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飞鸦不论威力还是准确性都和火炮没法比,甚至遇到风向不对,还会伤到自己。可是不论有多少弊病,神火飞鸦都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优势,那就是数量多,打击面广。
面对鞑子铺天盖地的骑兵,漫天而降的神火飞鸦就像是雷公发怒,剧烈的爆炸,四散的火光,在密集的人群之中炸开。
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在身边爆炸,离着老远,只能看到一团团的火光,硝烟弥漫,听着剧烈的爆炸,震撼的威力简直惊天动地。
首先承受不住的竟然是鞑子的战马,有些战马被火焰灼伤,皮毛都烧透了,散发出一阵阵的肉香。饶是蒙古马忍耐力超强,也承受不住,纷纷撒腿就跑,上面的鞑子可遭了罪,拼命的拉扯,却丝毫无用。
有人被摔下战马,有的和同伴撞在了一起,有的战马趴窝,被摔在地上。还有一些干脆逃出来战场。
等到硝烟散开,冲锋的三千多鞑子已经横七竖八,遍地尸体,死伤逼近一千人。阵型更是乱套了,前面的一片狼藉,后面的裹足不前,还有更多干脆跑到两旁,都不敢冲锋了。
鞑子乱起来,可是明军丝毫不手软,伴随着令旗晃动,明军疯狂一般的装填弹药,一轮又一轮的射击,傻愣愣的鞑子简直比打靶子还容易。刁钻的子弹击中血肉之躯,带走一块块拳头大小的血肉。
别管身体多强壮,纷纷倒在地上,血液流光,变成了尸体,人如此,马也是这样!
人和马的尸体快速堆成一堆,临死前绝望的嘶吼让人不寒而栗。
正在观战的奥巴心头仿佛被刺了一刀,哗哗流血!
他平时嘲笑建奴总打败仗。可是和这样的对手拼杀,还能活到现在,八旗劲旅或许真是名不虚传!
不是大金不努力,奈何敌人有高达!
他真狠自己,非要逞能,如果给他一个机会,宁可躲在建奴的后面,也绝不跳出来。
“汗王,后退吧!”
手下人哀求道,奥巴血灌瞳仁。突然一挥刀,血光迸溅,一条胳膊飞上了半空。手下人痛叫着摔倒了马下,迸溅的鲜血弄了奥巴一身。
“都给本汗听着,谁要是能冲破胡扎方阵,赏银一万,封千夫长!”
奥巴就像是一个赌徒,不甘心第一把就惨败,又押上了赌本。
这一回出动的鞑子更多。他们集结在一起,组成三个箭头,对准了明军,蜂拥而来。
……
“国公爷。这次鞑子差不多有四五千,要不要去支援一下越总兵?”卢象升大声问道。
“不必。”张恪自信十足,自从奥巴选择了添油战术之后,就决定了他的胜败。张恪是一点也不着急,好整以暇地观察着战场的情况。
果然第二轮鞑子再度冲来,明军阵地上炮声隆隆。大量的开花弹在鞑子身边炸开,比起神火飞鸦,开花弹的杀伤力更加难以估量。
每一枚炮弹炸开,周围就有两三个鞑子落马,身上被打得血肉模糊,森森白骨,花花绿绿的内脏,都暴露在外面。状如厉鬼的叫声,让人浑身发麻。
还没等冲到近前,就算是最悍不畏死的鞑子都变得犹豫了。
“投弹!”
嘶哑的嗓子,大声吼着。
顿时一批身长力大的士兵将手榴弹用力投出,就在明军的前面,组成了一道死亡弹幕,将冲来的鞑子硬生生栏挡住。像是下饺子一样,噼里啪啦地落在地上。
枪声响得更猛烈,残存的幸运儿全都被打死。
张云不知道第几次叩响扳机,他至少打死了三个鞑子。
突然一个鞑子映入了眼帘,这家伙虽然穿着普通的铠甲,但是胯下的战马极为雄壮。火炭红的颜色,好像传说中的赤兔一般!
“哼,狗鞑子,你还是露出了马脚!”
张云冷笑着从嘴里吐出一个字:“死!”
一枚铅丸在火药的推动之下,激射而出,带着火焰和硝烟,直奔鞑子的胸膛射来。
莽古斯是奥巴的侄子,嫩科尔沁的台吉,他作战勇敢,深受奥巴的赏识。莽古斯更是信心十足,他要让人知道蒙古勇士的厉害。
他伏在马背上,快速冲击,过了一关又一关,距离明军只有不到三十步的距离,只要冲过去,就可以大砍大杀了!
宝刀已经饥渴难耐,需要饱饮鲜血。
“死吧,胡扎!”
他把大刀举起,就在这一刹那,莽古斯本能感到了不妙,下意识的将刀横在了胸前。宽大的刀背就像是一面小盾牌,保护住胸膛。
就在一刹那,铅弹击中了刀背,大刀精铁刀瞬间折断,碎成无数的小块,迸溅的铁片射入莽古斯的身躯,一朵朵血花喷出,他的身体就像是喷泉一般,红色的液体瞬间都炸了出来。
莽古斯脸上抽搐两下,破布一般的身躯直挺挺倒了下去。
“台吉!”
“主子!”
身边的奴才吓得魂飞魄散,急忙下马抢救。
可是等到他们下去,为时已晚,莽古斯早就流干了血,脖子上还有一道狰狞的伤口,足有三个指头宽。
“完了,台吉死了,莽古斯台吉死了!”
失去了领头人,鞑子就好像被抽干了三魂七魄,亲信们保着莽古斯的尸体往回跑,其他人一下子没了主意,有的跟着逃跑,有的继续冲锋,有的向前,有的往后,鞑子自己就乱套了。
“前进!”
岳子轩的命令下达,士兵们迈着整齐的步伐,逼近十步,第一排的士兵单膝跪地,射出子弹,连看都不看,急忙转到后面,装填弹药。
所有士兵就像是高效的收割机,任何鞑子连三十步之内都没法达到,就被明军一一枪毙。张云和战友们踏着鞑子的尸体,踩着尸山血海,向前面奋勇前进。
每向前走一步,他们的血液就热切一分!
什么狗屁骑射无双,铁骑劲旅,全都是扯淡!
只有我义州兵才是真正的王者,才是战场的主宰!
对于一支军队来说,要的就是霸气,要的就是自信。
明军快速进行着蜕变,缓步向前推进,他们没有骑兵的迅捷狂猛,可是他们竟然比起骑兵还有气势!还要从容,自信。鞑子面对着他们,纷纷后退,连拼命的勇气都没有。
……
看着望风而逃的手下,奥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蒙古的勇士吗?简直就是耻辱!
“我不甘心!”
他提着带血的刀,状如厉鬼,看着周围的部下,厉声说道:“科尔沁的勇士们,跟着本汗一起冲锋,让我们死在疆场吧!”
正在他狂叫之时,突然有一骑跑过来,上面的鞑子浑身是血,到了奥巴的面前,扑通滚落,哭着说道:“不好了,汗王,明军杀上大高岭了!”
嗡!
奥巴差点喷出一口老血,拼命也是有得拼才行,明军拿下了大高岭,等于是插到了他的背后,再打下去,只有死路一条。
罢罢罢!
狠狠咬咬牙,奥巴转身就跑。
手下人早就撑不住了,奥巴逃跑,后面的人再也不用撑着了,竟然松了一口气,大家争相亡命逃跑,一路上丢下了无数的尸体,从韩家岭到辽阳南门,都被鲜红染透了。
明军的使命已经变成了捉拿俘虏,砍下人头,记录功劳。
别管是建奴,还是蒙古骑兵,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骑兵的时代结束了!”
张恪微微感叹道,并不是说骑兵就此终结,而是说骑兵要让出王者的地位,火器才是王道。
见证一个时代的落幕,张恪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他刚刚回到军营,突然有人前来报告。
“国公爷,皇太极派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