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张峰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民夫被灼热的目光盯得浑身发抖,难道这位大人有什么特殊爱好,听说军中倒是挺常见的……
“启禀大人,都怪小的多嘴,小的这就干活去了!”
“慢着!”张峰怒喝,几个人立刻停下脚步,茫然不知所措。
张峰从部下手里接过一条长枪,扔给了年轻的民夫。
“拿着,就照着墙角的木桩刺一枪,让我看看!”
民夫不敢违抗命令,急忙点头,或许过于紧张,手心都是汗水,他在衣服上用力搓了好几下。
重新握住了长枪,几个月的训练显示出了成果,他身体微倾,突然暴喝一声,猛地向前冲去。
快速跑出五六步,手中的长枪举起,枪尖如同一条怪蟒,张牙舞爪地刺了出去。一枪正中木桩的中心,足有两寸多深。
张峰可是大行家,一下就看出了端倪,这个民夫脚步稳健,出枪迅捷有力,尤其是相当有准头。他的水平不比一般的老兵差太多,欠缺的就是战场的经验。
一个老兵在战场上能发挥出七八成的本事,至于这样的菜鸟,恐怕能有三成就不错了。按照义州兵的传统,新兵要先参加剿匪,见过血,然后让老兵带一段时间,才能真正上战场。
但是眼下哪有这个时间,鞑子随时会攻上来,多个猴多三分力气,就算是普通丁壮都要上城。更何况一帮经过训练的民兵!
“听我的命令,召集所有丁壮集合!”
一声令下,手下人急忙行动起来,不多时足有七八百名民夫被召集过来,他们衣衫纷乱,气喘吁吁,显然是刚刚放下手里的活计。
张峰锐利的目光扫过每个人,果然这些民夫不同寻常,一个个身体强壮,站得如同笔直的松柏。不像寻常百姓那样散漫自由。
张峰真想仰天大笑,要是熊秀兰在面前,他肯定毫不犹豫抱起来,转三圈!
媳妇实在是太好了,竟然给自己留下了一支生力军!
别看不到一千人,他们足以替换那些疲惫不堪的战士,只要休息一天,士兵们又能恢复大半的体力,鞑子就等着倒霉吧!
张峰强压住心头的激动。大声说道:“弟兄们,我知道你们很多人都是从辽东逃过来的,曾经的家园落到了建奴的手里,背井离乡。大家肯定有无数的委屈和辛酸……”
杨龙是张峰的副手,他一直以为老大就是个鲁莽的汉子,最善于的手段就是拿起武器,在前面带头冲锋。没想到他竟然有细腻的一面。和民夫们说起了乡情。
这一招果然奏效,不少人被说的涨红了脸,眼圈之中有泪花闪动。显然触及大家最敏感的神经。
“你们辛苦屯田,好不容易又有了一个家,难道眼睁睁看着鞑子杀进城中,把家园毁掉,把你们变成奴隶吗?你们愿意吗?”
张峰用尽力气大吼,民夫们沉默半晌,突然大声嘶吼起来。
“不愿意!不愿意!不愿意!”
“杀鞑子!杀鞑子!杀鞑子!”
民夫们的仇恨和恐惧成功被激发出来,建奴抢占家园,他们千里逃奔,一路上死了多少人,好不容易逃出了魔掌。靠着义州兵的帮助,他们又有了家园。
脚下的沃土就是他们生息繁衍的指望,丰富的物产,只有一成的田租,简直就是梦想中的天堂。
如今天堂就要毁在一群强盗的手里,谁能甘心!
“启禀大人,鞑子攻城了!”
张峰哈哈大笑:“来得好!弟兄们,随我上城杀鞑子!”
张峰迈着大步,领头冲上去,后面的民夫全都跟着。他们除了一杆长枪,一个火热的心,一无所有。鞑子凶悍的传说不断在脑海中浮现,谁都不知道结果会如何。可是他们不得不冲上去,这就是使命!
顺着石阶跑上城墙,一股浓烈的血腥气直刺鼻孔,秦汉只觉得喉头发痒,一股苦水涌了上来,他用力咽下去,小脸格外的难看。
城头上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硝烟,透过硝烟能看到鞑子正攀着云梯,拼命涌上来。明军不停的开枪射击,将鞑子击毙。
突然,有个拿着斧头的鞑子从一边冲上来,正好来到了一队五名火铳手的侧面。
由于火绳枪复杂的结构,加装刺刀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尤其是冶金技术也不过关,因此火铳兵除了远程打击之外,几乎没有多少近战的能力。
鞑子凶悍地扑来,最外面的火铳手顿时脸色就变了,他急忙双手抓着枪杆,准备抵挡斧头,大声对其他人喊道:“快,快往后退!”
话还没喊完,鞑子的斧头已经劈了下来。
一刹那,火铳手的眼睛闭了起来,他从大清堡的时候就跟着张恪,立下不少功劳,就在这几天的战斗当中,死在手里的鞑子就有二十几个!
真应了老人常说的那句话,瓦罐难离井口破,大将不免阵前亡。
好在杀了那么多鞑子,都够本了!
火铳手闭着眼睛,可是预想之中的斧头并没有落到身上,他猛地睁开眼睛。只见鞑子的咽喉被一杆枪刺穿,鲜血汩汩流淌,鞑子挤眉弄眼,拼命抓着枪尖,还在垂死挣扎。
而另一面,穿着破烂棉袄的少年要紧牙关,死死抓着枪杆,向前刺着。
“好小子,有种!”
火铳手急忙用枪托做武器,抡圆了砸在鞑子的脸上,他含怒出手,鼻梁子被砸断,一只眼珠子都被砸了出来。
鞑子痛叫一声,向后面倒下去。火铳手捡起了地上的斧头,一下子就把脖子砍断。
“哈哈哈,小子,这颗人头算你的!”
他猛地抬头,只见年轻人两眼直呆呆的,浑身僵直地站在那里。
“浑小子,活够了!”
一声怒喝,秦汉终于缓过来。
他接受过三个多月的苦训,每天就是不停的抬枪,刺杀。收枪,循环往复,没有穷尽,累得两条膀子像面条,手腕肿得老粗,还不罢休。
累得要死要活,却只学一招,能有什么用!说书先生讲哪位武将不是一大堆华丽的招数,就连最饭桶的程咬金还会三板斧呢!
在今天以前。秦汉从来不信自己能杀人,而且还是杀凶残的鞑子。
可是他真的做到了,就是用看似最没用的一招。
战场上需要的真不多,一击致命足够了。
反应过来的秦汉信心爆棚。旁边正好有几个鞑子向着民夫们杀来,他飞步蹿出,大吼一声:“杀!”
就像是刺木桩一样,长枪刺中鞑子的后心。顿时鞑子死在当场。
他的一枪,让民夫们猛然惊醒。他们在生死相搏的战场上!
“杀鞑子!”
愤怒的吼声响起,民夫们毅然刺出了手里的长枪。或许颤抖,或许无力,可是当几十个,上百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产生的力量就难以估量。
涌上城头的鞑子被刺得纷纷倒地,鞑子痛苦的嚎叫,就仿佛是最好的战鼓,让民夫们士气暴涨。
他们不是任人宰割的废物,鞑子能如何,还不是死在脚下!
信心是很奇妙的东西,有了自信,懦夫会变成了最好的勇士。
民夫们蜂拥而上,城头的险情全都被堵住,那些爬上城头的鞑子被刺得节节败退。身体被串了糖葫芦,后退的时候,掉落城头摔死,总之什么样的鞑子都有。
秦汉带领的一伙民夫杀得最疯狂,这小子领着十来个人,竟然围住了一个鞑子头目,乱枪刺来,鞑子的头目拼命舞动砍刀,保护身躯。
不过还是让秦汉找到了一个机会,他猛地对准鞑子的下面,一枪刺过来。血光迸溅,鞑子痛叫一声,蹿起三尺高。
其他人也不客气,长枪一同刺出,鞑子彻底丧命。
秦汉还不罢休,他来到了满是鲜血的尸体前,忍着恶心,伸手把上面的裹铁棉甲扒下来。
战场就是男人成长的催化剂,菜鸟已经学会了抢夺战利品!
……
有了生力军的加入,疲惫到了极点的战士终于有了休息的机会,他们相互扶持着,勉强走下了城头。没等走到休息的营房,就纷纷倒地,鼾声震天。
不得已只能找来城中的百姓,把大家搬到营房里面。
人心都是肉长的,面对着一张张略显稚嫩的面庞,百姓们第一次流下了热泪,这些年轻人都是保护他们的!
城中的所有人都自觉动员起来,女人们也顾不得什么了,她们照看伤员,搬运物资,就像男人一般干活,营州变成了硕大的兵营,每个人都各司其职,就算是再多的鞑子,也没法征服他们!
嘭!
巨大的响声,脚下的城墙为之一振。
嘭,嘭,嘭!
接二连三的声音又传来,正在城角小憩的张峰猛地蹿起来。
“怎么回事?”
“启禀大人,是鞑子的石炮。”
张峰眉头紧皱,不顾士兵的阻拦,急忙跑上了城头。远远看去,果然在鞑子的阵地前面出现了一大排的庞然大物,足有两三丈高。
硬木制成的架子,鞑子士兵用力扯着绞盘,突然猛地松手,一百多斤的石头向着城头撞来,城墙为之一颤,墙皮甚至都有脱落。
“娘的,鞑子有点门道!”
张峰冷笑道:“看谁更厉害,告诉炮兵弟兄,对准鞑子的石炮,给老子轰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