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1章

一整个下午,但尔晨都在为医药费这件事愤愤不平,原本还不错的心情愣是被弄得有点晴转多云。

她现在真想去派出所把钱要回来,再狠狠踹严浩一脚。

尽管心里斗争得很激烈,可她表达不满的方式也仅仅只是,在晚自习时恶狠狠地削着铅笔,再低骂一句:“坏东西。”

作为同桌,卞靳旸很容易察觉到这些小情绪,听到这句不怎么凶狠的“狠话”,心情像是翘起一角的贴纸,要飞不飞,又有点想笑。

她骂人的技术像在给人挠痒痒。

晚上放学,但尔晨抱着胳膊,一路踢石子。

卞靳旸绕到她面前,眉眼灿烂,“还在生气啊?”

但尔晨见他这副置身事外、没心没肺的模样,有点不乐意:“明明是你赔了钱,怎么还笑得这么开心。”

卞靳旸噎住:“呃,赔都赔了,这事就当过去了呗。”

心真大,她气笑,伸出食指抖了半晌,没说出来话。

两人走了一小段路,来到学校对面的车站,嘈杂中,但尔晨忽然望向身旁的人,奇怪道:“你今天怎么从这边走?”

她平时回家都是一个人,今天突然多了个人在身边,免不了要这么问。

卞靳旸单肩背包,两手松松地插在口袋里,闻言,喉结滚了滚,轻描淡写地带过一句:“我家那边修路,这几天暂时走这边。”

但尔晨没怀疑,怀德的城市道路规划没个规律,一条路挖了修,修了挖,围起来折腾几个月是常有的事,倒也不怎么稀奇。

她还挺同情卞靳旸的,要绕远路不说,坐公交好像也不能直达,走读生风里来雨里去本来就费时间,这样一来,每天的通勤成本又增加了。

想想他的自行车还被林安安给毁了,也没有别的选择...还怪可怜的。

公交车在站台前短暂停留,又开走。但尔晨握着扶手,车厢轻轻晃动,先前的记忆缓缓展开,她想起林安安十分不待见卞靳旸这个哥哥。

也想起那天晚上但昌文随口问的那句:“——他是长期住在他舅舅家吗,怎么都没见他父母来?”

还有见义勇为,却还要给坏人赔医药费。

寄人篱下,别无选择,好心没好报的这么一个憋屈形象就在她脑海里形成了,所以当卞靳旸看厌了窗外的风景,百无聊赖,不经意侧头的时候,就对上了她怜爱又忧心的目光。

小心翼翼,像在看流浪狗。

四目相对,卞靳旸很莫名其妙:“我脸上有东西?”

但尔晨怕自己的目光太露骨,伤害到他,摇摇头,假装看别的方向。

可怜,实在是可怜。

以上任何一件事搁她身上,她都会委屈的哭出来。

偏偏这人,还能跟个大傻子似的,乐呵呵的看风景。

他真是个,坚强的,大傻子。

十点半,公车到站,但尔晨随着人流下车,身后,卞靳旸也插兜下车。但尔晨回过头,看看站牌又看看他,眼中满是疑惑:“你怎么在这儿下车?”

考虑到他可能不经常走这条路,她好心提醒:“下一站离你的目的地更近,能少走好几百米。”

“我知道。”卞靳旸丝毫没受她的话影响,迈着从容淡定的步伐继续往前走,下巴指了指某个方向“我只是顺便来买瓶水。”

“你知道的,我就爱喝这家店的水。”

“......”

第二次听到这种荒诞又真实的发言,但尔晨还是不可避免的在心里吐槽了一句:这人指定有什么毛病。

面上依然维持着礼貌的笑:“噢噢,这样啊,那你早点回家,我先走了。”

简单道了别,但尔晨背着书包往小区走。

卞靳旸伸长了脖子,够着看,直到彻底看不见她的背影,确认她安全进入小区,才一步三回头地往反方向走。

他无法确定严浩有没有其他同伙,会不会又在某个地方悄悄盯着她。为了避免那晚的事情再次发生,所以想了个不太聪明的办法送她回家。

路过那家两次背锅的便利店,他倍感懊恼,这理由明天再用,她还能信吗?

但尔晨家离卞靳旸现在住的地方其实并不远,步行二十多分钟就能到,不过毕竟是绕了远路,到家的时间比平时要晚许多。

他轻手轻脚推开门的时候,林勇穿着睡衣从房间里出来,客厅静悄悄,舅甥俩的视线相交,林勇没戴眼镜,声音也轻:“今天怎么这么晚?”

“做题耽误了一会儿。”

林勇看了眼挂钟,稍稍思索后提议:“我周末带你去挑辆自行车吧,总这么晚回来也不是个办法。”

闻言,卞靳旸换鞋的动作一顿,“噌”地从玄关处直起身子,“不用,坐公交挺好。”

“还,还能锻炼身体。”他紧张到声音结巴。

林勇不放弃:“安安把你的自行车弄坏了,舅舅赔你一辆也是应该的,再说你上下学骑着也方便不是吗。”

“真的不用”卞靳旸刚脱好一只鞋,一只脚只穿着袜子踩在地板上,连书包都没来得及脱,直愣愣地站门口,语气添了几分急切:“自行车而已,有没有都一样。”

仿佛舅舅的提议是洪水猛兽一般。

林勇当他是客气,不愿意让大人破费,几天前在派出所赔医药费的时候,也是这副场景,卞靳旸百般制止,坚持要用自己赚的钱赔,不愿给作为家长的林勇添麻烦。

他这个外甥虽然看着年轻意气,实际是个处处会为别人思考,心思成熟又懂事的孩子。

而林勇,也不愿因为孩子懂事就顺理成章亏待他 :“那怎么能一样,有自行车你来去也方便,路上能节省不少时间。”

劝了几个回合,架不住林勇的强烈意愿,情急之下,卞靳旸脱口而出:“其实我和同学约好了放学一起走。”

极度无奈又不得不说出口的那种语气。

“......”

林勇欲言又止。

“我们正好同路,都约好了,食言不合适。我还有篇作文没写,先回房了,舅,你快睡吧。”怕林勇再坚持,卞靳旸断了话茬,火速换了鞋,逃离到房间。

按理来说他并不处于害怕说谎的年纪,不至于扯几句慌就心惊肉跳,但此刻,直到听见林勇倒完水,关门的声音响起,一颗悬着的心才彻底落地。

卞靳旸放下包,如释重负地坐到椅子上,揉了揉短发,觉得自己可笑至极。

慌什么。

又没偷又没抢的。

不过就是送一个人回家而已。

他双手交叠到脑后,靠住椅背,呆呆地望着天花板,莫名想起今天但尔晨给他涂药的样子。

轻轻的,动作很温柔。

直到现在,还能隐隐闻到手上的药膏味。

还有那缕不敢帮她挽到耳后的头发,在风中飘着。

如果现在天花板上有面镜子,一定能照出他憨笑的傻样。

翌日大课间,一场不大不小的偏东雨突然造访,杀了全校师生一个措手不及,原本的扩胸运动在领操员的带领下变成遮头跑,教导主任站在回教学楼的必经之路上挥手大喊:“有序撤离,大家有序撤离!”

曲柚宁拉着但尔晨一路狂奔,两个人都累得够呛。

但尔晨从校服口袋里找出一包手帕纸,抽出几张,递给曲柚宁:“快擦擦吧,刘海都浇成条形码了。”

曲柚宁扶着腰喘气:“等我缓缓。”

这一缓,让她想起件事,连头发也不擦了,急匆匆跑到教室,拿了件东西,又鬼鬼祟祟地拉着但尔晨转移到无人的角落。像是什么交易现场,曲柚宁从怀里掏出张薄薄的白色方块,递给但尔晨:“给你的。”

在她献宝似的目光中,但尔晨展开那张纸,“朗诵大赛报名表”几个字映入眼帘。

“这是?”

曲柚宁言简意赅:“朗诵比赛,你,去参加。”

这突兀的提议,让但尔晨想起一些被遗忘的记忆,前一阵子,付明霞还因这个比赛无人愿意参加,在班里发了一通火。

她没明白曲柚宁的意图,一头雾水:“我参加这个干嘛?准备比赛很累的。”

“哎呀累什么,大好机会你得抓住!”曲柚宁娓娓道来:“你不在学校的时候,那天我去办公室交作业,你猜我看见什么了?”

“我看见周书延正在填这表!”

“而且,据我观察,咱班就他一个人报名了,当时我就觉得这事儿你不能错过,多么光明正大和周书延相处的机会,要是得个奖啥的,你俩说不定还有机会合照。”

曲柚宁越说越激动,两眼冒金光:“到时候,你们的合照就挂在楼下风采墙,让每一个路过的七中学子都来瞻仰,这必定是你和周书延高中生涯里,浓墨重彩的一笔。”

或许是她描绘得太声情并茂,但尔晨脑子里有了画面。

和周书延一起,站在小礼堂的舞台上,他们共同拿着奖状,接受闪光灯的洗礼......

这确实,很让人心动。

“可是我一见到他就紧张,真要在全校师生面前朗诵”但尔晨很快被拉回现实,声音渐渐弱下去,“我怕我做不好...”

“这有什么好怕的,你就当他们是萝卜白菜,你只管讲你的。”曲柚宁语气豪迈。

话是这么说,可但尔晨没有上台经验,她怕自己到时候会紧张,在周书延面前出错,多不好,她抿了抿唇,没说话。

曲柚宁见她犹豫,又添了把火:“想想你这么多年来的努力,过五关斩六将,这都到人家门口了,你愣是一步都不敢踏,难道要等毕业了才来后悔吗?”

但尔晨内心一动,这话或多或少触动了她的心弦。

心中有个声音在问:如果什么都不做,一直等到毕业,再和他失之交臂,你甘心吗?

她眼里的胆怯逐渐褪去,一股莫名的力量涌上心头。

“好,我试试。”

教学楼外,雨势渐收,天空有放晴的迹象,这个大课间足足有三十分钟,临时取消了课间操,大部分学生都在校园里疯玩。

嘈杂中,但尔晨坐在教室里,认真填完了报名表。

算起来,喜欢周书延这件事,还得从但尔晨初中的时候说起。

两人初中就是同班同学,周书延生了一副好皮囊,学习好,性格也好,打小就备受欢迎,和但尔晨八竿子打不着。

刚上初一,但尔晨的成绩一般,刚好及格的水平,当时家里担心以她的成绩上不了高中,甚至考虑过让她走特长生路线。

但尔晨倒觉得没所谓,反正都是上学,怎么上都一样。

可能是随了父亲的乐天性格,但尔晨对什么都很佛系,她甚至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对重点高中感兴趣。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某个寻常的午后,她悄悄喜欢上了班里那个,品学兼优的男生。

那天太阳毒辣,她拿着一把小扇子,边扇边爬楼梯。炎热的天气让人像晒打卷了的植物,没什么朝气。

快到班门口时,她碰见了正要下楼的周书延,男生站在楼梯顶端,居高临下,一身清爽的运动装,手里还抱着颗篮球。和即将上楼的但尔晨打了个照面,他的表情有些僵硬。

但尔晨没注意到反常之处,扇着风往楼上走。

忽然间,周书延抛出篮球,朝迎面而上的但尔晨砸去,红色球体在她的瞳孔中以极快的速度向下俯冲,越变越大,但尔晨来不及肢体反应,下意识闭眼。

疾风刮过耳畔,球却没像预料中那样砸到她。

身后传来一声哀嚎,她回身,看见被砸倒在地的同班男生,捂着额头打滚,篮球滚落到墙角,她才反应过来,周书延的目标并不是她。

周书延走下台阶,路过她身旁时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提示:“衣服。”

但尔晨摸了摸领口,原来是有颗扣子没扣好,衣领敞得有些开,白色肩带露了个边边出来。刚才那个男生,是想悄悄从后面扯她的肩带。

但尔晨一时羞愤,捂着领口几步跑上楼,躲在拐角处飞快整理好衣服。待她红着脸从墙角露出头,看见周书延拎着那男生的领子,下了楼,还依稀听见他用少有的严肃语气说:“手欠是吧,下去练练。”

后来听说,周书延虐了那男生好几场球。

也许是天太热,也许是她爬楼梯太累,也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周书延走后,但尔晨一直没静下心来,她那天上课一直在走神。

周书延逆光站在台阶上的样子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懵懂的姑娘第一次尝到小鹿乱撞的滋味,她好像可以理解,为什么周围的老师同学都喜欢周书延了。

他,是有点不错。

在那之后,但尔晨开始频繁的注意到这个男生。

她发现,周书延不止长得好看,待人接物也非常有礼貌,和班里那群爱扯女生肩带、调皮捣蛋的男生完全不同,他从不干那种无聊的事,除了学习,最爱篮球,写得一手好字,衣领和鞋面总是打理得很干净。

如果非要用什么东西来形容他,但尔晨觉得,是甜筒冰淇淋的最尖尖,纯白无暇,永远让人充满期待感。

美好的事物大家都喜欢。

喜欢冰淇淋的女生更是不在少数,周书延的抽屉总是塞满了各色的信封,以及不间断的巧克力、牛奶,糖果,偶尔会在某个课间,看见他清理桌洞里的各种“心意”,他好像并没有没有更喜欢其中哪一个,全部,一股脑的,装进书包。

也不知道那些东西最后都去了哪里。

但尔晨也曾想过,要不要写点什么,悄悄塞他抽屉里,可一想到那些下落不明的信和礼物,她就很泄气。

可能见多了这样的东西,他也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吧。

所以她的情书从没送出手过。

另一方面,她也意识到自己和周书延的差距,他常年稳居年级前五,人人都说他是上重高的苗子,七中附中任选。而但尔晨,是个刚过及格线的学习菜鸟,重高的脚后跟都摸不到。

对他的喜欢程度和对自己自信程度,在时光的推移中,成反比朝两个方向发展,她觉得这样不行,得做点什么。

常年对学习点到为止的孩子忽然转了性,变得废寝忘食,王胜芳一度怀疑自己的女儿被什么东西附身了,不然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在推开厕所门的一瞬间,看见坐在马桶上睡着的但尔晨,手里还抱着敞开的课本。

学习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完全推翻以前的学习习惯,养成新的模式,真正做起来,不说抽筋剔骨,至少也要扒掉一层皮,爱打瞌睡的习惯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因为压缩了休息时间,所以空闲下来就想闭一闭眼睛,根本控制不了。

中考前的最后两个月,周书延不再来学校,听说他被保送到七中,不用参加考试。

说不难过是假的,但尔晨不知道自己以后还能不能见到他,以怀德市的占地面积,如果不在同一所学校,偶遇的机会恐怕比新闻联播停播还要小。

日复一日的努力在尘埃里开出花,连老天都帮她,那年赶上扩招,但尔晨卡着线进了七中大门,王胜芳笑得合不拢嘴。

度过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快乐暑假,七中的分班制度属实给了但尔晨当头一棒。

按排名划分,她在九班,周书延在一班。

离得有十万八千里那么远。

不过也有值得欣慰的地方,以每学期的期中、期末两次大考为节点,排名上升可以再次分配到更靠前的班级,简称升班,班级流动性高,竞争也更激烈。

在这样的拼搏厮杀的环境中,但尔晨努力了一年,终于坐进一班教室。

翻阅数座高山,她终于,再次和周书延坐在同一间教室。

像是千辛万苦才跟上部队的掉队小兵,但尔晨重重松了口气,她在心里悄悄夸赞自己:这都让我追上了,还是有点厉害的嘛。

时隔几百天再度同班,他好像没什么变化,依然温和谦逊,依然很受欢迎。

依然,担任着遥不可及的角色。