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玉在天亮没多久的时候就睁开了眼,现在大抵是初春的时间,寒气还没过去,连床上的被褥都没来得及换上薄的。木质的窗框被风一吹,就发出呜呜的声音,一阵阵的凉风打着卷儿从窗缝里灌进来,把手从被子里拿出去没多久就能感觉到一阵凉意。
借着微亮的天光,她能看见玻璃窗上贴着的大红喜字。
这是她刚结婚还没过两个月的时候,等到五月末,她嫁的男人程煜出车祸去世后,她婆婆就直接撕了所有留下来的红字。从那以后,见她就再也没了一点笑影,要不是她和程煜是正儿八经领了证的,指不定都能直接把她赶回家。
“我把你吵醒了?”
套上衣服正放轻了动作整理东西的程煜听见动静,转头一看就看见床上的人默不作声地坐了起来。
“我都弄得差不多了,你不用起。”毕竟刚结婚,正是心疼媳妇的时候,程煜转身拍了拍她,把坐起来的宋知玉又给按了回去,“还早着呢,你再眯一会儿,不然等下白天犯困不好受。”
宋知玉没接他的话。
她抬眼仔细看了他几眼,这个她欢欢喜喜嫁了,却只陪了她不到几个月就离开的男人此时正活生生地站在她面前。
还是和记忆里一样高高大大的。
程煜长得好,床头柜昏暗的台灯灯光下都能看见他俊朗的轮廓。身高腿长腰细,放到后面的时代都能和那些小鲜肉比一下,就是经常在外面风吹日晒地,肤色黑了一大圈,都快变成欧美人喜欢的那种美黑了。
一睁眼莫名其妙就回到自己刚嫁人没多久的时候,早逝的丈夫还在旁边整理他自己的东西,刚被她自己打开的台灯向下歪着头,冒出昏黄的灯光。米黄色的铁质底座和上面的圆形旋转按钮古老地让她觉得自己做梦都梦不出来这么真实的东西。
这东西现在还搁置在他们的房间里,等程煜一出事……
她就再也没用过它。
连着房间里那些值钱点的东西,全部都被搬到了程煜他妹子的房间里。要不是她后来爆出来有了身孕,估计连这间大一点的房间都保不住。
程煜见她歪在床上没说话,以为她是被吵醒了但还困着,便也没继续和她搭话,转头把柜子里自己的衣服拿出来一件一件叠好放进那个军绿色的大包里。他这回出去要好多天才能回来,住宿什么的都有单位包,但换洗衣服还是得自己带够,不然那一趟下来得邋遢死。
宋知玉看着他自己忙碌,也没有要上前去帮忙的意思,她靠着床头,陷入了自己的思绪。
这会儿是程煜还在,她还能享受到眯一会儿不被人絮叨的待遇,重生前的时候,她都不记得她有多久没过上过安生的日子,每天睁开眼睛就是干活,熬日子,落埋怨。虽说日子不至于过不下去,可这么一重又一重地压下来,她那会儿觉得天都是灰暗的,如果不是为了女儿,她早就离开了这个家里。
重来一世这是她没能想到的意外,不过既然来了,这辈子她肯定得好好过。
“程煜,你这次去多久才能回来?”
她看着那个站在黑暗里也显得高大的声音,轻声询问。
“这次这趟跑得远,估计要月中才能回来。“程煜以为她是惦记他,俯身从自己的包里掏了掏,掏出了一个扁铁盒子来,”这个你拿着,有什么就和爸妈说,别自己一个人憋着。“
宋知玉看了一眼,是黄油小饼干和一叠毛票,打眼一看估计就有五十来块。在这个鸡蛋一个三四毛左右的年代里,五十块不算少。
他们俩现在住在家里,吃住都是程煜他爸妈负责,每个月程煜会再给他们一部分钱当做家用。在这种情况下,程煜给她的这个钱算是留下来给她的零花,已经不算少了,毕竟他又不是一个月只给一回。
从她嫁进来到现在,程煜最少已经给了她四五百。
出手阔气也不是没有道理。程煜是厂里的司机,负责来回运输。这个年代开大车跑夜路是辛苦活,但赚的也多,厂里按月给工资,虽然不至于按趟多给钱,但每趟跑出去的补贴邮费等等,那都是能真金白银到手的。更别提还有一些路上帮人运东西的小钱,一个月加起来有时候都能比程煜的工资多。
宋知玉这门婚事,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攀上高枝的好事。她自己出身农村,嫁的人是城里有正式工作的。
而且还不止程煜一个。
她公公她婆婆,全都在厂里有饭碗。不是特别好的工作,一个是基层员工,一个在食堂里帮忙洗菜,但那也是工作啊。一家四口除了程煜他妹妹还没找着工作,其他的都是每个月往里赚钱的,放到哪儿都能算是靠得住的好家庭。
一家人不说生活极为优越,但也算是中产阶级。要不是宋知玉长得好学历是高中,程煜自己也看得中,这婚事还轮不到她呢。
可只有宋知玉一个人知道,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不了多久。
等到了五月末,那可就是天翻地覆……
“程煜,你这次回来给我带点东西吧。”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平静又十分坚定。
“行啊,”第一次听见自己媳妇提这种要求,程煜楞了一下后就爽快答应下来,“你要带点什么东西?我们这次跑的远,路上还能经过海市那边,想买什么都能买到。”
“那你给我批一百件衣服吧。”
“……啊?”
程煜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媳妇说的是一件衣服不是一百件吧?
宋知玉本人倒是淡定,看见程煜被惊地下巴都快掉下来的样子,她抿嘴笑了笑,乌黑的眼睛在夜色里都透出一抹亮来:“和你开个玩笑,不过要买的东西确实挺多的,你看看你能不能带的下。”
程煜:“……”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媳妇平常就待在家里帮忙操持家里的事情,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连约她去城里的百货商场里逛街她都不太乐意,说是不想去人多的地方。怎么突然就要买上那么多东西了?
是谁托了她帮忙带东西,还是说有人见他不怎么在家欺负她了?
程煜的心里一沉,也顾不得出门的时间就快到了,反倒是转身坐回了床边。
“带是带的下,我们开的都是大车,去的时候满车,回来的时候也装东西,不过能空不少,帮你带个几十件衣服没问题,但你怎么突然就想起来买东西了?”
“我过两天想回家一趟。”
宋知玉没正面回答程煜的问题,残留下来的印象里,他这人还挺好的,对人也热情体贴,但就是有那么点大男子主义。她刚从乡下过来那会儿,也想着是不是要出去找个工作,以她高中的学历找不到太好的,但多少也能赚点,只不过当时他们家里人包括程煜都反对。
他们的意思是,让她先在家里等等,到时候看看能不能给她在厂里找个活干,临时工也挺不错的,干两年要是能赶上机会转正那就更好。不能的话,抽个空把孩子生了也是挺不错的选择。
她要是告诉他们,她想做点小生意卖东西赚钱的话,肯定会被他们排斥,倒不如先迂回着先攒点钱再说。
这方面也挺好说。
她只是含糊地提了一下,以前家里的朋友亲戚们都想要弄一点城里来的东西,但她想着现在这边城里的百货商场卖地也挺贵的,款式不算时新,东西不少还不全,他要是出去有空的话,干脆就让他帮忙带点。
这个时间段,很多地方都已经有了百货商场。哪怕是他们这种比较小的县城也有,普通的东西都能买到,想随随便便批一点东西回来赚大钱是不可能的。但衣服护肤品之类的,那种时新的能跟上潮流的东西,这边又贵数量又少,平价弄回来一点,一转手也能稍微攒一点。剩下的就到时候再换点别的法子赚钱。
程煜没多想,点头就同意下来。
干跑车的赚地不少,活儿也累,天刚微微亮就要抓紧着出发。程煜看了看时间,也来不及多说点什么,和她要了个大概的单子就急匆匆地出了门。
宋知玉又在床上眯了一会儿,看着天色差不多就收拾收拾把被子给叠了起来。她走到大衣柜旁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简单的蓝色棉布上衣和黑色长裤,头发散开快到腰部的位置。宋知玉有一头好头发,又黑又亮头发又多,打小在别人还只能扎两个小揪揪的时候,她就已经被扎出好几个发型来。老人家都说她这个头发福气好,以后肯定能嫁个好人家,一辈子过得顺顺利利。
梳起麻花辫的年轻女人朝着她笑了笑,那张白皙温婉的鹅蛋脸看起来漂亮又精神。
上辈子她最后看到的自己是什么样?
枯黄干瘦,满脸风霜。
不过四十来岁的人,出去说她五六十岁都有人信。
连她的女儿,都黑瘦黑瘦的,大了也没完全补回来。还因为小时候的事情,时常就会生病感冒,甚至连想要个孩子都要不上。
想到后来的事情,宋知玉忍了忍泪意,手掌下意识地抚上了自己的腹部。按照时间来看,晚晚已经在她肚子里了,只是现在还早地很,早到去医院估计都看不出来。
窗外隐约飘进来了一些叫卖声,打开窗一下子就闻到了一股油香的味道。宋知玉被勾起了一点馋意,收拾一下换好衣服捏着两块钱就出了门。
程家的这房子还是单位分配下来的,三室一厅,一百三十平。在这种没公摊面积的时候,家里的空间就显得很宽敞。除了单元楼,就能看见一排差不多的平顶小楼,也就差不多四五层楼的样子,住的基本都是程煜他们制鞋厂的职工。
再向外走大概半条街的距离,才看到零星几个小店铺。他们这边说是城区,不过距离市中心还稍微有点距离,厂里这边批地皮下来能开店也没多久,所以抬眼一望就能把附近的店给看得一清二楚。
宋知玉拐进了一家早餐店里,店里卖的是豆浆油条包子。这时候的吃食还没以后花样多,顶多是再有点麻球和茶叶蛋之类的食物,就已经算是丰富多彩。
她打量了几眼,笑着凑过去要了点油条和豆浆。
“豆浆油条三份,要不要再来点豆花?你来得早,豆花才刚刚出来呢,新鲜滚烫的味道正好。”卖油条的老板娘先是动作麻利地把东西给包好,说完抬头多看了两眼才认出来,“你是……老程家的新媳妇吧?今天怎么是你出来买的,你妈没来吗?”
宋知玉先是应了一声,顺着她的动作多点了三碗豆花然后才笑着回道:“我今天起来地早,闻到了香味就先出来逛逛。我才来这里,前段时间对这边都不太熟悉呢,往后婶子你还能看见我很多回,到时候记得给我留点葱油饼啊。“
这家早餐店里还会偶尔卖一点葱油饼,不过那饼是老板娘的看家手艺,做起来比油条之类的麻烦又赚的不够多。她店里平常都不怎么卖,只有偶尔才会做一批给熟客们留着。
老板娘惊讶地看了她一眼,随即就笑了起来。
“是你妈和你说的吧?她就是爱惦记着这一口。行,你回去告诉她,明天我就做,到时候可别忘了过来拿。”
宋知玉爽快地答应下来,至于她婆婆没有和她说过这方面的事,是重生以前她后来才知道的,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买回去就行,他们总不至于放着买回来的东西不吃。
付了钱拿东西走人,太久没在这种物价的店里买东西,宋知玉往回走了几步才发现自己刚刚忘记拿了找零的五毛钱。她转身走回去拿,没想到刚靠近就听见老板娘正在和她老公说话。
“这老程家的媳妇看着也还行啊,说话做事都挺大气,看起来不像是能做出那种事情来的人啊。”
“什么事?”
“你忘了之前传得风风雨雨的,说是她和老程家的婚前就好上了,最后不得已才娶了她。不然程煜那小子,长得不错赚钱也多,家里又不是穷的,凭啥要去娶个没房没工作的乡下姑娘。”
“你们这一天天地,就知道传那些话,是不是真的还不一定呢。”
“啧,那你可别说,这话有人可在程煜的妹子面前问过。她都没驳嘴呢,面上不太好看,转头就走。真要没点事,她能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预收求收藏鸭
《九零之我有一家美容院》
柳颜晴从小就爱漂亮,读书不行,但调脂弄粉,做那些涂在脸上的霜乳十分在行。再别的人还在拿黄瓜敷脸的时候,她已经拿蜂蜡自己做了润唇膏。
成年后是街上一枝花。
想要来娶她的男人排到街尾去。
人人都说她以后肯定是要过好日子的,娶了她的男人肯定会把她宠在手心里,指不定连家务活都不用自己做。
可她却嫁了个地里刨食的男人。
一家七口人。
穷地叮当响,家里的房子都是泥巴糊的。
她照顾老人,在地里干活,每天忙碌家务事,把那双纤细的手给磨地满手老茧。大家都说人不可貌相,没想到她长成这样,实际上确实个过日子的人。
再后来,她丈夫毕常林赚了钱,成了大老板,把一家人都接去城里。
所有人又都说她好福气,那些苦都没白吃。
可柳颜晴看着家里那个漂亮的小保姆,还有时常晚上打电话过来的知性女秘书和公司烫着卷发的前台小姑娘,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毕常林搂着她哄:“她们也就只是靠着年轻漂亮在我这里混一点日子,我们毕家的媳妇,一直就只有你一个。”
柳颜晴没说话,心里觉得他在放屁。
一觉醒来,她回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还没眼瞎接了毕常林的情书和他去看电影前。她一把撕了情书,跑出去抱住自己的妈妈,告诉她:“我想开个美容院,我想一辈子漂漂亮亮的,不吃苦还能自己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