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处男和处女

我们来到一处平地,捡了些枯草树枝堆在一起,拿军刀撬开子弹,用里面的火药升起了篝火。

我脱掉湿透的衣服,露出上半身的肌肉。

沈千芳惊叫一声,“你脱衣服干什么?”

“当然是要把衣服弄干了,免得感冒。来,把你的风衣也给我。”

我暗自好笑,看男人裸个上身就紧张成这样?这姑娘一定是把时间都用在打打杀杀上了,从没谈过恋爱吧。

过了一会儿,我把干了的风衣还给她,她跑到树丛里换上,又把脱下来的贴身战斗服交给了我。自始至终,她都红着脸,不敢抬头看我一眼。想到之前她在基地对我颐指气使,还有连番争吵,心中有气,便想再逗她一下。

“嘿,你这个女悍匪,不会是在害羞吧?难道你还是处女?”

久经沙场的沈千芳应变极快,估计是看出我要调戏她,便抬眼紧盯着我,大方承认,“没错,我是处女又怎样?”

她还向我逼近了一步,挑衅道:“你不也是处男吗?虽然以前的罗杰和刘永世都不是,可你已经失忆了,就相当于是个处男。我猜你失忆至今,刘心蕊和苏乔都还没和你做过吧?”

我竟被她驳得哑口无言,但是心里不服。可恶,她在基地趾高气扬也就罢了,现在孤男寡女困在这荒郊野岭,我岂能被一个小丫头的气势压倒?

“处男怎么了?做爱不就是那么回事吗?和你不一样,我的身体和大脑可都是经历过的。”

我也向前抢了一步,身体马上就要碰到沈千芳的前胸了,她本能地向后躲闪,结果脚下一滑,向后摔倒。她一把拽住我,本想支撑一下,没想到把我一起拉倒了。

我一下子压在她身上。两个人互相望着对方,都非常尴尬,但又都不肯主动退让。

她的脸离得好近,还真是个美人啊。标志的五官,晶莹剔透的皮肤,辫子也解开了,散乱的头发上还挂着滴滴水珠。她微微噘着唇,倔强的脸在月色下竟透着妩媚,古人言“月下美人灯下玉”,果然别有一番风韵。她的贴身战斗服早脱了,只裹了件没有系紧的风衣,错落有致的身材若隐若现。

我假装淫笑着说:“对于我的大脑来讲,做爱技术就像是打架和开枪一样,虽然失忆了,却能肯定自己那方面功夫了得。怎么样?你敢不敢和我试试?”

被我压在身下的沈千芳,美眸映着月光,毫不示弱地回瞪我,“试试就试试,谁怕谁啊?反正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我哪天死都不一定呢,有什么好在乎的……哼,就怕你不敢!”

果然是彪悍女匪,天不怕地不怕。

看着身子底下的这诱人胴体,我不仅血脉偾张,方寸大乱,赶紧在心中默念:还要去救苏乔,还要去救苏乔……这才冷静下来。

我叹了口气,翻身躺到一旁,“好啦,我服了。您真是巾帼英雄、女中豪杰。”

还以为沈千芳会以胜利者的口吻嘲笑我一番,结果她却静静地仰望着星空,沉默不语。

为了打破尴尬,我赶紧转换话题,硬着头皮再次问起我唯一关心的事儿:“女英雄啊,刚才你还没答应呢……我再求你一次,如果帮你拿到名册,能不能请你查一下苏乔被关在哪儿?”

沈千芳哼了一声,没好气地撇下一句:“知道啦。”便翻身倒向另一侧,把后背对着我。

唉,现在除了求她,也没别的办法了。

片刻之后,沈千芳仍是一动不动,该是睡着了吧。

我坐在一旁,盯着篝火噼啪作响,胡思乱想着该如何救苏乔。忽然间,猛烈的头痛再次来袭,而且比以前都要疼得厉害,就好像有无数条虫在脑子里爬行,又好像有根铁锥插在头盖骨里,要把我的大脑撬出来一般。

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死了,无形的恐惧紧紧把我包围。不禁想起了会长的话,莫非自己真的有脑瘤?一想到自己随时会死,顿时感到万分沮丧和无助。

好不甘心,我还有很多事情没做呢,苏乔也没救出来,我还不能死!

我望了一眼沈千芳熟睡的背影,似是毫无防备。如果现在杀了她,去向长生会投降,也许自己可以得救,说不定苏乔也能得救……我慢慢举起枪,对准了她的后背。

她仍是毫无反应,我拿枪的手却不停地颤抖。

我忽然被自己这个可怕的念头吓到了,赶紧收起了枪。

沈千芳猛地翻身坐起,手里也紧握着一只手枪,表情和刚才那与我斗嘴的女孩判若两人。

“还好你及时把枪放下,如果你举枪对着我再多一秒,我就要杀你了。”

我两手揉着太阳穴,凄然一笑,“原来你是装睡啊。”

“怎么?头痛呀?看来你真有脑瘤。你难道不想拿我首级做投名状,去向那会长求救吗?”

“我有一瞬间是这么想的。但是,如果我这么做,岂不就和长生会一样,为了自己延命而取他人性命,那我和他们为敌又有什么意义?你放心吧,我就算脑瘤发作死了,也绝不会做这种事。”

沈千芳眼神凌厉地瞪着我,“但愿你能一直这么想。如果你再有一丝动摇,我保证会亲手杀了你!”

我惨笑了一下,转而盯着篝火,“你觉得咱们真能赢得了长生会吗?我之前也想着要为死去的朋友们报仇,可现在看来,就是以卵击石。别说报仇了,能否救下苏乔,保住吴小丁,都不一定呢。”

沈千芳放下手枪,缓和了一下语气,“你听过‘愚公移山’的故事吧?你也听过什么叫‘失道寡助’吧?只要长生会继续作恶,就会造就越来越多的像你我一样的‘愚公’,最终定能撼动长生会这座‘大山’,所以咱们要把战斗坚持到底。”

再次打量沈千芳,真是难以置信,在一个女孩子身上,居然可以同时感受到浓重的杀气、坚定的意志和强大的领导力气场。

我继续试探性地问道:“战斗可是要死人的。你真的不怕死?咱们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与其和长生会作对,不如逃走,活得可能更久更舒服一些。”

“你这是男子汉大丈夫该说的话吗?若不反抗,不报仇,一辈子苟且偷生,我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再说了,你以为想逃就能逃得掉吗?长生会必会把反对过他们的人追到天涯海角,然后赶尽杀绝的。”

她顿了一下,向我这边挪了挪,“你不会是因为这一次战败就退缩了吧?我们反抗组织受过的挫折可多着呢,哪次都不比这次小,但我们从没想过放弃。”

“话虽如此,可是长生会就是超级富豪联盟,能动用的资源远多于我们。战争归根结底还是拼装备、拼后勤,双方实力还是差太多了。”

沈千芳摇摇头,“那为什么当初美国在越南打输了?战争拼的其实是人,是信仰,是士气。人心所向,战无不胜。长生会都是一群贪生怕死之辈,表面上是一个组织,实际上各怀鬼胎。而我们反抗组织,复仇的力量把我们团结在一起,绝对斗志十足。”

她摆出大姐大的姿态,拍拍我的肩膀,“放心吧。两边虽然都是地下组织,但是他们比我们更见不得光。他们能动用的资源再多,也只能暗着和我们斗!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我望着她坚定的眼神,心生敬慕之情。如果我能像她这般坚强乐观就好了。

现在我大概能明白,她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为什么可以让一大群反抗组织的战士追随她出生入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