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本义是路,后来又表示人们处事的方法。人们处事的方法有对有错。对的流传下来,对于后人,就成为已经存在而又必须遵守的原则。天的处事方法就是天道。当证明了天道自然,天道就成为表示自然规律的概念。老子剔除了天道中的神意,但认为天道仍是人们行为应该仿效的原则。在研究社会现象时,老子发现了天道和人道的不同,要求人们应该效法天道。当把天和人一起来研究的时候,他又发现天和人都遵循着同一个原则。他说,纷纭变化的事物都要回归它们的出发点,是永恒的现象,所以叫作“常”。认识了“常”,叫作明,不认识常,轻举妄动,必定碰到凶险。认识了常,就能包容一切;包容一切,就能作到公平;作到公平,天下就会归从。这就是效法了天道。效法了天道,也就是符合道,符合道,就能长久。这样的道,是“常道”,不是一般的道。老子推崇的,就是这个常道。
常,本义是永恒不变,永恒不变又意味着无限重复。比如太阳东升西落,是从古以来永恒不变的,无限重复的;老子说的万物都要回归出发点,在他看来也是永恒不变或无限重复的,所以才叫作常。因此,常的意义,就是事物运动的规律性。
但是,事物的规律性并不都像太阳东升西落那样简单。特别是处理复杂的社会事务,虽然有一些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灵活运用,所以往往不能具体地说出来。说出来,不少人就要死搬硬套,反而把事情办坏。老子深知,这些基本原则需要用心去深刻领悟。所以他说,道是难以言说的,说得出的就不是常道:“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第一章)道不是一个具体物,它无形无象,看不见,摸不着,也听不到,所以它是无。因它是无,所以显得微妙。但道又总要表现出来,所以它又是有。它是有,我们就可以从它的表现来认识它。这有和无,都是从道发出的,只是名称不同。要把握它们,并不容易。因为它们非常的深远,所以显得玄秘,难以捉摸。然而,也正因为它们非常的深远,把握住它们,就有非常微妙的作用。它们好像是个大门,一切微妙的现象都从这里出来。
老子力图从各个方面对道作出描述。他说,道,渺茫难以形容。它的上面并不光明,下面也不阴暗;从前面,你看不见它的头;从后面,你看不到它的尾。它没有形状,没有形象。它恍惚,它惚恍。恍惚之中,又好像有形象;惚恍之中,又好像有什么东西存在着:“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老子》第二十一章)它幽深,它玄远,它里面确实有什么东西,并且这东西是非常的具体,非常的真实。在老子看来,道就是这样一个似无而有、似有实无的东西。
似无而有,似有实无的存在,不仅是道。一切精神性的存在,一切具有一般意义的概念所指称的对象,都具有这样的性质。比如思想、理论、价值、规则,都具有这样的性质。说它们有,但看不见摸不着。说它们无,但它们确实存在。你不理会它们,就可能使自己遭殃。概念的这种性质,在今天,学过一点哲学的人就很容易理解了。但在当时,老子还不得不花费巨大的气力去向人们描述:道是个什么样的存在物。老子的描述表明,中国人民的思维水平,在这一时期有了巨大的进步。老子已从对事物的表面的、个别的认识,深入到对事物的内在本质、普遍法则的把握。
道如此,得道者也是如此。他不露锋芒,超脱纠纷,蓄涵着光耀,混同于尘垢。人们无法亲近他,也无法疏远他,无法帮助他,也无法危害他。这样的人,也最善于保存自己的生命。他在山林里不会碰到猛兽,他去打仗不会被刀枪击伤,因为猛兽在他面前用不上自己的爪牙,兵器在他面前用不上它的锋刃。道与物是怎样的相反,得道者与普通人也就会怎样的不同。
在老子那个时代,每个人在他降生以前,世界上就已经存在着许多规则。也就是说,道存在于他之前,他必须按照道来办事。老子还看到,不仅人,不仅万物,就是天地也必须遵循着道,再进一步推论,就是上帝也必须遵循着道。因此,老子说,道在天地以前就产生了,道存在于上帝之前。
人们处事必须遵循着道,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道产生了人类的一切创造物。比如我们根据某些原理和方法造出了汽车和飞机,造出了计算机和宇宙飞船,我们就可以说,是这些方法和原理产生了汽车和飞机,计算机和飞船。天地万物遵循着道,世世代代生生不息,万物可说就是由道产生的,推到尽头,天地也是道所产生的。老子说,道产生万物,是由少到多,最后产生了万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二章)
这产生万物的道是独立自存的,永恒不变的,不停运行却不会衰败的:“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老子》第二十五章)它没有声息,绝对空虚,但它是一切事物的母亲:“可以为天下母。”(《老子》第二十五章)它像一个巨大的生殖器官,万物都从它那里出来,而它自己却永远不会枯竭。
道产生了万物,并养育着万物。但它并不把万物据为己有。是它推动着万物的运动,但它并不认为是自己尽了力。世界上的一切成就,都是它的功劳,但它却并不居功。它是万物的官长,却不干涉万物的运动。老子认为,这些都是道最深远的德行。
老子把道生万物的过程,比作“朴散为器”的过程。朴,就是木材;器,就是各种用具。木材经过加工变成用具,就像道产生万物。不过木材要经过加工,加工以后木材自身就不存在了。但没有人对道“加工”,道产生万物是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并且在产生万物以后,道仍然存在着。
万物产生以后,就不停地运动。它们向着那辽远的地方行进,去完成自己的生命历程。这样的运动,千姿百态,纷纭复杂,但到头来,它们都要复归到自己出生的地方:“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老子》第十六章)归根以后,就安静下来,从而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归根曰静,是曰复命。”(《老子》第十六章)归根,就是复归于道,也好比复归于朴:“复归于朴。”(《老子》第二十八章)《老子》一书中,朴和道是同实异名的概念。
万物既然最终都要复归于道,我就没有必要追随在万物的后头,一件件地去认识它们,把握它们。而只须坐等它们的复归就是:“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老子》第十六章)这样,我也就从根本上把握了事物。因为万物“归根”、“复命”以后就安静下来,所以“观复”也是一种静观。在老子看来,静,乃是动的主宰。浑浊的水,静下来就会变清。雌性动物,能以自己的安静让雄性者恭顺相求。所以他主张,人,应该切实坚持安静的原则:“守静笃。”(《老子》第十六章)一个君主,假如能切实坚持安静的原则,就可以作天下人的表率,就可以使百姓们自然端正。
与“守静”相呼应,老子还主张“见素抱朴”。(《老子》第十九章)素,是未经加工的布料,和朴是同一个意思。“见素抱朴”也就是“守静”,也就是坚持住道。老子说,只要我抱持住朴,那么,万物假如要有什么动作,我就可以用朴使它镇服:“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老子》第三十七章)
守静,抱朴,不仅是行动的原则,也是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既然万物都要复归于道,既然静、朴是万物的根本,那么,要认识它们,也只须坚持安静、素朴的原则。老子说:“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you有〕,见天道。”(《老子》第四十七章)也就是说,不出大门,不看窗外,就可以周知一切。因为他坚持着静,抱持着朴,也就是说,他坚守着道。
至此为止,老子用他的道说明了一切:从天地万物的由来直到人的待人接物,从而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道是这个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也是他被后世称为道家的原因。
老子深刻地注意到,在事物背后,有一个不同于任何事物的东西在支配着事物的运动。但他却没有注意到,道是事物之道,有了这个事物才有这个道,没有这个事物就没有这个道。他过分地强调道与物的相反,也过分地强调得道者和俗人的不同。统治者不听他的话,一般的士人他也瞧不上,更不要说下层群众。他孤独,他苦闷,一部分原因要归于他的哲学。
道似有实无,但道毕竟不是具体物,归根结底是个无。他推崇道,也就推崇无。他说天下万物都产生于有,但有产生于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第四十章)他还说,用泥土作成陶器,有了器皿中间的空虚,才有器皿的作用;建造房屋,有了四壁之间的空无,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给人的便利,全靠无在起着作用:“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老子》第十一章)但是,假若去掉房屋及器皿的那个有,还有那个无吗?老子显然没有想到他提出这样的问题给自己制造了困难。
老子用天道自然否定了神学观念,但他和古代多数思想家一样,无法完全摆脱神学观念。他说道存在于上帝之先,就是承认上帝的存在。他说,天道无所偏爱,但永远帮助善人;他说,天网极为广大,网孔虽稀,却从不疏漏。天在这里还俨然是个有人格的神灵。不过,在老子的整个思想体系里,这样的言论非常少,老子的神学观念已经非常淡薄了。
任何思想家都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不可能把一切问题都回答得正确。重要的是,他揭示了许许多多事物的本质,给我们提供了许许多多新的思路,这些新思路是前人没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