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6 等与被等都是可耻的 倾慕十年的爱情

溏心:

你好。

我今年20岁,大一,他是个摄影师,今年25岁了。我们是异地恋,但是只有40分钟的车程。我俩在十多年前就认识了,小时候住得近,总一起玩,那时候我们就很喜欢彼此,但是当时年纪还小,什么都没有说。后来我搬到一个新的城市去,十年之间,没有联系,但我一直都有在网上找他,他也一直在找我。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心里有他,原本以为再也找不到他了,但是今年8月份我们又在微博上遇见了。

我相信这是一种缘分吧?现在我们已经相处了两个月,发现喜欢十年前的彼此,更喜欢现如今的彼此。但是有这么个问题,他的父母和我的父母都认识,他的学历、经济状况都不如我,我爸妈可能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但我真的是很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他为我付出了很多。我也相信在这个物化的世界,仍然有真爱的存在。可是我应该什么时候告诉爸妈呢?怎么说他们才会同意呢?给点观点和建议吧,谢谢!

小太阳

亲爱的小太阳:

如果你今年28岁,我会告诉你,放手去爱吧,尚不用考虑父母的感受,即使他们觉得自己的感受是为了你好。

用自以为是的周密而实际的盘算来规划子女的感情和婚姻,这实在是中国式父母最让人难以接受的陋习之一,最可恨的是,他们还喜欢大打关心爱护之牌,偶尔装个心脏病高血压什么的也不算新招。不过,只要你坚持,他们可能不会相信“在这个物化的世界仍然有真爱的存在”,但是他们可能也不会在这个事情上有超出你想象的长久坚持。因为父母虽然有时很讨厌,但他们总是爱你比你想象中更多。

但,诸如以上这种鼓励子女与父母较劲的观点有一个必要的基础,即你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和独立思考的人格,甚至,相对稳定的审美。你作为一个20岁的大一女学生,是否满足这个基础呢?我觉得可能你有独立的追求,但是你的追求未必成熟稳定。

别误会,我不是想劝你分手,我只是觉得,20岁时的恋爱,爸妈也许不会像你自己那样当回事儿,如果一定要让他出现在你父母的世界里,你完全可以让他暂时以一个哥哥或朋友的身份出现。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不必过于在意周遭对你爱情的赞许,也不要急于驳斥别人对你爱情的否定。人们总是有一个误区,倾慕十年的爱情就是好爱情,但我认为那只是一个好梦,能相处十年才是最牛逼的,所以你们不妨先谈着,过个一年半载再来信不迟。

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