也不会想念他。那又怎么样?她有自己的日子要过,而且说真的,那人实在很难相处,很难一起过日子。像她老爹那样的老派北方人一定会说,斯科特这个人根本就是“铁板一块”。然而有时候,在某些日子,她也会突然感觉人生变得黯淡无光。在那样阴沉沉的日子里(即使阳光普照),她就会非常想念斯科特,感觉整个人好空虚。在那样的日子里她不再是个女人,而是变成一棵树,在十二月的风雪中飘摇。此刻她就是那种感觉,突然很想大声呼唤斯科特的名字,叫他赶快回家。想到未来的日子还那么漫长,而她却必须这样饱受思念的煎熬,在这种情况下,爱,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煎熬,就算只是短短一刹那,都令人难以忍受。想到这些,她突然感觉心好痛。
阿曼达清醒过来了,这是好的开始。此外值班医生孟辛格不是白发苍苍的老先生,这是第二个好的开始。他看起来不像斯科特临终前的主治医生约翰逊那么年轻,不过丽赛很确定他应该只有三十出头。至于第三个好的开始,则是斯文登一带的路上出了车祸,而那几个受伤的病人也来到医院,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运气这么好。
丽赛和黛拉扶着阿曼达走进斯蒂芬纪念医院,等候室里空荡荡的,只看到一个妈妈带着一个大约十岁的小孩。当时那些车祸受伤的人都还没到。那个小男孩长了疹子,他妈妈一直大声叱喝,叫他不要抓。他们被叫进诊疗室时,那个妈妈还在叫骂。过了五分钟,那个小男孩从诊疗室走出来了,手臂上缠着绷带,一脸不高兴。那个妈妈手上拿着几条药膏样品,嘴里还在叫骂。
接着,护士叫了阿曼达的名字。“小姐,孟辛格医生要帮你看诊了。”那个护士有很浓的缅因州口音。
阿曼达看看丽赛,然后又看看黛拉,满脸通红,露出一种女王般倨傲的眼神。接着她说:“我要自己进去。”
“你高兴就好,女王陛下。”丽赛说着,然后朝阿曼达吐了一下舌头。那一刹那,她根本不在乎了。医院会不会把这骨瘦如柴脾气又坏的老太婆关在医院里?关一个晚上,一整个星期,或者一整年,一整天?这些她都不在乎了。刚才在厨房里,丽赛走到餐桌旁,在阿曼达旁边蹲下,当时阿曼达说了些什么?这重要吗?当时丽赛告诉黛拉说,阿曼达说的是“宝贝蛋”。也许阿曼达真的说了“宝贝蛋”,就算当时阿曼达说的真的是那个字眼,难道她丽赛真的想再回到阿曼达家,跟她睡在同一个房间,听她的疯言疯语。斯科特要是在这里,一定会说:小宝贝,该他妈的收工了。
“别忘了我们刚才说好的,”黛拉说,“你告诉医生,你男朋友跟人跑了,你气疯了,就拿刀割自己。不过现在好多了,你已经熬过去了。”
阿曼达瞄了黛拉一眼,丽赛看不出那个眼神里有什么含义。“没错,”阿曼达说,“我已经熬过去了。”
没多久,在斯温顿小镇出车祸的那几个人也来到医院。要是其中有人受了重伤,丽赛就不敢说那是好的开始了。还好,车祸显然并不严重。那几个人都是走进医院的,其中两个男人居然还在大声谈笑,只有一个女孩在哭。她看起来大概只有十七岁,头发上有血迹,嘴唇上挂着鼻涕。他们总共六个人,而且很明显是两辆车的乘客。那两个大笑的人身上还散发出一股啤酒味,看得出其中一个是手臂扭到了。带那六个人进来的是两个急救员和两个警察。那两个急救员虽然披着白袍,白袍里面却是便服。而那两个警察一个是州警,一个是当地警察。那六个人进来后,整间候诊室好像立刻变得十分拥挤。刚刚叫阿曼达进去的那个护士探出头来看了一下,一脸惊讶。过了一会儿,那位年轻的孟辛格医生也探出头来。接着,那女孩突然歇斯底里地哭叫起来,对着全场的人大声嚷嚷,说她继母想谋杀她。这时护士立刻冲出来招呼她(丽赛注意到护士的口气已经没有刚才那么温柔了),而这时阿曼达也从第二诊疗室走出来,手上也拿着一条软膏。在她那条全是口袋的牛仔裤上,左边的口袋露出几张折好的处方笺。
“我们应该可以走了。”阿曼达说道,脸上还是那幅女王般的倨傲表情。
丽赛心想,恐怕没这么容易吧。没错,那个值班医生是很年轻,医院里也确实突然又涌进一大批病人,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也不可能那么容易就放过她。事实证明,她猜得没错。那个护士突然从“第一诊疗室”门口探出头,仿佛火车司机从驾驶座窗口探头出来。她问:“请问你们两位是德布夏小姐的姐妹吗?”
丽赛和黛拉点点头,心想,被你们逮到了。
“在两位离开前,大夫想跟你们谈谈。”说完她又把头缩回诊疗室。从外面看得到女孩还在诊疗室里面哭泣。
候诊室另一头,那两个浑身酒味的男人又开始大笑。丽赛心想:虽然我不知道那两个家伙有什么毛病,不过可以断定他们应该不是肇事者。她猜得没错,那两个警察似乎一直盯着那脸色苍白的男孩。那个男孩的年纪和那头发上有血的女孩差不多。另外还有个男孩一直霸着公共电话不放。他脸颊上有道很深的伤口。在丽赛看来,他恐怕得缝上好几针了。另外,还有个男孩在他后面争着要打电话,那个男孩没有明显外伤。
阿曼达的手掌涂上了白色药膏。“医生说用缝针反而会好得比较慢,”她对她们两个说,脸上有种得意的表情,“而且我觉得用绷带包着,对伤口好像不太好。医生交代说药膏不可以擦掉,嗯,你们闻闻看,很臭吧?还有,接下来的三天,我一天要吃三次药。医生开了两张处方笺给我,一张是药膏,一张是内服药。他交代我尽量不要把手掌合起来,拿东西用两只指头夹,就像这样。”阿曼达伸出右手,用食指和中指把一本过期很久的《时人杂志》夹住,提起来一点点,然后又放下来。
这时护士跑出来了。“孟辛格医生已经在等两位,两位要一起进去吗?一次进去一个也可以。”听她的口气,好像时间很紧迫。她们三个坐在椅子上,丽赛和黛拉把阿曼达夹在中间。那一刹那,丽赛和黛拉对望一眼。阿曼达没注意到她们俩的动作,因为她显然对候诊室另一头那些人很感兴趣,一直打量着他们。
“你去吧,丽赛,”黛拉说,“我在这里陪她。”
护士打开第二诊疗室的门让丽赛进去,然后又回去陪那个女孩。女孩嘴唇抿得好紧,几乎快要看不见了。丽赛坐在一张椅子上,看着挂在墙上的一张图片。图片里有只毛茸茸的西班牙长耳猎犬在一片长满黄水仙的草原上奔驰。过没多久,孟辛格医生匆匆走进来(医生肯定急于摆脱他们,否则她得等更久)。女孩哭得很大声。医生关上门,一屁股坐在检验台上。
“我叫哈尔·孟辛格。”他说。
“丽赛·兰登。”她伸出手,哈尔·孟辛格医生和她握了手。
“我想你应该知道,我必须把你姐姐的状况列入病历记录。我本来想多听你说些你姐姐的状况,可是现在实在分不开身。我已经打电话请人来帮忙,可是以目前的状况来看,今晚大概不好过了。”
“你这么忙还要抽出时间,真的很感谢。”丽赛说道。其实她心里更感谢的是自己,她没想到自己的语气竟能这么冷静。那口气仿佛在说,场面已经控制住了。“我可以保证,我姐姐阿曼达不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我猜你担心的是这个。”
“呃,没错,我是有点担心,不过我相信你,另外我也相信她。她已经是成年人了,而且从各方面来看,她显然不是意图自杀。”他本来低头看着写字板,这时突然抬起头盯着丽赛,眼神十分锐利,令人不安。“应该不是吧?”
“不是。”
“好,不是。不过话说回来,大概不用福尔摩斯出马,谁都看得出来,你姐姐有自残倾向。”
丽赛叹了口气。
“她告诉我她已经在接受治疗,可是她的医生搬到爱达荷州去了。”
爱达荷?阿拉斯加?干脆说火星算了。谁管那泼妇搬去哪里了?“我相信她说的是实话。”丽赛大声说道。
“她恐怕得赶快再找个医生了,你明白吗,兰登太太?而且要快。自残倾向和厌食症一样,都不是自杀行为,可是都足以致命,你懂我的意思吗?”说着,他从白袍口袋里掏出一本便条纸,然后在上面写了起来。“我要推荐一本书给你和你姐姐。那本书叫《自残行为》,作者是——”
“——彼得·马克·斯坦。”丽赛打断他接着说完。
孟辛格医生突然抬起头看着她,一脸惊讶。
“自从上次阿曼达……自从她出现斯坦先生所说的……我先生就去买了这本书。”
(她的“秘宝”,她的“血秘宝”)
年轻的孟辛格医生还在看着她,等着听她接下来要说什么。
(说吧丽赛,说出来吧,说“血秘宝”)
她拼命赶开那些纷乱的思绪。“她上次发作,就是斯坦所说的‘释放’,斯坦用的就是这个术语,对吧?释放?”她还能维持语气平静,但她感觉得到的太阳穴已经开始冒汗了。其实她心里明白,她脑中那个声音说对了。“释放”也罢,“血秘宝”也罢,根本没有差别。一切都是老样子。
“应该是吧,”孟辛格说,“我已经很多年没再重读那本书了。”
“我刚说过,我先生跑去买了那本书来读,然后拿给我读。我会把那本书找出来拿给我姐姐黛拉看。我还有一个姐姐也住这一带。她目前人到波士顿去了,等她回来,我也会叫她读读这本书。我们会一起盯着阿曼达。也许她很难应付,不过我们都爱她。”
“好吧,这样应该可以了。”说着,医生把那瘦巴巴的屁股从检验台面挪开,站了起来。覆在台面上的那张纸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对了,你叫兰登,那么,你先生就是那位作家吧。”
“是的。”
“请你节哀。”
她越来越觉得嫁给大人物有很多困扰,这又是另一个令她困扰的地方。已经两年了,大家居然还在请她节哀。如果她猜得没错,再过两年可能还是一样吧。搞不好十年后还是一样。想到这个,她突然觉得很沮丧。“谢谢你,孟辛格大夫。”
他点点头,然后继续谈正事,这让丽赛松了口气。“根据过去的病历,成年女性中很少出现这类患者,最常出现自残倾向的,是——”
丽赛还以为他可能会说——像隔壁那个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小鬼。就在这时,候诊室忽然传来“砰”的一声,接着有人慌慌张张地大喊。第二诊疗室的门哗的一声打开,护士从门里冒出来。那一瞬间,不知为何,她的体型仿佛突然变大了,仿佛一碰到麻烦,整个人都肿起来了。“大夫,能不能过来一下?”
孟辛格完全没和她打招呼就一溜烟不见了。丽赛很佩服他:他可真是“静动”。
她连忙冲到门口,正好来得及看到那一幕精彩画面。那女孩从第一诊疗室里跑出来,想看看外面究竟怎么回事,结果差点被那位好好大夫撞倒。而目瞪口呆的阿曼达却被那位大夫撞个正着,重重摔在黛拉怀里,两人差点就摔倒在地。那位看起来似乎没受伤的男孩本来正等着打电话,但现在已经倒在地上,不知是太虚弱还是昏倒了,而州警和本地警察则站在他旁边。至于那位脸颊上有伤口的男孩还在讲电话,仿佛根本不知道旁边出了什么事。看着眼前的景象,丽赛突然想到,斯科特曾经念过一首诗给她听。那首诗很美,也很可怕,描写全世界的人依然故我,根本不在乎……
(狗屎)
他妈的你有多痛苦。那首诗是谁写的呢?是艾略特?还是奥登?还是那个写过《轰炸机旋转炮塔机枪手之死》的诗人?斯科特应该告诉过她。这时她忽然有股强烈的渴望,只要斯科特此刻能立刻出现在她身边,就算倾家荡产她也在所不惜。这样一来,丽赛就可以马上问他,那首描写痛苦的诗究竟是谁写的。
“你真的没问题吗?”黛拉问道。此刻阿曼达家那栋小屋的门开着,黛拉就站在门口。七月晚风徐徐吹来,吹过她们的脚踝。玄关的茶几上放着一本杂志,杂志的内页被风吹得翻来翻去。
丽赛朝她做了个鬼脸。“你再问的话,我就把你丢到外面吃泥巴了。我们不会有事的。等一下我会让她喝点可可——不过我会亲自喂她,因为以她目前的状况,让她自己拿杯子——”
“那就好,”黛拉说,“一想到她上回用杯子——”
“然后我就带她上床睡觉。就我们德布夏家的两个老姐妹,当然,我们不会带假阳具上床。”
“很好笑。”
“别忘了明天早上天亮就给我起床!准备咖啡!准备麦片粥!拿处方笺到药房拿药!然后马上过来帮她上药膏!然后,亲爱的黛拉,就换你接班了!”
“那当然。只要你今晚没问题。”
“没问题,去吧,回去喂你家的猫吧。”
黛拉有点不太放心地看了最后一眼,轻轻在她脸颊上一吻,用一只手搂了她一下,然后沿着车道走到她那辆小车旁边。丽赛关上门,把门锁好,接着瞥了阿曼达一眼。阿曼达穿着睡袍坐在沙发上,那模样看起来好尊贵,很安详。丽赛这时突然联想到一本十八世纪哥特浪漫小说……好像是她十几岁时看的。书名叫《神秘女郎》。
“阿曼达?”丽赛轻轻叫了一声。
阿曼达抬头看她,那双德布夏家特有的蓝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神看起来好无辜。这一刹那,丽赛突然不忍心再追问阿曼达下午说过的话。其实丽赛心里想问的是:斯科特和秘宝,斯科特和血秘宝。也许等一下关了灯,房里一片漆黑,两人一齐躺在床上时,说不定阿曼达会自己开口提这件事。那就没关系了。可是今天阿曼达受了不少罪,丽赛忍心开口追问这种事情吗?
亲爱的小丽赛,你自己今天也受了不少罪。
是没错,可是就算这样,她还是不忍心破坏此刻阿曼达眼中流露出的安详。
“怎么了,小妹?”
“你想喝点可可吗?这样等一下比较容易睡着。”
阿曼达微微一笑,她仿佛突然年轻了好几岁。“睡觉前喝点可可,嗯,好像还不错。”
于是她们两个就喝起可可来了。阿曼达没办法拿杯子,丽赛找了半天,好不容易在厨房碗柜里找出一根扭得乱七八糟的吸管给她——那根吸管倒是很像整人玩具店里的玩意儿。阿曼达正准备喝那杯可可时,忽然把那根吸管举起来,在丽赛眼前晃了晃(她用两根手指夹着,就像医生交代的那样)。接着,阿曼达说:“丽赛,你看,我的脑袋瓜就像这样。”
丽赛一差点呛到,她不敢相信姐姐会讲这种笑话。过了一会儿,丽赛大笑出声,两人笑成一团。
喝过可可后,两人轮流进浴室刷牙。小时候,在她们出生并长大的那个农场里,睡觉前她们也是这样轮流去刷牙。接着床头台灯关掉了,房里陷入一片漆黑。这时阿曼达忽然叫了妹妹一声。
丽赛顿时开始忐忑不安,心想,老天,又来了。阿曼达又要开始咒骂那该死的老查理了……还是,她想告诉我秘宝的事?会是秘宝的事吗?如果是的话,我真的想听吗?
“怎么了,阿曼达?”
“谢谢你帮我这么多忙,”阿曼达说,“医生在我手上涂了这玩意儿之后,我感觉舒服多了。”说完,她就翻身转过去了。
丽赛突然又愣住了——就这样吗?好像是这样,因为一两分钟后,阿曼达的呼吸声忽然变得很缓慢,很深沉。她睡着了。也许她半夜会突然爬起来到处找止痛药,不过现在她已经睡着了。
其实丽赛倒没真的指望阿曼达说什么。两年前,她和斯科特一起到外地去,结果那天晚上斯科特忽然发病,不久就过世了。那天晚上是她最后一次和他同床共枕。从那时候起一直到现在,她已经很久没有跟别人一起睡了,现在她已经不习惯和别人一起睡。除此之外她也得想想“扎克·马库尔”的事情,当然也包括雇用“扎克”的人,那个王八蛋伍伯迪。她很快就会去找那个伍伯迪的,准确地说就是明天。此刻她最好还是先别睡觉,也许整晚都别睡。也许她可以到楼下,到阿曼达那张波士顿摇椅上坐两三个钟头……不过那也得看阿曼达家的书架上有没有什么可看的书……
她忽然想到:《神秘女郎》?作者好像是海伦·麦锡尼吧?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绝对不会是写《轰炸机旋转炮塔机枪手之死》的那个……
想到这里,她不知不觉睡着了,睡得很沉很沉。她没做梦,那张“皮尔斯布里顶级面粉”魔毯没有再出现。什么都没有出现。
到了半夜她突然醒来,窗外的天空没有月亮,时间是半夜十二点。她并没有真的意识到自己已经醒来,也没察觉到自己整个人贴在阿曼达温暖的背上,膝盖伸在阿曼达的腿弯里。很久很久以前,在别的床上,她也曾这样贴在斯科特背后——在一百家汽车旅馆里。要命,可能有五百家吧?甚至七百家?会不会是一千家?哪个人告诉我一下,是不是一千家?此刻,她想到“秘宝”,想到“血秘宝”。她也想到“静动”。她也想到,有时候我们也只能静观其变,等待南风吹起。她也想到,如果黑暗爱上了斯科特,而斯科特也爱黑暗,那么她和斯科特之间怎么还会有真爱呢?在漫长的岁月里,斯科特和黑暗共舞,直到有一天,黑暗终于遗弃了他。
她在内心里说:我又要去那里了。
她脑海中有个声音,(她觉得那应该是斯科特的声音,不过,谁知道呢?)斯科特的声音说:你要去哪里,丽赛?去哪里,小宝贝?
她的内心说:回到现在。
斯科特的声音说:那部电影叫“回到未来”,我们一起去看的,你忘了吗?
她的内心说:这不是电影,这是我们的人生。
斯科特的声音说:小宝贝,你有什么麻烦吗?
她的内心说:我怎么会爱上这种……
斯科特真是个笨蛋,她心里想。而我也是笨蛋,所以才会跟他一起搅和。
她一直站在那里看着后面的草坪,不想叫他,不过,现在她开始紧张起来了,因为十分钟前,他从厨房的门走出去,走到后院的草坪上,走进那片阴影中。当时是晚上十一点,他跑去那里干什么?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篱笆和——
接着,她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尖锐的轮胎摩擦声、玻璃碎裂声、狗吠声,还有一阵笑闹声。在这大学城的周五夜里,这种声音很寻常。她很想大声喊斯科特,然而,要是她真的喊出来,就算只是喊斯科特的名字,斯科特就会知道她已经不生他的气了。或者说已经没那么生气了。
事实上,她真的已经不生气了。不过问题是,他真的不应该在这星期五晚上又喝醉酒。从前他们约会时,他就有好几次醉醺醺地出现。这已经是第六次还是第七次了。而且最早那一次,他几乎完全忘了跟她有约,很晚才出现。他们本来计划去看电影,一部斯科特很迷的电影。好像是个瑞典导演拍的。当时她只希望那部电影已经改成英语配音,而不是只打上了英文字幕。
为了陪他看那部电影,丽赛下班后只草草吃了份快餐色拉,以为等一下看完电影后斯科特会带她到熊屋去吃个大汉堡(要是斯特克没带她去,丽赛带他去也没关系)。后来,电话铃声响了,她真希望是斯科特打来的,希望他已经改变心意,决定带她去看劳伯·瑞福的那部院线片(不过老天保佑,可千万别说要去舞厅跳舞,因为她上班已经站了整整八个钟头了)。
结果电话是黛拉打来的,她说只是打来“跟她聊聊天”,接着,真正的好戏上演了。黛拉开始骂她,骂得很难听,说她自己一个跑到“梦幻仙境”去逍遥(这是黛拉的术语),和“大学男生鬼混”,却把烂摊子丢给她、阿曼达和坎塔塔(所谓的烂摊子指的是“老妈”。不过,在一九七九年之前,“老妈”不叫“老妈”,而是叫“肥妈”、“瞎妈”,还有最可怕的“疯妈”)。照黛拉的意思,仿佛她做服务生站了一整天只是在度假。
对丽赛来说,所谓的“梦幻仙境”是家披萨店,距离缅因州立大学大约三英里路。而到披萨店的学生都是些“梦幻少年”,个个看起来都像“救世军”那种热血青年,可是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把手伸进她裙子里。她本来怀着浪漫的梦想,想到大学里选修一些课程(也许可以趁晚上的时间),可是天知道,现在那个梦想破灭了。那并不是因为她没脑袋,而是因为她没时间,没力气。
她拼命耐着性子听黛拉发脾气,可是到后来终于按捺不住了。结果两人隔着一百四十英里的距离在电话里互相叫骂,把些老掉牙的陈年往事也搬出来说。要是斯科特听到她们俩在吵什么,铁定会说那真是“狗屁倒灶”。
他们每次吵到最后,黛拉都会说:“算了,随便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反正你永远都不会改变。”
丽赛和黛拉吵完架之后,看着那块从餐厅带回来当点心的奶酪蛋糕,越看越没胃口。而且她当然也没心情再去看什么劳什子英格玛·博格曼的电影了……可是她很希望跟斯科特在一起。是的,因为过去这几个月来,特别是过去这四五个星期来,她很奇怪地发现自己越来越依赖斯科特。
也许听起来有点陈腔滥调,不过当斯科特把她搂在怀里时,她的确会有种安全感。那种安全感是另外那些家伙没办法给她的。跟那些家伙在一起,她老会觉得很不耐烦,或是会提心吊胆(不过有时倒是会有那种一闪而逝的肉欲激情)。然而她在斯科特身上看到的却是颗善良的心,而且从一开始她就感觉到斯科特是真的有心——对她有心。
她简直不敢相信,因为斯科特实在比她聪明得多,也更有才气(对丽赛来说,善良的心比聪明和才气重要多了)。然而她相信斯科特真的对她有心。而且斯科特说话时会用些很奇特的字眼。从一开始,丽赛就如饥似渴地想弄懂他那些独门语汇,那不像她们德布夏家人说的话,但她却觉得非常熟悉,感觉一模一样——仿佛她曾在梦里说过那些话。
然而要是没人可以说话,要是没人在你哭泣时安慰你,那就算说话方式再怎么特别,又有什么用呢?特别是今晚,她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可以哭诉的人。她从来没有跟他提过自己那群疯狂的家人——噢,抱歉,这样说还不够传神,应该说那群天杀的疯狂家人。今晚,她决定一五一十全部告诉他。她觉得自己非说不可,否则她就会被那悲惨的情绪碾碎。然而他偏偏就挑今晚迟到。
她边等边告诉自己,斯科特是无辜的,他不知道她和她那泼妇姐姐大吵了一架,有史以来吵得最凶的一次。然而六点过去了,七点过去了,八点过去了。哦,九点到了吗?哪个人来告诉她现在是不是已经九点了?她把那块奶酪蛋糕拿起来吃了一小口,然后突然把它丢得远远的,因为她实在他妈的……不,操他妈的气到吃不下了。九点了。十点了吗?哪个人来告诉她现在他妈十点了吗?已经十点了,可是,她还是看不到车子的大灯,看不到那辆七三年的福特开上车道,停在“北缅因州大街”这栋公寓门口。她越来越生气了,她快气炸了。
她坐在电视机前,身旁摆着一杯红酒,然而她根本没在看电视里的自然生态节目,那杯酒也几乎碰都没碰。而且她越来越觉得,今晚的约会,斯科特是铁定不会来了。那时她已经气得快发狂了。就像俗话说的,斯科特在“引蛇出洞”,大概是“初生之犊不畏虎”,想初次体验一下她发飙的滋味。
斯科特满脑子都是这种“语带玄机”,而我们两个都“乐在其中”,“各取所需”。他可真是满肚子学问,而我们还真是“出口成章”。就连两人亲热都可以说得文绉绉的,像什么“蚂蚁上树”,什么“观音坐莲”,什么“吞吞吐吐”,什么“长驱直入”,还有那句夸张到不行的“屹立不摇”。那可真是他们俩的“梦幻仙境”。
当时她坐在那里,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听听看那位“梦幻少年”来了没,听听看有没有那辆七三年福特宝云的引擎声——那低沉洪亮的怒吼声,那种消音器特有的空洞回声丽赛是绝对不会听错的。接着,她也想到黛拉说她“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你永远都不会改变”,说得真好。
此刻我们的小丽赛,君临天下的女王,还真是“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一个人坐在这冷冷清清的小公寓里等男友,结果斯科特不但迟到,来的时候还喝得醉醺醺的。更气人的是,他一进门居然还想“来一发”,因为他觉得他们俩都想要。而且他还用戏谑玩笑的口吻说:嘿,小姐,给我来杯“小姐外带”,一杯咖啡加现挤鲜奶。
当时丽赛坐在一张二手商店买来的破椅子上,脚和头都痛。那台二手电视屏幕上有雪花般的噪声,画面里那只土狼正在吃一只地鼠。丽赛·德布夏,君临天下的女王,你的人生可真是精彩刺激。
然而,当时钟指针越过十点刻度时,她是不是很邪门地暗暗高兴?此刻,丽赛忐忑不安地看着草坪那边的阴影,心里暗暗呐喊着,是的,我很高兴。她知道自己很高兴。她坐在那里,脑袋阵阵抽痛,啜饮着那杯苦涩的红酒,看着电视上土狼吃掉地鼠,旁白叙述道:“掠食者心里明白,接下来会有很长一段日子享受不到这样的美味。”丽赛心里很清楚,她爱斯科特,而且知道哪些事情会伤害到他。
斯科特也爱她?而这会伤害到斯科特?
是的。可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斯科特爱她这件事还不是对他自己最大的伤害。真正要命的是,她看到了斯科特的极限。斯科特那些朋友看到的都是他的才气,而且都被他的才气迷住了。然而丽赛却看到他拼命在满足那些不相干的人的期待。丽赛已经看穿了,尽管斯科特口若悬河(有时候真是妙语如珠),尽管他已经出版了两本小说,丽赛还是能够轻易地击垮他,只要她想这么做。套句她爸爸的口头禅,斯科特真是“搬砖头砸自己的脚”。表面上看起来,斯科特的人生真他妈光鲜亮丽——不对,更正一下,他的人生真操他妈光鲜亮丽,然而今晚,这一切光鲜亮丽的表象就要被戳破了。谁来戳破呢?就是她。
我们的小丽赛。
后来她关了电视,端着那杯红酒走进厨房,然后把杯子里的酒倒进水槽。她已经不想再喝了,红酒在嘴里越来越苦涩。她心想,是你让酒变得越来越涩,因为你火气太大了,她自己很清楚这一点。一台老旧收音机摆在水槽上方的窗台上,好像不是很稳,随时会掉下来。那是台很老式的收音机,外壳已经裂开。她之所以把这台收音机摆在窗台上,是因为只有摆在这里才收得到当地电台的信号。那台收音机本来是丹迪老爹的,从前他把它摆在外面的谷仓里,一边干活儿一边听。这是丽赛手上仅剩的一样老爹留下的东西。
那是乔德莎有一年圣诞节送给老爹的,是台二手货,然而我们的老丹迪拆开包装盒的那一刻,还是笑得合不拢嘴。丽赛永远忘不了,当时他万分感激,一次又一次向乔德莎道谢!他最爱的永远都是乔德莎,而出大事的偏偏也是乔德莎。那个星期天晚上,大家围坐吃晚餐时,乔德莎忽然向爸妈宣布——其实也等于向全家人宣布——她怀孕了,而害她怀孕的那小伙子却跑去参加海军了。她问爸妈,她可不可以到新罕布什尔州沃夫伯罗的辛西亚阿姨家住一阵子,等小孩生下来后,送给别人养。当时她真的就是这种口气,仿佛小孩只是个放在谷仓外的拍卖品。一听到这消息,整桌人顿时陷入异样的沉默。德布夏家晚餐时间,通常只听得到刀叉杯盘互相碰撞发出的惊人叮当声,七个德布夏动作迅如闪电,盘子里的烤肉很快就只剩下骨头。
那一刹那,那叮叮当当的嘈杂声戛然而止,所有动作都停了下来。丽赛记得在她大半辈子中,这种现象只发生过几次——或者可以说,就只有那么一次。过了一会儿,“老妈”终于开口问,乔德莎,你跟上帝谈过这件事了吗?而乔德莎立刻回嘴:教我学做人的是唐·克罗迪,不是上帝。就在这时,老爸起身离开餐桌,没有回头再看一眼他最心爱的这个女儿。过了一会儿,丽赛听到谷仓那边隐隐约约传来收音机的声音。
三个星期后他中风了,那是他第一次中风。如今乔德莎离开了(当时还没到迈阿密去,那是后来的事),结果丽赛却成了黛拉炮轰的对象,成了炮灰,居然要听她打电话来破口大骂。可怜的小丽赛,这是什么道理?因为坎塔塔和黛拉一鼻孔出气,而打电话给乔德莎根本没个屁用。乔德莎和德布夏家其他几个姐妹不同。黛拉说她很冷酷,坎塔塔说她很自私,而她们都说她很无情。然而丽赛却有不同的看法——她没那么严苛,但观察得更细。德布夏家弥漫着一种莫名的罪恶感,那罪恶感仿佛一团袅袅不散的烟雾。
五个姐妹中,乔德莎是唯一真正的幸存者,完全不受那团烟雾侵扰。德布夏家老奶奶是第一个点火烧出烟雾的人,而她们的妈妈完全被笼罩在烟雾中。黛拉和坎塔塔已经准备照单全收,因为她们心里明白,那团会令人上瘾的毒雾叫“责任”,但她们却不知道怎么扑灭烧出烟雾的那堆火。至于丽赛,她还真希望自己能更像乔德莎一点,这样一来,黛拉打电话来时,她就可以嗤之以鼻:亲爱的黛拉,火烧屁股也是你自己点的火,你只好自作自受。
丽赛站在厨房后门口,看着那片又长又斜的后院草坪,期待着看到斯科特从那团黑暗中走回来。丽赛渴望开口呼唤他,叫他回来——是的,从来没有这么渴望过——可是却又赌气不肯开口。她已经等了他一整晚,她可以再多等一下。
但只等片刻。
她已经开始害怕了。
老爹的这台收音机只有AM频道。专播老歌的WGUY电台已经很久没有播音了,倒是WDER正在播放几首老歌。此刻她站在水槽前洗那个酒杯,收音机里五十年代的某个天王巨星正娓娓唱出一段昔日年少时的恋情。后来她回到客厅时,斯科特出现了。斯科特站在门口,手上拿着一罐啤酒,脸上挂着那副招牌微笑。大概是因为刚才收音机在放音乐,或是因为她头痛,或是因为头痛加上音乐,所以丽赛才没听到他那辆福特开上车道的声音。
“嗨,丽赛,”他说,“不好意思,我迟到了。刚听完戴维·霍纳的座谈会,我们一票人在讨论托马斯·哈代,结果一吵起来就没完没了——”
她一声不吭地转身走回厨房,回去听她的收音机。这时,收音机里是一票男人在合唱《嘘——隆隆》这首老歌。斯科特也跟在她身后走进厨房。她知道斯科特一定会跟来,故事都是这样。她感觉得到自己有一肚子话想说,鲠在喉咙不吐不快。那些话很难听、很恶毒。这时她脑中仿佛有个寂寞而又恐惧的声音在告诉她,不要说出那些话,不要对这男人说那种话。但她奋力把那声音挥开,她实在气坏了,再也按捺不住了。
这时斯科特还没搞清楚状况,竟然伸出大拇指反手指向那台收音机,洋洋得意地展现他无用的音乐知识。“那是‘和弦合唱团’,正宗黑人原唱。”
这时丽赛忽然转过来对他说:“我上班站了八个钟头,晚上又等了你五个钟头,你以为我还有心情管他妈收音机里是谁在唱歌?已经十点十五分了,你现在才来,而你竟然还笑得出来,手上竟然还拿着啤酒,还跟我鬼扯什么已经死掉的诗人。在你心中那个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家伙比我重要吗?”
斯科特嘴上还挂着微笑,但笑容已经有点僵硬。到后来他脸上是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嘴角很怪异地扭曲着,脸颊上还残留着一个浅浅的酒窝,接着他眼里泛出泪光。这时丽赛脑中那个恐惧的声音又开始提醒她,但她置之不理,这次她铁了心要撕破脸。但这一刻,看到他僵硬的笑容,看到他眼中受伤的神色,丽赛忽然明白斯科特有多爱她。只可惜她已经停不住了,为什么呢?因为丽赛发现自己有能力伤害他。
此刻她站在厨房门口,等着斯科特走过来,她已经忘了刚才说了什么,只记得自己越说越难听,越说越伤斯科特的心。有那么一刹那,她发觉自己讲话居然很像黛拉,而且是最恶毒时的黛拉——又一个德布夏家的火爆女郎。这时斯科特已经完全笑不出来了,他一脸严肃地看着丽赛,眼睛睁得好大,大到让丽赛看得害怕起来。斯科特眼里噙着泪水,后来泪水终于夺眶而出,流了满脸。
当时丽赛还在滔滔不绝地骂着,骂他指甲老是脏兮兮,而且看书时喜欢边看边啃指甲,活像只老鼠。骂到这里,她忽然停了下来。这一瞬间,她发觉四下忽然变得静悄悄的,镇上的饭店和磨坊那里的嘈杂车声都消失了,也听不到轮胎高速摩擦地面的吱吱声,甚至连舞厅那里隐隐约约的乐团演奏声都停止了。刹那间万籁俱寂,她开始懊悔了,不想再骂下去了,可是却怎么也停下来。其实有一句很简单的话——可是,斯科特,不管怎样,我还是爱你,我们去睡觉好不好。只可惜,她事后才想到这句话,也就是说,一直等到“秘宝”出现之后她才想到。
“斯科特……我——”
她忽然不知该说什么了,仿佛没什么好说的了。这时斯科特忽然伸出左手食指,那样子很像老师打算提醒学生一件很重要的事,而且他的嘴角再度泛起一丝笑意,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你等一下。”他说。
“等什么?”
他看起来很开心,仿佛面前这个学生终于听懂了他说的话。“你等一下。”
接着,她还来不及开口说话,他就已经从厨房后门走了出去,走进外面的夜色中。他挺直背脊,笔直地往前走(已经看不出喝醉了),细瘦的屁股在牛仔裤里一摇一摆。这时丽赛又叫了他一声——“斯科特?”但他只是又举起食指,意思是:你等一下,接着他整个人就被那团阴影吞没了。
此刻丽赛忐忑不安地盯着那片草坪,她已经关掉厨房的灯,觉得这样比较容易看到斯科特。然而尽管隔壁人家的庭院里有一柱灯光,但整片小山丘还是有一大半笼罩在阴影中。隔壁人家院子里那条狗吠得声嘶力竭。那条狗叫布鲁托,和迪士尼卡通片里那条狗一样。她之所以知道它的名字,是因为她偶尔会听到隔壁邻居咒骂那条狗,骂它一点屁用都没有。接着,她忽然想到,大约一分钟前,她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那声音听起来很近,和狗吠声的距离差不多。在这骚动不安令人不快的夜里,听得到各式各样的杂音,但那玻璃碎裂的声音格外引人注意。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她为什么要这样羞辱斯科特?一开始她就不想跟斯科特去看那劳什子瑞典电影!然而此刻,为什么她心里会有种莫名的得意?为什么她会有种痛快的感觉,为什么她这么不怀好意和卑鄙?
她自己也搞不懂。在这晚春的夜里,微风从她身边轻轻拂过。接着她忽然想到,从他刚才走进那团阴影到现在时间过去多久了?两分钟?五分钟吗?好像不止了。对了,她刚才听到了玻璃碎裂的声音,是斯科特打破的吗?
帕克斯花房的温室就在那玻璃下面。
不知怎么,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她的心脏开始怦怦狂跳。好像没什么道理,但她真的开始忐忑不安。她能感觉到自己心脏越跳越快,就在这时,她似乎看到那边有动静了。
刚才她聚精会神地盯着那团阴影,却什么都看不见,但现在阴影忽然有动静了。过了片刻,她看到那边有东西在动,再仔细一看,是个人影。她忽然松了口气,可是心里还是有种莫名的恐惧。她一直想着刚才玻璃碎裂的声音,而且斯科特走路的样子有点怪怪的,他的步伐已经没那么灵活,他也不再抬头挺胸。
这时她终于开口喊了斯科特一声,但几乎喊不出声音来。“斯科特?”她喊,手指开始不由自主地在墙上乱抓,想摸电灯开关,把门廊上的灯打开。
她喊得很小声,不过那个人影已经开始沿着草坪走了上来——步履蹒跚,脚步沉重。她感觉自己的手指突然变得好笨拙,在墙上摸了半天,好不容易终于摸到了电灯开关。她用拇指“啪”的一声打开电灯,这时那个人忽然抬起头来。接着就在灯亮的同时,他忽然大喊一声:“丽赛,这是秘宝!”时间拿捏得恰到好处。那一刻她忽然想到,如果他有机会预先排练,效果会更好吗?恐怕也很难更好。他的语气洋洋得意,好像松了口气,仿佛他挽回了什么。“而且这不是普通的秘宝,这是血秘宝!”
她从来没听他说过“秘宝”(bool)这个字眼,不过她倒没听错,没听成“笨蛋”(boo)或“书本”(book)。是“秘宝”没错,这又是斯科特发明的另一个字眼,而且不是普通的秘宝,是“血秘宝”。厨房的灯光照在草坪上,照在他身上。灯光下,只见他朝丽赛伸出左手,仿佛要把自己的手当礼物送给她。
看他的动作,丽赛觉得他真的是要把自己的手当成礼物送给她,就像她敢确定他还有另外一只手一样。但此刻,她暗暗祈祷,祈求老天保佑,希望他另外那只手还在。他现在正在写一本小说,接下来应该还会写更多小说,老天保佑,但愿他在写那些小说时,不会只用一只手打字。
为什么她会担心斯科特的右手呢?因为她看到他的左手已经变成血淋淋的一团。他的五只手指血流如注,乍看之下就像只红海星。丽赛立刻朝他飞奔而去。她一边快步走下后门廊的阶梯,一边盯着那只血淋淋的手掌,算算有几根手指。一二三四,谢天谢地,第五根是大拇指。手指头都还在,一根也没少。
他那条牛仔裤已经被血染红了,而他还是举着那只血淋淋的手向她伸来。他在草坪斜坡的最底下,肩膀靠在篱笆上,一步步慢慢往前移动,想要爬上来。此刻他举着左手,仿佛要把这只手当成礼物送给丽赛,用来弥补迟到的罪过。这是他的“血秘宝”。
“这是要献给你的。”他说。这时丽赛飞快脱掉上衣,把那只血淋淋的手包了起来。她感觉得到鲜血立刻浸透了衣服,感觉到一股温热,而且那一刹那,她忽然明白自己脑中那个声音为什么听起来那么害怕,一直叫她不要说出那些话。仿佛那个声音一直都知道:这个男人不但爱她,而且也爱死亡。而且他非常敏感,只要有人对他说了难听的话中伤他,不管是谁说的,他都会信以为真。
不管谁说他都会相信吗?
不对,不能这么说。他不至于那么脆弱。应该说,他在意的是他所爱的人对他说了什么。丽赛很少提到自己的过去,但那一刹那丽赛忽然明白,原来她对斯科特的过去也几乎一无所知。
“这是献给你的。我要跟你说对不起,因为我忘了我们的约会,而且我保证以后不再发生了。这是一份秘宝。我们——”
“斯科特,不要说话。没事了,我没有——”
“我们都说那叫‘血秘宝’。这是很特别的。爸爸告诉我和保罗——”
“我没生你的气。我从来没生过你的气。”
这时他们已经走到后门廊的阶梯底下了,斯科特愣愣地看着她,那样子好像个十岁的小男生。她的上衣包在斯科特的手上,仿佛中世纪武士的护手铠甲。衣服本来是黄色的,现在已是一片血红。丽赛站在草坪上,上半身只剩一件媚登峰胸罩,感觉到草叶刺在她的脚踝上。厨房昏黄的灯光照在他们身上,在她的乳沟上映出一道深深的阴影。“你要收下吗?”
斯科特看着她,露出恳求的眼神,像孩子般天真,看起来好无辜。此刻的他已经不是个大男人了。他一直看着丽赛,渴求的眼神充满痛苦。丽赛知道那种痛苦并非因为他割伤了手,可是一时间丽赛不知该说什么。她已经乱了方寸。她刚才镇静地压住斯科特血淋淋的手掌,帮他止了血,但现在她却忽然不知所措。她心想,该怎么说才对?更重要的是,她会不会说错什么?她会不会说什么刺激到斯科特的话,惹得他又抓狂?
这时候斯科特帮她解了围。“只要你收下秘宝,特别是血秘宝,那就表示你谅解我了。那是我爸爸说的,爸爸告诉过保罗和我,不知道说过多少次了。”他说话时忽然含含糊糊,好像退化成小孩。噢,老天,老天爷。
丽赛说:“好吧,那我就收下,不过其实我不是在生什么气,只是因为我根本不想跟你去看那部什么瑞典电影,因为,第一,那部电影没有英语配音,只有英文字幕;第二,我的脚很痛,我只想你陪我一起睡觉。结果呢,现在我们恐怕得到急诊室去了。”
他摇摇头,动作不快,但态度很坚定。
“斯科特——”
“如果你没生气,为什么要对我大吼大叫,为什么要对我说那些‘邪’话?”
那些“邪”话?这大概又是他自己小时候发明的字眼。她特别记住这个字眼,不过决定暂时先不管它,等以后再研究。
“因为刚才我不敢跟我姐姐大吼大叫。”她说。这实在有点扯远了,她自己听了都觉得好笑,于是大笑起来。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但那种狂笑却让她自己都觉得心惊,然后她突然又哭了起来。后来她忽然觉得有点头重脚轻,于是赶快坐下,坐在台阶上。她觉得自己好像快昏倒了。
斯科特也跟着坐下,坐在她旁边。他今年二十四岁,身材瘦得像竹竿,长发披肩,满脸胡碴。他已经两天没刮胡子了。他左手包着她的上衣,可是一条袖子已经松开,垂了下来。他亲了一下丽赛隐隐作痛的太阳穴,然后用心照不宣的眼神看着她。过了一会儿,斯科特又开口说话了,听起来他已经恢复正常。
“这个我懂,”他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是啊。”丽赛嘀咕道。
斯科特搂住她的腰——用左手。丽赛开始觉得他的左手就是血秘宝,这是斯科特送她的礼物。这是他在这个他妈的该死的周五晚上送她的礼物。
“不过根本不用放在心上。”斯科特的语气中有种异样的安详,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没发生过,仿佛他没有把自己的左手割得血肉模糊。“听我说,丽赛,人很擅于遗忘,时间久了,什么都会忘光。”
丽赛用狐疑的眼神看着他。“有可能吗?”
“真的。眼前的一切只属于我们两个,你和我。只有这个才有意义。”
你和我。然而,这真是丽赛要的吗?现在她已经知道斯科特是个内心世界很不平衡的人,那丽赛还要和他在一起吗?现在丽赛就已经可以预见未来和他一起生活会是什么样子,那她还要和斯科特在一起吗?然而她又想到,刚才斯科特在她太阳穴上亲了一下,那感觉是多么美好。对她来说,太阳穴是个神奇而又秘密的地方。接着她又想,有什么好怕的?再怎么可怕的台风,总会有个台风眼吧,不是吗?
“是吗?”她问。
有好一会儿,斯科特没再说话,只是默默搂着她。克里夫磨坊镇那小小的商业区就在前面不远处,隐隐约约听得到车子的引擎声,人群吆喝笑闹的嘈杂声。现在是周五晚上,那些“梦幻少年”都跑到镇上来找乐子。然而此刻,那一切仿佛距离他们十分遥远。此刻她眼里只看得到后院那片长长的斜坡,只感觉得到那夏日慵懒的气息,只听得到布鲁托在隔壁庭院的灯柱下猛吠,只感觉得到斯科特的手臂搂着自己的腰。他手上包着的上衣被血浸湿了,压在腰上感觉湿湿的,在她腹部的皮肤上留下血痕,仿佛是个商标。然而,那种感觉还是很舒服。
“小宝贝。”斯科特终于叫了她一声。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我心爱的小宝贝。”
丽赛·德布夏今年二十二岁,她的家人令她感觉十分疲倦,然而她却也不想再一个人过日子了,她终于受够了。斯科特在召唤她,要给她一个家,世界仿佛是一片黑暗,在黑暗中她决定把自己交给这个斯科特。从此时此刻开始,直到生命的尽头,她永远不会再回头了。
后来他们又进了厨房。她把包在斯科特手上的衣服拿掉,查看他的伤口。才看了一眼,她立刻感到头晕目眩,感觉自己仿佛突然飘了起来,然后迅速往下跌落,感觉自己仿佛从一片光亮中掉入黑暗的深渊。她拼命打起精神,不让自己昏倒。她一次又一次告诉自己,斯科特需要我。他需要我开车带他去医院急诊室。
还好,他没割到手腕上的动脉,只差一点点——这简直是不可能的奇迹。不过他在自己的手掌上割出了四道很深的伤口,整片皮肤像壁纸一样掀开并垂挂下来,另外有三根手指也割伤了。最严重的伤在他的小臂上,那个恐怖的伤口上还有一片三角形的绿色玻璃突出来,乍看之下很像鲨鱼的背鳍。斯科特把那片玻璃拔出来时,丽赛听到自己很无助地惊叫一声。然而斯科特拔出玻璃那一刹那面不改色,然后随手把那片玻璃丢进垃圾桶。
他拔玻璃时,把她那件被血浸湿的衣服垫在手掌和手臂下面,怕把她厨房的地面弄脏,蛮体贴的。虽然还是有几滴血滴在油布地毡上,但丽赛后来擦地板时,发觉滴下来的血没有想象中多。流理台前有张高脚凳,有时她会坐在上面切菜或洗盘子(如果你一天要站上八个钟头,如果可以坐着你绝对不会站着)。此刻斯科特坐到凳子上,用一只脚钩住,身体靠向水槽后把手垂在水槽里。斯科特说他会告诉丽赛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可是你非到急诊室不可,”丽赛告诉他,“斯科特,你脑袋要清楚一点!人的手上到处都是肌腱和神经。你不怕自己的手废掉吗?那不是不可能!你的手真的很可能废掉!要是你怕他们追问,你可以编个故事蒙混过去,编故事不正是你的专长吗?而且,我会帮——”
“如果你明天还是要我去,我会去。”斯科特对她说。此刻,他看起来已经完全恢复正常。他又变回那个很有理性的人,充满魅力,甚至还有种催眠般的说服能力。“今天晚上我还不至于因为手受伤就死掉。现在血已经越流越少了。更何况——你知道星期五晚上的急诊室是什么样子吗?一大群酒鬼在门口排队呢!真要去,最好等星期六一早再去。”这时他又咧开嘴对着丽赛笑。那开心的模样仿佛在说,亲爱的,我在对你笑,你是不是也该对我笑笑?她想拼命忍住笑意,可惜最后还是被他打败了。“更何况,兰登家的人就算受伤也会好得很快,而且我们一定得很快好起来。来吧,我来教你接下来该怎么做。”
“看看你,你以前到底打破过多少温室的窗户?”
“一次都没有。”他说着,脸上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今晚是第一次。以前我根本没打破过温室的玻璃。不过以前我倒是常常受伤。保罗和我都一样。”
“他就是你哥哥吗?”
“对,不过他已经死了。对了,丽赛,帮我在水槽里放点温水好不好?温温的就好,不要太热。”
她有一大堆问题想问他。她很想问他哥哥……
(爸爸告诉过保罗和我不知道多少次)
她一直不知道斯科特有个哥哥,不过现在不太方便问这个。还有,她也不想再逼斯科特到急诊室去了,至少现在不想。第一个理由是,万一斯科特答应跟她一起去医院,她就得开车送他去。可是现在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开车。今晚她受了太大惊吓。而且,斯科特说对了,他的手已经几乎不再流血,谢天谢地。
丽赛从水槽下把那白色脸盆拿出来(那是她在超市买的,七毛九分钱),然后在里面装了温水。接着,斯科特把手泡进脸盆里。丽赛看到水面上浮出一线线血丝时,还能保持镇静。可是后来,斯科特开始轻轻搓自己的手,整盆水开始变成粉红色,这时丽赛立刻把头撇开,问他为什么要这样。把手泡在水里面,伤口不是又会开始流血了吗?
“我必须先把伤口洗干净,”他说,“伤口必须先洗干净,然后我才可以——”讲到这里,他忽然迟疑了一下,然后继续说:“跟你一起去睡觉。我可以留在这里吗?可以吗?”
“可以,”她说,“当然可以。”可是她心里想的是:你根本不是要说这个。
后来,他觉得浸泡得差不多了,于是自己把那脸盆的血水倒掉,免得劳驾丽赛。然后,他让丽赛看看他的手。他那只湿湿的手看起来晶莹剔透,伤口看起来没之前那么严重,可是却更可怕,乍看之下仿佛十字形的鱼鳃,伤口里的粉红色开始越来越红。
“丽赛,可以把你的茶包借给我用一下吗?我保证一定买一盒还你。我很快就会收到一张支票,是很大一笔钱,大约五千多块。我的经纪人说他用他的良心担保,我很快就会拿到支票。我跟他说这倒新鲜,我不知道你有良心。当然,只是玩笑话。”
“我知道那是玩笑话,我没那么笨——”
“你一点也不笨。”
“斯科特,你要一整盒茶包干什么?”
“你去拿就好了,等一下你就知道了。”
于是她把茶包拿来。斯科特还是坐在那张凳子上,用一只手做事。他在脸盆里倒了更多温水,然后打开那个立顿红茶的盒子。“这是保罗想出来的点子。”他语气兴奋地说。她心想,他那兴奋的样子看起来好像小孩,仿佛在说:你看,这架飞机模型是我自己做的,漂不漂亮?你看,这种隐形魔术墨水是我用化学药品做出来的,怎么样?接着,他把茶包丢下去,十八包全部丢下去。茶包一沉到盆底,水很快就开始变色,变成浓浓的琥珀色。“你看着,等一下会有点怪味道,不过真的真的很好用。”
真的真的很好用,丽赛注意到这句话很特别。
接着,他把手伸进刚泡好的茶水里。那一刹那,他忽然龇牙咧嘴。丽赛发现他的牙齿有点歪,还有点黄。“有点痛,”他说,“不过很有效,丽赛,真的真的很有效。”
“我知道。”她说。这看起来有点怪,不过她心想,说不定真的可以预防感染,或是可以让伤口愈合得更快。说不定两种效果都有。查克·简德伦是餐厅里的快餐师傅,他是《惊爆内幕》杂志的死忠读者。有时候丽赛会把他的杂志拿起来瞄一眼。就在几星期前,她在杂志最后那几页读到一篇文章。文章提到,茶有很多功效,有益身体健康。只不过同一页还有另一篇文章说,在明尼苏达州发现大脚哈利。“我知道,你说的应该没错。”
“这不是我的点子。是保罗的。”他很兴奋,脸色开始恢复红润。丽赛心想,看他那样子,好像已经完全忘了刚刚才把自己割伤。
这时斯科特歪了歪下巴,指着自己的上衣口袋。“小宝贝,帮我点根烟好不好?”
“你的手伤成这样,抽烟好吗?”
“没问题,没问题。”
于是丽赛从他胸前口袋里把香烟掏出来,塞了一根到他嘴里,帮他点火。丽赛立刻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看到一缕青烟袅袅上升,飘向厨房的天花板。天花板松垮垮地往下垂,上面全是水渍。丽赛想问他更多关于秘宝的事情,特别是“血秘宝”。她似乎渐渐看到了一幅画面。
“斯科特,你和你哥哥小时候,爸妈都在你们身边吗?”
“没有。”他把烟叼在嘴角,烟雾往上飘,熏得他只好眯着眼睛。“妈妈生我的时候难产死了。我爸爸老是说,我妈是被我害死的,因为我太贪睡,在她肚子窝太久,又长得太大。”说着,他忽然笑起来,仿佛这是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只不过,他的笑声也透着一种紧张,仿佛小孩听到那种听不太懂的黄色笑话,只好勉强跟着人家笑。
丽赛没说什么。她不敢说话。
斯科特低头看着脸盆。整个脸盆里的茶水都被鲜血染红了,已经看不见手了。他一口又一口猛吸嘴上的香烟,前端的烟灰越来越长。他的眼睛还是半眯着,不知怎么,丽赛忽然觉得他的样子看起来跟平常不太一样。她并不是觉得斯科特陌生,但是斯科特很不一样,就好像……
噢,就好像他哥哥。那个死掉的哥哥。
“虽然我太贪睡,时候到了还不肯出来,不过爸爸说,那不能怪我。他说妈妈应该把我叫醒,可是她没有,所以我才会长得太大,所以她才会难产死掉。秘宝找到了。游戏结束了。”说完,他笑了起来。这时那截烟灰掉了下来,掉在流理台上,但他似乎没注意到。他一直盯着泡在茶水里的手,不再说话。
眼前的景象让丽赛感觉到一种微妙的矛盾。她该不该再继续追问呢?她很怕斯科特不肯回答,怕斯科特会突然大吼大叫骂她(她知道斯科特很会骂人。她偶尔会去参加他主持的现代文学研讨会)。另一方面,她也怕斯科特真的肯回答。
“斯科特?”她非常小声地问道。
“嗯?”他嘴上的烟差不多快烧到滤嘴了。贺伯·泰雷登牌香烟的尾端看起来很像滤嘴,但里面其实还是烟草,只是外面颜色不太一样。
“你爸爸也会藏宝吗?”
“要命的宝,那当然。如果他心里有些说不出口的‘邪’话,他就会开始做秘宝。保罗藏的秘宝就很棒了,很好玩的秘宝,就像玩寻宝游戏一样,追踪线索。‘秘宝找到了!游戏结束了!’,然后就可以拿奖品了,比如说糖果或者一罐汽水。”说到这里,烟头上的烟灰又掉了下来。斯科特还是盯着脸盆里血红的茶水。“不过,爸爸的奖品只是亲我们一下。”说到这里,他凝视着丽赛。那一刹那,丽赛忽然明白了,原来斯科特一直都知道她不太好意思问的问题是什么,而现在他就是在尽量回答她的问题。只要他敢说的,他都说了。“这就是爸爸的奖品,找到秘宝的时候,他就会亲我们一下。”
丽赛的药柜里没有合用的绷带,于是她只好找一条床单,撕下长长的一条。虽然那是件很旧的床单,但她还是一样有点心疼——因为她只是个女服务生,薪水少得可怜(当然再加上一点小费。不过那些“梦幻少年”给小费都很小气,倒是学校的教职员出手会慷慨一点),衣柜里的床单真的没几条。不过一想到他手掌上割得惨不忍睹的伤口,还有小臂上那条更深更长的伤口,她还是毫不迟疑地把床单拿了出来。
斯科特躺到她那张窄得可怜的床上内侧,几乎头一碰到枕头就睡着了。丽赛心想,等一下她一定还会再想斯科特告诉她的那些事,所以应该不会马上睡着,但她没想到自己一躺下去也立即睡着了。
那天晚上,她半夜醒来两次。第一次是为了上厕所,却发现斯科特不在床上。丽赛身上穿的那件缅因州立大学的T恤太大了。她睡眼惺忪地走到浴室,边走边把那件T恤撩起来,撩到屁股上,嘴里嘟囔着:“斯科特,快点好不好,我真的得——”浴室里有盏晚上不关的小夜灯,所以她一走进浴室,立刻就发现浴室里空荡荡的。斯科特不在里面,而且马桶坐垫也没掀起来。平常他小便过后坐垫都不会放下的。
那一瞬间,丽赛忽然尿意全消,一阵恐惧袭上心头。她很怕斯科特痛醒之后,忽然又想到自己对她说了什么,然后就崩溃了——查克那本《惊爆内幕》里那篇文章是怎么说来着,对了——被“恢复的记忆”击垮了。
他那些记忆是否又回来了?或者,他心里是否藏着更多不可告人的秘密?她实在无法确定,不过她忽然想到,斯科特像个小孩子那样讲话,实在让人有点毛骨悚然……他会不会又走回帕克花房的温室,想继续完成那件没有做完的事?会不会这次他割的不是手,而是喉咙?
她转头看向昏暗的厨房——其实,整套公寓也不过就是一间卧室和一间厨房——忽然看到他整个人蜷成一团窝在床上。他平常睡觉的姿势就是那样,额头靠在墙上,膝盖几乎抵到胸口,那模样看起来很像胎儿(那年秋天,他们搬出这套公寓时,墙上留下一道隐隐约约的痕迹——斯科特的痕迹)。其实她告诉过斯科特好几次,叫他睡在床的外侧,这样翻身方便点,可是他就是不肯。这时他轻轻翻了一下身,床垫的弹簧发出嘎吱一声。路灯的光线从窗口照进来,在昏暗的光晕下,丽赛看到他脸上覆盖着一撮头发。
斯科特刚才并不在床上。
可是现在,他明明就在床上,睡在床的内侧。要是她怀疑,可以把他脸上那撮头发拉起来,感觉一下它的重量。
刚才我是不是在做梦,梦见他不在?
这就说得通了——勉强说得通。然后她又走回浴室,坐在马桶上。她忽然又想到:刚才我起来的时候,他真的不在床上。床上根本他妈的连他的影子都没有。
丽赛上完厕所,把马桶坐垫掀起来,因为怕斯科特半夜起来上厕所时,迷迷糊糊忘了掀坐垫。然后她就回床上睡觉去了。才刚爬上床,她就已经昏昏欲睡,此刻,斯科特就躺在她身边。这才是重要的,真的,这才是重要的。
第二次,她不是自己醒过来的。
“丽赛,”是斯科特在摇她,“丽赛,我的小丽赛。”
丽赛实在懒得回应他。她已经累了一整天——不对,已经累了一整个星期。可是斯科特就是不放弃,一直摇她。
“丽赛,你醒醒!”
她本来以为太阳应该已经出来了,没想到一睁开眼,却发觉房间里还是一片漆黑。
“斯科特,嗯?”她本来想问他是不是又流血了,还是手上的绷带滑掉了。可是她的脑袋还是昏昏沉沉的,她一时间问不出那么复杂的问题,所以干脆“嗯”了一声应付一下。
她发现斯科特的脸几乎快贴到她脸上了。斯科特已经完全醒了,看起来很激动,不过倒没有惊慌或痛苦。他说:“我们不能继续这样过日子了。”
一听到这句话,丽赛整个人突然清醒过来。丽赛吓到了。斯科特到底在说什么?他想分手吗?
“斯科特?”丽赛伸手在地板上摸了半天,终于摸到她那块天美时手表。“现在是凌晨四点十五分,你知道吗?”她的口气听起来不太高兴,不过除了不高兴,也带着一点害怕。
“丽赛,我们应该去找栋真正的房子,把它买下来。”然后斯科特忽然又摇摇头。“不对,那是以后的事。我们应该先结婚。”
丽赛松了口气,整个人忽然放松下来,手表又“啪”的一声掉回地板上。没关系,天美时表再怎么摔还是一样准。丽赛平静下来并回过神来,开始觉得惊讶。这时她才意识到,斯科特刚才在跟她求婚。她感觉自己好像突然成了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但是丽赛也隐约感到一丝恐惧。这个人昨晚约会迟到、放她鸽子,结果丽赛为了这件事(好吧,当然另外还有别的原因)破口大骂他。后来他跑去把自己的手割得血肉模糊,从草坪那边跑上来,把受伤的手举得高高的,仿佛要当成他妈的圣诞礼物送给丽赛。而这个人现在却跟她求婚(而且是在凌晨四点十五分)。而且一直到昨晚她才知道,这人还有个死去的哥哥,而他妈妈之所以会死掉,可能是因为他——嗯,我们这位当红炸子鸡大作家怎么说来着?——对了,他说因为他在妈妈肚子里长得太大了。
“怎么样,丽赛?”
“噢,别说了好不好?我得想想。”可是深更半夜,脑筋都打结了,怎么想呢?
“我爱你。”他无限温柔地说。
“我知道,我也爱你,不过这不是关键。”
“这应该就是关键了,”他说,“我的意思是,你爱我,很可能这就是关键。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保罗,没有别人爱过我。”说到这里,斯科特迟疑了好一会儿,然后又说:“还有,我爸爸应该也爱我吧。”
这时丽赛用手肘把自己撑起来。“斯科特,爱你的人很多很多。那一次,你朗读你的上一本小说——还有一次,你朗读正在写的这本小说——”说到这里,她皱皱鼻头。这本新小说叫《空虚的恶魔》。她看过一部分,也听他朗读过一部分,可是她很不喜欢。“你朗读正在写的这部小说时,竟然有五百个观众涌到现场!结果主办单位只好赶紧把会场从文艺厅转移到体育场!朗读结束之后,全场观众都站起来喝彩!”
“那不叫爱,”他说,“那叫好奇。还有,偷偷告诉你,在那些人眼里,我和马戏团展示的怪物没什么两样。假如你二十一岁就出版了第一本小说,你就会知道当怪物是什么滋味。就算只有在图书馆才能找到那玩意儿,而且连平装本都没有,怪物就是怪物。可是,丽赛,你不一样,你没有把我当成那种怪物天才儿童——”
“其实我也是——”
“哦,不过……小宝贝,帮我点根烟好不好?”他那包烟就放在地上那个烟灰缸里。那是丽赛特别帮他准备的烟灰缸。丽赛把烟灰缸递给他,然后塞了根烟到他嘴里,帮他点火。斯科特接着又说:“至少你还会关心我有没有刷牙——”
“呃,是没错——”
“而且,你还会关心我洗发水用得对不对,是真的能够去头皮屑,越洗头皮屑越多——”
听到这句话,丽赛忽然想到一件事。“对了,我帮你买了罐海飞丝,在浴室里,你一定要试试。”
斯科特突然大笑起来。“你看!你看!我说的就是这个!你就是从宏观角度来看我这个人——”
“什么意思?”丽赛皱起眉头问。
斯科特把那根才吸了两三口的烟按熄。“我的意思是,你在看我这个人的时候,看到的是我的全部,无论优点缺点,无论好坏,你都能用平常心来看待。”
丽赛想了片刻,然后点点头说:“大概吧。”
“你一定没办法体会我的感受。小时候,我只是……我只是扮演某种角色。而过去这六年中,我又成了另一种角色。虽然感觉比较好了,只不过无论是现在,还是从前在匹兹堡大学,大家只是把我当成一台……一台故事贩卖机,丢个铜板下去,机器里就会吐出一个故事来。”他说这些话时并没有生气,可是丽赛感觉得到,有一天斯科特会变得很愤怒。有一天,当他找不到那个地方,那个可以给他安全感、可以当个正常人的地方,他就会开始愤怒。是的,丽赛很可能就是他想找的那个人,她可以给斯科特一个那样的地方。斯科特可以帮她打造出那样的地方。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已经打造出那个地方了。
“丽赛,你跟别人不同。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文艺厅‘蓝色之夜’音乐会现场,从那一刻起,我就明白了——你还记得吗?”
老天,丽赛当然记得。那天晚上,她到大学霍克体育场外看画展,后来她隐隐约约听到文艺厅那里传来阵阵音乐,于是心血来潮走了进去。过了一会儿,斯科特也走进去。斯科特在拥挤的人群中左顾右盼半天,然后走到她坐的那张沙发旁,问她旁边的座位有没有人坐。当时丽赛本来已经不想听音乐了,她想出去赶八点三十分的公交车回克里夫镇。好险,要是她当时走了,那天晚上就不会有人跟她一起回家,在她的公寓过夜了。想到这里,丽赛忽然一阵晕眩,就好像站在高楼的窗口往下看。
丽赛点点头,没有吭声。
“对我来说,你就像……”说到一半,斯科特忽然停下来,对她微微一笑。斯科特的笑容看起来好真诚,露出一嘴歪扭的牙齿。“你就像那个池子,那是属于我们俩的池子,我告诉过你池子的故事吗?”
这次丽赛也跟着笑起来,然后又点点头。斯科特没有直接跟她谈到过那些池子,不过她曾经听斯科特在朗读作品时提过。斯科特曾经很热情地邀请她去听他演讲。有好几次,她坐在演讲厅的后排座位上,听斯科特提到所谓池子。他每次讲到池子,总是伸出手,仿佛要把手伸进池子里,或是要从池子里把东西拖出来——仿佛池子里有语言之鱼。
她总觉得斯科特那姿势看起来很可爱,很孩子气。有时斯科特会说那个池子是“谜池”,有时说那是“语汇之池”。他说,每当你形容一个好东西是金鸡蛋,形容一个不好的东西是烂苹果,你就是在喝那池子里的水,或是在池边抓蝌蚪。又比如说,你热爱国旗,并且教你的孩子也学着去爱那面国旗,然后你送自己的孩子上战场,导致他面临死亡的威胁,而这一切只是因为你爱那面国旗,教你的孩子也学着去爱那面国旗。你这么做,就像是在那池子里游泳……而那池子深不见底,潜伏着满口利齿的怪物。
“我来到你身边,而你总是能看到完整的我,”斯科特说,“你爱我,爱的是我的一切好与坏,而不是只爱我写的故事。当你关上门,远离外面的世界,在这个小天地里,我跟你一样,只是个平凡人。”
“斯科特,对我来说,你是高不可攀的。”
“别说那些,我知道你一定明白我的意思。”
丽赛心想,也许吧。此刻在这万籁俱寂的夜里,她心里是满满的感动。就算明天一早她可能后悔,但她忽然有股强烈的冲动想答应斯科特。“我们明天再谈好不好?”她边说边把斯科特的烟灰缸拿过来,放回地板上,“你可以等明天早上再问我一次,如果你还想问的话。”
“噢,我不会改变主意的。”斯科特信心满满地说。
“那就等着看吧,现在我们先睡吧。”
斯科特翻身转过去,刚开始还挺直着身体,可是当他渐渐睡着时,身体又开始蜷曲起来了,膝盖渐渐抬向他窄窄的胸口,而他的头——那个仿佛有无数故事像鱼一样在里面游来游去的头——又靠向墙壁。
我了解这个人,我终于开始了解这个人了。
丽赛内心顿时涌现一阵爱意,她告诉自己闭嘴,千万不要说出那种危险的话。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很难再收回来了,说不定永远收不回来了。她靠向斯科特,胸口贴在他背上,肚子贴在他赤裸的屁股上。窗外传来几声疏疏落落的蟋蟀鸣叫,没想到这个季节还有蟋蟀。还有,布鲁托也还在吠个不停,大概打算熬夜吠到天亮。丽赛觉得眼皮越来越沉重,开始昏昏欲睡。
“丽赛?”斯科特的声音听起来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传过来的。
“嗯?”
“我知道,你不喜欢《空虚的恶魔》那本——”
“很讨厌。”丽赛含含糊糊地咕哝着。她越来越困,越来越昏沉,已经快要不省人事了,能说出这三个字,已经很不容易了。
“是啊,而且我相信不会只有你讨厌,不过我的编辑倒是非常喜欢,他说他们公司的几个领导已经把它定位成恐怖小说。他们高兴怎么弄就怎么弄,我无所谓。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你爱怎么叫我都没关系,只要别忘了叫我吃饭就好。”
“闭嘴,斯科特,睡吧。”
她不知道斯科特究竟有没有睡觉,不过,奇迹出现了(简直是不可能的奇迹),斯科特·兰登真的闭嘴了。
星期六早上,丽赛·德布夏醒来时,闻到一阵培根的香味。她看看时钟,发现已经九点了。她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睡得这么香。灿烂的阳光透过窗口照在地板上,照在床上。丽赛走向外面的厨房,看到斯科特穿着内裤在煎培根。这时她赫然发现,斯科特已经把她辛辛苦苦包扎的绷带都拆掉了。丽赛不太高兴,骂他怎么可以这样,斯科特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手会痒。
“何况,”斯科特说,“现在是白天,伤口看起来没那么可怕了,不是吗?”他说话时朝她伸出手。看到他这个动作,丽赛忽然想到昨晚他从那团阴影中走出来的样子,差点全身冒起鸡皮疙瘩。
丽赛拉起他的手,低头看着他的手掌,仿佛要帮他看手相。丽赛看了半天,斯科特终于受不了了,把手缩回去,嘴里嘀咕着再不把培根翻面就要烧焦了。丽赛觉得现在伤口没那么吓人了。也许是因为现在已经不是黑漆漆的夜晚,也不是在阴暗的房间里。现在已经是周末早上,阳光普照,窗台上的老收音机飘扬着轻快的乡村歌曲。丽赛虽然一直听不懂歌词的含意,不过很喜欢。看了他的伤口,丽赛没有吓到,可是……她觉得很困惑。为什么困惑呢?因为她本来认定伤口应该很严重,可是实际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丽赛不但困惑,而且有点不知所措,因为伤口根本没有她想象中的严重,几乎没有裂开。伤口不但已经愈合,甚至已经开始结痂。丽赛要是真的带他去急诊室,说不定会被医院赶出来。
兰登家的人受伤都会很快痊愈。他们非痊愈不可。
这时斯科特用叉子把又酥又脆的培根叉起来,放在折好的餐巾纸上。丽赛这才发现,斯科特不但写文章了得,连煎肉的功夫都是一流。最起码他只要够专心,做出来的菜就有模有样。接着丽赛忽然想到,他真的该换条新内裤了。松紧带已经完全失去弹性,内裤快要掉下去了,看起来很滑稽。斯科特说他很快就会收到一张支票,那好,等他收到了,丽赛一定要想办法叫他去买几条新内裤。不过,此刻她脑中想的当然不是他的内裤,而是他的伤口。从昨晚到今天早上,伤口的变化实在很不可思议。昨天晚上,她看到斯科特的伤口像鱼鳃一样裂得很深,从粉红色慢慢变成肝脏般的深红色。可是今天早上,她看到的却只是细细的裂痕。她心想,除了圣经上的奇迹,天下真有人能痊愈得这么快吗?真的有可能吗?而且斯科特不是用普通的玻璃割破自己的手。他用的是温室的玻璃。这时丽赛忽然又想到,打破了人家的温室玻璃,他们总得去收拾一下善后吧,斯科特得去——
“丽赛。”
她猛然回过神来,忽然发觉自己不知何时已经坐在餐桌旁,双手不安地扭着双腿间的T恤。“怎么了?”
“你要一个蛋,还是两个蛋?”
她想了一下。“两个好了。”
“两面煎半熟,还是单面?”
“煎双面。”她说。
“你要嫁给我吗?”斯科特问的时候,口气还是跟昨晚一样兴奋,而且边问边用没受伤的右手把蛋壳敲破,然后把蛋黄蛋白扑通一声丢进锅里。
丽赛淡淡一笑,她觉得好笑倒不是因为斯科特那煞有介事的口气,而是因为他的话题转得太快。不过丽赛一点都不意外,其实她早有预感……该怎么说呢,她早就料到斯科特一定会再问的。丽赛说不定昨晚在睡梦中思考过这个问题。
“你是说真的吗?”丽赛问。
“当然是真的,”他说,“你觉得呢,小宝贝?”
“小宝贝觉得好像可以计划一下。”
“太好了,”斯科特说,“太好了。”斯科特停顿了一下,然后又说:“谢谢你。”
有那么一会儿,他们俩都没再说话。窗台上那台破收音机依然播放着音乐,不过那是丽赛的爸爸绝对不会想听的音乐。锅里的蛋吱吱作响。丽赛肚子饿了,但很开心。
“秋天好了。”她说。
斯科特点点头,然后伸手去拉盘子。“很好,十月怎么样?”
“会不会太仓促?你觉得感恩节前后怎么样?对了,鸡蛋还有吗?”
“还有一个。我吃一个就够了。”
丽赛说:“如果你不去买几条新的内裤,我就不嫁给你。”
斯科特没有笑。“我等一下就去买。”
斯科特把盘子放在她面前,里头有培根和荷包蛋。丽赛真的饿坏了,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这时他把最后一个蛋丢进锅子里。
“丽赛·兰登,”他说,“怎么样,听起来还习惯吗?”
“听起来有点像足球守门员,你知道我说的人是谁吗?”
“好像听过。”
“对,就是他。”这时丽赛自己也念了一次这个名字。“丽赛·兰登。”念起来就像斯科特煎的蛋一样,感觉还不错。
“小丽赛·兰登。”斯科特又叫了一次她的名字,然后把锅子里的蛋甩到半空中。那个荷包蛋在半空中转了两圈,然后啪的一声稳稳地掉回锅子里。
“斯科特·兰登,你能不能保证以后会上紧发条,而且永远不放松?”丽赛问。
“就算病到手没力气,我也会用脚上发条。”斯科特说。然后两人忽然像神经病一样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窗外阳光灿烂,音乐悠扬袅绕。
跟斯科特在一起,永远笑声不断。几个星期后,他手上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连小臂上的伤口也好了。
而且,伤口没有留下半点疤痕。
丽赛又醒过来了,可是她已经搞不清楚,自己究竟还在过去神游,还是已经回到现在。不过第一道晨曦的光芒已经悄悄爬到床上,在迷蒙的光晕中,她看到的是冷冷的蓝色壁纸,还有墙上那幅海景壁画。现在她知道了,这是阿曼达的房间,可是她现在真的在阿曼达的房间里吗?过去和现在纠缠不清,模糊难辨,她已经分不清是真是假。此刻她觉得自己只是在做梦,梦见了未来的阿曼达的房间。她感觉自己仿佛还在从前那套小小的公寓,躺在那张窄窄的床上。往后的许多夜晚,一直到十一月结婚,她和斯科特还会睡在那张床上。
那么,她是被什么吵醒的?
阿曼达还是背对她躺着,而丽赛像根汤匙似的紧贴着她,胸口贴着阿曼达的背,肚子贴在阿曼达屁股上。奇怪,她究竟是被什么吵醒的?她并不想尿尿……没那么想,那么?
阿曼达,你刚才跟我说话了吗?你想要什么吗?是不是想喝水?你是不是想找片温室玻璃割自己的手腕?
接着,无数纷乱的思绪闪过丽赛的脑海,可是她不想开口说话,因为她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虽然她看到的是阿曼达那头凌乱的灰发,脖子四周睡衣的波浪形褶边,可是她却觉得躺在床上的人是斯科特。
没错!就在夜里的某些时刻,斯科特……斯科特怎么样?难道斯科特从她记忆深处爬出来,钻进阿曼达的身体里?差不多就是这种感觉吧。好吧,这念头是很可笑,不过她还是不想开口说话,因为她很怕一旦开口说话,会听到阿曼达用斯科特的声音回答。
要是真的发生这种事,她会怎么样?会吓得尖叫起来吗?她的尖叫声会有多凄厉?会像俗话形容的那样,把死人都吵醒吗?这念头确实很荒唐,可是——
可是看看阿曼达,看看她睡觉的样子。她的膝盖缩到胸口上,歪着头。要是旁边有墙壁,她的额头一定会靠到墙上。难怪你会觉得——
清晨五点,房间里透进些许黎明前的微曦,这时她突然听到阿曼达开口说话了。阿曼达背对着她,她看不到阿曼达的脸。
“宝贝。”阿曼达叫了她一声。
丽赛没吭声。
接着阿曼达又叫了她一声:“小宝贝。”
昨天晚上,丽赛听到阿曼达说出秘宝那两个字,当时她感觉自己的血液仿佛突然变得像冰一样冷,而此刻,她的感觉是全身血液瞬间冻成了冰。尽管阿曼达说话的声音还是女人的声音,可是口气却百分之百是斯科特的口气。丽赛和斯科特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他说话的调调,丽赛一听就知道。
她告诉自己,我在做梦,所以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在过去神游,还是已经回到现在。只要我转头看看四周,一定会看到那张“皮尔斯布里顶级面粉”魔毯在墙角飘来飘去。
可是她却发觉自己没办法转头。有好一会儿,她根本动弹不得。后来,她发觉天色越来越亮,才终于鼓起勇气开口说话。天已经快亮了,如果她现在不是做梦,是真的醒了,而讲话的人也真的是斯科特,那么斯科特一定有什么理由非回来不可。
当然,斯科特绝对不会伤害她,他永远不会伤害丽赛,至少……不会故意伤害她。可是丽赛发觉自己叫不出他的名字,也叫不出阿曼达的名字,仿佛怎么叫都不对。她不由自主地抓住阿曼达的肩膀,把她的身体翻过来。那一刹那,她心里直犯嘀咕,不知道会在那团凌乱的灰发底下看到谁的脸。万一是斯科特的脸,怎么办?老天,万一。
太阳快出来了。这时她突然明白,要是太阳出来之前她没开口,那么过去和现在中间的那扇门就会关起来,而她就会失去找出答案的机会了。
那就别再考虑该叫她哪个名字了。不用再管旁边这个穿着睡袍的人是谁了。
“为什么阿曼达会说出‘秘宝’这两个字?”她开口问道。她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房间里,听起来有点嘶哑。房间里虽然仍旧一片昏暗,不过已经越来越亮,越来越亮。
“我藏了个秘宝要让你去找。”躺在床上那个人回答。她背对着丽赛,屁股顶在丽赛的肚子上。
噢,老天,噢,老天,这可真“邪”了。如果真有所谓的“邪”,那这就是“邪”了——
但接着丽赛又想:冷静点,上紧他妈的发条,现在就把这件事搞清楚。
“是不是……”她的声音从来没这么嘶哑过。房间越来越亮,她突然觉得天亮得太快了,太阳随时会从地平线冒出来。“是不是‘血秘宝’?”
“你很快就会找到一个‘血秘宝’。”那声音告诉她,但口气中似乎隐含着一丝遗憾。噢,真的好像斯科特在讲话,不过也有点像阿曼达的口气。丽赛从来没这么害怕过。
然后那个人的语气开始变得爽朗。“不过丽赛,你要找的是个好的秘宝,藏在‘紫色’后面。其实最前面三个线索你都找到了,再多找到几个线索,你就可以拿到奖品了。”
“我的奖品是什么?”她问。
“一罐饮料。”那个声音立刻回答她。
“是可口可乐?还是皇冠可乐?”
“别说话,我们要看看蜀葵。”
那个声音充满了异样的、无限的渴望。而且,“蜀葵”这个词为什么听起来这么熟悉?为什么听起来很像某种东西的名字,而不只是一种野草?这是否又是一个藏在“紫色”后面的东西?这个东西是否一直深藏在她的记忆中,而她却不愿去想?
没时间想这些了,连问个问题的时间都没有了,因为一道红红的曙光已经从窗口射进来。丽赛清楚地感觉到,她又回到了“现在”。这时她还是很害怕,却也非常后悔。
“我什么时候会找到那个血秘宝?”她问,“求求你告诉我。”
那个声音没有回答,丽赛知道那个声音不会回答了。不久前,太阳还躲在地平线下,尚未射出曙光,她内心充满恐惧和困惑。但此刻恐惧和困惑已经一扫而空,但她越来越沮丧。
“我什么时候会找到?真该死,什么时候?”她开始大叫,猛摇那个人的肩膀。她摇得好用力,那个人的头发被她摇乱了……可是那个人还是没有回答。这时丽赛终于发火了。“斯科特,不要这样折磨我,告诉我,究竟什么时候?”
现在她不光是摇了,而是用尽全力把那人的肩膀扳过来。那个身体翻转了过来,可是全身僵硬毫无反应。是阿曼达没错。她的眼睛是睁开的,她也还在呼吸,脸色还相当红润。但是丽赛从眼神看得出来,她的阿曼达兔宝宝大姐又发作了。从前她陷入痴呆时,就会出现这种遥远空洞的眼神。丽赛自己也快陷入痴呆状态了。她已经完全搞不清楚,刚才那个声音真的是斯科特,还是她半睡半醒时产生的幻觉。不过她可以百分之百确定的是:在半夜的某个时刻,阿曼达又陷入痴呆状态,这一次她可能再也醒不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