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有一次,我在芝加哥寒冷的街角等红绿灯,一位盲眼男子喀喀喀喀走过来,这是哪两条街的交叉口,他问。我没有回答。他转过头来对着我说,有人在吗?

我在这里。说完我吓了一跳,这四个字真是令人安心。后来只要惶恐的时候,我就会大声告诉自己:我在这里。这种存在感很不寻常。我总觉得只要一阵暖风,就会把我卷走,永远消失,连一片指甲都不会留下。有那么几天,这种想法使我安心;也有那么几天,使我寒心。

这种自卑的感受,我想,是源自于我扑朔迷离的身世,至少精神科医生是这么认为的。我早就放弃去追寻有关我生父的一切;每次想起他,我顶多只能拼凑出父亲的普遍形象,无法再往下细想他上街都买什么杂货,晨间都喝什么咖啡,也无法想象他回家跟孩子团聚的模样。我常常想,我会不会哪天在路上撞见跟我一模一样的女孩。我小时候拼了命地想找出我跟我妈妈相像的地方,想证明我真的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我会趁她不注意的时候观察她,偷偷从她房里摸出裱框的半身照,说服自己我遗传了她的眼睛,或是骗自己也许我们像的不是五官,而是小腿的曲线,或是脖子的弧度。

她从不告诉我她跟亚伦是怎么认识的,我知道的一切都是从别人口中听来的。她不鼓励我问她问题,认为这是她的隐私。记得有一次,我听到大学室友跟她妈妈通电话,让我大吃一惊,她们母女什么芝麻绿豆大的小事都聊,而且她妈妈完全不管她,几乎放任到纵容的地步。她净是报告一些蠢事,例如选了课却忘记去上——她完全不记得自己一周有三天地理课——而且还讲得很得意,跟幼儿园小朋友蜡笔画得到小红花一样得意。

后来见到她妈妈,她在我们寝室里忙来忙去,问东问西,而且还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她给艾莉森一大包安全别针,说以后可能会用到,后来她带艾莉森出去吃午饭,我在房间里扑簌簌落泪,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艾莉森妈妈的举动如此随意、和善,看得我都糊涂了。难道天底下的妈妈都像这样吗?会顾虑女儿需不需要安全别针?我妈每个月只打一次电话给我,打来也只问一些实际的问题,诸如成绩、课程、缴费明细。

我小时候从来不告诉妈妈我最喜欢的颜色,也没说过我长大以后要帮女儿取什么名字,她大概连我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我当然更不可能因为凌晨做了噩梦,就泪眼婆娑地跑到她房间找她。我一直觉得自己小时候很可怜,居然从没想过要寻求妈妈的安慰。她从来没说过她爱我,我也从来不认为她爱我。她会照顾我,生病时也会喂我吃药。哦,对了,她还会买含有维生素E的乳液给我擦。

有段时间,我说服自己:妈不是故意疏远我,只是她遭受过丧女之痛,所以需要自我防卫。事实上,虽然她嘴上没说,但我觉得她不太会跟小孩子相处。她其实讨厌小孩子吧,我想。我曾经嫉妒过,也曾经怨恨过,当年那腔嫉妒和怨怼,至今依然鲜明炙热。她可能曾经真的想要生个女儿。我打赌她小时候一定做过当妈妈的白日梦,想象自己是一只涨奶的母猫,宠孩子、舔孩子。她对孩子有一种贪婪的渴望,总像饿虎扑羊般扑上去。我在人前也是个有人疼的孩子。她为玛丽安流干了眼泪,之后就开始带我到镇上炫耀。她笑盈盈地看着我,揶揄我,连在人行道上驻足聊天,都不忘要呵我的痒。但是一回到家,她就立刻飘进房间,像一句没说完的句子,留我一个人坐在她房外,脸颊贴着房门,在脑海里重播今天的点点滴滴,回想任何触怒她的小细节。

在纳什家碰到我妈后,我到富士乡村酒吧喝了几杯。我知道我喝多了,但反正我没有喝醉啊,我跟自己辩白道。再喝一点点就好。我喜欢把酒想象成润滑油,多了这层保护,就不用害怕脑袋里尖锐的思绪。酒保是个圆脸,高中时编在我后面两个班,我记得他绰号叫“保哥”,但因为没有把握,所以没有叫出口。他嘴里嘟哝着“欢迎回来”,一边往我的广口瓶倒了七分满的波旁酒,再斟上可乐,然后对着餐巾架说:“本店请客。我们不收漂亮小姐的钱。”他整张脸红到了脖颈,然后假装有急事,连忙往吧台另一边钻去。

我沿着尼侯街开车回家。尼侯街穿过小镇,我的昔日同窗有好几位都住在这条街上,越靠近我家,两旁的宅邸越显得气派豪华。我瞥了一眼凯蒂·蕾西的娘家。十岁那年,她爸妈把古老的维多利亚大宅推倒,重新盖了一幢单薄的宅邸。

一条街外,有个小女孩噗噗噗噗驾着贴满花朵贴纸的高尔夫球车。她梳着繁复的发辫,像可可粉包装上的阿尔卑斯山少女。艾玛。她趁妈妈去纳什家做客,偷偷溜出来玩。自从娜塔莉事件后,就很难得在镇上看到落单的小女孩。

她往东边开,那是养猪场的方向。我拐个弯,跟在她后面慢慢开,车速慢到差点熄火。

前面一段下坡路称了艾玛的心,高尔夫球车疾速下冲,速度快到发辫都飞扬起来。十分钟后,我们来到乡间。草长而枯黄,牛群闷得发慌。谷仓像老人佝偻着背。我在路边歇了几分钟,让艾玛先走,等到快要看不见了,才保持距离开在她后面。我跟着她经过了好几户农舍,还有一个卖核桃的摊儿,看摊儿的是一个小男孩,他学电影明星快活地抽着烟。不久之后,粪便和唾沫的恶臭在空气里弥漫开来。我知道我们要去哪里了。十分钟后,铁猪栏在眼前出现,像一排又一排的书钉,闪闪发光。尖锐的猪叫听得我耳朵都要出汗了,仿佛生锈的井泵在哀号。我的鼻翼不自觉地一合一张,眼底也泛出泪水。去过肉制品加工厂的人就会懂我的感受。这臭味既不是空气也不是水,而是固体,你非得在上面挖个洞才能透口气,可是偏偏又挖不出洞来。

艾玛咻地驶进养猪场大门,岗哨里的警卫跟她挥了挥手。但我就没那么好过了,只好祭出那个管用的名字:爱多拉。

“对,爱多拉还有个成年的大女儿,我想起来了。”站岗的老人说。他名牌上标着荷西,是墨西哥人常见的名字。我在他身上多看了几眼,看有没有断了哪根手指。站岗这种好差使通常轮不到墨西哥人,除非工厂亏欠他。这里的工厂都是这样,最下贱、最危险的工作都交给墨西哥人去做,尽管如此,白人主管还是对墨西哥人抱怨连连。

艾玛停在一辆卡车旁边,拍一拍身上的灰尘,然后好像有要事在身,直直朝前方迈步走去,先经过屠宰场,再从左右两排猪圈中间穿过去,绯红的猪鼻子不断从木板的缝隙钻出来,她最后进了一间铁皮屋,是饲养小猪仔的地方。大部分的母猪都是受孕再受孕,生下一窝又一窝的小猪仔,生到后来不行了,就送进屠宰场,但若身体还挺得住,就被抓去喂奶——侧翻过身,叉开腿,露出奶子,被捆绑在育猪舍的栏杆上。猪这种动物既聪明又合群,但像这样被迫喂奶,跟生产线上的机器一样,简直让母猪生不如死。不过想死倒不难,一旦奶水被榨干,这些母猪便称愿了。

这么不人道的做法,我光是想到就要作呕,但更是震撼,看完人性少说也要减三分,跟目击强奸却不举报一样残忍。我看到艾玛在铁皮屋的另一端,站在育猪舍的栏杆旁边观看。谁也没去注意艾玛,仿佛对她出现在这里习以为常。工人合力把一头母猪捆绑在育猪舍的栏杆上,艾玛跟其中一位工人眨眨眼睛;工人绑妥后,便开车出去载另一批猪仔过来。

我待不下去了。我迈开步伐,起初还慢悠悠的,接着便拔腿狂奔,火速往车子的方向跑去。车门关上,广播声音震耳欲聋,温热的威士忌呛辣喉头。我驶离臭气,驶离嚎叫,驶离那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