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她手里提着箱子,背上背着行李卷儿,沿着大路一直走,打算去苏城。走到基列,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举目四顾,她注意到几株杨树旁边有一幢小房子。就是那种不知道什么人盖了之后,没住多久便和周围的田地一起弃之不用的小屋。她寻思进去看看。进去之后就断定,这房子是被人遗弃的。因为有人在这儿临时住过,把屋子搞得乱七八糟,甚至把长凳劈开当柴烧。没人再来修理过任何一件家具,或者清理过垃圾。把屋子搞得一团糟的人或许哪天会回来,告诉她这是他们的地方。瞧瞧这些啤酒罐和鼻烟盒,你觉得谁能把这玩意儿扔到这儿呢?以前她见过这种事儿。你看到树旁边扔的那几个用过的弹药筒了吗?你以为那是松鼠丢在那儿的吗?倘若那样,只能继续往前走了。
可是她在那儿待了几个星期,也没人来。她知道怎么过日子,只要没人来打搅。河里有的是鱼,树林里可以采到蒲公英嫩叶、蘑菇。如果你愿意,还可以嚼松下兰。可以吃许多植物的根、香蒲、野生的胡萝卜。如果你知道怎么采、怎么煮,荨麻也很好吃。多尔说,只要知道什么东西吃不死你就行了。大多数人不吃松鼠,可是你可以吃。如果需要,乌龟、蛇也都能吃。不过这种日子莱拉也不能过多久。天气一冷就麻烦了。她想独自一人在一个地方待一段时间。虽然孤独没什么好,但是她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比孤独更好的事情。也许孤独寂寞使得她隔几天就走一英里多路,去一趟镇子,去看看那里的房屋、店铺、花园。她从来不想和什么人说话。她总共有两条裙子,一条穿在身上,一条压箱底儿。她穿那条好看一点、干净一点的。走在路上,被人看见也不至于太寒酸。那个星期日,她到教堂避雨,就是因为怕雨水把裙子淋坏。老人正在讲道,洪亮的声音盖过雨水打在玻璃窗上的沙沙声。他看了她一眼,目光又向远处望去。“赞美耶和华的圣名。”
他们并不是真的想要什么钱。他们传递着一个盘子,但是谁也没有特意要你往里放什么东西。她开始算日子,这样一来就能知道哪天是星期日。有一次她算错了时间。人要是过她这种日子总得发疯。她开始纳闷,这种情况是不是已经发生在她的身上?她想,如果我真的发了疯,就可以随心所欲,我行我素了。一个人,如果还总是担心别人怎么看,那就说明你思维正常。她有充分的理由不去教堂。多尔从来不去教堂。那里尽是陌生人。她只能穿这条裙子。他们都会唱那些歌,都知道应该说什么、做什么,都知道其中的含义。他们相互都认识。牧师说的话让她不安。她不知道那些话的意思。基督复活。但是,她喜欢明亮的蜡烛、悦耳的歌声。她觉得没有比教堂更好的去处。
她也许疯了。她也许要离开这里,于是决定和牧师谈一谈。你可以找出一百个理由,解释为什么她压根儿就不应该穿着那条旧裙子去问他一个问题。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喜欢抛头露面的人。可是她实在没办法把棚屋里的老鼠赶出去。周围的田野里长满了艾菊。在圣路易斯,人们喝艾菊茶,可是她特别讨厌那股味儿。所以她决定离开那里。为什么不去问问他呢?他会淡淡地说,那个疯女人心里有什么事儿,找到我的门上。后来就再也没有见她。很快他就把这事儿忘到脑后,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他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但是除了他,她还能问谁呢?
看见她站在门口,他看起来既惊讶又不惊讶,好像他根本想不到她会来,可她就这样站在他的眼前了。他卷着衬衣袖子,趿拉着拖鞋,看起来比在讲道坛上老了许多。她想自己来得太早了。但是,这也没什么关系。
他说:“哈罗,早上好!”说完就等待着,似乎希望她说明来意。过了一会儿,他说:“请进。”她进屋之后,他一个劲儿地为“家徒四壁”道歉。“我不怎么置办东西。我想,你也看到了。不过……”他指了指沙发,那上面堆满了纸张和书,“我给你清理个地方坐坐。我这儿没什么客人。你也看到了。”她那时候没有想到,她的到来——一个女人、一个陌生人和他单独待在一起——会让他那么尴尬。但是他并没有意思让她立马走人。这一点她看得出。“我给你倒一杯水好吗?如果你能待几分钟的话,我可以给你煮咖啡。”
她能待一天,一星期,一个月。她说:“我没有可去的地方。”
他朝她,或者是朝他自己微微一笑,好像看出,她来这儿的奥秘,用几块钱就能“破解”。他说:“那么,我给你煮咖啡。”
她站起身来,说:“我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这儿。”那微笑她并不陌生。她讨厌这样微笑的人。
“哦……我们可以聊一会儿。有时候聊天能解决问题。我的意思是,能帮助你把事情弄清楚。”
她说:“我不怎么喜欢聊天。”
他笑了起来:“哦,那也好。许多人都不喜欢聊天。不过喝杯咖啡他们还是喜欢的。”
她说:“我不知道为什么来这儿。真的。”
他耸了耸肩:“既然来了,或许可以谈谈你自己?”
她摇了摇头:“这事儿我不谈。我只是最近一直纳闷,为什么事情会是这个样子?”
“哦!”他说,“我很高兴你能拿出点儿时间探讨这个问题。我一辈子都在想这事儿。”他把她领到厨房,让她在桌子旁边坐下。煮好咖啡之后,两个人坐在一起,半晌没有说话。是的,天气一直很好。他的手指摩挲着桌子上的一条划痕,然后给她讲他出生前就夭折的一个哥哥和几个姐姐。有一次母亲对他说,楼梯都被孩子们的鞋磨坏了。因为她管不了他们。几个小家伙总是跑上跑下。看到书里有乱写乱画的痕迹,她就说:“一定是哪个孩子画的。”她的声音里充满爱怜和忧伤。这样的声音只有提到他们的时候才能听到。所以,倘若他在什么东西上发现划痕或者记号的时候,还会想到是那些孩子中的哪个干的。他的哥哥爱德华是老大。他得了白喉,自己幸免于难,弟弟妹妹却因为被他传染而一命呜呼。所以爱德华知道那些孩子,知道他们的故事。紧挨爱德华的那个孩子叫约翰,那也是他们家的姓。有一次,爱德华以为他年纪小,听不懂,就叫他“不是约翰”。因为爱德华想念逝去的弟弟,他一直就想念他。他很忠于他。母亲、父亲、祖父很少提起那几个孩子,无法承受想起他们的痛苦。“这幢旧房子留下许多伤心事,”他说,“有些是我的,有些我经常希望是我的。所以我也被这些问题缠绕着,生活在困惑之中。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情?可惜总发出这样的疑问于事无补。”
她喜欢听人们讲故事。越悲伤越好。她不知道这是否意味着什么。当然,如果人们这样谈论自己,他们通常希望你也能这样开诚布公地讲讲你自己的故事。这也正是牧师的希望。但是,她和多尔之间有属于她们自己的秘密。那位曾经接纳她们的老太太说:“多尔,你会因为偷走这个孩子进监狱的。我也会因为帮助你而被送进牢房。”她说:“你可摊上大麻烦了。”所以,莱拉只能守口如瓶,甚至现在也是如此。多尔像降临荒野的天使一样来到她身边,却被说成是“偷走一个孩子”。牧师大谈天使。他的想法、说法可以帮助她去思索一些事情。她被用席子卷起来被人带走,身上裹着那条旧围巾。
他说:“我很少谈这些事情。对于不知道这些往事的人更不会轻易提及。你来问我一个问题,我就不由得唠叨起来。”
她说:“我很愿意听这样的故事。”
他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笑了起来:“这是个故事,是吗?我从来不那么认为。我想,下一次给你讲的时候,会是一个更好的故事。也许不那么真实。也许不会再讲。但愿不会。你不讲是对的。我想,那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诚实。一旦开了头,你就不知道自个儿要说些什么。”
她说:“我不明白。”
“你是不明白。我明白。我一辈子都在说话……可是你心里有那样一个疑问。也许你能帮我弄得更明白一点。告诉我,你脑子里怎么会产生那些想法?用几句话解释一下。”
她说:“我有的是时间。自己想事儿。”
“没错儿。你显然是在想事儿。有趣的事儿。”
“我想,每个人都在想事儿。”
他笑了起来:“对呀。不过那是有趣的事。”
“星期天你说到上帝,说他做完这事儿又做那事儿。”
“是的,我是这样说的。”他脸红了,好像已经预料到她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但是当这个问题真的毫无来由地摆在面前时,又有点吃惊。他说:“这个话题我可说不好。你得原谅我。”
她点了点头:“这就是你要说的话。”
“不,不,不是。我想,你之所以问我这些问题是因为你生活中发生了什么难事,你又不愿意说出来。如果你告诉我,也许我就不会只说生活是个很难领悟的谜团。最终,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解决。而上帝的恩典也是深不可测的奥秘。”他继续说,“你也许会说,同样的话我已经说了无数次。不过,我相信确实如此。”他耸了耸肩,看着手指摩挲桌子上那道划痕。
过了一会儿,她说:“那么,好吧。我最好走吧。”她不记得应该向人家道谢:谢谢你的咖啡,谢谢你花时间陪伴我,给你添麻烦了,谢谢!他把她送到门口,替她打开房门。她也忘了道谢。他看起来有点累,谈话戛然而止,似乎有几分遗憾和失落。他说:“感谢你光临寒舍。对我而言,很荣幸。”然后又说:“无论是什么事儿,你没告诉我,我都觉得遗憾。很遗憾。”
后来想起这件事情,她觉得自己一定冒犯了牧师——那么唐突地出现在他的家门口。可是随后几天,路上碰到的陌生人常常会停下脚步,要给她点活儿干,甚至愿意提供给她一个房间住。有一位太太邀请她到教堂吃晚饭。她去了,希望牧师不在那儿。她们说,她们都很希望他来,可是他没有露面。这个女人告诉她关于牧师妻子和孩子的事情。出于对那段悲伤往事的尊重,她把声音压得很低。她说,他从来不和别人提起那些往事。当然鲍顿牧师除外。“他总忘事儿,就像忘了今天的晚饭,”她说,“他总是这样。”
如果她在基列待下去,就能赚点钱。可以到商店里买几样东西。肥皂、线、一盒盐。天气不好的时候也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他们让她干的活儿也就是收拾收拾花园,洗洗涮涮,熨烫衣服。她做得和别人一样好,所以也算不上谁施舍她。他们不找她聊天,不打搅她。星期日她可以自由支配。离开基列,她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当然圣路易斯是她不可涉足之地。她拿定主意先在这儿待一段时间,攒几个钱,等到以后改变主意去了别的地方,也不至于太辛苦。有一个星期日,教堂的活动结束之后,她想去公墓看看。她找到那位妻子和孩子的坟墓。杂草锄得干干净净,不过没有人想到应该剪修一下那几株玫瑰。
他在教堂布道。“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他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做了一件好事,应该让人觉得那是来自于上帝,而不是你。不能让人家觉得那是你的善举,你自己也不能那样想。做了善事就沾沾自喜,施恩图报,就不是善事了。她想,明白了,这就是他为什么让那些人帮助我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他不愿意正视我的原因。你会觉得他是为什么事情而羞愧。自打我到他家的那个早晨起,自打他清楚地看到我处于艰难之中,他就几乎没有和我说过话。哦,这样做也不错,只是看起来不大诚实。我想,他一定希望我认为是上帝往我口袋里送钱,实际上是他帮了我。也许那些人付我的工钱就是他自个儿的钱。教会的钱。多恩说,他们在教堂里做事,就是为了让人们相信他们说过的那些话都是真的。
那天她拿了一本放在座椅上的《圣经》离开教堂。他们本可以高高兴兴地送她一本,但她不愿意那样做,怕被他们误会。因为她不是为宗教信仰才拿这本书,她只是想知道他说的都是什么。为她自己。如果哪天她要离开基列,她或许会把书还回去。能对什么东西产生兴趣,她觉得心里好受一点。可以不用花费太多的时间,就让自己心气平和下来。
她想让他知道,自己并不像他想的那样,是个傻瓜。他好像确实把她看成傻瓜。于是她开始打扫墓园。墓碑上写着:我们为这个可爱、生命却短暂的人哭泣。一定是《圣经》里的话。让我们看看,他会不会认为是上帝刮擦掉墓碑上的青苔,让美丽的常春藤盘绕在坟前;是上帝砍掉一些紫杉,让阳光照到坟丘之上,是上帝让玫瑰开出朵朵新花。之前,她注意到他那幢房子后面的花园长满杂草,便开始照料那块地。有一次,他发现她在那儿干活儿——收拾她种的那点儿土豆——虽然他似乎并不是特意去那儿一探究竟。她正在捉甲虫,捉到之后就扔到一个铁盒子里。他说:“你干了那么多活儿。干得也好。我得给你点报酬。”他一只手拿着钱包,另外一只手拿着帽子。
她说:“我欠着你的人情呢。”
“不,”他说,“不。你当然不欠我任何东西。”
“欠不欠得我说了算。”她说。
“没错儿。哦,如果有过什么的话……你需要……如果你还想和我聊一聊的话,这次我一定做得好一点。”他耸了耸肩,“我不能承诺,但一定尽力。”
她说:“我也不是在做什么承诺。”他笑了起来。然后她说:“我只是在想这件事情。谢谢你。”他是个很帅的老头。眉毛浓重,目光仁慈。他为什么要在乎她心里的想法呢?她是去是留,变成什么样子,与他何干?她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大手大脚,胳膊细长,脸被太阳晒得黝黑,更有甚者,头发像团枯草,眼睛也被阳光照射得黯然失色。在圣路易斯,人们像做游戏一样,想把她打扮得漂亮一点。可是怎么弄都不对劲儿。你就假装自己很漂亮。她通常都是给人家打扫卫生,帮人家洗衣服、做头发。可是等她要“假装”漂亮的时候,大伙儿都笑她。他看她的样子确实与众不同——倘若他真的看她的话。她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这样想的时候,他对于她似乎就意味着什么。她让自己这样想过两三次,结果只能心烦意乱。现在,她养成一个习惯,在心里向他提问:你布道的时候总说,什么事情发生了,自然有发生的道理。那么,某人很早以前死在某地,就有他死在那儿的原因。人们吃一块面包,也有吃面包的道理。你为什么不讲一讲,你怎么知道这些呢?你这样说仅仅因为你是牧师?这种种想法让她的孤独发生了变化。变得可以忍受。她知道,这会有多么危险。她不止一次告诉自己,不要称之为孤独。因为今年和明年没有任何区别。那只是身体的感觉,就像饥饿或者疲倦,只不过它永远缠绕着你,永远是同样的感觉。她时不时让自己转移一会儿注意力,可是那种感觉总会再度袭来,而且愈演愈烈。
她开始想自己是否也应该去接受洗礼。她想,洒在前额上的水也许蕴含着什么,会让她的头脑变得冷静。不管怎样,日子总得过下去。没有理由拒绝世界给她的任何形式的慰藉。如果现在,这慰藉没有一样对她有意义,她可以让它变得有意义;如果实在没用,至少也没有什么坏处。后来,他告诉她,他们要办个班,如果她愿意参加,非常欢迎。她还拿不定主意是否参加,在教堂门前踱来踱去。她在想,也许自己来早了,或者搞错了时间,不是今天晚上。因为她已经从这儿走过两次,没看见有人进去。她对时间一直没有概念,经常搞错日子。就在这时,牧师沿着那条大街朝她走来。她原地站着等他过来,没有别的事情可干。看到她,他就摘下了帽子,或许他的意思是要和她说话。这次见面之前,她没想过要和他说什么,或者说,压根儿就没想到和他说话,只是坐在离他最远的那排椅子上,静静地听着,把问题藏在心里。
他说:“晚上好,在这儿见到你很高兴。”
她说:“我想,最好能受洗。小时候,没人想着给我施洗礼。”听到自己说出想了许久的话,她仿佛觉得在心里和他说话已经是自己的习惯。难道她不是因为明白事理而不愿意这样想吗?她不是无数次对自己这样说吗?最终的结果必定是这样。他的模样和想象之中的模样不一样。可和他说话的时候,她好像还是和想象中的那个人说话。这源于她的生活方式。
“好呀,”他说,“好。我们来安排。当然。”
她说的每一件事情都让他吃惊。这并不奇怪。因为连她自己也吃惊。她想,教堂里那么多人看着我,我怎么知道该跟他说什么呢?她说:“我今天晚上不能来,我得干活儿。”她转身就走,不无尴尬地意识到,自己看起来一定很怪。没有任何说得过去的理由,就匆匆忙忙向越来越浓的暮色走去。那座棚屋里的黑暗与孤独,只能使她越发神情迷乱。但她还住在那儿,因为让她和别人打交道比登天还难。说她是藏在那儿,比说她住在那儿更恰当。因为她待在那儿唯一的理由是一个人待着,没人打搅。如果她在羞愧难当之前不赶快离开这里,她就不会再踏进教堂半步。如果在教堂里,她最理想的就是一个人坐在最后排,不让任何人看见。她要是想来,可以晚来早走。她可以听牧师讲道,听他们唱歌。也许人们会奇怪,她怎么会到这儿来,但没人问她。听那位老人讲人的生、死和别的事情很有意思。这些事大多数人都不会谈到。再说在镇子里没有别的事情可做,最后她还是决定回到教堂,当然,首先得按照她喜欢的方式走进大门。她进去的时候,他站起身。她转身就走。那些女人跟着她一直走到大街上。她们一定一直在谈论她。那又怎么样呢?如果她们愿意,她们可以让她走。如果她觉得自己像个傻瓜,那又怎么样呢?他像以前一样,站起身来,微笑着说:“我很高兴,你总算来了。”她说:“谢谢。”这以后就容易多了。《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亚伯拉罕、以撒、雅格。至少,她开始学习,并且学会了一点东西。
如果她想着牧师,就不会想别的事情,还不如记着旧日的时光,记着有多尔的日子。总是纳闷多尔带着她离开的那幢房子在哪儿?总是绞尽脑汁去想她呱呱坠地、孤独无助的时候是谁让她活了下来,毫无意义。她拿起《圣经》,读随便打开的那页,发现下面这句话:论到你出世的景况,在你初生的日子没有为你断脐带,也没有用水洗你,使你洁净……谁的眼也不可怜你。她想,总得有人怜悯她,或者任何活着的孩子。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莱拉见过新生的婴儿。就像从地里挖出来的虫子,赤条条,怪怪的。出于怜悯,你想给他洗干净,用什么东西包裹住,遮掩起来。她极力去想,能想起来的也只是蹭着她肌肤的裙子和比别人更柔软的手。这也许就是让她活下来的那个人。这有什么关系呢?傍晚光线太暗不能再看书的时候,她就披块毯子,蜷缩在一个角落,把脸和脚都盖住,或睡或醒,或做梦或想事儿。如果多尔是她的母亲,她就用不着把她偷走。莱拉知道的也就这么多。还有什么比她来自哪里更不重要的?哦,她想,我要去往何方也许不那么重要。或者,为什么我独自一人在黑暗中想这些事情呢?她不介意黑暗,或者蟋蟀的鸣叫,甚至急匆匆跑过的老鼠。真的。想到星星在那儿,就在敞开的窗户外面,她就很高兴。清晨,天还没亮,她就穿着睡衣,拿块肥皂,到河边洗澡。没有人能看见她。她甚至都看不清自己。她喜欢肥皂的味道。她能感觉到脚下的石头和淤泥。清冽的河水滑过肌肤,像针扎。她不由得张大嘴,喘着粗气,把清晨空气的味道留在喉咙。多尔经常说:“你这回干净得有个人样儿了。”
然后,她穿上睡衣,回到小屋,把沾在脚上的小树枝、枯树叶尽可能拂得干干净净,把毯子裹在身上,倒头睡下,眼睛却睁着。身体慢慢温热了潮湿的裙子。她在想那些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有一天夜里,因为看到《圣经》里那段文字,她就开始想自己是怎么出生,又是怎么活下来的。多尔抱起她的时候,她病势沉重。然后她又极力想象,谁那么费心劳神,让她的灵魂和肉体合一。这样想——多尔抱走她之前还有人照顾过她,把她抱在怀里喂她吃奶——绝无贬损多尔之意。她想起牧师的妻子,那个怀里抱着新生儿的姑娘。给她讲这个故事的女人说:“她就那么走了。几个小时后,刚生出来的小宝宝也随她去了。”只留下牧师一个人。
那个梅丽长成什么样子了?小时候,她天不怕地不怕。可以问问他这事儿。梅丽敢用一根棍子叉起一条蛇,只是为了看得更清楚一点儿。有一次,她沿着围栏爬到一头小公牛背上,双手紧紧搂住牛脖子不放。多恩看见了,连忙翻过围栏,在公牛想办法把她甩掉之前把她抱了下来。梅丽的腿被围栏柱子擦破一块皮,苍蝇飞来飞去总想叮那块伤口。可是她满不在乎地说,她认为,如果牛小的时候你就骑它,等它长大了也能让你骑。然后你就能骑着它到处走。人们会非常羡慕你,说:“瞧她来了。骑着那头公牛。”多恩说:“可那不是我们家的牛。再过四五天,我们就离开这儿了。”她说:“你要是同意,我就一直骑着它。这事儿我懂。”多恩笑了起来:“你懂!你要是惹恼了它,它就先把你的腿摔断。等你没用了,谁来照顾你?”她说:“我的腿才不会那么疼呢!”
多恩总警告她,不要淘气,当心玩儿得跌断脖子。倘若真跌断了,他们会把她扔在路边不管,继续走自己的路。她全当耳旁风,根本不在乎。当然,她的脖子完好无损,尽管有时候,她干的那些事看起来确实很危险。她看见城里的女孩儿玩跳绳,就找来一根绳子,在心里琢磨,怎样玩才能超过她们。她会两条胳膊抱在胸前,单腿跳。她还试着翻跟斗,但是不用手,因为手里还得拿绳子。她摔倒在大路上,爬起来满不在乎地说:“我那次差点儿成功。”一个瘦削、满脸雀斑的女孩儿,两条白眉毛连到一起,参差不齐的白头发随风飘扬,她要成为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跳绳健将。如果看见一个户外厕所,她就进去看有没有什么人丢下的目录簿。如果有,她就扯下几页带回家,研究好几天,想办法弄清楚,那上面印的都是什么东西,能派什么用场。她常说:“我还不大认识这上面的字。不过正在努力学习。”多尔嗤之以鼻,说她真傻,还对莱拉说:“我很高兴,你不像她那么淘。”尽管那时候小莱拉还没有壮实到可以试着这样学习,甚至从来没有表现出有这个愿望和爱好。她是多尔的女儿,两个人形影不离。梅丽每年夏天都走那几条路,她到处瞎逛,从来不会走丢。她总是和莱拉套近乎,告诉她哪儿有蓝莓,或者要教她空手抓鱼。可是莱拉不愿意离开多尔半步,至少多尔要在她的视线之内。
这些人生来就极具勇气,却没有机会去表现这种勇气,甚至没有什么事情与之相关,生活中的林林总总只是勉强说得过去罢了。对此,老牧师会说什么呢?那是日子还好过的时候。她一直就嫉妒梅丽。因为她开玩笑、恶作剧、奇思妙想,总能给大家带来快乐,总能把人们逗得哈哈大笑。有一次,梅丽说:“我相信,我的膝盖一辈子都是穷光蛋。胳膊肘子也是。”多恩笑了起来,说道:“这么说,你天生就是穷光蛋的命。如果真有这种人的话。”这样一个姑娘到哪儿才能找到一种除了需要勇敢面对、艰苦努力的能力,还得具备别的优秀品质的生活呢?这样的命运,牲畜——一头骡子就可以应付。多尔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不必抱怨,总会过去。”但是莱拉不愿意这样想。一旦冒出这样的念头,她就站起来,等待黎明的曙光到来。她会谋划今天去哪里找活儿干,哪家她已经好久没去了?他们总会给她找点活儿,哪怕连孩子都能干的活儿,比如劈引火柴。她不愿意经常去同一家,给人家增加负担。
那天上午,格雷汉姆太太有几件衣服要送给她。一条裙子,两件衬衫。她说是女儿搬到得梅因前留下的,一直在衣柜里挂着。莱拉如果用得着,可以拿走。莱拉心里想,这是穷困潦倒的人最感揪心的事情。谁都能看出你穷到什么地步。就好像整个镇子里的人都在做一个规划,要弄清我缺的每一样东西。如果我离开这个地方,谁都不知道我穿的是谁的衣服。可是继续留在这儿,穿着别人的旧衣服晃来晃去,谁都知道那是人家施舍的。格雷汉姆太太看着她的脸,既有点得意,又有几分懊悔和尴尬。她说:“如果用不着,你可以不拿,亲爱的。我只是想你穿大小正合适。”
莱拉说:“看起来挺合适。我可以穿的,没问题。”她知道,她应该说“谢谢你”。但是她没有说。她除了找活儿干,从来不向别人提任何要求。如果他们愿意给她点什么,那是他们自己的事。她并不欠他们什么。因为她无法忍受那种受人恩惠的感觉。她甚至看都没看那几件衣服,尽管心里清楚格雷汉姆太太希望她能看上一眼。她想,那几件衣服应该不错。不管怎么说,不会太破。然后她开始给格雷汉姆太太熨衣服。一边熨,一边想,也许可以穿她送的裙子去教堂。至少总比穿同一条旧裙子强。即使牧师注意到了,让她觉得自己欠他一份恩情,也无所谓,反正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在格雷汉姆太太家干完活儿之后,她就拿起那包衣服,去了公墓。那里有约翰·埃姆斯的坟墓。他死的时候还是个孩子。姐姐玛莎埋在一边,玛格丽特埋在另一边。她从来没有想过,已经故去的人们可以聚集在城边儿。墓碑上的名字都可以拼出来,只要他们的家人还生活在这里,你便知道谁是谁家的人。那里还有约翰·埃姆斯牧师,他应该是现任牧师的父亲。旁边是他的妻子。活着的时候就知道你死后会埋在这儿,就看到石头上刻着自己的名字,那感觉一定很怪。总有一天,老牧师将躺在妻子旁边。而在阳光下等待许多年之后,她也将躺在这里,被玫瑰花覆盖。
天气变了之后,她没法儿再在棚屋里居住。没办法让那间小屋保持温暖。风穿墙而过,屋顶漏雨。有个女人曾经表示愿意给她提供一间住房,但是她也许改变了主意。这一个多星期,每一个教友都要送她点东西。如果她想离开这个小镇,就得在旅途变得太艰难之前出发,就得在公共汽车票和御寒的冬衣之间做出选择。再说她脚上的鞋也不行了。所以考虑离开这儿没有意义。她应该出于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做出这样或那样的决定,在还有能力的时候尽可能积攒点东西。日后不管做什么,总能勉强活下去。
莱拉以前也在真正的房子里住过。不是圣路易斯那幢。而是在爱荷华州坦慕尼镇一幢很体面的公寓。多尔在那儿找到一份工作,莱拉上了一年学,学会怎样阅读,也能做一点简单的计算题。那幢房子是马克太太的,她做饭,多尔负责打扫卫生,干洗衣房的活儿,喂鸡,照料花园。这些活儿莱拉都能帮她干。多尔想让她知道,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正常的生活。多尔也不是完全不懂居家过日子的人,可是马克太太一看到她干错了什么,就朝她大声嚷嚷。随着时间流逝,她倒也长进了不少。学校快要放假的时候,多尔对莱拉说:“我可懒得再听这个女人唠叨了。她可以自个儿去晾晒她洗过的那些破衣服。”于是,她们收拾好东西,扬长而去。
莱拉喜欢上学。她喜欢床单、被罩、枕套。她们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有窗帘,还有一个梳妆台。她们在厨房桌子旁边吃饭。吃完了,莱拉写作业,多尔洗盘子。多尔从来不抱怨,所以听说要离开这里的时候,莱拉非常惊讶。不过,她什么话也没说,也没有再回头看看那幢在她看来非常漂亮舒适的房子。她在那儿学会了修剪玫瑰。这也是她们的骄傲,只能忍受应该忍受的屈辱,多一点点也不行。不显露自己需要什么或者为什么而懊悔。儿童在陌生人面前要表现出对大人的尊重。这都是她们为人处世的原则。那时正是春天,活儿好找。多尔也多多少少有找到多恩一家的线索。她们花了两天的时间才找到他们。等了一个星期,多恩才同意她们到他家干活儿吃饭。她们在坦慕尼待了一年,其间发生了不少变化。她们再回去的时候,一直没有得到多恩和他家人的原谅,就好像她们做了一件背叛人家的事。莱拉给梅丽读一个牌子上的字:“百货商店。”梅丽便说:“谁都知道那是百货商店。写那几个字,有屁用!兴许还是‘县监狱’呢!这个地方看起来只能是商店,难道不是吗?”如果莱拉念:“纺织品和杂货店”。梅丽就说:“纯粹是瞎编,那几个字什么意思也没有。”
不管别人怎么想,莱拉识字,多尔很高兴。她说,迟早能派上用场。大多数情况下,梅丽没错儿。那些字她虽然不认识,但意思早就知道。比如:不需要帮手。知道那些镇子的名字也是好事。这一带太穷,早就忘了自己还需要个名字。所以你不得不读路边的标志才能弄清楚自己到了什么地方。那天,她在商店里买了一罐豆子、一轴线。之前,先买了一块写字板和一支铅笔。她只是好奇,想知道自己忘没忘学过的字。她把《圣经》那一页折的角抚平,开始抄写下面这段话:论到你出世的景况,在你初生的日子没有为你断脐带,也没有用水洗你,使你洁净;丝毫没有撒盐在你身上,也没有用布裹你。谁的眼也不可怜你,为你做一件这样的事怜恤你;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是因你被厌恶。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她想,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用盐擦婴儿的身体。她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拼写,比小时候还吃力、认真。她告诉自己,以后每天都要写一点。小时候,她字写得比旁边的同学差,又羞愧又着急,直掉眼泪。老师就安慰她:“练习,只要多练习,就能写好。”
她开始盼望天亮。等到外面有了足够的亮光之后,她便坐到门口,写字板放到膝盖上开始抄写。她抄写单词,因为没把握如何拼写。这也是学习的方法。要是抄写错了,谁能知道并且指出她的错误呢?没人来这儿。尽管如此,想到自己倘若太无知,尽是拼写错误,她还是感到十分羞愧。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写: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混沌空虚。深渊上还是一团黑暗。她要问问他这是什么意思。她把这段话又写了十遍。
天逐渐热起来的时候,她喜欢早晨。尽管在河里洗澡还是有点凉。黎明时分,蟋蟀、蚂蚱、树蛙和蝉的大合唱渐渐停息。好像阳光和热浪带走的东西比它们原本想带走的还要多——更多的湿气,更多的气味。仅仅因为它们有能力带走。它们那么强大,别的东西还没有真正苏醒。泥土的气味、露珠的气味、树叶的气味,都给人一种受伤的感觉。艾菊不再让她那么心烦意乱。多恩说,鹿讨厌艾菊。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它们没有发现小屋旁边长着南瓜。最初,只是树桩旁边丢着的几粒南瓜子。先前有人在这个树桩上劈木头,清洗鱼,给野兔开膛剥肚。莱拉把那几粒瓜子埋到土里,现在已经绽开鲜艳的黄花,长长的藤蔓在地上攀爬。她不希望那位老人知道她住在这里。她认为,即使他知道也不会跑到这儿找她。但是如果他真的来了,她希望是在早晨。那时候小白蛾在南瓜灿烂的黄花间上下翻飞,把这块草地装点得几乎像花园。
小时候,他们都特别喜欢待在工人们的宿营地。这种宿营地通常都破破烂烂,一排排小木屋里放着破旧的桌子、椅子,还有散发着霉味儿的小床。也许还有些碟子、汤匙。屋子阴暗潮湿,一股老鼠味儿。除了下雨天,玛塞尔让大家都睡在外面。不过他们总是有一间小屋,白天带来的东西都放在里面。不干活儿的时候,莱拉、梅丽和男孩子们就玩游戏,把那些小屋当成他们的房子、堡垒或者山洞。他们搜寻什么人可能遗漏在那儿的任何东西。如果找到半截靴带,或者一个破杯子,他们就开始编故事,把那些破玩意儿想得神乎其神,还奇怪为什么自己那么走运,会找到这样的宝贝?有一次,亚瑟的儿子迪克在火车道上发现一枚已经压扁了的一便士硬币,便用钉子把硬币钉在门上。有时候,有的人在一间小屋里住了一个星期,就会在门楣上方钉一块马蹄铁。他们觉得这很重要。他们对陌生人很警惕,对陌生人的孩子有几分敌视。只有梅丽是个例外。她总想和人家的小宝宝玩,而且因为特别善于跟人交往,也总能得到小宝宝的妈妈或者姐姐的允许。梅丽喜欢玩掷刀游戏,在每个回合之间照顾脏兮兮的小宝宝。嘴里哼哼着,两条瘦长的胳膊抱着小孩摇晃着,扮演母亲和孩子的角色。
他们一起在果园里干活儿,摘苹果,摘樱桃,摘梨。他们可以整天待在树上,从来不会把篮子掉在地上,或者把树枝折断。这是孩子们最拿手的活儿。大人用一箱箱熟透了的或者破了皮的水果犒劳孩子们。孩子们尽情享用,结果吃得直恶心,闻到那股酸味儿,看到爬在上面亮闪闪的黑色小甲虫就反胃。到后来干脆互相扔着玩儿,身上粘满烂梨、烂杏。到处都是苍蝇。他们的衣服比任何时候都脏。多恩讨厌那些宿营地。他说:“人怎么能这样生活呢?”但是孩子们觉得那地方挺好。
她要告诉老牧师,她以前不喜欢艾菊。她还是喜欢杏子。她在心里假定他理解她的一些想法,当然只是她愿意向他展示的那些想法。梅丽和她的小宝宝。多尔从杂货店买了一块糖,趁别人不注意偷偷塞到莱拉手里,然后脸上露出微笑。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从田野里走过,一边想自己的心思,一边随手采蓝色的花茎和三叶草,一切都那么自然。他们就这样走过那么多地方。杂草丛生,阳光照耀,高低不平的原野。都是无名之地,只有一个名字:美国。世事变得艰难之前,如果她脑子里还有这样的想法,他会知道,她也愿意让他知道。
不,她为什么要让自己这样想呢?如果他看到这个地方,他一定会为她的穷困潦倒、为她的艰难处境而难为情。他不会正眼看她,他会尽量什么都不看,什么都不说。她讨厌他,而且希望他知道自己对他的厌恶。他走了之后,她就开始考虑如何应对大伙儿的善举。她还没有攒够买一张公共汽车票的钱。也许应该请大家帮这个忙——买一张离开这座小镇的车票。也许用不着张几次口,就能筹集到足够的钱。
她又开始抄写: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她写了十遍。如果她字写得再小一点,写字板上可以多写几行。她写道:莱拉·达赫尔,莱拉·达赫尔,莱拉·达赫尔。小时候,老师对她一点儿也不了解,就给她编了这样一个名字。“你是挪威人!我从你脸上的雀斑就能看出来,”她一边说,一边把这个名字写在登记册上,“我祖母就是挪威人。”她微笑着说。吃晚饭的时候,莱拉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多尔,多尔漫不经心地说“无所谓”。那是长那么大,她第一次想到姓的事儿。原来她一直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她说:“你姓什么?因为你不可能姓达赫尔,对吗?”多尔说:“那也无所谓。”
她不能把《圣经》和写字板放到箱子里。因为箱子最有可能被人偷走。行李卷儿还在其次。她把自己攒的那点儿钱放到一个罐头瓶子里,藏在一块有点松动的地板下面。可是那儿太脏,没法儿再藏别的东西。实际上她是想把自己写的那些歪歪扭扭的字遮掩起来。她想,要是让他看见怎么办?然后她想到,我写这些字是为了一个人消磨时间,谁能看得到呢?于是,她把那两样东西放在箱子上面,寻思如果有贼进来,或许看都不看就会把它们捊到地上,因为在他们眼里,那玩意儿一文不值。想偷她的人的智商一定不及她的一半,绝对不会注意那本《圣经》和写字板。
那天早晨,她脑子里冒出这样一个想法:为什么总得去基列呢?周围有好几个农庄。总有一家用得着人手。而且谁碰到她都能看出,她是干活儿的能手。基列人太了解她了。这让她厌烦。她问自己这个问题,并且做出回答——没什么特别的原因——之后,好像卸下一副重担。过去,她们和多恩、梅丽一起走过一座小镇的时候,总是先尽可能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目不斜视,穿城而过,好像他们对周围的一切毫无兴趣。城里人总觉得自己比乡下人强。“乡下人”便恨他们。多恩或者梅丽或许会走进一个铺子,买他们需要的东西,一小袋糖或者一罐糖浆。别人却一直大步流星地走着,直到出城。可是,梅丽会设法弄明白“城里人”玩的跳房子游戏是怎么回事,虽然她从来不正眼看那些在大街上玩跳房子的女孩儿。那些女孩儿跳完之后,在街上留下刚画的方格。梅丽和莱拉回家以后,便在心里琢磨好几天。梅丽总是设法画出比她们跳过的方格还难的格子。然后就光着脚,嘴里含块甘草糖,在尘土飞扬的泥地上跳来跳去,觉得她们偷走了城里所有值得她们拥有的东西。
走进基列,她的感觉和小时候进城时的感觉完全一样。只不过现在她是孤零零一个人。那时候,多恩想让孩子们规规矩矩的时候,总说:“我们不是流浪汉,不是吉普赛人,也不是印第安人。”有一次,她问多尔:“那么,我们是什么人?”多尔说:“就是人呗!”可是莱拉感觉得到,不是那么回事儿。不管怎么说,没那么简单。为什么要忍受这种屈辱呢?谁也没有给她解释过,她也没法向自己解释。扔在田野。没错儿,就是这么回事儿。无论怎样,都不是她造成的。丑也好,美也罢,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她不敢确定自己是否看到了问题的本质。但她明白,为什么要在意别人怎么想呢?她对于他们什么都不是。他们对于她也什么都不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她应该在意的人。特别是那位牧师。不管她长什么样儿,多尔都喜欢她。丑陋的老多尔。她对莱拉说:“活下去。”不止一次,而是每一次为她洗洗涮涮、缝缝补补的时候。她养育她,仿佛她是个别人都想从她怀里抢走的孩子。这一切,莱拉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记得一清二楚。
她这样想着,沿着那条路继续往前走,直到看见一座农庄。她想找个人说说话,问点事儿。就这么简单。她想干点重活儿,把自己累得筋疲力竭,然后倒头就睡。不做梦,不想事儿。不想基列。
她的运气不错。她去的第一家的主人是个老农民,妻子有病,儿子在服役,需要她帮忙的事自然很多。他们直截了当地告诉她,家里没有多少钱。她说,她也没想赚多少钱。双方一拍即合。一天到晚,她的大多数时间都花在收拾厨房上。其实她更愿意到外面干活儿,但是老太太说自己总是以厨房干净为荣,可惜现在疾病缠身,干不了了,所以莱拉得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她还得在院子里洗衣服。一个银色的大铁盆放在两个锯木架上。一大块家里自己做的肥皂,一块洗衣板。在厨房火炉上烧好水,提到外面。这些活儿真把她累得精疲力竭,往晾衣绳上挂衣服的时候,她连胳膊都抬不起来。洗完的东西本来可以搭在绳子上过夜,她也抽空歇一歇。可是看起来不会下雨,还有那么多东西要洗,她不得不再来。
第二天早晨,她又来了。吃早饭的时候,那个农民端来鸡蛋,还有火腿。他们说,她回应了他们的祈祷。她对此应该说点什么呢?干了几天活儿之后,他们给了她一张十块钱的票子,一只拔了毛的鸡,还有一双蛮不错的鞋。老俩口说,儿子寄支票回来之前,他们差不多把钱都花光了。有时候他寄得稍微晚一点,但从来不会忘记。他们还送给她一个毯制旅行包,里面装着几件旧衣服。她想,看来这家的活儿就算干完了。不过,没关系,还有别的人家呢。
旅行包里有一件红颜色的宽松上衣,看起来几乎是新的。这件衣服长袖,有领子,胸前还有褶边。她以前从来没有穿过这么鲜艳的衣服。她拿出那件衣服,伸开胳膊,刚比量了一下袖子的长度,就决定第二天歇工去城里一趟。也许口袋里还装着那十块钱。不为别的,只为体会一下有一点儿钱的感觉。虽然很累,那天夜里她却没有睡好。趁着天还没有大亮,她到河里洗了澡。然后坐在门口,等待晨曦升起,有足够的亮光抄写。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她不想花费多少时间。但是还像以往一样,写了一遍又一遍。莱拉·达赫尔,莱拉·达赫尔。多写多练。然后她就睡着了。早晨温暖的阳光照耀之下,一种近乎甜蜜的困倦袭来,她想躺下来小睡一会儿。可是醒来之后,日头已经很高了,半天过去了。不过,不必后悔,尽管因为盼天亮,一夜未眠。她梳好头,穿上格雷汉姆太太给她的那条裙子和这件红外套。
她到杂货店买了几枚很便宜的钉子,打算钉在墙上,必要的时候挂点东西。那间棚屋的墙上有一枚不知道什么人留下的钉子。她已经用麻绳捆住白条鸡的两条腿,挂到墙上,准备回家后烤着吃。她买了一盒火柴,一罐牛奶。这时候,她想到也许可以从教堂前头走。一辆灵车停在那儿,就在她要从灵车旁边走过去的时候,教堂的门开了,四个男人抬着一口棺材走了出来。他们把棺材小心翼翼放到台阶上。牧师跟在后面,黑色的长袍在微风中轻轻颤动。他双手捧着《圣经》,大而苍老的脑袋低垂着。她想,死者一定是他的朋友。他的朋友那么多,隔三岔五总有人离他而去。那几个人把棺材放到灵车上。牧师抬起头瞥了一眼,看见她在那儿站着,不由自主在台阶上停下脚步。送葬的人在他身后停了下来,啜泣着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他们觉得不应该绕到他前头。他们互相拥抱着哭泣。他怔怔地看着她,目光里充满惊讶,似乎在说:你终于来了!你怎么能让我认为你已经离开这里了呢?他们之间仿佛有一种东西,既能让他觉得自己受到伤害,又能让他的心得到慰藉。她最近甚至没有错过教堂的活动。所以,那些日子,他总能意识到她的存在,知道她就在附近什么地方,或者不在。她离开基列哪怕一阵子,他都感到难过。那位寡妇,或者母亲,或者什么人,对他说了句什么,他点了点头,开始往前走。她看见他走到灵车跟前,握握送葬人的手,摸摸他们的胳膊,喃喃着说点什么。她心想,他们这样围在你的周围,只想听你说说话的时候——不管是什么——你能说什么呢?她没法走到他们跟前,和他们站在一起,听他低声耳语,等他走过来也握住她的手。她甚至压根儿就没有哭的理由。那个女人头放在他的肩膀上抽泣,他伸出一条胳膊抱住她,把一缕头发从她脸上撩开。莱拉心想,把自己的头也这样倚在他的肩头歇息一下,感觉一定很好。想到这儿,她不由得涨红了脸。
哦,莱拉想,我可不能站在这儿直盯盯地看了。他不会再朝我这边张望。灵车走大路到公墓,那位老人和大多数送葬的人走小路。她想在什么地方等他,好跟他说几句话。可是说什么呢?你能说“我回来了,哪儿也不去了”这样的话吗?这甚至不可能是真话。她不会因为他介意她的去留,就留在这儿不走。天很快就冷了,他脑子里想的或许完全是别的事情,还有别的什么人需要他的怜悯。她连个抵御风寒的地方也没有,根本就不应该继续待在基列。而且她知道,他再也不会用那样的目光看她——如果真的那样看过一次的话。然而,不管怎么说,继续待下去最充分的理由就是对他的那点“念想”。因为这是她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哦,她不会让那样的事情发生。多尔说:“男人和你想象的不一样。他们不会成为你的朋友。看起来好像能信得过他们。从表面上看,他们好像信得过。可你不能相信,别管他们说得多好听。我这辈子见得多了。”她说,“你必须学会照顾自己。真走到山穷水尽那一步,也只能自己救自己。”
莱拉口袋里有点钱。她又回到那家杂货店,买了一包骆驼牌香烟。回家的路上,她用手掌挡着风,点燃一支烟。这是一个司空见惯的动作。好长时间,她脑子里一直在想,抽烟是什么感觉?好像我是个孩子!她想。哦,好了,以后就经常抽着玩儿。此刻,我一个人走在路上,嘴里叼着一支香烟。人们对干这种事儿的女人会恶语相向。可我还是要经常抽。
她有一个拾柴火、捡树枝的习惯。不管在哪儿看到,都会捡起来拿回家。所以她有许多木柴,可以生一堆火,等火熄灭之后,灰烬还有足够的余温烤鸡。那家人送她这只鸡之前,拔了毛,开了膛,实在是太好了。她只需穿根棍子,设法把那只鸡支在火堆上就可以了。她整个晚上都忙乎着烤鸡,烤好之后,坐在门口,在黑暗中细嚼慢咽起来。她打算第二天早晨去他们家帮着做点家务。她干的那点活儿,别人给的报酬太多了。不过这个日子选得不太合适。那是星期日的早晨。
她不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肯定不是。日子变得艰难之后的某一天,多尔撇下她一个人走了好几天。她们到处转悠着找活儿干的时候,一定又来到多尔以前到过的一个地方,她就把莱拉留给别人,办自个儿的事情去了。她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干过,一次也没有。莱拉除了上学,和多尔从来都形影不离。上学的时候,莱拉也舍不得离开她,到了学校只盼着赶快回到她身边,只是为了摸摸她。多尔总是一只手忙着干活儿,另外一只手紧贴围裙搂着她。这次离开多恩的营地的时候,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要上哪儿去,但她确实说过要尽快回来。这之前,莱拉从来都没有注意到,多恩家的人很少和她说话。她总是和多尔待在一起。有一次,玛塞尔管多尔叫母牛,管她叫小牛犊。多恩听了脸上露出微笑。那是离开坦慕尼之后的事儿,大家心情都不好,就连梅丽也很少搭理她。莱拉只是一声不响,帮助他们做力所能及的活儿。多尔离开的第二天,莱拉就已经觉得他们对她的态度很不友好。第三天,干脆没人看她,但他们相互之间面面相觑,似乎有什么事心照不宣,而她也应该心知肚明。第四天一大早,多恩对她说:“走吧。”亚瑟和梅丽也跟他一起。他们沿着公路走进一座小镇,径直向教堂走去。多恩说:“莱拉,你就在台阶上坐着,过一会儿有人会来陪你。你待在这儿,梅丽用不着待在这儿陪你。别担心,没事儿。听见我说的话了吗?莱拉。”
她还记得梅丽用那样的目光看着她。那是莱拉挨了一巴掌或者被蜜蜂叮了一下之后,梅丽好奇地想看看她会不会哭时的目光。她还记得他们都走了。亚瑟和多恩边走边说着什么,梅丽紧跟在他们身后,谁也没有回头。他们带梅丽来是为了让她安静下来,就像你带着一条老狗来抚慰你打算卖掉的牛或者马。梅丽明白他们的意图,颇有点自命不凡。就这样,莱拉在那个不知名的小镇待了漫长的一天,不知道多恩会不会回来接她,或者多尔会不会来找她。或者他们就是想把她扔在教堂台阶上不管。因为倘若你是个孤儿,这儿便是你最终的去处。她在大街上来来回回走着,只走过两个街区,但始终离教堂很近,如果有人来找她,绝对不会错过。过了一会儿,一个女人看见她,给她送来一块面包和黄油。“你是等妈妈吗?宝贝儿?”她问。莱拉没法回答她的问题,甚至不敢看她。又过了一会儿,那个女人又来了:“我还有点活儿,今天干不完。你要是能帮我把小店前面打扫干净,我给你一角钱。”莱拉说:“不行,我必须在教堂门口待着。这是他们告诉我的。”于是,那个女人找来了牧师。牧师年纪不大,瘦骨伶仃,让你觉得就像是亚瑟的儿子迪克在扮演牧师玩儿。他弯下腰问她,妈妈上哪儿去了?她是谁?有没有妈妈,或者爸爸,或者别的家人。她和多尔从来没有回答过这样的问题。她说:“我觉得我还是在这儿等着好。”牧师说:“如果你愿意,就在这儿等,没关系。如果你等得厌烦了,就告诉我们。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让你睡觉——如果你觉得需要的话。我们还可以给你晚饭吃。”多恩总是告诉他们,不要相信牧师。他们会把你变成孤儿,然后把你送到一个地方,和孤儿们待在一起,你就永远也离不开那儿了。“那儿的围墙很高。”梅丽说过。想起这些,她摇了摇头。牧师站起身,让那个女人留意点这个女孩儿。她能感觉到,他们在观察她,而且越来越密切。他们透过玻璃窗,一边看一边悄悄地议论她。那天早晨,多恩早早地就把她叫醒,她头没梳脸没洗,身上穿的还是睡觉时穿的那套破破烂烂的衣服。
傍晚和夜里,牧师都来看她怎么样了。第一次,他端来一盘子食物,放到她身边。第二次,带来一条毯子。他说:“你在黑暗中这样坐着会着凉的。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替你坐在这儿等一会儿。你等的人来了,我肯定能和他们聊上几句。你不愿意?那么好吧,我隔一两个小时再来。”
她就那样坐在台阶上,身上裹着牧师送来的毯子。镇子里一片寂静,月亮在天空凝视着她,多尔伸出胳膊搂着她说:“哦,孩子,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你了!”莱拉无法从她一直记得的那些事情中清醒过来,多尔却知道她记得的那些事情,她不停地说,“哦,孩子,哦,孩子,这种事永远不能发生!我从来没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走了四天!”她抱着莱拉,抚摸着她的面颊和头发。虽然已经很晚了,牧师一定一直看着她。因为就在那时,他走了出来。他说:“我想,你是他的母亲?”多尔说:“这事儿跟你没关系。”如果他不是牧师,也许她说话不会这么粗鲁。
“你是谁?”他问,“我想知道是谁把这个孩子带到这儿的。”
她说:“我想,你会知道的。走吧,莱拉。”
可是莱拉没有动。她更愿意把头贴在一个比多尔更多尔的人的胸口,而不是多尔本人的身上。她想体会信任从心底慢慢升起的感觉,就像好久以前被一双强壮的胳膊抱走、被一种温柔体贴包裹时,那种甜蜜的惊喜。“不。”她说,从多尔手里挣脱。
牧师说:“最好等天亮之后再走吧。我想给莱拉一个机会,再好好想想这件事情。”
多尔说:“先生,你对她什么都不是。你对我也什么都不是。莱拉,你想待在这儿?”
小姑娘站起身来,任凭多尔紧紧拥抱,任凭多尔领着她向大路走去。牧师说:“她可以留下那条毯子。”
多尔说:“有我照顾她。她什么都不缺。”
莱拉没有哭。她看得出多尔很难过,很后悔,也很可怜她。她因为自己看出多尔内心深处这种复杂的感情,却没有原谅她,也没有哭,心里涌动着不无苦涩的骄傲。
她坐在那儿,想起旧日的时光,隐隐约约听见前面那条路上有人的响动。脚步声。砂砾的响声。她有一把刀,但是黑暗中派不上用场。因为人家看不见。如果看见了,或许能把来人吓跑。当然,如果你伤了人,不管什么原因,都会惹上麻烦。刀就插在行李卷儿后面的地板上,她动作灵活地凑近过去。有一两分钟没有再听到任何响动。然后,不管是谁,脚步声渐渐远去。她想,他一定是知道了他想知道的情况:我在这儿,生了一堆火,吃了晚饭。老母鸡的香味儿让人觉得她日子过得不错。这想法很让她高兴。现在,他可以想,我不需要他的任何帮助。如果是他的话。
多恩一定认为,如果这个世界正在变得卑鄙,他也可以随波逐流。他不是大人物,用不着有什么顾忌。他看起来很像霍奇·卡迈克尔,尽管那时候他们对他一无所知。但是,只要愿意,他就能要多卑鄙有多卑鄙。亚瑟紧随其后,两个人比肩而立,看起来同样一副下流胚的样子。所以有人认为,如果多恩干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亚瑟总脱不了干系。世事变得艰难之前,他们一般来说还知道如何和人打交道。只有碰到陌生人,而且他们觉得那人面目可憎的时候,或者天黑之后露面,或者因为一些谁也不知道的、莫名其妙的原因得罪了多恩,他们才变得不可理喻。多恩总能保证她们的安全,她们也相信他。他有一把刀。别人也有。但是想起他那把刀,就让她们觉得他也许还有枪。她们断定,关键时刻,他也会变得十分危险。她们从来没见过他的枪。他和她们一样,用那把刀削木头、切肉。有时候,亚瑟的那几个儿子打架,打得不可开交,都想伤到对方的时候,亚瑟会上前阻止。可是儿子们一点儿都不怕他,反而会追着他满街跑。可是,多恩一声厉喝“够了”,小家伙们立马住手。亚瑟或许会打他们几巴掌,他是他们的爹,总得教训教训他们,让他们尊敬长辈。这时候,多恩再一声厉喝“够了”,亚瑟也只好住手。多恩常说:“迟早有一天,你们会把自己伤得派不上半点用场。那时候就得把你们扔到路边,没人再管你们。”
莱拉干活儿和别的孩子一样卖力。她不像梅丽那样,能把大伙儿逗得哈哈大笑,但她从来不抱怨,从来没有非分之想,从来不会拿比自己应该得的那份多一点点的东西。至于学校,她提都不敢提。等到世事变得艰难之后,他们就把她扔到身后不管了。有的人多恩就是不喜欢。
此刻,她坐在黑暗之中,希望该死的蟋蟀叫声别那么大。心里想应该告诉老牧师不要半夜三更在她的地盘周围溜达。那就会让所有这一切告一段落。然后,她就会明确地知道他对她到底怎么看。她要在教堂里说,当着那些女人的面儿,让大家都听到。不过最好等有了一张汽车票之后再说。她说完这番话之后,这里就不会再有活儿让她干了。可是当人们只剩下一件事情——为维系生命而活——的时候,这事情就不会有什么高尚可言了。它只能让你觉得你还在这儿,还在做什么事情。他是一个那么漂亮的老人,所有那些和蔼可亲会从他脸上消失。她看到的是别的东西,不是漂亮,不是这么多年来他只和好人打交道时的那张面孔。那位妻子从来也没有想过要带着孩子们离他而去。所以他并不真正知道被丢下的痛苦。莱拉想,也许我可以教给他一种新的悲伤。也许他真的很在乎我是去还是留。
第二天早晨,她不敢去教堂。按照她的思路,她也许会信口开河,什么都说。她开始担心小花园里种的豆荚。如果不赶快去摘,豆荚会变黄、变老、变柴。星期日早晨是溜进花园的最佳时机。因为牧师在教堂里讲道,人们在这个或者那个教堂做礼拜,不信教的人还在床上睡懒觉。乌云满天,很难说清几点钟。看来天要下雨。如果半路上下雨,她就得再返回来。或者一直走到基列,淋成落汤鸡。她取下挂在墙上的旅行包,拢了拢头发,几乎是快步向城里跑去,只是为了躲过这场雨,为了弥补出发得晚可能造成的损失。她从大门走进牧师家的小院儿,绕过那幢房子,来到篱笆墙的那个角落,她刚开始摘豆角,就听见雨水打在叶子上啪嗒啪嗒的响声。她想拿着刚摘的那几个豆角赶快回家,可是走到大门口,朝大街上望去,一眼就看见牧师走了过来。她想,发了疯的女人才会干这种事儿。她也认识几个“发了疯的”女人,可是她们当中任何一个都比她理智。生活中不会有更让她羞愧得无地自容的事情。
他摘下帽子,说:“哦,早上好!或者已经是下午了?”
她把包送到牧师面前:“我想,你或许想吃豆角。”哦,她真希望有个地缝钻下去才好呢!包里有几个豆角呢?八个,十个?
他说:“你真是太好了。”边说边从她手里接过包。她不敢看他,但知道他一定面带微笑。
她说:“我得走了。”
“等等。你得把包拿走。”他把手伸到包里,掏出半把豆角,把包还给她。她还是没敢看他。他说:“你最好还是等雨停了再走。我们可以在门廊坐一会儿。这雨下不长。如果你非要走,我把伞借给你。”然后又说:“我最近一直没有见到你。但愿我没有得罪你。”
他的声音很低,很和蔼。过了一会儿,她往前走了一步。有时候,抱着一个男人感觉很好,至于这个男人是谁,无关紧要。她曾经想过,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一定很惬意。确实如此。不管怎么说,她将离开这个该死的小镇。
“好了。”他说,拍了拍她的脊背。
她说:“我觉得太累了。”
“是的,哦……”他伸出胳膊小心翼翼地搂住他,很温柔。
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说:“我根本就没法儿信你。”他笑了起来,仿佛在她耳边轻声诉说,一声喘息。她要抽身而退,他伸出手抚摸她的头发,她又把头放在他的肩头。
他说:“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吗?”
她说:“我想不出来有什么事情。我谁也不相信。”
他说:“难怪你累。”
她心里想,这是事实。她说:“你应该很了解,我放弃了洗礼。”
“我想也许你放弃了。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我觉得那对我没有什么意义。”
“那么好吧。这事不急。除非你打算离开基列。”
“这正是我打算做的事情。”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的话让我很难过。我很难过。”她后退了几步,看着他说:“我不明白你怎么能为这事儿难过。”
他耸了耸肩:“我们用不着现在探讨这事儿。看起来要下一场好雨了。你可以在这儿坐一会儿,和我一起享受这绵绵细雨带来的温馨。我可以叫你莱拉吗?”
“没什么不可以的。”
他拿出一件毛线衣,披到她肩上。她立刻就明白,这件毛线衣她是非偷不可了。毛线衣和他的上衣一样,都是灰色的,散发着同样的旧羊毛味儿和淡淡的剃须膏味儿。她要想办法把它塞进她的包里。她几乎有点迫不及待了。他会发现她干了什么事儿。不过没关系,她不在乎。
他们就坐在那儿,看着雨丝织成的蒙蒙雨雾。他坐在门廊下秋千的一头,她坐在另外一头。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想知道,自从我们上次聊天后,你最近一直想什么呢?那天你问我,为什么世界上的事情会是那个样子呢?我不得不说,我不知道。我现在仍然不知道,可是这个问题很有意思。”
“哦,”她说,“其实你并不想知道我一直在想什么。”
他点了点头:“没错。”
“我一直纳闷,为什么要多此一举。一定有原因,但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夜晚坐在门廊上,她喜欢两手抱膝,让胸口和肚子暖暖和和。有时候,她很喜欢这样坐着,看星星眨眼睛,听蟋蟀鸣叫,感受孤独。她觉得她能解读小河的流水声。小溪流过乱石,轻轻一跃,跳进下面的深潭,涡流掀起层层涟漪。树林里不时传来沙沙的响声,又突然消失,谁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想,好吧,如果世界就是这样,那就随它去吧;如果她对别人而言可有可无,她就能够和周围的一切和睦相处。多恩的世界只是他自己的世界。是多尔把她抱在怀里,让她长大。是的。别的还有什么呢?
他说:“我很高兴你这样想。打搅了。”
然后,她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夜里在我的屋子周围转悠过?我听见你的声音了。”她看着他那张脸。那张脸上现出惊讶和受伤害的表情。羞愧。她没法把目光移开。
他揉了揉眼睛:“是的。哦,如果打搅了你,真的很抱歉。我晚上睡不好觉。有时候就到大街上溜达,从我认识的人家门前走过。这是老习惯了。”他笑了起来,“我为他们祈祷。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你跑那么远的路为我祈祷?你不能在家里祈祷?”
“我确实不知道你是不是已经离开基列,是不是一切都好?”
“我估计,谁都知道我一直住在那个棚屋里。如果你想为我祈祷,总能找到那个地方。”
他耸了耸肩:“有的人知道。人们爱观察。”
“我讨厌这个镇子。”
“我觉得这个地方和别的地方也没多大的区别。”
她笑了起来:“我也讨厌别的地方,也许更讨厌。”
他笑着说:“哦,只要你明白我为什么半夜三更在外面转悠就好了。你就不会因为这件事情而不安了。”
“我从来没说我明白了呀!你对我说,你是在祈祷。我根本就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儿。”
“啊!”他摇了摇头,“那得花好长时间才能给你解释清楚呢!得几天!我时时刻刻都在祈祷。”然后他又说,“我有一事不明。你怎么知道是我?天很黑,我也没走到那个棚屋跟前。”
她耸了耸肩,说:“还有谁会找这种麻烦呢?”
他点点头:“谢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你能这样说,真是太好了。”然后又说:“你在这儿还有别的朋友。”
“没有。我没有。人们都是听了你的话,按照你的意思做的。”
他笑了起来:“我估计,有些人,有的时候会那样。”
有一会儿,雨下大了。密集的雨点打在屋顶上,发出很大的响声,在门廊溅起朵朵水花。她把披在肩上的毛衣袖子往紧收了收。
“你不冷吗?”
“很暖和。我想知道,你都祈祷些什么?”
“哦,”他两颊绯红,“我祈祷你平安、顺利。还有……不要不快活。”
“就这么多?”
“还有,”他笑了起来,“我确实祈祷,希望你能在这儿住一阵子。”
“给我施洗礼。”
“我想我忘了提这事儿。对不起。”
“对于我无所谓。大主意得我自己拿。”
“当然。”
“不过如果你为这事儿祈祷,我很可能就拿定主意去做了。”
“也许吧。说不清。”
“如果你想让我做什么,直截了当问我,不是更简单吗。”
“如果我问你,你会做吗?”
她耸了耸肩:“也许会,不知道。”他又笑了起来。她接着说:“你就祈祷这么多吗?”
“不,不,不是,”他站起身,“我去弄点咖啡。”
她待的时间太长了,可是雨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等他进屋之后,她说:“我走了。”她是不想让他听见,故意这个时候说的。趁他不在,赶快把那件毛线衣塞到包里。她刚走了一个街区,他就追了上来,手里拿着一把伞。
他说:“恐怕这伞送得太晚了。你已经湿透了。不过,还是拿着吧。”
她说:“用不着了。”
“现在是用不着了,”他说,“不过还是拿上吧。”她接了过来。他说:“很高兴你从我家旁边走过。看到你在我的房子周围‘溜达’,我总是很快活。”听了他的话,她差点儿笑出声来。她可以把这把伞撑起来,放到箱子和行李卷儿上面。屋顶漏得不像样子。她可以先用一阵子,不必马上还他。她打算把那件毛线衣卷起来当枕头用。她想,如果祈祷有用,我会为什么而祈祷呢?我想第一件事应该是,希望祈祷能显灵。风夹着雨迎面吹来,几乎把伞从她手里吹跑。
她想起一个故事,打算讲给老牧师听。有一次,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和别的孩子一起参加营地大聚会。那天,多恩给人家干活儿,对方没有给现钱,而是要给他苹果。那个农民说,他已经尽最大的努力了——你没法儿让铁石心肠的人发善心。多恩说,这倒挺有意思,可以试试。亚瑟也点了点头。那个农民耸了耸肩,意思是日子艰难,没办法。多恩收下那筐苹果。倒到草地上之后,让孩子们检查。已经变软的、擦破皮的或者被虫子蛀了的,让那个农民拿走,好的留给他们自己吃。因为他们已经没了马车,他们只好把苹果装到两个粗麻布口袋里背着走。他们早饭吃苹果,晚饭还吃苹果。可是加上别的物件儿,那两袋子苹果还是沉重的负担。后来,他们发现人们徒步去一个营地参加大聚会,多恩就决定,他们也去那儿把苹果卖了。这活儿其实挺让他难为情,可是他有那帮孩子替他干。他们可以在那些老太太打起精神把手头那点东西送进该死的牧师口袋里之前,用苹果换几个小钱。于是,他把他们收拾得尽量干净点,还告诉他们要有礼貌。然后他就双臂抱在胸前,靠在一棵树上,看他们挑最好看的苹果,在裤腿上擦一擦,双手捧着,挤到人群中。
如果不是有苹果要卖,孩子们会犹犹豫豫和多恩一起站在那儿,看那些可怜的傻瓜毫无来由地一惊一乍,瞎忙活。可是因为要兜售苹果,只好和人家搭讪着说话,而且要做得好像他们也是那儿的人一样。梅丽总有办法把那些苹果摆弄得让你看了就想吃。莱拉怀里抱着苹果,跟在梅丽身后。梅丽已经物色了一个小宝宝。小宝宝很漂亮,头上扎着一个挺大的红蝴蝶结。梅丽和她把苹果送给周围的人们,好像她们在做什么善事。人们就把五分、一角的硬币塞给梅丽。梅丽让莱拉把钱送给玛塞尔,再拿来更多的苹果。多恩站在一边,装得像个没事人儿。
各家各户围绕那片空地在树林里支起一顶顶帐篷,燃起一堆堆篝火。人们串来串去,谈笑风生,拍肩敲背,分享泡菜、饼干、太妃糖,有时候还一起唱歌。帐篷之间有人弹班卓琴,有人吹口琴,有人弹吉他,还有人拉小提琴。妇女和姑娘们穿着漂亮的裙子。一群群兴奋不已的孩子跑来跑去,横冲直撞。“广场”上撒了一层锯末,看起来特别干净,散发着一股不太难闻的沥青味儿。如果有人把嘴里嚼的烟草吐上去,你也不会注意到。空地上搭了一个台子。台子前面悬挂着一溜黄颜色的三角彩旗,台子上摆了些木头椅子。当然是在河边。有人在那儿钓鱼。那是河的下游。
莱拉和梅丽看见亚瑟家的那两个男孩子把苹果喂了马和骡子之后,溜到河边,在石头上跳来跳去玩。梅丽把那个小宝宝送还给宝宝妈妈,也跑了过去。这时候亚瑟已经到那儿了,也在乱石丛中蹦蹦跳跳“择路而行”,追上那两个男孩儿之后,就说他们要是不把刚才干的事儿说出来,就剥了他们的皮。多恩不在场,没人管得了他们,几个家伙便打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亚瑟眼睛上方碰开个口子,鲜血直流。几个男人过来劝架。他们三个发了疯似地朝那几个人扑过去。打斗继续,直到一位老牧师沿着乱石横生的山坡颤颤巍巍地走来,挡在他们中间。他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然后说,亚瑟和他那两个男孩儿看起来精神不正常,不应该参加这种活动,最好还是走自己的路吧。他是个干巴巴的瘦老头,声音沙哑。不过尽管他们拖着脚,很不情愿地从老牧师身边走过,而且对围观的人怒目而视,心里还是很高兴老头给他们这个台阶下。因为越来越多的男人和男孩已经站在他们的对立面了,形势对他们颇为不利。三个人气咻咻地走进树林,一副要把受到的侮辱牢记心间、等待机会彻底清算的架势。然后,他们绕到人群后面,亚瑟衬衫前面沾着血迹,迪克的鼻子也出了血。除此之外,他们和别人同样体面。他们谁都不想走,但知道多恩想离开那儿,几个人便故意行踪不定,躲着多恩。多恩不会自找麻烦去找他们,只能指使梅丽。梅丽尽量避开多恩的视线,不让他看到自己。多尔和玛塞尔一起生火做晚饭——吃了一辈子的玉米饼和腌过的肥膘肉。不过也许今天比平常好一点儿,因为这片树林像任何美好的事物一样,飘散着好闻的味道。而人们都愿意成为这“美好事物”的一部分。梅丽又找到一个小宝宝。宝宝的母亲给她们拿来甜面包。面包中间抹着蓝莓果酱,上面还有一层酥皮。有的人家烤玉米,送给路过的人吃,即使他们“路过”不止一次也照发不误。还有热炸面包,上面撒了白糖。
夜幕降临。那是一个风清气朗的夜晚。人们把灯笼挂到古老的橡树树枝上,一直通向舞台,然后点亮。人群中,弹班卓琴、拉小提琴的人聚到一起,开始演奏同一首曲子,人们开始歌唱:“是的,我们聚在河边;美丽的、美丽的河边。”几位牧师走到台上,在椅子上坐下,只有一位牧师走到前面,举起手来。人群顿时安静下来。他大声说:“我们聚集在这里,赞美主,拯救我们的神!”台下的人们齐声回应:“阿门!”
有那么一会儿,夜空下只有蟋蟀的鸣叫声、河水的潺潺声和吊灯笼的绳子发出的响声。
牧师又说:“我们聚集在这里,向主忏悔我们的罪。他知道我们心里的想法。”
“阿门!”
又是一阵安静。“我们聚集在这里,万分喜乐于上主,他的仁慈永存。”
“阿门!”
然后所有的牧师都站起来,开始唱和河流有关的歌。台下的人群也跟着他们一起歌唱。这时候,迪克找到梅丽,说:“他找你呢!”梅丽把小宝宝交给妈妈,对莱拉说:“我不会让你知道我在哪儿的。”说罢便溜到人群中。她不知道在哪儿弄了一块手帕,系在头上。因为那块手帕是白颜色的,所以即使太阳落山了也不难找到她。莱拉站在那儿看灯笼轻轻摇晃,灯光和暗影在树木间移动。宝蓝色的夜空下,那是巨大的影子和奇异的灯光。牧师继续讲道,人群大声应和,一声声“阿门”不绝于耳。然后他们齐声合唱《禾捆带回来》。从那以后,她经常听到这首歌。不过那时候她还不明白“禾捆”是什么意思。她知道“救赎”和“仁慈”的意思,但是这位老人从来没有提过“禾捆”。
“洗礼是伟大的馈赠,让我们洁净,被接受……”
“阿门!”
多尔伸出胳膊,搂着她,说:“走吧,多恩说我们该走了。”他们正在收拾东西,离开闹哄哄的人群,找个地方睡一会儿,免得睡梦中被那些到处乱窜的人踩到身上。如果亚瑟和那两个男孩儿现在不来,过后也能找到他们的营地。可是谁也不知道梅丽在哪儿。所以大伙儿沿着大路往前走的时候,多恩只好留在那儿等她。莱拉想,树上挂着的灯笼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东西,小提琴的琴声是她听过的最美妙的声音。多恩说他讨厌大聚会,把大伙儿都打发走,他自己却留了下来。莱拉觉得很不公平。但是那时候,她们还很在乎他,似乎从中可以找到一点慰藉。
布道结束后,梅丽终于露面了。她跟在多恩身后,从头到脚湿淋淋的,裤腿贴在腿上,不停地刮擦着。她说:“我掉到河里了。”
“是不是哪位牧师把你推进去的?”
“是谁不要紧。我只是很高兴有人把我推进去,又淹不死。”
“那么是不是牧师让你下到河里去的?”
“岸上的石头很滑,我掉进去的。”
“我想,你得到了救赎。”
“我可没说过。”
“我身上有一块钱,它告诉我,你还是那个淘气包。”
“哦,”她说,“你要是有一块钱,那是我给你卖那些该死的苹果赚的。”
他笑了起来,说道:“看起来我这回赌赢了。”
她说:“没什么赌不赌。我掉到河里了。”
如果莱拉把这个故事讲给老牧师听,他会笑,然后或许想弄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儿。她会告诉他,梅丽总是看到别人干什么她就想干什么。她就是好奇。随后几天,她也许就密切关注,看她身上是否发生了什么变化,因为她会无缘无故地发脾气。谁也没理她,她就掐人家,戳人家。或者她是想让多恩看到,她没有被救赎,也不想被救赎。她有没有接受洗礼?比方说,她像别人一样,走到河里,喝了水,又做了祈祷,只是为了体验一下那种感觉。她天性如此,可怜的、无知的孩子。上帝会说什么呢?如果莱拉跟她一块儿去,她也许会和她一起做同样的事情。因为通常来说,总是梅丽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只要能够。歌声在夜空回荡,灯光掠过水面,一个男人托着她的头和背将她浸到水中,再托举起来,擦掉脸上的水,好像那是泪水。哈利路亚!这样的场面莱拉看到过好多次。因为总有这样的聚会和仪式。
洁净,被接受。体会一下那种感觉也值了,哪怕只有一两个小时。
看来她还得继续去教堂。倘若那样,她再去摘豆角、收土豆的时候,感觉就会好一点。此外,花园里杂草疯长,一场好雨过后,最好赶快锄草。第二天是星期一,她总能找到需要帮忙洗衣服的人家。她可以干到傍晚,然后到牧师的花园里干点活儿。干完之后,可以吃一顿不错的晚饭。如果他沿着她走的那条路走,会看到她一切都很好。
她又读了一遍她一直抄写的那页。那里面同一个单词出现了好几次。他觉得对于学习,这很好。傍晚和早晨都练一练。她翻到折了角的那页。找到《旧约》的《以西结书》的开头:当三十年四月初五日,以西结在迦巴鲁河边被掳的人中,天就开了,得见神的异象。她抄写了十次。她的铺盖卷儿挂在墙上,所以不太潮。那件毛线衣当枕头。每逢洗衣日,人们都很早就起来干活儿。她像平常一样,天不亮就醒来,就着黎明的曙光练习写字,走到基列的时候天刚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