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心思弄人

“衣服有点不合身。”徐红有些紧张道,她的身材其实有些微胖,骨架也比原来的老板娘要大一些,老板娘的衣服穿在她身上确实显得有些紧巴巴的,确实不是很合身。

“当粗使丫头,穿不合身的衣服,正好。”路通这个时候倒是显得格外的冷静,他年纪虽然不大,但心思真的很深沉,“我扮演掌柜,刚刚接手了自己父亲的店面,父亲回南方养老去了。熏儿,你扮演老板娘吧,你姓什么?”

“你给取一个吧。”

熏儿无所谓地说道,她在打理着自己的发髻,尽量遮掩住一些自己的靓丽。

徐红在此时难免又有些吃味了,因为不管怎么样,她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的气质,真的适合当老板娘,而自己,真的似乎只适合当一个丫鬟,当然,也是因为当老板娘压力比较大,她对自己的临场不是很有信心。

“就这样子吧,现在还得庆幸那些僵尸没有把客栈进行什么破坏,鲜血咱们也都清理干净了,尸体也处理好了。楚兆,你负责当小二,李伟、明凯,你们负责当住户吧,去住二楼每个人住一个房间,没事尽量不要出来,否则这么一个荒郊野外的小店,如果打下手的人太多的话也反而不符合常理了,又不是孙二娘的黑店。”

明凯和李伟本来还在头疼着等会儿自己要怎么表演,见路通直接给自己安排了住客的身份,两个人倒也是乐得轻松,直接上楼回房间了。

路通转过身看向熏儿,“你们还有圣水么?再在屋子里撒点圣水吧,我总觉得这个客栈里还有一些血腥味,必须再用圣水冲洗一下。”

“要这么浪费么?”楚兆有些心疼道,“我反正闻不出来啊。”

“那些古代当兵的,他们能嗅不到血腥味?”路通反问道,“我们这个主线任务2是骗住他们这些住客48小时,而不是说把他们直接捆绑起来喂水喂饭48小时。”

“楚兆,听他的。”熏儿说道。

“好。”

楚兆只能有些不情愿地拿出圣水去几个死人的地方喷洒出去了。

“你,应该没问题的,大世面也见得多了。”路通看着熏儿说道。

熏儿点点头,“尽量吧。”

“我还是很好奇,你的另一半,真的是听众么?”路通之于熏儿真的有些见女神的感觉,当然,他很巧妙地控制着这种情绪,倒不是说路通有多傻白甜,只是那时候他还没成为听众,查出尿毒症之后女友也和他分手了,整个人处于人生的最低谷之中,见到了穿着军装到医院慰问的熏儿,自然是很容易被触碰到内心柔软之处。

熏儿只是微微一笑,没回答。

路通也明白了自己刚才的失态,整理了一下衣领,“我出去迎一下吧,你就不用出去了,楚兆,我们一起来。”

车队已经到了客栈栅栏外面,路通很是自然地带着楚兆一起走出来迎接,在走出去时,路通对楚兆小声道:“不要怕他们,他们虽然是当兵的,但我们的实力比他们强,不要有压力。”

“我明白。”

话音刚落,

“小的给各位将军贵人请安。”

路通二话不说直接对着马车跪了下来磕了个头。

一旁的楚兆愣了一下,

你麻痹啊,

事先怎么不说还有这一出?

好在楚兆也不是扭捏的人,马上也跟着跪了下来,头碰着地。

这一幕,倒是没有让马车旁边的骑士们觉得有什么奇怪,只是把楚兆当作了一个没见过世面不知道规矩的小二了。

“伺候好马匹,收拾好厢房,尽心伺候着。”

领头的满将军丢下了一个银锭子颐气指使道。

清宫剧给人的错觉那就是似乎清朝上下所有下级人见到上级人都要自称奴才,其实‘奴才’这个称谓,更多的还是流通于满族人自己圈子里。

比如满族下人或者是满族大臣见到皇帝,经常自称奴才,而汉族大臣则是大多自称臣下,倒不是因为是满族人给汉族大臣的礼遇,只是因为在那时满族人眼中,奴才,是自家人的称谓,是家里属下亲切称呼,你一个汉族人,不配用奴才自称,是外人。

这和满族人早期也就是女真时期的制度有关系,家里的奴隶是自己家庭财产的组成部分,是自己能够信任依赖的人。

也因此,路通没自称奴才,也说明他真的很心细。

赶忙捡起来地上的银锭子,路通还用牙咬了两下,忙喜不自禁地站起来点头哈腰,一边让楚兆带其余骑士去安置马匹一边自己凑到轿子边等着伺候马车里的贵人出来。

“啪!”

一记马鞭抽在了路通后背上,路通一阵吃痛,他是精神力和鬼修,走的是类似于胖子的那条路子,肉身自然不怎么样,所以这一记马鞭,是实打实地疼啊。

“你这下贱的东西也配伺候福晋?叫你家婆姨出来伺候着。”

满将军呵斥道。

“是是是,是小的唐突了。”

路通陪着笑脸自己给自己抽了两记嘴巴子,当即进去喊自己“婆姨”去了。

一行人,全部被安排上了二楼的厢房,甚至,连之前假装住客的明凯跟李伟也被驱赶了出来让出房间,明凯和李伟也装作一种敢怒不敢言地样子很气愤地搬东西下了楼,倒是二人心里则是长舒一口气,不用跟那些人凑在一个楼层也是少了很多的麻烦。

现在,二楼两个楼道口,都有士兵把手放哨,马房那边也有两个士兵睡在那里看着,整个客栈,几乎成了一个半军事化的堡垒。

熏儿端着热水和帕子,慢慢地上了楼,准备伺候马车里的贵人洗漱。

楚兆和路通则是在厨房里忙活着,楚兆负责生火,路通负责炒菜,好在对饭食的要求其实并不高,随便鼓捣出来几份大锅菜就可以了,讲究的还只是个量大管饱。

熏儿敲了敲门,

侍女开门,待熏儿进去后,她就走了出去。

熏儿将脸盆放在了桌上,对着坐在桌边的女人问道:“民妇伺候贵人。”

女人长得不是很漂亮,面色有些苍白,但身上确实有一种贵妇人的气质,当即伸手戴着甲套的手指轻轻压住了脸盆边缘,问道:

“这荒郊野外的,居然也有这么俊俏的媳妇儿,好在王爷不在这里,否则可能真把你收回家里做个小的。”

“贵人说笑了,民妇是有夫之妇了。”

“呵呵,有夫之妇算什么,怎么,看你的样子,你还不想进王府?”贵妇人有些意外道,“在外面风吹日晒的,哪有在王府舒坦?”

“民妇贱民一个,倒是过惯了苦日子,也不觉得自己有贵人的命。”

“呵呵,如果天下汉人都和你这般想那这个世道就真的太平了,我家王爷也不用带着兵出去平叛了,奴才,下人,就一辈子安稳稳地恪守自己的本分,孔夫子不也是这么说的么。”

贵妇人起身,坐到了梳妆台前,“来,会下发髻么?”

熏儿点点头,“会的,只是手粗,还请贵人见谅。”

“不碍事的。”贵人倒是对熏儿挺满意的。

熏儿站在了贵妇人身边,开始帮她下发髻,手生是不可避免的,毕竟以前熏儿也就是在小时候跟自己小姐妹在过年时一大家族的人聚在一起时玩过挽发髻的游戏,那时候也是清宫剧刚刚流行起来,再加上熏儿母亲那边也是满族人,自然也是有一些这种氛围。

“前阵子,我刚处死了一个贱婢,那个贱婢,跟你一样,也是汉人。”贵妇人自顾自地说着。

“那个,怎么了?”熏儿搭着话。

“那个贱婢,是王爷一个汉人乳娘的女儿,自小跟王爷一起玩到大,我能看出来,王爷是对她也有几分意思的。

只是后来,贱婢父家犯了事儿,也拖了王爷出面,将事情给摆平了,王爷也凭此遭受了好几次御史的弹劾,我本来劝着王爷这次帮了也就帮了,早些年赏赐了她家这么多,现在又帮她家担了这件事,什么情分,也都两清了。

但是那贱婢可不这么想,咱们王爷啊,带兵打仗不心软,但儿女情长的时候啊,倒真有几分痴情种子的样子。

上次,那贱婢竟然被一伙贼人绑了,贱婢居然不给自己家里人而是给王爷传了信,害得王爷居然担心被撕票真的微服私访去赴约,给了赎金后才将她给救了回来。

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的,当下心里后怕得不得了。

这个贱婢一副痴情王爷的模样,却一直变着法儿的靠着王爷对她的那一点好感胁迫王爷给她好处,哪怕知道这事儿会让王爷以身犯险,她也在所不惜,

你说,这个贱婢,该不该死?

一个女人,如果真的爱一个男人,怎么舍得他为自己去以身犯险呢?

如果真舍得,

呵呵,

这个女人到底是爱自己多一点,还是爱那个男人多一点?”

贵妇人意味深长地看了看镜子里正在帮自己下发髻的熏儿,

熏儿刚刚取出簪子的手,

倏然地一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