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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差几分钟就是午夜了,史蒂夫·洛根把他那辆锈迹斑斑的达特桑轿车停在巴尔的摩城西,列克星敦大街上的霍林斯市场附近。今晚他要和表兄瑞奇·孟吉思一起过,这家伙在巴尔的摩的马里兰大学学医,住在一大间租赁给学生的旧屋里。

瑞奇是史蒂夫认识的最能折腾的捣蛋鬼。他嗜酒,好舞,喜欢派对,还结交了一群臭味相投的朋友。史蒂夫一直很期待和瑞奇共度一晚。但捣蛋鬼的问题就在于,他们的本性就不可靠。最后一分钟瑞奇说有重要约会,取消了整个安排,史蒂夫只好一个人过夜。

他钻出车,身上的小运动包里装着明天要穿的干净衣服。夜晚挺温暖,他锁上车门走到拐角。一群黑人青少年正在音像店前厮混抽烟,有四五个男孩儿,还有一个女孩儿。史蒂夫虽然是个白人,见到这一幕却并不紧张,他那辆旧车和身上这条褪色的牛仔裤,让他看起来也是这儿的一分子,何况他比那群人里个头最大的那位还高两寸呢。他经过这群孩子的时候听见其中一个小伙子问道:“可可精买吗?霹雳可卡因买吗?”声音虽轻却非常清晰。史蒂夫摇摇头,径直走开了。

这时候迎面走来一个身量极高的黑人妇女,打扮得花枝招展,高跟鞋、短裙、头发高高盘起、红色唇膏和蓝色眼影。他情不自禁地盯着她。只见她走到近前开口道:“嗨,帅哥。”却是低沉的男声,史蒂夫这才意识到这其实是个男人。他咧嘴笑了笑就继续走了。

他听见拐角处那群孩子熟稔地朝这位异装癖打招呼:“嘿,多若茜!”

“你们好啊,小伙子们。”

过了会儿,身后忽然传来刺耳的轮胎声,他转头看去。只见一辆银蓝条纹的白色警车在街角停了下来。一些青少年见状消失在黑暗的街巷中,剩下那些则没挪地。两个黑人巡警不慌不忙地钻出车门。史蒂夫索性转过身看着。一名巡警看见多若茜这副男扮女装的模样,一口唾沫啐在红色高跟鞋的趾部。

史蒂夫很惊讶。这真是既不讲道理也没有必要。多若茜却仿若未觉地继续大步离开,只是嘴里嘟囔了一句:“去你妈的,混蛋。”

这句话几乎微不可闻,但那个巡警生了副好耳朵。他一把抓住多若茜的胳臂,拽着他就往商店的窗户上撞。多若茜穿着高跟鞋,被拽得脚步踉跄。“不许这么对我说话,你这人渣。”警察道。

史蒂夫义愤填膺。看在老天的分上,这家伙无端端跑来啐人口水,还想要别人怎么回应?

他心里突然响起警钟:别动手啊,史蒂夫。

警察的搭档靠在车上,面无表情地看着。

“怎么了,兄弟?”多若茜勾引似的问道,“我惹你不高兴了吗?”

巡警却只是一拳打在他胃部,这警察身子壮健,这一拳也用足力气。多若茜被打得弯下腰,痛得直喘气。

“真他妈见鬼。”史蒂夫对自己说,然后大步走到拐角。

你要干什么,史蒂夫?

多若茜还弯着腰喘气。史蒂夫说:“晚上好,警官。”

警察看着他说:“滚远点儿。”

“不。”史蒂夫说。

“你说什么?”

“我说不,警官。你放开他。”走开吧,史蒂夫,你这个该死的傻瓜,走开啊。

他这番违抗让那群青少年的胆气也壮了。“对,他说得没错,”一个高瘦的光头男孩儿说,“你们没理由打多若茜,他又没犯法。”

警察伸出一根手指对着男孩儿挑衅:“你想要我搜搜你身上的毒品的话,就继续那么说话。”

男孩儿当即垂下了眼睛。

“可他说得没错啊,”史蒂夫说,“多若茜又没犯法。”

警察走到史蒂夫身边。别打他,不管你做什么都别动手揍他。想想提普·亨德里克斯。“你瞎了吗?”警察说。

“你什么意思?”

另一个警察说:“嘿,莱尼,别废话了,走吧。”似乎不太满意。

莱尼却没理他,对史蒂夫说:“你看不见吗?你是这儿唯一一个白人,你不属于这儿。”

“但我刚才目睹了一件罪行。”

警察靠过来,距离近到让人不适。“你想去市中心走一趟,”他说,“还是要现在就他妈滚?”

史蒂夫不想去市中心兜一圈,他们要往他口袋里放些毒品栽赃,或是打他一顿还反咬他拒捕,实在易如反掌。史蒂夫是法律系的,要是被控犯罪就干不了这一行了。他真希望自己没有强出头,因为巡警欺负一个异装癖就要搭上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这也太不值了。

但这是错的。现在有两个人被欺负了——多若茜和史蒂夫。是警察犯了法,史蒂夫不能就这么走开。

可他的语调还是缓和下来。“我不想惹麻烦,莱尼,”他说,“你干吗不让多若茜走呢,我保证把看见你揍他那件事忘得干干净净。”

“混蛋,你威胁我?”

照着肚子上来一拳,然后对着脑袋左右开弓。一是为了钱,二是为了秀【6】 。这警察就会像匹瘸马一样软倒在地。

“只是个友好的建议。”警察似乎想闹事。史蒂夫不知道这场矛盾怎样才能消解,只希望多若茜现在能趁莱尼背着身子的时候悄声离开。但那异装癖还是站在那儿,一只手轻轻揉着肚子,解气地看着警察发怒。

忽然幸运眷顾了一下。巡逻车的无线电里传出声音。两个警察都停下动作听着。史蒂夫听不懂那些含混不清的词汇和数字代码,但莱尼的搭档说:“老大有麻烦了,我们走吧。”

莱尼有些迟疑,眼睛还狠狠地瞪着史蒂夫,不过史蒂夫觉得自己看见警察眼里闪过一抹轻松。大概他自己也从这种糟糕情境下解脱了吧。可他还是恶狠狠对史蒂夫道:“记住我,我可是记住你了。”说完跳进车重重关上门。车飞速开走了。

小伙子们又是拍手又是嘘叫。

“哇,”史蒂夫感激地说,“那真是吓人。”

而且还蠢,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的,你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时候他的表兄瑞奇恰巧来了。“发生什么事了?”瑞奇望着渐渐驶离的巡逻车说道。

多若茜走过来,双手搭在史蒂夫肩上。“我的英雄,”他风骚地说,“我叫约翰·韦恩。”

史蒂夫发窘道:“嘿,别这么说。”

“你什么时候想来点儿刺激的,就来找我约翰·韦恩,我给你免单。”

“先谢谢了……”

“我本打算吻你,可看你还挺害羞,所以我就说句再见吧。”他挥了挥涂着艳红指甲油的手指,转身离开了。

“再见,多若茜。”

瑞奇和史蒂夫走向另一个方向。瑞奇说:“看来你在这儿已经交上朋友啦。”

史蒂夫松了口气,笑道:“我差点儿就惹上大麻烦了。一个混账警察揍那个穿裙子的男人,我这个呆瓜就跑上去让他住手。”

瑞奇吃惊地说:“那你运气不错啊,竟然没被带走。”

“我知道。”

他们走进瑞奇住的大楼。这地方一股奶酪味,也可能是放久了的牛奶味。刷成绿色的墙面上画着不少涂鸦。他们绕过拴在走廊上的自行车上了楼。史蒂夫说:“我就是看不惯,多若茜凭什么肚子上就要挨拳头?他喜欢化妆穿短裙怎么了?碍着别人什么事儿了?”

“你说得没错。”

“而且凭什么莱尼就能做了这种事以后安然离开?就因为那身警察制服吗?警察既然有那种特权地位,行为准则应该更高才是啊。”

“这不可能。”

“所以我才想当个律师,想阻止这种混账事的发生。你有偶像吗,想效仿的那种人?”

“也许是卡萨诺瓦【7】 吧。”

“我的是拉尔夫·纳德。他是个律师,是我的偶像。他跟全美最强大的公司打官司,还赢了!”

瑞奇笑起来,进房间的时候他揽住史蒂夫的肩膀道:“我表弟还是个理想主义者呢。”

“啊,少来。”

“喝咖啡吗?”

“好啊。”

瑞奇的房间不仅小,家具还都很陈旧。一张单人床、一张破破烂烂的书桌、一张内凹的沙发和一台大电视。墙上贴着幅裸女海报,全身各部位标注着人体骨骼的名字,从头盖骨到趾骨应有尽有。屋里还装着台空调,但似乎已经不能运行了。

史蒂夫坐到沙发上:“你的约会怎么样?”

“没说的那么好,”瑞奇往茶壶里灌了些水,“梅丽莎的确可爱,但我觉得她实际上不如表现的那么迷恋我,所以我才这么早就回来了。你呢?”

“我到琼斯·福尔斯大学逛了逛,那里真是漂亮。我也遇见了个姑娘呢。”他想着那幅场景,脸上熠熠生辉,“我看见她在打网球。她太棒了,又高又壮,身材又好。她发球那力道,我敢向上帝发誓,比火箭炮都差不到哪儿去。”

“这倒新鲜,我还没听说过有人因为女孩儿网球打得好而陷入爱河的呢。”瑞奇咧嘴笑道,“她好看吗?”

“她长得很刚毅,”史蒂夫似乎看见了那张脸,“深褐色的眼睛,黑眉毛,浓密的黑发……左边的鼻翼上还穿了一个雅致的小银环。”

“没开玩笑吧,这倒不寻常啊,不是吗?”

“是啊。”

“她叫什么啊?”

“我不知道,”史蒂夫苦笑道,“她脚步都不停,让我碰了个钉子。可能我这辈子再也见不着她了。”

瑞奇满上咖啡:“也许这样才好呢,你不是还有个稳定的伴侣吗?”

“算是吧。”史蒂夫有点内疚,自己怎么迷恋上这个网球手了呢。“她叫希琳,”他说,“我们是同学。”史蒂夫在华盛顿特区上的学。

“你和她睡过了?”

“没。”

“干吗不睡?”

“我现在的承诺还做不到那个份上。”

瑞奇面露讶色:“我可绝不会说这种话。你在和女人做爱之前还要想着承诺?”

史蒂夫很尴尬:“这就是我的个人感觉嘛,你明白吗?”

“你总这么想吗?”

“也不是。高中那会儿我对女孩儿是言听计从,弄得像竞赛似的。哪个漂亮姑娘肯脱内裤我就讨好谁……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觉得我已经不再是孩子了。”

“你现在多大,二十二岁?”

“是啊。”

“我二十五啦,可想必还不如你成熟呢。”

史蒂夫听出话里带着愤懑:“嘿,我又不是在批评你,别生气了好吗?”

“好吧,”瑞奇似乎也不是很生气,“那她让你碰了钉子后,你干什么去了?”

“去查尔斯村【8】 找间酒吧坐了会儿,喝了点儿啤酒,吃了个汉堡包。”

“你一说我也觉得饿了。想吃点儿什么吗?”

“你都有什么?”

瑞奇打开柜子:“都是麦片,有啵干果、脆脆米,还有德咕拉伯爵,吃什么?”

“啊,哥们儿,德咕拉伯爵听上去不错。”瑞奇拿出碗和牛奶放在桌上,两人当即开吃。

吃完之后,他们洗干净碗准备睡觉。史蒂夫躺在沙发上,只穿了条内裤,这天气盖毯子太热啦。瑞奇睡床。两人睡着之前瑞奇说:“你去琼斯·福尔斯大学干什么?”

“他们邀请我参加一项研究,要我去做些心理测评。”

“为什么是你呢?”

“我也不知道。他们说我是个特殊的案例,等我到了再向我解释这一切。”

“你怎么就答应了呢?这听上去就是浪费时间啊。”

史蒂夫有自己特殊的理由,但他不打算告诉瑞奇。不过,他给出的答案也部分属实:“我想是因为好奇心吧。你就不想知道关于自己的事儿吗?比如我实际上是个什么样的人,还有我人生中想要的是什么?”

“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想当个成功的外科医生,靠给人做丰胸手术年入百万。”

“你没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些吗?”

瑞奇笑了:“没有啊,史蒂夫,我可不会问这种问题。但你会,你一贯是个思考者,我们小时候你就经常想些上帝之类的事儿啦。”

这是实话。史蒂夫十三岁就开始思索宗教层面的问题。他去了许多不同的教堂,还去了一所犹太会堂和一间清真寺,认真地向一大群茫然无措的神职人员询问他们的信仰。他的双亲对此也大为不解,他俩都是对此漠不关心的不可知论者。

“不过也难怪,你向来就有点儿与众不同,”瑞奇继续道,“我认识的人里,也就你能毫不费力地拿高分。”

这也是实话。史蒂夫学东西一向快,轻而易举就能在班里拔尖,除非别的孩子欺负他,他才会故意做错几道题让自己不那么显眼。

但有另一个原因能解释他为什么好奇自己的心理。瑞奇不知道这件事,法律系也没人知道。只有他父母知道。

史蒂夫差点儿杀了人。

他那时十五岁,个子已经挺高,但还显单薄,是篮球队的队长。那一年他带领希尔斯菲德高中一路打到了市篮球赛半决赛,对手是华盛顿一所贫民学校,队员全是无情冷酷的街头混混。有个叫提普·亨德里克斯的小伙子,整场比赛不停地对史蒂夫犯规。提普球技不错,但全用在了变着法犯规上。每次犯规了还笑,好像在说:“又让我得手啦,傻瓜!”史蒂夫气得要命,但只能强压火气。可不管怎样他还是没发挥好,输了球赛,丢了奖杯。

祸不单行,史蒂夫在停车场又遇到了提普,校车正停在那儿等着把队员们送回各自的学校。要命的是,有个司机正在换轮胎,工具箱敞开着放在地上。

史蒂夫没理提普,但提普把烟蒂往史蒂夫一弹,恰巧落在他的外套上。

这件外套对史蒂夫意义重大,是他用周六在麦当劳打工挣的钱买的,还是昨天买的。是件漂亮的束腰外套,料子是黄油色的软皮子,现在倒好,胸口处的灼痕任谁一眼就能看见。衣服毁了。史蒂夫当即动了手。

提普凶猛地反击,又踢又撞,但史蒂夫气得浑身麻木,几乎感觉不到疼痛。提普满脸是血,一眼扫见司机的工具箱,抓起轮胎扳手就往史蒂夫脸上连锤两记。这两下还真疼,史蒂夫怒火中烧,失去了理智。他一把夺过提普的轮胎扳手,然后就什么也记不得了。只记得后来提普倒在地上,他站在旁边,手里握着血迹斑斑的轮胎扳手,有人叫道:“哎哟我的天,他死啦。”

提普当时没死,他两年后才因为欠人八十五美元在牙买加的大麻贩子手里送了命。但史蒂夫那时候是真想杀他,并且试图杀了他。他没有借口,是他先动的手,而且虽然扳手是提普抄起来的,但操着扳手使劲儿往人身上招呼的却是他。

史蒂夫被判监禁六个月,缓期执行。判决之后他转了学,如往常一样通过了所有考试。因为斗殴时他还未成年,案底不向任何人透露,所以他顺顺利利地进了法学系。父母觉得这场噩梦算是结束了,但史蒂夫心头还是有困惑,他知道若非自己走运以及提普恢复力不错,他就犯了杀人罪了。提普·亨德里克斯终究是个人,史蒂夫却差点儿为了一件外套杀了他。听着瑞奇无忧无虑的呼吸声传过房间,他毫无睡意地躺在沙发上想:我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