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笃义脸都绿了,沈笃礼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叶欢站在北厢房门口,没心没肺的大笑。
沈笃礼挣扎着站起身,又把沈笃义拉起来,二人同时指着叶欢,气得说不出话来。
叶欢突然意识到,自己是把他们撞倒的罪魁祸首,实在不该这么无礼的嘲笑他们。
叶欢收了笑,毕恭毕敬的朝他们弯腰低头。
“我错了,我还是小孩子,原谅我吧。”
沈笃礼指了指他,重重一哼,径自出门而去。
叶欢瞧着三叔铁青的脸色,讪讪的笑。
“如果你是敌人,这会儿已被警卫打成筛子了。”沈笃义怒道。
“如果我是敌人,这会儿你也被我捅成筛子了。三叔,有话直说吧,老爷子要我来找你,到底什么事?”叶欢笑嘻嘻道。
“哼!进来说话。”沈笃义扭头就往房里走。
叶欢撇了撇嘴,朝他的背影猛地竖起一根中指。
不曾想沈笃义仿佛有心灵感应似的,冷不丁回头瞪着他。
叶欢一惊,赶紧又多竖起一根食指,摆了个很萌的剪刀手造型,嘴里还甜甜的“耶——”
非常卡哇伊。
……
又一次与三叔面对面坐着,叶欢仍旧感到浑身不自在。
乔木说人与人之间是有磁场感应的,两个人如果散发的磁场频率一致或接近的话,那么他们一见面便能对对方产生莫名的好感,相反,如果两个人磁场频率非常不合,那么两人一见面就会彼此瞧对方不顺眼,这就是古人所谓的“白发如新,倾盖如故”的科学理论依据。
叶欢不大懂什么磁场什么频率的东西,听起来有点像扯淡,但这话是乔木说的,想必一定有道理。
现在他就觉着看眼前这位三叔不大顺眼,相信三叔这会儿的想法跟他差不多。
大家磁场频率不同嘛,若想消除彼此隐隐露出的敌意,除非……三叔他老人家愿意在下雨天站在高地,心甘情愿让雷劈一下。
沈笃义坐在房内一张很古典的太师椅上,椅背两端高高冒出两个檐角,微卷而上,颇像古时的官帽。
屋内沉默了很长一阵时间,叔侄俩都没说话。
沈笃义垂睑阖目,仿佛入定的老僧一般,一股淡淡的威严之势渐渐蔓延。
威势是无形的,却也是最让人直接感受到的,换了别的领导若跟沈笃义坐在一起,恐怕这股威势早已让领导们冷汗潸潸,诚惶诚恐了。
很可惜,这股威势对叶欢不大管用,沈三叔想营造出压抑的气氛,对他进行心理威逼,他忘了叶欢本就对当官的没什么概念,再说,他老子是国家总理,也没见他有多恭敬。
静谧而诡异的沉默中,叶欢仔细观察着沈笃义的表情,发现他好像闭着眼睛以后,叶欢悄悄伸出手,将面前茶几上一个看起来很古老的彩陶珐琅鼻烟壶捏在手心,然后……不动声色的收入自己囊中。
看似垂睑阖目的沈笃义老脸狠狠抽搐了一下……放弃般长叹口气,沈笃义睁开眼,目光如电注视叶欢。
叶欢赶紧露出心虚的笑容。
沈笃义伸手入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叶欢。
叶欢好奇接过一看,照片上,一位明眸皓齿,千娇百媚的年轻姑娘赫然在目,姑娘二十来岁年纪,鹅蛋型的脸,大而黑亮的眼睛,小小的嘴唇,下巴微翘朝上,显出几分傲色,却端的是位绝色美人,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仕女一般不沾凡尘。
“觉得她怎样?”沈笃义缓缓开口问道。
叶欢噗嗤一笑,将照片还给他,道:“三叔,没想到您这把年纪还有这个爱好,可有点儿老不正经哦,要我说,收藏照片还不如收藏姑娘内裤来得实在,赶明儿我给你弄两条原味的,当然,如果您口味独特,想要街道大妈穿过的大裤衩儿,我也帮你弄来。”
沈笃义的脸又变绿了。
“不要搭理他,不要搭理他……”沈笃义在心里默默念叨,跟念静心咒似的,反复念过十几遍以后,终于成功克制住一巴掌把这侄子扇死的冲动。
咳了几声,沈笃义缓缓道:“照片上的姑娘和你同年,她姓韩,名叫韩夭,其名取自《诗经·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叶欢撇嘴不语。
女人取名字干嘛非得从诗经里找字儿?乔木的名字也是,这个韩夭也是,叶欢的学识实在不怎么高明,诗经他不懂,三字经倒是骂得挺顺嘴。
“三叔,您把这姑娘的照片给我看,到底啥意思?”
沈笃义没理他,自顾解释道:“她是京城韩家老爷子的孙女,全家的掌上明珠,韩家也是京中望族,在京中经营多年,子弟遍布政界商界军界,皆居显要,与沈家正是门当户对……”
叶欢有点不耐烦了,皱眉盯着他。
沈笃义无视叶欢的不耐烦,犹自侃侃而谈:“韩家与我们沈家本来是世交,后来两家的老太爷彼此不大和睦了……建国前的淮海战役中,韩老爷子的大哥所属中野,我父亲所属华野,双方各率一个军,与国民党军队展开了殊死较量,如果你稍微注意一下历史就会发现,其实那场战役到最后,双方军队的建制基本已被打乱,根本成了一场乱仗,两位老爷子各率一个军,全力咬住了黄维兵团的大部,后来大家打散了,韩老爷子的大哥不知怎的跟我父亲在战场上碰了头,于是两位军长干脆收拢部下,两军合为一军,继续歼灭国军,只可惜……全歼黄维兵团后,军队打扫战场时,一个国军受伤的军官留着最后一口气举枪瞄准了我父亲,韩老爷子的大哥在最紧急的关头挺身替父亲挡下了那颗要命的子弹……”
叶欢听着沈笃义缓缓低沉的述说着当年的往事,尽管对这位三叔很不感冒,却还是情不自禁的陷入了当年那个硝烟纷飞,激情荡漾的年代。
“有了这件事,两家更应该是过命的交情呀,为什么现在沈韩两家不和睦了?”
沈笃义叹道:“韩老爷子气量不大,韩家痛失长子,他认为是我父亲间接害死了他的大哥,两家争执过几次以后,从此老死不相往来,而我父亲确实也欠了韩家天大的恩情,害得韩家长子为他而死,多年来一直心怀愧疚,对韩老爷子处处相让,毕竟韩家长子英年早逝跟父亲有一定的关系……”
叶欢沉默许久,叹道:“……有才的人都死得早啊。”
沈笃义点点头:“所谓天妒英才,便是如此了。”
叶欢看了他一眼,说了一句特多余的话:“三叔你看你,活得容光焕发的……”
沈笃义老脸顿时布满了乌云:“……”
……
平淡的说完两个家族之间的往事恩怨以后,终于点到了正题。
沈笃义直视叶欢,淡淡道:“叶欢,韩夭是你的未婚妻。”
叶欢两眼徒然睁圆,耳膜仿佛被重鼓震了一下,嗡嗡作响。
屋内死一般的寂静……
良久,叶欢嗤了一声,笑道:“三叔今儿叫我来给你逗乐子?”
沈笃义淡然道:“我的公务很繁忙,没时间跟你逗乐。”
叶欢渐渐笑不出了。
“你是说真的?”
“真的?”
“谁决定的?”
“沈家成员一致决定。”
“谁决定谁去娶她,跟我没关系。”
“叶欢,你是沈家的长房长孙,家族的决定你必须遵从。”
叶欢冷笑:“这条写进国家宪法了?”
沈笃义道:“这条写进家法了。”
“沈韩两家不是冤家吗?怎么又突然想变亲家了?”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时代在进步,两家的关系也要进步,大家都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冤家变亲家也很正常,人是一种很现实的动物,但为利益故,就算是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也会亲亲热热的走到一起,更何况沈韩两家当年那件旧事并不是什么解不开的死结。”
叶欢若有所思:“这就是所谓的家族联姻吧?为了家族的利益?”
“你可以这么理解,这是事实。”沈笃义很坦然的承认了。
“如果我不答应,你们会把我怎样?”
沈笃义淡淡一笑:“由不得你不答应,叶欢,你回沈家没多久,也许你只看到了沈家的表象,事实上,长辈们做出的任何决定,沈家子弟们是绝不能违抗的。”
叶欢冷笑:“我父亲好像违抗过。”
沈笃义坦然点头:“不错,他违抗过,不顾家中反对,娶了出身贫寒的你母亲,但是他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包括你们一家三口差点丢了性命,他的亲生儿子颠沛流离二十年,以及差点失去了家主的位置等等,都是他付出的代价之一。”
“我不答应!”
“叶欢,我今天叫你过来,是通知你这件事情,而不是来跟你商量的。”
“我已有未婚妻了,她叫南乔木。”
沈笃义淡淡点头:“我知道她,那个和你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女孩儿,没关系,这并不冲突,以后韩夭做大,那个女孩儿做小……”
叶欢眼睛睁得越发大了。
沈笃义微笑道:“豪门婚姻,看重的是这种联姻方式,需要的是既定的事实,只要你娶了韩夭,你在外面找多少女人都没关系,事实上,豪门子弟很少有只对妻子一人忠诚的,手握权势财富,又是鲜衣怒马翩翩少年郎,怎么可能抵挡得住外面纸醉金迷,风花雪月的诱惑呢?”
沈笃义笑得很和善,可看在叶欢眼里,他的笑容就像诱拐未成年正太逛窑子的老嫖客,那么的刺眼,污浊。
“所以,娶了韩夭对你的人生而言,并没有任何妨碍,只会有好处,韩家也是京中望族,你若成了韩家女婿,背后无疑便有了沈韩两家的背景为你撑腰,可以说,如果你想在京城学螃蟹一般横着走路,相信也没人管你。”
叶欢缓缓摇头,语气坚硬如铁:“不,我要娶的是乔木,这辈子我只娶她。”
沈笃义皱眉道:“南乔木只是一个身世空白的贫寒丫头,娶她对你有何益处?她能给沈家带来任何助力吗?”
叶欢怪异的瞧着他,沉默片刻,缓缓道:“三叔,虽然你这把年纪比我大多了,我还是不得不给你上上课……一个男人娶一个女人,他的理由并不是看女人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好处,提供多少助力,男人娶女人,唯一也是正常的理由,只能是因为他爱那个女人,想和她一起过一辈子,和她结婚,洞房,生娃,余生尽欢,三叔,这是世上最简单的男女相悦的道理,您难道不懂吗?”
沈笃义冷笑:“我当然懂这些道理,不过,身在豪门,婚姻是维系利益的一种形式,你说的男女相悦之情,豪门之内根本行不通。”
叶欢憋了满肚子的火气终于爆发了。
猛地一拍茶几,叶欢大吼道:“什么狗屁豪门,老子根本不稀罕,你去跟沈家上上下下的混蛋们说,就说我叶欢不侍侯了!把我从族谱里除名吧,老子回宁海过我自己的日子去,那姓韩的娘们儿,你们谁爱娶谁娶去!”
沈笃义脸色顿变,起身指着他怒道:“你……你这是忤逆!”
“哈——啐!”叶欢朝地上狠狠吐了一口浓稠的口水。
这就是他的回答。
然后叶欢站起身,头也不回的往门外走去。
沈笃义气得浑身瑟瑟发抖,看着叶欢背影的眼神充满了怨毒。
“你,站住!……把你刚刚偷我的鼻烟壶还回来,当我是瞎子吗?”
叶欢身形一滞,然后把头一甩,重重一哼,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似的,以一种高傲的姿态抬头挺胸,昂首阔步的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