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发!尼罗河的源头!

在埃及开罗的一家高级旅馆中,有一位身穿白色衣服、戴着墨镜的绅士正在跟旅店的老板闲谈。

“哦,果真没有定期轮船了吗?”

“不错,现在已经过了旅游旺季,所以便没有去尼罗河的定期轮船了,真是抱歉之至啊!”

“哎,这可真是无可奈何了呀。”

“可以选择乘火车去的。有一列火车,就在尼罗河的沿岸,终点是上游的艾斯纹,它马上就要开了。”

“我可忍受不了坐火车的那份炎热,而且,我要去的地方是尼罗河的源头,所以,我必须要乘船去,到了那儿之后再骑骆驼前进。”

“您是打算租一条船吗?”

“不,我想买一条。如果到了上游、船无法航行的地方,我们就从船上下来。可是,我要求船必须要停留在原地,因为我要到腹地去一趟,当我从腹地返回的时候,那条船才能够起航。这个期间有可能是半年,也有可能是一年。至于需要带的水手和粮食嘛,你就全权负责了吧,而其他需要带上的必需品也拜托给你了。钱的问题,你大可放心,不管多少,那都不在话下。”

老板听完,不禁心中一惊,又仔细地打量了一番眼前的这位客人,心中暗想:“这个人肯定是一个大富商。他要到尼罗河上游的腹地去,那么,他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呢?看样子似乎不是去打猎的啊。”老板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位绅士在与老板谈过话之后,便回到了自己在三楼的房间。他刚走了没多久,又有一位绅士从四楼走了下来。这个人与刚才那位绅士的打扮一模一样,也穿着白色的衣服,也戴着墨镜,而且年纪也不相上下。

更加巧合的是,这位绅士也要求购买一条船,到尼罗河上游的腹地去,让船等候在那里,当他从腹地返回来的时候,这艘船才能起航。

“需要多少费用,你尽管开口,这个不打紧。”绅士说完之后,又回四楼去了。

接连发生的事情让旅店老板惊讶万分,他赶紧打开旅店的顾客登记簿,想查查这两位客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住在三楼二号的是雅挪得子爵,住在四楼十号的是倍耐尔男爵,他们的国籍都是法国。

“这两位客人肯定都是富家子弟,他们是拿着大笔的钱出来探险的吧?”老板自言自语地说道。接着,他点了一下头,又继续说道,“这两个人可都是有钱人啊,难怪雅挪得子爵带着三个跟班,而倍耐尔更是足足带了五个人,其他人都在五楼比较便宜的房间里住着。”

当天晚上,用过晚饭之后,雅挪得子爵在自己的房间里坐着,他的嘴上叼着一支雪茄烟,正在阅读桌子上的一堆资料。突然,一阵敲门声响了起来。

子爵赶紧把这些资料整理好,把他们装进了上衣口袋里。

“请进!”他招呼了一声。

房门打开了,那个名叫倍耐尔的男爵走了进来。

“子爵,用不着这么着急藏起来吧?”男爵微微一笑,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子爵的上衣口袋。

“请问,阁下是哪位?找我有何贵干?”子爵非常不高兴地问道。

“你怎么忘记了呢?是我啊,子爵,哦,不,罗宾,是我啊!”男爵微笑着说道。

“哦,在旅馆登记簿上登记的那位倍耐尔男爵,原来就是中国式餐馆里面的那位神秘绅士啊!他的原名叫做谷罗山,是一个大企业家。哈哈,不,这不过是表面上的身份和姓氏罢了,把你的伪装面具揭下来吧,你就是那个号称‘阿尔萨斯省猛虎’、曾经有过八次入狱记录的盗圣昂得莱!”

“哦,你怎么了解得这样清楚啊?真不愧是怪盗亚森·罗宾啊!”

“用不着说这些没用的话,你找我究竟有什么事情?”

“还是在中国式餐馆里说的那件事。”

“那件事情不用再说了,我那个时候已经明确地告诉过你了。”

“我当然明白这个。不过,我现在并不是在用暴力威胁你,而是想和你商量商量。”

“商量什么?”

“你先看看这个。”说着,昂得莱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只铁制的烟盒,把盖子打开,放到了罗宾的面前。

“啊!”罗宾惊叫了一声。

原来盒子里面有一张纸,是一张叠得非常整齐的古巴比伦纸!与罗宾手上的那两张纸完全相同。

“罗宾,你是不是感到很奇怪呢?不要害怕,这绝对不是从你那里偷来的,因为属于你的那两件东西,你不是刚刚才放进衣服口袋里吗?”

昂得莱的脸上堆满了笑容,他慢慢地把这张巴比伦纸摊开,只见上面写满了阿拉伯文字。

“你是在什么地方找到它的?”

“在一部黑色摩洛哥皮制《圣经》的封面里面。这部《圣经》正是从导尔顿的夫人安莉萨那里得到的。”

“是你用武力抢来的吧?”罗宾冷冷地说道。

“如果你非要这样认为的话,我也无话可说。”昂得莱嬉皮笑脸地说道。

“不管是怎么得到的,它现在已经归我所有了。但是,这只是全部资料的三分之一,而你罗宾的手里还有三分之一。”

“那另外的三分之一呢?”罗宾不解地问道。

“这个嘛,我也不清楚,我认为它肯定藏在某一个地方,直到现在,我都一直在努力寻找呢。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决定来跟你商量一下,咱们一起去寻找那其余的三分之一。你手上只掌握着这个神秘资料的三分之一,这是毫无意义的,只有找到其余的部分才能算得上完整。而且,如果找不到神秘资料的其余部分,我们手中的这两份地图也就没有任何价值了。所以,老兄,咱们合作吧,一起去把那剩下的三分之一找出来,这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怎么样?罗宾,让我们化敌为友吧!”

“没门!”

“为什么?”

“我的名字叫做亚森·罗宾,是一个威震全世界的人,我是绝对不会去请一个乡巴佬大盗来帮助我完成工作的。”

“假如你答应联手的话,我可以把鲁茜还给你。”

“你把鲁茜藏在了什么地方?”

“无可奉告!”

“那好吧,你快滚吧,再见!”

“罗宾,你一定会后悔的!”

“我做事从来不后悔!”

两个人之间的谈判就这样破裂了,昂得莱带着满腔的怒火离开了。

几天之后,在非洲大陆上,有一个骆驼队正缓缓地向非洲南部挺进。火辣辣的太阳照射着他们,他们感觉到奇热无比。

四个白种人骑在前面的骆驼上,而行李则放在后面的三头骆驼上,七个土著每人牵着一头骆驼。

这四个白种人都戴着太阳眼镜,头上罩着白头盔,身上则穿着白色的打猎专用服。他们每个人的肩头都扛着一把专门用来打猛兽的来福枪,另外还有很多子弹盘在腰中。

走在最前面的就是罗宾,而后面的三个人分别是他的手下岳特、代蓬和得佩。对于这一次的远征,他们每一个人都信心百倍。

他们先是乘坐轮船逆流而上,来到了尼罗河的源头,然后从船上下来,打算换乘骆驼继续赶路。他们在一个港口雇到了几头骆驼,并且把船也停泊在了那里,要一直等着他们回去才能返航。

其实,那个港口就是路肖大。如果从那里继续向前走,就会发现尼罗河开始西转了,而且,尼罗河在这个地方也分出去了几条支流。而罗宾一行人正是沿着一条向南流淌的小河继续前进的。

另外,在这个骆驼队的后面,还有另一个骆驼队,因为比罗宾他们晚出发一天,所以便落在了后面。

这支队伍一共有六个人,是清一色的阿拉伯人,他们也都戴着墨镜,穿着白色的阿拉伯服装。而他们的肩膀上也扛着一条短枪,腰中则悬挂着阿拉伯式的宝剑。

坐在第一头骆驼上的那个人正是昂得莱,只见他浓密的红褐色胡须布满了下巴,一副非常大的太阳镜几乎挡住了整张脸。

他的五个手下则分别骑在后面的骆驼上,再往后还有另外五头骆驼,各种日常用品和帐篷都驮在上面。而为他们牵骆驼的人也全都是阿拉伯人。

在他那五个手下当中,有一个人用一块白色的面纱蒙住了自己的脸,可由于这块面纱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像斗篷一样把他的全身都给罩住了。

这个人尽管蒙住了脸,可他那一双俊秀水灵的大眼睛却露在了外面。他的腰中也悬挂着一柄阿拉伯宝剑,只是肩上没有枪而已。

这一前一后两个骆驼队在艰险无比的魔鬼区域中前行着,他们先是横穿了巨大的丛林,然后又走过无边无际的草原,就这样一直朝西南方挺进。

开始旅行的一个星期之后,有一天夜里的子夜时分,有一个人影正慢慢地向驻扎在大草原的小河旁的昂得莱的帐篷靠近。

星星在天空中如同蓝宝石一样地闪烁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在星光下显得非常低沉。不远处便是尼罗河支流的沿岸,那里有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绵延不绝,足有几公里长。

在黑暗低沉的夜幕下,这里的三个白色帐篷便格外显眼。在离帐篷不远的地方,有几头骆驼躺在那里。而那几个阿拉伯人也早已躺在一处,进入了梦乡。

那个人影缓缓地靠近帐篷之后,把耳朵竖起来,仔细地听着帐篷里面的声音。没过多久,他便摇了摇头,似乎是并没有发现他要找的东西。接着,他又悄悄地靠近另外一个帐篷,把脸颊贴在地上,透过帐篷下的缝隙向里边窥视。

帐篷里面没有一丝光亮,可他却欣慰地点了点头,好像认定了他要找的东西就在这个帐篷里面一样。他从腰中拔出来一柄短剑,把帐篷的布门帘刺破,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

不一会儿,有一声细微的惊呼从帐篷里面传了出来,似乎是一位女孩子的声音。

然而,那个声音只一下便停了下来,紧接着,四周又恢复了一片沉寂。三四分钟之后,有两个人蹑手蹑脚地从帐篷里面走了出来。这两个人中有刚才进去的那个人,与此同时,他的手中还拉着另外一个人。后者的脸上蒙着一块巨大的白色面纱,就如同一件斗篷一样。

“喂,安莉萨,别害怕,咱们赶紧离开这里。”

这是罗宾的声音。而那位蒙着面纱的人正是安莉萨,不,应该称呼她为鲁茜才对。

罗宾把鲁茜背起来,飞快地朝前奔去。地上的杂草长势旺盛,高可至腰,罗宾只好一边拨草,一边疯狂地向前跑去。不一会儿,他跑到了一块巨大的岩石下面,有一头骆驼卧在这里。罗宾赶紧把鲁茜放到骆驼背上,接着,他自己也坐到了上面,然后用阿拉伯语吆喝道:“起来!”这头骆驼马上就站了起来。

罗宾驱赶着骆驼,急匆匆地朝西南方向奔去。他们的宿营地点就在离此处三十公里远的地方。为了把鲁茜从魔爪中解救出来,他是只身一人骑着骆驼赶到这里来的。

他们两个人骑在骆驼背上,回过头来朝后面望了望,只见星光下的大草原阴沉昏暗,看不清任何东西。

骆驼仍然在向前狂奔着,不知不觉间已经跑出去了五公里多的路程,很快就要离开大草原进入山川地带了。离此不远处有一片绵延起伏的森林,潺潺的流水声从那里传了过来。

“到了这里,咱们就算脱险了。”

罗宾让骆驼伏在地上,然后把鲁茜从上面抱了下来。他们席地而坐,一边休息,一边吃着点心。

“罗宾先生,非常感谢您……不过,这件事情真是让我非常担心啊。”鲁茜的脸庞就犹如一朵白玫瑰一样娇艳,罗宾借着微弱的星光,看到了这一动人的景象。

“能够把你安全地营救出来,可真是我莫大的荣幸啊,安莉萨。哦,对了,安莉萨不是你的名字,你的真名叫做鲁茜,安莉萨是你母亲的名字。”

罗宾一边说着,一边把水袋里面的水倒出来一些,然后递给鲁茜。

“你这样说有什么根据?”

“你看看这个吧……”

罗宾把谷苏老太太送给他的那部红褐色封面的《圣经》拿了出来,交给鲁茜。

“这是你母亲曾经使用过的《圣经》,你全家人的姓名都清清楚楚地写在上面。”

“真是这样的吗?”

凝视着双亲的姓名,鲁茜的双眼湿润了。

“这是你母亲送给别人的纪念品,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坚信她还活着,你们母女重逢只是时间早晚的事情。那么,在你还没有见到你母亲的这段时间里,这部《圣经》就交给你来保管吧,希望你能够时常把它带在身边。”

“我会的!”鲁茜把《圣经》紧紧地搂在了自己的怀里。

随后,罗宾又对鲁茜简明扼要地讲述了发现这本《圣经》的过程。

“你母亲在谷苏家时用这本《圣经》换走了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可是,那本《圣经》后来却被一个叫做昂得莱的强盗用武力抢走了。而这个昂得莱,就是把你绑架走的那个恶棍,他的化名叫做倍耐尔。他把你千里迢迢地带到非洲来,肯定是有所图谋的。对于裘依挪叶侯爵的秘密,他已经知道得一清二楚了,但我的手中却掌握着一张重要的地图。他为了把这张图弄到手,所以便把你绑架走了,企图把你当成人质。”

“这个人实在是太可恶了!他会不会已经把我母亲杀害了?”

“我觉得那是不可能的。尽管他的外号叫做‘阿尔萨斯省猛虎’,是个心狠手辣的大盗,但是,他从不杀人,说来你或许不信,但我作过详细的调查,事实果真是这样的。”

罗宾笑着继续说道:“所以,我坚信你的母亲并没有被昂得莱杀害。我早就断言过,你的母亲仍然活在人世,只不过是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她的下落而已。尽管这只是一种主观推测,但我的感觉一向都是十分准确的。你相信我吗?我可能真的有一种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呀!我感觉她肯定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且,你们母女相逢的地点将会是一个谁也料想不到的地方。你的母亲终有一天会出现在你的面前,你要始终坚信这一点,满怀信心地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罗宾为了安慰眼前这个命途多舛的女孩,坚持对她说她的母亲没有死。然而,对于安莉萨现在究竟在什么地方这个问题,罗宾自己也回答不出来。即便是在世轮森林里把鲁茜捡回来的时候,他也完全不知道导尔顿博士夫妇就是她的父母。

现如今,他不仅已经了解到导尔顿博士夫妇是她的双亲,而且还了解到博士曾经特地到巴勒斯坦去调查十字军东征的情况。然而,博士现在早已下落不明,甚至连他妻子安莉萨的情况,也没有办法查清楚。

那么,安莉萨的失踪究竟发生在什么时候呢?按照罗宾自己的推理,很有可能就是他从雪原上把鲁茜捡回来的时候。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有些蹊跷了,她迫于什么压力非要把自己的亲生女儿丢下呢?很有可能是被人绑架了,因为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她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心爱女儿(况且是四五岁的女孩)丢在雪原上而独自逃命。

在罗宾看来,纵然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也绝对不会如此残酷地对待亲生女儿。

那么,到底是什么人使用武力把这位母亲绑架走了呢?那个人肯定是嫌小女孩碍手碍脚,所以硬是从安莉萨的手中把她抢了去,然后把她扔到了雪原上,接着才把安莉萨强行带走的。罗宾是这样设想当时的情况的。

对于究竟是谁把安莉萨绑架走的这个问题,罗宾不停地进行着思考;可是,尽管他思考了很长时间,仍然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然而,他现在却猛然想到了很关键的一点。

这就是那天夜里有人用毒箭暗杀他的那件事情。像那样的一种毒箭,必然是未开化的野蛮人所使用的武器。可是,野蛮人与罗宾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非要用毒箭来暗害他呢?答案显而易见,肯定是与那个神秘宝藏有关的。

很有可能存在着那么一个野蛮人,他已经知道了有一份标明藏宝地点的密图在我手上,所以他便来暗算我。罗宾想到这里,身体不由自主地发起抖来。

不错,把鲁茜的母亲安莉萨绑架走的也肯定是一个野蛮人,这是因为她的手上有那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于是,那个野蛮人就使用武力把她绑架走了。

然而,安莉萨却并没有把那本《圣经》带在身上,很有可能是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昂得莱就已经把那本《圣经》弄到手了,这是因为昂得莱早就知道鲁茜的本名。

可是,那个野蛮人到底来自什么地方呢?他把安莉萨绑架走的目的又是什么呢?面对这一系列的难题,罗宾怎么想也想不通……

随后,通过许多费尽周折的调查,罗宾终于了解到以下这些事实:

第一,裘依挪叶侯爵埋藏宝藏的地点并不在巴勒斯坦圣地附近。

第二,侯爵在第七次十字军东征的前线曾经跟一个不明真相的阿拉伯人亲密交往过。

第三,那个阿拉伯人的祖上是在埃及做买卖的大商人,而那些神秘的资料和密图就是这个阿拉伯人的祖上留下来的,而侯爵则从他的手上把它们一并买了过来。

第四,那些资料和密图,后来被分别藏进了黑色摩洛哥皮制文件夹、酒袋和《圣经》这三样东西里,以期能够流传给子孙。

第五,那份用阿拉伯语写成的神秘资料,是那个阿拉伯人的祖上把他在埃及发现的一份神秘资料用阿拉伯语翻译过来的。换句话说,这份资料上的阿拉伯文并非其原文。

第六,埋藏宝藏的地方并不在阿拉伯地区,而在埃及。

以上这六点便是罗宾的研究成果,是准确无误的。

几乎与此同时,昂得莱也同样在进行着一番调查,而他得到的结论也与罗宾基本相同。由此可见,昂得莱真可称得上是一个与罗宾难分上下的神秘大盗啊!

所以,他们两个人都打算到埃及的深山里去探索一番。前些日子,罗宾在开罗的一家旅馆里又见到了昂得莱,心中不禁对这个人产生了一丝敬畏之情:“昂得莱这个大恶棍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家伙啊!”

罗宾当时就感到,这个人既然能够赶到埃及来,那就表明了他绝对是一个不能轻视的强劲之敌。况且昂得莱的手中还掌握着那份神秘资料的三分之一,如果仅以此而言,我们两个人所拥有的基础是完全相同的,是不相上下的。所以,如果谁能够先一步拿到那份神秘资料的最后三分之一,谁就将取得最后的胜利。

“最后的胜利者必将是我罗宾,因为他的行动总是晚我一步,况且我已经把鲁茜这个人质救出来了,他再也抓不到我的弱点了。全部宝藏最终都将归我所有,这一点毋庸置疑。”罗宾此时信心满满。

“好了,我们已经休息这么长时间了,你应该已经解除疲劳了,那咱们继续赶路吧!”

“咱们要到什么地方去?”

“我的部下正在由此往西二三十公里处的帐篷中等着咱们呢。你是不是隐约听到了前边小溪流水的声音?那是维多利亚湖的湖水,在与山溪汇合之后,注入到艾万德湖。而这条山溪下游的艾万德湖畔的丛林,就是我们宿营的地方。”

“如此说来,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要沿着这条山溪一直往前走?”

“是的,咱们赶快出发,你先骑上去吧!”

说着,罗宾把鲁茜扶到了骆驼背上,然而,就在他刚要跨上骆驼背的时候,这头骆驼猛然站起身来,并且不停地抖动。它的鼻孔张得很大,两只耳朵也高高地竖了起来,似乎是发现了什么危险情况。

“发生了什么事情?快点趴下!”

骆驼站起身来,人就没有办法骑上去了。为了让它安静下来,罗宾用阿拉伯语吆喝着,然而,这头一向温顺听话的骆驼却一下子如疯了一般摇起头来,并高高地抬起了两条前腿,后腿绷直,整个身子都竖了起来。

鲁茜差一点就摔了下来,吓得她连声惊叫,双手紧紧地抓住鞍子。没想到骆驼抬腿就跑而且是拼命地往前跑。

“等……等等我!”罗宾紧紧地在后面追赶。

然而,这头发了疯的骆驼却根本顾不上罗宾的呵斥,仍然在不顾一切地朝前跑,眼看着就要跑进草丛了。伏在骆驼背上的鲁茜被吓得魂不附体,只好紧紧地抓住那个骆驼鞍子。

“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罗宾一边向前追赶着,一边不住地思索。

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听到某种异乎寻常的声音,所以便停下了脚步,仔细地倾听了一下,原来是后面传来了一阵骆驼疾驰的声音。

罗宾转过头,借着星光向后望去,只见五头骆驼并排冲了过来。每一头骆驼背上都坐着一个阿拉伯人,并且都举着短枪。

“又是这帮可恶的家伙!”

不错,正是那些人,昂得莱和他的手下。当他们发现鲁茜被人救走之后,立刻全力追赶过来。

罗宾连忙向前飞奔,他的耳边不时有从后面飞来的子弹掠过。他大口地喘着粗气,拼命地朝前飞奔着。

鲁茜骑着的那头骆驼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而背后追来的骆驼正一步步地逼近,罗宾只好没命地向前跑去。终于,他跑进了一片丛林之中,尽管天空中星光闪烁,可丛林里却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罗宾摸索着一直朝丛林深处跑去,没过多久,他便感觉到自己的脚下有些异样,于是,他停下了脚步,只见前方的岩石塌下去一大片。

罗宾无法再前进了,因为他的面前横亘着一条深不见底的山涧。罗宾又试着向左边走了几步,然后又向右边挪了几步,发现这里全都是悬崖峭壁。

潺潺的水声从悬崖下面传来,这时,追兵也已经跑进了丛林里,一边搜寻一边开枪,子弹打得到处都是。

“他就是从这里跑进去的。”昂得莱说道。

“开枪!”

枪声大作,五条枪一齐喷射着火花,子弹像雨点一样打了出来,幸亏都被树木挡住了。

情况十分危急,罗宾这时也顾不了许多了,连忙纵身跳进了那条不知深浅的山涧。

……

南非洲大陆的天空全都是蔚蓝色的,刺眼的阳光照射在溪流之上。丛林里的树木郁郁葱葱,生机勃勃,地上开满了白兰花,又大又漂亮。由于这条溪流的上游有一个瀑布,所以流到这里的溪水十分湍急,并且形成了一个圆形的旋涡。湍急的溪水拍打着岸边的岩石,一时间水花四溅。而那些巨大的岩石上则长满了绿色的苔藓。

岸边的石滩上也布满了苔藓,所以非常滑。

这条小溪刚好位于维多利亚湖与艾万德湖之间。这时,对岸出现了一头“猎豹”(这是一种猛兽,外表酷似于豹,尾巴很粗,腰身很细,四条腿很长,黑色的斑点混杂于黄褐色的皮毛中,分布于西南亚和非洲地区,时常被猎人驯养起来,驯养之后可以起到与猎犬相同的作用。在所有的陆上动物中,它的奔跑速度是最快的,时速可达150公里)。猎豹慢慢地溜达着,走到岸边后把四条腿伸直,张开大嘴,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那如铁丝一般的白色胡须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亮光。

接着,它又把血红色的舌头伸了出来,一遍一遍地舔舐着胡须,或许是刚刚美餐完一顿,它的胡须上还沾着鲜血。

看起来这只猎豹在填饱肚子之后又感觉口渴了,所以才溜达到河边喝水。

这个地方仍然可以清晰地听到上游瀑布的水声。在岸边的乱石之中有不少的树根和青草。猎豹走到这里之后便突然停了下来,把耳朵伸得长长的,呆呆地望着小溪里面的一个东西。只见溪流之中漂浮着一个人,水流虽然很湍急,但他被一块大石头挡在了那里,所以没有被水冲走。

猎豹纵身跳入水中,它这一跃的雄姿实在是太美妙了,就如同蜻蜓点水一样。它的这次跳跃绝对有五六米远,并且刚好落到了那块巨大的岩石上面。这头猎豹刚一站稳,便把鼻子贴近那个漂浮在大岩石旁边的人,用力地嗅着气味。

这个人脸色惨白,双目紧闭,仰面朝天地躺在河里。不用多说,此人便是从悬崖上跳下来的罗宾。这头猎豹一口把罗宾衣服上的腰带叼住了,把他从水中拖到了岸边,接着又拖进了丛林里。

丛林中有一个石壁,石壁下面有一个山洞。猎豹拖着罗宾跑到了洞口,把罗宾放下之后便“呜呜呜”地叫了起来。

它的叫声刚一停,便有一位老人从山洞里走了出来。这位老人赤裸着上身,腰间裹着一张羚羊皮。他的皮肤黝黑,脸上堆满了皱纹,如果从他的头发和眼睛来判断,他应该不是野蛮人,而是一个白种人。

“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老人说的是法语。他连忙伏下身子,把耳朵贴到罗宾的胸口处,专心致志地听了好一会儿,然后又接着说道:“豹儿,你这次干得不错,在什么地方发现的?他的心脏还没有停止跳动,有希望活过来……哦,如果从这个人的装束上来看,很可能是来这里打猎的,不幸失足落入水中,幸亏被你发现了。这么多年了,我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白种人……唉,又让我回忆起了往昔的岁月。”

老人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朝山洞走去。没过多久,他又走了出来,手里还提着一个泥制的小罐子。他把罐子里的一部分液体倒入了罗宾的口中,那似乎是浸泡过的草药水。

接着,老人又把罗宾身上大部分的衣服扒掉,然后用力地给他按摩。渐渐地,罗宾那已经失去血色的脸上开始有了红光,不一会儿,他的眼皮眨了几下。

“哦,你终于醒了!”

罗宾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居然在这个地方能够听到法语,他赶忙翻身坐了起来。

“非常感谢老人家的救命之恩,请问您的尊姓大名?”

“这个不忙,咱们以后再说,你现在要多休息。你是失足掉到山涧里去的吧?”

“是的,多亏了老人家搭救,我才能保住性命,真的是非常感谢您。”

“不用谢我,你应该感谢那头猎豹才对,是它把你从水中叼回山洞来的。”

罗宾以前早就听说过猎豹是可以驯养的,因此,他想这头猎豹可能是老人像猎狗一样养在身边的吧。

又过了一会儿,老人把罗宾请进了山洞。这个山洞是天然的,有很多干草铺在地上,而干草上又铺了一层羚羊皮。罗宾猜想这位老人很有可能是依靠着猎豹捕获的羚羊来度日的。

在石壁的凹陷处摆放着一些泥制的壶、罐之类的物品,似乎是盛食物和水的。此外,还有一张木桌靠着石壁摆放,桌子上有一个泥制的小盒,盒子里面盛着一些羚羊油,这应该就是老人的灯吧。

罗宾又一次向老人请教了他的姓名和身世,可老人家仍然守口如瓶。

到了第三天的下午,老人带着猎豹回到了山洞,他的脸色异常惨白。

“发生了什么事情?”

“让毒蛇咬了一口。”说着,老人指了指他腿上的伤口。

罗宾马上找来一把刀子,帮老人把左腿上的伤口割开,先将毒血放掉,然后又将一些药敷在上面,这些药都是老人早就准备好的药草的汁液。

尽管经过了一系列的处理,可老人却一点儿好转的迹象也没有。

“我看哪,我这次是凶多吉少了,只能去见上帝了。”老人躺在干草与羚羊皮铺就的床上,一边大口喘着粗气一边说,“上帝呀,我可不愿意这么早就上天堂啊,我还肩负着一个神圣的使命,一项伟大的研究工作,我必须要完成它啊!我恐怕再也见不到我的妻子和女儿了……我死之后,又有谁能来接替我的研究工作呢?唉,没有人能接替这项工作啊!”

“您究竟在研究什么东西?”

听到罗宾的问话之后,老人指了指石壁上的凹陷处,然后说道:“你去把那里的那只袋子给我拿过来。”

那是一个用羚羊皮制成的口袋,做工非常粗糙,里面盛放着不少日记本。

老人伸出了他那双颤抖的双手,把其中的一本抽了出来,这个日记本里面夹着一张已经褪成茶褐色的皮纸。

“这是一个关于远古时代的黑人王国的记录。”老人这样说道。

在这张皮纸上,写满了用蓝色染料写成的东西。不过,那并不是文字,而是一行行怪异的图形。

“这些图形与埃及的象形文字倒是非常相似,可却绝对不是,而是远古时代位于尼罗河上游一带的一个一度非常强盛的黑人王国的文字。对于这种文字,我已经研究很长时间了。刚开始的时候,为了调查有关十字军东征的情况,我特意去了一次巴勒斯坦。在那个地方,通过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这张画满怪异图形的纸。因为我对它非常感兴趣,所以便竭尽全力地去研究那些图形。所以,我暂时放下了关于十字军的研究工作,因为我认为那项研究工作的历史意义远没有这些文字价值大。由于这些象形文字与埃及的象形文字非常相似,所以我便以埃及文字为基础,对它们进行深入研究。于是,我渐渐地明白了这些文字的意思。”

“如此说来,你已经把这些文字搞懂了?你明白了它们的意思?”罗宾问道。

“大体上弄明白了,不过,这段文字中似乎藏着一个非常怪异的谜语。”老人用他那颤抖的双手指着这些类似于图形的文字,接着说道,“我可以读给你听听……埋藏在狮身人面像巨大岩石南侧的是国王的秘密宝藏。长着羚羊一般的身躯和蹄子的大魔王,六只眼睛的目光凝聚于一点的时候,从死人骨架的眼睛里,爬出来又细又长的大蛇……到了那个时候……这就是它所要表达的意思。”

老人一句一句地念着上面的文字,而罗宾的脸上却慢慢地浮现出兴奋的红光。原来,他早就从腓齐楠老人送给他的那篇阿拉伯文中读到过这些句子。

由此可以想见,这位老人手中所掌握的这张写满千奇百怪的图形文字的纸,正是那段阿拉伯文字的原稿。罗宾为此而兴奋不已,心脏一直在狂乱地跳动着。

在此之后,罗宾把自己所知道的情况详细地告诉给了老人,然后又把那张巴比伦纸拿给他看了看。老人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看完之后惊讶不已,竟然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过了好半天,他又把这张巴比伦纸拿了起来,将上面的那段阿拉伯文又连续念了好几遍……

“如此看来,我这篇图形文字确实是这篇阿拉伯文的原文。那么,你是从什么地方得到这篇阿拉伯文的?”由于兴奋,老人的声音也开始发起抖来。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老人才以一位历史学家的口吻说道:“按照我的分析,这篇文字里面所提到的狮身人面像,指的肯定就是金字塔前面的石像。然而,后面的文字就让人难以理解了。况且即便是我们把这篇文字的整体意思都弄懂了,我们也无法知道是否还有其他的文字接在后面。”

“或许就是这一篇。”说着,罗宾又把那张在黑色摩洛哥皮制文件夹中找到的古巴比伦纸拿了出来,把它递给老人。

老人拿到手中之后又连续读了三遍,然后惊呼道:“不错,就是它!”

这张巴比伦纸上所写的阿拉伯文字的意思大致是这样的:

秃鹰从红宝石的眼睛里飞出来,直冲云霄,依靠着叼铜圈的力量,秘密宝藏将会从岩石中吐出。八千年之后,铜制的大门会由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打开。而接近圣地的大蛇的后人将会被咒骂。

这几句话都是十分令人费解的,就如同痴人的梦语一般。

罗宾仔仔细细地把这两篇阿拉伯文字看了好几遍,并作了详细的比较,然后又低头沉思了好一会儿。突然,他似乎豁然开朗了,只听他说道:“诸如此类的古怪文字,在昂得莱所占有的那篇纸上也肯定有很多,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昂得莱自己也曾经说过,他是在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里找到的,而那本《圣经》正是他从导尔顿夫人那里抢过来的。”

说到这里,罗宾似乎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他心想:“谈到导尔顿夫人安莉萨,她的丈夫导尔顿博士是否就是我眼前的这位老人呢?据说他就是一位历史学的专家,并且专门去过巴勒斯坦调查关于十字军的情况……可是,那位博士的年龄不应该有这么老啊!”

罗宾这时还是非常谨慎的,他小心翼翼地问道:“老人家,请问您知道导尔顿博士吗?”

老人回答说:“你为什么要问他?我就是导尔顿啊!”

“我能否冒昧地问一下您的年龄?”

“你是认为我很老吗?要说岁数嘛,我今年才四十六岁,可是,由于身体欠佳,我总是生活在生与死的边缘,因此我便老成了这个样子。不过,我也要问一问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亚森·罗宾。”

“哦,亚森·罗宾……”

这位老人,不,应该说是这位导尔顿博士,面无表情地把头转过去了。现如今,罗宾当然是大名鼎鼎的怪盗,可是在过去,他远远没有现在这样大的名头。另外,博士是一位历史学家,并且在非洲已经度过十个年头了,所以他没听说过罗宾这个名字也是可以理解的。

“你的女儿鲁茜,我曾经救过她,并且亲自照顾过她一段时间。”

“啊,你救过鲁茜……”导尔顿博士的眼睛里立刻有晶莹的泪珠滚出来。

“我的女儿……我的女儿啊……希望她能够平安无事……”

“您就放心吧,她现在已经平安无事地成长起来了,并且变成了一个既美丽又大方的好姑娘,她现在就读于巴黎大学。”为了让博士放宽心,罗宾说了这样一个谎言。

博士听完之后,立刻牢牢地握住了罗宾的双手,流下了感激的眼泪。

“那么,你的妻子安莉萨呢?她现在在什么地方?”罗宾问道。

导尔顿博士的脸上立刻现出忧郁的神色,他只是淡淡地说道:“我也不知道。”

“根据我所打听到的消息,她后来独自一个人到巴勒斯坦去寻找你了。”

“我根本就不知道啊!既然是你救的鲁茜,你怎么会不了解我妻子的情况?”

“我真的是不怎么了解。据说为了寻找丈夫,她干脆住到了圣地巴勒斯坦。”

罗宾这时又说了一个谎言,因为他实在不想给已经处在巨大的痛苦之中的博士再增加痛苦了。

这个时候,蛇毒已经慢慢地进入到了博士的心房中,他感觉到越来越难受,浑身上下都在剧烈地颤抖。

“博士,你感觉怎么样?博士……”

罗宾赶忙把博士抱了起来,嘴对嘴地给博士喂下了前几天博士给他吃过的那种药草的汁液。然而,博士此时已经无法吞咽了,那青绿色的汁液全都顺着他的嘴角流了下来。

“博士……博士……你到底在什么地方发现地那个狮身人面的巨大岩石啊?”罗宾把嘴贴到博士的耳边,大声地问道。然而,博士却没有作出任何回答。于是,罗宾赶紧伸手摸了摸博士的胸口,这才知道,原来博士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

罗宾让博士平躺在床铺上,然后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此时此刻,那头猎豹跑回了山洞,它的嘴里还叼着一只羚羊。

它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主人已经去世,于是便非常痛苦地悲鸣了一声,然后用力地咬住主人的腰带,似乎是想要把他拉起来。

“唉,豹儿,你的主人已经安详地走了,真是让人怜惜啊。”

罗宾抚摸了这头猎豹很长时间,可它仍然无精打采地卧在地上。罗宾看着它,心中感到一阵阵的悲痛。

罗宾在大树下面找到了一个窟窿,把博士的尸体埋在了这里,然后站起身来与猎豹挥手告别。

罗宾并不清楚自己应该朝哪个方向走,而是完全凭感觉前进,他觉得沿着小河一直朝前走就一定可以和他的手下会合。他走出一段路之后,看到猎豹仍然卧在博士的坟旁,纹丝不动地望着溪水。

“豹儿,别了!回到草原或者丛林去吧,去过无忧无虑的日子去吧!”罗宾又走回来抚摸了一下猎豹的头。

两眼无神的猎豹慢慢地摇了摇尾巴,站起身来跟在他的后面走了五六步,然后又回到了坟墓旁边,重新卧在那里。

罗宾这时已经走出很远了,当他再次回头看的时候,只见那头猎豹仍然在呆呆地望着自己。罗宾也顾不上这许多了,只有尽快赶路。他把那两张古巴比伦纸以及博士的那张满是图形文字的皮纸取了出来,用油纸包了好几层,然后放在衣服口袋里。

接着,他又拿了一把手枪和一支短剑挂在自己的腰间。那把短剑是博士日常使用的东西,类似于非洲土著使用的那一种,只不过已经非常陈旧了。

在那柄短剑的把手上,有一个蛇状的青铜装饰,蛇眼之中镶嵌着两颗血红色的宝石。

罗宾沿着小溪顺流而下,刚出发的时候,他感觉这些弯弯曲曲的小路特别不利于行走,然而,过了一会儿,小路便不见了,前方都是低矮的灌木和野草。他只好一边拨草一边缓缓而行。

两旁的树木渐渐地变得越来越高。可是,在树木之间,总有一些蔓草在纠缠,有的时候甚至形成了一个严密的草网。罗宾只好用短剑把它们割开,只有这样才能开辟前行的道路。

丛林里不仅潮气很重,而且特别闷热,就如同身处一个大蒸汽浴室中一样。罗宾走得全身都是汗,连外衣上都可以拧出大量的汗水来。他从来都没有尝过如此难受的滋味,而大量有毒的昆虫,比如蚊子和蚂蟥等等,更是让他无比烦恼。因此,他只能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地向前摸索着,到了黄昏时分,他大约只走出了五公里远,可他必须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然而,就在他刚要继续赶路的时候,突然传来了一阵令他惊讶不已的响声。

在旁边的一丛矮灌木中,不断传来“嘶嘶”的声音,好像是有两个特别光滑的东西正使劲儿地在那里摩擦着。罗宾赶紧上前把那丛短灌木拨开,俯下身子一看,他差一点被吓昏了过去。只见一条巨大的锦蛇正缠绕在一个巨大的树干上,来回来去地用力摩擦着。然而,最令罗宾感到惊奇的倒并不是这条蛇,而是一个年轻的土著人此时被卷在了里面。

而那个年轻的土著人此刻正使出全身的力气按住蛇头,让锦蛇无法咬到自己。然而,由于锦蛇的力量实在是太大了,年轻的土著人被卷得几乎就要窒息了。

罗宾壮着胆子跑了过去,想要救援他。在发现了这个出乎意料的敌人之后,锦蛇的双眼中立刻喷射出来愤怒的火焰,同时张开血盆大口,伸出它那巨大的红舌,嘴里的几颗锋利的牙齿也放出青色的寒光。

罗宾抽出短剑,迎上前去,想要一下子把锦蛇的头砍下来,可他立刻意识到那样做是不可以的,因为当锦蛇紧紧地缠绕着猎物的时候,即便是砍掉蛇头使它死去,它的身体仍然可以产生一种强大无比的全身抽搐的力量,因此,被缠住的猎物仍然会性命不保的。

想到此处,罗宾把短剑收了起来,他朝四周看了一下,刚好发现地上有一把长刀,很可能是这个年轻的土著人的。他赶紧把这柄长刀拾起来,猛力地朝卷在树干上的蛇尾砍去,他以为这样一来就可以把锦蛇一分为二了,可没想到蛇皮上的鳞十分坚硬,因此,尽管罗宾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却不能对它造成丝毫的伤害。

无奈之下,罗宾只好扔掉长刀,拔出了手枪,瞄准蛇的下半截连开三枪。或许是锦蛇的脊骨被打断了,所以它慢慢地松开了身体,那个年轻的土著人终于掉了下来。锦蛇也随即坠落在地上,身子缓慢地展开,又粗又长,在地上不停地翻滚着,作垂死挣扎。

土著人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过了好半天,他才踉踉跄跄地朝罗宾走了过来,跪在他的面前,反反复复地说着罗宾根本听不懂的土著语言。

接着,土著人留下了感激的泪水,那些泪水几乎沾满了他那紫红色的脸孔。罗宾这才看清楚,这个年轻的土著人有一副壮硕的身体,一块豹皮披在他的右肩上,长可拖地;两条腿如同铁打的一般结实;身高在两米开外。他的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放射出勇敢的光芒,两道剑眉既乌黑又浓密。他与普通的非洲土著人有很大的差别,嘴唇比较薄,面庞也很清秀。有一些与阿拉伯人和白种人非常相似的土著人,分布于埃及和非洲的东北部。或许这个年轻人就是那个种族的吧。

“不用道谢了,你先去好好地休息一会儿吧!”说着,罗宾朝一旁的大树指了指,示意年轻人坐到那里去休息一会儿。接着,他自己也坐了下来。

这个身体强壮的土著人很快就恢复过来了,他反复地向罗宾表达着感激之情。罗宾也通过手势把自己的想法传达给他。

年轻人不停地笑着,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他也通过手势把自己遭遇锦蛇以及如何被其卷起的过程非常细致地表达了出来。接着,他卧在地上,把罗宾的脚拉过来,放在了自己的头上。

“哦,你想成为我的仆人?”罗宾明白年轻人做这个动作的含义,于是便把他扶了起来,用手语问他是否愿意做自己的向导,把自己领到下游去。可是,这个年轻的土著人却全然不能理解。

这时,两个人都觉得彼此之间的沟通实在是太困难了,便一起哈哈大笑起来。突然,年轻人无意之中发现了罗宾别在腰间的短剑,不禁惊奇地倒退了好几步。

过了好一会儿,年轻人用手语表示,他想要看看这把短剑。

罗宾把短剑摘下,欣然地交给了年轻人。土著人把短剑从剑鞘里抽了出来,反反复复地查看了好几遍。接着,他又极为细致地查看了剑鞘。看他的神色,似乎对这把短剑兴趣十足。

“哦,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难不成你以前见过这柄短剑?”罗宾脱口而出,却见这个年轻人疑惑不解地瞪着一双眼睛。

罗宾此时才想到他原来是听不懂法语的,无可奈何地笑了笑,然后又用阿拉伯语把刚才所要表达的意思重复了一遍。

这一回,这个年轻土著人似乎更加吃惊了。他说道:“你会说我们的语言?”

他说的正是纯正的阿拉伯语。

“啊,你也会说阿拉伯语呀?”

想起刚才两个人打手势的样子,他们都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你为何对这柄短剑如此关注?”

“请看这个。”说着,年轻人捧着罗宾的短剑和自己的短剑,一齐递到了罗宾的面前。

罗宾低头一看,这才发现,尽管两把短剑的尺寸是稍有差别的,可样式上却分毫不差。两把剑的剑柄上都有一条青铜造的蛇环绕在上面,两颗血红色的宝石镶嵌在蛇的眼睛里。

“哈哈,这两把剑可真是一对啊!”

“是的。这短剑一直都是我们祖先的所用之物,你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

罗宾便告诉他说,这把短剑原来归一位生活在洞穴里的白种人(导尔顿博士)所有,在那位老人不幸去世之后,他才拿到手的。年轻人听完之后,低下头来思考了好一会儿,也没有想出这个白种人究竟是谁。

由于这两把短剑的关系,罗宾与这个年轻人的感情越来越亲密了,两个人之间渐渐地培养出来一种真挚的友谊。无论罗宾走到什么地方,年轻的土著人都跟在后面,保护着罗宾的安全。

“喂,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单纳。”

“你在什么地方学的阿拉伯语啊?”

“埃及开罗。”

“哦?你去过开罗?”

“是的。我在那里当过搬运工,还干过其他很多苦工。”

“你长得并不像黑人啊,到底是什么族的?”

“蛇族!”

非洲的土著人常常把蛇、蜥蜴或者鳄鱼等动物当做自己种族的保护神,他们不仅崇拜这一类动物,并且认为这些动物就是自己的祖先。所以,他们也就会常常用自己所崇拜的动物来称谓自己的族群。

“你是蛇族?可是,你的性命差一点就被蛇夺走了啊,照这样看来,你的祖先对你可并不友好啊。”

“不,我们的祖先是美丽的绿蛇,绝不是这种凶残的锦蛇。锦蛇可以吃掉绿蛇,所以我们的祖先一直备受锦蛇的摧残。而今天,我也差一点被锦蛇卷死。”

“那么,哪个种族又是锦蛇的后人呢?”罗宾只是随口一问,不料这个年轻人的神情却陡然巨变。罗宾不禁感到有一些担心。

“直到现在,锦蛇的后人仍然是我们的死敌。”听年轻人说话的语气,他似乎与锦蛇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一样。

“这是为什么呢?”

“你慢慢地就会弄明白的。”单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