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共个浴)

第四章

林长野陷入沉默。

这什么情况?

不是没见过女人哭,也不是没遇见过死缠烂打要跟他回家的女人,但没一个是眼前这种。

上一秒还能徒手击倒壮汉,下一秒就能在他的头盔里哭得稀里哗啦,提出这种匪夷所思的要求。

她再这么哭下去,头盔都能淹了,直接拿来养鱼。

林长野直截了当拒绝了:“我不会随便带女人回家。”

余光瞥见她想摘掉头盔说话,但不得要领,拔了好几下都没拔下来。

最后还是他出手帮忙,像拔掉笔帽那样,噗的一声,摘下头盔。

头盔之下露出一只毛茸茸的脑袋,头发因静电的缘故稍显凌乱。面如满月,略显稚气,眼睛还湿漉漉的,无端有种惹人怜爱的气质。

她胡乱擦着脸,打了个嗝,“反正我不回家。”

林长野单手抱住头盔,轻哂:“小姐,你这是赖上我了?”

“是你让我上车的。”还挺理直气壮。

“这么听话,那我现在让你下车回家,你是不是也该照做?”

宣月语塞,半晌才说:“赶我走也行,那你先还我烟。”

她摊出手,“中午借了我一支,晚上一支,说是借,也没见你还。”

“……”

见他四下张望,似乎在找便利店,她还立马补充:“是现在,立刻,马上还,一秒钟都不能等。多一秒钟多还一包。”

她还摊着手,掌心向上,纹路清晰,皮肤白得像在发光。

纯属无理取闹。

林长野的视线从掌心移到她面上,似笑非笑,“小姐,法治社会,你放高利贷?”

“放了又怎么样?”她有恃无恐。

放了又怎样?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长野字句清晰背完书,末了抬手看表,“见过按天算利息,按月算利息,还从来没见过按秒算的。你觉得这个情况算不算严重?判几年比较合适?”

“……”

宣月后退一步,表情逐渐僵硬:“你是什么人?”

“你猜。”

“……警察?”

“刑警。”

“……”

男人波澜不惊盯着她。

宣月知道自己踢到钢板,骂了句shit,咬咬牙,扭头就走。

冷不丁被人抓住手。

一回头,怀里就被林长野塞了只头盔进来:“上车。”

她一愣:“去哪?”

“还债。”

“不是说放高利贷犯法吗?”

“你少收点利息就不犯法了。”

她又一次坐上他的后座,在呼啸的风声里抵达某家便利店。

“在这等我。”男人嘱咐了一句,随后踏着“欢迎光临”的电子音,大步流星走进便利店。

他个子高,身形修长,但并不瘦弱。即便穿身黑色,行动时也有一种赏心悦目的力量感,格外显眼,挺拔如参天大树。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货架后,宣月才收回视线,抱着头盔蹲在路边。身后是车水马龙,街沿是逐渐稀少的行人。

一低头,发现脚边是成群结队的蚂蚁,歪歪扭扭排成一长串,在这茫茫夜色里不知往哪去。

就像她,也不知今夜去向何处。

没一会儿,地上多出一道深色的影子,覆盖住了忙碌的蚁群。

林长野去而复返:“蹲在这干什么?”

她抬起头来,指指地上乌压压的一片:“要下雨了。”

“?”

“蚂蚁搬家蛇过道,大雨不久要来到。”她背诵着耳熟能详的谚语。

林长野:“……”

这个女人,抽烟时的熟稔姿势,和处理感情时快刀斩乱麻的利落手段,都远远超出同龄人。

这一刻反倒像个小孩,带着显而易见的稚气,眼睛也红通通的,仰头乖巧地望着他。

林长野默了默,把手递给她,“蹲着不累?”

她有片刻的怔忡,望着他的手,好像在迟疑到底要不要回握。

到底还是把手放进了他手心。

林长野把人拉起来,将刚从便利店里买来的东西往她怀里一塞,换回了自己的头盔。

袋子沉甸甸的,并不像是只买了烟。

宣月费劲地搂着袋子,打开一看,意外发现里面除了两包烟外,还有一打啤酒。

“?”她蓦地抬眼。

“不是不想回家吗?”林长野懒洋洋地把头盔罩在她脑门上,“同是天涯伤心人,不如一起喝个酒。”

“你有什么伤心事?”

他不语,长腿一迈,重新上车,拍了拍后座。

——

黑色赛摩在公路上一路驰骋,最后停在了中央公园附近。

夜深人静,公园寥无人烟,只有零星几个流浪汉盘踞在长椅之上,纸板一盖,蒙头大睡,脚边是一堆白日里收来的废品。

林长野也不去跟他们挤,径直把头盔扔在草坪上,率先坐下来。

宣月四下瞧瞧,“在这儿喝?”

“怎么,看不上?”

“倒也没有,只是挺新鲜的。”

宣月从袋子里拎了罐啤酒,扔给他。

很寻常的一个举动。

易拉罐在半空划出一道抛物线,林长野下意识伸手去接,没想到刚刚触到瓶身,脸色忽然一变,倒吸一口凉气。

手一松,原本到手的啤酒咕咚一声砸在草坪上,滚了两圈才停下。

宣月一愣。

“怎么了?”

夜里风大,吹散了白日的热气,他的额间却忽然多出一层细密的汗。

男人捂住右手手腕,眉宇间有一抹显而易见的痛楚。

宣月倏地蹲下,拉过他的右手。她一早留意到他的右手带着黑色护腕,原以为只是装饰,凑近一看,才发现护腕之下别有蹊跷。

护腕周边的皮肤同其他地方的肤色明显不同,深了好几个度,泛着醒目的红。

她下意识想拉开护腕,看个仔细,却被他一把摁住。

她迟疑道:“你手上有伤?”

对上那双明亮干净的眼,林长野好半天才点头,嗯了一声,松开手。

“我能看看吗?”宣月问。

“没什么好看的。”他明明在婉拒,片刻后却低下头来,鬼使神差摘了护腕。

今夜无月无星,借着朦胧昏黄的路灯光,宣月看清了他的手。

那是一双修长的手,从骨相到皮肉都很漂亮,微微用力时能看见清晰的脉络,充满力量感。

可惜右手手腕处有一道突兀的疤,环绕整个手腕。疤痕还算新鲜,褐色里隐约泛着异样的红,像只丑陋的肉虫。

林长野目不转睛盯着她,像是在观察她的反应。

出人意料的是,她呆呆地看着他的手,眼里只有惊异,没有嫌恶,怔了半天,甚至下意识伸出食指,轻轻碰了下那道疤。

他像被火灼了一样,忽的一颤。

宣月还以为自己弄痛了他,吓一跳,“对不起,我以为这么轻不会痛……”

林长野收回手,重新戴上了护腕,好半天才说:“不痛。”

“那你——”她不解地望着他。

他不说话,用左手拾起地上的啤酒,递给她。

宣月会意,吧嗒一声打开酒罐,重新还给他,顺便在他身旁坐下来。

“怎么弄的?”

这个问题,几个月来他听了无数次。

去到哪里,只要看见这道疤,人们都会问他:“怎么弄的?”

起初他还耐心回答,后来就逐渐笑而不答,再后来,连笑都笑不出来。

他学会用两个字敷衍大家:“断了。”

回以他的总是惊疑不定,又有些同情的目光。

林长野喝了口酒,握紧瓶身,罐子上还残留着从冰柜里带出的温度,起了一层细密的水雾。

异常冰凉的液体淌过喉咙,留下的却是一片灼热。

他仰头望天,说:“一次行动,出了点意外,被人报复,整只手都砍下来了。”

身旁安静了一瞬,声音变低不少:“会好起来吗?”

“医生说恢复得好,不会影响日常生活。”

宣月下意识看向他的手,看见了他虎口的茧。可他是警察,警察的右手要持枪。

她好半天没说话。林长野侧头,发现她嘴唇微张,似乎在绞尽脑汁想点安慰的话。

笨拙的样子有点可笑。

他耐心等待着,没想到等了半天等来一句:“可能这就是大家常说的那句,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

这就是她深思熟虑后的安慰?

两人大眼对小眼,最后是林长野先笑出来。

起初是很轻快的笑,后来就演变成肆意的大笑,一声接一声,像从胸腔里发出的低鸣。

他边笑边问:“你跟那姓陆的谈多久了?”

“……你怎么知道?”宣月愣住,片刻后反应过来,“你都看见了?”

“嗯,看见了。”

她喝了口酒,声音有点涩:“两年半。”

“你这语言艺术,他居然能坚持两年半,也挺不容易的。”

一句话冲散了感伤。

宣月差点没被啤酒呛到,转头怒目而视,林长野仍在笑。她也莫名其妙笑起来。

大概是笑得太猖狂,太放肆,离得最近的一张长椅上,有个一头长发的流浪汉气急败坏地掀开纸板,坐起身来:“你俩有完没完,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宣月回击:“谁让你在公园睡觉的?”

壮汉凶巴巴反问:“我他妈倒想在房子里睡觉,要不你给我买一套?”

宣月:“……”

“我警告你们,再影响我睡觉,我拳头不认人啊!”流浪汉发起警告。

宣月不服气,伸手捅捅林长野,“阿sir,有人要打我,你不管管?”

“还用我管?”林长野挑眉,“我怎么记得刚才在巷子里,有人徒手就给了流氓一个过肩摔?”

“………………”

到底是留是走,最后由老天爷帮忙做了决定。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一阵轰鸣声划破天际,大雨滂沱而下。

这下公园里的流浪汉都被惊醒,拖废品的拖废品,顶纸板的顶纸板,口中骂骂咧咧,一窝蜂全散了。

宣月一拍脑门儿:“我就说蚂蚁搬家要下雨吧!”

“走。”林长野从地上拾起头盔,往她脑门上一罩,拉过她就跑。

“哎哎,酒没拿!”

他弯腰一把捡起购物袋,却被她一把抢过,“我来拎!”

林长野抬头,在滂沱大雨中看清了那个眼神。

她垂眸盯着他的右手,比他这个当事人记得还清楚,他手上有伤。

说不清为什么,那种滚烫的灼烧感又出现了。在她伸出食指轻轻触碰时,在她的目光轻飘飘落在他手腕时。

像一星半点的火光落在皮肤上,令人不安。

许是酒意上头,许是收敛太久,想任性妄为一次,他忽然反手握住她。

“不想回家?”

宣月下意识点头。

掷地有声的大雨中传来男人低哑暗沉的声音:“跟我回家,怕不怕?”

——

他们把车留在了中央公园,一路踏着雨狂奔,浑然不顾溅起一地水花。

宣月大声问:“车怎么办?”

“扔在那。”

“被人偷了呢?”

“谁敢?”他嚣张得很平静。

雨像石子一样大颗大颗砸在身上、地上,打破了夜幕的宁静,但她能清晰分辨出他的声音。

转街过巷,雨越下越大。

宣月渐觉乏力,喘着气问:“还有多远?”

“不远了。”他忽然停下,抬眼看着雨幕后近在咫尺的某栋建筑,伸手一指,“我家。”

那是一个老旧的住宅区,大门外连小区的名字都没有,只有一道逼仄狭窄的铁门。

跑进大门,穿过一片漆黑、灯泡坏掉的楼道,踏上几级台阶,他们停在一楼。

“到了。”

林长野拿出钥匙开门,摁开手边的灯。

跑来的一路上,宣月的脑子里一片嘈杂,闹哄哄的。

分手的第一夜就跟陌生男性回家,也许陆丞并不渣,渣的是她。

妈妈要是知道她这样离经叛道,大概会打断她的腿吧。

认识的第一天就能带她回家,这男人又能好到哪里去?

奇怪的是,乱七八糟的念头在灯亮起的一瞬间,悉数消失。

入目所及是间简单的一居室,一张单人床,一张皮沙发,厨房被仅供两人进餐的中岛台隔开。房子小得可怜,却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她闻到了空气里草木的味道,像大雨过后潮湿干净的风。

他脱了鞋,赤脚踩在地上,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半旧不新的男士凉拖,蹲下来摆在她面前,“没有新的,将就穿。”

男女体格差异太明显,她踩上去,像是小孩偷穿了大人的鞋,空空荡荡,白净的脚趾都无处安放。

他替她摆好湿漉漉的鞋,立在墙边,从她的角度看去,像是一个匍匐在地的虔诚信徒。

恍惚间,宣月突生错觉,少女时代幻想过无数风花雪月,不是没想过未来某日另一半求婚的场景。

他该高大英俊,沉默温存。

单膝跪地,仰头望她时,眼里会有无边壮阔。

这一幕不知为何,在林长野抬头看她时,与现实重叠。

宣月忽然松手,那只装满酒的袋子咚的一声,沉甸甸坠在地上,袋口滚出几罐啤酒。

林长野微微一顿,下意识伸手去捡,然而手还没触到酒罐,眼前就陷入一片昏暗。

是宣月摁灭了墙上的电灯开关。

适应了光明的眼睛还不习惯这样的黑暗,他们一个站着,一个蹲着,什么也看不见。

直到宣月伸手拉起他,轻声问:“你介意我浑身湿漉漉的,没洗澡吗?”

男人站起来,个头比她高出不少,在黑暗里顿了顿,才回答道:“那要不要一起洗个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