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琴下班的时候,已经是凌晨2点多了。
她在一家酒吧做啤酒女郎,每天晚上穿着女仆制服,穿梭于各个酒桌之间,专门向客人推销自己代理的某外地品牌的啤酒。直到凌晨酒吧打烊,她才能下班。
平时都是她的男朋友开着摩托车,到酒吧门口接她下班,但是昨天晚上,男友有急事回乡下老家去了,今天凌晨不能来接她,所以她只好自己步行回家。好在路上有一名男同事与她同行,倒也不用担心。
周琴的家,住在城西红旗路,距离她工作的酒吧,如果步行的话,大约有二十分钟路程。
那位男同事住得较近,十多分钟后,就到家了,剩下的一段路,周琴就只能一个人走了。
正是初夏的天气,凌晨时分,夜风轻吹,穿着白衬衣和牛仔裤的周琴,隐隐感觉到了一些凉意。
与男同事挥手告别后,她拐个弯,一个人走上了红旗路。
路灯昏暗,大街上静悄悄的,看不到一个行人。
她暗自生气,一边在心里骂着男朋友,一边加快脚步。
街道边,有一个公园,叫作红旗公园,周琴上学的时候,经常到这里玩耍。
她朝公园里望了一眼,公园里亮着两盏景观灯,把假山和树木照出黑乎乎的影子,不知从哪个角落里传来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可疑的声音。
就在她快步从公园旁边经过时,忽然听到假山后面传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啊,我的脸,我的脸——”
叫声未落,就看见一条黑影从假山后面飞奔而出,背影一晃,就没入了灯光照不到的黑暗中。
周琴愣了一下,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再也不敢朝公园的方向望一眼,撒腿就跑。
跑出好远,她的心还在怦怦直跳。刚才那一声惨痛的尖叫,真是让人听得心惊胆战。虽然她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可以想见,绝不是什么好事。
她捂着胸口喘了几口粗气,四下里看看,大街上空荡荡的,既看不到一个行人,也看不到车辆经过。
她心里突然害怕起来,好在她家就在前面,再拐个弯就到了,最多也就半站路。
她顾不上喘气,快步朝家的方向走去。
就在她走到街道拐弯处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动,既像是人的脚步声,又像是狗或者其他什么动物悄悄走近的声音。
她壮着胆子回头一看,身后空空如也,只有几片落叶被风吹得在地上打着转转。
她松了口气,向前走几步,那种奇怪的声音又跟了上来。这一次她听清楚了,那是一个人的脚步声。
她猛然回头,就看见有一张张开的大嘴,正露着牙齿,吐着腥臭气,直往她脸上咬过来。
她吓了一跳,本能地把头一偏,那人没有咬到她的脸,却一口咬在她的鼻子上,竟然硬生生地将她半个鼻子咬了下来。
周琴发出“啊——”的一声惨叫,差点痛得晕过去。
那人张大嘴巴,还要往她脸上咬,突然两束远光灯射过来,一辆小车远远驶来。
那人浑身颤抖,好像很怕被灯光照到一样,急忙躬着身子,像狗一样飞快地窜进了旁边黑暗的小巷里。
就在他的身影彻底没入黑暗中的那一瞬间,周琴捂着流血不止的脸,从指缝里看清了他的背影,她认得,这正是她在红旗公园看到的那条黑影。
那辆路过的小车渐渐驶近,她一面捂着受伤的鼻子大叫救命,一面挡在小车前面。
那辆白色的丰田轿车一个急刹,停在她的面前,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从驾驶位走下来,问她:“小姐,你怎么了?”
周琴身子一歪,倒在地上,刚说了一句:“有怪人吃人,快报警……”就昏迷了过去。
中年司机这才看见她满脸是血,感觉不妙,急忙掏出手机,先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然后又打110报警。
几分钟后,一辆警车和一辆120急救车同时赶到事发地点。
带队出警的,是城西派出所所长老朱。
老朱先对报警人进行了问询,报警人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只说夜里开车,路遇这女孩拦车,女孩只对他说了一句“有怪人吃人,快报警”,就昏倒了。
“怪人吃人?”
老朱愣了一下,居然会有这样的事?这姑娘该不是僵尸恐怖片看多了吧?
他扭头看看那受伤的女孩。
那女孩尚在昏迷之中,急救医生对其伤口做了一些简单处理,就把她抬上了急救车。
老朱上前问医生:“她的伤情怎么样?”
医生说她鼻子严重受伤,但只是受惊昏迷,并无生命危险,现在要把她送回医院急救。
老朱点点头,上了警车,跟着来到医院。
经过医生的紧急救治,早上6点多的时候,周琴终于从昏迷中清醒过来。
她告诉警方,自己下班途中,在红旗路遇上了一个咬人,哦不,是吃人的怪人。怪人像幽灵一样,悄无声息地从后面对她发起突然袭击,等她回过头来的时候,就看见一张张开的血盆大嘴直往她脸上咬过来。她本能地偏头躲避,对方没有咬到她的脸,却一口把她的鼻子咬了下来。如果不是正好这时远处有一辆小车驶近,那个怪人肯定会把她咬死,然后吃掉。
“吃人的怪人?”派出所所长老朱听后,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说,“姑娘,你该不是看多了恐怖电影,把电影里的情节跟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搞混淆了吧?我老朱干了三十多年警察,还从没有听说过有吃人的怪人啊。”
周琴说:“我没有跟电影情节搞混淆,是真的有一个吃人的怪人咬的我。”老朱问:“那你看清对方的样貌了吗?”
周琴躺在病床上轻轻摇了一下头,说:“没有,我一转身,就看见一张大嘴直朝我咬来,等我想看清对方的时候,他已经逃走,我只是看到了他的背影,感觉应该是个男人。”
老朱显然不大相信她的话,对旁边一个民警说:“你把她说的情况记录下来,咱们好好调查一下。不管她说的是不是真的,在大街上把别人的鼻子咬下来,这个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
周琴见他不相信自己,就有点着急,在病床上挣扎着说:“警察同志,我没骗你,我说的是真的,而且那个背影,我今天凌晨经过红旗公园时好像也看见过。当时我听到公园假山后面有人惨叫:‘我的脸,我的脸。’然后就看见一个人影逃走了,从背影上看,应该就是咬伤我的这个人。所以我怀疑自己并不是第一个被那个怪人咬伤的人,他一定还在公园里咬了别人。”
老朱摇头说:“这不可能。红旗公园就在咱们城西派出所辖区内,如果那里有人被咬伤,不可能没人报警。”
周琴说:“也许那个怪人真的把那人给吃了。”
老朱被她逗笑了,说:“就算真有吃人僵尸出现,那也不可能把人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下吧?”
他把周琴交给身边的民警,自己起身正要离开,突然一个年轻警察跑进病房,气喘吁吁地向他报告:“朱所长,刚刚接到报警,有早起锻炼身体的群众在红旗公园假山后面发现了一具尸体,是个男的,脸上血肉模糊,看上去像是被什么东西咬死的。”
“什么?”老朱看了周琴一眼,愣了好一会儿,才对那位年轻警察说,“走,咱们去现场看看!”
他带人赶到红旗公园,一跳下警车,就看见公园假山后面围着一大圈人。他挤进人群,果然看见假山下的草丛里躺着一个男人,一张脸已被咬得稀烂,两只手臂上也布满了咬痕,往身上看,他穿着一件款式老旧的衬衣,脚上是一双灰蒙蒙的单鞋,看年纪,约莫五十岁。
报警人是一位手提太极剑、穿着灯笼裤的大妈。
大妈说她早上到这里练剑,看见地上躺着一个人,满头满脸的血,一动不动,估计是死了,所以立即打电话报警。
老朱问:“你有没有靠近过他?”
大妈摇头说:“没有,脸都被啃成这样,太吓人了,谁敢靠近啊?再说咱们也知道在警察到来之前要保护好现场,不能在死者身边随便留下脚印,是吧?”
老朱点了一下头,走到死者身边,蹲下身仔细查看一番,又用手触摸了一下死者的颈动脉,忽然跳起来说道:“他还活着,赶紧打电话叫急救车。”
年轻警察吓了一跳,急忙掏出手机拨打120。不大一会儿,一辆急救车赶到现场。
医生上前确认伤者还活着,但已经陷入重度昏迷,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老朱帮助护士把伤者抬上急救车。
急救车开走后,年轻警察问老朱:“接下来该怎么办?”
老朱看着满地血迹说:“这里应该就是第一现场了。先将这假山周围50米范围都拉上警戒线,还有,立即打电话向市局汇报,这案子有点大,估计得向刑警大队求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