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追求虽然没有得到林徽因的允诺,他却仍然不顾家人和亲友的一致反对,坚决要求与张幼仪离婚。徐志摩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仅是为了追求林徽因,而且是为了追求理想的生活境界。
他最敬重的老师梁启超先生,得知这一消息,专门给他写信,劝他打消离婚的念头:
……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荡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亦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生而已耳。
呜呼志麻!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吾侪当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于不可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忧悒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矣,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能自拔,呜呼志摩,无可惧耶!无可惧耶!
梁任公的信可谓字字发自肺腑,是一位师长对后学直抒胸臆的谈心,也是一位过来人对晚辈的规劝。但这时的徐志摩主意已定,他在给任公的回信中坦陈自己就是要不畏“庸欲之嫉之”,反其道而行之:
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
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此,夫岂得至而然哉?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惟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1922年2月,张幼仪在柏林生下次子德生(又名彼得)。3月,徐志摩和张幼仪在柏林由吴经熊、金岳霖作证,正式离婚。
1922年8月,徐志摩回国。
有的文章在涉及这桩往事时,谈到徐志摩决定离婚之前,曾接到过林徽因的一封信,林徽因在信中要求徐志摩在她和张幼仪之间做出选择,由此促使徐志摩下了离婚的决心。
这种说法只是一种臆测和想象。徐志摩在生活中习惯于保存所有的通信及亲人朋友之间的文字,如果有这样一封信,徐志摩不会不留下来。现存有关徐志摩的资料中,找不到与这种说法有关的任何依据。
林徽因跟随父亲回国后,又继续进培华女子学校学习。
许多年过去了,徽因在徐志摩乘飞机遇难的悲痛中给胡适写了一封信,信里谈到自己对徐志摩的感情。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林徽因真实的心迹:
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我只要“对得起”人———爹娘、丈夫(一个爱我的人,待我极好的人)、儿子、家族等等,后来更要对得起另一个爱我的人,我自己有时的心,我的性情便弄得十分为难……
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