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头公鹿什么都知道,他想。当然,它知道,去年它就知道。朗德罗一直盯着它,有时用枪瞄准,有时则没有。许多时候,他发现鹿也在看他,感觉到它的视线停在他的后脑勺,他会停下脚步转头看它,往往看到它站着一动不动,眼睛深邃湿润。如果他听懂了,或者理解了,又或是留心他的所知所解,他绝不会猎杀那头鹿。绝对不会。他早该知道这头鹿想告诉他一件至关重要的事。这头鹿不是普通的动物,而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桥梁。在那个世界,朗德罗老是看到他朋友彼得那藏在树叶间的儿子,老是无法打消那不合时宜的奇怪念头。
怎么解释他打的那一枪呢?他真宁可自己没有活在世上,也不愿一次次在心里重复那一枪。但活着更艰难却是最好的,也是他唯一的选择。接受这一枪引发的后果,陪伴他的家人。尽管这过错沉重得让他窒息,他也必须承担起来。
有时他害怕自己崩溃,突然说那天他一直在喝酒,尽管那么做不对,那样或许更糟。那时他什么也没有想,他没有等待时机,又或许是他等那头鹿等得太久了,那真实的一刻就像事后追加上去的。但那一刻是犯蠢的一刻,真的,难道不是吗?尽管如此,对朗德罗来说,要命的是,那一刻他注意力不集中,这跟喝醉一样糟。只有达斯提能体会那有多糟。当然,达斯提知道,或者说他的鬼魂知道。达斯提的鬼魂曾在梦里告诉过他。
后来,扎克·皮斯对朗德罗做过酒精测试。在朗德罗被带进警察局后,他按照常规流程做了酒精测试。扎克看了一眼测试结果,转身平静地看着朗德罗。人们总会怀疑为绝症晚期病人服务的人会拿走病人的药,但朗德罗几周以来都是清白的,他是清白的。他已发誓戒掉止痛药。测试结果正常,但朗德罗身上有些方面值得注意,那就是他的反应:有一次,他一会儿咆哮发狂,一会儿又安静下来,笑得直喘气。或许是吸毒后的兴奋?但他体内没有检测出毒品的成分。不管怎样,扎克知道,那件事发生之后所有的事都不再正常。人人都会肾上腺素上升,感到恐惧。扎克是艾玛琳最喜欢的表弟,他从小仰慕朗德罗,扎克在他的报告里加入了这份阴性的测试结果,这有助于为朗德罗洗清嫌疑。但他感到困扰。自那以后,他们再没有提及这事,没说过一个字。
今天,在这一天,朗德罗必须讲出真相。他的头嗡嗡作响,他厌恶隐瞒真相。过去一年,他知道这里没有合适的讲述对象。当然,他可以跟两个人和盘托出,他俩能分担他的重负。但他不想失去特拉维斯神父的尊重,他不愿看到艾玛琳得知真相后的表情,所以他没对任何人讲。扎克知道真相,但不肯告诉他,他必须讲出真相。就在这时,拉罗斯走进了房间。
“爸爸,”拉罗斯坐在床上,“起来了!”
“我今天病了。”
拉罗斯摸了摸朗德罗的额头,就像一个大人一样,这让他爸爸笑了。
“小医生,我发烧了吗?”
“你需要一间汗屋。”拉罗斯说,因为他想自己做好所有准备。
“好吧,”朗德罗说,“我们动手吧。我们会有一间汗屋的,就我们俩来弄。我想,你可以为了一间汗屋一天不上幼儿园,对吧?”
“当然可以。”
“不过,我首先要告诉你一件事。”
拉罗斯等着。
“这是一个秘密,一个大秘密。你要发誓,这是属于我们俩的秘密,好吗?”
拉罗斯变得非常严肃,他们握了四次手。
“好。我相信你。”
拉罗斯睁大眼看着爸爸,眼睛一眨也不眨。
“我,那个,我杀死达斯提那天,脑子不对劲。我不是故意的,不过我不知道,我或许打偏了。重点是,那天我手脚不灵活。”
拉罗斯皱了皱眉,他爸爸的心一阵刺痛。
“你在那儿看到达斯提了吗?”拉罗斯问,“你看到那只狗了吗?”
“什么狗?”朗德罗问。
“达斯提是从树枝上摔下来的,”拉罗斯说,“我看过那个地方。有天晚上,我在梦里看到了整个过程。达斯提跟着那只狗走进了树丛,那只狗看见了你,你去问问那只狗吧。”
朗德罗的脑袋开始作痛。
“以前你总是瞄得很准,我另一个爸爸说过。”
“彼得说的。”
“是的,他说你应该打中那头鹿。”
“是这样,”朗德罗说,“那头鹿还在那儿。我看见它在树林中游荡。”
“达斯提告诉我,你杀死他是个意外。”拉罗斯说。
朗德罗向儿子张开了手臂,拉罗斯靠近朗德罗,贴在他胸口,他们一起呼吸。拉罗斯放松下来,深深地叹了口气,睡着了,但朗德罗仍旧醒着,眼睛盯着天花板。天塌了,就像之前每时每刻一样。罪恶感包围着他。他突然明白最初就应该告诉拉罗斯这件事,因为这个男孩对像他这样一无是处的人来说实在是太好了,是拉罗斯再一次救了他。拉罗斯以前也拯救过他。校车开往寄宿学校的那天,他仅仅比儿子现在大几岁。他的父母不太可能抛弃他,他们没有告诉过他,但他俩去明尼阿波利斯是条活路,也是条死路,他俩死在了那里。
朗德罗的父母将他和他用的东西留在大巴上,开着他祖父的车离开了,那时他才九岁。他上车时,学校的员工拿走了装着他衣服和其他东西的口袋,那也是他最后一次看见那个口袋。父母告诉他,他要去美国政府印第安事务管理局下属的学校上学。他俩都在教会学校读过书,都不喜欢教会学校,他们认为公立学校会好很多。此外,他们也能来看他。如果搬去明尼阿波利斯的话,他们可以搭乘另一种大巴去看他。
朗德罗乘坐的大巴上的绿色座位很硬,也很热,因为那时还是八月,大巴原本一直在停车场里。开往学校的半路上,应该有一顿午餐,结果真的有午餐。他们在一个公园下了车,大点的孩子嬉笑着跑来跑去,每个人都拿到一个蜡纸袋。三明治是软软的白面包,面包上有黄油,夹的奶酪是橙色的。还有一个苹果。朗德罗胃里发热,充满渴望。他又要了个三明治,这个三明治跟之前那个一模一样。他把它吃光了,在一个抽水机那儿喝了带铁锈味的水。
他回到车上。点过名以后,他一屁股坐在地板上,爬到座位底下。大巴摇摇晃晃地开回公路上,朗德罗舒舒服服地躺在座位下面。从大巴车内的金属内壁上,他辨认出一个多次用力刻上去的名字。
拉罗斯。拉罗斯。拉罗斯。
他身后的女孩们开心地小声嘀咕着;有的孩子开始轻声哭泣,打着嗝;一个四岁的孩子虚弱地呕吐;还有几个孩子入迷地看着窗外;几个孩子笑着闲聊,满怀期待;其他孩子渐渐麻木。朗德罗蜷缩在大巴座位底下,盯着那个名字看。每个字母都是用深色铅笔写下,然后描了一遍又一遍。拉罗斯。他肚子饱饱的,打着瞌睡,很快沉沉地入睡了。大巴停下来,其他人都下了车,这时他还没醒。他们给他剃光头以防生虱子,给他找来没有虫子的新衣服,给他洗澡,这时他仍旧没醒。到了晚上,他们把他放在床上,他没醒;第二天清晨他也没醒来。他再也没醒来,依旧睡在那辆大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