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分析巫术赖以建立的思想原则,便会发现它们可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称之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作“接触律”或“触染律”。巫师根据第一原则即“相似律”引申出,他能够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从第二个原则出发,他断定,他能通过一个物体来对一个人施加影响,只要该物体曾被那个人接触过,不论该物体是否为该人身体之一部分。基于相似律的法术叫做“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基于接触律或触染律的法术叫做“接触巫术”。用“顺势”这样的字眼来表示两类巫术中的第一类可能更好一些,因为,如果采用“模仿”或“模拟”这种术语,即使不是暗示也会使人想到有一个自觉的行为者在进行模仿,那就把巫术的范围限制得太狭窄了。巫师盲目地相信他施法时所应用的那些原则也同样可以支配无生命的自然界的运转。换句话说,他心中断定,这种“相似”和“接触”的规律不局限于人类的活动而是可以普遍应用的。总之,巫术是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也是一套谬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它是一种伪科学,也是一种没有成效的技艺。巫术,作为一种自然法则体系,即关于决定世上各种事件发生顺序的规律的一种陈述,可称之为“理论巫术”;而巫术作为人们为达到其目的所必须遵守的戒律,则可称之为“应用巫术”。同时,应当看到:最初的巫师们是仅仅从巫术应用的角度来看待巫术的,他从不分析他的巫术所依据的心理过程,也从不思考他的活动所包含的抽象原理,他也和其他绝大多数人一样根本不会逻辑推理。他进行推理却并不了解其智力活动过程,就像他消化食物却对其生理过程完全无知一样,而这两个过程对这两种活动都是最必要的。简言之,对他来说巫术始终只是一种技艺,而从不是一种科学。在他那尚未开化的头脑里还谈不上有任何关于科学的概念。哲学研究者应该探索构成巫师活动的思想状况,从一团乱麻中抽出几条线索来,从具体应用中分析出抽象原理来。总之,要从这种假技艺后面辨别出它的伪科学的性质来。
如果我对巫师逻辑的分析是正确的话,那么它的两大“原理”便纯粹是“联想”的两种不同的错误应用而已。“顺势巫术”是根据对“相似”的联想而建立的;而“接触巫术”则是根据对“接触”的联想而建立的。“顺势巫术”所犯的错误是把彼此相似的东西看成是同一个东西;“接触巫术”所犯的错误是把互相接触过的东西看成为总是保持接触的。但是在实践中这两种巫术经常是合在一起进行。或者,更确切地说,顺势或模拟巫术可以自己进行下去,而接触巫术,我们常发现它需要同时运用顺势或模拟原则才能进行。通过这种一般陈述,对这两种巫术可能还有些难于理解,但若用具体的实例加以说明,它们便容易理解了。两者的思路确实都是极为简单和基本的。情况就是这样,尽管在理论上它们不仅不为智力浅薄的野蛮人,而且也不为世界各地无知的、智力迟钝的人们所熟悉,但是这两种人在具体实践上对它们还是熟悉的。把“顺势”和“接触”这两类巫术都归于“交感巫术”这个总的名称之下可能更便于理解些,因为两者都认为物体通过某种神秘的交感可以远距离的相互作用,通过一种我们看不见的“以太”把一物体的推动力传输给另一物体。这与现代科学为了与此完全相同的目的,即为了说明物体怎样通过似乎是空无一物的空间而发生物理作用,便假定有这样一种“以太”,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为便于表达,根据各类巫术所由产生的思想原则,特将巫术分类列表如下:
交感巫术
(交感律)
顺势巫术接触巫术
(相似律)(接触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