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说,天下人都知道怎样才算美,这就有了丑;都知道怎样才算善,这就有了恶。所以,有和无是互相产生的,难和易是互相形成的,长和短是由于互相比较,高和低是由于势位不同,声音相互协调成就了音乐,前和后是由于一个个相随而行。它们是相反的,又是同时存在的。有了此就有了彼,缺了这一方也就没有那一方。正因为如此,所以圣人才用无为的原则去处事,因为无为才可以无不为,把一切事办好。办好了,成功了,但我并不居功。正由于不居功,功绩反而不会失去。天地之所以能长而且久,是因为它生存不为自己,所以能长生。圣人想处在众人之前,所以才处在众人之后;想保全自己,才把生死置之度外。由于他一点也不自私,反而成就了他自私的目的。相反,那些自我夸耀的人反而没有功劳,自以为是的人反而辨不清是非,自高自大的人,反而不能领导别人。
老子主张,将要收敛它,必须暂且扩张它;将要削弱它,必须暂且增强它;将要废毁它,必须暂且兴起它;将要夺取它,必须暂且给予它。这就是那深沉的预见,也就是柔弱能战胜刚强的道理。用以治理国家,这也是最有效的武器。
在老子看来,道的原则和一般事物的原则是相反的。一般的物或人,都力求生长、壮大,想用刚强取胜;而道却把柔弱作为自己的作用:“弱者,道之用。”(《老子》第四十章)因此,从事于学习知识和致力于得道的原则也刚好相反。获得知识,其规则是一天天地增加;致力于道,其规则是一天天地减少:“为学日益,为道日损。”(《老子》第四十八章)增加,所以知识越来越多;减少,才能步步深入,抓住最根本的东西。减少的极限,是达到无为。最后,得道者的表现也和一般人不同。有了大智慧,看起来好像是愚昧;而真正的愚昧,看起来却好像是聪明。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的相反啊!明显的好像是暗昧,前进的好像是后退,平坦的大道好像崎岖,高尚的德行类似卑污,最荣耀的好像屈辱,最广大的好像是不足,刚健好似怠惰,纯真又像不能坚持,最方正的没有棱角,最大的器物要最后完成,最大的声音听不见,最大的形象看不清,最圆满的好似欠缺,最充实的好似虚空,最大的正直好似歪斜,最灵巧的又好像是笨拙,最善辩的口才好像话都不会说。那最高尚的得道者,他的德行,是非常的深,也非常的远啊,他的所作所为,他的一言一行,和一般人是相反的啊!所以,老子得出结论说,真话不漂亮,漂亮的不是真话;好人不巧辩,巧辩的不是好人;真懂的不卖弄,卖弄的不是真懂。这一切,又是多么地矛盾啊!
这许许多多的矛盾似乎已经表明,每一件事物本身,都包含着它对立的因素。比如万物都力求生长、壮大,这本来是求生存的,却不曾想到会因此而走向死亡;人们用智、逞强、争斗,本来是为了追求幸福,然而,有多少人因此而遭受了祸殃。因此,老子说,灾祸啊,幸福紧靠在它的身旁;幸福啊,灾祸却在它的里面隐藏:“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第五十八章)结局如何,有谁能够知晓?正常的,变成了怪异;好事,反而成了妖孽。长久以来,人们就在这种变来变去的潮流中打滚,大家都糊里糊涂,谁也不知道结局如何:“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老子》第五十八章)
那么,老子自认为是得了道的,和众人不同的,他应该清楚地知道结局如何,并且也有相应的办法来对付。是的,老子知道事物总要变到它的反面;知道柔弱可以胜刚强,所以,他自处于柔弱、卑下、雌性的地位,以求战胜刚强,成为高尚、雄强,然而,一旦战胜了刚强,自己不就成了刚强吗?一旦成为高尚、雄强,不又要变到它们的反面吗?最后结局如何,又有谁能够知道?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什么“最后的结局”!这样的推论下去,老子也和大家一样的糊里糊涂,一样地不知道最后的结局如何。
为了避免这种不可知的前途和命运,老子要求坚守住柔弱、卑辱、雌性、安静的一面,不要变过去,否则还得变回来。那么,为了不使幸福变成祸殃,就只好不去追求幸福!
依照老子的办法,要防止失火,就先把屋子拆掉,想避免死亡,最好不要活着。
这是一种多么可怜又可悲的思想状态啊!这是一个在你争我夺的漩涡里失败了的弱者的思想状态。他的言论,深刻地反映了那个动荡不安的现实,表明他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也无法看到事物的结局。因为在老子那个时代,那种你争我夺的局面还不过是个开始。直到几百年后,封建制度确立,社会才逐渐安定下来。
老子看到了事物普遍存在的对立和对立面的相互转化,这是非常正确的。他看到了事物在发展壮大以后,随之而来的就是灭亡,也是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
然而,一切活的事物,从一棵小草到一个人、一个社会团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它之所以被产生出来并且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上,自我保存、自我发展就是它的本性。假如它生来就不求发展,自甘弱小,那就干脆不要出生。发展的前途,壮大以后当然是死亡,但那是一个生命过程的完成,也将是下一个生命过程的开始。争取发展壮大,完成自己的生命过程,不取决于生命自身的愿望与否,而是生命过程的必然法则,是生命的自然。但老子却认为这不是道,不是自然。在这个问题上,老子显然是为了自己的主张而失去了应有的客观态度。
在一个正常发展的社会里,社会的发展状况,取决于个人的发展状况。个人的发展,不仅不是招祸的原因,而且是个人幸福的源泉。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就不会主张做个弱者以求自我保全。老子的主张,仅是社会混乱时期弱者的叹息。
与做个弱者相一致,在社会冲突中,老子主张“不争”。老子说:“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第八章)“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第八十一章)自己不和别人争,别人就不会和自己争:“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第六十六章)这样就可以自我保全。
作为一个弱者,不敢起而相争,坏人就可肆无忌惮地放手作恶,而自己就将永远处于屈辱的、受欺侮的境地。所以从来的仁人志士,为求社会的正义与进步,奋起与恶势力抗争,往往不惜自己的精力和生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大半要依赖这种抗争的思想和抗争的行为。因此,对于老子的不争哲学,我们只能有限度地加以接受,比如不为个人的得失荣辱而争。
要能做到不争,首先要做到没有欲望,因为欲望乃是争的根源。老子说:“常使民无知无欲”(《老子》第三章),“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第五十七章)。没有欲望,自然就不去争夺;不争夺,甘处柔弱的地位,就不会有被折断和伤败的危险。这就是老子处世之道的基本思路。
但是即使如此,也未必就能保存或长久,祸患还是难以避免。所以老子认为,要免除祸患,最彻底的办法是自己不要存在:“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老子》第十三章)
老子说过:“柔弱胜刚强。”(《老子》第三十六章)然而,这里的所谓“胜”,不过是坐视刚强者自己断折、死亡,并不是柔弱在和刚强的斗争中战胜了刚强。因为若是后者,那就是争,而且是斗。并且因为强弱是相对的概念,弱能战胜,就已经是强,而不再是弱。这种争斗的思想与老子哲学是不相容的。
老子作为一个伟大的哲学家,他的深刻之处,就在于他从那纷纭复杂的现象背后,看到了有一种东西在支配着这些事物和现象。它超越人的意志,但它不是神,老子把它叫作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