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媳妇真好

草原上的争夺历来比中原要残酷血腥直接,胜利者拥有一切,部民、财富、地位,也包括女人,弟娶其嫂,兄纳其妹,叔叔侄女,屡见不鲜……

不过和外人联手杀死自己的兄弟,绝对是好说不好听,哪怕“外人”是自己的女婿也一样!

卜答赤的老脸通红,盯着张恪的眼睛,几乎喷出火来。

张恪倒是没怎么在乎,你是老子的岳父又如何,大事上必须老子说了算,要是因为儿女私情就网开一面,也太小看人了!

“卜答赤台吉,这两个背信弃义的无耻之徒我已经抓来了,他们罪该万死,一刀刀剐了也不多,不过咱们是盟友,我的敬着您,该怎么处理,您看着办吧!”

老子还能怎么办?

这俩货好歹也是我的兄弟,大庭广众之下就给杀了,会让别人怎么看我!你个浑小子,在乱军中杀了就完事了,什么麻烦都没有,何必来问我!

连这么点事都办不好,傻丫头怎么就看上你了?

卜答赤在心中疯狂呐喊,这时候伯要儿和黄把都儿被扔到了卜答赤的面前,嘴里塞得东西也拿了出去。

说起来他们两个也够倒霉的,伯要儿遭到火铳偷袭,从战马摔下去,虽然没有丧命,可是一条腿被压断了,当场疼晕了。

黄把都儿见兄长遭了难,他急忙逃跑,结果遇上了几十个夜不收。一顿乱枪,护卫被干掉了一半,剩下的全都不顾黄把都儿的安全,四散奔逃,这位台吉也成了俘虏。

他们被扔到了卜答赤的面前,伯要儿疼得满头冷汗,他昂着头,死死盯着卜答赤,突然一张口,带着血丝的浓痰吐向了卜答赤。

“无耻。懦夫,蒙古人的败类……”一连串的谩骂脱口而出,勾结汉人,对付自己的兄弟,卜答赤就是蒙古人当中的恶狼,最没有良心的狼!

他破口大骂,可把一旁的黄把都儿吓坏了,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找死也不能这么干啊!

“卜答赤兄弟,我错了!我真的错了!看在父汗的面子上,你饶我一条狗命吧!从此往后,我就伺候着父汗。为奴为婢,再也不敢添乱了!”

一个骂,一个哭,两种声音就像是魔咒一般。折磨着卜答赤的脑袋,让他头疼欲裂。

还不想做决定啊!

这个岳父太优柔寡断了,张恪无奈催马到了卜答赤的身边。

“岳父。恕我直言,你距离汗位差的就是狠辣,不杀人立威,一味任恩,哪能当得上草原霸主?”

卜答赤深深吸了口气,目光不善地瞪着张恪,低声咆哮道:“他们是我的兄弟,后面还有那么多人看着呢!”

“哈哈哈,那又如何,您读过汉人的历史吧,唐太宗可是杀了自己的兄长和弟弟的,不照样建功立业,为后世称颂。您只管杀人就是,有什么后果我担着!”

就算让卜答赤重活一万次,也没机会成为李世民,张恪的话重点在后半句,他分明就是逼着卜答赤交投名状,只要把这两个人杀了,张恪就会毫无保留地支持他!

卜答赤当然听懂了,自己的这个女婿果然是枭雄的坯子,本以为他会对自己有所不同呢!看来也是痴心妄想了。卜答赤仰望着天空,突然猛地一回身,催马冲进了大营中,四周早就围满了张望的蒙古士兵,他们都有点懵。卜答赤台吉怎么和明军搅在一起了,到底谁是朋友,谁才是敌人?

“勇士们,你们都听着,炒花部要想在狼犬遍地的草原生存下去,我们必须和汉人合作。用我们的羊毛土产,换来粮食布匹,让小崽子吃饱肚子,让老人穿暖衣服。我们能抢掠过别人吗?广宁一战,我们败给了张少保,张少保不计前嫌,给我们一条活路。试问,如果是林丹汗,或者女真老酋,他们会给我们机会吗?绝对不会!他们肯定会吞并炒花,让我们成为卑贱的奴隶,勇士们,眼下的局面再清楚不过了,和汉人闹翻了,我们连这个冬天都过不去!”

卜答赤用最简单的话,给这些蒙古人上了一堂课,当然他不指望所有人都能听懂。

“伯要儿和黄把都儿,他们为了自己的私欲,竟然痴心妄想和噶尔图合作,那条老狗就是最凶残的恶魔,最无耻的骗子!这两个人为了和骗子合作,蒙蔽自己的父汗,夺取兄弟的兵权,软禁侄女,他们是无情无义的恶狼,长生天一定会降下惩罚!”

“杀!”

“杀!”

“用他们的脑袋和鲜血,补偿他们的罪恶!”

卜答赤疯狂地大喊,他的亲卫立刻冲上去,把两个台吉抓了起来,押到了营门口,跪在地上。

这两个人也知道性命难保,扯着嗓子大骂。

“无耻,混蛋,卜答赤,你和你的女儿一样下贱卑鄙,你是一条狗,不配做成吉思汗的子孙……”

“还让他们喷粪吗?”卜答赤横眉立目,大声喝道:“杀!”

弯刀闪着寒光,两颗人头落地。所有蒙古士兵重新认识了卜答赤,这位台吉不光是有捞钱的本事,也有杀人的能耐——尽管很残酷,可是草原需要的就是狠辣的人物,突然之间,欢呼声四起,震动天地……

“岳父,你回去照看满达日娃,还,还有孩子们!”张恪脸上也有些惭愧,毕竟摆了老岳父一道,实在不够意思。

“等着大战打完,我一定好好补偿!”

卜答赤光棍得很,既然走到了这一步,就容不得他回头了。

“你小子多加小心,噶尔图的十几万人马不是吃素的,我可不想女儿没了丈夫,孩子没了爹!”

“放心吧!”

张恪和卜答赤拱手而别。北边的隐患已经消除了,现在的任务就是用最快速的速度,赶到营州,给大哥解围。虽然对大哥很有信心,可是毕竟兵力太悬殊了,张恪深知那种被无边无际的人海包围的滋味,他一刻也不敢耽误。

营州城外,又一轮的攻击结束了,好多士兵身体一歪,栽倒在城头。酣然大睡。连续七八天的战斗,已经消耗光了所有人的体力,包括张峰也是一样。

人毕竟不是机器,就算是机器,也需要保养。

靠在墙角的张峰根本不敢闭眼,他怕自己也睡过去。

“十二次,足足十二次!”

一天攻上城墙的次数比前几天都多,鞑子完全拼命了,尤其是林丹汗的部下。似乎是为了蒙古大汗的荣耀,他们攻击的格外卖力气。

城下的尸体几乎填平了城墙,只要攀着同伴的尸体,就能冲上来。

城中火药足够。粮食也有,可是唯独一样,那就是士兵太疲惫了,必须休息!

张峰亲眼看到。好多优秀的士兵就因为疲惫,火铳打不准了,反应迟钝了。刀剑无力了,惨死在鞑子的手里!

可是哪里有休息的机会!鞑子像是潮水一样,稍微不慎,就会被攻上城头。

要是老二在,他会怎么办!

张峰自言自语地说道,伸出手痛苦地拍着脑袋。

突然扯动了肩窝的伤口,疼得他一咧嘴,准是刚刚和鞑子拼杀留下的伤口,他竟然没有察觉,急忙叫过来军医,处理伤口,他可不能倒下去,不然全都完了。

军医帮着他剪开伤口,突然一个大红的锦囊掉了出来,张峰顿时一惊。

这个锦囊可不一般,是熊秀兰临行的时候交给他的护身符,说特别请了神佛保佑,到了危难的时候,一定能逢凶化吉。

天可怜见,张大少爷平生第一次收到女孩的礼物,激动地不知所以,贴身带着,片刻不离,就跟揣着热乎乎的小苹果一样,睡觉都能笑醒。

可是猛地发现,鲜血竟然浸透了锦囊的一角,张峰顿时心疼起来,这要是让秀兰知道,会不会以为根本不在乎她!

迫不及待的打开锦囊,里面是几页经文,全都是熊秀兰亲手抄写的,很明显沾染了血污,张峰心疼地抽出来,可是突然他愣了一下,在经文中间竟然夹杂着一封信。

打开一看,张峰顿时傻眼了!

原来上面除了熊秀兰的关心情话之外,还透露了一件事情,原来为了让鞑子认定营州是明军的粮仓,张恪让熊若光调动大量的粮草过去,由于缺少官吏人手,熊若光把女儿也叫上了,一起处理。

后来熊秀兰知道张峰要去营州,她顿时吓坏了,充当诱饵简直是九死一生。她知道张峰倔强的脾气,劝肯定不行。

这个聪明而大胆的丫头竟然偷偷改了公文,要求各个村镇的民兵亲自护送粮草去营州。要知道民兵可是保护村镇的,谁知道鞑子会不会杀来,这个丫头竟然全都调走了,她也知道事关重大,就算张峰知道也未必会同意,因此就来了个先斩后奏!

“怪不得说在危急的时候能逢凶化吉呢,敢情秀兰给我准备了一支部队!”

张峰惊得一跃而起,撒腿跑到城下,他只把运粮的民夫当成了普通的力巴,让他们负责搬运军需,照看伤员而已。要真是按照熊秀兰所说,这帮人都经过三个月的训练,那作用可就太大了!

张峰迎面正好撞见几个搬运石头的民夫,立刻拦住他们,强压着心头的激动,问道:“你们原来是干什么的?”

“种地的。”

“我问你们接受过军训没?”

“没有。”

张峰顿时就失望了,难道秀兰搞错了,他摆手让几个人离开,突然有个小子喃喃说道:“俺们练过几个月枪,就会一招刺,也不知道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