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的脸孔有红色的污泥(1)
打架,贯穿于俺整个长大的日子。可能如今的孩子们不这样了,因为他们千顷地一棵苗太宝贝太娇气,而当年我们的父母将我们生下来,也就当个小牲口小野兽养了。
那一代孩子全是一群狼。大白兔奶糖?邻居叔叔出差去趟北京或上海才能带些回来,并且还往往给忘掉,因为左邻右舍需要他带的东西太多,从皮鞋到铝锅浑然一个货郎担。糖并不重要,也不见得多好吃,最要命的是糖纸,那是你讨好女孩或女孩向你讨好的利器。平时
我们最梦寐以求的美味是江米条或鸡蛋饼干,以及馒头管饱。冬天,没有一个孩子不把手和脚冻得跟烂柿子一样,不过冻脸的人倒不是全部,因为有些人的鼻涕在脸上结的痂实在是太厚了,足以保护到娇嫩的皮肤不受寒风刮割。
亲爱的弟弟妹妹,请不要为我们哭泣,其实我们很得意。
我们得意于我们的茁壮,没听说有谁感冒发烧还要吃什么药的;我们得意于我们的灵巧,我们自制的精密链子枪前面再加个钢管绝对能把你的变形金刚轰个稀巴烂;我们得意于我们的强大,谁不是结交四方朋友黑道白道都有;我们得意于我们的剽悍,越寒冷的日子越是我们奋战的舞台,因为衣服厚伤不到身体,因为冬天夜长除了打架实在没什么好消遣的,连露天电影都已经停摆。
我参加的规模最大的一次群殴发生在小学四年级,两条街分成两个阵营,冬天的夜里,荒凉的野外,燃起几堆玉米秸,首领发一声喊,便斗将起来,以摔跤为主,间或拿冻得硬梆梆的土坷垃(野外没有砖头)拍之砸之。都是乡里乡亲的,加之烽火熊熊,所以基本不会分不清敌我。因为涉及到两条街的荣誉,所以有的分属不同阵营的亲戚也全然六亲不认,表弟?照打不误;堂哥?你好意思打我吗?趁对方犹豫迟疑的当儿就是一招黑虎掏心。
第二天,一些脑袋见血的孩子的家长找到学校。校长恼羞成怒,将全体学生集合到操场上,问都是谁参加打架了。我们中可没有那种敢做不敢当的脓包,呼啦啦举起了一片胳膊,棉袄袖沾满了尘土和牛屎。
“你们打!你们给我接着打!!”校长大吼。
性格耿直的我们哪里听得出校长话中的深意?二话不说,又捉对厮杀起来。俺撂倒一个又准备再去俘虏一个,抽空看了看战场——呀!征尘蔽日,龙腾虎跃,好一派北国风光。
校长这次不再卖弄学问,收回双关这种高级修辞,而是直接用“住手”两字制止了我们。
《中南海保镖》是俺的偶像李连杰演的第一部时装片(2),他演的中南海保镖林正阳不去保护首长,却去给大款的小蜜卖命,看得俺好不气闷。不过李在片中的扮相真叫一个酷,特别是百货公司那一段,他右手执五四,如执鲜花枝,左手将钟丽缇的曼妙身体抡来转去,如抡面口袋,表情平静地将一干傻蛋敌人全部放倒,一身西装纤尘不染,一脑袋头发纹丝不乱。
当然不会乱,人家留的就是一个平头。
当年俺看了《中南海保镖》,对杰哥的发型羡慕不已,也把自己搞了个平头,穿了套西装,还把自己搞得不许笑。
很快就有人好奇地问俺,头上那几个白点是怎么回事儿。原来是小时候打架破了相,受伤的地方再也长不出头发来,于是像个癞痢头阿三。
这么说显得俺的打架生涯多么牛逼,伤疤就像勋章。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
俺在步入四年级后,被一个男生欺负了。欺负的原因有二,一是这小子人高马大,俺实在不敢跟他过招;二是俺把人家一本小人书《渔岛怒潮》中的一页给撕坏了,赔本新的他都不干,非要原来那样的,俺实在赔不起。
欺负的表现形式有二,一是俺的作业做完后得先给他,让他抄一遍。幸亏这小子不聪明,想不出让俺帮他写作业这种办法;二是中午的长篇快板书《西游记》这小子听不明白,每天都得逼着俺再给他讲一遍,把他逗得嘿嘿傻乐为止。
镜头又转向“鹅与鸭”酒吧,我对美女说,其实一个男人被人欺负也不是什么坏事儿。你看我讲的故事吸引得你连咖啡都顾不上喝,就是因为通过给那小子讲《西游记》,磨练出了俺高超的叙事技巧。
这种压榨一直持续到初中时,俺考上了一个重点中学,他歇了菜,再见到俺,已是一脸羡慕的表情。
如果按照一个大快人心的说法、一种阴暗的复仇心理,结局应该是这样的:等俺考上大学,以后又成了一个上等人的时候,他已经完全被俺逼得找地缝就钻了。
其实也不是这么回事儿。俺上大学时他在北京当兵,来学校找俺。一路公共汽车坐下来,一口外地口音被北京人好一个欺负,俺没有一点痛快的感觉,反倒觉得就跟欺负了自己个儿一样。复员后他做起了小买卖,从豆腐丝到炸油条无所不卖,俺父母从他那里占到的便宜比俺这里都多。如今他有了大胖儿子,一见到还没挂上果的俺就是一阵不怀好意的嘲弄。
总而言之,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得到的屈辱与荣耀、得意与失意,大抵相当。
毫无疑问,俺是一个持不同政见者,用马尔克斯《番石榴飘香》(3)中那个字眼来说就是,社会的抗体。
俺对政府的最大不满就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让人没有兄弟姐妹。
别用什么大道理来反驳俺,俺就是看不得这个。一个人,如果不能享受到兄弟姐妹间的感情,是人生非常非常大的一种缺憾。
好在俺的父母及时做人,在政策推行之前让俺拥有了两个弟弟。
有两个弟弟的最大好处是,俺被熏陶了一身贱脾气。比如俺弟弟上大学的时候,俺就基本没有让他为钱发过愁,总能赶在他的口袋空之前把钱及时送到。
另一个好处是,俺让弟弟得到了俺没有享受过的东西,比如,有一个哥哥,打架的时候腰杆会硬许多。
谁不希望有个哥哥保护自己,不必害怕,不必遭人打?
俺上学的时候,父母那一辈人全都一窝一窝地生,没有人是独生子,而那些有哥哥的人就成了最让人羡慕的人。哥哥越多,羡慕指数越高。
俺身为长子,从来没有得到过哥哥的保护。
有一次,俺与俺们班兔子发生了口角。这小子有两个哥哥在高年级,俺并不想惹他,但给逼到那个份儿上,也只能硬着头皮打。
那是一个课间,俺们俩被一群人围着,操练起来。一开始打得很文明,你来一拳我还一掌,谁都不愿把对方逼急。特别是俺用眼睛的余光看到兔子哥哥站到旁边时,心里更是哆嗦,拳头也越来越没有力道。只是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着上课铃快响,好结束战事全身而退。
兔子却兔仗人势,出手越来越重,最后与俺摔起跤来。俺一边与他在地上翻滚,一边委屈得直想哭。俺其实能打过他的,但是俺怕。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俺将兔子按在身下。这种结果首先吓着了俺自己个儿。还没等旁边的人喝彩,兔子哥哥便飞起一脚,踢向了俺的耳朵,俺顺势倒地。
这时,上课铃响,大家散去。
俺从地上爬起来,眼泪像趵突泉的水,汩汩流淌,怎么拦都拦不住。
疼倒没感觉到,但那种孤立无援的感觉,让人真能体会到生存在世界上的那种荒谬和绝望感。
若干年后,听到罗大佑的《亚细亚的孤儿》,俺首先想到的,却是这一幕。
泪水再次糊住了俺的眼。
黑色的眼珠有白色的恐惧
上了中学之后,俺的脸上冒出了青春痘,嘴上滋出了胡子茬,喉咙上长出了肉疙瘩,也算介入成人社会,打架便有了成人色彩。
已经有过无数的诗人作家愤青艺青怒骂成了人的世界、长大了的傻蛋,俺就少凑这个热闹吧,但人长大了,确实不太好玩,特别是在打架这件事儿上。
小学时的架,你说打就打了,中学以后的架,你说着说着就不打了。
一个不大的由头,两个人伸手较量一下也就得了。但,偏不,一句“你等着”,然后就开始到处拉赞助,无论从人数还是武器装备上都够大战规模的了,但越拉人越多,不想打的人也越来越多,相互熟识的人也越来越多,扭头再一看,原来打架的缘由却是那么微不足道,随便谁的面子一抹就打不起来,于是到最后便不了了之。
这时候,打架的真正魅力便在于约架后的枕戈待旦、打架前的剑拔弩张、劝架时的舌剑唇枪、散架时的觥筹交错、以后再见面时的义薄云天、再打架时的并肩战斗。如此循环往复,和平主义的队伍越来越壮大。
苹果价钱卖得没以前高
或许现在味道变得不好
就像那彩色电视变得更加花哨
能辨别黑白的人越来越少(4)
娘的,打架的成本越来越高,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金钱上,打架的成功率却越来越低,于是只能过过干瘾了,比如在想象中把别人捅个血直冒、在吹牛中把别人打个满地找牙。
这就像我们的梦,提供了生活的无限种可能,而真正付诸实现的就是可怜巴巴的几种。
你说人为什么要做梦?
因为现实实在是太过单调乏味。你努力努力地过啊,最多也只能活出六种花样来,而在想象中,你可以经历至少六十六种。
你深爱却不能相爱的女人,你迈脚却无从下脚的道路,你酿出却释放不出的激情,全跟你会合在梦想中。
上帝就是这么仁慈,至少让你还有梦,不至于在现实中窒死。
打架的成功率越来越低,是因为打架的后果越来越重,谁都承受不起。小时候的架,恨不得断条胳膊都能像壁虎一样再长出来,而长大了的架,手稍稍重点儿可能就是终身印记,大家都感觉越来越玩不起,于是找台阶下就成了一致的心愿。
俺经历的一次比较危险的架发生在劝架时。人是一种很贱的动物,许多架友属于那种人来疯,越劝他越来劲,还没完了。俺当时劝的那头猪手里拿着刀子,俺越劝他越比画,力气随着拉他的人增多而加大,等看到劝架的人都伸出了手拉他,都张开了嘴求他,再没有后备力量,才善罢甘休,收起了刀子。
大伙正在彼此介绍说些“久仰”之类的话,突然有人冲俺高呼了一声:“你的脖子!”
俺用手一摸,一手血,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挂的彩。
这个伤口后来成了俺炫耀的资本,因为离右颈动脉不到五厘米的距离,谁见谁抽凉气。
而俺当时就剩下了一个后怕,并从此特别烦那种嚷嚷半天也不打、一见人多就乍呼的人。
打架真正的快感是在丧失理智疯狂出手的时候,红了眼,咬着牙,不知道疼,不知道轻重,全身都兴奋得直哆嗦。俺曾经有一回跟哥几个追打一个人,真是越打越过瘾。这时的人,甚至比野兽还野兽,因为那股兽性是憋了许久的陈年佳酿,表现出来的简直就不能叫兽性,叫人性得了。
王朔在他的小说《动物凶猛》中吹牛逼,说一帮屁孩子如何靠自己的勇猛镇住了黑老大,因为老大知道这种下手不知轻重的孩子最不好惹。可谁知道一个孩子面对江湖老大时那种屁滚尿流的恐惧呢?
俺对门宿舍的王小眼去邻近化工厂洗澡,得罪了一帮人,被人家追上门来,纠缠了好几天。俺当时正处于对这种不痛快打架就知道粘乎的人的反感中,加之他们宿舍的人都噤若寒蝉,见那帮人来就躲出去把人家王小眼一人扔在那里,就动了蛮性,假装有事儿进了他们宿舍——不过要写成小说,就会变成俺径直推门进去——听了他们一会儿,然后说:“你们到底要干什么嘛?是想打他一顿,还是想让他赔钱?”
这几句话其实挺面的,但俺确是鼓足一万分勇气说的——要写小说的话,俺会构思几句更体面的话。
俺已经记不清他们撂下了什么话,反正他们走了之后,俺马上就得到一个情报,他们跟“三儿”特熟,而这个三儿,是八街的著名角色。
从那以后好几天,俺就几乎睡好过觉,想着如何被他们折磨摧残,心灵在种种可怖的幻想中颤抖,手心里的汗就没断过,甚至都动过写遗书的念头。
等见到三儿的时候,是经俺们班郭子介绍而认识的,而化工厂那桩事儿早就不了了之,这愈发印证了那帮江湖好汉也多是虎头蛇尾。
郭子尽管是学生,但他爸是某集团军空降师师长,指挥得动千军万马,没人不敢不给他面子。郭子特崇拜俺的学习成绩,尤其是数学,几乎所有考试全是满分。一个民族的崛起靠的是实力,俺也是。知识改变命运,俺就是。
俺不知道说这种事儿是荣耀还是耻辱,反正在郭子的隆重推出后,三儿就拿俺当兄弟了。
三儿一家兄弟四个,全属于在街面上混的人。他自己开了个饭馆,但二十年前的中国饭馆也就是卖个炒饼蒸饺鸡蛋汤之流,没多大出息。他家二哥就在俺们学校食堂当伙夫,经他介绍,从此俺都是在二哥的窗口排队买饭,往饭盆里扣得特多,有时候给一毛还找三毛。
很明显,他们家扬名立万靠的不是一手粗糙的做饭手艺,而是全靠刀口舔血打拼出来,以及仗义疏财买来的面子。
等俺高中毕业的时候,三儿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这个婚礼对俺刺激良深,一是他的新娘无比漂亮,刚引进了一条冰淇淋生产线日进斗金,等俺上大学后看到周晓文拍的《最后的疯狂》,发现刘小宁演的警察特像三儿,而金莉莉演的罪犯情妇特像三儿他媳妇,为什么鲜花都要往最牛的粪上插呢?打死俺也想不明白。二是婚宴上有许多有头有脸的人,这些人却又以能参加三儿的婚礼感到有头脸,不少警察还说“以后有什么事儿尽管找我”这样的话,俺知道了什么叫官匪一家,知道了那些流氓恶势力为什么铲除起来就那么难。
多少人在追寻那解不开的问题
许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好好一个有痔青年,非要跟这么一帮二流子混在一起。俺也说不大清楚,还是让俺回忆一下俺这一生的第一次喝醉。
那是俺的十七岁生日,此前除了爸妈,还真没人注意到俺这条生命的存在,但这个生日大不同。郭子、三儿等人撺掇着要给俺过一个生日。
俺所在的高中是一所全国重点,把学生奔着全方位人才来培养,所以学校还有好几百亩地,里面种着各种各样的蔬菜,这使得俺的生日宴会不至于花太多的钱且品种繁多。俺用六块钱买了四瓶高粱酒,其余的就不用俺掏腰包了。
三儿搬来一个煤油炉负责炒菜,他的手艺应付一帮肚里没油水的学生绰绰有余;胖葫芦负责去农场的拖拉机库房偷柴油,结果被看门狗堵了半天;教历史的石老师最遭人恨,所以他家的鸡难以幸免,那只宁鸣而生不默而死的鸡被活活拧断了脖子,王二哥还特周到地把褪掉的鸡毛扔到女生宿舍的垃圾口免得被追到自家头上;郭子从父亲那里顺来老部下孝敬的飞龙肉,用空罐头瓶装着,于是整个宴会显得荤素搭配得当,天上的飞龙地上的驴,好吃啊。
“还记得我们偷偷摸摸学抽烟,那年我们十七岁。”马兆骏的十七岁太秀气了。
在俺的十七岁,俺第一次摸到了女孩的手。三儿带来了两个姑娘,不是学生,羽绒服鲜亮,高跟鞋尖翘,头发波浪,嘴唇鲜红,比班上的刻苦女生诱惑多了。她们伸出涂着指甲油的手,与俺这个寿星佬握了一下。俺把进入青春期后学到的词与现实中的首次触觉联系在了一起——柔软滑腻。
在俺的十七岁,俺第一次知道了我不孤单。全学校的有名架友来了好几个,校外的混子也有,他们都对俺说着特仗义的话,让俺觉得这个集体像个大家庭。
在俺的十七岁,俺第一次感觉到我不好惹。宴会的声音吵得隔壁班男生过来抗议,三儿把挂在床架上的军用挎包砸到桌子上,里面是一枚投掷手榴弹(这是当年架友们的常备装束):“今天是我兄弟生日,别他妈让我不痛快!”敌人退去,俺觉得自己变得顶天立地。
那四瓶高粱酒早就满足不了那么一大帮酒风浩荡的人,后来谁又去买了酒,不知道;买了多少,不知道。俺只记得一个念头,喝这么多,吐这么多,第二天,还能不能醒来继续活着?
我们为什么要像蝗虫一样扎堆在一起?
郑钧唱道:“我们活着只是为了相互温暖,想尽办法就只为逃避孤单。”做男人,挺不好。只有自己为自己喝彩只有自己为自己悲哀这种境况,是成年之后的绝望。而青春啊青春,要的就是一群人走在大街上谁都不吝的那种意气风发的感觉,而一个人走路总不自在。
参照古印度的种族制度,我们将学校里的学生分成四个等级:
那种朋友遍及校内外的老架友属于头等婆罗门,他们已经金盆洗手,但名声无人不晓,所以根本无架可打,他们只是在校门口不花一分钱地打台球,部分荷尔蒙分泌旺盛并有路子搞到避孕用品的人已经开始了战战兢兢的性体验,但他们更多的时间是用来处理各种江湖纠纷。
那种混得不太好的老架友属于刹帝利,他们的资历很老,所以在战斗中不会吃太多亏,也会有老战友帮忙,但他们太过崇尚暴力,不知道嘴皮子比拳头更管用的道理,所以经常惹一些根本没必要惹的麻烦。他们的智商不太高,许多人到最后考不上大学。
那种空有一把蛮力气的低年级架友属于吠舍,他们的主要能力是记得住前两个等级的大哥的模样和名号,并恭恭敬敬地打招呼;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随时听候调遣出兵作战,并以大哥叫上他为荣;他们的美好前景是等大哥毕业后他们能转入上一个等级,只要惹的祸不至于被学校开除。
那种不敢打架的学生属于首陀罗。由于是重点中学,所以他们最后考一所光祖耀宗的大学一般没问题,但他们除了呱呱叫的成绩外一无可取之处,他们的饭盆经常要被高等级的人征用,最后还不给洗涮一下;他们的牙膏经常一进水房就要被挤掉大半袋;他们的睡眠经常要被高等级的人破坏;他们的女朋友多半不是很漂亮,还戴着眼镜。
如果你在食堂排到了前头,那么你认识的所有架友都要让你带饭,后面的人敢怒不敢言;如果有个不着四六的傻蛋在楼道里斜楞你一眼,你马上可以招来一帮人给他一个教育;如果你喜欢的那个女孩碰巧你的兄弟也喜欢,两人就互相推让,最后那个女孩变成你不属于我,我也不拥有你。你终于知道姑娘这世上没有人有占有的权利……
他们说我们是一群狼,在无知的岁月中迷失。
“义气”是那个年代对一个男人的最高褒赏,宛如现在的“品位”、“优雅”、“格调”之类。
有一次,三儿的大哥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商量向另一个团伙复仇的事儿,俺们作为学界代表,也列席在三儿的饭馆里。原来四儿被那个团伙欺负了,气不过,要找他们去拼命。
“让我去。”老大用些许哭腔说,“四儿,你比我年轻,能多伺候咱爸妈几年。”然后平静地喝下一杯酒。
四儿哭得跟只迷途羔羊一样。
俺的眼圈也当场发红,心中充溢着一种为了兄弟间的情谊赴汤蹈火万死不辞的豪情与柔情。一个男人,如果他的生命中没有经历这种场面,没有说过听过这样的话,还叫男人吗?
事实上后来那场架打得并不大,彼此伤亡不重,公安也没管,并且也没让俺们这些学生参加。但打成什么样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顿酒喝得让你那么动感情,那么人间自有真情在。
大学毕业时,俺回母校参加高中同学聚会,路过三儿老婆的冰淇淋店,进去看了看。她已经生了孩子,曾经漂亮的脸蛋不再饱满,曾经娇柔的嗓子变得沙哑。聊起故人故事,她说,三儿正在乡下贩梨,早就不打架了。兄弟四个的生意不好也不坏,最近刚为钱上的事儿吵了架。
俺坐在那里,吃了一个三嫂给俺的蛋卷冰淇淋,心里有些堵得慌。原来我们为之动情为之动刀子的所谓义气,竟那么禁不起人性的推敲,那么禁不起日子的锤打。
这种幻灭感让俺无比沮丧。
没有人要和你玩平等的游戏
俺的架龄,往短了说也有五六年;俺认识的架友,往少了说也有五六十个。根据不完全统计,关于打架这件事儿,说的比打的多,架友们在一起,多是回忆与憧憬,真刀真枪搏杀的时候其实很少。而在能说起的故事中,牛逼的比傻逼的多,大家津津乐道的多是战功彪炳的事迹,例如两肋插刀,例如临危不惧,例如以少胜多,例如横扫千军。
全是胜利的故事和勇敢的尊严,胜利的另一方跑哪儿去了?这就像俺看过的一个社会调
查,说百分之六十的男人有婚外情,而承认红杏出墙的女人只有百分之六。可怜这百分之六的女人,得承担那么多男人的爱怜。
道理要讲给能认错的人听,大架也要找敢认输的人打。而我们,怎么会承认自己见死不救临阵脱逃奴颜婢膝落井下石呢?即使真的发生过,只要不提起,便已经全忘记。
再提一次尼古拉斯·凯奇演的《战地情人》(5)。意大利兵占领了希腊,去一个小岛上受降,当地居民却让他们滚,说拒绝向曾在阿尔巴尼亚战胜过的敌人投降,意大利兵无奈,只好找来德国人帮忙。他们住下后也没得到什么好脸色,当地居民动不动就念叨八千希腊人勇斗一万四千名意大利兵的事迹,意大利人只是憨笑,还得陪两句:“是的,要没有德国人帮忙,俺们就被你们赶到海里去了。”他妈的哪有一点儿占领军的派头?!
但是俺喜欢这帮意大利人。是他们,被英雄打趴下却懂得欣赏英雄的人们,才让英雄成为英雄。而在架圈,是没有英雄的,因为永远没有狗熊那一方。
这是俺后来退出架圈的主要原因,因为你拼杀半天,人家照样肉烂嘴不烂;而你也慢慢发现,拼杀半天,还不如吹半天牛更能搏得江湖上的尊重和名声。
所以,俺以后也改练嘴了,包括练笔头,来写这个《关于打架的记忆碎片》。
高三那一年,发生了一次很惨烈的架事。
老纪是俺们那一届有名的架友,身体结实,勇猛值钱。但事实上到高三的时候已经无架可打,因为大伙都已自然晋升入婆罗门这一等级。老纪一把子力气没地儿施展,闲得蛋疼,就谈起了恋爱。他是很会玩儿的人,俺第一次见到安全套外的避孕工具就是在他那里,新潮。
一次课间操期间,一个女生塞给他一个纸条,这个动作落到了班主任眼里,为保证那个纸条不再落到班主任手里,老纪将沾染了女孩香气的纸条吞咽入肚,复慨而慷。这一举动导致他被学校开除,从俺们这所重点中学转到三中。
这一波折使得老纪很是郁闷,隔三差五来母校拉人喝酒。某一天子夜时分,他与另两个人在当地“白鹿酒家”喝酒,与邻桌发生口角,肺部被捅数刀。
老纪还跟没事人一样,想骑车回母校睡一觉。到得学校,被保卫科老师拦住,这时的他已经神志恍惚,伤口处不再流血,而是开始冒气沫。
幸亏被人拦住,并送到医院。按他的如意算盘,倘找床睡去,恐怕就不会再醒。
俺这一夜未被惊动,次日惊闻噩耗,赶赴医院。见到让俺脊梁发麻的伤口和血衣,这才知道,真正的架,俺们是根本打不起的。
老纪是家里老四,三个哥哥都是淳朴贫穷的农民,对此事措手不及。俺见到了老纪的家人,想他们肯定不知道老纪在学校玩得那么疯。而老纪用那么坚强粗硬的外壳,也就是为了包住内心脆弱得不敢让人触及的一角吧。可惜我们都玩过火了。
俺痛心地跟老纪说了一番义正词严的话,老纪这时已经到了一说话就喷血的地步,但眼睛还会流泪。他就流了。
凶手是当地公安局长的儿子,此案最后不了了之。老纪痛定思痛,用一个月养好了伤,用三个月奋发学习,考入辽宁大学法律系,准备用法律来匡抚正义。
六年后,老纪来俺单位找俺,这时的他已经是一名人民法官。饭后他要了杯水吃药,俺好奇地研究了一下,是治疗性病用的。
老纪出事儿的当天,一帮老架友全都摩拳擦掌,纷纷谴责歹徒暴行,设计复仇方案,并报请三儿等社会贤达得知。三儿也义愤填膺,慷慨陈辞了一番,并说了一番怎么为兄弟出气的好听话。
然后均不了了之。
其实像俺们跟三儿这种关系,根本不能深究。三儿曾经向俺借过十五块钱,说买皮鞋差这么些钱。俺愤然解囊,复慨而慷,捐出了一个月的生活费。
三儿后来再不提还钱的事儿,并且据说他“借”过很多架友的钱。而俺呢,一面心中暗自肉疼,一面对外吹嘘跟三儿是如何哥们,吹得连俺自己个儿都信以为真,引以为豪,并将与三儿的友谊保持到大学毕业。
现在想来,俺们在三儿的眼中,也不过是一个活期存折而已。对于他们来说,义气就是利用。
亏得这种马仔生涯结束得早。
一个人贱不可怕,可怕的是贱而不自知。再说一件糗事儿。俺毕业没多久,在单位的澡堂里洗澡,忽听到总编辑洪亮的声音叫俺的名字,然后看到他老人家向俺招手。俺巴巴地过去,总编辑将一块毛巾甩给俺,然后豪爽地扭了扭肩,示意俺给他搓背。
搓着总编辑白而不嫩的肉体,你知道俺心中是什么感觉?
居然是得意,甚至感激。
你想想啊,那年分来那么多大学生,而澡堂里那么多鲜活肉体,人家老总为什么能独独叫上俺呢?荣幸啊,荣幸啊。
现在写起这件事儿,俺的脸依然绿了。
贱,是适用范围最广的汉字,深深植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中。
人之初,性本贱;
贱可贱,非常贱;
天行贱,君子当自贱不息。(6)
西风在东方唱着悲伤的歌曲
当你与你相知的哥们在一起,当你与你心爱的姑娘在一起,你会经常发现你说出的话其实就是他正要说的,也会发现你对他说的话其实也是对你自己个儿说的。于是你和他就慢慢变成了一对闷葫芦。
俺对病床上的老纪说的那番话,其实也是说给俺自己听的。于是俺也幡然醒悟,用老纪的鲜血换得了俺的洗心革面,最终得以考入大学,避免了成为黑社会马仔的命运,从而荣幸
地沦为单位的马仔。
上大学之后,打架变得越来越不好玩。因为大系打小系,高年级打低年级,本科生打研究生,还没出手,就高下已判,就跟中国乒乓球队似的,名曰比赛,其实就是领奖前活动一下身子骨。是个人都觉得挺没劲的,偏偏有人还就好这一口。
一个人在自己人生的重要关头,往往是完全不由自己做主的,比如你考什么样的大学,学什么样的专业。俺当年就误以为“广播电视”属于那种电器维修专业,从而学了报纸,让另一个成绩不如俺的高中同学如今在央视整天胡说八道的。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你即将投身的那个集体的打架实力更是不可把握。天可怜见,俺考上的新闻系当时是学校的第一大系,人多,流氓多,加之新闻本身就是个不学无术的专业,闲人多,很快就挣得了打遍全校无敌手的名声,所以俺上大学期间没受什么欺负,反倒欺负了别人几把。而那些天生异禀却不幸降生在一个小系的好汉,就只能看着一帮狐假虎威的杂碎充大尾巴鹰。俺都替他们委屈得慌。
大树底下好乘凉,系里也多了一些动不动就嚷嚷“新闻系的人你也敢动,打丫的”之类的螃蟹在校内横冲直撞,冲锋陷阵的却全是俺们这帮笨嘴拙舌的傻蛋。
还有一点是,越聪明的人越善于保护自己,俺所在的大学是一所日薄西山的重点大学,能考上的多是有心眼的人,他们很懂得趋利避害的道理,打的都是有把握之仗,血性和意气只成了耳花眼热后的谈资,所以打起架来非常不爽。
本科毕业六年后,俺又回到母校读研,宁肯睡下水道也不住学校,宁肯吃猪食也不吃学校的食堂,因为俺怕被本科生欺负,就像当年俺们欺负研究生一样。
大学里的研究生在架场属于绝对的首陀罗一级,因为他们多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谈架色变;因为他们人少且不抱团,聪明得任人欺负;因为他们大多身体瘦弱,你才知道多年的寒窗苦读比二八佳人更容易淘空男人的身子。
而本科生也并不是高等级的种族,即使最能打的人,也只能算是一个吠舍,所以也只有研究生能够让俺们实施经常性打击。
刹帝利属于学校的那些子弟。可能是高级知识分子父母太过优秀,把祖坟上的积荫全部耗光,所以他们的子女一个个游手好闲,一事无成,这从他们的外号可见一斑,像“猪耳朵”、“板子”、“傻屁股”之类。他们经常找借口讹诈不熟的本科生,或在麻桌上通过偷牌换牌诈骗混熟的本科生。一届届的学生让他们有取之不尽的财源,并且他们的归属往往很好,经常会被一个粗壮且一脸雀斑的女留学生看中,进而远嫁海外,弄个精尽人亡。
而婆罗门则是那些在学校做小买卖的小摊贩。那年头做这营生的都是有过监狱生活经历的人,他们即使已经被政府改造好,其背景也足以让人退避三舍。俺们系当年就是被一个补自行车轮胎的瘸子给制住了,因为他的腿是在新疆监狱被打断的。知识分子在他们面前永远是弱势的羊羔形象,但他们对知识也有着天然的好感,并且那时俺们经常凭借一腔热血博得他们的尊敬,像一个叫“麻师”的同学曾被烟贩屡次免单,而俺在毕业时也曾被一位西瓜摊的老哥在“吉祥饭馆”请喝了一顿酒。
尽管打架越来越不好玩,但除了打架我们又能干什么呢?一把闲力气憋得真是难受,所以打架是隔三岔五就有的事儿,食堂、球场、舞厅、澡堂、饭馆、选修课堂,有人的地方,就有拳头和脚丫在舞动。套用句书评家的话:“大学里只有两种人:正在打架的人,和正在谈论打架的人”。
打架的人最怕牛二那样的光棍破落户,本来已经惨到无法再惨,生活也没什么指望,所以就浑不吝了。再坏又能怎样?
俺们学校的校际足球比赛叫“校庆杯”,而许多系参加这一赛事的初始目的就是打架,特别是那些知道自己无力夺冠的球队。俺到大四时,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方兴未艾,跟经济有关的专业成了热门,新闻系盛景不再,招不来体育特招生,实力一落千丈,足球也全无夺冠可能。所以俺们在小组赛的时候就找茬跟国政系的人干了一架,然后被取消比赛资格,以此台阶全身而退。
这一点跟参加韩日世界杯的中国队很像,反正也没什么好果子吃,干脆就敞开了想,抡圆了吹,往死里踢。
而在大二时,新闻系人才济济,豪华阵容一时无两,旌旗直指冠军宝座,所以当主力后卫被计划系输不起的无赖用一个汽水瓶开了瓢时,俺们压制住心头怒火,把伤员劝住,避免了血腥的复仇和更大的冲突,最终得偿所愿,伤员抱着冠军奖杯,阳光下笑容灿烂,刚剃的秃头熠熠生辉。
但这口气也不能白受。幸亏俺们掌握着舆论武器,校内真正的民办报纸《新闻周报》就在俺们控制之下,于是一篇义正词严的报道迅速出炉,对计划系进行了强烈谴责。教科书上说阶级性是新闻的一大属性,信夫。
计划系也不示弱,制订了一个通过走上层路线来封杀俺们报纸的计划。《新闻周报》主编闻讯,连夜召开编委会商量对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由学生会控制的校广播站播出一条内幕新闻,言称新闻系密谋对策云云。最后一句是“本站记者某某某报道”,《新闻周报》主编一听,差点背过气去,原来正是睡在他上铺的兄弟。
急忙回宿舍质问,对方却振振有辞地说:“新闻就是要真实客观,这是咱们课上学的。”
那个脑袋被开瓢却又忍气吞声的主力后卫,如今成了央视歪嘴,叫刘建宏,那次被剃成秃头后,反倒让他的头发长得更厚实,上电视后许多人都羡慕地问他是不是戴了假发套,并问是在哪里买的;那个挑起传媒大战的《新闻周报》主编,如今是新华社记者,为保护北平古建筑鼓与呼;那个坚持新闻真实性公正性的叛徒,如今以消磨生命享受每一天为天职,他的名字叫咣咣,他说,对死亡的恐惧使我生活得肆无忌惮。
多少人的眼泪在无言中抹去
某一年冬天,俺们被上级动员去颐和园搬冰,为清淤工程做贡献。大伙干得还算卖力气,可等回到学校,全都又冷又饿,那点儿公益心顿时变成满腔的怨气。
在食堂,俺刚排到窗口,旁边顿时递过来一堆饭盆让俺捎饭。这种情况肯定会招致别人的不满,平时俺们也就当没听见,反正能尽快吃到饭才是正茬。但那天,[奇`书`网`整.理提.供]饿得正一股邪火,所以听到后面有人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后,俺们马上就不干了:“说谁呢说谁呢?”然后挑
衅的眼光开始寻找。
目光最后落在一个瘦小的男人身上,一看就是个研究生。俺们就冲过去,让他发出了更大声的呻吟。那人还冲俺直眉瞪眼地说着什么,被俺搡开了。
然后俺们坐在饭桌旁享受胜利果实。突然,那人又冲了上来,手里挥舞着一根长木条,大概是食堂外建筑工地上的材料,红着眼向俺扑来。俺站起身,那人把木条在俺眼前挥舞着,带动的风吹动了俺的眼睫毛。像俺这样的老架友,知道这会儿绝对不能掉链子,要不那哥们更会人来疯,于是一步步往前逼,那人终于没挺住,被逼退几步后,让哥几个将其按住,一通胖打。
然后,俺们被押到学校保卫科,接受了一番教育。然后陪那哥们一起去校医院接受诊治。路上那哥们说:“其实咱俩还看过电影的,我刚才跟你说,你就是不听,要不我这么急。”
在他提到另一个美丽的名字后,俺终于想起来。当年俺以拙劣手法追求法律系一位师姐,手段是买了两套外国影展的票邀请她共同欣赏艺术。那次影展共有十场,没看到第六场,她就看出遇人不淑,借口功课忙把票转让给别人,就是这哥们。
当时俺对待爱情的态度也很光棍,你若无心我便休,发现邻座变成一个男人后,就毅然放弃了接下来那几场电影。
天可怜见,这个挡箭牌终于落到俺的手上。当医院查出他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后,俺内心充满了快意。看到了吧,凡是被人当枪使的,都绝对没有好下场。
那根木条在俺眼前刮起的风,如今让俺心有余悸,但当年俺是绝对不会退缩的。所谓心狠手辣,就是换了别人该收手时,你还要继续出手。
这条经验来自俺高中时的一次小架。当时某同学跟俺开了一个非常不该开的玩笑,俺一下子就火了,给了他一记狠的。
等那一下出手后,俺知道下手有些过分,那人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这时,俺内心飞快地运算了一下,如果露出怯意或向他道歉,那人肯定得理不饶人,干脆,继续打吧!于是俺就做出犹不解恨的样子,欲继续打之。那人也马上收起刚刚酝酿好的委屈表情,飞快地躲开夸张愤怒的俺。
这绝对是经验之谈,望小架友认真领会,并应用到实践中去。
但是,会打架的人,首先应该是会退缩的人,这更是经验之谈。至少,三种人你别惹,一是喝多的人,一是失恋的人,前者不知道疼,后者在努力做秀糟蹋自己个儿,你打他越狠他越有快感,咱可别给人家当枪使,还有一种人,就是身边有孩子的男人,不管那人如何逞能,都忍下那口气,不为别的,一定要在孩子面前,为父亲留下尊严。
如今世风不古,更多了一种千万不能惹的,就是那些毒瘾发作又解决不了的人。
有一天,一个小兄弟打手机向俺求救,说他被人绊住。俺急忙赶到楼下,原来是一个小混混借口俺兄弟撞了他,在讹钱。
这时的俺已经参加工作好几年,早就打不动了,想和平解决。但不管俺是鹰派还是鸽派嘴脸,那孙子是软硬不吃,非认准了要钱。他像一摊泥一样委身于俺,说要不让俺把他打死,要不就叫俺爷爷。俺被纠缠了两个多小时,最后痛苦得都要叫他爷爷了。俺的社会经验太少,直到这时才知道,这小子是吸毒又吸不起的,不给钱是不行了。
“你是在哪儿混的?”“顺子你认识吗?”
俺问了几个问题,那孙子给震住,将价码从五百元降到三十元,俺急忙把这位爷爷用三十块钱送走了,外加一包烟。
那个解困的兄弟无限敬仰地看着俺,他肯定是佩服俺认识这么多“在道上混的人”。
“其实那些人都是俺编的。”俺对他坦白。
一定要记住几个老大的名字,不知道没关系,编几个听起来像真的一样的名字也能对付。千万别让自己显得跟没有组织似的,那些所谓混的人,欺负的就是无根的浮萍、迷途的羊羔。
这是另一条经验,拉出打架的架势,其实是为了不打架。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俺的大学该毕业了。临走那天,哥几个说,唱会儿歌吧。就开始唱,然后俺爹派来的车来到了楼下,俺开始与哥几个拥抱作别。这时轮到唱那句“曾经与你有的梦,今后要向谁诉说”,俺和俺抱着的人都绷不住了,相互拿对方的背心当毛巾用。
那天有一个人没来送俺,他是烁哥。他说:“真不敢去送你,我怕自己受不了。”俺以为他只是说说,但没想到他就真的脆弱到没来。
烁哥可不是这么没出息的人。俺们系大学四年打的架,至少有三成跟他有关系,还有三成本来是别人挑起来的,他也急忙跑过去,使之变得跟他有关系,另外三成是他没赶上,就总是耿耿于怀地念叨,剩下那一成,是他不喜欢的同学惹的架,求他助拳他也不会。
烁哥啊,有多少回,你在那么多人的场合做了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人;有多少回,你一听说有人打架了就从宿舍往外奔,还不忘卸下根床上的钢管做武器;有多少回,俺们在楼道的长明灯下等你打桥牌,等半天不见人,就急忙出去找你,把你从孤军奋战的战场救下来;有多少回,你喝得大醉瘫在水泥地上,尽管是得胜回营,你却在哭,泪水和吐出来的东西混在一起。
即使俺老得挥不动拳头,烁哥,只要有你的架,俺肯定过去凑把手。只因为发生在你身上的一个故事,一次你的妈妈病了,想吃一碗朝鲜冷面,你就骑自行车从东四十条的家赶到西四的延吉冷面馆,再端着一碗面骑回去,到家,面都坨了,咱娘吃得那个香啊。
烁哥啊,在你恋爱时,俺看你脸上发出那么贱的憨笑,就想也许是因为把残暴都挥发到架场上了吧,你变成了世界上最温柔的男人。好在,烁嫂是个识货的人,她知道一个男人的憨厚同样是一种尊严。
道一声别离忍不住想要轻轻地抱一抱你。
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俺就这么告别了俺的年轻时代。
用一转身离开的,是俺一生中最巅峰的一种状态。哥几个意气风发地走在大街上的那种感觉,只能是一辈子的谈资了。毕业,工作,俺开始枯萎,慢慢老去。
结婚后,俺某次陪太太去医院看病。突然楼道里一阵喧哗,大伙纷纷开始躲闪,一个浑身血污的汉子在到处找病房,一看就是刚从架场上挂彩回来。
等他走到俺面前的时候,俺问:“怎么了?”
“唉,没什么事儿。”那人轻描淡写地说,伤口很深。
俺一下子就被打动了,想多看一会儿,看那哥们包扎好再走。但是,俺太太颤抖的手拽住了俺。俺知道,俺已经不能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了。
果然,已经好几年过去了,俺再也没打过架。俺这个当年追求民主平等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开始觉得自己的命很值钱,跟别人共同打拼同归于尽,不值。
镜头再转到“鹅与鸭”酒吧。
美女说,为什么一定要打架呢?暴力真的是不可避免的吗?
俺想了想说,让我来复述一个故事吧。美国电视剧《甜心俏佳人》(7)中有一集名叫《Cro-Magnon》(8),一个男生的恋人是另一个男生的前任女友,在一次派对上,后者向前者轻佻地说着那个女孩的坏话,被那个男孩打得乱七八糟的。约翰律师为这个打架的男生辩护,他先请了一个人类行为学专家到庭,然后却盯着那个专家发了一会儿呆,什么问题也没有问。到最后,一向神神道道的他发表了一通“历来最好的”结案陈词——
他又能怎么做呢?当另一个男子用语言羞辱他的爱侣。他应该转身离开吗?我曾传唤人类行为学家上庭,但当我见到他时,我想到,陪审团需要专家来教导他们吗?来教育他们人的本性吗?女士们先生们,在派对上发生的事情关乎人的本性。男人,任何男人都好战,虽然已经进化得穿上了衣服,用上了手提电话,但原始本性依然存在。
十三岁时,我到电影院排队买票,有一个比我大的男孩加塞。他说,你能把我怎么样?我不敢有反应。这件事情让我深受困扰。后来我上了高中,当了学生代表,读了法律专业,成绩骄人,但这件事情的阴影在我心中却永难磨灭。
三年前,我在一家酒吧,有人撞了我的肩膀后直闯厕所。是他的不对,但他膀大腰圆。他对我说:“笨蛋。”我说:“什么?”“笨蛋,”他重复了一遍,还问我,“怎么着?有什么问题吗?”我说:“是,有问题。”他说:“你要找麻烦吗?”就开始推我。此刻,他变成电影院那个男孩了。我知道要打架了,这是我第一次要跟人打架。他提起右手时,我记得父亲曾说过后腿要站稳,就拉开后腿摆出架势。那男人走近,但没等他出手,我已挥出拳头,正中其鄂骨,他倒在地上,一时站不起来了。
我当律师很成功,做善事也不甘人后,我做一些公益事业,为我带来很大满足感,但身为男子汉——这一拳却是我毕生最有满足感的一刻。
这算高尚吗?肯定不是。我感到惭愧吗?绝对是。这是不争的事实吗?是,是男人的本性。
我在此并非要鼓吹暴力,但当男人佳人有约,而女友被人侮辱时,他可以怎么做呢?你们退席后得承认这个事实:庆幸他挥出了这一拳。
沉默了一会儿,美女又说,一个男孩子,要是遇到自己明知道打不过的人,他是该屈服呢,还是放手一搏?前者太伤尊严了,后者又太危险了。
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就像人们在争论那个被强奸犯逼得跳楼的女孩,有人居然说她不应该跳,哪怕暂时就范,也不该让自己付出瘫痪的代价。说得真轻巧。
但人的血性毕竟不是因果分明的逻辑推理,不是天平两端的精密平衡,不是安慰自己的动听道理。如果所有的人都那么精明地知道值不值,就真的是一个强奸犯横行的世道了。所以,俺说——
最好是不打,可真要想打,那打就打吧。
只要你还年轻,只要你还有血性,就不要老是避让,老是忍耐,让强权凌驾,让谋杀得逞。
注
(1)本文回目均引自罗大佑《亚细亚的孤儿》一歌的歌词。
(2)其实《中南海保镖》之前还有一部时装片《无敌小子》,又名《中华英雄》,但许多影迷都不给算。
(3)马尔克斯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个加西亚·马尔克斯,《番石榴飘香》是他与哥伦比亚作家兼记者门多萨的谈话录。
(4)摘自罗大佑歌曲《现象七十二变》。
(5)《Captain Corellis Mandolin》,直译为《科雷利上尉的曼陀林》。
(6)这三句话是我在西祠胡同的签名档,一直没有更换,“贱”这个词也一度成为朋友们的口头禅。
(7)《Ally McBeal》,又译《艾莉的异想世界》,美国热门法庭电视剧,主演Calista Flockhart为哈里森·福特的现任妻子。
(8)“Cro-Magnon”是个专用名词,指旧石器时代的一个人种,在这里大概是指人类的原始本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