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斯太太坐在闪亮的铬合金餐桌旁。油漆过的桌面上堆满了串珠用的托盘、装着珠子的香烟盒和一摞摞文件。斯诺和乔塞特把一封封年份久远的信小心地放进文件保护夹。沃尔弗雷德·罗伯茨的笔记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一直记录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用的大多数纸张厚实柔软。有些比较脆,上面印有网格线,是从分类账上撕下来的。
“以前的纸做得真好。”皮斯太太说。现在的纸没几年就变成碎屑。
“是酸的作用,”斯诺说,“现在,大多数纸里都有酸性物质。”
为找回被偷走的妻子,沃尔弗雷德·罗伯茨把信寄出去,又誊抄好保存下来,他锲而不舍的追寻历程足够建个档案馆了。他写的信上标明了日期,还有一份文件记录信件寄出的日期;如果收到回复,收到的日期也记在上面。
“是最早的备份方案。”乔塞特说。
“他做毛皮书记员时接受过的训练派上了用场。”皮斯太太说。他每笔交易都会做好记录。我姨妈告诉我,他把这些信保存在一个金属盒子里,还上了锁。他去世时姨妈还小,可她记得那把小钥匙。钥匙保存在一个旧糖罐里,罐子上的手柄都断了。他担心孩子把文件弄乱。这是他能保存下来的关于她的所有材料,是寻找她的证据。
皮斯太太把一页页的塑料保护夹放进带孔眼的活页夹里,扣上锁扣。刚开始的几封信是写给哈尼弗特·埃姆斯医生的。沃尔弗雷德亲自写的每一封信,以及后来由律师代写的每一封信,都要求归还拉罗斯·罗伯茨的遗骸。她有颗门牙缺了一块,头盖骨曾开裂又愈合,身上有邪恶的毛皮交易商一脚狠踢留下的创伤,她遗骨里还留有肺结核症状:这些让她与众不同。他通过写信寻找她,后来信一直写了下去。沃尔弗雷德的女儿,就是第二代拉罗斯,将写信的使命传递下来。她留下来的信有几封是在卡莱尔上学时写的。后来,写信这件事又传给了她女儿,接着传给了皮斯太太。一个多世纪以来,这些信寻觅着名叫米拉奇又叫花儿的第一代拉罗斯的遗骨。
首先,拉罗斯对哈尼弗特·埃姆斯医生的研究颇有用处。埃姆斯医生在信里委婉地拒绝了沃尔弗雷德的要求,这证明她身体具有所谓的科学价值。她的遗骨证明印第安人特别容易感染这种疾病,也显示她与病魔斗争之久。她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将这种疾病隔离并控制起来。埃姆斯医生断定,她的身体是了不起的人类标本。有一段时间,拉罗斯的遗骸作为肺结核患者的样本供好奇者参观。埃姆斯在马里兰度过晚年,在遗嘱中把他拥有的遗骨送给了埃莫斯县历史学会。拉罗斯的遗骸曾在那儿展览。
沃尔弗雷德给历史协会写过信之后,拉罗斯的骸骨被保存到一个柜子里,安放在其他印第安人的骸骨旁。这些印第安人的遗骨有的是从埋葬死人的高台上取下来的,有的是从墓地里挖出来的,有的是耕地、修公路时翻出来的,有的是给房子、银行、医院、宾馆或游泳池打地基及建造时挖出来的。历史协会多年来一直拒绝归还拉罗斯的遗骸,因为协会会长在信里说,沃尔弗雷德妻子的遗骨是埃莫斯县历史重要的组成部分。
拉罗斯的遗骸再次展出,但在一次至今未查明的入室盗窃案后突然在展览期间消失。第一代拉罗斯深谙植物的各种秘密,到哪儿都能找到食物,曾与一个滚动的头颅斗智斗勇,能背诵《圣经》的章节;这一代拉罗斯曾以聪慧出名,每年都获得表彰,也曾被教会学校的两位老师断定为无可救药;这一代拉罗斯曾扔掉紧身胸衣,脱下高跟鞋,再次穿上鹿皮软鞋,放声大笑;这一代拉罗斯诞下儿女时,曾有雷神和淡蓝色的魂灵赶来照顾;这一代拉罗斯最爱的是沃尔弗雷德微笑时嘴角那道细细的疤痕。让历史协会会长甚为遗憾的是,拉罗斯留在这世上的遗骸莫名其妙地丢失了。
八月的阳光在树木之间洒下长长的影子。木蜱已经死亡。草叶在水沟中摇曳,拉罗斯有个念头,怎么也打消不了。他非要到那地方睡一觉不可,因为他取代的那个男孩就死在那儿。拉罗斯内心的呼唤非常强烈,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他竟然生平第一次撒了谎。他告诉艾玛琳,说他周末要去彼得和诺拉家。因为他们不认识普路托镇的孩子,所以他捏造了一个学校的朋友,说他要开生日派对,讲得煞有其事。他感到有点惊奇,他撒谎竟然张口就来,而且立马就被信以为真。他撒谎说,彼得会在艾玛琳上班时来接他。艾玛琳很失望。她周末常带拉罗斯去上班,让他在办公室和教室里帮忙。中午,他们一起到怀蒂炸货店,从乔塞特那儿买份马苏里拉奶酪棒或发硬的鱼肉三明治。
“不行,”艾玛琳起初说,“不行,你不能去。”
拉罗斯看着艾玛琳的眼睛说道:“求求你了?”那种表情一向能让他如愿,他正在学习使用。这还是玛吉教他的。
艾玛琳深吸一口气,然后呼出来。她皱着眉头,不过还是让步了。拉罗斯抱着母亲,亲吻她的脸颊,跟她道别。这样还得过多久啊,艾玛琳心想,把他落下来的头发拨到脑后。黑色的睫毛遮住了他的眼睛。
“下周见,妈妈。”他又抱了她一次,特别温暖的拥抱。这个拥抱有点不寻常,她往后退了一步,离他有一臂的距离,上下打量着他。
“你还好吧?”
他点点头。已经露馅了。
“我不过是感觉有好也有坏。”他回答。这算不了什么,不过也是真话,所以他的语气很肯定。她还在犹豫,但她要开紧急事务的例会,快迟到了。母亲离开后,拉罗斯回到卧室,从收纳柜里拿了条毛毯。他把毛毯卷起来,夹在腋下。他拉开装满人偶玩具的背包的拉链,又放进一瓶喷雾式驱蚊液,来到厨房打开水龙头,用一个罐头瓶接了一瓶水。
做这些时拉罗斯的动作小心而准确。他正在成长为能干的男子汉。他从出生的家里学会了怎么设陷阱捉兔子,怎么炖汤,怎么涂指甲油,怎么贴墙纸,怎么主持仪式,怎么在野外的瓢泼大雨中生火,怎么用缝纫机缝补,怎么把缝被子用的布剪成方块儿,怎么玩《光环》,怎么收集、晒干和烹煮各种药茶。他从上一辈的老人那儿学会了怎么在看得见的世界和看不见的世界之间走动。彼得教会他怎么用斧子,怎么用电锯,怎么安全使用.22口径的枪,怎么开割草机,怎么开拖拉机甚至汽车。诺拉教会他怎么刷墙,怎么养动物,怎么种植物,怎么煎肉,怎么烘焙糕点。玛吉教会他怎么隐藏恐惧,假装疼痛;出拳时怎么让关节突出攻击对方;怎么打对方的眼睛;怎么从背后用手指钩住对方的鼻子,威胁对方要把他的鼻子从脸上扯下来。这些他还没做过,玛吉也没做过,但她一直在寻找机会。
到达目的地后,他把毛毯铺在烟草袋、雪松、树叶、树枝和正腐烂分解的东西旁边。天很热,很安静,只有高处的树梢有微风吹过。这些蚊子不是酷暑时第一批孵出的,不会成团出现、嗜血如命。他一喷上驱蚊液,这些蚊子会围着他嗡嗡叫,但不会往他身上落。起初只有蚊子的嗡鸣声。那种寂静,那种异常的寂静,让他浑身不自在。但后来,鸟鸣声响起,迎接他进入它们的领地。他在毛毯上坐下来,意识到什么祭品都没带——你应该带着祭品来的。你要是进林子肯定得带着。你得向神灵献祭。他带了一背包人偶玩具、驱蚊液、毯子、一首歌和那罐水。歌是从父亲那儿学来的四方神灵之歌。这个仪式他见母亲做过,他模仿着把水罐向上举起,向每个方向祭拜一遍。他边吟唱边把水洒在地上。他小心翼翼地把空罐子的盖子盖上。然后,他躺回毯子上,抬头望着晃动的树梢和片片天空。树木几乎遮住了整片天空,但他仍能看到蓝天,炙热的蓝天,下面的空气虽然热烘烘,但不算酷热。要不是蚊子在耳边嗡嗡作响,或落到鼻子上,不时穿过驱蚊剂的防护咬他一口,他肯定很惬意。
鸟儿啾啾,昆虫低鸣。他躺着,听着肚子的咕噜声,等着看会有什么事发生。临近黄昏,他的肚子不再叫,有风扫过地面,虫子更不容易停留在身上,他睡着了。他醒来时天特别黑。他口渴了,真希望带着手电筒或火柴。但如果用手电筒或火柴,父母会看到光亮,他安慰自己。他现在所做的是正确的。他心神不宁,真想回家。可那样,他们就会发现他在撒谎,再也不会相信他了。他再也得不到这样的机会了。所以他还是躺在毯子上,倾听小动物经过时摩擦树叶发出的声音,感受耳内传来的心脏剧烈的跳动。夏末的蟋蟀摩擦翅膀鸣叫起来,几只青蛙放声歌唱,还有猫头鹰的叫声。他的父母谈起过神灵,那些存在于万事万物尤其是树林中的神灵。
只有我。他低声与那些嘈杂的声音交谈。嘈杂声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汇聚成了和声般的低语,表示愿意接纳他。他终于睡着了。他睡得如此酣甜,早晨鸟儿欢叫着唤醒他时,他根本不记得曾做过梦。现在他更加口渴,而且饥肠辘辘,虽然身体虚弱,感觉却很好。他压根儿不想动。他的身体需要食物,因为身体在生长。大家都说他在长身体。一大早出现在诺拉家,说他是被送过去的,这样做并不难。就在那一夜,他该做的已完成。但他决定留下来,因为他感觉特别自在。他的嗓子干得发痒,一吞口水就疼,但他不在乎。白昼的热气铺天盖地压下来,蒸得他酷热难当。
过了一会儿,拉罗斯听到,或者说感觉有人走近,但天太热,他懒洋洋的,一动也不想动。他不害怕,来的很可能是他父亲朗德罗,朗德罗也喜欢在林子里溜达。但来的不是他——事实上,也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一半是印第安人,一半像印第安人,有些身影很淡,透过他们的身体能看到光亮。他们走过来,自在地围坐在他周围。他们年龄大小不一,少说有二十人。谁也没有跟他打招呼或看他一眼;他们聊天时他意识到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也在场。他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聊的就是他,说起话来就像父母聊天时不知道你在场一样。他立马意识到他们谈论的话题是他,因为有个人说:“他们当作达斯提养的那个孩子。”另一个人问:“他还在玩塞克和别的人偶吗?”当然玩,可他不想让人知道。突然,有个人用手指了指。
“他就在那儿呢!”
他们迅速地看了他一眼,就像亲戚们突然注意到你一样。
“啊,天哪,他现在这么大了!”
说这话的那个女人身穿棕色的紧身夹克和波浪裙,装饰着鸟儿尾羽的帽子歪向一侧。跟她一起的另一个女人握着她的手,跟她长得很像。她指着拉罗斯,她俩一起谈论着。年纪大的那个讲的是奥吉布瓦语,话音里透着赞许,但她身上流露着坚决、果断和任性。她弯下身靠近,热切地盯着拉罗斯,上下打量着他。
“你会像我一样飞翔的,她说。”
有几个印第安人看上去像历史人物,穿着简单的旧式服装,讲着奥吉布瓦语,拉罗斯听得出来,但听不太懂。他们好像在讨论关于他的什么事,因为他们边说边冲他点点头,或瞥他一眼。他们在某个问题上看法一致,那个懂英语的女人跟他聊起来。她语气和蔼,眼睛慈爱地停留在他身上。当拉罗斯仔细端详她轮廓分明的五官时,他看到了母亲的影子,突然感到无比放松。
“我们到时会教你的。”她说。
在其中一个人身上,他看到了那个四岁孩子的影子,这孩子的照片有时会在诺拉的手里看到。那就是达斯提,跟他现在一般大。
“你好吗?”拉罗斯问那孩子。
达斯提耸耸肩。“不好,”他说,“不太好。”
“你能回来吗?还记得以前我们经常一起玩吗?”
达斯提点点头。
“我带了一些英雄人偶什么的。”
“嗯?”
拉罗斯拉开背包,拿出人偶玩具,达斯提认真看了一遍。他们开始玩起来;玩的时候很安静,因为大人就在旁边。
“要是你回来,可以当塞克。”
达斯提脸上露出笑容,歪歪头。
没过一会儿,所有人都起身离开,朝不同方向散去,低声交谈着,笑着。拉罗斯坐起身,凝视着那个戴帽子的女人离去的背影。他把毯子对折,然后又卷起来。他把背包甩到肩上,毯子夹在腋下,开始步行。他感觉很不错。他沿着通向玛吉家的小路走着,从后门进了屋,连诺拉都不知道他已经回家了。他走进洗手间,嘴巴凑到水龙头下,任凭冰凉的自来水灌进嘴里。
“是拉罗斯吗?”
“是我,从后面进来的。”他朝楼下喊。
“我没听到有人开车过来。”
“他们在路边就让我下车了。”
他在床上躺下。他突然感到很舒服,立刻沉沉入睡,连梦也没做一个。
罗密欧小时候最喜欢的老师和其他女老师都出卖过他。从此以后,他再也没在任何人身上浪费过同样的信任。她们的背叛改变了他的人生道路。他这辈子做事太随性,偷奸耍滑,小偷小摸,可这都不是天生的。得到先前申请的工作,他不确定这会让情况恶化还是好转。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工作,他打败其他人赢得了这份工作。刚开始,意外的惊喜让他干起活来勤勤恳恳。接着,他对周围发生的各种趣事产生了兴趣。他加班,因为上班时就像生活在实时转播的电视剧里。为了溜进不同的病房,探听到新的消息,他做的可不只是握着扫帚做样子。他不停地倒垃圾,尤其是有员工会议时。他用大型电动地板清洁器清扫地板,因为人们都喜欢擦得锃亮的地板。他把地板擦亮后,人们更加信任他了。他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打扫、擦洗并清除呕吐物和血渍。他开始喜欢遵守规定了!他喜欢戴橡胶手套!人们渐渐认为他不再酗酒,他也任由他们这么想。他还去山上参加特拉维斯神父的酗酒者互诫会,去得还更频繁了。那儿的每个人都混得很潦倒。现在,他可是个成功人士了。
后来有一天,有个人说,医院的员工要进行药物检测,连垃圾清洁工也不例外。之后某一天检测,不是现在,但也快了。罗密欧气急败坏地大叫,扔下扫帚,一路走到镇上。那份工作还可以将就,也是因为他在吃止痛药。不过,他的陈年旧伤距离上次接受正式治疗已很长时间了。也许,他能对系统动点手脚,弄到更新、效果更好的合法处方药。他心情好起来了。他走着走着,走到了死人卡斯特酒吧。虽然有了现在的工作,他还是不愿意到酒吧花钱买酒喝。也许,里面有他认识的人,手里有现金,也许正在喝酒取乐,急着拉个伙伴一块喝。
等眼睛适应了酒吧内部昏暗的光线,罗密欧搜寻着神父的影子。他想跟特拉维斯神父聊聊,不说药物检测的事,只是聊聊最近的新闻。但神父不在。他吃惊地发现儿子坐在酒吧一头。
他在霍利斯身旁坐下。
“怎么回事?”他问道。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是八月出生的,记得吧?”
“当然,当然记得。”罗密欧惊喜地喊道。
霍利斯上学晚,因为在他小时候他俩一直像在执行任务,经常要睡在汽车后座,住吸毒者的派对屋,吃麦当劳的开心乐园餐。头几年,罗密欧忘记送他去上学。霍利斯现在十八岁,高三还没毕业。他从皮夹里取出驾驶证给那位名叫帕非的酒吧服务生看。
“我正在点我人生中第一杯啤酒!”
“也算我一个,儿子。”
“换你买单怎么样?”霍利斯说,“今天是我生日。”
“我很乐意满足你的愿望,可我穷得一个子儿都没有。”罗密欧趴在吧台上。
霍利斯点了两杯啤酒。
“儿子是干吗用的?”霍利斯有点厌烦地问,“不过,爸爸,你可别想忽悠我。”
“没,没,我绝对没忽悠你。”
“好。”
要不是因为我这只胳膊。罗密欧眨眨眼,转了转肩膀。
你的胳膊和腿。霍利斯低头看看罗密欧那条腿。上次他见到父亲时,那条腿上裹着黑色的人造皮革。因为那份体面的工作,现在上面套着结实的棕色涤纶制服裤。
“你知道我怎么会变成这样的吗?你知道朗德罗干的好事吧?”
“嗯,你跟我说过很多次了。”
从那天起,就是一条可怜的老伤腿了。罗密欧情不自禁地笑起来,跟儿子坐在一起喝啤酒真好,让他深受触动。他儿子没有撇下他扬长而去。罗密欧低下脑袋,点点头,看着啤酒微笑。
“儿子,跟你一起坐坐真好。”
“我今年毕业,你知道的。”
“哇!”罗密欧说。
“我打算加入国民警卫队,已经约好面谈了。”
罗密欧没说话,招手示意帕非快点上酒。
“自从他们撞了双子塔,”霍利斯说,“我一直在想这事。我的国家对我一直不赖。”
“什么?”罗密欧愤愤难平,“你是印第安人!”
“当然,我知道他们差点把我们灭族。可我们还有自由和权利,对吧?我们有学校、医院和赌场。现在要是我们过得一塌糊涂,那也是我们自己搞的。”
“你疯了吧!我的孩子,那叫作代际创伤。他们压制我们,这不是我们的错;他们疯狂破坏我们的文化、家庭结构,最重要的是,我们得把我们的土地要回来。”
霍利斯举起他的第一杯合法啤酒喝了一口。
“哦,是的,确实是这样。但我老是想着遇到洪灾怎么救人。驾着平底小船把人们转移出去,他们的小孩身穿救生衣,他们的狗在最后一刻跳进船里。我老是想到这些。我是说,国民警卫队。我可能不会离开本州。”
“希望你不会。”罗密欧勉强说出口。做父亲就得接受这些吧,他猜测,比他想象中要困难多了。他起了嫉妒的念头。
“朗德罗呢?是他叫你加入国民警卫队的?因为他参加过沙漠风暴那些军事行动?”
“不全是,”霍利斯回答,“他是后勤供应那边的,做医疗救助,从没亲身体验过死亡,只负责给士兵准备医疗物资、发放救生设备之类的。不过,我做出这个决定,考虑的不止这些。我要学会焊接、修桥,也许学开卡车。学习操作重型设备。我想攒点钱,还考虑到那些福利,以后去上北卡罗来纳大学,也许到大峡谷,甚至有可能到佛罗里达去看看。不管怎么说,离开本州,出去走走。”
罗密欧点点头,浑身冒汗。
“我不是个好父亲,”他小声嘀咕,“哪有资格说什么呢?”
“没关系,爸爸。我知道你上过寄宿学校。人人都说是学校毁了你,所以……”
罗密欧头往后仰。
“有人说?人人都这么说?他们不懂。是离开学校这事毁了我。我爱我的老师,他们都说我是上大学的料。”
对了,霍利斯心想。他不恨自己的父亲——他知道还有更糟糕的父亲。主要是他会生气,所以不得不离罗密欧远点。他也没法跟母亲吵架,他只想知道母亲是谁,她可能在哪儿。他跟艾恩一家相处得很好,也许好得过头了,因为他发现自己老在想要是乔塞特喜欢他,也许有一天能嫁给他,那该多好。
“你有女朋友吗?”
罗密欧讨好地小声问,害怕儿子会讥讽他。霍利斯没回答,罗密欧觉得可能得罪儿子了。
“我知道我算不上个好爸爸,”罗密欧接着说,“不过,现在你可以信任我了。”
霍利斯看看爸爸,爸爸那么消瘦孱弱,那么急切地希望得到他的爱,霍利斯低头往下看,尴尬不已。
“你也可以信任我,爸爸。”他说道。
罗密欧看着剩下的啤酒锁起眉头,眨眨眼睛,止住泪水。
“这话就像书上说的。”他说。他惺惺相惜地伸出一只手握住儿子的手,霍利斯又为他俩各点了一杯啤酒,才借机挣脱被他紧握的手。霍利斯叫帕非把酒吧的电视频道换到美国有线新闻网,因为他知道爸爸喜欢。有人抱怨说不想看新闻频道,但帕非叫那人安静点。果然,罗密欧坐直身体,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
“我觉得,拉米正在爆料,”罗密欧说道,“拉米希望记者去抢新闻素材。不过,捷克的情报?”
罗密欧捋着颌下功夫侠似的胡子,像智者一样若有所思。
罗密欧对这个或那个公众人物或政客的动机大加揣度时,霍利斯也在神游。他没听出父亲声音里对他的紧张和担忧。霍利斯小口喝着啤酒,不想离开,因为一回家就得去找暑假的必读书《美丽新世界》。他根本不记得有没有这本书。乔塞特和斯诺有好几摞平装书,很可能有这本。他要到她俩的书架上找出来,快速读完。也许乔塞特会帮他写论文。霍利斯仿佛看到自己盯着电脑屏幕,乔塞特靠在他肩头,皱着眉头,评头论足,他耳朵里仿佛听见她的呼吸。“生日快乐。”她用跟拉罗斯说话时那种甜美的声音说。
别想了,猪脑子!霍利斯用力扯了扯自己的头发,把思绪拉回来。他正跟亲生父亲在一起庆祝他真实的生日。霍利斯想起来,也许他可以再问问母亲的事,虽然父亲总是那一套陈词滥调,说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借着喝醉装糊涂。最近,他问到这个问题,无非是想听听父亲那套颇具创意、左右支绌的说辞。
“嗨,今天是我十八岁生日。那么,爸爸,我妈妈,她长什么样子呢?她叫什么名字?”
“她的名字?是圣诞夫人吧?是她送你来的,是吧?说真的,儿子,我不记得了。那些日子过得稀里糊涂,孩子。不过再说一次,认真的,你妈妈漂亮得要命。她每到一个地方,所有的脑袋都会扭过去看她。那一双双眼睛就像饿狼扑食一样盯着她。真是一群发情的狗!她允许别人接近,这让我很吃惊。因为这个人是我。”
罗密欧摇摇头,手指在空中晃了晃。“哈,可你知道,是毒品的问题,毒品影响了她的判断力。我希望她现在还活着,儿子,但是她吸毒成瘾,让人很怀疑她到底还在不在。别跟吸毒或什么的沾上边儿,因为……”
“等等,爸爸。”霍利斯又点了杯啤酒,然后也给父亲来了一杯。“等等,可按照你刚刚说的,要是我妈妈的判断力没有受毒品影响的话,我也就不存在了。”
“所以啊,我思考……”罗密欧笑了,他牙齿相撞,呵呵笑着一直没停,又竖起一根手指晃了晃。“我存在。”
“到底什么跟什么啊?”
“我来到人世。”
“她吸毒,所以我才来到这世上。”
“生活难道不是很奇怪吗?不过,还是那句话,请远离毒品。”
“好的,爸爸。”霍利斯说,没有一丝讥讽。“所以我生日这天,你也不会告诉我她的名字,对吧?”
霍利斯感到心里的喜悦一点点溜走,他决定放弃剩下的啤酒,悄悄离开酒吧,免得最后生气。避免生气是霍利斯的人生哲学。
他把钱付给帕非,把他的啤酒推给罗密欧。
“尽兴地喝吧。”
霍利斯走出酒吧门口,罗密欧注视着他离开,觉得深受伤害。眼下,他成了被儿子抛弃的慈父;让他感到安慰的是啤酒不错,而且不用自己花钱。但门关上的那一瞬间,罗密欧在脑海里想象着亲生儿子朝艾恩家走去,去孝顺朗德罗。朗德罗才是罪魁祸首,要对自己受过重伤的胳膊负责,要对自己那条疼痛的伤腿负责,何况那条腿还时不时让自己疼得发抖。想着这些,罗密欧不禁一口气灌下两杯啤酒。酗酒的毛病有复发的苗头!下次戒酒会上他可以讲讲这次的故事。他起身离开酒吧的凳子,努力保持平衡,在阵阵温和的嗡嗡声和疼痛的侵扰中起身回家。等他回到家,从他收藏的宝贝里翻出轻度止痛药时,差点因为充满矛盾的欢喜而哭泣:让他欢喜的是他跟儿子庆祝了十八岁生日,但他意识到儿子喜欢朗德罗一家人和朗德罗的家胜过亲生爸爸和他的公寓,那儿一年到头摆着一棵圣诞树。
无数的背叛。无数的谎言。虽然罗密欧记不清有没有邀请霍利斯跟他一起住。
怨恨就等于自杀!戒酒会的小组口号通常会让他暂时不再胡思乱想。
罗密欧在他的小货车将军椅里来回摇晃,欣赏着搜罗来的东西。那是一道灯光闪烁的风景,那棵人造圣诞树一年到头摆着,安慰着一个父亲孤独的心。他还是太消沉。赶紧振作起来!罗密欧瞪眼看着墙壁,墙上钉着几件特别的东西。那漂亮而神圣的毛线,像毛茸茸的小鸡一样的捕梦网!他对着闪烁不定的电视画面自言自语。
“我不是可以随便糊弄的,老伙计,朗德罗·艾恩。我们逃离学校时经历的大事小事,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罗密欧对着彩线编织的天蓝色捕梦网自言自语,“我每天都要给可怜的老伤腿涂上冰热镇痛膏,你朗德罗逃脱不了责任,这些你压根儿都没提过!”
强效镇痛药渗透进去,他的腿立马觉得温暖舒适。疼痛逐渐消退,似乎转移到豪华座椅里了。但想到朗德罗总是回避他俩那段共同的经历,他心里还是不好受。
杧果味的发光树上灯光闪烁,电视没有声音,他迷迷糊糊睡了一阵,现在也不因为心头强行压制着怨恨而感到难受了。朗德罗不该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来跟我争夺我儿子霍利斯的感情,甚至引导霍利斯去参军!是他拽着我参加他的逃跑计划,不该一直假装什么都不记得。朗德罗应该分享,应该把他能弄到的东西平分。朗德罗不该幻想着别人记性不好,或迟早会忘记。因为凡是人记性都很好,而且附近的人怎么会不八卦呢。罗密欧听过闲言碎语,很清楚这点。朗德罗不该幻想,事情已经过去,一了百了:因为人都长着耳朵,遇到人窃窃私语时,结实服帖的小耳朵会竖起来。人都长着脑子,会破解专业人士之间谨慎的谈话。人的心,像颗皱巴巴的葡萄干,像颗孤独的西梅,像煮开口的蛤蜊,它懂得如果失去爱后果会怎样。他居然输给了一个撒谎成性的骗子。罗密欧敢肯定,自己这颗愤怒的满是恶意的心能撑爆朗德罗那膨大的心包膜。一定得弄到搞垮朗德罗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