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很遗憾她搬到这里,这个地方把她害死了,”约翰·肯尼哭着说,他今年十八岁,死者娜塔莉·肯尼,年仅十岁。“有人杀了我妹妹。”今年五月四日,娜塔莉·肯尼的尸体在风谷镇被找到,陈尸在剪烫美发店和毕孚帝五金行中间的狭小空隙。过去九个月来,这个位于密苏里州的小城镇,已经发生两起杀童案,另一名死者是九岁的安·纳什,去年八月她被人发现死在镇上的小溪里。两名女孩都是遭人勒死,牙齿都被凶手拔光。

约翰·肯尼轻声哭着,说娜塔莉“有点顽皮,有点男孩子气”。他和家人两年前从宾州搬过来,前阵子才刚从高中毕业。他说他妹妹是个聪明的孩子,想象力很丰富。她曾发明一套语言,具备完整的字母体系。“如果只是普通的小孩,大概只会跟你一派胡言。”约翰·肯尼惆怅地说。

关于目前的案情进展,警方的发言相当模棱两可。风谷镇的警察以及堪萨斯增援的警探理查德·劳尔都表示:目前尚未掌握重大线索。“我们目前尚未排除任何可能。”

劳尔说,“我们在镇上搜寻可疑分子,并审慎评估外地人作案的可能。”对于本案的潜在目击者,警方表示不予置评;目击者是一名小男孩,他声称看到一位女性绑架娜塔莉·肯尼。而根据可靠的消息来源,警方认为这两起凶杀案应是当地男性所为,风谷镇牙医詹姆斯·L.杰拉德也表示同意,他说拔牙“需要力气,牙齿不会自行脱落”。

案件目前正在如火如荼侦办中,风谷镇民纷纷加装安全锁或购买枪械,以求自保。当地五金行表示,案发至今已卖出三十多副安全锁,镇上的枪火商也有三十多笔枪械交易。“我想本地人家里大都有来复枪,外出打猎用。”现年四十四岁的枪火商丹尼·R.史尼亚指出,“但我想家里没有手枪的人……迟早会需要买一把枪。”安·纳什的父亲罗伯特也搭上了这波枪械购买热潮。“我还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他们需要大人保护。”纳什先生说。他描述他死去的女儿颇有小聪明:“有时候我觉得她比她老爸还聪明,有时候她真的以为自己比她老爸还聪明。”他说安跟娜塔莉一样很男孩子气,喜欢爬树、骑自行车,她去年八月就是骑自行车时遭人绑架。

本地天主教区神父路易·蓝尔认为,这两起谋杀案对居民造成不小的影响,望弥撒的会众明显增加,也有许多教友跑来请他给予心灵抚慰。“发生这种事,人们自然会渴望灵魂获得滋养。”他说,“大家都疑惑怎么会发生这种事。”警方也是一样。

报道见报之前,柯瑞嘲弄了一番那些R呀、L等中间名:天啊,什么年代了,南方人还那么讲究古时候那一套。我指出密苏里州严格说来位于美国中部,他听了讥笑我说:那严格说来我也才算中年而已,但你有种去跟可怜的艾琳说,她每天都要照顾我的风湿性关节炎呢。此外,他把詹姆斯·卡比西说的话全部删除。“在报道里放太多小孩的证词,会让人家以为我们报社很不专业,尤其警方现在还不买这个小鬼的账。”他还把我从约翰妈妈嘴里套出的话删掉了:“她是个乖巧和善的孩子。”虽然没什么价值,但这是我被她撵出去之前唯一的斩获,我那次采访根本是活受罪,能套到这句话还算值回票价,但没想到被柯瑞嫌偏离主题。不过他说得也对。他相当满意我那句“这两起凶杀案应是当地男性所为”,认为这多多少少算是锁定了嫌疑犯。“根据可靠的消息来源”这句是我瞎编的,或者说得委婉一点:是我综合了大家的意见。反正上至神父下至理查德,大家都认为是本地人作案。只是我没告诉柯瑞我说谎。

报道刊登出来的那天早上,我赖在被窝里,盯着白色的古董拨盘电话,等人打来投诉。也许第一个就是约翰他妈;要是她发现我采访她儿子,一定会气到爆炸。也可能是理查德,因为我泄露嫌疑犯是当地人。

几个小时静悄悄地过去了,我身上的汗越冒越多,马蝇在窗外嗡嗡嗡地徘徊,盖拉守在门外,急着要进来打扫。我们家床单、浴巾都是每天更换;地下室那台洗衣机成天转个没完。我想这是从玛丽安还活着的时候就留下来的习惯。我们随时穿着清爽干净的衣服,忘记自己身上有体味和汗臭。一直要到上了大学,我才知道自己喜欢性爱的味道。有天早上,我走进我朋友的卧室,一个男生从我身边闪过,他回头笑了笑,顺手把袜子塞进裤子后面的口袋里。我朋友还赖在床上,全身赤裸,起了红潮,从棉被底下伸出一条光溜溜的腿。那甜美的浊气完全是动物的味道,像从熊的巢穴深处散发出来的。这种同居过夜留下的气味,对我来说非常新鲜。因为最能唤起我童年回忆的,是漂白水的味道。

我后来发现,第一个打来投诉的,是个意想不到的人物。

“我不敢相信你的报道里面竟然连一句话也没提到我。”玛芮斯·惠勒尖锐的声音撞击话筒。“我说的话你一个字也没写进去。你大概连我在场都不知道吧。约翰可是我带过去的,记得吗?”

“玛芮斯,我从来就没答应要把你写进报道里。”我说,暗暗不爽她发什么大小姐脾气。“如果你误会了,我跟你道歉。”我把软乎乎的蓝色泰迪熊垫在头底下,随即因为罪恶感而放回床尾。人要善待童年时期的玩伴。

“我只是不懂你为什么没有写我。”她继续说,“如果报道的重点是让读者了解娜塔莉,那你就非要约翰帮忙不可;如果你非要约翰帮忙不可,就非要有我帮忙不可。我可是他女朋友,我是说,他是我的,不信你去问别人。”

“呃,你跟约翰,并不是报道的重点。”我说。电话那一头,除了玛芮斯的呼吸声,还有乡村摇滚音乐的旋律,“咚”一声“嘶”一声的节奏。

“但你也写了其他风谷镇的居民啊。你连愚蠢的蓝尔神父都写了,为什么不写我?约翰现在这么痛苦,我对他又那么重要,陪他熬过这一段的人是我。他动不动就哭,都是我在安慰他。”

“如果下一篇报道还要采访风谷镇居民,我一定会找你——如果你还有其他高见要补充的话。”咚。嘶。她在熨衣服。

“我知道很多肯尼家的事,也知道很多娜塔莉的事,而且这些事不要说讲,我看约翰连想都不敢想。”

“那太好了,我很快就会跟你联络。”我挂掉电话,对于她的提议感到不安。我低下头,发现我在大腿的伤疤上,潦草地写下“玛芮斯”三个字。

艾玛在前廊,裹着一条粉红色丝被,额头上敷着湿毛巾。我妈身边摆了一个银盘,上面放着茶、面包和各式各样的瓶子。她把艾玛的手背贴在自己的脸颊上,一圈一圈画着圆。

“宝贝,宝贝,宝贝。”我妈一边低语,一边荡秋千。

艾玛昏昏欲睡,像襁褓中的婴儿,偶尔咂一咂嘴。这是我从伍德贝瑞回来后第一次看到我妈。我在她面前晃来晃去,但她不肯把视线从艾玛身上移开。

“嗨,卡蜜儿。”艾玛终于有气无力地开口了,给了我一个淡淡的微笑。

“你妹妹生病了。自从你回来以后,她就把自己烦出病来了。”妈一边说,一边用艾玛的手背在自己脸上画圆圈。我想象她的牙齿紧紧箝住颊内的肉。

忽然,我发现亚伦就坐在室内,从客厅的双人沙发往窗外望,紧紧盯着她们母女俩。

“你要想办法让她在你身边自在一点,卡蜜儿;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她溺爱地对着艾玛说。

宿醉的小女孩。艾玛昨天离开我房间后,就自己下楼去喝酒。这个家就是这样。我留下她们俩,让她们互相耳语,受宠在我膝盖上嗡嗡作响。

“嘿,包打听,包打听。”理查德开着轿车从我身边经过。我正要去娜塔莉的陈尸地点,看看那些气球、纸条上都写些什么。柯瑞要我写一篇“举镇哀悼”的报道;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新的线索的话就用这篇来救场;也就是说,最好能有新的线索,而且越快越好。

“哈啰,理查德。”

“今天的报道不错哦。”该死的网络。“很高兴你找到可靠的消息来源。”他面带笑容说。

“我也是。”

“上车,我们有点事要办。”他推开副驾驶座的车门。

“我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做。跟你合作到目前为止,你不是不予置评,就是给我没有用的消息。再这样下去,我的主编就会要我退出了。”

“啊,那怎么行,这样我就没得消遣了。”他说,“跟我上车,我需要一个风谷镇的地陪。为了感谢你,我愿意回答你三个问题,全盘托出,绝不说谎。虽然不算正式采访,可是我一定老实回答。好吗?卡蜜儿。除非你是要去和你可靠的消息来源约会。”

“理查德!”

“好吧,说真的,我也不想当第三者,让你们刚萌芽的爱情迅速凋谢。我敢说,你和你那可靠的消息来源站在一起,一定很登对。”

“闭嘴。”我上了车。他靠过来,帮我系上安全带,停了一秒,嘴唇离得我好近。

“我要确保你的安全。”他指着娜塔莉的陈尸地点,夹缝里飘着一颗造型气球,上面写着“早日康复”。

“我也希望风谷镇能早日康复。”理查德说。

理查德要我带他到镇上隐秘的地点,也就是那些只有当地人才知道的隐秘场所。大家在那里撒野,青少年在那里聚会喝酒,也有人单独去那里思考人生的方向。每个人的人生都有脱轨的时候。我第一次去那里是玛丽安去世那天,第二次则是举起刀的那个晚上。

“那两个女孩是在哪里被杀掉的,我们还不知道。”理查德说。他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搭在我的椅背上。“我们只知道弃尸地点,而且现场都遭人严重破坏。”他顿了一下。“对不起。说‘杀掉’很难听。”

“屠宰场的工人才这样说。”

“哇,‘屠宰场’,卡蜜儿,好高级的词,风谷镇的人应该不会用吧。”

“是是是,你们堪萨斯市的人最有涵养!”

我指点理查德开上一条没有路标的泥巴路,我们在一片及膝高的野草间停车,安的陈尸地点就在往北十六公里处。我扇一扇颈背,好闷,长袖紧紧黏在臂膀上,我捏起衣服抖了几下。昨晚的酒气蒸发成皮肤上的汗珠,不知道理查德会不会闻到。我们走进树林里,下坡、上坡。白杨树叶一如往常,在缥缈的微风里闪闪发光。偶尔可以听见鸟儿惊飞,动物一掠而过。理查德跟在我后面,随手揪几片叶子,一边走,一边慢慢撕。走到目的地时,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汗从我脸上滴下来。眼前是一座倾斜的老校舍,里头只有一间小教室,葡萄藤在石板瓦上穿进穿出。

进入校舍,墙壁上钉着半块黑板,黑板上花花绿绿。枯叶和酒瓶散落在地板上,夹杂着一些年代久远的啤酒罐,罐子生锈,而且那时候上面还没有拉环。教室里保留了几张小桌子,其中一张盖着桌布,桌子正中央摆着一瓶干枯的玫瑰。真可怜,在这里享用浪漫晚餐。希望他们当时进行得还算顺利。

“这张不错。”理查德指着一幅蜡笔画。浅蓝色的牛津布衬衫黏在他身上,我隐约可以看出他健美的胸肌轮廓。

“显然跑到这里玩的大多是小孩子。”我说,“但这里离溪边很近,所以我想应该带你来看看。”

“嗯哼。”在沉默中,他凝视着我。“你平常在芝加哥,下班后都做些什么?”他靠着桌子,从花瓶里抽出一朵干枯的玫瑰,揉碎花叶。

“我都在做什么?”

“你有男朋友吗?我想你一定有。”

“错了。我很久没交男朋友了。”他开始摘玫瑰花瓣。我不知道我的回答有没有激起他的兴趣。他抬头看着我,开怀地笑了。

“你很难追,卡蜜儿。你不会一直嚷着我跟你说我跟你说。你让我自己问。这很特别,我喜欢。通常一般女人,你想让她们闭嘴不容易。我不是在说你。”

“我不是故意要那么高冷。只是没料到你会问这个问题。”我重新掌握对话的主导权。闲扯和斗嘴,这我没问题。“你有女朋友吗?你一定脚踏两条船吧。一个金发、一个褐发,正好搭配你的领带颜色。”

“全部答错。我单身,上一任女朋友是红头发,跟我的日用品完全不搭。后来不得不分手。很好的女孩,可惜。”

换作平常,我最讨厌理查德这种男孩,他们从小到大吃好的、用好的,有长相、有魅力、有头脑,可能还很有钱。我对这种男生向来没有兴趣。他们太没个性,而且通常胆子很小,碰到难堪、尴尬的事,直接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但理查德不会让我觉得很无趣。可能是因为他笑得很邪恶,也可能是因为他要面对丑陋的事情才能赚钱。

“你小时候来过这里吗,卡蜜儿?”他的声音很小,非常害羞,两只眼睛看着旁边,午后的阳光晒得他的头发金光闪烁。

“当然来过啊,这里是调皮捣蛋的完美地点。”理查德走向我,把剩下的玫瑰递给我,用手指抚摸我汗涔涔的脸颊。

“看得出来。”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希望自己在风谷镇出生长大。”

“我们应该会相处得很愉快。”我说。这倒是真心话。我突然感伤在自己成长的岁月里,竟然没认识半个像理查德这样的男孩子,可以带给我一点挑战性。

“你很美,你知道吧?”他问,“我早就想跟你说,但又怕说了会碰钉子。所以我想……”他勾起我的下巴,吻我,刚开始慢慢地,后来发现我没挣脱,便拥我入怀,把舌头伸进我的嘴里。

这差不多是我三年来第一次接吻。我的手在他的背肌之间游移,玫瑰从我手里掉落。我揭开他的领口,低头舔他的脖颈。

“我想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他一边说,一边抚摸我的下巴。“我第一次见到你那天,一整天都无心做事,被维克里赶回了家。”说完他大笑。

“我也觉得你很帅。”我说着便牵起他的手,以免他的手不安分地乱摸。我的上衣很薄,我不想让他摸到我的疤。

“我也觉得你很帅?”他大笑。“天啊,卡蜜儿,你这个人真没情调。”

“我只是觉得措手不及。我的意思是,你跟我,感觉不妙。”

“的确很糟。”他亲吻我的耳垂。

“还有,你不是想看这个地方吗?”

“卜蕾大小姐,我来的第二周,就把这个地方好好搜过了。我只是想约你出来走走而已。”

后来发现,另外两个我想带他去的地方,他也都已经搜过了。一个是树林南边的废弃猎棚,他在那里找到一条黄色格纹缎带,经两边家长指认后,确定并非受害者所有;另一个是风谷镇东边的峭壁,可以坐着远眺密西西比河,他在那里找到小孩子的球鞋印,但跟两个小女生的鞋印不相符。他还在草叶上发现干涸的血迹,但跟两个小女孩的血型对不上。我再次展现出自己有多没用,理查德也再次表示自己不在意。我们还是开车去了一趟峭壁,带着半打啤酒,坐在太阳下,看着密西西比河闪着银光,像一条倦懒的蛇。

玛丽安可以下床走动时,她最喜欢来这个地方。有那么一瞬间,我可以感觉到她娇小身躯的重量压在我背上,在我耳边暖烘烘地笑着,皮包骨的手臂紧紧围住我的肩膀。

“如果是你,你会把小女孩带去哪里勒死?”理查德问。

我猛然被拉回现实,回答道:“我的车上或房间里。”

“拔牙呢?”

“可以盥洗善后的地方。地下室、浴缸。小女孩是先死掉的吧?”“这是你的问题之一吗?”

“没错。”

“两个都是先死掉的。”

“死了很久吗?久到牙齿拔下来都不会流血?”

一艘下行的平底船在急流中打转,男人们拿着长篙出现在甲板上,把船头导向正确的方向。

“娜塔莉流血了。她刚断气牙齿就被拔下来了。”我脑海中浮现出娜塔莉的身影,死不瞑目的棕色眼睛,整个人瘫倒在浴缸里,有人从她嘴里撬出一颗颗牙齿。血迹斑斑的下巴。拿着钳子的手。女人的手。

“你相信詹姆斯·卡比西吗?”

“这我不知道,卡蜜儿,我没有骗你。那孩子吓坏了。他妈妈一直打电话来,要我们派人保护他。他说那个女人一定会找他。我审讯时故意刁难他,说他骗人,看他会不会改变说辞。结果没有。”他转过来跟我面对面。“我可以告诉你:詹姆斯·卡比西相信自己的说辞。但我看不出其中的可能性。这跟我搜集的资料不符。不知道哪里怪怪的,可能是警察的直觉。你自己也采访过他,你有什么看法?”

“跟你一样。我想他可能因为妈妈得癌症吓坏了,所以把恐惧投射到其他事情上。我也不知道。约翰·肯尼呢?”

“就资料判断:年龄吻合,又是受害者家属之一,而且对整件事的反应太过激烈。”

“遇害的是他亲妹妹。”

“对。可是……我自己也是男孩子,我跟你说,一般青少年宁愿去死,也不愿意在公共场合掉眼泪,但他却哭得整个镇的人都知道。”理查德用空的啤酒瓶吹出“呜”的空响,对来往的拖船发出类似求偶的叫声。

月亮出来了,蝉鸣沸腾鼓噪,理查德放我在家门口下车。打开门,看见我妈坐在螺旋梯的最下面,旁边放着一壶杏仁酸酒。

她穿着粉红色的睡衣,袖子是稚气的公主袖,领口镶着一圈缎带。她多此一举地在手上包着雪白的纱布,尽管她已经喝醉了,纱布却还是洁白如新。我进门时,她微微摇晃,好像一缕幽魂,在心里挣扎要不要消失。最终,她决定留下。

“卡蜜儿,过来坐。”她用手招呼我过去。“等等!先去厨房里拿酒杯。你陪妈妈喝一杯。陪一陪你妈。”一定没好事,我一边咕哝,一边拿了个平底杯。但在这层抱怨下,我心想:这是要跟她单独相处啊!我感觉到一阵童年残留下来的悸动。镇定一点。

我妈倒酒鲁莽,但在满杯前收手,算得刚刚好;不知道她变了什么戏法,竟然能稳稳地把酒端到我唇边,半滴都没有洒出来。她看着我,得意地笑了笑。她身体往后,靠着螺旋梯的中心柱,侧着腿坐好,小口喝酒。

“我想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你了。”她说。

我知道她不喜欢我,但我从没听她坦率承认过。我告诉自己说,我应该要兴致高昂,像是发现新大陆的科学家,但我的喉咙卡得很紧,要很努力才有办法呼吸。

“你让我想起我妈——你的外婆娇亚。你疏离、冷漠,而且非常非常自以为是。我妈也从来没有爱过我。你不爱我,我也不爱你。”一阵愤怒窜过我全身上下。“我又没说过我不爱你,你这样说未免也太可笑了。真可笑!是你不爱我才对吧,从小你就不爱我。我从你身上只感觉得到冷漠而已,别恶人先告状。”我开始用掌心摩擦楼梯的直角。我妈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停止动作。

“你总是那么任性,一点也不可爱。我忘了你那时候六岁还七岁,我想帮你上发卷,希望你第二天拍证件照比较上相,但你却拿我的布剪把头发全都剪掉。”我不记得我做过这种事。我只听说安用剪刀把头发剪掉。

“我才不相信,妈。”

“意见真多,跟那些女生一样。我想多跟她们亲近,跟那两个死去的女孩子。”

“你说要亲近她们是什么意思?”

“她们让我想到你,成天在镇上跑来跑去撒野,像漂亮的小动物一样。我想如果可以多跟她们亲近,说不定就会比较了解你。如果我可以喜欢她们,说不定就有办法喜欢你。但我没有办法。”

“对啊,我想也是。”老爷钟敲了十一下。我好奇我妈一辈子住在这里,总共听那座钟敲了几声。

“你在我肚子里的时候,我那时候还是孩子,比你现在小多了,我以为你救得了我。我以为你会爱我,然后我妈就也会爱我。真是可笑。”我妈的声音蹿高,湿冷,像在暴雨中纷飞的红色围巾。

“我那时候还很小。”

“你从小就不听话,都不肯吃东西。好像在惩罚我把你带到这个世界来。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笨蛋,像个小孩子。”

“你是小孩子啊。”

“现在你回来了,我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是玛丽安不是她?”高涨的愤怒突然摊平成黑暗的绝望。我在原木地板上摸到钉木板的钉针,我把钉针塞在指缝里。我绝对不要为了这个女人掉眼泪。

“我留在世上也没多大的意思,妈,如果这样说能让你好过一点。”

“你真讨人厌。”

“有其母必有其女。”

我妈突然扑向我,一手抓着我一边手臂。接着,她把手伸到我背后,竖起一根手指,用指甲在没有疤痕的皮肤上画圈。

“你就只剩这里了。”她用气音对我说。她的口气又香又腻,像深井里的空气。

“对。”

“有一天,我要把我的名字刻在上面。”她摇了摇我的身子,松开手,留我一个人坐在楼梯上,只有喝剩的温酒陪伴我。

我把剩下的杏仁酸酒喝完,做了一个又黑又黏的梦。我妈割开我的皮肤,把我的内脏一个一个掏出来,绣上她的名字,再一个一个丢回去,还随手扔了一些失物进去,有我十岁转泡泡糖机转到的橘色荧光塑料球,有我十二岁时穿的紫色毛袜,有高一时男生送我的便宜镀金戒指。她每扔一个,我就松一口气:还好找回来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心里既彷徨又害怕。我拿出水壶,灌一口伏特加排解恐慌,结果马上跑到厕所狂吐,秽物里有一丝一丝甜甜的咖啡色口水,是昨夜的杏仁酸酒。

我扒光衣服,跨进浴缸,白瓷冰凉地贴在我的背上。我躺平,扭开水龙头,任凭水位越爬越高,直到水位高过耳朵,“咕噜”一声,像船沉入海的声音一样令人满足。我能不能锻炼自己,任水位盖过我的脸,然后睁着眼睛淹死在浴缸里?只要能对淹没自己那最后的五厘米不为所动,我就成功了。

自来水刺痛我的眼睛,盖过我的鼻子,完完全全地包围了我。我想象自己从上往下看:薄薄一层水纹底下,我的身体皮开肉绽,我的脸上面无表情。我的身体不肯安静,尖叫着马甲、龌龊、寡妇、啰唆。

我的胃和喉咙都在收缩,拼命挣扎着要呼吸。手指、妓女、空洞!我要求自己安静下来。多纯净的死亡方式啊!花朵、花苞、花容。

我冲出水面,大口吸气,仰头面朝天花板,好喘。放松放松,我告诉自己。放松,乖孩子,没事的。我拍拍脸颊,哄骗自己——真可悲,但喘息声停下来了。

忽然,一阵恐慌席卷而来。我伸手去摸背后那块圆形的皮肤,还很光滑。乌云低低地笼罩着镇上,阳光攀卷在乌云边缘,将万物罩上一层恶心的黄色,我们好像虫子,曝光在日光灯底下。昨晚我妈和我摊牌后,我到现在都还很虚弱,这种微弱的光线似乎很适合我现在的心情。我跟玛芮斯·惠勒有约,要到她们家采访她有关肯尼家的事。虽然不确定会得到多少重要的信息,但我希望至少能套出一两句有用的话,这是我目前非常需要的,因为自从报道刊登出来后,我到现在都还没有肯尼家的消息。老实说,现在约翰住在玛芮斯家后面,我想找他非得通过玛芮斯不可。我敢说她爱死这个特权了。

我走到大街上那间小吃店。我昨天把车停在那里,就跟理查德出去兜风了。我虚弱地坐进驾驶座,打起精神开到玛芮斯家,早到了半个小时。我想她一定正忙着梳妆打扮,为接下来的采访做准备,大概会让我先到后院的露台等待,这样一来,说不定我会有机会去看看约翰的状况。结果没想到,她竟然不在家。屋子后面有音乐传过来,我循着声音走过去,看到金发四姐妹穿着鲜艳的比基尼,坐在游泳池畔,约翰坐在她们对面的树荫下旁观。艾玛晒得一身古铜色,金发披肩,看起来秀色可餐,完全看不出昨天宿醉的痕迹。她精致小巧,色彩缤纷,跟开味菜一样可口。

看着这些光滑的皮肤,我感觉我皮肤上的字又开始叽叽喳喳说起话了。我没办法跟她们面对面,加上我昨晚做了噩梦,到现在还惊魂未定,所以我躲在角落里偷看她们。因为天气热,艾玛的三个朋友很快就掉入晕眩漩涡,一个个脸朝下趴在毯子上。艾玛好端端地坐着,一边盯着约翰,一边涂抹防晒霜,肩颈、胸口、双峰,她还把手伸进比基尼里面涂抹,看约翰有没有在看她。约翰没有反应,表情像连续看电视看了六个小时的孩子。艾玛越是挑逗,他越是镇定,连抖都没有抖一下。我难过的时候都是伤害自己,艾玛则是伤害别人。我想要别人关心,就对别人唯命是从:你爱怎样就怎样,我只要你爱我。艾玛则充满攻击性。瘦瘦长长的腿、纤细的手腕、高亢的娃娃音,像枪,瞄准了猎物。乖乖听话,我才喜欢你。

“嘿,约翰,你看到我会联想到什么?”艾玛朝泳池对面喊。

“顽皮的女孩,自以为可爱。”他喊回去。他坐在游泳池边缘,穿着短裤加T恤,两只脚泡在水里面。他的腿上淡淡地覆着一层纤细的棕色腿毛,像女孩子的一样。

“真的吗?那你为什么还躲在那里偷看我?”她说着就抬起腿,用脚尖指着那间加盖的小屋,小屋的阁楼有扇窗户,挂着蓝色的格纹窗帘。

“玛芮斯会吃醋哦。”

“我想我还是看着你比较好,艾玛。记住,我会一直看着你的。”我妹大概曾经擅自闯入他的房间,翻箱倒柜找他的东西,或是坐在床铺上等他。

“你现在的确是一直看着我。”她说着笑了出来,双腿叉开。她在阴暗的光线下看起来很惊悚,阳光在她脸上投下一块一块的阴影。

“总有一天会轮到你的,艾玛。”他说,“很快。”

“你很了不起啊,我听说。”艾玛喊回去。凯尔西抬起头,视线对准艾玛,笑一笑,又躺回去。

“也很有耐心。”

“你会需要耐心的。”她抛给他一个飞吻。

杏仁酸酒在我体内作怪,这段斗嘴叫我感到恶心。我不喜欢约翰跟艾玛调情,虽说是艾玛主动勾引他的。

“哈啰。”我喊了一声,惊动了艾玛,她对我摇了摇手指。三个金发女孩有两个抬起头,但马上又躺了回去。约翰用双手往池子里舀水,往脸上搓一搓,才抬头对我微笑。他在回忆刚刚那段对话,猜我听到了多少。我正对着游泳池中央,走着走着拐向约翰的方向,在距离他大约两米的地方坐下来。

“你看过报道了吗?”我问。他点头。

“看了,谢谢,写得很好。至少娜塔莉那部分还不错。”

“我今天来这里是想跟玛芮斯聊一下风谷镇,也许会聊到娜塔莉。”我说,“没关系吧?”

他耸一耸肩。

“没什么。她现在不在。泡甜茶的糖用完了。她慌了手脚,没化妆就跑出去了。”

“真是不体面。”

“对玛芮斯来说,的确是不体面。”

“这里一切都好吧?”

“哦,很好。”他说着,用左手摸一摸右手。他在自我安慰。我又开始同情他了。“我想世界上所有事情都一样糟糕,很难评判现在这样是好还是坏,你懂我的意思吗?”

“就好比:这里好惨,我好想死,但我想不到更好的地方可以去。”我说。他转过头来望着我,蓝色的眼珠倒映着椭圆形的游泳池。

“我就是这个意思。”接受现实吧,我心想。

“你有没有想过去咨询,看心理医生什么的?”我说,“可能会有用。”

“对啊,约翰,说不定有助于你克制冲动,你的冲动会害死人,知道吗?我们不想要更多小女孩死掉,而且还没有牙齿。”艾玛不知何时滑入游泳池,缓缓漂到三米外说出这番话。

约翰忽然站起来,有一秒钟,我以为他会跳进池子里掐死艾玛,但他没有。他伸出手指对准她,嘴巴打开,阖上,走回阁楼。

“你说话怎么那么毒。”我对她说。

“但很好笑啊。”凯尔西说,她躺在热腾腾的粉红色气垫上,漂过来,漂过去。“真是个怪胎。”凯尔西又补了一句,踢着腿从我身边漂过。

小焦把毯子围在身上坐着,膝盖弯起来,抵着下巴,眼睛盯着加盖的小屋。

“你前天晚上对我那么好,现在却像变了一个人。”我压低音量跟艾玛说,“为什么?”

她先愣了半秒钟。“我不知道。我希望我可以改过来,真的。”她游到她朋友那边去,玛芮斯出现在门口,气冲冲地要我进去。

玛芮斯家看起来很眼熟:豪华蓬松的绒毛沙发,鲜艳活泼的莱姆绿绒布脚垫,咖啡几上展示着帆船复制品,仰角拍摄的埃菲尔铁塔黑白照,宜家的春季家具型录。就连玛芮斯摆在咖啡几上的柠檬黄餐盘也一派春意盎然,盘子中央盛着淋上糖汁的缤纷莓果塔。

她穿着亚麻背心裙,颜色像半成熟的水蜜桃。她把头发放下来,在颈根挽了一个松散的马尾,通常要梳整二十分钟,才能达到这种慵懒的效果。她突然看起来跟我妈很像。她比我更有可能是我妈的孩子。我感受到胸中升腾起一股怨气,努力压住,看着她面带微笑,帮我们一人倒了一杯甜茶。

“我不知道我妹跟你说了些什么,我猜不是很讨人厌就是很下流的事,我向你道歉。”她说,“可是,我想你应该也知道,在这里艾玛才是老大吧。”她看着莓果塔,似乎舍不得吃。太漂亮了。

“你可能比我还了解艾玛。”我说,“她跟约翰似乎不太……”

“艾玛是个非常黏人的小孩。”她说完先是跷脚,接着又并拢坐好,顺一顺裙子。“艾玛担心,如果别人不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她就会枯萎凋零。她尤其需要男生的注意。”

“她为什么不喜欢约翰?她暗示约翰可能是杀害娜塔莉的凶手。”我拿出录音机,按下开关。我这样做,一方面是不希望我们浪费时间,另一方面是想引导她爆约翰的料。既然他是风谷镇民公认的头号嫌疑人,我需要听听别人对他的看法。

“艾玛就是这样,心眼非常小。看到约翰喜欢我不喜欢她,她就攻击约翰,不攻击的时候,就想从我身边把他抢走。”最好事情像她想的那么简单。

“不过,似乎有很多人都说,约翰和这件案子有关。你觉得为什么会这样?”

她耸肩,嘟嘴巴,看着录音带空转了几秒。

“你也知道嘛,约翰是从外地来的,他聪明又有见识,而且长得又比这里的人好看八倍。大家当然希望凶手是他,这样一来,嗯……这种……邪恶,就不是风谷镇本地造成的,而是外面带进来的。你吃啊。”

“你相信他是清白的吗?”我咬了一口莓果塔,糖汁从我嘴唇上滴下来。

“我当然相信他啊,大家还不就是胡乱猜疑。只不过是出去兜个风……我们这里很多人也会去兜风啊。只是约翰挑错时间罢了。”

“那受害者家属呢?你能不能说一说有关他们的事情?”

“那两个小女孩都好棒,又体贴又听话。天主带走了风谷镇最优秀的小女孩,把她们带去天堂跟他做伴。”她预先排练过,抑扬顿挫十分老练纯熟。就连她的笑容都像事先计算过:笑得太含蓄嫌不够大方;笑得太开心,又不成体统。她笑得刚刚好。要坚强、要乐观,她的笑容说。

“玛芮斯,我知道这不是你真正的想法。”

“好吧,那你想要我说什么?”她不耐烦地说。

“我要你说实话。”

“那可不行,约翰会讨厌我。”

“我又不一定会写是你说的。”

“那你还采访我干吗?”

“如果你知道这两个小女孩的事,而这些事一般人又都不愿意说,那你就更应该要告诉我才对。这样可以转移大家的注意力,让大家不要一直针对约翰。不过也要看你提供的信息。”玛芮斯端庄地啜了一小口茶,拿起餐巾揩一揩涂了草莓唇蜜的嘴角。

“但报道上还是可以出现我的名字吧?”

“我可以写你说过的其他话。”

“那就写我说的天主把她们带去天堂的那一段吧。”玛芮斯撒娇道。她绞着手,歪着头对我笑。

“不行,换一段。我可以写你说约翰是从外地来的,所以大家才会那么喜欢说他的闲话。”

“为什么不能用我选的那一段?”我可以想象玛芮斯五岁时的模样,她穿着公主裙,对她的宝贝洋娃娃大呼小叫,因为洋娃娃不肯喝那杯看不见的茶。

“因为那段跟我听到的消息不符,再说根本不会有人那样说话,听起来很假。”这不是我第一次跟受访者摊牌,但绝对是最可悲的一次,而且完全违反我的职业道德。但我要她说实话。玛芮斯一边玩脖子上的银项链,一边打量我。

“你可以当模特的,你知道吧?”她突兀地说。

“这我可不敢说。”我恶狠狠地回她。每次只要有人夸我漂亮,我就会想到我衣服底下的种种丑陋。

“你可以的。我小时候一直想变成你。我常常想到你,你知道吗?我意思是,我们的妈妈是朋友,所以我知道你住在芝加哥,我一直想象你住在宽敞的豪宅里,家里有几个头发卷卷的小宝宝,还有一个猛男老公,在投资银行上班。早上你和孩子在饭厅喝橙汁,他坐上捷豹,开车去上班。但我想我猜错了。”

“大错特错,但听起来很不错。”我又咬了一口莓果塔。“所以,谈谈那两个小女孩吧。”

“公事公办,嗯?你一直都不太友善。我知道你妹的事。我知道你有个死掉的妹妹。”

“玛芮斯,我们可以有空再聊。我很乐意跟你聊天,但是要等采访结束。我们还是先搞定报道,等有时间再好好聊一聊。”其实我打算采访一结束就闪人。

“好吧……那我就老实说吧。我想我知道为什么她们的……牙齿……”她不动嘴唇,说出“被拔掉了”四个字。

“为什么?”

“我不敢相信大家都不肯正视事实。”她说。

玛芮斯扫视整间客厅。

“不要说是我说的,知道吗?”她接着说,“那两个女生,安和娜塔莉,会咬人。”

“什么?会咬人?”

“两个都会。她们的脾气很坏,坏到吓死人,跟男孩子一样。只是她们不出手打人,她们动口咬人。你看。”她伸出右手。在大拇指正下方,有三道白色的疤,在午后的阳光里发亮。

“娜塔莉咬的。还有这里。”她把头发撩起来,露出左耳,缺了半个耳垂。“我的手是帮她涂指甲油的时候被咬的。我涂到一半,她突然不满意,我说让我涂完,然后把她挣扎的手压下去,她就突然用牙齿咬我。”

“那耳垂呢?”

“有天晚上我在他们家过夜,因为我的车子发动不了。我睡在客房里,醒来发现被单上都是血,耳朵像着火了一样,好像我想逃开我的耳朵,但耳朵却紧紧黏着我的头。然后娜塔莉叫得好像是她身上着火了一样。她的叫声比她咬人还恐怖。肯尼先生搂着她,要她镇静下来。那孩子的问题很严重。我们到处找我的耳垂,看还能不能缝回去,但就是找不到。我想是她吞下去了。”她冷笑了一声,像在一吐闷气。“但我还是挺同情她的。”

说谎。

“安呢?她也那么坏吗?”我问。

“安更坏。全镇的人身上都有她的齿印,包括你妈在内。”

“什么?”我背脊一凉,手心直冒冷汗。

“你妈帮她上家教课,怎么教安都听不进去,她完全失控,乱抓你妈妈的头发,还咬她的手腕。伤口很深。我想应该还去医院缝了几针。”我想象我妈纤细的手腕被小小的牙齿箝住,安摇着头,像一条疯狗,鲜血在我妈的袖子上盛开,在安的嘴唇上绽放。尖叫,张口放开。

一圈凹凹凸凸的齿痕,圆圈正中间,一块完美无瑕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