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条子放了狠话,黑驴王子叶欢不得不屁颠颠儿赴约。
对高胜男,叶欢心里是有些愧疚的。从当初宁海碰瓷结识到现在,两人有过那么多刺激的酸楚的快乐的经历,他也知道高胜男对他的情意,这种情意像一坛深埋进地里的酒,年月越久,酒越香醇,尤其上次酒会高胜男舍身为他挡了一颗子弹以后,叶欢越感到这个姑娘对他的情意有多么浓厚了。
人生在世,能有一个这样的红颜知己已是天大的福分,可他叶欢却同时拥有四个,每一个对他都是那么的情深意重,每一个对他都爱得刻骨。
叶欢觉得自己上辈子很有可能是个佛法高深的和尚,不知在佛祖面前烧了多少高香,念烂了多少本经文,才换得今生同时遇到四个绝色而深情的女子,奖励他上辈子的虔诚。
高胜男约叶欢在王府井的咖啡店,叶欢赶到时她已坐在里面悠闲地喝着咖啡了。
今天的高胜男没穿警服,只穿着一身合体的黑色便服,咖啡厅柔和的灯光照在她脸上,相比平日的飒爽利落形象,今天的她更添了几分妩媚如水的风情。
叶欢心中怦然一动。
每次看到她的一刹那,都觉得心跳好像猛然漏跳了一拍似的,无数影视文学作品里对这种漏跳一拍的定义是——“心动”。
可是……为什么自己对四个女人都有这样的感觉?他一直不认为自己是花心的人,只想守着乔木平淡无波地过完一生,现在却无端多出三个女人来,而且最要命的是,当初酒会枪战之后一时脑热冲口说出“不负今生”的诺言,现在乔木找回来了,新的问题接踵而至。
怎样摆平四女和自己的关系,这是叶欢从欧洲回来后一直萦绕在脑中的问题。
这个问题至今无解。
走进咖啡厅没几步,高胜男便看见他了,举手朝他示意了一下。
叶欢笑嘻嘻地走到她面前坐下,然后一双贼眼珠子上下打量着她:“啧啧……绝色女警花脱下警服更添几分味道……”
高胜男一双美丽的大眼微微一眯,眼中散发出危险的光芒:“你脑子里又在勾画什么龌龊的画面?什么叫我脱下警服,难道我现在是光着的吗?”
“夸你呢,别老用这种眼神瞧我,以前在宁海我还让你三分,现在嘛,呵呵,比身手你打不过我了。”
高胜男不服气地一挑眉:“不错啊,军营里练过几天,现在拽起来了,咱们找个拳馆过几招怎样?”
“好男不跟女斗,你别拿我当傻子,跟你一个女人过招儿别人怎么看我?打赢了人家说我只有欺负女人的本事,打输了更惨,连个女人都打不过,买块豆腐撞死拉倒,甭管什么结果都没一个好说法,傻子才跟你过招儿呢。”
高胜男噗嗤一笑,恨恨道:“你这家伙盘算起来比猴儿还精,该聪明的时候却比猪都笨。”
叶欢嘿嘿笑了两声,没敢搭腔。
比猪都笨的意思自然是指他从欧洲回来后一味的逃避态度,可是……这事儿到现在没想出个解决的办法,不逃避还能怎么办?
于是叶欢只好顾左右而言他。
“哇,胜男,你今天穿的衣服好漂亮……”
高胜男见叶欢又转移了话题,心中不由气苦,哼道:“听你的意思,我以前不漂亮?”
“以前也漂亮,穿着警服特别美,今天更漂亮,别有一番女人的风情。”
高胜男目光渐渐充满了媚意,似无意般轻舔一下红唇,吐气如兰道:“……我听说男人都挺喜欢女人穿制服,什么护士啊,空姐啊,女警啊,特别是在床上,女人如果穿着制服对男人更有一种致命的诱惑,是这样吗?”
高胜男说着便将上身微微前倾,黑色的领口露出一抹白皙诱人的乳沟,颤颤巍巍令人心跳加速。
叶欢两眼发直盯着面前离他不过咫尺的丰满酥胸,喉结不停地上下耸动,口干,舌燥,丹田涌起一股热流……死条子打算勾引老子?
叶欢也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心神不定道:“男人喜欢制服不假,可是也得看穿什么制服了……”
“难道男人还有不喜欢的制服款式?”高胜男的声音低沉,沙哑中透出几分性感。
“有,如果女人穿一身城管制服,我肯定阳痿。”
高胜男:“……”
……
“算了,你个混蛋永远没有正经的时候,说正事吧,你刚才电话里问我梁祝兰花的案子到底怎么回事?”
叶欢摇头道:“真的是随口问问的,没别的意思。”
高胜男俏脸变得严肃了:“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线索?有线索你一定要告诉警方,这是公民的义务,知情不报也是犯法,我可不希望哪天由我亲手给你戴上手铐,明白吗?”
叶欢急忙一哈腰:“我滴,大大的明白,太君放心,我是良民滴干活,有线索一定报……”
“别糊弄我,我知道你肚子里的坏水儿多,你可不要反被聪明误啊!”
叶欢不耐烦了:“真没线索,怎么老不相信我?死条子,把老子当犯人审很有快感吗?我不过就想到你以前说过,如果破了这个案子可以从三级警司升到二级警司,我这不是关心一下你的前途嘛……”
高胜男抿了抿嘴,哼道:“谢谢你的关心了,虽然兰花案子没破,不过我一个月前破了一宗走私案,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局里领导说了,这次不出意外铁定升二级警司,报告已经递上去,就等市局批准了。”
“哟,恭喜啊,高警官终于要升官儿了,今天这顿咖啡你请。”叶欢笑嘻嘻道。
高胜男一撇嘴:“报告还没批呢,再说就算批下来了不过是个副科级,你以为多大的官儿呀。”
叶欢正色道:“说真的,你这升官儿的速度确实慢了点儿,我在京城好歹也算个衙内,要不要我找人跟你们领导谈谈,让你肩膀上的花儿添得多一点,快一点?”
高胜男似笑非笑道:“哟,叶公子现在也知道走后门拉关系了呀,社会果然是个大染缸,这才几天呀,就被染得花里胡哨了,以前你不是挺愤青的,最看不得这种事吗?”
叶欢笑道:“以前看不惯是因为那些人没能力没本事就坐了高位,这种尸位素餐的人多了,国家会被他们祸害掉,不过你不一样呀,你有能力,有冲劲,更难得的是有正义感,如果你坐到高位,一定不会辜负这个位置,我这双招子不会看错人的。”
高胜男脸上顿时涌出些许感动之色,随即摇摇头道:“我知道你是一番好意,不过我不能这么做,我要凭自己的真本事一步一步往上走,纵然过程艰难一些,却问心无愧,如果我真是那种贪图官位的人,如今起码升上警督了,别忘了,我爸可是江南省公安厅的厅长,我想升官还不容易吗?”
叶欢一想也是,高胜男的老爹……也就是他的结拜大哥高建国可是厅长呢,他女儿想升官实在太容易了,在宁海她都没有动用老爹的关系,委实是个有原则有正义感的好姑娘。
……
“好吧,这事儿不提了,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找我,你打电话时跟我说有事情,到底什么事?”
高胜男闻言一怔,接着愁意满面地叹了口气:“这件事不知怎么开口,还记得那回我把你带回家,你喝多了跟我爸拜把子这事儿吗?”
叶欢神色赧赧道:“我生平做过很多有出息的事儿,你干嘛非得提这件?”
高胜男叹道:“不提不行,那天把你送回去以后,我又开车回了家,我爸不准我和你……和你恋爱,我没听他的,后来我请我爸把我调离宁海,来到京城,我爸以为我和你已经……结束了,他才放了心,但是……”
“但是怎么了?”叶欢心头忽然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但是前些日子我爸的战友给他打电话,说在京城看到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而且表现得很亲密,我爸那战友挺损的,居然把我和你在一起的照片用手机拍了下来发给我爸,我爸一眼就认出你了……”
叶欢脸色有些苍白了:“……你爸什么反应?”
高胜男苦涩地叹了口气,道:“我爸说要打死我这个乱了伦常的畜生……”
叶欢苦着脸道:“乖侄女儿,你受委屈了……你爸还说什么?”
高胜男嘴角露出一丝复杂的浅笑:“我爸还说,要来京城会会他的结义二弟……”
叶欢浑身一震,然后呆呆地看着高胜男,良久无语。
高胜男看着他的目光充满了同情:“二叔,委屈你了……”
“二叔不委屈……”声音带着几丝哭腔。
“二叔……你眼中为何饱含泪水?”
“因为二叔对结拜大哥爱得深沉……”
……
高建国要来京城会会叶欢,这个消息对叶欢来说不啻晴天霹雳。
怎么见?如何见?以高厅长的脾气,恐怕自己得穿一件避弹衣才敢出门……乱啊!
感情的事儿还没理顺,又多了一桩天大的麻烦。
今天叶欢出门没看黄历,很显然老天爷想玩死他。
麻烦还没完。
二人呆坐咖啡厅里的时候,叶欢的电话响了,柳眉打来的。
木然接起电话,柳眉的娇嗔让叶欢沉重的心情稍有缓和。
“混蛋,干什么呢?从欧洲回来,咱们的会所你一次都没来过,我说叶大少,你是不是忘了自己还有个私人会所每天在给你赚钱呀?如果嫌钱多烫手,老娘这就把会所卖了,卷款跑到国外去……”
叶欢带着哭音道:“卖吧,卖了拉倒,反正我命不久矣了,钱财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柳眉顿时关心道:“你是喝了毒牛奶还是吃多了地沟油,或者……股票被套了?”
叶欢木然道:“比这个严重多了……直接说事吧,今天实在没心情跟你闲扯了。”
柳眉的语气忽然变得有点娇羞。
“我……我半年前孤身来京城,这事儿你知道吧?”
“废话。”
“你当时问过我原因,其实原因我跟你说过,确实是因为逃婚,老爸非要我嫁给一个世交伯伯的儿子,我当时脾气不大好,跟他顶撞了几句跑出了宁海……”
“然后呢?”叶欢心里又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
——今天不祥的预感是不是太多了?难道出门时冲撞了哪路太岁?
柳眉忧愁一叹:“然后就应了那句老话,‘光阴似箭,时光荏苒’……”
“大姐,我现在的心情真的很悲伤,咱能说重点吗?”叶欢快哭了。
“重点就是,前几天我老爸终于找到了我,问我现在有没有心上人,如果没有就赶紧滚回去嫁给那个世交伯伯的儿子……我只好说我已有心上人了。”
叶欢感觉背后一阵阴风拂过,颤声道:“你的那个心上人……不会就是我吧?”
“除了你还能有谁?我爸听说你当过兵,家里还是当官的,心里有点不乐意,你知道的……他一辈子走的黑道,对军人和干部多少有点抵触情绪……”
“所以呢?”叶欢自己都没发觉声调已经变得尖利了。
柳眉的声音却变得有些忸怩:“所以……所以我爸说非要来京城瞧瞧你,刚刚他打过电话,一帮小弟给他置办了一身高级行头,然后开了一队奔驰车,浩浩荡荡带着小弟,正在来京城的路上……”
扑通!
“叶欢,叶欢?你怎么了?有在听吗?混蛋,说话!”
“喂?柳眉吗?我是高胜男……”
“你和叶欢在一起?他人呢?”
“他晕过去了,可能最近有点贫血吧,我这就叫救护车送他去医院……”高胜男很淡定。
“啊!怎么会这样?那……我也去医院。”
“嗯,你来也好,来的时候记得多带一条裤子……”
“为什么?”
“他晕过去之前好像尿裤子了,尿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