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揭示了自己的理想,并从中引出自己的规则、快乐和权利,因此就被视为人类最可怕的离经叛道和对自身的盲目崇拜。事实上,少数如此甘冒不韪的人,总要为自己辩护一番,他们通常都以这种口气:“不是我,不是我,是上帝,我只是他的媒介!”唯有在上乘艺术与创造上帝的立场中(如在多神论的教义里),这种意念才获得解放,变得纯洁、完美和高贵,它本身就是一种普通而不重要的冲动,类似顽强与嫉妒。
反对意念倾向个人的理想,这是每个道德观念的首要规则。
只有一个规范:“人”,而每个人也都相信有这么一个规范,并且是最高规范。但,若能撇开自身,从一个客观角度来看,我们会发现更多的规范,一个神不能否认或冒渎另一个神。在这里,个人第一次被承认,个人的权利也第一次受到重视。对上帝、英雄、各种超人、平凡的人,以及在人之下的诸如妖精、半人半兽与魔鬼等的创造,正是辩护个人主权与自私的最佳前导,敬重诸神的自由最后也被用在个人对法律、习俗和邻人的尊重上。
相反,一神论,坚信只有一个真正的人类教义,导致只有一个真神的信念(除了唯一的真神,其余的神都是伪造的),这种论调也许曾对过去的人类造成极大危险,人类曾遭受惰性过于发达的威胁,此刻我们看得出来,许多动物很久以前就受到这种威胁(退化),那些动物在它们的类群之中,都只相信一种真正的动物或典范,并且很坚决地将它们的习俗道德转变成自身的一部分。
在多神论的教义里,已经为人类的自由思考与多向思考建立了一个榜样:使自己新生的力量永远是更新颖、更个性化的。只有人类适用这个榜样,若就动物来说,它们是不会有远景和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