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街上得到这项解释。我听到有人说:“他认识我”,所以我自问:“人类从知识当中真正了解了什么?当他们追求‘知识’时,他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没有比追溯已知之事更奇怪的事了。而我们这些哲学家借助知识,是否真的能了解更多的东西?所谓已知,是指我们已经习惯一般的状况,不再惊异,任何我们习惯的规则、我们置身其中安逸舒适的事物,究竟是什么呢?”
“我们求知的需要,不就是已知的需要吗?发觉任何光怪陆离、非比寻常、疑问重重的事物的意志,难道不再使我们焦虑不安了吗?难道不可能是恐惧的直觉责成我们求知吗?难道有所领悟的人只是因为重获安全感才愉快吗?”
有个哲学家在追溯世界“理念”时,想象“已知”的世界。啊,难道不是因为他早已知道、熟悉这个概念吗?因为他对“理念”的恐惧少得多。哦,这个领悟者的节制,让我们不妨来看看他们的原则,看看他们对这个谜,对这个世界的解答!当他们再度在事物之中或事物之间找到什么时,在我们深知的事物背面(例如:乘法表、我们的逻辑、意志和欲望)有了任何新的发现时,就立即会非常高兴。
因为,已知事物很容易明了其含义,在这点上,他们意见一致。即使是那些领悟者之中最慎重的人,也认为已知事物至少比未知事物更容易了解,譬如说,从“内在世界”以及“已认知的事实”发展到外在,是经过一种极有规律的次序的,那是我们比较清楚的世界!错误中的错误!已知一切是我们所习惯的,而我们所习惯的又是所有事物中最难了解的,领悟到它是一个问题,感知它是奇怪的、遥远的,且在“我们的外部”。
自然科学有足够的确定性,心理学以及意识因素之批判相比较之下得到的结论,就是根据他们以陌生事物作为客体事实而定,这几乎就是希望把所有不陌生的事物当作客体一样矛盾、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