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的景象如此鲜明,然而这个梦却完全无法帮助丽赛摆脱当年纳什维尔那梦魇般的记忆,特别是杀手调转枪口那一幕。杀手先开枪射穿了斯科特的右肺,然后调转枪口对准斯科特的心脏。被子弹射穿肺部或许还有救,可是一旦心脏被打中,那就真的救不了了。事件发生的瞬间,整个世界仿佛突然慢了下来,那调转枪口的动作如此“和缓平稳”,仿佛枪是架在航海罗盘的平衡环上。那幕画面总是一次次在她脑海中猛然窜出,仿佛暴牙的人舌头老是会不经意从牙齿间冒出来。
丽赛用吸尘器把还很干净的客厅地板清了一下,然后把不到洗衣槽一半高的脏衣服拿去洗。放脏衣服的篮子总要好久好久才放得满,因为家里只剩她一个人了。两年了,她到现在还是很不习惯。后来丽赛穿上那件很旧的连身泳装到后院游泳池游了几趟:五趟,十趟,十五趟,游到第十七趟时,她气喘如牛。后来她攀在浅水区池边,身体浮在水里,两腿在后面踢着水,拼命喘气。乌黑的头发黏在脸颊、额头和脖子上,乍看之下她仿佛戴着一顶闪闪发亮的黑色头盔。
那一刹那,当年的景象忽然又回到眼前。她看到那只苍白修长的手慢慢转动,看到那把史密斯女用手枪也跟着转动(那把枪的名称充满女性生殖器那种淫秽又致命的意味。一旦你听过那名字,就很难再把它当成普通手枪了),看到那个小黑洞也跟着向左移动。她感觉得到,死亡就隐藏在那个黑洞里。当时她感觉手上的铲子有如千斤重,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来得及,不可能比那疯狂杀手更快。
她用腿缓缓踢着水,溅起浅浅的水花。斯科特很喜欢这个游泳池,尽管他很少真的下去游。他是只书虫,喜欢喝啤酒,没有游泳圈就不敢下水。他就是这种人,只要没到外地去时,在家里就是这副德性。有时他会窝在书房里写小说,音乐放得震天响。有时在凄冷的冬夜,寒风从北极席卷而来,屋外狂风怒号,他会在凌晨两点独自窝在客房的摇椅上,瞪着大眼,将全身从脚底到下巴紧紧裹在“德布夏大妈”的阿富汗羊皮大衣里——这是斯科特的另一面。一个飞到南,一个飞到北,然而老天,这两个斯科特都是她深爱的,一切都是老样子。
“够了!”丽赛懊恼地大喊一声,“我及时救了他,我及时赶上了。我没错,那个神经小子只打到了他的肺。”只可惜,昔日景象始终在她脑中阴魂不散。此刻,丽赛又看到,那把女用手枪开始慢慢转向。那一刹那,她按住池边,用尽全身力气从游泳池里窜出,想借这激烈的动作驱散脑中的影像,而影像也真的消失了。过了一会儿,她到更衣室里冲了个澡,然后用浴巾擦干身体。就在这时,那金毛小子再度浮现眼前,那个杀手又回来了。她仿佛听见他说,为了小苍兰,我一定要让这可怕的钟声消失。她又看到一九八八年的丽赛抓着那把银铲子猛力一挥,可是这次,在那时间凝滞的世界里,该死,空气突然变得好浓好浓,铲子挥舞的速度变慢了,来不及了。那一瞬间,就差那么一点点,她看到枪口冒出火焰,只不过这次火焰没被铲子挡住。她看到的是一团完整的火花,而不是局部。这次,斯科特休闲外套的左胸口立刻破开一个漆黑的洞。这次,那件休闲外套变成了寿衣——
“够了!”丽赛大吼一声,气冲冲地把浴巾甩进篮子里。“可以了!”
她迈开大步,把衣服夹在腋下,赤裸着身子走回屋里——后院之所以搭起高高的木板围墙,道理就在这里。
游完泳后,丽赛肚子饿了。说得更贴切点,她快饿昏了。虽然还不到下午五点,她还是决定立刻弄份“懒人餐”大快朵颐。德布夏家的老二黛拉一定不会说那是“懒人餐”,而是“安慰餐”。而斯科特一定会不屑地说那是“垃圾食品”。冰箱里有一磅牛绞肉,另外冷藏柜里还藏着其他好料:奶酪口味快餐汉堡馅。丽赛把牛绞肉和汉堡馅一起丢进炒锅,用小火慢煎。锅煎着肉的时候,她倒了杯罐装柠檬汁,加了很多糖。五点二十分,整间厨房已弥漫着锅里肉的香气,而脑中杀手的画面也已烟消云散。至少此刻,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大餐,那个杀手已被她抛到脑后了。她足足吃了两人份的“大锅炒”,两大杯柠檬汁也喝到只剩杯底未溶化的糖渣。吃饱喝足的那一刹那,她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响嗝,然后说:“妈的,要是有烟可抽该有多好。”
真的,她很难得这么想抽烟,来根赛伦淡烟最好了。当年他们在缅因州大学相识时,斯科特抽烟。当年他还在念研究生,同时也是所谓的“全世界最年轻的驻校作家”。而丽赛在市中心的帕特小馆当服务生烤披萨和汉堡,同时在大学里选修课程(不过并未坚持多久)。她会抽烟是斯科特教的,他是全美国最老牌的贺伯·泰雷登香烟的忠实客户。后来他们俩互相鼓励,一起戒了。那是一九八七年。到了第二年,那个名叫格德·埃伦·科尔的杀手用惊天动地的方式证明了一件事:足以对人类肺部造成伤害的不是只有香烟。那次事件发生后的这些年,丽赛有时会连续好多天想不到香烟,但有时又非常渴望想抽烟。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想抽烟也可算是一种进步。因为想抽烟总比想到……
(格德·埃伦·科尔烦躁不安,一字一句地说得清清楚楚,为了小苍兰,我一定要让这可怕的钟声消失。接着,他轻轻转动手腕)
金毛小子。
(动作和缓)
还有,纳什维尔。
(于是,那把枪口还冒着烟的女用手枪对准斯科特的左胸)
还有,妈的又来了,她又开始想了。
冰箱里有块先前买的雪藏蛋糕可以当点心,还有一罐液态鲜奶油可以挤在蛋糕上。液态鲜奶油可算是最可怕的“垃圾食品”。不过丽赛吃得太饱,暂时还不想吃那块蛋糕。可是她忽然发觉,明明刚才吃了满肚子的高热量食物,那些要命的昔日记忆还是立刻又开始回笼了。她觉得很沮丧,觉得自己好像突然明白退伍老兵的感受了。那是她这辈子唯一的战争,可是……
(不可以这样,丽赛)
“不要再说了。”她自言自语嘀咕道,然后很粗暴地……
(不可以这样,小宝贝)
……用力把盘子推开。老天,她好想……
(你该明白的)
……抽根烟。不过抽烟还不是她最渴望的。她最渴望的是从前那些记忆立刻统统消——
丽赛!
是斯科特声音。那声音听起来如此清晰,正等着她回答。此刻她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她立刻不假思索地大声回答:“怎么了,亲爱的?”
去把那银铲子找出来。找出来后这些讨厌的东西就会消失了……就好像,南风吹来时,磨坊的气味就会消散。还记得吗?
她当然记得。当年她在缅因州立大学奥兰诺分校念书,她住的那栋公寓就在奥兰诺旁边一个叫“克里夫磨坊”的小镇。其实当年丽赛住在那里时,镇上并没有磨坊,不过北边老城区那里倒是真有不少磨坊。每当北风吹起,尤其在湿气很重的阴天,那股随风而来的臭味真的很令人作呕。然后等到风向一变……老天!你就闻到一股海洋的清新气息,那种感觉就像你又重新活过来了。于是,有很长一段时间,“等南风吹来时”这句话是他们夫妻之间的“私房话”。他们之间有很多“私房话”,比如“上紧发条”,比如“伺机而动”。后来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开始觉得那些私房话越来越没意思了,而她也很多年没再想到那些话了。“等南风吹来时”的意思是,亲爱的,你要忍耐,要撑下去。别那么快放弃。不过大概只有结婚没几年的夫妻才会这么乐天吧。天知道,斯科特谈到这种问题说不定就是有本事说得头头是道。当年,他们还没发迹时……
(初期!)
……他还曾写过日记,每天傍晚写个十五分钟。那段时间,她不是在看电视上的情境喜剧,就是在处理家中账务。不过有时她也会突然不想看电视,也不记账,就这么愣愣地看着斯科特。她喜欢看斯科特那时候的模样,他埋头在活页笔记本上振笔疾书,昏黄的灯光照在他头上,在他脸颊下方拉出三角形的阴影。那些年,他头发比较长,也比较黑。后来一直到过世前那阵子,他头上才开始冒出几丝灰白。她喜欢斯科特的小说,不过也同样喜欢他当年的模样,喜欢看他的头发笼罩在昏黄的灯光下。她总是觉得,那模样本身就是个故事,只是斯科特自己不知道罢了。她喜欢抚摸斯科特的肌肤,喜欢那种触感。不管是额头,还是包皮,摸起来感觉都好舒服。而且两者缺一不可。她必须摸摸他的额头,再摸摸那里,才会有感觉。
丽赛!把那把铲子找出来!
她把桌子清理干净,然后把吃剩的东西连盘子一起收进冰箱。其实她心里明白,既然那令人发狂的影像已经消失了,她就不可能再去吃那些东西,可是东西实在太多了,水槽里的垃圾处理机恐怕会被塞爆。她身上毕竟流着“德布夏家老妈”的血,而老妈持家的风格仍在她脑海中阴魂不散。要是老妈在天之灵看到她把这么多吃剩的东西倒掉,铁定会抓狂。所以,最好还是先把东西收进冰箱,摆在芦笋和酸奶后面。最后一定会摆到馊掉,到时再处理吧。她收拾东西时脑中忽然闪过一丝疑惑。老天,圣母玛利亚耶稣基督,找到那把烂铲子,她的内心就能得到平静了吗?这两件事怎么能扯得上关系呢?难不成银铲子本身有什么魔力吗?她忽然想到小时候有一次和黛拉、坎塔塔一起看午夜电视剧,那天演的好像是狼人之类的恐怖片……不过三个人中只有丽赛觉得那没什么好怕的,那个电视剧与其说恐怖,倒不如说悲伤。更何况——影片的拍摄手法还满粗糙的。看得出偶尔会拍到一半停下来,关机帮狼人补妆,然后再开机继续拍摄。应该赞赏他们的用心,可是老实说,他们拍出来的东西很假。不过平心而论,故事还算有趣。故事开头是一家英国酒吧,里面有很多看起来怪怪的老头在喝酒。有个老头说,只有银子弹才能杀死狼人。这时她突然想到,那个叫格德·埃伦·科尔的杀手会不会是狼人?
“算了吧,小朋友。”她自言自语道。她把盘子用水冲冲,塞进空荡荡的洗碗机。“也许斯科特应该在他哪本小说里加点这种元素,不过他还真不是写这种狗血小说的料,不是吗?”接着,她“砰”的一声用力盖上洗碗机。机器加水的速度真是慢,大概要等到七月四日国庆才会开始洗。“好了,要是你真想去找那把铲子,现在就可以去了,不是吗?”
她没来得及回答自己这个纯粹只是修辞学上的发问,斯科特的声音便冒了出来——这声音仿佛一直潜伏在她脑子最外层,准备随时冒出头。
小宝贝,我在笔记里留了线索给你。
丽赛本来正要伸手拿条抹布擦手,听到这句话手立刻停在半空中。她认得那个声音,当然认得,她每星期都会听到三四次。在这空荡荡的屋子里,有个声音陪伴毕竟不是什么坏事。只不过她才刚想到那把铲子,那声音就立刻出现,这也未免太快了……
什么笔记?
什么笔记?
丽赛把手擦干,将抹布放回横杆上晾着。接着她向后一转,背靠水槽,看着眼前的整个厨房。夏日阳光从窗口照进来,整个厨房灿亮无比(当然厨房里还弥漫着汉堡馅的香味,只不过她已经吃饱了,那气味闻起来没那么香了)。她闭上眼,从一数到十,然后猛然睁开眼睛。那一刹那,她感觉午后的阳光笼罩着她,仿佛穿透了她的身体。
“斯科特?”丽赛叫了一声。刹那间,她突然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大姐阿曼达,意思就是,精神有点问题。“你不会是显灵了吧?”
不过她倒不是真的指望斯科特会回答——她可是当年看狼人恐怖片和遇到暴风雨时不但不怕,反而大声欢呼的小丽赛·德布夏。她并不真的把斯科特的声音当一回事,只觉得那就像没拍好的定时连续摄影。接着,突然有阵狂风从水槽上方的窗口灌进来,把窗帘吹得劈啪作响,把她湿湿的头发吹得飞起。一阵令人心碎的花香随风吹进来,弥漫整间厨房。这阵风仿佛是斯科特对她的回答。她又闭上眼,仿佛隐隐约约听到一阵旋律。不是风铃声,而是汉克·威廉斯的一首乡村老歌:别了老乔,我将远走他乡……
那一刹那,她的手臂上忽然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接着风停了,丽赛回过神来。她不是阿曼达,不是坎塔塔,不是黛拉。她当然不是……
(一个飞到南)
……不是那个飞到迈阿密的乔德莎。她是货真价实的现在的丽赛,二〇〇六年的丽赛,斯科特·兰登的遗孀。天底下没有鬼魂这种东西,只有孤零零的丽赛。
不过她还是想找到那把银铲子。多亏那把银铲子,她才能在紧要关头救了丈夫,让他多活十六年,多写七本小说。此外,一九九二年,《新闻周刊》为斯科特做了篇专题报道,把斯科特奉若神明。封面字体是动画大师彼得·马克斯设计的,标题是“魔幻写实主义与兰登热潮”。她很好奇,不知道那个“动如脱兔”的罗杰·达西米尔看了会作何感想。
现在是初夏,虽然已近黄昏,不过天色还很亮。丽赛决定马上去找那把铲子。不管世上有没有鬼,一旦天黑,她就不想再进谷仓了,包括谷仓楼上的工作室。
那间一直没有完工的办公室对面是排马厩,里头黑漆漆的,有股霉味。现在的兰登家,很久很久以前叫做“苏克塔农场”,而那些马厩从前是用来当储藏室的,里头放满各式各样的工具、绳索,还有些农耕机具的备用零件。而最宽敞的那间马厩从前是用来养鸡的,虽然后来有家专业清洁公司彻底清洗过,被粉刷成了白色(是斯科特亲自动手的)。大概是《汤姆历险记》给他的灵感,可是里头还是有股长年累积下来的淡淡尿骚味。丽赛觉得那味道似曾相识,因为她很小的时候,家里也有那股气味。她痛恨那种气味……可能是因为德布夏家老奶奶的关系。她就是在喂鸡时,突然跪倒在地,就此一命呜呼。
有两间马厩里堆满箱子,其中多半是用来装酒瓶的纸箱。在那些箱子里根本看不到任何挖掘工具,更不用说什么银铲子了。从前用来养鸡的那间马厩里有张双人床,床上还铺着床单,那是他们当年的“德国实验”留下来的唯一纪念品。当年他们在德国住了九个月,那张床是在德国不来梅买的,后来因为斯科特坚持,他们花了一大笔吓死人的运费将床运回美国。这些年来,丽赛早就把那张床忘得一干二净,直到现在看到了才想起来。
你看吧,看看你当年干了什么狗屁倒灶的事!丽赛想想觉得很得意,然后大喊着:“这鬼玩意儿已经在这烂鸡舍里窝了二十几年了,斯科特,要是你真以为我会睡这张床——”
——那你一定是疯了!丽赛本来想接着说这句话,最后却说不出口,反而狂笑起来。老天,真是跟钱过不去!真他妈跟钱过不去!这张床花了多少钱买的?是一千块美元吗?差不多就是一千块。那运回来又花了多少钱呢?又一千块吗?差不多吧。斯科特可能会说,老天,搞了半天,结果竟然把它塞在这阴森森的鬼地方。老天,它大概会永远窝在这里,一直到世界末日,被天火毁灭,或是被冰河淹没。在德国那段时间,所有事情都一塌糊涂,斯科特根本没什么东西好写。斯科特和房东为了小事争执,最后大打出手。连他的演讲也不太顺利,观众不是缺乏幽默感,就是根本听不懂。还有——
这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铃声是马厩对面传过来的,就在挂着“高压电!”牌子的那扇门内。丽赛愣住了,一动不动,浑身冒起鸡皮疙瘩。她忽然觉得电话响起好像是种莫名的宿命,仿佛她到这里不是为了找那把银铲子,而是为了接电话。
电话响到第二声时,她转身穿越昏暗的中央走道。响到第三声,她走到门口。她拉开那道老式门闩,轻易将门打开,不过长年未曾转动的铰链发出微弱的嘎吱声。那种感觉就像我们的小丽赛来到一座阴森森的墓穴,仿佛里头会有个声音“嘿、嘿、嘿”地笑几声,然后说我们等你好久了。这时四周突然卷起一阵风,丽赛的上衣立刻被风吹得贴在背脊上。她立刻伸手到墙上摸索,摸到电灯开关,然后啪的一声打开。她实在没把握灯会不会亮,不过还好,天花板上的灯亮了。当然会亮。缅因州中央电力公司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顾客。这里是“苏克塔丘路,免费邮政信箱二号,工作室”,登记在案的地址,对电力公司来说,楼上楼下一视同仁。
接着,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第四声。响到第五声录音机就会启动。就在第五声快响起的瞬间,丽赛抢先抓起话筒。“喂?”
有那么一会儿,电话里没有任何声音。她正要再说一次“喂”时,对方忽然开口了。那声音听起来有点困惑,不过还是老样子,丽赛立刻听出那是谁的声音。光听一个字就够了,就像你绝对不会听错自己的声音。
“黛拉?”
“丽赛——真的是你!”
“当然是我。”
“你在哪里?”
“斯科特以前的工作室。”
“怎么可能?我刚刚才打过那边的电话。”
丽赛转念一想,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斯科特喜欢把音乐放得很大声,事实上,在他听来正常的音量,却可能会让别人耳聋。而放电话的房间墙上又铺了隔音软垫。斯科特曾开玩笑说,那地方就叫“我的神经病安全室”。所以难怪她在楼下听不到电话铃响。不过好像没必要跟姐姐解释这么多。
“黛拉,你怎么知道这个号码?还有你怎么会打来?出了什么事吗?”
电话里,黛拉迟疑了一下,然后才说:“我在阿曼达家。我在她的电话簿里找到这个号码,她有你的四个电话号码。我刚才一个个打,这是最后一个。”
丽赛突然感觉胸口和胃陡然一沉,阿曼达和黛拉从小就一直是死对头,她们为了抢东西不知道激烈地厮打过多少次——抢洋娃娃、抢图书馆借来的书、抢衣服。最后一次,也是最惨烈的一次,是为了一个叫李奇·斯坦奇菲的男生。那次伤亡惨重,黛拉左眼裂开一个很深的伤口,被送进缅因州中央总医院急诊室,总共缝了六针,到现在还留着苍白的伤疤。长大后她们俩的关系虽然略有改善,不过也只勉强维持着“文明”的敌对状态:她们还是经常争执,不过已不再让彼此挂彩。她们会想尽办法不跟对方碰面。她们家的姐妹每个月会有一两次“周日聚餐”(携伴参加),一起到餐厅吃晚饭或中饭。在这种场合,两人一定隔得远远的。但就算有丽赛和坎塔塔夹在中间,气氛还是很诡异。而现在,黛拉居然会从阿曼达家打电话给她,恐怕大事不妙。
“黛拉,她出了什么事吗?”这个问题实在很蠢。她该问的是,事情有多严重。
“琼斯太太听到她在屋子里惨叫,大吼大叫,乱摔东西。她又‘大爆炸’了。”
“大爆炸”的意思是她又大发脾气了。
“琼斯太太先打电话给坎塔塔,可是坎塔塔和理査德到波士顿去了。琼斯太太在坎塔塔的录音机里听到她留的联络信息后,就赶快打电话给我。”
这样就说得通了。以阿曼达家为中心,沿着十九号公路往北走一英里,就是坎塔塔和理査的家,而往南大约两英里路就是黛拉家。从某个角度来看,这应验了她们老爸当年的口头禅:一个飞到南,一个飞到北,一个永远不知道闭嘴。至于丽赛,她家距离阿曼达家大约五英里。阿曼达家是栋经过防风雨强化处理的鳕鱼角式小屋,琼斯太太就住在马路对面。她之所以懂得先打电话给坎塔塔,并不光是因为坎塔塔住得比较近,也是因为她对她们姐妹的状况略知一二。
她在屋子里惨叫,大吼大叫,乱摔东西。
“这次有多严重?”丽赛感觉到自己的语气很平淡,而且异乎寻常的冷漠。“需要我过去一趟吗?”当然,这句话的意思是,需不需要我马上过去?
“她……她目前应该还好,”黛拉说,“不过她刚才又发作了一次。她的手臂受伤了,大腿上也有好几处伤口。那个……你知道的。”
丽赛当然知道。之前阿曼达有过三次严重发作,她的精神科医生珍·惠勒称之为“诱发性半紧张症”。只不过,那种状况和很久以前……
(这个不能说)
(我不会说的)
……一九九六年,斯科特也出现过类似的状况。两人状况不同,但相同之处是都非常吓人。阿曼达那三次发作,事先都曾出现兴奋的迹象。这时丽赛突然想到,先前在斯科特的工作室里,阿曼达就有那种兴奋的样子。一开始是兴奋,然后就是歇斯底里,接着就是自残,虽然自残时间只是短暂的一瞬。但有次发作时,阿曼达显然企图割开自己的肚脐。那一次她在肚脐四周留下一个淡淡的环状疤痕。丽赛想过帮她安排整容手术。虽然她不知道这种手术有没有效,不过她向阿曼达表示过,如果阿曼达愿意考虑的话,她愿意负担手术费用。但阿曼达用十分嘲讽的姿态拒绝了她的好意。“我喜欢这个疤痕,”她说,“如果下次我又想自残,说不定一看到那个疤我就会停手了。”
说不定?这字眼还真让人安心。
“黛拉,这次到底多严重?你老实说。”
“丽赛……亲爱的……”
丽赛开始觉得苗头不对了(可能比她想象的严重)。她感觉得到她姐姐想拼命忍住不要哭出来。“黛拉!深呼吸,然后老实告诉我。”
“我没事。我只是……今天很不好过。”
“麦特到蒙特利尔去了吧?他什么时候回来?”
“下下星期,不过我绝对不会打电话给他的——他现在拼命赚钱,就是为了明年冬天我们可以到圣巴特去度假。他一定不希望有人吵他。这件事我们自己处理就行了。”
“我们行吗?”
“当然行。”
“那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处理?”
“这样吧,”丽赛听到黛拉深深吸了口气,“她手臂上的伤口不深,绷带就可以应付了。大腿上的伤口比较深,一定会留下疤痕,不过谢天谢地,伤口的血已经凝结了,也就是说,她没割到动脉,对不对,丽赛?”
“什么?你给我上……你老实说。”
她差点脱口而出叫黛拉上紧发条,不过她姐姐一定会听得一头雾水。丽赛心里明白,不管黛拉接下来要说什么,那铁定都是废话。这点光听黛拉讲话的语气就知道了。打从还在吃奶的时候起,丽赛不知道听过黛拉这种语气多少次了,因此她已经开始做最坏的打算。她靠在办公桌上四下张望……老天,就在墙角,在一堆装酒的纸箱旁边(纸箱上贴着“斯科特!初期!”标签)。该死,那把银铲子就这么大剌剌地放在办公室东北边墙角。她没想到自己眼睛这么大,进门时竟然没看到。要不是她急着接电话,免得电话录音机启动,说不定早就看到了。她靠在办公桌旁,远远就能看到铲片上的几个大字:“谢普曼图书馆破土典礼”。那一瞬间,她仿佛又听到那个南方炸鸡小混蛋在说话。他正在告诉斯科特,那位“东溺”要为他写篇报道,准备登在年度评论集上,问他需不需要寄一本给他。斯科特回答说——
“丽赛?”黛拉突然再度开口。现在她的语气听起来有点烦恼了。那一刹那,丽赛立刻又回过神来。难怪黛拉会烦恼,因为坎塔塔人在波士顿,而且会在那边待上一整个星期,甚至更久。她老公在马尔登和林恩市一带忙他的汽车批发生意——收购中古车、拍卖车,还有淘汰的出租车。坎塔塔在老公做生意时,只好上街血拼。而黛拉呢?她老公麦特到加拿大演讲,题目是“北美印第安人的迁徙模式”。黛拉告诉过丽赛,她老公的巡回演讲很有赚头,只不过现在再多的钱也救不了她们。此时这里只剩她们两个弱女子,好一对苦情姐妹花。“丽赛,你在听到我说话吗?你还在——”
“我听到了,”丽赛说,“不好意思,刚才有点恍神。可能是电话的关系——这太电话在谷仓楼下,已经很久没人用了。我本来要拿这个房间当办公室的,可是后来一直没装潢好,好像是斯科特过世前的事吧。”
“噢,我明白了。”黛拉显然一头雾水。丽赛猜,黛拉现在一定心想,真他妈听不懂她在讲什么。“你现在听得见我说话了吗?”
“很清楚。”她边说边盯着那把银铲子,脑中又浮现出格德·埃伦·科尔的影像。她想到他当时说:为了小苍兰,我一定要让这可怕的钟声消失。
黛拉深深吸了口气。丽赛听着她深呼吸的声音,仿佛听到一阵风沿着电话线吹来。接着黛拉说:“她嘴上不承认,可是我觉得她……呃……这次,她好像喝了自己的血。丽赛——我一进门就看到她的嘴上和下巴上全是血,可是她嘴里没有伤口。我忽然想到,小时候老妈给过我们一支口红,我们乱涂一通的样子。”
此时丽赛脑中想到的不是小时候玩过家家的情景——她们穿着老妈的高跟鞋,叮叮咚咚走来走去。那一刹那,她想到的是纳什维尔那个燠热的午后,当时斯科特倒在停车场上,浑身颤抖,满嘴是血。没人喜欢三更半夜看到小丑。
丽赛,我的小丽赛,你听着,我学它的声音给你听。双眼四处扫射时,它会发出一种奇怪的号叫声。
此刻,墙角那把银铲子闪闪发亮……当年它没被敲坏吗?她很确定那把铲子一定被她敲坏了。可是当年她真的及时出手了吗……有时候她会在三更半夜猛然惊醒,汗流浃背,以为自己晚了一秒出手。而后来那几年两人一起生活的情景其实只是场梦……
“丽赛,你要过来吗?刚刚她清醒的时候,一直说要找你。”
丽赛突然又紧张起来。“你说什么?她清醒的时候?这是什么意思?你刚才不是说她没事吗?”
“她没事……她应该没事。”说到这里,黛拉迟疑了一下,接着又说:“她一直说要找你,而且说想喝茶。我泡了些茶给她喝,她也喝了。还不错吧?”
“很不错,”丽赛说,“黛拉,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发作?”
“噢,当然知道。好像是镇上有很多传言。我本来不知道,是琼斯太太后来在电话里告诉我的。”
“什么事?”其实丽赛早就心里有数。
“查理·克里夫又回镇上了,”说着,黛拉突然压低声音继续说,“那个人见人爱的青春痘银行家。这次他还带了个女人一起回来,听说那个女人之前是圣约翰谷那里的AV女优。”她故意用很重的缅因州口音讲圣约翰谷这几个字,听起来很像“圣强谷”。
丽赛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那把银铲子,等着黛拉继续爆料。后面一定还有故事。
“丽赛,他们结婚了。”黛拉说。这时丽赛听到电话中传来一阵喉咙哽住的咯咯声。起初她以为黛拉强忍着不敢哭出来,后来才发现她姐姐是在偷偷地笑,她怕被阿曼达听见,所以压低了笑声。天知道阿曼达在不在她旁边。
“我会尽快赶过去,”丽赛说,“还有,黛拉?黛拉?”
黛拉没有回答。丽赛只听到电话里一直传来咯咯咯的声音。
“要是被她听到你在笑,等一下她再发作时刀子就不是刺在她自己身上了。”
一听到这句话,黛拉立刻止住笑声。丽赛听到黛拉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说:“你知道吗,给她看病的那个精神科医生已经搬走了。她好像叫惠勒吧?就是那个老戴珍珠项链的女人,你还记得吗?如果我没记错,她好像搬到阿拉斯加去了。”
丽赛记得她好像搬到了蒙大拿州,不过,管他的。“噢,我们先看看她状况怎么样再决定。斯科特以前去过一个地方疗养……绿茵,离双子城不远——”
“噢,丽赛!”黛拉的口气像足了她们老妈。
“丽赛怎么样?”丽赛不太高兴了,“丽赛怎么样?你打算搬进去跟她一起住吗?万一她下次发作,拿起刀子要在自己胸口刺上查理·克里夫的名字,谁要阻止她?是你吗?还是你觉得坎塔塔愿意担起这项责任?”
“丽赛,我不是那个意思——”
“还是你要把你的宝贝儿子比利从学校叫回来照顾她?我记得他好像年年拿奖学金,对不对?”
“丽赛——”
“怎么样,你有没有什么好主意?”这时丽赛发现自己又露出作威作福的口气。她很讨厌自己这样。这就是钱的力量,如果你很有钱,那么过了十年二十年后,你就会变成这副德性——你会开始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天大的麻烦都能用钱摆平。她还记得斯科特说过,不能买太大的房子,房子厕所不能超过两间。没人够资格拥有那种大房子,因为那种房子会让人误以为自己是大人物。她又看看那把铲子,突然觉得那把铲子仿佛正凝视着她,仿佛在安慰她。你救了他的命。那不是你的错。真的吗?她想不起来了。难道那又是另一件她想刻意遗忘的事吗?她也想不起来了。真可笑。可笑又可悲。
“丽赛,很抱歉……我只是——”
“我知道。”其实丽赛的意思是她知道自己累了,知道自己很困惑,知道自己对这种跋扈的态度很惭愧。“总会有办法的。我现在马上过去好不好?”
“好啊,”黛拉松了口气,“太好了。”
“那个法国佬,”丽赛说,“真是王八蛋。走了也好,眼不见为净。”
“赶快过来吧,越快越好。”
“我马上过去,待会儿见。”
丽赛挂断电话,然后走到办公室东北边墙角,伸手去摸那把银铲子的握柄。那一瞬间,她觉得这仿佛是她第一次拿这把铲子。为什么会有如此怪异的感觉?当年斯科特把铲子交给她时,她只觉得那个银铲片上刻着几个字,看起来很好玩。后来,事件发生的那一刻,她挥起铲子朝那家伙打去,但那仿佛是她的手的自主行动……好像是。她感觉自己的脑袋仿佛有个最原始的区域具有独立的求生意志,而就是这个区域在指挥她的手。这个区域在保护丽赛,保护现在这个丽赛。
她一手沿着光滑的握柄往下摸。她喜欢那种滑溜溜的感觉。她弯下腰时,眼睛又看着那三个堆着的纸箱子。纸箱一侧用黑色记号笔写着几个斗大的字:“斯科特!初期!”其中有个纸箱本来是用来装琴酒的,箱口没用胶带封住,只是交叠盖着。丽赛拍拍箱子上的灰尘。她心中暗暗吃惊,因为灰尘厚得吓人,而且她突然想到最后摸过那个纸箱的人是谁。当年那个人把箱口交叠盖好后,把箱子放到最上面,而现在,那个人却已长眠地下。
那个箱子里放满了纸。在她看来,那很像手稿。最上面的标题页已经发黄了,页面中间是手稿标题,字体很大,底下还划线。标题底下的第二行字是斯科特的姓名。她一眼就认出那字体,那种感觉就像她永远认得斯科特的独特微笑。当年他还很年轻时,当年丽赛刚认识他时,那种字体就是他的注册商标,一辈子都没变过。她一眼就能认出他的字体,可是她却从没见过那个书名:
艾克归乡
斯科特·兰登 著
这是长篇小说吗?还是短篇小说?就这样看着箱子根本没办法判断,不过里头至少有上千张稿纸。绝大多数稿纸摞成一整堆,书名页在最上面,不过另外还有些稿纸分别竖起来塞在两边,感觉上好像是为了夹住那堆稿纸。如果那是本长篇小说,而这整箱都是那本小说的稿子,那它铁定比《飘》还要厚。有可能吗?在丽赛看来,是有可能的。斯科特每写完一本小说都会拿给她看,而且就算是写到一半的小说,如果她开口说想看,他也都很乐于让她看(这可是丽赛独享的特权。就连跟斯科特合作多年的编辑卡尔森·弗里也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她没开口,那他通常就隐而不宣。从他开始写作一直到他过世为止,他的产量一直相当惊人。无论出门在外或在家里,他的笔从没停过。
然而,这可是本厚达一千多页的小说啊。如果是长篇小说,他怎么可能从来没提过呢?所以说,我敢打赌,那一定是篇短篇小说,而且他自己一定不喜欢。如果是短篇小说,那么底下的稿子和塞在旁边那些稿子又是什么呢?说不定是他早年几本小说的手稿。也可能是他称之为“杂碎”的印刷校样稿。
匹兹堡大学图书馆一直在为他整理一套“斯科特·兰登文集”。那么,他将这些“杂碎”校对过后,不是应该都已寄到那里去了吗?换个说法,不是应该都已寄给那些遗稿狗仔,让他们边看边流口水,不是吗?而且楼上有个柜子,上面标示着“留存手稿”,早期小说的手稿都保存在那里。如果这几个箱子里的稿子是早期手稿,那么楼上的柜子里怎么可能还会有早期的手稿?想到这里,丽赛又想到旧鸡舍两边那几间马厩,那里放的又是什么东西呢?
她抬头往上看,仿佛她忽然变成了有透视眼的神力女超人,可以看穿天花板,看到那个柜子里的东西。就在这时,办公桌上的电话忽然又响了起来。
她走到办公桌旁,不怀好意地看着电话机,脸上露出既害怕又生气的表情……严格说来,生气的成分比较多。会不会是阿曼达又发疯了,决定效法梵高,割掉自己的耳朵?或者她想拿刀割断自己的喉咙或者大腿、手臂?丽赛仔细想想,觉得不太可能,应该只是黛拉的老毛病又犯了。所有姐妹中,最有可能在挂了电话后,隔三分钟又打来,然后告诉你:“对了,刚刚忘了告诉你……”的就是黛拉。
“怎么了,黛拉?”
好一会儿,电话里没有半点声音。接着,她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说:“兰登太太吗?”她好像在哪里听过那声音。
这下轮到丽赛犹豫了。那一瞬间,她脑中闪过几个男人的名字。其实这些年来,她认识的男人已经没几个了。当你老公过世后,你会很惊讶地发现,你认识的人好像越来越少了。她想到雅各布·蒙塔诺。他是他们家的律师,住在波特兰。她想到阿瑟·威廉斯。那个宁死一毛不拔的家伙是他们家的会计师,住在纽约。她想到戴克·威廉斯。他是个营造商,住在布赖顿。就是他把谷仓楼上空荡荡的秣草棚改建成了斯科特的工作室,就是他改建了他们家二楼,把那几间阴森森的房间变成阳光灿烂的童话世界。哦,对了,他和前面那位阿瑟·威廉斯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她想到斯迈利·法兰德斯。他是个水电工,住在莫登附近。那人妙语如珠,仿佛有永远讲不完的笑话,而且荤素不拘。她想到查理·海登菲尔。他是斯科特的经纪人,常会打电话来谈公事(主要是海外版权和短篇小说选集的授权)。除了这些人,只剩斯科特的几个朋友还和她保持联络。只不过就算这个号码登记在电话黄页上,这些人也不可能打。当时登记了吗?她已经想不起来了。不管怎么样,这个声音不属于前面提到那几个她认识的人(或是她自以为认识的人)。可是,真该死——
“兰登夫人?”
“请问你是哪位?”她问。
“夫人,我叫什么不重要。”那人用一口南方腔答道。这时她脑中忽然闪过格德·埃伦·科尔的影像。她仿佛看到科尔的嘴唇喃喃嘀咕着什么,好像在祷告。不过这次,她倒是没看到科尔那诗人般秀气修长的手指,没看到他手上拿着枪。她心里呐喊着,老天保佑,但愿这家伙不会又是另一个神经病。但愿这家伙不会是第二个金毛小子。然而她发觉自己的手已经不知不觉又抓着那把银铲子,刚才她接起电话时,手就已抓在铲柄上了。这意味着,不太对劲,真的不太对劲。
“但对我来说很重要。”她暗自吃惊,没想到自己的语气竟能这么不动声色。她心里紧张得要命,但没想到自己讲起话来竟然还能这么犀利而冷静。接着,一个闪电般的念头忽然闪过脑际。她忽然想到在哪里听过那声音了。就在今天下午,就在连着这台电话的录音机上。而且难怪她刚接起电话时,没有立刻认出那声音,因为那个人在录音机上只说了短短一句话:我会再打。接着她又说:“请你现在立刻表明身份,否则我就挂电话了。”
她听到那人叹了口气。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疲倦,而且友善。“夫人,别为难我好吗?我只希望能帮上你的忙。真的。”
丽赛突然想到斯科特最喜欢的“最后一场电影”。她想到的是电影里男主角的沙哑声音。另外她也想到乡村歌手汉克·威廉斯的沙哑嗓音,仿佛听到了他在演唱那首轻快的《强巴拉亚》。接着丽赛说:“我要挂电话了,再见,祝你愉快。”虽然她嘴里这么说,但话筒却没离开耳边。时候还没到。
“夫人,你可以叫我扎克。这名字应该还不错吧?这样可以吗?”
“扎克?那你姓什么?”
“马库尔。”
“哇,那你不就是电视名嘴吗?如果你是扎克·马库尔,那我就是伊丽莎白·泰勒了。”
“刚才你叫我告诉你个名字,我只好随口说一个。”
这人倒是伶牙俐齿。“那么扎克,这个号码是谁告诉你的?”
“电信公司的接线生告诉我的。”这么说来,这个号码确实登记在黄页上。所以他才会知道。也许吧。“我有几句话要告诉你,你想听听看吗?”
“我在听。”她是在听……不过手上也抓着那把银铲子……她在等待南风吹来。这是最重要的,因为情况很快就会产生变化。她全身的每个细胞都感觉到了。
“夫人,前阵子有人来找你,说想看看你先生留下的稿子。噢,对了,请你节哀。”
丽赛假装没听到最后那句话。“斯科特过世后很多人来找过我,他们都想看看我先生留下的稿子。”她暗暗祈祷,希望电话里那家伙没那么敏锐,不会察觉到她的心跳有多厉害。“对那些人,我说的都是同一句话:过些时候,等时机成熟了,我就会让他们看——”
“夫人,那个人在你老公的母校教书。他说交给他们是最合理的,从各方面来看,他们最有资格处理那些稿子。”
丽赛沉默了好一会儿,半句话也没说。她想到这个人刚刚讲到“老公”这两个字时口气很奇怪,似乎有点粗鲁。还有,他叫她“夫人”时腔调也很怪。听得出他不是缅因州人,也不是纽约人,而且似乎没受过什么教育。至少斯科特会称呼某某夫人,不会只叫人家夫人。她心想,这位“扎克·马库尔”一定没念过大学。而且她感觉到,已经开始吹南风了。她已经不害怕了,相反,她开始感到愤怒。非常愤怒,像头被惹毛的母狮子。
丽赛开口说话。她的声音很低沉,仿佛喉咙哽住了,她几乎认不出自己的声音了。她说:“他叫伍伯迪。你说的就是他,对不对?约瑟夫·伍伯迪。那个遗稿狗仔,那兔崽子。”
电话里,那人迟疑了一下,然后说:“夫人,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这时丽赛的火气越来越大。她喜欢这种感觉。“别跟我装傻了。是那个约瑟夫·伍伯迪教授派你来的吧?那个遗稿狗仔大王。是他叫你打电话来恐吓我……他怎么说来着?要我把我丈夫工作室的钥匙交出来,这样他就可以清查斯科特的手稿,爱拿什么就拿什么,是不是?他就是这么……难道他真以为……”讲到这里,她忽然说不下去了。没她想得那么容易。她是真的很生气,可是讲话的语气却不够凶,太斯文了点。她得装凶一点。“你给我说清楚,扎克,是不是他?是那个约瑟夫·伍伯迪教授叫你来的吗?”
“夫人,我是谁找来的关你屁事。”
丽赛忽然不知该怎么回答。一时间,她被对方嚣张的气焰吓住了。要是斯科特在这里,他一定会说,这真是……
(关你屁事)
夸张得吓死人。
“还有,我办事不会只试试看。我一定会干到底。”讲到这里,他停了一下。然后又说:“意思是,我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好了,夫人,从现在开始,给我闭嘴,给我仔细听好。听清楚了吗?”
她冷冷地站在那里,电话贴着耳朵,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脑中回荡着那句话——听清楚了吗?
“我听得到你的呼吸声,所以我知道你听得很清楚。很好。夫人,一旦我收了人家的钱办事,就绝对不会只是试试看,我一定会干到底。是的,你不知道我是谁,不过没办法,那就是你吃亏的地方,我占上风。我可……我可不是吹牛。我办事不会只试试看。我一定会干到底。所以,我要什么,你就给我什么,知道吗?我会打电话给你,或是发电子邮件,用我们现在这种方式沟通,然后有天我会告诉你:‘没事了,我要的东西拿到了。’万一结果不是这样……万一我没有在限定时间内拿到我要的东西,那我就会到你家来找你。我会好好整治你。想想当年你参加学校舞会时身上什么地方不准男生碰,我会让你那个地方痛到死。”
那人滔滔不绝,好像在背诵事先编好的台词。丽赛听到一半,不知不觉闭上眼睛。她感觉到温热的泪水沿着脸颊滑落,可那是愤怒的泪水,还是……
羞愧的泪水?难道她真是因为觉得丢脸而掉泪吗?是的,亲耳听到陌生人对她说出那种话,确实很丢脸。感觉就像到了所新学校,第一天就被老师当众训斥。
这时她仿佛听到斯科特说,他妈的,小宝贝,你应该知道怎么对付他的。
是的,她很清楚。面对这种场面,要么“上紧发条”,要么投降。尽管她从来没有真正碰过这种场面,不过还是很清楚该怎么做。
“夫人?我刚才说的话你听懂了吗?”
她很清楚自己想跟他说什么,不过他可能听不懂。所以丽赛决定换种简洁有力的表达方式。
“扎克?”丽赛很小声地叫他一声。
“怎么样,夫人。”他也跟着变得小声起来。说不定他以为这是种共谋的意思。
“你听得见我说话吗?”
“你讲话声音好像有点小,不过……怎么样,夫人?”
她深深吸了口气,然后憋住。她开始想象那人的模样,想到他满嘴什么夫人老公的,连文法都会搞错。她想象得到,那人现在一定让电话紧贴着耳朵,竖起耳朵想听清楚她要说什么。他的模样仿佛真的浮现在丽赛眼前了,那一刹那,丽赛用尽吃奶的力气朝着话筒大吼一声:“操你妈的去死吧!”
接着,丽赛把话筒重重摔到电话机上,由于力道实在太猛,话机上的灰尘漫天飞舞。
电话铃声几乎立刻又响了起来,可是丽赛已经没兴趣再跟那个“扎克·马库尔”说话了。她想,自己应该不会再跟那个电视名嘴“对话”了。而且这样的“对话”可不是她自愿的。另外她甚至也不想在录音机里听到那人的声音。想也知道,他的口气不可能再像刚才那样假装斯文了。他一定会破口大骂丽赛是贱人、臭婊子、烂货。她沿着电话线找到墙上的插孔——就在那些纸箱旁边。她一把扯掉电话线。那一瞬间,电话正好响到第三声,然后就没声音了。“扎克·马库尔”的问题到此结束,至少目前暂时结束。也许丽赛还是得对付他,不过眼前得先处理阿曼达的问题。更何况此刻黛拉正在等她过去。没有丽赛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要立刻到厨房去,把挂在墙上的车钥匙拿下来……然后,她大概得花个两分钟,把整间屋子的门都锁起来。其实白天她本来是懒得锁门的。
屋子要锁,谷仓和工作室也要锁。
是的,特别是工作室。工作室几乎是斯科特的一切,里面是他毕生心血的结晶。尽管她不像斯科特那么懂工作室有多重要,不过还是得锁起来。对了,谈到斯科特毕生心血的结晶……
她不自觉地又低头看看最上面那个纸箱,她刚才没把箱口盖上,所以里头的东西看得一清二楚。
艾克归乡
斯科特·兰登著
丽赛突然觉得好奇,她转念一想,看看应该没关系吧,花不了一两分钟。于是她弯下腰把银铲子靠在墙上,把那张书名页拿起来,看看底下是什么东西。第二页上面写着:
艾克衣锦还乡,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秘宝找到了!游戏结束!
就这样,没别的了。
丽赛呆呆看着那张纸,愣了好一会儿,几乎忘了自己还得去个地方,还有事情要办。她又开始起鸡皮疙瘩了,不过这次应该是因为心情愉快……不对,不能说应该是,是真的很愉快。她嘴角泛起一抹淡淡的微笑。自从她开始动手清理斯科特的工作室后……不对,正确的说法是,她开始发神经,把斯科特口中的“记忆角落”搞得乱七八糟后。反正从那时候起,她就一直感觉得到斯科特的存在……但从来不曾像这次一样,感觉那么接近,那么真实。她把手伸进箱子里,用大拇指翻翻那一大沓稿纸。其实她早有预感会看到什么,果然不出所料,那沓全是空白稿纸。接着,她顺手翻翻塞在旁边的两沓稿纸,结果也全是空白的。斯科特小时候发明了几个字眼,其中,“秘动”是指瞬间移动,至于“秘宝”……呃……这个意思就比较复杂了。不过从第二页稿纸看来,意思应该是开玩笑,或无伤大雅的恶作剧。反正这一大沓冒充的小说就是斯科特·兰登的“冷笑话”。
那么,另外那两个箱子里也是“秘宝”吗?还有,走道对面那几间马厩和那个旧养鸡场里头也堆了很多纸箱子。难不成那些箱子里也都是“秘宝”吗?开玩笑有需要费这么大的功夫吗?如果真是玩笑,那斯科特究竟是想跟谁开玩笑?她吗?还是伍伯迪之类的遗稿狗仔?应该是他们没错。斯科特一向很喜欢消遣那些家伙。他都说那些家伙是“文本狂”。可是,这种玩笑本身却暗藏着另一种可怕的假设:他可能早就有预感……
(英年早逝)
死亡已经逼近。
(壮志未酬)
而斯科特竟然什么都不告诉她。这又让她想到另一个问题:就算斯科特告诉她了,她会相信吗?她第一个反应一定是说不会——她一定会告诉自己,我是个很实际的人,每次他要出门,我都会帮他检查行李,看看他内裤带得够不够,并且提醒他要先打电话查询,看看班机是不是准时起飞。然而,她还是永远忘不了那一幕:他满嘴都是血,笑起来的样子很像小丑。她还记得,有一次斯科特告诉她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可是说话时神智似乎很清楚。他说,太阳下山后,最好不要吃任何新鲜水果,因为那样很危险。还有,半夜十二点到凌晨六点这段时间,什么东西都不要吃。斯科特解释说,“夜里的食物”通常都有毒。他似乎言之有理。因为——
(嘘,不要说)
“我差点就相信他了,好了,够了。”她自言自语嘀咕道。她以为自己又要掉泪了,于是赶快低下头,闭上眼睛,以免眼泪掉出来。其实她眼里根本没有眼泪。刚才那个“扎克·马库尔”的那些话气得她掉眼泪,但现在她的眼睛却干得像沙漠一样,该死的眼睛!
斯科特书桌的抽屉,还有楼上最大的那个档案柜里头也塞了很多手稿。丽赛心里明白,那些当然不可能是“秘宝”,其中有些是出版过的短篇小说存稿,有些是改写的版本。斯科特帮他的一张书桌取了个绰号叫“垃圾堆”,丽赛在那张书桌里看过三本未完成的小说,还有一篇未完成的中篇小说——伍伯迪看了一定会口水直流。此外至少还有五六篇已完成的短篇小说,不过斯科特好像不怎么在乎那几篇小说,从来没想过要寄去出版。从字体上看,那几篇小说已经是多年前的旧作了。丽赛实在没有能力判断,这些小说中哪一篇是杰作、哪一篇是垃圾,不过她倒是可以确定,随便哪一篇都足以让那些“兰登学者”趋之若鹜。然而,这些……套用斯科特的字眼,这些“秘宝”……
接着她抓住那把银铲子的握柄,紧紧地攥着。她突然觉得,这世界越来越像蜘蛛网般纠缠不清。而在这样的世界里,只剩那把铲子能给她真实感。她再度睁开眼,自言自语说道:“斯科特,这只是恶作剧吗?或者你还在跟我过不去?”
没人回答,当然不会有人回答,此刻她得赶快去照顾那两个姐姐。哪一天,等时候到了,她会把这些东西全丢进后院的火炉,她相信斯科特一定会明白的。
不过,不管是现在去找姐姐,或是未来要把那些稿子全丢到后院烧掉,这把铲子都派得上用场,她决定将铲子随时带在身边。
她喜欢铲子握在手上的那种感觉。
丽赛把电话线接回去,然后在电话铃响起之前匆匆走出办公室。谷仓外,太阳已逐渐西沉,西风强劲。刚才她接了两通令她肝火上升的电话,而第一通是她姐姐打来的。她正要打开门进办公室接电话时,四周忽然刮起一阵怪风。现在她终于知道那阵风是哪来的了。小宝贝,那阵风不是什么鬼魂作祟。今天真是漫长,仿佛一个月已经过去了。然而此刻,风吹在身上,感觉却如此和煦,如此清新舒畅,让她想起昨晚梦中的风。她从谷仓走回家中厨房时,并不担心“扎克·马库尔”会突然从附近某处突然冒出来。丽赛知道他不是用手机打的。如果有人用手机在附近打电话,那种声音她一定听得出来。电话里一定会出现吱吱喳喳的杂音,而且音讯会断断续续。斯科特跟她解释过,手机信号必须通过电力线通信网络(斯科特喜欢称之为“飞碟加油站”)传送。而那位“扎克”老兄的声音听起来太清楚了。我们这位“密码解读人”一定是用市内电话打的。这么说来,他不可能是在这附近打的,除非她家附近的邻居开门让他进去借电话用,当场听他恐吓丽赛。
她抓起车钥匙,然后把钥匙塞进牛仔裤旁的口袋里(她没有察觉阿曼达那本小笔记本还在她的后口袋里,不过一会儿之后她就会发现了)。除了车钥匙,她还拿了更大的一串钥匙环,上面有“兰登王国”各个出入口的钥匙,而每一把钥匙上都有标签贴纸,贴纸上有斯科特·兰登清秀的字迹。她把房子锁起来,然后锁上谷仓侧门,再从谷仓外的楼梯走上二楼斯科特工作室门口,把那道门也锁上。等所有门都锁好了,她把铲子扛在肩上,朝车走去。六月的夕阳余晖的红晕映照着她,她长长的影子拖在庭院的泥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