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万世的轮回里,我只是一尾落岸之鱼,在你面前,落下最后一滴无望的泪水……
留在这个城市的夏天,依旧是清晰的,潮湿的闷热,阳光算不上安好,朦胧在天空里,天空下面的人,懒洋洋行走,像极了这个城市的特点,慵懒而散漫。在这些慵懒的人群中,我是个布裙软鞋的女子,一直喜欢着长发不肯剪掉,迷恋它们在阳光下闪烁着的细细温柔光泽,有白皙的皮肤,落寞的神情,眼神里有藏也藏不住的锐利,渴望遇到一个男人可以让我心甘情愿的绵软了眼神,这样的男人迟迟的不肯出现,于是,我的青春只能熬着漫长漫长的寂寞。
有过浅浅的两次男女交往,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得上是爱情,我和第一个男人神交已久,第一次约会他在桌子下面碰我的腿,他灼灼燃烧着的眼神告诉我,爱情就是男人和女人上床,如同口干的人需要喝水,我们这般聪明的人,前面的过程可以忽略掉的,我想我不能适应像动物一样从身体开始,何况在他面前,我的性知识简直就是一张白纸,或者用他的眼神来看,我就是一个白痴。
认识第二个男人时,他有干净单纯的眼神,喜欢我写出来的每一行文字,虽然它们简单而幼稚,他的身体很高,站在他的身边,我能找到一种心理上的满足,像小鸟依人,他喜欢捏着某本杂志问我多少钱一行诗歌,我告诉他从1元5角到3元不等,他眨着眼睛不说话,我问他在想什么,他笑笑说:以后,你可以不工作在家写诗歌卖啊。
我想了想,就笑,在他感觉写一首诗歌就像母鸡下蛋,可以定点到一天几首甚至不停地写下去,他不会知道诗歌是一种激情性的东西,而且如果诗歌是一种庄稼,那么现在杂志上的版面适合这种庄稼生长的园地已经越来越少了,他不会知道,谁说我是诗人,在我感觉是一种最恶毒的嘲讽。
如果他这些比我的文字还要幼稚的想法还能让我原谅,而我最最不喜欢的是,我说你穿这件衣服不好看这件衣服就会被他彻底抛弃,如果我说这个头型不适合你,第二天他的头发就会变成我描述的样子。
我是个眼神锐利骨子里温柔的女子,天性喜欢被男人臣服,而不是我去臣服男人,他不具有一种能够臣服我的骨子里的霸道,所以,分分合合到最后我只能放弃,在最的一刻,他眼泪横流着问我为什么不爱他的样子,让我彻底放弃了在以后岁月里会偶尔想起他的打算。
这是我的两次恋爱,第一次,我们神交已久,见了两面,第二次,我们交往很久,被熟悉放弃,我不知道是他们放弃了我还是我放弃了他们,结果却是一致的,任他们在时光的长河里,纷纷成为过去。
我知道男人是虚荣的,需要崇拜的,不喜欢看到睡在身边的女子,张开眼来便是千帆悦尽的剔透,我曾经咬牙切齿地发誓,一旦遇到一个能够让我身心伏地的男子,我会藏起眼神里所有的犀利爱他崇拜他,做他一生一世的小女人,为他洗衣烧菜生孩子,而且幸福无比。
1997年的夏天,我们的国家有一件喜事,香港回归了,而我,大学毕业了,像当年固执地一定要来这座城市读大学一样,毕业后,我固执地留下来。
我总是一相情愿地相信,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我会遇到一个人,他生长在我寂寞的心里,从一棵幼苗,在想象中茁壮长大,黑暗的夜里,他的细枝末节,像呼啦啦起舞的叶子,纷纷扰扰,在我的心里舞蹈。
依稀记得,七岁时的喜郎被父亲接到这座城市的,但我知道的仅此而已,除了他居住在这座城市我没有任何关于他的细致消息,在我的想象,他就像隐藏在这座城市一隅的叶子,与我一样,静静地等待和我相遇。
大学四年,他没有出现过,毕业一年后,他依旧模糊着,我没有刻意去寻找,我信奉:所有的相遇,都是缘分。一直坚信,在某个街头的风里,我们蓦然相遇,然后相对无语,眼泪轻巧地就袭击了我们的心灵。
这是我期待的场景,过于故事化,但,我是个耽于幻想的女子,这一生,我否认不了。
在杂志社的日子还算轻松,传统文学,不需要像时尚生活杂志一样追求新意,小说散文诗歌排下来,就是一年,作者轮来换去少见新鲜面孔,有国家拨款充着,从上到下,大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日子就是舒爽了,偶尔,给某个想出名想到疯狂的企业家写篇报道唱唱赞歌,收点赞助费,给众编辑私下发发奖金,每个人的心情都会接连一段日子很开朗。杂志社管理松散,只要愿意,每个人都可以兼上一份职,头知道,但管不了,睁只眼闭只眼,在这里是最好的管理方式,杂志社的每个编辑,各有路数,谁都不好惹,所以,杂志社只有周一上午和发薪的日子人数最多。
无聊时,偶尔有几个人,聚集在办公室,除了眉飞色舞地讲黄段子,基本没别的嗜好,或者,社里某人最近好象套上某某妞啦,此妞的身材,从皮肤到乳房到臀部以及做爱姿势,在每个人嘴巴里,形象极至,如同他们也亲自和该妞上过床。
陆续的,头的一些艳闻也知晓了一些,只要是女的,就喜欢,不过最多摸摸手,亲亲嘴巴而已,老人家心脏不好,他极懂得怎样爱护身体,担心死在女人的身上,糟蹋了他自以为清净无比的身家声名。
知道这些后,我便会想起头那些温暖的笑,藏在明亮的小眼镜底下,霍霍地闪烁着一些灼人的光芒。实在想象不出,一个貌似儒雅的老年男人,该以怎样的嘴脸对女人下手。
周一下午,杂志社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内线电话响,我接起来,头叫我过去一下。
我的心,提了一下,听说他的典故后,我很少跟他说话,见面点头问好,就闪过而去,不想招惹一些是非在身,我没有其他编辑们的路子,招惹不起他,更不想尝试穿小鞋的滋味,从他两条眉毛拥挤在一起的距离,我断定,头是个心气狭隘的男人。
杂志社的楼,虽然有些年头了,却是气派依旧,高高的窿顶,古老的长条木地板,结实的木头门窗,弥漫着当年的奢华。
敲门时,我的心已经定下来,忽然想起《笑熬江湖》的一句话:心魔才是魔。别人还没把自己怎么样呢,自己倒先吓唬起自己来了。
头说进来,推开门,下午的阳光直直地扑过来,晃眼,我伸手遮了一下,头拖过一把椅子:万禧,跟你商量个事?
我笑笑:有事,请领导尽管吩咐就是了。在大学里我早已学会,对男人最好的规避,就是给他拍高帽,赶鸭子上架一样把他赶到高尚的架子上去,他顺杆爬的时候很受用,但想下来,未必就那么容易了,因为,谁都想做别人眼里的圣人,只要他高高兴兴地把圣人的面孔戴上去,想摘下来,怕就没那么容易了,自毁形象的事,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男人不会干。
头的大体意思是,现在杂志社经费入不敷出,办公设施都很久没有更换了,笔会更甭提了,没经费。然后话题一转:所以要辛苦你一下了,金楚公司你知道吧?
听说过。
恩,金楚的老总阮石,要我们出人帮他写一本关于创业经历的书,20万字,赞助我们十万元,万禧,我想了半天,咱们社里的人,你也是知道的,个个忙着给自己赚钱,可以去的人,只有你了。
头这样说的时候,表情有一点悲天悯人的样子,反正在杂志社呆着也是耗时光,还不如去企业看看呢。遂说了好。
头的脸,马上就如下午的阳光,那好一片,忽然拍拍我的手说:我就知道万禧会答应的。我惊了一下,飞快抽出手,脸上掠过一抹灼人的绯红,而头完全是上司对下属的信任举止,我说不出什么,只好赶快找个借口出来,出了门,在心里呸了两声,然后安慰自己:就当革命同志握了一下手。
后来,每每遇到此类事情,我就会对自己说:就他妈的全当跟革命同志握了握手。这类事情,不能表明自己的厌恶,一旦做出自己明了却不接受的样子,只能得罪他,在没找到新的谋生饭碗前,还是别这样开罪领导自找小鞋穿得好,干脆一味装傻到底,愣是风情不解的模样活活憋气死你,反正他总在假装圣人,希望你洞穿了他的心思自愿上钩。
我没那么傻。
周三,我去金楚公司,对所有想以金钱买来文字让自己的出名的主,我向来是不抱任何好印象的,活脱像一江湖游医,医术不怎样,却偏偏要自掏腰包做面锦旗送给自己壮门面,这是我见阮石之前的主观印象。
金楚公司在城郊,乘了半天的公交车,从市西到市东,绵绵延延从老城区到新城区,从古老的奢华到现代的简约,电车里飘溢着夏天的汗酸搀杂着质地杂乱的脂粉气息,我扭过头冲着窗外,夏天的风习习掠过来,我没有厌弃这种气息的理由,因为,我和他们一样,在这个城市里庸常地生活。
街边的法国梧桐的阔大枝叶,不时扫过窗子,宛如顽皮的孩子向房顶扔石子,倾听石子和瓦片相互击打的清脆声,消遣寂寞的童年而已,那时,我们不知道一辈子有多么漫长,总以为,还有许多这样的时光可以用开挥霍,却是在一转眼之间,我们,就被成长积压进了生活。我总一相情愿地相信一块石子,一棵树,一株小草都有自己的语言和思想,只是,它们对这个世界的表达方式和人类不同,于是人类就以为他们除了生长不具备生命的内涵,这是人的自以为是的自负,我更愿意相信它们像人一样窒息着寂寞。
在潮湿的夏天,我乘着公交车,去郊区为某个未曾谋面的男人,唱赞歌,我生活没有钱连馒头都吃不上的经济年代,甭说面包了,所以,我必须心甘情愿地接受生活所有的安排。
下车,穿过一条尘土飞扬的郊区马路,便到了金楚公司。
身着藏蓝色保安服的门卫拦下我,我掏出工作证,说:跟阮总联系好了。
他将信将疑,我知道现在企业,像防贼一样防着记者们,记者突兀地来,大约没什么好事,需要表彰的,早早的电话就通报了,没通报的,不是暴光就是来拉赞助的。
我不想为难他,说:你给阮总打个电话吧,说杂志社的万禧。
来之前,当着我的面,头已经跟那个叫阮石的老总打过电话。
保安还是打了电话,放下电话后,很是客气地一伸手臂,示意我可以进去了。
正是上午十点左右的样子,阮石为了表示对我的欢迎,已经到了一楼大厅,远远地伸出手,烟灰色的短袖衬衣,银灰色的领带,身材高大而利落。
握手,说了久仰之类的客套话,跟着阮石到他在三楼的办公室。
落坐,一个肤色微黑的女子,忽闪忽闪的睫毛上,点缀着浅褐色的眼影时隐时没,沉稳的眼神,透着怯怯的懦弱防备,在我和阮石之间游弋。
阮石微笑道:万小姐,要咖啡还是茶水?
我笑了一下:还是纯净水吧。
阮石摆摆手:茉莉,这位是杂志社来给我们公司写报道的万禧小姐,你有时间带万小姐熟悉一下企业状况。
然后,转过头对我:万小姐,如果我不在,有事不明白可以问茉莉,她负责办公室事务。
茉莉边答应着边出去了,走的时候合上了门,屋子一下子寂静下来,空调微微地嗡响。
偌大的房间里的两个人,像被丢落在角落里的老鼠,有一些空阔的拘谨。
阮石的手,在桌子上不自然地搓了搓:万小姐平时喜欢读什么书?
说不上来,很杂,抓到什么读什么。
我说的是真的,夜阑里,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上,看着看着,寂寥就远了。
我喜欢《红楼梦》曹雪芹是个博学的而了不起的人物,从诗歌到艺术到美食,没有涉猎不到的。
我笑了笑:就是,曹雪芹当年几乎是饿死的,现在却好,有多少人在研究红楼梦,他在每天喝着一瓢粥写《红楼梦》时,或许做梦都没想到,他忍饥挨饿写出的这部书会在几百年后被多少人仰仗着吃饭。
阮石哈哈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爽朗而生动,大班椅危险地向后张了张。
他朗然而笑时,还是很帅气的一个男子,正向四十逼近的年龄,是男人魅力四射的黄金时段。
或许,就他刚才这个佻达的举止,也曾俘获过不少女孩子的眼球,现在的女孩子喜欢绅士,尽管眼下流行的绅士,都是用钞票伪装出来的,但是,钱在很多时候,是最最让人无话可说的一种东西,它像一个万能的魔镜,无限张扬出了男人的魅力。
门轻轻地响起来,阮石说了请进。
茉莉进来,走过身边时,放下一瓶纯净水,以及淡淡的清香掠过鼻翼,这种香气,我曾在采访一位阔太太时嗅到过,因为喜欢这种香,我去专卖店时,很是留意了一下它的价格,两千多元,坚持啃一个月的面包买一瓶香水的事,我做不出来。
我忽然想起了茉莉最初进来时游弋的目光,轻轻笑了一下。
阮石捕捉到了微微挂在我嘴角的笑意,问我:万小姐,笑什么?
我收回笑容,略略尴尬地说: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事。
说来听听。
以后吧,我们先开始工作。
阮石带我看专门安排给我的写字间,十几平米,干净雅致,阳光从百叶窗里钻进来,生生的就有了一些暧昧气息。阮石指着电脑台上的笔记本电脑说:满意吗?
我坐下,试了试电脑椅的高度,电脑桌的一侧,摆着一只磨沙玻璃花瓶,细碎的裂痕纵横交错,像一些故事的纹理,纠葛在一起,分不清彼此,一只倔强的郁金香,独独地立在瓶口,这是我一直喜欢的花朵,花开花落始终如一,从不张扬。
我仰头,对阮石说:谢谢。
万小姐不必客气了,你写文章时妙笔多多生花就是了。
说着,阮石忽然推起椅子,走到窗前,旋起百叶窗:敲字敲累了,你可以从这里看看外面的风光。
百叶窗外,浩淼的海水,远远的起伏,一侧的山,是葱翠的。
一个上午,慢慢顺着指间流走,茉莉过来找阮石,说有人找。阮石边往外走边说:中午一起吃饭。很是霸道的口气,不容回绝地随茉莉回办公室去了。
我打开电脑,手感不错,胡乱敲了一些不成体统的文字,倍觉无聊,我不是个害怕寂寞的人,但我依旧不习惯在陌生人的目光里转来转去,这让我感觉不够从容。
关上电脑,我溜达到走廊里,铺设着地毯,是漫长的柔软,人走在上面,无声无息,像夜行的猫。相隔不远的门,是关闭着的,偶尔有人进出,大都匆匆低头而过。
阮石的办公室在最里面,我的是第二间。
正看着,就见阮石从和几个人边说边走地过来,敲敲一扇门,把茉莉叫出来,大约是吩咐茉莉陪他们到某处吃饭之类的话,茉莉扫了我一眼:阮总,你呢?
我还有其他事,你负责把我的朋友们陪好。
说完,阮石匆匆回写字间,如同真的有事。
茉莉带着客人下楼,阮石拉开一个门缝,诡秘地冲我招手:终于把他们给打发走了,一会我们去吃饭。
你不是有事吗?
懒得陪他们的借口,我们走。
跟在阮石身后,他轻捷的脚步弹跳在楼梯上,轻盈如飞,像终于听到下课铃声的孩子。
一路上,阮石开着车载音乐,车子里的空气,寂静安宁里,阮石忽然回过头:万小姐,你的鞋子很有特点。
我看了看隐藏在长裙底下的脚丫子,套在几跟细若无物的皮带带里,很像赤着脚,脚趾上粉色的豆蔻,隐隐地闪烁。
万小姐,你脚趾上的豆蔻,像早晨的露珠。
我呵呵笑了一下,忽然感觉找不到话说,没命地在脑袋里找词汇:我喜欢简约的东西。
还喜欢长裙弋地是不是?
我笑了一下,算做回答,一直,我喜欢套着弋地的长裙婉约在街上,像极了一些流动的故事。
去了春和楼,阮石拉开椅子:万小姐,喜欢吃什么就叫什么,别为我省钱。
怕是我没那么善良吧?
我要了一个荷兰豆,把菜谱递给阮石,他瞪我:一个荷兰豆就把你给打发了?
我减肥。
阮石说:不成不成,难道你要飞?
我干嘛要飞?
阮石用手指夸张地比画了一下:腰都细得我用两根手指就捏过来了,还减肥?想跟着风吹跑啊。
阮石噼里啪啦叫了一堆菜,只吃了很少一点,大多数时间是在聊天,我也大体上知道了这次采访,并不是阮石主动要求的,主编曾经跟他是邻居,偶尔遇上了,说起彼此,主编打过几次电话,委婉表示,可不可以给他公司写本报告文学,由他出点赞助费,碍于多年的情面加上阮石也曾是文学爱好者,便答应了。
说完,阮石问:你是不是感觉我特虚荣?
没见你之前是这样的。
现在没这样的感觉了?
我嚼着荷兰豆冲他笑,一直喜欢荷兰豆青涩的苦香以及清脆的口感。
回去的路上,阮石说:这种感觉才叫吃饭。
怎么讲?
以往都是陪别人吃饭,那哪叫吃饭,简直就是谋杀脑细胞,大家相互绞尽脑汁想着怎样成交怎样成交得自己有利润。
做生意的大约都这样吧。
我做够生意了,一天到晚的尔谀我诈,累脑袋,真想清净一下。
有多少人,正挣了命一样地拼,要的就是像你现在这样。
我曾经也是挣了命一样地拼过,结果都是给人看的,苦是自己吞了。
回公司,阮石去停车,我抬头看写字间的窗子,却在众多的窗子间看见茉莉,正撩着遮阳窗帘望着我,神情若有若无的痴痴。我冲她笑了一下,她也勉强一笑,飞快放下了窗帘。
直觉从没骗过我,她和阮石,是暧昧的,现在,我正是她的假想敌。
阮石这般优厚的家世,正是成熟男人魅力渐次升腾的男人,哪一个身边不是美女如云?艳遇对于他来说,再简单不过,如在路边顺手捻来一粒石子。
我只想好好完成主编的任务,其他事,不想招惹,所以,我不想过多接触阮石。
我坐在电脑椅上,玩游戏。
阮石忽然推开门:万小姐,上下班,搭我的车怎么样?
算了,我哪敢让阮总做我的车夫。
下午,茉莉给我抱来一堆公司资料,大多是其他媒体对金楚公司的报道,一张张,修剪得很整齐,装在透明文件夹里,其精细程度一看就是女子打理的。
大体翻了一下,茉莉身上的香一直在身边飘,固执地在空气里缠绕,我一直在翻,想茉莉该明白我正在看资料,然后离开,我不习惯被女人虎视眈眈地审视着,让自己像一只在探照灯下逃跑的老鼠。
茉莉固执在身边,我总不能不停的翻来翻去,只好合上文件夹,对她笑笑说:茉莉小姐,这是我见过的最仔细的资料。
茉莉瞅了瞅资料,十根手指拧来拧去:万小姐,您估计这本书要多少时间写完?
实地采访加上写,最少要三个月吧。我静静地看着她,逐渐明了她的心思,在于她,我最好是在一夜之间把这本书写出来,撤出阮石的视线范围,爱情总让女人有患得患失感,让她们变的多疑而敏感。
就如我一相情愿等待出现的喜郎,我不想给她太多失望:或许用不了那么久,实地采访结束后,我想回家写,更清净一些。
她笑了笑,慢悠悠出去了,米色的套装闪过门口,走廊里的光线,逼仄着弥漫上一丝失望,我盯着电脑屏幕上来回反复的屏幕保护程序发呆。
即使茉莉和阮石是暧昧的,但她拿捏不住阮石,当一个女子对一个男人把握到了肆无忌惮时,她在假想敌面前,不会是这样迂回的状态。
给阮石写字的日子,我是自由的,可以随便迟到早退,甚至旷工,只要完成那二十万字就可以了,这是我喜欢的生活状态,自由散漫,闲极无聊时,知道自己还应该做点什么。
偶尔在街上转啊转的,那个闪烁在梦里的场景,一直没有出现过,偶尔,我会感觉到自己的可笑,一个七岁时就离开的孩子,他泪流满面地从车窗钻出半个身子,说:阿禧,等我长大了回来娶你。这算得上什么承诺?也许,它已被那个成长着的男孩子,丢在了岁月的流逝中。或许,那时的他还不曾明白,娶你。这两个字的生活含义。
我开始陆续在电脑上敲打阮石的生平,很悠扬的状态,阮石偶尔会到我的写字间来,盯着我在键盘上飞舞的手指一语不发。
当我发现他在身边,就无法继续下去,手指慢慢迟钝下来,感觉屏幕上的那些文字组合,与现实中的他,是怎样的都不能吻合。
在文字里,他像神,而不是一个人,而我知道,在生活中,他仅仅是个人而已,我越来越发现,自己不是在写报告文学,而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炮制一个神话里的完美人物。
而阮石,自始至终一语不发,只在我的手指停顿下来后,笑笑,给我递上一杯水,或点上一支香烟,抽一口,递过来。
我是个有洁癖的女子,但是,我没介意他过抽过一口的香烟。
我会默默地抽,默默地盯着屏幕上的文字,发呆。
后来,我乘公交车回家时,看见阮石的别克车,缓缓地跟在公交车后面,走走停停。
我下车后,阮石的车子跟在一侧,知道停下脚步的后果,所以,我从未停下过,内心有一丝暖,洋溢在这个城市的夏天里。
我想要的爱情,是静静的泊在一个人的掌心里,享受心灵的安逸,而阮石,前尘后世太多的阮石,除了伤,笃定不能给予我其他,不要也罢。
我的实地采访基本结束,主编比阮石更关心书的写作进度,书的进度关系着赞助到位的速度。
那天,我收拾了一下资料,对阮石说:我的实地采访结束,我还是喜欢回家写字,那种感觉更安逸。
阮石盯着我,一直盯着,我没有躲开目光,躲避是迎合的另一种缄默方式,我不想给他这样的感觉。
阮石却是直直地逼过来:是为了避开我?
我做爽朗状:这是我的写字习惯而已。
然后我看自己的脚趾,已不再穿可以露出豆蔻的鞋子,我要严密地藏起自己。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说话,空气有点干燥,秋天已经浅浅地来了。
末了,阮石推门出去,径直走到我的写字间,然后我听见稀哩哗啦的声音,阮石抱着笔记本电脑,冲到楼下,打开车门,塞进去,然后,周而复始,上来抱资料,它们堆满了后排车座,他忙啊忙的,却不肯让任何人插手帮忙。
汗水淋淋的阮石站在面前:这一次,你要让我送你回家。
我知道,自己不能拒绝了,也拒绝不了。
隐隐的利刃闪过来,我只能眼睁睁看它,在身体上划开伤口。
接受或者躲过去,在我的生命里,只是一道痕迹而已,除此之外,没任何意义。
车子开得很慢,而我,穿过细碎的音乐,心灵的哭泣,正渐次响来。
一路上,不说话。却能听见彼此的心,隐隐地搏动,是挣扎在身体里的小兽。
阮石帮我搬东西,我指着笔记本电脑说:我有台式电脑,用不到它的,就不必搬上去了。
阮石一声不响,霸道地拎起来,匆匆上楼。
我抱着一些资料,跟在后面,居然,他能准确地停在五楼的门口。他闪在一边,让我开门。
旋转钥匙,门砰然开了,熟悉的气息,一下子就包围过来,心便松弛了。
阮石把东西放在地板上,继续下楼拿东西。
拉开窗帘,光线铺满了房间,到处都是散落的书以及杂志,我捡起它们像捡拾一些琐碎的往事,阳台上的太阳花,只有几片零星的叶子,夏季结束了,它的花开时节成为过去时。
腰上环绕上一双有力的胳膊,这是预料之中的,终将出现的情节,终于的,躲过闪过还是来了。
我用力得掰他的手,掰不开。
泪水,无声无息地落在他的手上。
放开我。
他不声不响,脸埋在我的头发里,嗅啊嗅的。
阮石,我要窒息了。真的,我要窒息了,身体的,心灵的窒息,一起涌过来。
胳膊松弛了一下。阮石拥着我,缓缓走到窗前,用牙叼着窗帘,缓缓地拉上它,他在耳边说:阿禧,我一松开你就跑了是不是?
我只听见身体里有个声音在追问自己:你爱不爱他?爱不爱他?
我喜欢他,但不是爱他。
阮石抱着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不停地走不停地说他爱我。梦游一样,很快就恍惚了,我却突兀地说:茉莉呢?
阮石不理会我的声音,继续他自言自语般的诉说。
这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下午,阮石一直抱着我,不停地说话,说一些琐碎的往事,我从资料里看不见的破碎。
最后,阮石终于累了,坐在垫子上,因为喜欢席地而坐,我的房间里没有沙发,围着床,摆着一圈云南土布缝成的垫子,是粟米去云南游历回来后送给我的。她在云南一住就是三个月,租了当地农民的房子,坐在春天的窗前,嗅着油菜花香给我写信。
于是我给阮石将讲粟米的故事,一个聪明如冰雪的女子,不停地更换男人却不相信爱情,不相信一张菲薄的纸能够约定地老天荒的幸福,她说过人生里,如果不想要破碎的结局,就必须舍弃貌似美好的开始。
阮石点上烟,在两只嘴巴之间换来换去地抽。
我喜欢上这个与身体无关的下午,我和阮石,像两个迟暮的老人,怀着安详,慢慢讲述一些故事,我知道,这不是我们的永远,笃定,只是滑过彼此的一道痕迹。
阮石离开时,突兀说:万禧?
我盯着他:什么?经历一个下午,在于我,已是戒备皆无。
你有没有多余的一串钥匙?
我说:没呢?
我不信,每把锁都有三套钥匙的。阮石一把抓过我的手:快拿来,我担心你一天到晚趴在键盘上会饿死的。
这样的话,我是喜欢的,一个人混迹在别人的城市,一句略带温暖的话,轻易的就会击中内心的柔软。我折回去,从抽屉里拿出一串钥匙,递给他时,我缩回手:来之前要打电话的。
夜里,我躺在床上,静静的,回味这个下午,如同睡眠在绵软的花瓣之上,内心拥挤着满当当的芳香,忽然地,想找个人分享这份从另外一个女子怀里偷来的快乐。
虽然阮石对太太只字不提,但我知道他的前尘后世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只有粟米才可能心无旁羁分享我的快乐,我总是不厌其烦的给她讲喜郎的故事,虽然每次都是以被她讥笑结束,但我知道,即使讥笑,在于粟米,比其他人的赞美更是干净。始终,她不是个会隐藏自己内心的女子。
我打开灯,墙上的钟表指向凌晨时分,没有人愿在着时间被从梦了揪出来,除了粟米,而今天是她约会情人的日子。
她的情人,像夏季荒原上的也草一样疯张而杂乱,每一次,我都来不及分清某张脸属于某个名字,他们就已从她的生活中隐退。
不想朝朝暮暮萌生情丝,粟米只要身体与身体之间的相互愉悦,心灵的,就是无谓了,只是她不爱不等于别人亦会无动于衷,所以,粟米从不肯与某个男人长久纠缠。
迷糊着睡去了,早晨醒来,在晨曦里,灯光亮得微弱而寂寞。
我爬起来,赤着脚下地,在电脑里放进去一张CD,田震咬着牙的歌声咿咿呀呀地在空气里穿梭。
很久没发现早晨是如此安好了。
给粟米拨电话,她刚进办公室,一边摔下包,一边气喘吁吁接我的电话。
我说:我喜欢一个男人。
知道了,还是那个七岁的喜郎,他现在还爱不爱吃雪糕了?
呵呵,这次你错了,是个成熟男人,优秀着呢。
优秀,成熟的男人,怕是早被哪个艺高胆大的女子抢到手了吧。
我语塞。粟米总是的,一语击中要害,从不肯给人留余地。
我说算了。收线。所有的倾诉欲望彻底没了,很多事情,自己是明白的,却不愿意承认,其实,女子的所谓幸福感,大多是一个幸福的自我欺骗谎言。
而粟米,一下子就戳穿了我的幸福谎言。
我锁上门,出去,在楼下的永和豆浆吃东西,周围,是三三两两的情侣,忽然感觉自己很不合气氛。
拎着几只烧麦和牛奶,我回家,开始写字,语言干涩,不在状态,啪地关上电脑。
我哭了。
总以为自己的所有无疾而终的爱情,都是因为一个叫喜郎的少年,即使一场谎言般的爱情,我都不曾坚持过,总感觉冥冥中的他,是在等我的,即使我知道这很可笑,却管不住自己……给自己擦泪时,我告诉自己,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我要一场爱情,用来取暖。
后来,我知道,这是只鼓励自己接受阮石的借口而已。总有许多许多的女子,借着冬天的理由,开始一场场错误的爱情,跟季节,是没有关系的。
连着几天,倾诉的欲望逼迫得我像要疯狂,却没人倾听,我的心,像风中的麦管,渐次的干燥下去。
我不停地在电脑上敲字,删除敲字删除,一遍遍重复着同样毫无意义动作。
粟米来时,我的狂躁已经过去,我们宁静地坐在垫子上,抽烟,看烟圈恍惚、幻灭。然后相视一笑。
爱上谁了?粟米扬着细长的眉毛,有一丝挑衅的味道,一只手捏着我的腿,是习惯动作,她喜欢我的皮肤,光滑而柔软。
别人的丈夫。
要他的身体就行了别要他的心,否则你会伤着自己。
我说知道了。把脑袋歪在她肩上,话就不必多说了,只要对望一眼,就知道彼此想说什么。
晚上,我们去附近的川菜馆吃了点东西,然后去那家叫做伤的酒吧,里面聚集着一群貌似萎靡的孤男寡女,用忧伤的落寞做为诱饵垂钓陌生的身体,我们总是在郁闷的时候,进来,叫一杯酒,坐上片刻,看周围的男人们怎样做款款的绅士派头,然后偷着乐,回去的路上,用刻毒的语言,臭骂他们本就是一只贪婪的狐狸,仰望着树枝上乌鸦嘴里一片肉,以为在酒吧的高脚凳上一坐,就立马变成了衣冠楚楚的绅士。
我们喜欢酒吧,里面的一切,就像一刻都不肯停留上演的戏剧,生生真实。
酒吧里光线逼仄阴暗,像它的名字,幽幽暗暗的,如隐秘伤口在黑暗中裂开,出门之后,便了无痕迹。
酒吧里已经坐满了人,我们在吧台一侧坐下,粟米叫了两杯鸡尾酒,不必付钱,等一会有蠢蠢欲动的蠢男人替我们埋单,因为他们向往我们的身体。
我们每次都是彬彬有礼地谢过了,在他们的绅士面孔还没来得及谢落时,优雅地离开。
粟米闷着头只是喝,有一些不快,我拍拍她的手:别喝了。
粟米斜斜眼看我:看一下,哪个男人有戏,抛个媚眼让他替我们把帐结了。
粟米喝高了,往常,这都是她的活。我只好四处看了一眼,对她说:今天倒霉,要自己埋单了,今天晚上女人比男人多。
粟米嘟哝着骂了声脏话,醉眼朦胧地掏钱包,我压下她的手,抽出一张钞票递给酒保。
酒吧外已是夜朗星稀,空气清冽得沁人心肺。
粟米站在星夜下,懵懂地问我:万禧,我顶了一张狐狸脸么?
谁说的?
最近,李莫的太太没事就蹭在公司里,活脱脱一守株待兔的老农架势,好象我要把她老公抢走似的,她稀罕李莫就当全世界的女人都他妈的稀罕了?
李莫是粟米的生意合伙人,一个据说天生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男子,和粟米一外一内把一间不起眼的公司在两年之间经营出了颜色,去粟米公司时,我见过李太太,一个绵软里藏着锋芒的女子,对时尚有着非凡的敏感,早些年旗袍尚未风行时,她早已旗袍当家了,就连冬天也不放过,雍容的外套里面,是玲珑的旗袍,被粟米讥笑是惟恐浪费曼妙身材一分钟。
你就当她不存在嘛。
她的眼球跟着我转来转去,我能当她不存在吗?活脱脱就像特务盯梢。
粟米细细的牙齿咯咯地咬响在夜里: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哪天她把我逼急了我就啃给她看看!
我伸手拦车,粟米即使可以跟天下所有男人上床却独独不会跟李莫有任何身体上的瓜葛,像对婚姻拎得清楚一样,粟米对经济亦绝对拎的清爽,不要爱情不要婚姻的床第伙伴遍地是,仅仅为合作长久,粟米亦绝无可能跟他有染的。
在车上,粟米迷糊着睡着了,好在她住的是一百多年前德国人建的平房,不需爬楼梯,高高的门洞里黑糊糊一片,从她包里翻出钥匙,打开门,把她扔到床上,弄了一点热水给她抹了几把脸,爬在她耳朵上说:睡吧,我走了。
粟米懵懵懂懂,一把扯过我的手:万禧,别让臭男人伤着。
我的心酸了一下,拍拍她的手,锁上门走了。走过窗下时,听见粟米迷糊着喊:万禧,我爱你。
我也爱你。这是我们的口头禅,像熟人见面问好一样自然。
深夜的街上车子呼啸而过,我走走停停地拦车,拦了四五辆,统统有人,这个之间还在路上的人,都是寂寞的,连浪迹在每个隐秘角落的三陪小姐都回家了,我还在路上。
路边突兀的跳出来一个男人,游移地靠近而来。
午夜流氓遇到过不是一次了,我笑了笑迎上去:先生,能陪我回家吗?
和所有的午夜流氓一样,他张大了诧异的嘴巴。我继续:我不收钱的,怎么样帅哥?
接下来,他嘟哝了一声神经病,落荒而逃。
我立在树荫里,内心干干地冷笑两声,这是粟米教我的,让我可以肆无忌惮地行走在黑夜的街上,遇到午夜流氓,让自己以最快的速度变成午夜女流氓,主动出击骚扰,没有一个不是落荒而逃的,这些外强中干的虚伪的男人,以为骚扰是男人对女人的专利,女人骚扰男人,那定然是神经不正常了。
终于拦到了车,打开门,茶几上堆着一些水果以及零食,我不在时,阮石来过了,忽然地有一丝失落,剥开一只荔枝,慢慢地吃。
想心事的夜,我喜欢开着床头的灯光线暧昧,像了一些心事,由近到远,渐次暗淡过去,像极了夏日凌晨的雾霭,纠纠葛葛地戳穿内心的等待。
一直没有睡意,困顿在夜里,忽然地有点害怕,这是我从未有过的感觉,总以为,能够伤到女人的,不是黑夜,不是鬼魅,而是深切藏在一个女人心底里的一个男人,因为爱,他便是最大的伤害。
这个夜,在自己的房子里,我像一个夜游的鬼魅,赤着脚,开亮所有的灯光,看门有没关好,窗子是否合上了挂钩,以及窗帘的背后衣橱的内部,都是我必要检查的地方。
究竟是什么?让我如此地害怕,我依着墙,慢慢地,让身体下滑,泪水轻巧地掉下来,落在脚趾上,在这个夏天,是阮石曾经赞美过的脚趾:它们像夏天早晨的露珠,闪烁着晶莹剔透的光泽。
看着脚趾,我在不停地想,阮石的眼神,直直地扑在上面的样子,像看他自己的脚趾,而我知道,自己只能像过客一样,在他的生命一闪而过。
灯光下闪烁着粉色光泽的脚趾让自己害怕,关闭了所有的灯,我坐在垫子上抽烟,明明灭灭的猩红,照亮咫尺之间手指,皮肤被映得微红而剔透,像一张透亮的纸张。
这个夜晚的害怕,来自阮石。
就像我曾经知道,期待冥冥之中与喜郎相遇是异常不经的荒唐,可是我阻止不了自己,每个女人的一生,或许,都要做一件,在别人看来荒唐,而自己却认为是地老天荒般真实的事。
懂得骗自己的女人,至少,拥有一种幸福的表象,在这个熙熙攘攘的世界,并不是所有的女子,都能望穿欢乐的背后拖着长长的灰暗影子。
失眠了,我张着眼睛,一直看到东方的白,渐次渡满了窗子,它们越过窗帘,告诉我,天亮了,可以不必履行睡觉的程序。
我爬起来,一夜未眠,让我有强烈的饥饿感,坐在床沿上,我循序渐进地消灭阮石带来的零食。
然后,去卫生间刷牙,洗脸,镜子的脸看不出失眠的痕迹,这就是青春的能量,真好。
水流在指缝里缓缓地穿梭,我想起一个女子曾在文字里建议,所有适龄的女孩,都该去恋爱,不然,大好的青春,宛如一朵开放在荒园的花朵,兀自的花开花落却无人欣赏,于自己有一些凄凉,于造物主,是一种浪费。
擦干脸时,我已明白了自己,一夜的失眠、害怕,是因为,我在说服自己屏弃过去,而我不能肯定即将开始的是一场爱情还是游戏?
我的青春是一个巨大的空洞,需要一些人物,演绎一些故事,或对或错,让它们如光滑的石子,被岁月磨砺,沉淀在心底。
我敲字时,门轻轻开了,不必看,是阮石。
他无声无息站在电脑椅后,暖暖的呼吸穿过我的发丝,心像浮游的水藻。
手指渐次慢下来,渐次的,停下来。
电脑椅被旋转过去,阮石慢慢得伏下身体,坐在地毯上,像一个爱听故事的孩子,偎依在母亲的脚边。
他说:万禧,让我看看你。
我的脚上没有套袜子,我喜欢赤脚走在地毯上的感觉,软绵轻盈。阮石握着它们说:真凉,你该套上袜子。他解开衬衣,把它们塞进胸口。
火一样燃烧的温度,顺着他的皮肤,顺着我的脚蔓延进身体。
衣衫渐渐褪去,它们像飞旋的花瓣,落在地毯上,秋日安好的阳光普照在裸露的皮肤上,有一丝微微的寒意,阮石的唇齿是暖的,鱼样游弋。
心跟着身体,便失去了主张,绵软在他的怀里,想啊想,有一些疯狂,想钻进他的身体里,被他暖着一生一世,他霸道之后的柔情,让我迷恋。
我看见,另一个飘渺的自己,飞起来,影子一样悬挂在天花板上,怔怔地望着在地毯上纠缠的两个身体,她闭上眼睛时。我听到了来自身体的一声轻轻的叹息,细细若无。
我用身体,结束了一场无谓的等候。
少年的喜郎,被阮石拥挤出身体。
这一次,我爱上了身体,爱上高潮迭起时思维的苍白,这样的快乐,虽没有足够的干净,却是纯粹。
阮石张扬着四肢,躺在地毯上,额上渗出细密的汗水,右手紧紧攥着我的左手。
我坐起来,细细地看他,结实的肌肉,微黑的皮肤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胸肌夸张的起落,我用食指按了一下,他笑,跳起来,提着我的腋下,高高举起来。
我尖叫,用脚踢他,他仰着头看我,他忽然肃穆了,手臂缓慢地放下来,攥在怀里,他的声音在耳边说:万禧,对不起。
从他目光的落点,我知道了为什么,这是我的第一次,在他的意料之外。
我有太太了。
知道,还知道你只可以爱我却不可以娶我。我望着别处,慢慢地说,然后,我们缄默,然后我诧异于自己,竟然能够这样心平气和。
漫长漫长的缄默,阮石把我转过来,我们对望,从对方的眼眸里,我们看到一张伤感而迷茫的脸。
当语言不能表达自己,我们只剩了身体,阮石把我放在电脑椅上,轻缓地闯进我的身体。
缓慢的,电脑椅四处游动,阮石跟着电脑椅追逐我的身体,像一个不肯服输的赌徒。
一声不响地退却,追逐,最后的痉挛袭击了身体,我尖叫着自己的名字,泪流满面。
后来,我们躺在地毯上抽一支香烟。
我告诉阮石,关于他太太的事,我不想听,关于他的婚姻我不想知道,更不要说爱我,在婚姻之外的爱情承诺,一旦说出,便是利刃,我不想在追逐这个承诺兑现的过程中,伤着自己。
关于他的婚姻,我又能想听到什么呢?难道刚刚从一个女人的身体上爬起来就说我真的很幸福?或者说他的婚姻很不幸?两者都可能真实,不听也罢。
只有愚蠢的男人才会在新欢面前痛斥旧爱,他意识不到的是,被同时否定的,还有自己。
阮石还好,关于太太只字不提,只是看我时,眼睛闪闪烁烁的,总有一些疑问在飞翔。
阮石常常来,来了也不说话,在背后站在看我敲字,一直看到我的手指失去灵敏,停下来,对着屏幕,满脑飞絮。阮石的手开始到处游弋,我们在电脑桌上在地毯上在床上在卫生间里,在所有能够使用的地方做爱。
然后躺在一起,喘息,像两只刚刚逃脱劫难的动物,眼神苍白,望着彼此。
一次,阮石说:万禧,你知道吗?男人看见你第一个想法是什么?
我摇头。
他把我抱在他身上:就这样,把你抱在怀里。
我笑:然后有性冲动?
不全是,就想抱抱你,然后疼爱你。
心下一酸,听很多人说过爱,但没有人在爱前面加一个疼字,眼睛酸酸的,有点疼,我喃喃说:阮石,答应我一件事。
说吧。
我想咬你。
阮石摊开四肢:你看哪里好咬就咬哪里吧。
第一次看见他健硕的肌肉时,便有过咬他的冲动,想他的肌肉叼在齿间,会是怎样的一种坚韧?
张开牙齿,叼住他的胸大肌,轻轻的用力,然后松开,我不能把自己的痕迹留在别人丈夫的身上。
我用手指摸着那圈微微的红色,摸不掉。
阮石一下子拥抱了我的脑袋,狠狠的说:万禧,我爱你!
我说: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不管阮石是否在听,我开始讲一个叫喜郎的少年的故事,在平原小城,我们的家之间隔着一道低矮的墙,当晨曦铺满矮墙的草叶,喜郎毛茸茸的脸就会准时出现在墙上,他张望着院子喊:阿禧,不要吃掉牙膏啊。
他知道我是多么贪婪着水果型牙膏的清冽香气,总是忍不住的,挤进嘴巴,一点点品尝着吃掉,那时我家的牙膏用的特别快,而我消瘦得厉害,像随时都会被风掠跑的一片落叶,母亲说,我的消瘦是因为吞进肚子的牙膏涮净了原本供应给身体的养分。
所以,每个早晨,喜郎要趴在墙上监督我刷牙,以免我吃掉牙膏,在他的喊声里,我举着牙缸,跑到院子里,对着晨曦满头的他刷牙,然后给他看我刷干净的牙齿:喜郎,你看我没吃掉牙膏。
阮石抽掉了三支香烟,我的故事尚且停留在开始。
我问他:阮石,你相信孩子有爱情吗?
他捏捏我的手指:后来,他怎么样了?
他七岁的时候,离开了平原小城,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阮石盯着我,忽然笑:你看,我是不是你的喜郎?
是么,你还记不记得走前跟我说过什么?
等我长大了回来娶你。
我愕然地张大嘴巴,阮石说对了,仅仅凭着男人的直觉而已,他不是喜郎,我笑了笑:你怎么娶了别人?
阮石眼里灼灼的光彩,暗淡下去。
阮石从不在我的床上过夜,车过楼下时,会上来看看,或者在凌晨带着一身应酬的酒气,不声不响的开门,钻进床上,不声不响地开始爱抚,一直爱抚到我在梦里浮起来,看见他满眼的柔情,那时,我多想,在他的眼眸里融化掉,他不会知道,我给予他的感觉,不是爱而是需要。
他走后,我在黑暗里咬自己的手腕,尖利的疼刺穿身体。
我原以为,他拿走的只是身体,和心灵没有关系,而我终是渐渐的明白,心灵是装在身体里的,我不可能把它们完全剥离。
失眠的夜里,我蜷曲在床上,头抵着膝盖,流泪,然后对自己说:万禧,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