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征老公

急征老公

作者:宋雨桐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急著想要把自己卖出去的向千晴,明明颇有几分姿色,可是相亲却屡战屡败,找不到金主愿意娶她。不料这个才见过两次面,每次见面都被她瞪、被她吼的男人,竟然开口对她说:我娶你吧。要娶她?还得看他是否符合她列出来的老公条件咧,毕竟她会急征老公,都是为了拯救濒临破产的公司……谁知这个名叫席尔斯的男人,不仅长相绝美霸气,而且身家数十亿,是国际最大私募基金的亚洲区总裁!正当向千晴想不透他为何会看上自己时,却意外发现,席尔斯似乎在暗地里搞破坏,明著帮她,要她信任他,实则打著并吞公司的主意……究竟,这个男人是她的敌人?还是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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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然之下,林薇得到了一本老旧的日记。结果一朝穿越到六十年代,成为日记里面那个把一手好牌打烂的名媛。名媛出身富贵,自小过着骄逸奢侈的生活,家道中落后怕她受苦,给她找了个非(市)常(侩)能(抠)干(门)的丈夫,将两人送往香江。港城繁华多姿,可惜抠门丈夫是个钱串子,只进不出,逼着名媛过清贫的苦日子,直到她偶遇了绅士大方的初恋,为此她强逼丈夫与自己离婚。但后来她发现初恋心里有着白月光,身无所长的名媛逃离港城,千辛万苦地回到内地,却发现父母在浩劫中病逝,她无处可依,一直生活落魄,境遇凄凉。前夫寻她多年,得了她一句不后悔,最后因病去世,名媛因此一直活在悔恨之中。林薇只不过是吐槽了一下,结果就穿到日记中,得了一位便宜丈夫。这个年代正是港城掘金的好时机,房地产抄底,金融入市,林薇带着钱串子丈夫一心搞钱。可惜港城的财阀大佬们却不是好相与的,虎口夺食,步步惊心。为此,她给自己定了一个十年计划——一、多赚钱,赚大钱,早日回去将住牛棚的父母接出来养老。林老师,赶紧收拾一下,上面收到消息说你们在香江当首富的女儿,马上要回来看你们。首富?正在扫牛圈的老两口面面相觑,他们就一个女儿,这说的是那个奸懒馋滑的女儿?二、搞黄金,赚外汇,十年后回来帮祖国搞建设方教授,你女儿不得了,修桥铺路,建学校盖医院,报纸上都说她是最有社会责任感的港商。方教授嘴角不受控地上扬,背着手一本正经道:什么港商,她是从咱们这儿出去的,帮国家搞建设是她应该做的。三、投资造船业,收购哈兰德.沃尔夫造船厂,打造世界最尖端科技的造船公司,送归国有。方教授一天电话不断,嘴笑得合不拢:唉——应该的,国家培养了她,她要是不这么做,那还能是我的闺女吗?时机不等人,赚钱路上坎坷多,好在身边有个靠谱的队友。很长一段时间,林薇一直认为虽然便宜丈夫有些吝啬抠门,但是个清风霁月,用情至深的好人。直到她看见抠门丈夫右手举刀,左手按着黑大佬的手,脸上挂着斯文的微笑,让对方签保证书。林薇这才发现便宜老公是个腹黑冷血、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的阴狠角色。林薇心里犯嘀咕,这个便宜丈夫不知道还能不能挽救一下。本书又名《名媛日记》香港年代文,半架空的平行世界女主不是穿越,是重生,她自己不知道预收文《换马甲的小骷髅》求收我是一只从冥渊爬出来的骷髅。为了能融入人类,我扒了一张死人皮,没想到运气不好,这个人是大衍宗少宗主的新婚妻子乐颜。我被大衍宗找回去的时候,还没觉得哪里不对劲儿,直到乐颜曾经的情夫……们一个个找上门。我知道事情糟糕了。但这就有一个问题,是谁杀了乐颜?……死人皮也是有使用期限的,按品相,多则几年,少则数月。所以我不得不干起了挖坟的勾当。月黑风高,我轻车熟路地打开一具棺木,皮相虽老,但好在修为精深。衣服扒到一半,一只突然出现的青色玉笛挡住了我。那个清逸绝尘的男子从林中走出来。他看了我一会儿,默默翻出一袋灵石。能否留下家父的清白我看看灵石,看看尸体,有点舍不得,以我这么多年换马甲的经验,没有什么是比给人当爹更舒服的。
  • 作者:傅英
    【本文预计5.11从32章开始倒V,看过的读者请注意不要重复购买了噢】【入V前三天任一V章留言均有红包掉落,请大家多多支持~】孔嘉心头有个白月光。是她从前读过的一本古早文中的男二,清冷峭峻,如云间皎月的仙尊。可惜作者坑了,她只能在各类文中寻找代餐。这次读到一本替身文,书中角色依旧禁欲高冷,各个方面都堪称完美代餐,却一心向着反派女主,且爱而不得。酸爽又心疼,虐得孔嘉嗷嗷叫。谁知刚看到一半,孔嘉就穿书了。她刚刚读到显正摧邪仙尊时渊求不得,领回一个与女主七八分相似的女子,转眼自己就成为了这个女配。孔嘉:懂懂懂,替身女配,我阅文无数,该怎么做心里有数。她决定不作妖,不跳高,安安心心做一个仰慕天人之姿的小弟子,近距离吃新鲜代餐。她不知道,两本小说出自同一人,作者换了马甲,修了剧情,重新操笔。在此书的后半段中,时渊为爱入魔,屠尽苍生,成为女主洗白的垫脚石。陷入了bug的系统痛心疾首地看着眼冒桃心满脸花痴的孔嘉。它该怎么告诉宿主,其实她的任务是杀死时渊,阻止他的灭世之举。***时渊心头有颗朱砂痣,那个身影曾救他于战败之际,带给他从未感受过的温暖。可她竟是魔界圣女,正邪自古不两立。唯有宗门一名凡女,与朱砂痣生得形似,众人皆以为这是仙尊为压抑情感所找的替身。替身扮演得尽职尽责,与他记忆中的身影渐渐重合。但蚊子血何曾能代替朱砂痣。他决定让这个替身消失。多年后,他追随心头朱砂痣而去,为证魔心,要杀尽正道。剑光一闪,大开大合之间,有人轻轻抵住了他的剑。抬眸望去,是早被他抛弃的替身。她笑眼弯弯:不好意思,之前断网了,没接到任务。她的剑比他还要快,在冰凉的剑刃刺进心脏的一刹,记忆中模糊的身影第一次回头。是孔嘉。***某作者第一次写文,因男二呼声太高下线失败,剧情线停滞,坑了。某作者第二次写文,因书中角色觉醒了自我意识,奋力反抗,崩了。无奈之下,她求助于穿书系统,请他们帮忙维护原著秩序。系统在茫茫人海中找寻,终于找到了与角色牵绊最深的人作为它的宿主。它选中了孔嘉。注:1、不爱写虐女情节,文案为女主单方面视角,只代表部分事实。2、女主可能与非男主也有暧昧情节。封面人设:金风细雨-小青【《欺骗仙君感情后怎么全身而退》及专栏更多预收求收藏】孟亭幼穿进了仙侠世界,得知自己幸运地成为了首批穿书攻略游戏测试者。系统告诉她,想要回去的唯一办法,是夺取这个世界天道之子玄黎仙君的本命金丹。然后捏碎它。即使知道这里的一切都是由代码写成,但孟亭幼看着眼前下凡历劫,奄奄一息的仙君少年体,却始终下不了手。冷冰冰的系统音提示道:不动手,你就会被抹杀。没想到她此举反而促成了仙君元神归位,俊美而强大的仙君苏醒后,淡漠的眼神落在她身上。凡女,就是你在凡界对我下了毒手?孟亭幼:哦豁,完了,没杀成。系统:恭喜宿主抽中再来一次,请再次尝试接近仙君并夺取他的金丹。***许多年后,穿书攻略游戏首位通关人士孟亭幼在接受采访时,讲述了自己如何夺取那位清冷仙君的芳心,又最终把他大道断送,还全身而退的经验。她这样讲到:需要一些努力,一些聪敏,最重要的是,一点点真情实感。众人哗然:真情实感?孟亭幼微笑点头:是的,其实对于这个攻略对象,我也曾……此时她身后响起一道声音:也曾什么?本该在另一个世界的玄黎仙君此刻站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